成都市激励农业科技人员及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
大学生创业计划农业科技创新项目
大学生创业计划农业科技创新项目随着农业科技的发展和创新,农业生产的效率和质量得到了极大的提升。
农业科技创新项目是大学生创业的热门选择之一,不仅可以为农业行业注入新的活力,还可以为大学生提供创业的机会。
本文将就大学生创业计划农业科技创新项目展开论述。
一、项目概述农业科技创新项目是指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应用于农业生产的创新方案。
大学生创业计划农业科技创新项目旨在解决农业生产和管理中的难题,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项目优势1. 融合农业与科技农业科技创新项目将农业与科技紧密结合,通过应用先进的科技手段,提升农业生产的效率和质量。
大学生作为新一代的科技创新者,具备较强的科技背景和思维能力,能够在农业领域发挥巨大的作用。
2. 市场潜力巨大农业科技创新项目在中国具有巨大的市场潜力。
随着人们对食品安全和营养需求的不断提高,对农产品的品质和安全要求也越来越高。
农业科技创新项目可以提高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满足市场需求,创造经济效益。
3. 政策支持力度大政府对农业科技创新项目给予了极大的支持和重视,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机会。
大学生创业计划农业科技创新项目可以享受到政策的支持和资金的扶持,为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三、项目创新方向1. 农业物联网技术农业物联网技术是指利用物联网技术手段来监测和管理农田、作物以及畜禽养殖等农业活动。
该技术可以实现对农作物的精准管理,提高农田的利用率和作物的产量。
大学生可以开发与农业物联网相关的软件或设备,为农民提供农田管理和农作物生长监测的服务。
2. 农业无人机技术农业无人机技术是指利用无人机设备进行农田巡查、农作物喷洒、农产品摄影等农业活动。
无人机技术可以提高农田巡查的效率,减少农药的浪费,保障农产品的安全和质量。
大学生可以开发农业无人机设备并提供相关的服务,助力农业生产的现代化。
3. 农业数据分析技术农业数据分析技术是指利用大数据分析方法来分析和应用农业相关的数据。
成都市创新创业政策都有哪些
成都市创新创业政策都有哪些成都高校创新创业补贴政策一、调整高校平台内创业补贴工作流程2022年12月31日前申报创业补贴仍按照《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加大力度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发〔2022〕20号)规定的程序办理。
自2022年1月1日起,在蓉高校(含校区在蓉的高校)创新创业平台内创业大学生创业补贴的受理、审核、发放实行属地管理,由各高校创新创业平台所在区(市)县人社局、财政局共同负责。
其中,高校负责受理平台内创业补贴申请和初审;市校所在区(市)县就业局负责审核和公示;区(市)县人社局、财政局负责复审。
同一高校由多个校区、创新创业平台且分布在不同区(市)县的,按属地原则由各校区、创新创业平台所在区(市)县人社局、财政局负责办理。
二、高校平台内创业补贴申报程序(一)补贴对象。
1.2022年1月1日后,在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学生(以下简称在校大学生)或本校毕业5年内、处于失业状态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在我市高校建立的创新创业平台内领办正在孵化的创业项目、可按规定申请孵化创业项目补贴。
在校大学生或高校毕业生入驻高校建立的创新创业平台3个月以上,方可申请孵化创业项目补贴。
2.在校大学生或高校毕业生在高校创新创业平台内,通过工商注册、民政登记的创业主体(含农民合作社、受聘为农民合作社的农业职业经理人、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经确认的网店),可按规定申请创业实体补贴。
3.农业职业经理人享受孵化创业项目补贴或创业实体补贴还应符合以下条件:取得成都市农业职业经理人证书受聘或领办、新办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和家庭农场6个月以上。
4.开办网店的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所开网店应依托国家商务部和四川省商务厅公布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设立的电子商务平台;所开网店应进行商品实物交易或开展文化创意、咨询、设计服务,正常持续经营半年以上(在校大学生应持续经营至毕业年度),且申请补贴前半年内商品实物成功交易在1000笔以上,开展文化创意、咨询、设计服务的,申请补贴前半年内销售额度在2万元以上,且无违法违规交易行为。
成都市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发展促进办法
成都市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发展促进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7.11•【字号】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225号•【施行日期】2024.09.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正文成都市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发展促进办法(2024年07月11日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225号公布自2024年09月0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了促进成都市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发展,发挥农业科技在乡村振兴和农业现代化中的创新驱动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等法律,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四川成都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的产业发展、开放合作、服务保障等活动。
前款所称四川成都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是指由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协调指导小组等机构批准建设,位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以下简称园区)。
第三条(基本原则)园区建设发展应当遵循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企业主体、农民受益的原则,通过科技赋能集聚科教资源,培育创新主体,优化创业环境,促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第四条(发展理念)园区属地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融合发展理念融入园区建设发展全过程,优化城乡空间和功能布局,激活城乡要素资源,提升园区产业综合竞争力,推动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
第五条(政府职责)市和园区属地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园区发展的领导,建立促进园区发展的工作协调机制,统筹研究解决园区发展过程中的重大事项,推动改革举措在园区内先行先试。
园区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相关公共服务和属地管理工作。
第六条(部门职责)市和园区属地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园区科技创新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推进新技术、新产品的转化应用。
市和园区属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园区农业产业的发展规划、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发改、经信、教育、财政、规划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交通运输、水务、公园城市、商务、投促、文广旅、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按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农业部支持农业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
农业部支持农业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中国农业部一直致力于促进农业科技创新,以提升农业生产效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
为了达到这一目标,农业部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农业科技创新和提供支持。
本文将介绍这些政策措施,并说明其对农业科技创新的重要性。
一、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农业部在支持农业科技创新方面,首先采取了加大科技投入力度的政策措施。
该部门通过设立专项资金,向农业科技创新项目提供财政支持。
同时,鼓励企业、科研院所和农民参与农业科技创新,通过资金激励和奖励,提高创新积极性。
这些资金的投入旨在促进科技研发、技术示范和转化应用,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是农业部支持农业科技创新的重要措施之一。
该体系包括国家和地方农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农业企事业单位等。
农业部通过加强科技资源整合和创新平台建设,提高科技研发和转化应用的能力。
此外,农业部还鼓励农业科研机构与企业、农民之间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以加快科技创新成果的推广应用和转化。
三、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为了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成果的推广应用和转化,农业部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一方面,该部门加强了农业科技成果评价和鉴定体系建设,提高科技成果的质量和可操作性。
另一方面,农业部积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简化转化流程和手续,降低转化成本。
此外,该部门还鼓励农民、农业合作社和企业在推广应用农业科技成果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为其提供财政支持和政策优惠。
四、加强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农业科技创新离不开高素质的科技人才支持。
为了加强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农业部提出了一系列培养和引进农业科技人才的政策措施。
该部门通过加强高等院校农业专业的建设和改革,提高农业科技人才的培养质量和数量。
同时,农业部鼓励农业科技人才在农村地区工作和创新创业,提供相关政策支持和职称评审的便利。
结论农业部支持农业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包括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加强农业科技人才培养等。
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促进农村创新创业的实施方案
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促进农村创新创业的实施方案科技特派员制度是指将科技人员派往农村地区帮助农民解决科技创新和创业问题,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
为了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以下是一个实施方案的提议。
一、建立健全科技特派员制度1.组织科技人员申报和选拔,确保派出的科技特派员具备专业知识和服务意识。
2.制定明确的派遣期限和任务目标,确保科技特派员能够在农村地区有足够的时间开展工作。
3.设立科技特派员的薪酬和福利政策,激励科技人员参与农村创新创业工作。
二、加强科技特派员的培训和支持1.组织科技特派员参加培训,提升他们的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让他们能够更好地为农村地区提供技术支持。
2.为科技特派员提供必要的办公设备和信息资源,确保他们能够顺利开展工作。
3.建立科技特派员的交流平台,促进他们之间的经验共享和合作,提高工作效果。
三、加强科技特派员与农民的沟通和互动1.积极组织科技特派员与当地农民进行面对面的交流,了解他们的实际需求和问题。
3.组织农民参观科技特派员所在单位或其他先进农业示范基地,增加他们的科技创新意识和创业动力。
四、加强政策支持和资源倾斜1.制定相关政策,鼓励科技特派员在农村地区创新创业,提供税收减免、贷款支持和项目资金扶持等优惠。
2.加大对农村地区科技创新和创业项目的资金投入,为科技特派员提供所需的研究资金和实验设备。
3.建立农村创业孵化器和技术转移中心,为科技特派员与农民提供创新创业的相关服务和支持。
五、加强科技特派员制度的监督和评估1.建立科技特派员工作日志和工作报告制度,定期评估科技特派员的工作成果和社会影响。
2.建立科技特派员工作考核和奖惩机制,激励他们在农村创新创业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
3.鼓励科技特派员参与学术交流和科技竞赛,提升他们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
通过以上实施方案,我们可以进一步促进农村地区的科技创新和创业,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
同时,科技特派员制度也为科技人员提供了一个锻炼和实践的机会,使他们能够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回报社会。
乡村振兴的农业科技创新支持政策
乡村振兴的农业科技创新支持政策一、背景介绍随着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农业科技创新成为推动农村发展的重要力量。
为了实现农业现代化,国家推出了一系列农业科技创新支持政策。
二、加大科技研发投入为了推动农业科技创新,政府加大了科技研发投入。
通过设立农业科技创新基金,政府为科技创新提供了经费支持。
这一政策的出台,为农业科技创新提供了坚实的财政保障,吸引了更多的科研人员投身于农业科技研发。
三、建立科技人才培养机制为了培养更多的农业科技人才,政府提出了建立科技人才培养机制的政策。
通过设立农业科技人才专项资金,培养和引进一批农业科技人才,提升农业科技创新水平。
此举有助于解决农村科技人才匮乏的问题,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可持续的科技支撑。
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政府推出了一系列政策,鼓励科技成果转化。
通过给予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政府鼓励科研院所和企业将科技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力,促进农业科技创新与实际生产的深度融合。
五、加强农业科技示范推广为了加强农业科技示范和推广,政府设立了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并推出了相应的政策支持。
农业科技示范基地通过示范和推广新技术、新品种,引导农民采用科技农业方法,提高农业产出效益。
这为广大农户提供了现场学习和交流的平台,促进了农业科技的全面应用。
六、推动农业科技创新与农产品品质提升政府支持农业科技创新,不仅关注农业产出的数量,还注重提升农产品的品质。
通过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高农产品质量标准,政府激励农业科技创新与农产品品质提升相结合。
这使得农产品更符合市场需求,提高了农民的收入。
七、拓宽农业科技创新的金融支持为了推动农业科技创新,政府加大了对农业科技创新的金融支持。
通过设立农业科技创业基金和农业科技创新保险,政府为农业科技创新项目提供了资金保障和风险补偿,激励更多的科研人员和企业积极参与到农业科技创新中来。
八、强化农民培训和科技普及为了加强农民的科技创新意识和技术水平,政府加强了农民培训和科技普及工作。
促进农村就业创业的政策与措施
促进农村就业创业的政策与措施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工问题已引起广泛关注。
如何促进农村就业创业已成为我国农村发展的重要课题。
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与措施,积极推动农村就业创业。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探讨具体的政策与措施。
一、加强职业培训,提升技能水平为了提高农民的就业竞争力,政府应加强职业培训工作。
首先,要建立健全职业教育机制,提供多样化的职业培训项目,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
其次,要加大对农村职业培训基地的投入,提升培训设施和师资水平。
最后,要加强与企业合作,根据市场需求培养技术工人。
二、推动农村电商发展,拓宽就业渠道近年来,电子商务发展迅猛,为农村就业创业创造了新的机会。
政府应加大对农村电商的扶持力度。
首先,鼓励农民利用互联网推广自家农产品,提高销售渠道和品牌知名度。
其次,加强对农村电商平台的支持,提供技术服务和培训,帮助农民开展电商活动。
最后,鼓励农村合作社成立电商团队,组织农产品网上销售。
三、拓宽农村创业渠道,促进就业增长除了传统的农业就业,提供更多的创业机会也是促进农村就业的有效途径。
政府应加大对农村创业的扶持力度。
首先,要鼓励农民开展适合当地特色的小微企业和乡村旅游。
其次,提供金融支持,给予贷款优惠政策和创业补贴。
最后,建立健全创业服务平台,为农民提供咨询和指导。
四、加强农村人才引进政策,促进人口流动农村人口向城市的流动一直是推动农村就业创业的重要举措。
政府应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人才引进政策。
首先,提供更多的岗位和机会,吸引农民工返乡就业。
其次,为返乡农民工提供可行的创业支持与培训。
最后,加大引导农民回乡创业的宣传力度,增强农民对回乡就业的信心。
五、优化农村产业结构,扩大就业空间农村产业结构的优化是农村就业的关键。
政府应加大对农村产业的支持力度。
首先,加大对农村传统特色产业的扶持,提升其市场竞争力。
其次,鼓励农民转型升级,发展现代农业和农村服务业。
最后,构建农村产业链,扩大就业空间。
六、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保护农民权益为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政府应该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成都最新创业优惠政策法规
成都最新创业优惠政策法规2.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为10万元。
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基础利率,结合风险分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
3.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学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4.享受培训补贴5.免费创业服务6.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高校毕业生可在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
7.创新人才培养8.开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高校挖掘和充实的各类专业课程和创新创业教育资源,以及面向全体学生开发开设的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必修课和选修课,享受各地区、各高校资源共享的慕课、视频公开课等在线开放课程,和在线开放课程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制度。
9.强化创新创业实践优惠政策1、创业海归可优先享受成都高新区科技三项经费,有关部门并协助其申请贷款和有关科研启动资金、科研资助经费。
2、对海归创业提供创新基金小额资助。
3、给予博士后科研人员每人补助5万元。
4、高级人才所获得的奖励和股权收益,用于再投入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或投资新办企业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重点领域创业环境1、成都作为西南地区的枢纽城市,交通便利,商业发达,人才资源丰富,配套设施完善,是中国西部地区外商投资最集中的区域,同时也是四川省高新技术企业最集中的区域。
2、成都高新区先后成立了成都创业服务中心、成都高新区技术创新服务中心、留学人员创业园、博士创业园、信息安全产品专业孵化器、软件专业孵化器等27个孵化器。
成都大学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成都大学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四川省成都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出台18条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
根据该通知内容,成都市将创业培训补贴、小额担保贷款和创业补贴的发放对象,扩大到在校创业大学生。
对在校生和高校毕业生通过工商注册或民政登记的创业主体包括领办农民合作社、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给予1万元创业补贴。
以下为18条扶持政策原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1〕2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大力度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意见》川办发〔2021〕26号精神,以创新带动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现就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作用市和区市县含成都高新区、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下同要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中的服务功能,积极开展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进校园活动,组织举办高校毕业生特大招聘会、就业匹配会、专场招聘会等活动,搭建供需平台,为招聘高校毕业生的用人单位提供免费服务。
二、实行就业实名制精细化服务各区市县要准确掌握本市户籍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未就业、创业、培训、困难帮扶等具体情况,建立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制信息动态数据库,主动联系,摸清就业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
三、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鼓励市属国有企业及其它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创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组织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提升就业能力。
每3年认定一批“成都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基地”,被认定为市级示范基地的,市政府给予10万元的奖励;连续两次被认定市级示范基地的,市政府再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所需资金在市级就业专项资金中支出。
促进新农业技术创新的政策与措施
促进新农业技术创新的政策与措施一、引言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科技的快速发展,农业在现代化进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新农业技术创新的推进对于提高农产品质量、推动农业现代化、增强农民收入能力等方面都具有积极的作用。
本文将探讨促进新农业技术创新的政策与措施。
二、提供财政支持为了促进新农业技术创新,政府可以采取财政支持的政策。
具体措施可以包括设立创新基金,吸引更多农业科技企业和研究机构参与农业技术研发;提供贷款贴息和税收优惠,鼓励农业科技企业和农民参与创新实践。
三、加强科研力量建设要推进新农业技术创新,必须加强科研力量的建设。
政府可以通过拨款设立农业创新科研中心,集中人才和资源进行农业科研;建立农业科研合作平台,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共同推进农业科技创新。
四、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保护知识产权是激励农业技术创新的核心举措。
政府需要建立健全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鼓励农民和农业科技企业投入更多的资源和精力进行创新。
针对新农业技术创新成果,可以设立专利保护基金,并加大执法力度,打击侵权行为。
五、推进产学研结合促进新农业技术创新离不开产学研结合的推进。
政府可以出台政策,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与农业科技企业开展合作研究;设立科技创新人才培训基地,提供培训和交流的平台,促进科研人员与农民的互动。
六、加强农民技能培训提升农民的技能水平对于推进新农业技术创新至关重要。
政府可以投入资金,开展农业技术培训,提升农民的科技水平和管理能力;引导农民参与创业创新,鼓励他们在实践中积累经验并加以创新应用。
七、加强信息传播和推广新农业技术创新要通过广泛的推广和应用才能真正发挥作用。
政府可以加大宣传力度,提供农业技术信息,引导农民了解和应用新技术;支持建立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提高农产品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
八、建立农业技术创新奖励制度政府可以设立农业技术创新奖励制度,鼓励农民和农业科技企业在创新方面做出更大的贡献。
通过评选和奖励,可以激发农民和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进一步推动农业技术创新的发展。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成办发〔2017〕12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成办发〔2017〕12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3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85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以发展新理念为引领加快农业现代化高标准全面建成小康的意见》(成委发〔2016〕19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农村一二三产业(以下简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工作思路。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省委“三大发展战略”要求和市委“157”总体思路,以加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抓手,以发展都市现代农业为重点,进一步做大做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多元主体,进一步创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方式,进一步建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利益联结机制,进一步完善保障措施,构建农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的现代产业体系,形成城乡一体化的农村发展新格局。
(二)主要目标。
力争到2020年,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总体水平明显提升,基本形成产业链条完整、功能多样、业态丰富、利益联结紧密、产村融合更加协调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新格局,农业竞争力明显提高,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农村活力显著增强。
全市农业增加值超过565亿元,农产品加工率达55%以上,乡村旅游总收入达500亿元,建成农村产业融合示范项目50个,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6000元左右。
关于落实《四川省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十六条政策》的具体意见
四川农业大学文件校科发〔2016〕2号关于落实《四川省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十六条政策》的具体意见为贯彻落实《四川省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十六条政策》(川委办〔2016〕47号),结合学校实际,提出以下具体意见。
1.对于符合《四川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办法(试行)》(川组通〔2016〕25号)的动态管理人员试行协议工资制,依据省委组织部(省人才办)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负责组织核定的年度入选人员及岗位激励标准,学校每学年度按1:2予以配套激励,作为协议工资的组成部分。
2.事业编制新进博士均列入学校特设岗位,按学术业绩、水平、能力和经历等方面综合评定的特聘教授或特聘副教授各级岗位,享受同职级人员校内各项待遇。
3.国家自然(社科)基金项目按规提取的间接费用,学校统筹5%、院(所)统筹25%,项目组绩效支出70%。
4.中央财政资金项目按规提取的间接费用,学校统筹5%、院(所)统筹30%,项目组绩效支出65%。
5.四川省级财政资金项目按规提取的间接费用,学校统筹5%、院(所)统筹35%,项目组绩效支出60%。
6.地方财政资金项目按规提取的间接费用,学校统筹5%、院(所)统筹40%,项目组绩效支出55%。
7.非财政资金的横向项目经费,学校统筹5%、院(所)统筹10%,项目组绩效20%,其余65%经费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工作内容和合同约定合理自主安排。
在项目委托方认可完成目标任务的前提下,结余经费可全额用于奖励项目组人员。
8.科技成果转让经费及后续收益,按学校5%、院(所)20%、课题组奖励75%的比例进行分配。
在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作出主要贡献的人员,获得奖励的份额不低于奖励总额的50%。
9.事业编制人员可从四川省各级各类财政资金的科技计划项目劳务费中领取报酬。
事业编制人员劳务费总额原则上不得超过项目直接费用扣除购置设备费后的10%,否则,需经校务会审批。
劳务费支出标准应控制在1万元/人·月以内,项目负责人劳务报酬原则上不得超过事业编制人员劳务费支出总额的50%。
成都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详解
成都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详解.抓大不放小创造就业机会预防失业风险大学生信用能贷款符合条件最高可贷50万鼓励创新创业是成都“新一轮”积极就业政策体系的鲜明特征。
“本次出台的成都就业创业纲领性文件,其中有8条直接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成都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意味着,成都将把创业和就业紧密结合起来,以创新推进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催生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
《意见》还加大了对初创期创业政策支持的力度,比如,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10万元,2年内由财政给予全额贴息;在鼓励大学生创业方面,除了1-10万元的创业补贴,成都还将向符合条件的创业青年大学生提供额度最高为50万元的创业信用贷款,并给予贷款利息50%的补助。
未登记注册网商也可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扩大创业扶持范围是《意见》一大亮点,在成都多种形式和类别的创业,都可得到相应政策支持。
例如,市属高校、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经单位同意在职和离岗创业,可在三年内保留人事关系;在成都进行网络创业,就算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也可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
此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可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在创业期间可继续享受最长六个月的低保待遇。
为让更多人得到创业扶持,成都还将以“创业天府•菁蓉汇”为引领,实施“返乡农民工、残疾人、妇女、失业职工”四大创业行动计划,举办“创业训练营、创业大赛、创业博览会”等重大活动,营造创新创业良好氛围。
小微企业招应届高校毕业生同时享受社保和岗位补贴在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方面,《意见》明确,着重完善和落实城乡劳动者平等的就业政策,推动农民工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服务。
农民集中居住区配套建设的经营性用房,将优先用于解决被征地农民就业;因征收农村土地直接受益的企业,需优先提供岗位安置被征地农民就业。
鼓励开展创业培训建设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为不断完善和提供更优质就业创业服务,《意见》提出多条举措,提升成都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均等化、标准化和专业化水平。
成都创业扶持政策_成都大学生创业有哪些扶持政策
成都创业扶持政策_成都大学生创业有哪些扶持政策成都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成都本次出台的政策,对于低保家庭的应届生给予了特殊的关照。
政策规定,拥有成都户籍且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毕业后3年内从事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政府按其缴纳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70%,给予期限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并且在就业时可申领8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
扶持创业加大大学生创业支持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成都自主创业、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持续经营3个月以上的,政府将给予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持续经营1年以上的,再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其所创办的Cye企业录用城乡劳动者(含异地户籍)、签订1年期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根据实际录用人数,按每人1000元给予奖励,单户企业奖励总额不超过5万元。
并且这类创业企业在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成功后,由政府给予100%的贴息支持,但其总额不超过1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
成都对大学生创业孵化园也有补贴政策。
对认定为市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由市人社局在市大学生创业专项资金中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认定为市级科技创业苗圃的,由市科技局在市创新创业载体建设科技专项资金中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认定符合市小企业创业基地条件的,按照投资额一定比例,由市经信委在市中小(微型)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补贴。
另外,创业培训补贴政策期限从目前的毕业年度调整为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
在蓉高校毕业学年组织有创业意愿的在校生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实际培训学生人数,按不超过当年毕业生总人数10%的规模享受创业培训补贴。
培训应届生政府给予企业补贴为了鼓励更多的小微企业吸纳就业,2022年年底前,成都小微型企业吸纳2022年度或2022年度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政府按企业为其实际缴纳单位部分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标准,给予招用企业期限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支持保障重点项目的2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支持保障重点项目的2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8.13•【字号】成府函〔2019〕72号•【施行日期】2019.09.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支持保障重点项目的2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府函〔2019〕72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成都市支持保障重点项目的20条政策措施》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成都市人民政府2019年8月13日成都市支持保障重点项目的20条政策措施为进一步强化以项目为中心组织经济工作,促进资源要素向重点项目聚集、优惠扶持政策向重点项目聚焦,持续改善提升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市场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省、市重点项目建设,提升重点项目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和支撑作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优先保障重点项目用地需求(一)保障重点项目用地需求。
以国土空间规划引领省、市重点项目向产业功能区集聚,产业功能区空间布局纳入市、区(市)县两级国土空间规划,省、市重点项目清单纳入规划附件进行重点保障。
积极保障省、市重点项目用地需求,经“一图一表”审查后,省、市重点项目所需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由市上统筹保障80%以上。
全额保障省、市重点推进项目用地需求,全市每年确定100个战略性、功能性、支撑性重大项目为市重点推进项目,由市上全额保障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列入全省100个重点推进项目的,其年度用地计划省级安排70%、市级匹配30%。
[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各区(市)县政府(含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下同)(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二)实行重点项目地价优惠。
省、市重点项目所需用地,采取出让方式供地的,可按不低于市场评估价的70%确定出让起始(叫)价;采取行政划拨供地的,可按不低于划拨供应价的70%确定地价;采取租赁方式供地的工业项目,可按不低于年均工业用地出让指导价的50%确定土地年租金起始价。
四川省出台政策进一步激励农业科技人员创新创业
四川省出台政策进一步激励农业科技人员创新创业
佚名
【期刊名称】《内江科技》
【年(卷),期】2016(037)009
【总页数】1页(P2)
【正文语种】中文
本刊讯近日,由四川省委农工委、科技厅牵头制定的《关于进一步扩大农业科技体制改革试点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
在2014年省农科院、省畜科院、宣汉县试点基础上,全面推进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进一步扩大农业科技体制改革试点,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
此次试点范围包括省农科院等11所省级农业和涉农科研院所、成都市农林科学院等10所市属科研院所、绵阳市涪城区等16个市的62个县(市、区)。
参与对
象为试点院所在编在职的科技人员(含省属科研院所内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市州属科研院所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担任领导职务的科技人员)及试点县内农业、畜牧、林业、水务、科技等涉农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并按干部管理权限经批准允许参与的科技人员(含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担任领导职务的科技人员)近2万人。
《方案》明确,以激发科技人员活力为改革突破口,以推进科技成果权属改革为关键,提出十项激励政策举措,包括鼓励科技人员离岗创办企业,允许科技人员兼职取酬,下放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完善科技人员岗位聘用和职称评定政策,支持专利实施转化,探索科技成果权属改革等。
《方案》要求,试点县和试点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细化试点方案和政策意见,强化组织领导,加强财政专项资金扶持,加强考核和管理,不断激励农业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推动农业科技人员创办领办农业科技型企业,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切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成都创新创业有哪些政策
成都创新创业有哪些政策成都市青羊区创新创业政策为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众创空间推动群众创新创业的指导看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动群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看法》和《成都“创业天府”行动打算(20xxmdash;2025)》精神,深化实施《“创业天府middot;青羊行动”实施看法》,推动“群众创业、万众创新”,特制定本政策。
一、支持创新创业载体建立(一)鼓舞专业机构落户我区。
对来我区新建众创空间、创业苗圃、企业孵化器等创新创业载体的知名专业运营机构,依据其专业化程度、知名度及载体运营等状况,赐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房租、装修及运营等综合落地补助。
(二)支持高校院所创新创业。
对高校院所在我区建立创新创业机构的,赐予高校院所或创新创业机构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三)支持载体运营机构。
对纳入我区梯次孵化体系的创业苗圃、企业孵化器、专业楼宇和众创空间等各类载体,按载体类别,赐予运营机构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每年对创新创业载体在硬件建立、人才引进、效劳质量、产出效果等方面进展综合评估,评估优秀的赐予其运营机构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嘉奖。
(四)支持入驻创新创业载体。
对新入驻纳入我区梯次孵化体系的创新创业载体,且符合我区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扶持范围的企业(团队),按其运用面积赐予最高不超过101平方米的3年房租补助,按第1年每月不超过50元/平方米、第2年每月不超过30元/平方米、第3年每月不超过20元/平方米的标准执行。
(五)鼓舞培育孵化企业。
载体运营机构每培育1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孵化胜利1个工程(团队)并在我区注册企业,分别赐予运营机构5万元、1万元的嘉奖。
(六)支持载体提档升级。
对新认定为国家、省、市级创新创业载体的,按上级资助到位资金的50%,赐予运营机构不超过101万元的一次性嘉奖。
二、支持创业力气聚集(七)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
对纳入国家“__”、四川省“百人打算”和“成都人才打算”等高层次人才,带技术、带工程、带资金来我区创办企业,符合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资助条件的,赐予最高不超过101万元的一次性研发经费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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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成都市激励农业科技人员及大学生
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
为积极响应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意见》(川府发〔2015〕27号)精神,深化实施成都“创业天府”行动计划,支持农业科技人员及大学生创新创业,加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推进都市现代农业加快发展,特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鼓励农业科技人员兼职从事创新创业活动。
由市级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对带技术、带项目在蓉新领办农业企业的高层次人才,给予100万元资助;对国内外高校院所硕士学历或副高职称以上科技人才带技术、带项目在蓉新领办农业企业,给予20万元资助;对涉农高校及科研院所硕士学历或副高职称以上科技人员服务我市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给予创新服务10万元资助。
二、鼓励大学生创业从事现代农业生产经营。
对毕业5
年内,创业从事准公益性规模种养生产、农产品加工营销、休闲观光农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大学生,由市现代农业准公益性融资贷款项目资金给予最高50万元贷款支持;纳入农业职业经理人培养,符合条件的,享受农业职业经理人社保补贴、创业补贴、农业保险费补助等扶持政策。
采取市县共建的方式,在全市规划的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基地(精品园区、示范带)建设大学生农业创业示范园区,对到园区创业的大学生,由市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基地(精品园区、示范带)建设资金,按照其土地和农业设施租金,给予第1年80%、第2年50%、第3年30%的补助。
三、支持农业科技人员及大学生开展农业科技研发与推广应用。
由市科技局设立现代农业科技研发与应用示范科技专项,对农业实用技术、新产品研发项目给予最高20万元支持;对农业关键共性技术成果应用示范项目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
支持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推广,由市“双创双建”项目资金对列入年度推广项目的,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对列入年度引进试验示范计划的项目,给予最高20万元补助。
四、支持农业科技人员及大学生组建农业优势特色产业技术创新联盟。
鼓励农业科技人员及大学生联合涉农高校院所知名专家、本地农技推广专家,连接产业基地和新型经营主体,组建优势特色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支持联盟开展产业技术路线图研制,由市级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给予最高
50万元支持。
五、鼓励农业科技人员与我市农业企业联合开展科技成果转化。
对涉农科技成果在我市转化实施的,由市级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按技术合同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的3%给予企业年度最高200万元补贴,按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的3%给予涉农高校及科研院所研发团队每个项目最高100万元补贴。
六、鼓励农业科技人员和大学生参加各类技术培训和在职攻读农业领域博(硕)士。
由市农委组织行业技术专家、农业企业家和相关专业人员,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对创业大学生和农业科技人员,在项目选择、生产技术、经营管理、质量控制、产品营销、财务管理、农业信息化、农村金融、法律法规等方面进行免费创业培训。
经市校企联合培养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在职博(硕)士计划的高校录取,攻读农业领域博(硕)士的人员,与所在企业、农业合作社签定有服务协议、并承诺取得博(硕)士学位后在本单位服务年限不低于3年,由市级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按50%比例给予学费支持。
七、鼓励为农业科技人员和大学生创业者搭建各类农业科技创新载体。
支持高校院所、区(市)县建设农业创新创业载体,由市级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对新建的农业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分别给予其运营机构一次性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经费资助;对已建的农业创业苗圃、
孵化器、加速器,年度综合评价为优秀的,给予其运营机构最高100万元的补贴经费。
八、促进农业科技人员及大学生创造运用知识产权和创建技术标准。
由市级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对新入选的国家、省、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支持;对牵头制定并获批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涉农企业及科研院所,分别给予60万元、40万元、20万元奖励;对牵头制定并经认定为产业技术联盟标准的涉农企业及科研院所给予20万元奖励。
九、加大对农业科技人员和大学生创业者科技金融资助力度。
农业科技人员和大学生所创办的企业通过社会融资性担保机构获得股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由市级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对其发生的担保费用按50%、给予每户每年最高20万元的经费补助;对其质押融资贷款按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实际发生的利息额的30%、给予每户每年最高50万元的经费补助;对符合准公益性条件的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推广应用类项目,由市现代农业准公益性融资贷款项目资金给予最高100万元融资贷款支持。
十、加大对农业科技人员和大学生创业者服务力度。
支持农村科技信息服务站为农业科技人员和大学生创业团队提供所需科技服务,鼓励引进农业创业企业和大学生创业团队到本服务区域创业,并提供优质服务;对农业科技人员和
大学生创业团队在农业新技术成果成功转化或农产品交易过程中购买科技中介服务的,由市科技局以“科技企业创新券”形式给予一定比例的经费资助;由市农委、市科技局定期组织天使投资和创投、风投机构与创业科技人员、大学生对接洽谈,引导支持创业发展;由市农委支持建立由农业技术专家、成功企业家以及法律、财务、金融等专业人员组成的创业导师服务团队,在项目选择、生产经营、产品营销、品牌创建等环节,为大学生提供导向性、专业性、实践性创业辅导服务。
本政策措施分别由市科技局、市农委制定相关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生效,有效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