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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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韩国交换生项目艺术设计

南昌大学韩国交换生项目艺术设计

南昌大学韩国交换生项目艺术设计南昌大学国际教育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国内首批成立的专业艺术设计类的大学,致力于培养高素质的艺术设计人才,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国际化教育平台。

近几年,随着南昌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国际化的推进,我校国际教育学院不断发展壮大。

近几年来在全校师生和家长中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经过十多年来的不懈努力奋斗,学校国际化水平有了显著提高。

近年来,学校充分利用自身办学优势和国际交流优势,不断拓展国际化视野,提高教育质量,为社会培养了一大批具有国际视野和创新精神的复合型人才。

南昌大学国际教育学院设立艺术类专业已有近30年历史。

随着艺术设计教学水平和管理机制的不断完善,艺术设计专业在国内外产生了广泛影响。

南昌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坚持“学生为本、学术研究创新”的办学理念,立足世界高校艺术设计专业人才培养经验的优势,结合南昌大学特色建设需求和社会用人单位需求打造了具有鲜明特色和国际影响力的艺术类中外合作项目。

项目共分为三个学期:第一学期面向国内学生进行为期一年的韩国文化交流课程学习;第二学期至第三学期赴韩国汉城大学参加为期一年半到两期共计15天左右的艺术设计项目学习;第三学期至第四学年将赴韩国首尔大学参加为期半年以上、涉及专业广泛、综合素质高及专业性强等多方面发展能力综合考核并授予“首尔大学艺术设计”硕士学位证书。

一、项目介绍南昌大学和韩国汉城大学两校的合作办学已有近30年历史,合作院校包括韩国国立大学(首尔大学、延世大学、汉城大学)、延世大学艺术设计学院(昌大)、汉城大学院(昌大)等等。

两校联合培养艺术设计专业硕士学位证书项目(DESIGN ETFE)是经教育部批准由南昌大学和汉城大学合作办学创立的,旨在为中国学生提供国际化艺术设计专业人才,以提升中国学生艺术设计教育国际化水平。

本项目主要招收中国学生赴韩国学习艺术设计类专业课程。

学制一年,可获得韩国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可获得韩国大学颁发的硕士毕业证书。

csc公派留学学习计划 南昌大学

csc公派留学学习计划 南昌大学

csc公派留学学习计划南昌大学南昌大学,一个美丽而又充满活力的地方,这里有许多优秀的学子,他们在这里努力学习,追求自己的梦想。

而我,也有幸成为其中的一员,即将开始我的[csc公派留学学习计划]。

我要感谢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CSC)的大力支持,让我有机会走出国门,去见识更广阔的世界。

我也要感谢南昌大学,给我提供了这样一个优秀的学习平台。

在这里,我将接受世界一流的教育,结识来自五湖四海的朋友,开启一段难忘的求学之旅。

说到南昌大学,我不得不提一下这里的美景。

学校位于江西省南昌市,这里四季如春,风景如画。

每当我走在校园的小路上,看到那些绿树成荫、鸟语花香的地方,我就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而且,南昌大学的食堂也是一大亮点。

那里的美食琳琅满目,让人垂涎欲滴。

我相信,在这样的环境中学习,我一定会更加快乐、更加努力。

作为一名留学生,语言能力是非常重要的。

在这里,我将努力提高自己的英语水平,争取早日达到流利的程度。

毕竟,“熟能生巧”,只有不断地练习和积累,才能让自己变得更加优秀。

我也会学习一些汉语课程,了解中国的文化和历史。

毕竟,作为一名中国人,我们有责任传承和发扬中华文明。

除了学习之外,我还计划参加一些课外活动,丰富自己的业余生活。

比如说,我可以加入学校的篮球队、足球队或者其他社团组织。

这样既可以锻炼身体,又能结交更多的朋友。

我还可以参加一些志愿者活动,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

毕竟,“助人为乐”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在国外的学习和生活中,我一定会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

我会努力适应新的环境,克服各种困难和挑战。

我相信,只要我付出足够的努力和汗水,一定能够取得优异的成绩。

我要感谢我的家人和朋友们对我的支持和鼓励。

在我远离家乡的日子里,他们一直是我最坚强的后盾。

我会继续努力,不辜负他们的期望。

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会带着满满的收获回到祖国,为祖国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我对未来的留学生活充满期待和信心。

大学本科生校际协议出国(境)交流学习管理规定

大学本科生校际协议出国(境)交流学习管理规定

大学本科生校际协议出国(境)交流学习管理规定随着学校与国(境)外高校交流项目不断拓展和派出交流学习人数日益增加,为规范校际协议出国(境)交流学习学生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仅适用于XX大学与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相关大学签订校际合作交流协议,经学校同意派出学习的在校注册本科学生,简称协议交流生。

一、协议交流生的选拔1.选派对象涉及多个学院的交流项目,由教务处根据国际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当年落实的协议学校交流生名额,以及校际合作交流协议要求,负责组织各学院进行、选拔。

具体派出工作由教务处、国际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和学生处统安排办理;2.选派对象仅涉及单一学院的交流项目,由该学院负责组织选拔工作,并报教务处、国际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学生处备案。

具体派出工作由该学院根据协议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会同国际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统办理;3.交流生的、选拔过程应按照相应协议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学校(院)对当年各项目选派方案预先公告;学生按方案要求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学院对学生的学习成绩、思想品德、综合素质和奖惩情况等进行审核;学校(院)对确定派出名单进行公示;4.学生须在学院、教务处、国际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的指导下办理对外联系事务,并与学校签订协议。

凡自行与对方学校联系的视为个人行为,不列入协议交流生计划。

二、协议交流生的相关手续1.报名选拔阶段,学生本人填写“XX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申请表”交学院审核。

经过院、校两级选拔、审批、公示,确定派出交流名单;2.学生按照有关要求准备各类材料交学院,学院交由国际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与对方学校联系;3.学生收到对方学校的正式邀请函(或录取通知)后,在国际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指导下,由学生本人办理护照、申领签证(或入境)手续等;4.学生出国(境)前在规定时间内与学校签署“XX大学本科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协议”,并按照协议书有关条款,办理好相关手续;5.学生经所在学院指导,明确本人在国(境)外高校交流学习的目的和课业框架要求;6.学生完成学习任务后,按协议规定返校并办理相关手续;由学生所在学院对其课业及学分进行认定,并交教务处办理相关事宜。

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配套奖励补助暂行办法

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配套奖励补助暂行办法

温医大二临〔2017〕7号温州医科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关于印发《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配套奖励补助暂行办法》的通知为推进学院教育国际化,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的高素质人才,鼓励学院学生积极参加出国(境)交流、交换学习,根据《温州医科大学本科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暂行)》与《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国际交流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精神,学院统筹利用上级相关拨款及筹资,出台关于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配套奖励补助办法,具体办法暂行如下:一、奖励补助对象参加经学院确认或者承办的出国(境)交流、交换学习项目的全日制在校在籍的第二临床医学院本科学生、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1、政治素质好、品德优良,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2、成绩优良,身心健康;3、按规定已向学校缴纳应缴的各项费用;4、外语能力符合各项目基本要求;5、法定监护人(家长)知情同意;6、本科生需有班主任、辅导员推荐,研究生需有导师、辅导员推荐。

三、本科生奖励补助类别及金额1、学院海外交流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综合成绩排名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40%(含)且无不及格课程的学生,参加由学院确认或承办的出国(境)外大学(科研机构)三个月及以上交流、交换生项目。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学院在学校各类奖励基础上酌情给予配套奖励,奖励额度原则上不超过(含)2万元人民币/人/次。

2、学院国际学术会议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受邀并经学院批准参加各类国(境)外学术会议的学生,有大会现场发言交流的可报销全额往返交通费、会务费、住宿费、签证费等,凭相关票据报销,论文录用作为代表参会等形式的按一定比例报销。

3、学院雅思、托福通过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通过选拔,参加学院统一主办的雅思、托福培训班的学生。

成功录取并参加培训的学生,给予报销50%学费;课程结束后参加雅思考试总分6.5分及以上、托福考试总分80分及以上者,给予报销50%考试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予以全额报销学费与考试费。

自行参加雅思、托福考试,考试总分达到上述要求者,一次性奖励500元人民币/人,获得者不重复奖励。

XX大学本科生出国(境)交流经费资助实施细则

XX大学本科生出国(境)交流经费资助实施细则

XX大学本科生出国(境)交流经费资助实施细则为加快推进“国内一流、国际知名”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鼓励更多的优秀本科生出国(境)交流,着力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竞争力的高素质人才,根据《XX大学资助优秀本科生出国(境)交流管理办法(20XX年修订)》(XX 大教〔20XX〕28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近年相关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资助对象(一)我校拟参加学校或学院(部)组织的出国(境)交流项目、应邀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活动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二)在校就读期间拟自行联系赴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国(境)外教育、科研机构学习交流,且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保留学籍的本科生。

二、申请条件(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三)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好,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获得学院(部)及以上奖励或荣誉;(四)具备良好的外语水平,达到留学高校学习设定要求。

三、资助标准学校设立专项经费用于资助本科生参加出国(境)交流,资助分为全额资助、部分资助和资助补贴三种方式,具体标准如下:(一)申请学生进校后已修课程平均绩点在3.8及以上,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曾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助学金。

赴国(境)外交流学习一学期,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学费和规定学习期间的有关费用(包含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等,参照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标准执行)。

该类资助经费总额原则上不超过XX大学本科生出国(境)交流专项基金年度投入经费的5%。

(二)申请学生进校后已修课程平均绩点在3.3及以上或排名班级前20%,赴国(境)外世界排名前100名高校交流学习一学期及以上,可获资助5万元/人·次。

(三)申请学生进校后已修课程平均绩点在3.3及以上或排名班级前20%,赴国(境)外交流学习一学期及以上,可获资助3万元/人·次。

学院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办法

学院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办法

学院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升学校的国际化办学水平,促进学生国际交流,鼓励在校学生积极参与对外学习,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参与国际事务和国际竞争的高素质人才,学校特设立专项经费资助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

第二条本办法资助对象:参加学校组织的出国(境)交流项目,全日制注册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和研究生。

第三条学校每年安排专项预算70万元(注:省政府年度绩效考核学生出国境交流人数占在校生0.5%为最低得分标准),根据项目具体要求区别资助学生参加出国(境)学习交流项目。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我校组织的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项目包括合作研究、攻读学位、交换生项目、学分互认、学术交流等学校认可的涉境外(含境内国际组织实训)等项目。

学校每年定期在上述项目范围内审定并公布拟资助的项目名单。

第二章申请条件第五条严格按照项目标准进行项目人申报遴选。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思想正派,意识形态正确,自觉维护国家安全,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具有学成回国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申请时满18周岁,身心健康,具有一定家庭经济能力,能圆满完成项目规定的出国(境)交流学习任务。

(三)学校优先资助在校期间主持/参与获得国家级、省级或校级奖项学生。

第六条参加国(境)外学习交流,并已经获得国(境)外全额资助的学生不列入资助范围。

第七条学生不得同时申请2个及以上派出时间段(前后办理派出和回校手续所需时间)有重合的项目;在一年内每生申请资助不超过一次,一个学历阶段内申请资助不超过两次。

第三章资助标准第八条学校对交换生/学分互认项目(一学期或一学年)给予资助,资助标准为研究生总额平均不超过L2万元(人民币)/人/次,本科生总额平均不超过1万元(人民币) /人/次。

第九条参加由学校组织的短期学生赴国(境)外学术交流、社会实践、带薪实习、课题实习、名校游学、语言提升类和境内国际组织实训等项目,学校资助平均不超过0.4 万元(人民币)/人/次。

交换生国家留学基金

交换生国家留学基金

交换生国家留学基金交换生国家留学基金是由国家教育部门设立的一项旨在支持和鼓励国内优秀学生赴国外高校进行学术交流和学习的项目。

该基金的设立,不仅为学生提供了一个国际化的学习平台,而且也促进了国内外高校之间的教育合作和文化理解。

交换生国家留学基金的申请条件通常包括:1. 申请者必须是在校全日制学生,具有良好的学术背景和成绩。

2. 申请者应具备一定的外语水平,能够适应国外高校的教学和生活环境。

3. 申请者应有明确的留学目的和计划,以及回国后的职业规划。

4. 申请者需通过学校推荐,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

基金的资助内容一般包括:1. 学费:资助学生在国外高校的学费,确保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2. 生活费:提供一定的生活费用补助,帮助学生解决在国外的生活开支。

3. 交通费:资助学生往返国际旅费,减轻学生的经济负担。

4. 保险费:为学生提供医疗保险,确保学生在国外的健康安全。

申请流程大致如下:1. 学生需首先向所在学校的国际交流部门咨询相关政策和申请条件。

2. 准备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成绩单、推荐信、留学计划书等。

3. 通过学校审核后,提交申请至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4.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面试。

5. 审核通过后,学生将获得基金资助,并开始办理出国手续。

交换生国家留学基金的设立,不仅为学生提供了宝贵的学习机会,也为国家培养了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和竞争力的人才。

通过这样的项目,学生能够接触到不同的文化和教育体系,拓宽视野,提升自我,为未来的职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同时,这也有助于加强国际间的教育交流与合作,促进全球教育的共同发展。

学生海外交流奖学金管理办法(暂行)

学生海外交流奖学金管理办法(暂行)

大学学生海外交流奖学金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学校国际化进程,开拓学生国际视野,鼓励并资助品学兼优的学生参加海外交流项目,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海外交流奖学金评审工作须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二章奖学金对象及类别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籍有本校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及研究生。

第四条学生海外交流奖学金分为“学历学位项目奖”、“学期学年项目奖”和“短期交流项目奖”三类。

第五条第一类和第二类旨在奖励在学期间赴海外协议院校攻读学位或学期交换/交流的品学兼优的学生;第三类旨在鼓励学生参加短期交流项目O第六条奖学金总名额约占赴海外交流学习总人数的10%,具体额度根据年度计划调整。

第七条奖学金的评定按照标准严格执行,评定人数须控制在年度计划范围内,不够条件不予审批。

第三章奖学金申请条件及申请办法第八条学历学位项目和学期学年项目奖获得者应该符合以下条件:1.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刻苦,GPA在3.5以上;2.外语成绩达到一定要求(托福85分或雅思6.5分以上);3.在外学习期间成绩优异,或获得对方大学奖励有特殊表现的同学,或家庭贫困但成绩优异者(符合我校《助学奖学金》相关规定者);4.模范遵守校规校纪,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综合素质;5.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公益性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第九条短期项目奖获得者应该符合以下条件:1.GPA在3.0以上;2.外语成绩达到一定要求(托福79分或雅思6.0分);3,顺利完成交流学习任务,课程项目成绩良好;4.模范遵守校规校纪,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综合素质;5.积极承担项目团队的组织和服务工作。

第十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与奖学金评审:1.违反校规校级、受处分或通报批评者;2.有违反学生申请出国境交流有关规定记录者;3.一学期请假累计超过两周者(因公请假除外);5.不按时缴费注册者;6.延长学制者;7.有一门课程(含)以上没有通过者;8.在休学期间者。

大学资助研究生出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管理办法

大学资助研究生出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管理办法

XXXX大学资助研究生出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管理办法为鼓励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开阔研究生国际视野,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资助对象和资助条件(一)具有XXXX大学学籍的非定向在学研究生(以博士研究生为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英语交流能力。

(二)以第一作者、XXXX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的学术论文或摘要,被在境外举办的本学科领域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录用。

资助对象一般应在会议上做口头报告或报展。

(三)资助对象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会期应在毕业前。

二、资助额度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一般由学校与导师(课题组)共同资助。

学校资助额度为:在港澳台地区召开的国际学术会议每人次不超过4000元人民币;其他亚洲地区的国际学术会议每人次不超过5000元人民币;欧洲地区、美洲地区的国际学术会议每人次不超过10000元人民币。

应邀做大会报告或在会上有其他突出表现的可以适当增加资助额度。

三、申请程序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推荐、培养单位审核后,于参会前将申请材料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一)XXXX大学资助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境外)申请表;(二)参会论文原稿(须导师审核签字);(三)会议正式征文通知;(四)论文录用函和会议邀请函。

四、报销审核会议结束后两周内,获资助者携带以下材料到培养办公室审核:(一)会议日程安排(含有本人发言或报展的日程页原件、复印件)、会议论文集等会议材料;(二)护照原件及首页和标有出入境日期页面的复印件;(三)参加会议的总结和收获体会及参会照片若干张(电子版);(四)相关发票原件;(五)XXXX大学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由国际事务部出具)。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XXXX大学资助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境外)申请表学生类型:普通博士生、硕博连读生、直博生、学术型硕士、专业型硕士。

大学学生赴国(境)外交流资助办法

大学学生赴国(境)外交流资助办法

XXXX大学学生赴国(境)外交流资助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学校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水平,推动学校高水平地方大学建设,保障国际化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学校设立专项经费资助学生赴国(境)外交流。

根据《XX市高校学生海外学习、实习项目管理办法》(X教委外(20XX)130号)、《XXXX大学学生赴国(境)外交流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旨在鼓励和支持在校学生赴国(境)外学习、实习,让更多学生获得参与国际交流的机会,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国际竞争的国际化人才。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国(境)外交流项目包括博士研究生海外访学项目、国(境)外学习项目(交换学习项目、访问学习项目、攻读学位项目等)、国(境)外实习项目等。

博士研究生海外访学项目访学时间应保证连续6个月以上2年以下,并完成相应考核要求。

国(境)外学习项目学习时间应在一学期及以上(一般为90天以上),并获得相应学分、学位等。

国(境)外实习项目实习时间应在2个月以上。

第四条根据《XXXX大学学生赴国(境)外交流管理办法》设立的学生赴国(境)外交流工作小组(以下简称“交流工作小组”),负责本资助的规划、实施、管理、检查、评估等工作,小组成员由国际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学生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及财务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交流工作小组根据学校批准的预算,按照实际执行的交流项目和学生人数,确定当年的资助标准、名额和先后顺序,根据实际情况统筹使用资助经费。

交流工作小组负责学校赴国(境)外交流资助的评审工作。

第六条申请学生赴(国)境外交流资助,须满足以下条件:(一)资助对象为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本科生;(二)参加的交流项目必须是学校组织实施的,或取得学校批准的个人交流项目;(三)政治素质好,品行优良;(四)参加学习项目的,应在我校在读期间按学校要求完成所选修课程并取得相应的学分;参加实习项目的,应在我校在读期间,完成实习工作并取得实习合格证明;(五)没有违反《XXXX大学学生赴国(境)外交流管理办法》的行为;(六)学生在同一学历阶段,同一类资助原则上只享受一次。

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

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

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根据国家发展和教育部的指示,为了支持优秀青年出国留学,深化国家文化交流,促进学术文化交流,拓宽学术视野,提高学历水平,支持国家人才队伍建设,现将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如下:一、资助对象1. 具有中国国籍的学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有志于出国深造,符合出国留学的身体和精神条件的人员。

2. 优先考虑拥有外语能力的申请者。

3. 优先考虑拥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申请者。

二、资助内容1. 资助期限:每年资助1-2年,最长可资助3年。

2. 资助金额:每年津贴费按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分别为6000、8000、12000元不等,每年可报销学杂费等相关费用,具体金额以实际支出为准。

3. 受资助者在出国期间可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指定的国家级奖学金,以及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根据受资助者实际情况发放的补贴。

三、申请条件1. 具有中国国籍,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全面健康的申请者。

2. 具有出国留学计划,完成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指定的科研工作,并在国际学术刊物上发表文章。

3. 具有良好的学术修养,并取得良好成绩。

四、申请材料1.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登记表》,由受资助者在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官网下载。

2. 受资助者的身份证复印件,高等学历证书复印件,学习成绩单,护照复印件,出国留学计划书,科研成果简介,两封推荐信等。

五、申请方式受资助者应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要求,将上述材料和申请表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经审核通过后,可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六、其他1. 请受资助者务必按时履行申报以及汇报义务,不得无故违反国家规定,或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2. 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有权对资助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发现重大欺骗行为后,取消申请者的资助资格。

3. 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有权收回资助金额,并追回相应的支出,对违反规定的申请者,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资助研究生出国境访学协议书

资助研究生出国境访学协议书

资助研究生出国(境)访学协议书甲方:南昌大学研究生院乙方:(访学人员)性别:—;出生日期—年一月—日;身份证号码学院/专业/年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Email:丙方:(乙方国内经济保证人)性别:—;出生日期一年一月—日;身份证号码现工作单位;邮编:联系电话:∣,'∣nail: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在甲方资助和支持下出国访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甲方接受乙方的申请,同意派遣乙方赴(国家)访学,访学期限为(—)个月,时间自年一月至年—月。

第二条甲方同意乙方申请甲方资助时选定的访学专业和计划。

第三条甲方承担的义务:1.对乙方出国访学给予必要的指导,并向乙方提供有关出国访学的咨询和服务。

2.为乙方办理出国访学手续提供帮助和方便。

3.向乙方提供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的经费资助计人民币(大写)元。

第四条乙方承担的义务:1.保证完成第二条所规定的访学计划,并保证在第一条确定的访学期限内学成回国服务。

否则,甲方将按违约追究乙方的经济赔偿责任。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本协议确定的访学期限、访学国家和访学计划。

3.访学期间与国内导师及甲方保持经常联系,定期汇报访学进展情况。

4.访学期间要树立回国服务、为国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从事有损祖国利益和安全的活动,自觉维护祖国荣誉;遵守我国和访学所在国法律;尊重当地人民的风俗习惯,与当地人民友好交往。

5.访学期满时,应请国外导师对本人访学期间的表现进行评价;回国后,应及时将访学总结(含访学期间学习、科研情况及所取得的成果和部分工作照片)及国外导师的评价送交甲方。

6.出国(境)访学期限为一年的研究生,应以南昌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本人为第一作者至少发表1篇高水平(SCI、SCIE或SSCl等)学术论文。

第五条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根据其违约事实,按照国家法律和甲方的有关规定,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大学讨论生赴境外交流学习相关资助管理办法

大学讨论生赴境外交流学习相关资助管理办法

江苏大学研究生赴境外交流学习相关资助管理办法江大校〔2017〕183号第一条为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国际学术交流,拓宽学术视野,活跃学术思想,同时提高学校在国际学术界的影响,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研究生赴境外交流学习资助经费主要包括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经费、省财政优势学科拨款中用于研究生培养的经费(以下简称“省优势学科拨款”)和学校自筹经费。

其中,国家留学基金委等上级部门资助项目的资助标准和经费使用按照上级部门文件规定执行;省优势学科拨款和学校自筹经费的资助标准和经费使用规定按照本办法要求执行.第三条资助对象为我校规定学制年限内的中国籍全日制在读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第四条申请条件:(一)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

(二)申请交流学习的单位为境外高校或研究机构,且拟参与交流学习的项目应与研究生本人的专业和研究方向紧密相关。

(三)外语水平符合拟前往高校或研究机构的语言要求和我校公派出国(境)研究生外语水平要求。

(四)持有境外正式机构的交流学习邀请函。

(五)导师同意派出,并愿意作为申请人的担保人。

(六)境外交流学习期限:博士研究生一年及以上,硕士研究生三个月及以上.(七)研究生境外交流学习结束后必须回国返校继续攻读博(硕)士学位,且返校时间原则上距拟毕业时间至少一学期.第五条申请程序:(一)申请人赴境外交流前,填写《江苏大学研究生赴境外交流申请表》,并按照相关规定向所在学院(科研机构,下同)提交申请材料.(二)学院对申请人拟参加交流学习的内容、学术水平等审核后交研究生院.(三)研究生院会同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学生工作处对学院提交的材料复核后,确定资助额度并做好备案工作.(四)申请人交流活动结束回国返校后,研究生院与学生工作处、财务处共同落实资助经费的发放工作。

第六条经费资助额度:(一)成功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的研究生参加交流学习的经费由国家留学基金委承担,不足部分研究生本人自行承担,具体详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每年下发的“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等相关通知。

南昌大学在校全日制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申请表

南昌大学在校全日制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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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申请专业名称(需与外方院校专业名称一致)
学习
计划
我校应修课程
交流院校相应课程
课程名称
学分
学时
课程名称
学分
学时
申请人签名年月日




是否同意申请,请在相应的方框中打钩
是否
负责人签名学院公章年月日
导师意见
(仅研究生填写)
是否同意申请,请在相应的方框中打钩
是否
导师签名年月日
备注:请正反面打印,否则无效。
南昌大学编号:NO.
个人信息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日
照片
学号
户口所在地
学院、年级及专业
身份证号
GPA(总分为4)
外语水平
E-Mail
(QQ邮箱无效)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及电话
护照号码
护照有效期
教育经历
学校名称
起止时间
高中
本科
研究生
获奖情况
国家级:
省级:
校级:
院级:
家庭信息

南昌大学在校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申请表

南昌大学在校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申请表
获奖情

国家级:
省级:
校级:
院级:
家庭 信息
姓名
工作单位及职务
联系电话
父亲:
母亲:
交 流 申 请
申请交流 学校名称
申请交流 时间
申请专业名称(需 与外方院校专业
名称一致)
学 习 计 划
我校应修课程
交流院校相应课程
课程名称
学分
学时
课程名称
学分
学时
申请人签名年月日
学 院


是否冋意申请,请在相应的方框中打钩
南昌大学在校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申请表
编号:NO.
个人
信息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日
照片
学号
户口所在地
学院、年级及专业
身份证号
GPA(总分为4)
外语水平
E-Mail
(QQ邮箱无效)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及电话
护照号码
护照有效期
教育 经历
学校名称
起止时间
高中
本科
研究生
出国 (境) 交流 经历
时间
参加项目名称
是否受资助
□是□否
负责人签名学院公章年月日
导师 意见
(仅研 究生填
写)
是否冋意申请,请在相应的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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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字:日期:
学院意见
□该生助
负责人签字:盖章日期:
导师意见(仅研究生填写)
□是否同意该生申请资助
负责人签字:盖章日期:
评审意见
评审意见:
签字:日期:
备注:该表请正反面打印,否则无效
□其它附件(请列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申请材料请全部使用A4纸规格、按上述顺序提交。
无论申请人是否被评选上,上述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申请人承诺
1、本人承诺遵守南昌大学关于在校学生境外学习/交流的相关规定;
2、本人承诺申请材料中提供的所有信息均属实,如有虚假或不符之处,本人自动退出“南昌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的申请及评选,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境外交流院校或组织机构
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
申请资助往返机票信息
日期
起止地点和时间


起点
时间
终点
时间
金额
受教育情况
(请从大学本科起详细填写)
工作经历
(如无工作经历则填“无”)
其他奖惩情况
出国(境)学习期间取得成果
文字及图片总结(可另附页)
所附材料情况
请在所附附件前划“√”标明:
□护照(通行证)首页、签证(签注)页及出入境页复印件
南昌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
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申请人院系:
申请人学号:
填表日期:
南昌大学国际事务部
申请
人基本情况
姓名
(中文)
姓名
(汉语拼音)
性别
出生日期
年龄
出生地点
民族
电话
QQ号
E-mail
留学国别(地区)
出国(境)时间
回国(境)时间
在读年级
在读专业
中文:
英文:
项目名称
(本栏目不得空栏,请同时注明境外就读院校、就读时间)
□境外就读学籍证明(通知书)或实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中文翻译件
□境外就读院校学费缴纳证明复印件
□境外就读院校成绩单或境外院校评价复印件
□学习、研究课题报告或实习报告(中文,不少于1000字)
□课程认定及学分转换申请表(学院、教务处、国际部签字盖章)
□往返机票行程单及登机牌原件
□本人学校建设银行账号信息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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