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主要职责
环境保护部门的安全职责(5篇)
环境保护部门的安全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法令、政策和标准,制订并完善各项环境保护制度和措施,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环境保护方针、政策、规定和知识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3)负责监督检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实现清洁生产、(4)制订“三废”治理、噪声防治等计划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5)负责环境监测和科研工作,推广新技术、新工艺,不断改善环境质量。
(6)参加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协调处理本单位内部和本单位与地方之间的环境污染纠纷。
(7)负责环境统计报表的汇总、上报、建档工作。
环境保护部门的安全职责(2)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监督和管理环境安全: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环境领域的安全问题,包括工业生产、危险废物处理、化学品管理等方面的安全监管。
他们要确保企业和机构在生产过程中遵守环境安全法规,防止和控制污染物的排放,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2. 应急管理和事故处理:环境保护部门要负责应急管理和事故处理工作,包括对环境突发事件进行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采取措施保障公众的安全。
在环境事故发生时,他们要组织调查和处理事故,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修复和恢复。
3. 管控危险化学品: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控工作,包括制定相关法规和标准,监督和管理危化品企业的生产和使用,加强对危化品的储存、运输和处置环节的安全监管,确保危化品不对环境和人身安全造成威胁。
4. 加强环境监测和数据管理: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强环境监测工作,确保环境质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他们还要负责管理环境数据,建立环境信息系统,及时发布环境警报,提供给公众和决策者相关的环境安全信息。
5. 开展宣传和教育工作: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强对公众的环境安全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对环境安全的认识和意识,引导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培养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和行动力。
总之,环境保护部门的安全职责是保障环境的安全,预防和应对环境事故,加强环境监管和数据管理,提高公众的环境安全意识,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环保部门岗位职责(精选)
环保部门岗位职责(精选)环保部门的职责主要是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维护生态平衡,推动可持续发展。
以下是环保部门内主要岗位的职责和工作内容的精选:1.环境监测岗位:-负责编制环境监测方案,监测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要素的质量,并收集和分析监测数据;-负责环境监测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数据采集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协助制定环境标准和排放限值,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等工作;-参与环境事故应急准备工作,及时提供监测数据和分析报告。
2.环境保护规划设计岗位:-负责环境保护规划和政策的制定,包括制定环境保护目标、研究制定环境保护计划等;-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提出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议;-参与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和评估,确保设计符合环境管理要求;-进行环境保护项目的跟踪和监管,确保其合法性和有效性。
3.环境法规与政策岗位:-负责搜集和研究相关的环境法规和政策,及时更新并向上级部门推荐有关修改和完善环境法规和政策的意见;-组织编写相关的法规和政策解读、宣传和培训材料;-监督和检查环境行业的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行为;-协调与其他部门和行业的合作,促进环境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
4.环境保护督察岗位:-负责组织和实施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罚;-建立和维护环境监管数据库,收集和整理环境违法行为的证据;-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环境保护的意识和参与度;-推动企业和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自我监督机制建设。
5.环境治理和修复岗位:-负责组织和协调环境污染的治理和修复工作,包括大气、水、土壤等方面;-制定和实施环境治理方案,推动工业企业实施减排措施;-开展环境修复工作,恢复受污染的生态系统;-解决环境突发事件,如重大污染事故等,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总之,环保部门的岗位职责多样,涵盖了环境监测、保护规划设计、法规与政策制定、环境保护督察、环境治理和修复等方面的工作,旨在实现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环保局职能职责及内设科室岗位职责
环保局职能职责及内设科室岗位职责环保局职能职责及内设科室岗位职责一、职能职责及局班子成员任务分工(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相关政策、规划,参与制定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组织编制全市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全市及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环境保护技术规范,参与制定全市主体功能区划。
2.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市重大环境问题。
牵头协调较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各区县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流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市重点区域、流域的污染防治工作。
3.负责落实全市污染物减排工作。
组织制订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并监督实施,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控制指标和实施方案,监督检查区县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牵头实施环境目标责任制、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4.负责环境保护投资管理。
负责提出全市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参与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管理。
依法负责排污费的征收、缓减免及稽查工作。
参与指导、推动全市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5.负责全市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
受市政府、省环境保护厅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按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全市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规定审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全市重大开发建设区域、综合性规划、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6.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环保局主要工作职责
环保局主要工作职责环保局主要工作职责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环境保护的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研究拟定并监督执行有关环境管理规定和管理办法。
(二)拟定全县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编制全县环境功能区划,审核县城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
(三)承担落实全县污染减排目标的责任,监督和控制县域内污染物排放总量。
组织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
负责全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四)负责环境污染的监督管理。
对全县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放射性和电磁辐射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辐射环境的管理及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污染防治的监管。
(五)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
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监督检查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区、名胜古迹、森林公园和生物多样性与湿地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全县生态示范区和生态农业建设、指导农村环境保护与综合整治。
(六)负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
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查、审批,负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试生产审批和“三同时”验收管理。
(七)负责全县环境监察工作,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处理环境污染纠纷和信访投诉。
(八)负责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组织编报全县环境质量报告书,通报全县环境质量。
参与环保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制定,指导和推动环保产业发展。
负责全县环境保护科技发展和环境保护科技示范工程,负责全县对外环境保护科技合作交流的有关工作。
(九)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优品课件,意犹未尽,知识共享,共创未来!!!。
环保部门工作职责
环保部门工作职责一、环境保护与监管1. 环保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和标准,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
2. 环保部门负责环境监测和评估,监测大气、水体、土壤、噪音等环境指标,评估环境影响和生态风险。
3. 环保部门负责环境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应对环境突发事件,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影响。
二、环境执法和监察1. 环保部门负责环境执法工作,监督和检查企业、机构和个人的环境保护行为,追究违法行为的责任。
2. 环保部门负责环境监察工作,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确保环境法规的执行。
3. 环保部门负责环境投诉和举报的受理和调查,保护公众的环境权益。
三、环境规划和管理1. 环保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环境保护规划,包括大气、水体、土壤等各个环境领域的规划。
2. 环保部门负责环境保护设施的审批和管理,确保工业企业和城市建设项目符合环保要求。
3. 环保部门负责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和监督,评估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提出环境保护要求。
四、生态保护和自然资源管理1. 环保部门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保护珍稀濒危物种和生态系统。
2. 环保部门负责自然资源的管理和保护,包括水资源、矿产资源、森林资源等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3. 环保部门负责生态修复和恢复工作,修复受污染和破坏的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五、环境宣传和教育1. 环保部门负责开展环境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和环境素养。
2. 环保部门负责组织环境保护培训和教育活动,提升环保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技能。
3. 环保部门负责开展环保科普活动,普及环保知识,推动环保理念的传播和落实。
六、国际合作和交流1. 环保部门负责开展国际环保合作和交流,与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分享经验和技术。
2. 环保部门负责参与国际环保议题的谈判和协商,维护国家和地区的环境权益。
3. 环保部门负责与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进行环境科技合作,推动环保技术的发展和应用。
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职责分工
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职责分工背景环境保护局是负责保护和监管环境的机构。
为了确保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管理,各个工作人员在局内承担不同的职责和分工。
职责分工以下是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的职责分工:1. 执法人员- 负责执行环境法律法规的监督和执法工作。
- 进行环境污染现场检查和调查,并记录相关证据。
- 检查和审核环境保护设施和工程的建设、运营情况。
- 处理环境违法行为投诉和举报,并进行调查和处理。
2. 监测人员- 负责环境监测工作,监测空气、水质和土壤等环境指标。
- 定期收集、分析和报告环境监测数据。
- 发现环境污染问题,及时报告并提出相应的治理建议。
- 协助执法人员进行环境污染案件的调查和取证工作。
3. 许可审批人员- 负责环境许可审批工作,审核环境污染源的排放许可申请。
- 制定环境许可标准,并监督和管理已获得许可的企业的排放情况。
- 检查许可企业的环境保护设施和运营情况,确保其合规运行。
4. 宣传教育人员- 负责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对环境保护的意识和认知。
- 开展环境保护知识的宣讲和培训活动。
- 组织环境保护专题展览和宣传活动,传播环保理念。
- 解答公众关于环境保护的问题,指导和推广环保行为。
5. 管理人员- 负责环境保护局内部的协调与管理工作。
- 制定和推动环境保护局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
- 监督和评估各项环境保护工作的执行情况。
- 沟通和协调环境保护局与其他部门和机构的合作。
结论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的职责分工包括执法、监测、许可审批、宣传教育和管理等方面。
他们共同努力,以保护和管理环境,确保人类生活在一个健康、安全和可持续的环境中。
以上所述为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职责分工的简要介绍。
环保局职能职责及内设科室岗位职责
三一文库()/常用公文/岗位职责〔环保局职能职责及内设科室岗位职责〕环保局职能职责及内设科室岗位职责一、职能职责及局班子成员任务分工(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相关政策、规划,参与制定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配置和产业政策,组织编制全市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全市及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水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环境保护技术规范,参与制定全市主体功能区划。
2.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市重大环境问题。
牵头协调较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各区县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流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市重点区域、流域的污染防治工作。
3.负责落实全市污染物减排工作。
组织制订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并监督实施,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控制指标和实施方案,监督检查区县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牵头实施环境目标责任制、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4.负责环境保护投资管理。
负责提出全市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参与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管理。
依法负责排污费的征收、缓减免及稽查工作。
参与指导、推动全市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5.负责全市从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
受市政府、省环境保护厅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按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全市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规定审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全市重大开发建设区域、综合性规划、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6.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环保局工作职责
环保局工作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并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二)拟定全区环境保护规划、计划;组织制定和监督实施辖区内的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规划、计划;依照法律、法规或受区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
(三)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大气、水体、土壤、噪声、辐射、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露天焚烧秸秆、城市扬尘和燃油的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实施监督检查。
(四)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的恢复工作;监督检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环境保护工作。
(五)指导和协调解决本区各乡镇,各部门以及跨地区、跨流域的重大环境问题;组织开展全区环境保护执法检查;负责查处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辖区内大家环境纠纷;管理全区环境监理、排污费征收工作。
(六)组织实施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审定开发建设活动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参与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的管理;按国家规定审定区管和市上委托的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负责对本局审批的建设项目防治污染设施组织“三同时”审查与验收;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许可证制度。
(七)监督执行国家和四川省颁布的各类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其他有关环境标准;负责组织和管理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组织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组织编报本区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全区环境质量公报。
(八)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环境科学和法律法规知识。
(九)组织实施全区环境博爱户科技进步和技术示范工程;管理与指导全区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认证;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责
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责环境保护是当今社会重要的问题之一,政府部门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环境保护局是政府部门的一个重要分支,负责监管、管理和保护环境。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探讨环境保护局的主要职责。
我国环境保护局成立于1982年,是国务院的直属机构,也是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中心。
在保护国家环境和人民健康的过程中,环境保护局具有以下主要职责:1. 制定环保政策和法规环境保护局负责制定环境保护政策和法规,包括环境法、空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等。
这些法规的制定,为保障环境和人民健康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
2. 监督和检查环境保护工作环境保护局负责监督和检查环境保护工作,对违反环境保护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
同时,它还将环保法规宣传和教育纳入考核范畴,提高企业和公众的环保意识。
3. 评估环境影响在新建或改建大型工程之前,需要对其环境影响进行评估,以预测这些工程可能带来的影响并提出应对措施。
环境保护局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组织环评评议等工作。
4. 监测环境质量环保局负责全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管,对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和评估。
它定期公布空气、水、土壤等方面的环境质量抽检情况,为政府和公众提供环境质量的参考数据。
5. 推动环保科技创新环保局还负责推动环保科技创新,加速环保装备、技术和新材料的研究和开发,提高污染治理技术水平,推动环保工作向绿色发展方向转变。
6. 国际环境交流合作环保局还承担着国际环境交流与合作的工作,与其他国际组织和国家合作,共同推动环保技术进步和环境保护成果的分享。
在环保工作中,环境保护局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它的职责跨越政策制定、环保检查、环评审批、环境监测等多个领域,旨在保障国家环境和人民健康。
通过加强合作与协调,不断提高环保技术和管理水平,我们相信未来环保局将会在环保领域发挥更大的作用。
市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责
市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责市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责市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杭州市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协同有关部门制订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组织对全市重大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综合决策的环境影响评估。
2、编制全市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参与制定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国土开发整治规划、区域经济开发规划、产业发展规划以及资源开发和综合利用规划;参与审核城市总体规划、开发区建设和旧城改造中的环境保护内容。
3、负责制订全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限期治理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对全市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大气、水体、土壤、固体废物、机动车、电磁辐射等环境污染的防治工作。
5、监督实施环境保护国家标准及环境保护行业标准;负责全市环境标准执行的功能区划管理。
6、统一监督管理建设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压滤机滤布厂家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
负责审批限额内开发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区域开发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7、负责全市环境监理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工作。
负责编制污染治理项目资金安排、使用计划,并监督使用污染治理专项资金;对辖区内污染源排放污染物情况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转情况组织现场监督检查,负责环境违法行为群众举报的受理、除尘滤布调查;依法查处全市重大的违反环境保护法规的行为、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调解处理区域内环境污染纠纷;接待和受理人民群众有关环境保护的来信来访,承办市人大、政协交办的有关环境保护的提案、议案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
8、监督管理全市自然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全市各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建设、野生动植物及珍稀濒危动植物的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协调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工作;参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9、负责监督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实施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环境保护工作。
市环境保护职责分工方案
市环境保护职责分工方案市环境保护职责分工方案为加强城市环境保护工作,提高城市环境质量,特制定本市环境保护职责分工方案,具体如下:一、主管部门1、市环保局:负责市环境监测、排污许可证管理、环境评价、环境规划等方面的工作,并领导其他环保行政部门的工作。
2、市水务局:负责市污水处理、水资源保护、供水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3、市园林管理局:负责市园林管理、绿化建设、公共绿地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4、市市政管理局:负责市环境卫生、垃圾处理等方面的工作。
二、具体职责1、市环保局的职责:(1)负责制定和实施城市环境保护规划;(2)负责环境监测工作,监测空气、水质、粉尘、噪声等环境指标,并向社会公布环境监测结果;(3)负责管理和审核企业的排污许可证,依法对违法企业实施处罚;(4)负责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审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5)负责环境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技术研究、推广等方面的工作。
2、市水务局的职责:(1)负责市污水处理工作,建设和运营城市污水处理厂,并监督企业有关生产和排放的污水;(2)负责管理、保护和开发水资源;(3)负责市供水管理,保证城市居民的水供应;(4)开展水环境监测工作,监测水质等环境指标。
3、市园林管理局的职责:(1)负责城市绿化建设和管理工作,制定城市绿化规划和绿化标准;(2)负责公共绿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3)保护城市的自然生态环境,提升城市生态环境质量;(4)开展植树造林、花卉展览等活动,促进公众对环境保护的意识;(5)开展城市垃圾分类和回收工作,保持城市环境整洁。
4、市市政管理局的职责:(1)负责城市环境卫生、垃圾处理和城市道路的清洁、修缮,保持城市环境整洁;(2)负责市排水管网的建设和管护,保证市区排水畅通;(3)负责城市隐患排查和处置,保证城市安全。
三、责任追究1、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本职分工开展工作,确保城市环境保护工作顺利进行。
2、对于违反环保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企业、个人,将依法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环保局工作岗位职责精选5篇
环保局工作岗位职责精选5篇企业的组织机构建立以后,接下来的工作就是要确定部门的职能、岗位的职责。
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各种岗位职责,欢迎大家阅读参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环保局工作岗位职责(一)1、在市环境保护局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拟定辖区环境保护的地方规章,并监督执行。
拟定辖区环境保护规划;组织监督实施国家、省、市确定的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组织编制环境弄能区划。
2、组织实施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废气、废水、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放射性、电磁辐射、光辐射以及机动车等污染防治法规和规章。
3、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回复工作;监督检查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环境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监督管理县级自然保护区。
4、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组织和协调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
负责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5、监督执行国家颁布的各类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
6、制定和组织实施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按规定审查开发建设活动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导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有关环境方面的工作。
7、负责指导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贯彻环境监测制度;组织开发辖区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8、承办市环保局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环保局工作岗位职责(二)(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宁波市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拟订全市环境保护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组织实施全市大气、水体、土壤、海洋等环境保护工作;负责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流域污染防治工作;负责拟订全市大气、水体、固体废弃物、粉尘、恶臭气体、有毒化学品、噪声、振动、放射性及电磁辐射、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
市环保局的主要职能
市环保局的主要职能市环保局是市政府负责环境保护工作的职能部门。
其主要职能是: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全市环境保护的地方规范性文件、政策及其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协同有关部门制定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和配置产业政策,组织对重大经济政策的环境影响评价。
2、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参与制定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国土开发整治规划、区域经济开发规划以及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管理全市环境统计和环境信息工作,编报全市环境质量报告书,受市政府委托发布全市环境状况公报。
3、监督执行国家、省颁布的各类环境标准。
4、负责全市大气、水体、土壤和生物技术安全管理、农村环境保护等工作;监督管理全市废弃、废水、固废、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有毒化学品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机动车尾气等污染的防治工作;公布应禁止(或严格限制)建设的重污染项目名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公害病的调查,并提出防治对策;组织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登记等环境管理工作;协调市辖区(县)区际和行业环境污染纠纷,对全市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5、负责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工作;组织排污申报登记与排污许可证、排污收费、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等环境管理制度的实施;审批市管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区域开发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指导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
6、负责监督管理全市自然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全市自然保护区的区划、规划工作,代市政府拟定向省政府申报省级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申报书》;综合协调并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与野生动植物珍稀濒危物种保护工作,监督珍稀濒危物种的进出境管理;指导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资源开发活动。
7、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技术政策和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环境科技攻关以及环境科技成果的管理工作;归口管理环境保护技术引进工作;组织全市环境保护产品的质量监督、认证工作;组织管理环境标志工作及外埠环境保护产品进入我市准销的监督管理工作。
环保局机构相关职能
环保局机构相关职能环保局机构相关职能随着全球环境问题日益严重,环境保护工作也逐渐成为了各国政府关注的重点。
环保局作为国家环保工作的主体,拥有着重要的职能和责任。
本文就环保局机构的相关职能做一个简要介绍。
一、负责制定环保政策环保局是国家环保政策制定和实施的主要机构,它的职责之一就是针对当前环保工作存在的问题,制定出相应的环保政策,制定出符合国际环保标准的环保法律法规,并对其进行调整和完善。
二、组织环保计划的实施为了实现环保资源的最大化利用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最大化效益,环保局还负责组织环保计划的实施,跟踪、监测和评估环保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
三、开展环保监管工作环保局还承担着对环境的监管工作:对环境中的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调查和评估,对污染行为进行惩处,制定严格的环境监管指标等等。
它还可以根据需要实行各种环保信息公开制度。
四、促进环保科技创新环保局还承担着推广环保科技创新的任务,通过加强国内外环保科技创新的交流和合作,促进环保科技的创新和应用,使环保工作更加简单高效,以达到更好的环保效果。
五、加强环保宣传教育环保局还需要负责开展环保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多种形式如环保讲座、海报展等等,让公众了解环保的相关知识,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环保责任感,从而切实推动协调人和自然、可持续发展的环保事业。
六、与国际环保组织合作环保局还需要与国际环保组织开展合作,积极参与到全球环保协调和合作中来。
目的是通过国际协作,提升国家的环保水平、推广先进环保技术和方法,实现国际间环保工作的互利共赢。
以上为环保局机构的主要职能,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环保局的职能十分强大,其工作涵盖面广,需要高水平地开展环保工作,促进环保水平不断提高,在国际上树立良好形象和作用。
环保局主要工作职责
三一文库()/常用公文/岗位职责〔环保局主要工作职责〕* 环保局主要工作职责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环境保护的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研究拟定并监督执行有关环境管理规定和管理办法。
(二)拟定全县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编制全县环境功能区划,审核县城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
(三)承担落实全县污染减排目标的责任,监督和控制县域内污染物排放总量。
组织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
负责全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四)负责环境污染的监督管理。
对全县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放射性和电磁辐射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辐射环境的管理及伴有放射性矿产资开发利用中污染防治的监管。
(五)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
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自然资的合理开发、利用;监督检查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区、名胜古迹、森林公园和生物多样性与湿地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全县生态示范区和生态农业建设、指导农村环境保护与综合整治。
(六)负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
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查、审批,负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试生产审批和“三同时”验收管理。
(七)负责全县环境监察工作,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处理环境污染纠纷和信访投诉。
(八)负责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组织编报全县环境质量报告书,通报全县环境质量。
参与环保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制定,指导和推动环保产业发展。
负责全县环境保护科技发展和环境保护科技示范工程,负责全县对外环境保护科技合作交流的有关工作。
(九)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
环保部门工作职责
环保部门工作职责环保部门是政府机构中的一个重要部门,负责监管和管理环境保护工作。
环保部门的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制定环境保护政策环保部门需要制定并执行各种环境保护政策,如空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等。
这些政策需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制定,并通过宣传教育等方式让公众了解和遵守。
二、监督环境保护工作环保部门需要对各个行业的生产活动进行监督,确保其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标准和法律法规。
在发现违规行为时,需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对违规者进行处罚。
三、开展环境监测为了了解当地的环境状况,环保部门需要开展各种形式的环境监测工作。
例如,对空气质量、水质量、土壤质量等进行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改善。
四、推广绿色生产方式为了促进可持续发展,环保部门需要推广绿色生产方式,鼓励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减少污染排放。
同时,还需要加强对废弃物的管理和处理,确保其不对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五、应急处置在环境突发事件发生时,环保部门需要及时组织应急处置工作,并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
例如,在化学品泄漏、油污染等事件中,需要采取措施控制污染扩散,并进行清理和修复工作。
六、开展宣传教育为了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素质,环保部门需要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
例如,在学校中开设环保课程、举办环保知识竞赛、组织志愿者参与环境整治等。
七、参与国际合作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各国之间的环境问题越来越突出。
因此,环保部门需要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共同制定并执行全球性的环境政策和标准。
总之,作为政府机构中一个重要的部门,环保部门的职责十分繁重。
只有通过不断努力,才能保护好我们的环境,为人民谋取更多的福祉。
环保管理部门职责与权限
环保管理部门职责与权限
环保管理部门是负责执法和监管环境保护的政府部门,其主要职责和权限如下:
1. 监测和评估:环保管理部门负责监测和评估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要素的质量和污染状况。
他们可能会采集样品、进行分析测试,并根据监测结果评估环境质量。
2. 许可和审批:环保管理部门负责审批和监管涉及环境保护的工业、商业和建设项目。
他们可能会审核项目建议书、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并根据相关法规和标准来决定是否颁发许可证或批准项目。
3. 执法和处罚:环保管理部门有权进行执法行动,确保企业和个人遵守环境保护法规。
他们可能会进行现场检查和调查,收集证据,并对违法行为采取行政处罚措施,如罚款、停产整顿等。
4. 投诉处理:环保管理部门负责处理公众和企业的环境投诉。
他们可能会接受投诉、开展调查,并采取合适的措施解决问题,包括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5. 环境规划和政策制定:环保管理部门参与环境规划和政策制定工作,为政府提供环境政策建议和相关技术支持。
他们可能会参与环境规划的编制、环境标准的制定等工作,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发展。
6. 环境应急响应:环保管理部门负责应对环境突发事件和事故。
他们可能会组织响应行动、协调相关部门和企业,采取措施减少环境污染和危害,并进行事故调查和后续处理。
请注意,环保管理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可能因国家和地区而有所不同。
上述内容仅是一般性描述,具体的责任和权限取决于各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和组织结构。
生态环境部门的职责和要求
生态环境部门的职责和要求生态环境部门是我国政府机构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部门。
其职责和要求是保护并改善生态环境,维护人民健康和促进可持续发展。
以下将分别分析生态环境部门的职责和要求。
一、职责1. 监测环境质量生态环境部门的首要职责是监测环境质量。
他们需要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测量空气、水和土壤中各种污染物的含量,以及对自然资源的破坏情况。
2. 管理环保法规生态环境部门需要负责制定并执行环保法规。
他们监督各类固体、液体和气体废弃物的处理,以及对公共场所进行卫生管理。
此外,他们还负责保护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
3. 研究和推广环保技术为了更好地解决环境问题,生态环境部门需要积极推广和开发环保技术。
例如,利用生物技术、新材料和新能源等技术,减少污染并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二、要求1. 专业技能生态环境部门需要专业的技术人才,他们需要掌握各种先进的环保监测技术和环保管理知识。
在工作中,他们需要负责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如化学物质泄漏和环境污染等。
2. 敏锐的洞察力生态环境部门需要敏锐的洞察力,能够抓住环保问题的脉络,发现问题并及时加以解决。
在处理外部投诉和上级部门的要求时,他们需要善于发现和分析问题,并提出有效解决方案。
3. 志愿和责任感在工作中,生态环境部门需要具有强烈的志愿和责任感。
他们深知自己肩负着保护环境、治理污染的重任,需要时刻保持敬畏之心,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以上就是关于生态环境部门的职责和要求的分析。
生态环境部门是保障人民健康,推进中国可持续发展的中流砥柱,希望他们能够不断发扬光大,发挥更大作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主要职责一、职责调整(一)加强的职责。
1.统筹协调环境政策、规划和重大问题。
2.环境治理、污染减排和环境综合执法。
3.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与农村环境保护。
4、珠江综合整治(东江水质保护)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取消的职责。
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划出和转移的职责。
1.将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交给县环境保护行政部门。
2.将环境标志认证、资质认可、草拟行业标准、行规行约制定、行业评比、业务咨询、等级评定、公信证明、行业领域学术和科技成果评审等工作逐步交给社会组织。
(四)增加的职责。
1.权限内的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审批和发放。
2.参与反生化、反核和辐射恐怖袭击。
3.牵头组织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监督实施本市环境保护标准,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拟订全市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二)负责全市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和重点区域、流域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指导协调全市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
(三)承担落实全市污染减排目标的责任。
组织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并监督实施,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指标,督查、督办、核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的完成情况,牵头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四)组织对辖区内排污费的征收和使用,并加强指导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环境保护资金。
(五)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法规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建议,按管理权限审批开发建设区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含液体、危险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牵头组织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负责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管理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
(七)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
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全市自然保护区的综合管理,指导、协调全市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示范区建设,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组织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资源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
(八)负责民用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
协助省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参与民用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监督管理民用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参与反生化、反核和辐射恐怖袭击工作。
(九)负责环境监测和发布环境状况公报、重大环境信息。
组织对全市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本市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
(十)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
组织环境保护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参与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十一)协调本市有关环境保护对外合作项目。
(十二)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三)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环境保护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河源市环保局领导简介黄福平同志:党组副书记、党委书记、局长。
张福来同志:党组书记。
赖志刚同志:党组成员、党委委员、副局长。
徐智敏同志:党组成员、党委委员、副局长。
杨革同志: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察局派驻环保局纪检组长。
潘志刚同志:党组成员、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局长。
高丽云同志: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彭伟辉同志:党组成员、党委委员、纪委副书记、万绿湖环境监察分局局长。
李伟中同志:党委副书记、环境监察分局局长,主管环境监察分局。
李林光同志:党委委员、调研员。
罗思华同志:党委委员、副调研员。
黄伟响同志:党委委员、副调研员。
机构设置一、内设机构(一)办公室((电话:3883676)主任:彭伟辉(兼)副主任:朱浪生、钟心机关党委办公室:王春浩(市环境监测站副站长)。
(电话:3890931)(二)人事科。
(电话:3885193)科长:朱立忠(三)环评规划科(简称环评科)。
(电话:3883720)科长:谢立忠副科长:柯金腾(四)总量控制与考核科(简称总量考核科)。
(电话:3883775)科长:黄光波主任科员:朱小翠(五)政策法规科(简称法规科)。
(电话:3883197)副科长:吴国忠(六)环境监测与科技科(简称监测科技科)。
(电话:3882810)主任科员:戴国章(七)水质与生态保护科(加挂市珠江综合整治东江水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牌子,简称生态科)。
(电话:3883971)科长:黄文生主任科员:刘伟中(八)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科(简称辐射科)。
(电话:3881177)科长:罗军主任科员:杨冠环(九)宣教信息科。
(电话:3883967)副科长:黄佑添(十)环境监察分局(简称环监分局)。
(电话:3884929)局长:李伟中副局长:孔斌、刘希月(十一)万绿湖环境监察分局(简称万绿湖环监分局)。
(电话:3222626) 局长:彭伟辉副局长:赖劲松、高志良二、派出机构(一)源城分局(电话:3222616)局长:崔伟平副局长:吴葵光(二)高新区分局(电话:3607661)副局长:廖红坤三、直属事业单位(一)市环境监测站(电话:3883031)站长:林小平副站长:谭小玲、杨志辉、王春浩(二)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电话:3887036)所长:赖国雄副所长:张志、刘大海(三)市固体废物管理站(电话:3883670)站长:罗文锦(四)市环境保护宣教中心(电话:3883273)副主任:梁贤东(五)市环境保护信息中心(电话:3883758)主任:赖志刚(六)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所(电话:3883091)所长:杨国洪(七)市污水处理厂(电话:3328983)1、厂长:缪志青2、副厂长:杨利强(兼泵站站长)、张茴、俞志浩、李兆建(八)市区城南污水处理厂1、厂长:李迪武(电话:3607880)2、副厂长:李导玉、张超奕河源市环境保护局重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绿色通道管理办法河环[2010]339号关于印发《河源市环境保护局重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绿色通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局各有关科室(分局)、直属有关单位:现将《河源市环境保护局重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绿色通道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七月十七日主题词:环保建设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管理办法抄送:本局副处以上干部。
河源市环境保护局2010年7月17日印发河源市环境保护局重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绿色通道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着力改善投资环境,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做好我市重点项目的审批服务工作,实现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协调和跨越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与《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河源市委办公室、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河源市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责任制度>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审批绿色通道服务,是指我局在办理我市重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初审)时,为重点项目提供优先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三条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相关规定,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项目或企业,均可享受绿色通道服务:(一)国家、省、市确定的重点项目;(二)广东现代产业500强项目;(三)市委、市政府交办、督办的项目;(四)其它特事特办的项目。
第四条进入绿色通道项目的适用条件:(一)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建设项目涉及依法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关于该类区域内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规定;依法需要征得有关机关同意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取得该机关同意。
(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清洁生产标准或者要求。
(三)建设项目选址、选线、布局符合区域、流域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
(四)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满足相应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功能区划标准或要求。
(五)对于改、扩建项目,其原有设施经过环评审批和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不存在重大遗留问题。
(六)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能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涉及可能产生放射性污染的,拟采取的防治措施能有效预防和控制放射性污染。
(七)拟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能有效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
第五条本局设立市环保局重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绿色通道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另行发文),负责对进入绿色通道重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初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第六条凡进入绿色通道的重点项目,只要符合我局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受理的基本要求,审批(初审)时间作如下承诺:(一)本局初审的重点项目: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初审意见。
(二)本局审批的重点项目:报告书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法律规定60个工作日);报告表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法律规定30个工作日);登记表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法律规定15个工作日)。
(三)对于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重点项目:我局将在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出具申报材料的审查意见,一次性告知申报单位,并指导其完善申报材料。
第七条进入绿色通道重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初审)程序。
(一)初审程序企业申请→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审查、受理(核对有关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要求)→承办科室草拟初审文件→局办公室送总工、分管领导审查→局长签发→局办公室打印、盖章→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发文→企业。
(2)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一式四份(承办科室、环境监察分局和市环科所、环保技术中心各一份);(3)市环保技术中心评估意见(一式两份);(4)县环保局初审意见(建设项目所在地);(5)环保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审批程序1、报告书审批程序企业申请→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审查、受理(核对有关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要求)→承办科室草拟审批文件→局办公室送总工、分管领导审查→①重大项目②一般项目①提交局建设项目审批委员会讨论→局长审批→局办公室资料要求:(1)申请报告;(2)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一式四份(承办科室、环境监察分局和市环科所、环保技术中心各一份);(3)市环保技术中心评估意见(一式两份);(4)县环保局初审意见(建设项目所在地);(5)环保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