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丹东市鸭绿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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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丹东市鸭绿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部门预算(2017年)

目录

第一部分丹东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丹东市鸭绿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丹东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丹东市鸭绿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丹东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丹东市鸭绿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丹东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丹东市鸭绿江风景名胜

区管理局概况

一、丹东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旅游产业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我市旅游产业发展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组织编制全市旅游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培育和完善全市旅游市场,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四)负责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统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旅游资源开发、建设规划;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纪念品)的设计、开发;负责旅游资源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

(五)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

(六)负责旅游区(点)质量评定审核;组织实施国家、省制定的各类旅游景区景点、度假区及旅游住宿设施、旅行社、旅游车船和旅游娱乐设施、特种旅游项止的设施标准及服务标准;经营旅游业务的企事业单位进行行业管理。

(七)负责中朝边境旅游管理及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负责旅游对外交往与合作;经授权负责旅行社分支机构设立的审批。

(八)指导全市旅游行业教育及培训工作,贯彻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按规定组织全市旅游行业各级岗位资格考试认证;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精神。

(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丹东市鸭绿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依法保护鸭绿江风景区的风景名胜资源、文物和生态环境。

(二)会同有关部门依据鸭绿江风景总体规划编制各景

区的详细规划。

(三)合理开发鸭绿江风景名胜资源,建设管理和保护景区设施。

(四)组织实施国家、省制定的各类旅游景区景点。

(五)审查、监督鸭绿江风景名胜区内的建设,经营和服务项目。

(六)搞好鸭绿江风景区植树绿化、护林防火,防治林木病虫害和防止水土流失。

(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丹东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丹东市鸭绿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1.丹东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机关

2.丹东市鸭绿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机关

3.丹东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4.丹东市边境旅游管理办公室

5.丹东市旅游信息中心

6.丹东市鸭绿江公园

7.鸭绿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虎山景区管理处

上述机构中,共核定人员编制148人,在职人员109人。另有,退休人员112人。

第二部分丹东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表

注:详见后附17张公开表(含空表)

第三部分丹东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

一、关于丹东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丹东市鸭绿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2017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丹东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收入为财政拨款收;支出包括: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丹东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7年收支总预算30883.3千元(各详细科目支出见附表)。

收入较2015年预算增长2966.3千元,主要原因新增两个全额事业单位经费714.1千元,虎山景区管理处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安排的拨款)增长1600千元,鸭绿江公园滨江路维修增长473.9千元,珍珠公园维护费94.3千元,其余为工资及社保年金增长8.4千元。

机关运行费118.9千元较2015年预算无增长。

政府采购总计683千元,主要有公务用车维修、保险25.5千元,虎山景区节日采购草花180千元,鸭绿江公园节日采购草花350千元,购置打药车127.5千元。

二、关于丹东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7年“三公”经费预

算情况说明(详见三公经费支出表)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75.5千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0千元,公务接待费62千元(旅游委机关32千元,虎山景区30千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3.5千元(旅游委机关80千元,虎山景区管理处10千元,鸭绿江公园一般预算5千元,边境办8.5千元)。较2016年预算减少133千元,因2016年行政单位公务车改革,所以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133千元,其他无增减。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

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旅游宣传(项):反映在境内外开展各类旅游宣传促销活动的支出,包括驻外机构宣传费、境外宣传促销费,境内宣传促销费,海外记者及旅行商接待费,旅游宣传品制作费及设备购置费等。

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旅游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用于旅游行业业务管理的支出。

10.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其他旅游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除行政单位(包括衽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服务、旅游宣传等以外其他用于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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