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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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及责任分工材料

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及责任分工材料

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及责任分工材料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及责任分工材料针对xx省委省政府第七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经过逐项梳理,制定整改任务清单及责任分工(共性问题25个,个性问题26个,共51个),具体如下:1.生态环境保护思想认识有待提升。

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虽然多数同志对xx市的结构性、区域性突出环境问题都有基本了解,但过多强调历史原因和客观因素制约,存在从根本上解决这些环境问题需要长期的过程,不能操之过急的模糊认识,甚至还有环境保护影响经济发展的错误观念。

个别同志存在满足现状、松懈麻痹思想,缺乏久久为功的决心,对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走绿色发展之路缺乏紧迫感和责任感。

整改目标: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更加自觉,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进一步夯实,党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全面落实。

:(1)成立省委常委、市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市长任组长的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建立市委常委分包重点县(市、区)、市政府领导分口负责的污染防治攻坚推进工作机制。

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推动党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在我市全面落实到位。

(2)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列入《xx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度学习计划》《2019年度县处级以上党委(党组)中心组分专题集体学习的安排意见》。

在2018年度市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时,要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情况纳入考核内容。

(3)在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中,依托各级党校、干部学院等平台,以五大发展理念教育培训为引领,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内容比重,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环保意识。

(4)研究制定对各县(市、区)党(工)委、人民政府(管委会)以及市直有关部门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实施细则,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

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

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3.29•【字号】•【施行日期】2020.03.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2020年3月20日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2020年3月29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问题导向,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高质量发展为重点,强化督察问责、形成警示震慑,推进工作落实、形成长效机制,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第三条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延伸和补充,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有机衔接、形成合力。

督察方式主要包括:例行督察、专项督察和驻区督察。

督察所需经费由省财政予以保障。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开展情况,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视情组织对各市党委和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以及有关省属企业开展例行督察;针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组织开展专项督察;强化日常巡查督导,组织开展驻区督察。

第四条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主要职责是:(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二)向省委、省政府报告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有关情况;(三)负责拟订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制度、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四)承担例行督察、专项督察、驻区督察的组织协调和督察整改的调度督促等工作;(五)承担省委、省政府安排的其他事项。

第二章例行督察第五条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组建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承担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任务。

第六条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的督察对象包括:(一)各市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并可以下沉至有关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二)承担重要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省政府有关部门;(三)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有关省属企业;(四)省委、省政府要求督察的其他单位。

2020年XX县生态环境监测方案【模板】

2020年XX县生态环境监测方案【模板】

2020年XX县生态环境监测方案一、环境质量监测(一)省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省控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由省厅委托的第三方运维单位承担。

县生态环境局负责自动监测站点供电、网络和运维人员的出入等基本保障,负责站房及周边20米范围内的维护管理。

(二)各镇环境空气质量监测:1.各镇空气质量监测由县局委托的第三方运维单位承担。

县生态环境局负责各镇自动监测点供电、网络和运维人员的出入等基本保障,负责站房及周边20米范围内的维护管理。

2.各镇空气自动站联网。

继续开展各镇空气自动站数据联网工作,2020年10月底前所有站点原始监测数据实时值传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此项工作有市站组织实施,县站完成辖区各镇站点的接入。

(三)降尘监测1.监测点位:县生态环境局五楼楼顶。

2.监测指标:监测降尘量。

3.监测时间:每月监测一次,每次采样周期30±2天。

4.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1)现场采样由县监测站负责,实验室分析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协助完成监测工作。

(2)依据《环境空气降尘的测定重量法》(GB/T 15265-1994)开展监测工作。

(3)采样点应选择集尘缸不易损坏的地方,并易于更换集尘缸,保证采样点在距离地面合理高度范围内。

如放在平台上,应距离平台1-1.5m,以避免平台扬尘影响,双缸平行采样。

(4)按月定期更换集尘缸一次(30±2天)。

取缸时应核对地点、缸号,并记录取缸时间(月、日、时),罩上塑料袋,带回实验室。

(5)大气降尘系指可沉降的颗粒物,应除去树叶、枯枝、鸟粪、昆虫、花絮等干扰物;每个样品所使用的烧杯、瓷坩埚等编号必须一致,并与其相对应的集尘缸缸号一并及时填入记录表中;瓷坩埚在烘箱、干燥器中,应分离放置,不可重叠;蒸发浓缩试验要在通风柜中进行,样品在瓷坩埚中浓缩时,不要用水洗涤坩埚,否则将在乙二醇与水的界面上发生剧烈沸腾使溶液溢出;当浓缩至20mL以内时应降低温度并不断摇动,使降尘粘附在瓷坩埚壁上,避免样品溅出;应尽量选择缸底比较平的集尘缸,减少乙二醇的用量。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关于印发《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办法》的通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关于印发《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办法》的通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关于印发《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公布日期】2021.05.08•【文号】中生环督办〔2021〕1号•【施行日期】2021.05.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关于印发《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办法》的通知中生环督办〔2021〕1号机关各部门,各督察局:《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办法》已经中央领导同志批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2021年5月8日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工作,推动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及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党中央、国务院交办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要求,由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组织实施的专项督察。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提出建议,经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开展的专项督察,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督察组织和实施坚持党的领导,提高政治站位,确保正确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做到聚焦精准,推动整改落实;坚持目标导向,强化警示震慑,倒逼责任落实;坚持依法依规,做到实事求是,确保客观公正;坚持求真务实,加强暗查暗访,减轻基层负担。

第四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负责专项督察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工作。

每次专项督察均应组建督察组,具体承担专项督察任务。

督察组成员以生态环境部各督察局人员为主体,根据工作需要,可抽调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人员及相关专家参加。

第二章督察对象和内容第五条专项督察对象应当根据具体督察事项而定,一般包括:(一)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二)承担重要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及其所属单位;(三)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有关中央企业及其所属单位;(四)其他与督察事项直接相关的责任主体。

2020年全国生态环境监测实施方案

2020年全国生态环境监测实施方案

2020年全国生态环境监测实施方案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2020年全国生态环境监测实施方案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类对自然环境的影响日益加剧,生态环境问题愈发突出。

为了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健康,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同时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中国政府不断加大生态环境监测力度,完善监测网络,提高监测水平。

2020年,全国生态环境监测实施方案在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监测目标和措施,以期实现生态环境保护的新突破。

一、监测目标1. 完善监测网络:在全国各地建立覆盖面广、监测频次高、数据准确性高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确保监测数据的全面性和真实性。

2. 提高监测水平:采用先进的监测技术和设备,提高监测数据的精确度和时效性,为科学决策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撑。

3. 加强监测研究:开展生态环境监测的相关研究工作,推动监测理论和方法的不断创新,提升监测技术水平和应用能力。

二、监测范围1. 大气环境监测:加强对大气污染的监测,重点关注PM2.5、PM10、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等污染物的排放情况和影响程度,推动大气环境质量的改善。

2. 水体环境监测:加强对地表水、地下水和海洋水体的监测,重点关注水质、水量、水资源状况等方面的监测,保护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3. 土壤环境监测:加强对土壤污染的监测,重点关注重金属、农药、化肥等污染物的超标情况,促进土壤环境的恢复和保护。

4. 生物多样性监测:加强对生物多样性的监测,重点关注濒危物种、受威胁物种、保护物种数量和分布情况,保护生物多样性。

5. 自然灾害监测:加强对自然灾害的监测,重点关注地震、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的发生频率和影响范围,提高自然灾害的防范和应对能力。

三、监测措施1. 开展定点监测:建立定点监测站,对特定区域和特定物质进行长期持续的监测,积累监测数据,为科学研究和政策制定提供依据。

2. 强化移动监测:采用移动监测装备,对特定区域和特定污染源进行临时性监测,发现和解决突发环境问题,保障环境质量。

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总结

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总结

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总结按照《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总结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认真梳理我局涉及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的主要做法、工作亮点、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现将2020年我局涉及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总结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我局把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长期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长效工作,并成立县城市管理局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大队、所工作人员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由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二、认真梳理整改事项,明确整改任务我局按照《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要求,认真梳理我局涉及环保工作事项,明确环保整改任务内容。

对照《县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查组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认真梳理整改任务中涉及我局的环保工作任务,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逐项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股室、整改时限、整改措施,确保环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制定细化整改方案,确保任务清晰明确、措施有的放矢、整改高质高效。

严格落实整改任务“销号制”和按月“交账制”,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强化环保理论政策学习,提高干部职工环保责任意识结合《中共县委组织部关于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相关理论政策纳入中心组学习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相关理论政策,通过对《彭清华同志在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讲话》、《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县生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重要环境保护相关理论政策文件的学习,切实增强了全局干部职工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让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为扎实有效地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思想保障。

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险和危害。
03
整改落实方案
制定整改落实方案的原则
科学性
全面性
整改落实方案应基于科学原理和实际情况 ,充分考虑技术、经济、社会等因素,确 保方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针对性
整改落实方案应涵盖督察反馈意见中涉及 到的所有问题,确保全面覆盖并针对每个 问题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
可操作性
整改落实方案应针对督察反馈意见中的重 点问题和难点问题,制定具体的解决方案 和措施,确保整改效果明显。
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提出整改建议和措施。
督察反馈意见的问题分析
问题分类与分布
01
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分析各类问题在各地、各领域
的分布情况。
问题成因分析
02
针对不同类型的问题,深入剖析其成因,为后续整改提供思路

影响评估与风险分析
03
对问题的严重程度和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评估,分析潜在的风
时间安排
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
方案二
推进生态保护与修复
实施步骤
1.制定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监管方案;2.实施重大生态修复 工程;3.加强生态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生态保护意识 。
时间安排
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
THANKS
感谢观看
01
在整改落实过程中,我们遇到 了一些技术难题和资金压力。
02
部分企业存在环保设施老化、 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需要投入 大量资金进行整改。
03
由于时间紧迫,部分整改措施 需要进一步细化,以确保达到 预期效果。
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分析
对于尚未完成整改的任务,我们进行了原因分析 。
部分企业存在抵触情绪,需要加强宣传教育和思 想引导。

2020-2020年度环境保护督察问题责任清单

2020-2020年度环境保护督察问题责任清单

2020-2020年度环境保护督察问题责任清单2016-2017年度环境保护督察问题责任清单存在问题整改要求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要求整改时限是否完成整改情况1.党委政府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方面尚缺乏具体的针对性措施,目标责任和任务分工落实不到位、生态环境保护压力传导不足。

全面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明确和细化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做好会议记录、会议纪要、会议简报等工作,及时印发<转发>机关部门的方案等文件。

)忠杰贾顺昌县委办县政府办王义智李秉玺2017年05月105日2.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相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不够清晰,在行政许可与审批管理上程序不规范,在协同监管与执法联动方面缺乏协调机制。

严格按照《xx省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规定(试行)》的要求,切实落实部门责任分工,健全部门联动机制。

忠杰贾顺昌县委办县政府办王义智李秉玺2017年05月105日3.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大气、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工作方案时降低标准,大气、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针对性不强,缺乏操作性,《果洛州水污染防治总体实施方案》未按规定印发实施,同时降低标准,将省上要求的“到2020年,辖区内黄河干流出境断面水质保持在Ⅰ以上”降低到“出境断面水质保持在Ⅱ以上”。

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制定2017年度大气、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罗宏霖县国土局李索南2017年05月105日4.相关职能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紧迫性和敏感性认识不足,对自然保护区严格监管的认识不到位,对自然保护区边界范围和功能区划了解不多,监管力度和措施薄弱。

强化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强化自然保护区监管。

(县林业、农牧、交通、国土部门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建立各施工项目料场、进出车线路的台账,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资料。

国土部门收集整理各项目开工前备案档案,收取场地恢复保证金,并签订责任书。

浙江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浙江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浙江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力度,根据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的反馈意见,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基本方略,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紧紧围绕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的“在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上更进一步、更快一步,努力建设美丽浙江”目标要求,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根本,以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为契机,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高标准落实督察整改意见,高质量整治环境突出问题,全力实施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计划,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不断开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新境界,为我省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高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以下称“两个高水平”)提供更优质量的生态公共产品。

二、基本原则(一)属地为主,分级负责。

强化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

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地本部门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坚持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自觉将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同本地本领域本行业发展紧密结合,加强统筹协调,落实整改责任,强化督促检查,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整改工作格局。

(二)问题导向,分类处置。

对照督察反馈意见,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逐一研究制定整改措施,逐项明确整改目标、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实行表格化、清单式管理,做到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早见成效;对需要阶段性推进的,明确阶段性目标和时间节点,拉条挂账、限时销号;对需长期努力的,持续发力、务求实效。

(三)着眼长效,标本兼治。

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突破与渐进相促进,既解决好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又注重解决其他关联性问题;既解决好个性问题,又注重解决普遍共性问题;既解决好面上问题,又注重解决深层次问题。

2020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2020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2020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随着人口的增长和经济的发展,生态环境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

为了保护环境、改善生态状况,2020年,我市将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

我市将继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工业企业和移动源的排放管理,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强监测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排放行为。

同时,加大对重点区域和污染源的治理力度,推广清洁能源,减少燃煤和高污染燃料的使用,提升大气质量。

二、加强水体保护。

我市将加强对河流、湖泊和地下水的监测和管理,严肃打击水污染行为,加强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和管理,保护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同时,加强城市排水系统的建设和管理,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减少污水排放对水体的污染。

三、加强土壤污染治理。

我市将加大土壤污染治理的力度,制定土壤环境保护和修复方案,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广有机农业和循环农业模式,减少化肥和农药的使用,保护农田土壤的质量。

同时,加强对重点工业企业和废弃物处理场的监管,防止土壤污染的进一步扩散。

四、加强生态系统保护。

我市将继续推进生态建设和保护工作,加强对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和保护,保护珍稀濒危物种的生存环境。

同时,加强对森林、湿地和草原等生态系统的保护和恢复,增加绿地和森林覆盖率,提升城市的生态品质。

五、加强环境监测和应急管理。

我市将加强环境监测网络的建设,提高监测能力和水平。

加强环境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同时,加强环境执法力度,严惩环境违法行为,确保环境法规的有效实施。

六、加强环境宣传教育。

我市将加大环境宣传教育的力度,提高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认识和意识。

开展环境教育活动,培养公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和责任感。

同时,加强对企事业单位的环境管理和培训,推动绿色生产方式和可持续发展理念的落实。

2020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要点是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加强水体保护、加强土壤污染治理、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加强环境监测和应急管理、加强环境宣传教育。

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监管工作的意见

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监管工作的意见

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监管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公布日期】2020.12.23•【文号】环生态〔2020〕73号•【施行日期】2020.12.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监管工作的意见环生态〔2020〕7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为认真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要求,切实履行生态保护监管职责,加快构建生态保护现代化监管体系,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高扬生态文明旗帜,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质生态产品需求和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目标,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统一监管,不断完善政策法规标准、监测评估预警、监督执法和督察问责的生态保护监管体系,完善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制度,持续加大重点区域、流域和海域生态保护监管力度,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监管,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深入推动生态文明示范建设,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和美丽中国建设目标提供坚实保障。

(二)总体目标到2025年,初步形成生态保护监管法规标准体系,初步建立全国生态监测网络,提高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监管能力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引领作用,初步形成与生态保护修复监管相匹配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体系,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进一步提升。

到2035年,建成与美丽中国目标相适应的现代化生态保护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二、完善生态监测和评估体系(一)构建完善生态监测网络加快构建和完善陆海统筹、空天地一体、上下协同的全国生态监测网络,基本覆盖全国典型生态系统、自然保护地、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和重要水体。

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总结

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总结

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总结按照《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总结 ___》文件要求,我局认真梳理我局涉及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的主要做法、工作亮点、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现将2020年我局涉及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总结如下:我局把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长期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长效工作,并成立县城市管理局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大队、所工作人员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由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我局按照《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 ___ ___》文件要求,认真梳理我局涉及环保工作事项,明确环保整改任务内容。

对照《县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查组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认真梳理整改任务中涉及我局的环保工作任务,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逐项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股室、整改时限、整改措施,确保环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制定细化整改方案,确保任务清晰明确、措施有的放矢、整改高质高效。

严格落实整改任务“销号制”和按月“交账制”,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结合《中共县委组织部关于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相关理论政策纳入中心组学习 ___》文件要求,我局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相关理论政策,通过对《彭清华同志在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讲话》、《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 ___ ___》、《县生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重要环境保护相关理论政策文件的学习,切实增强了全局干部职工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让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为扎实有效地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思想保障。

我局共涉及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4项,按照整改任务对应的整改方案,我局积极推进整改工作,落实整改措施,确保环保整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2020年12月21日起实施的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暂行办法

2020年12月21日起实施的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暂行办法

2020年12月21日起实施的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
工作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落实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职责,规范开展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生态环境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关于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全国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工作。

本办法所称的各级自然保护地包括国家级自然保护地和地方级自然保护地。

本办法所称的各类自然保护地包括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和自然公园。

第三条生态环境部负责指导、组织和协调全国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工作,并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实施重点监管。

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指导、组织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工作。

市级及市级以下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开展本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日常监管。

对于跨行政区域的自然保护地,相关地方的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建立协同监管机制。

第四条生态环境部门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参与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监督。

第五条生态环境部对全国自然保护地相关规划中生态环境保护内容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市生态环境局监督工作实施方案

市生态环境局监督工作实施方案

市生态环境局监督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市生态环境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及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绿盾2021”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切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做好全区自然保护地的建设和管理,赓即对自然保护区内的建设项目进行排查,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一、全面排查,明确问题一是在(省级)自然保护区,(市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无中央、省环保督查及“回头看”反馈的自然保护地问题,无20__至20__年“绿盾”行动发现问题;二是按照自然保护区的范围,对照问题清单,结合工作职责,全面排查“(省级)自然保护区”、“(市级)自然保护区”内的交通建设活动;三是建立“拉条挂账”和整改销号制度,对排查出的环保问题制定问题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区分轻重缓急,督促加快解决重点问题。

不断更新完善自然保护区(地)问题台账。

二、严格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办理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加强省普通公路建设领域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以及各级环保部门对交通建设项目现场相关环保要求,督促项目业主依照《环评登记表》、《环评报告表》和《环评报告书》开展工程建设环保防治,项目建设前期,按照环保部门要求,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相关要件。

三、加强建设项目环保日常监管在项目建设工程过程中,一是严格要求项目监理、施工单位落实环保“六必须、六不准”,做到文明施工,保护施工现场周围环境;二是要求施工单位施工时应尽可能采取有效环境保护措施,防止和减轻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噪声、振动、废水、废料等对施工现场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三是建设项目工程完工后,按照环保要求恢复由于施工受到破坏的环境,施工弃方、剩余建渣应当及时清运,未及时清运的应用密闭防尘网遮盖,裸露边坡、路基应结合实际情况覆盖减少扬尘;四是在督查中发现的环境污染问题,要求项目业主按照环保有关要求限期整改,从头防范自然保护区环保问题的发生,切实做好自然保护地监督工作,为建设绿没贡献交通力量。

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

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

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全球气候变化的加剧和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生态环境保护已经成为当代社会发展的重要议题。

作为一个拥有广阔领土和丰富自然资源的国家,我们国家的生态环境问题亟需得到有效的解决和保护。

因此,我们制定了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旨在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二、督察目标和任务1. 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督察部门将重点关注环境污染源,特别是大气、水域和土壤的重点污染物,加强监测和治理工作,确保环境质量和生态安全。

2. 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创新。

通过对可再生能源、低碳技术和环境友好型产业等方面的督察和推动,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的创新发展,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的科技含量和效益。

3. 建立健全监管体系。

加强对环境监察执法力度,建立完善的环境监管体系,增强监管的迅速、准确和有效性,确保实施环境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落地和执行。

4. 增强公众环保意识。

通过开展环境教育和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鼓励广大市民参与到环保行动中来,共同建设美丽中国。

三、实施方法和措施1. 建立健全监督机构。

成立专门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机构,拥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和工作流程,确保督察工作的有序进行。

2. 加强对重点区域的督察。

重点关注生态脆弱区、污染严重区和环境敏感区,加大对这些地区的督察力度,推动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工作。

3. 强化环境执法能力建设。

加强对环境执法人员的培训和培养,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确保环境执法工作的公正、公平和有效。

4. 创新督察方法和手段。

采用现代科技手段,如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和大数据分析等,对生态环境进行监测和评估,提高督察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5. 建立信息公开制度。

加强对环境信息公开的管理和监督,提高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和可信度,促进公众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工作。

四、督察结果评估和考核1. 建立督察结果评估机制。

对每次督察结果进行全面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和意见建议,为下一次督察工作提供参考和指导。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加快,生态环境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为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管和督察,保障人民群众生存和发展的环境基础,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

下面,就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展开阐述。

一、督察方案的背景2013年,中央政府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的发展战略,要求加强对环境保护问题的监管和督察。

2014年,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之后,国家环保部门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出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

督察方案的出台,旨在加强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管和督察力度,推动各地区、各部门落实保护环境、保护生态的责任和义务,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

二、督察方案的内容1.重点领域:督察方案主要侧重于水土保持、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固体废弃物等重点领域,针对这些领域开展督察。

2.督察时限:督察周期一般不超过两个月,但也有临时督察和调查督察。

3.督察方式:督察方式采取了“组长制”督察,组长由环保部门或者相关行政机关挑选,形成多人督察组。

4.督察对象:督察的对象是地方政府和行政机关,对于存在不合规行为的企业、项目等,也可以进行督察。

在督查时,对于存在问题的地方和单位,要提出整改建议,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5.督察要求:督察组需制定细化的督察计划和任务清单,确定好检查的重点、范围、方向和具体的检查内容。

在备案后,督察组进入督察区域,实地查看相关情况,查阅资料,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实地取证并反映在督察报告中。

三、督察范围督察方案在各省市都有所施行。

在此列举一些典型案例:1. 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督察重点主要围绕环境风险、生态保护等方面进行,加大对重点企业和重点领域的监管和检查,确保环保责任落实到位。

2. 长江经济带地区针对长江经济带地区出现的水体污染、乱占用江河湖泊等环境问题,进行督察,加大惩处力度。

3. 内陆地区对于内陆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督察同样极为重视,通过督察促进当地政府及群众充分认识到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确保内陆地区生态环境的健康稳定发展。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生态环境保护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对于世界各国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作为一个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中国更应该加大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

为了保护生态环境,我国于2015年启动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制定了一系列的方案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我国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进行详细介绍。

一、制定严格的法律法规为了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落实,我国应该制定严格的法律法规,并对违法行为进行惩罚。

例如,对于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等行为,要制定相应的处罚措施,使违法者付出代价。

此外,还应加强对环境污染的监管,建立健全全面覆盖的环境监测体系,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行为。

二、加强环境保护督察力度为了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国应加强环境保护督察力度,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督察部门应当组织专门力量对环境问题进行调查和核查,并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对于重大的环境问题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建立完善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为了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我国应建立一个完善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

首先,要加强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环保意识。

其次,要加强生态环境监测和评估工作,提高对生态环境的监测能力和科学评估能力。

还要加强环境保护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升级。

四、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为了更好地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我国应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作。

例如,要加强与工业和农业部门的协作,提高工业和农业生产的环境友好性。

要加强与交通运输部门的协作,推动交通运输的绿色发展。

要加强与城乡建设部门的协作,加强对城市和乡村环境的保护。

五、加强国际合作为了应对全球性的环境问题,我国应加强国际合作,共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可以通过加强与世界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交流合作,分享经验和技术,共同解决环境问题。

此外,我国还可以积极参与国际环保组织和机构的工作,加强国际环境治理。

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

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

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当前,随着人类经济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速推进,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环境保护工作呼之欲出。

环境保护督察方案的试行,对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一、背景和意义2018年5月,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见》,提出“督察制度探索全覆盖、常态化、全流程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机制”。

随后,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迅速推进,先后开展了五轮督察。

通过督察,发现了许多重大环境问题,推进了生态环境保护,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推动了地方政府和企业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从机制性改革、制度性建设和法治化方面具有积极意义:(一)创新机制,强化执行力:理顺监管机制,强化环保行政执法的法律效果,提高督察效能。

同时,推动地方环境保护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督导一个环节与环节之间的衔接,提高行政执法的制约力和约束力。

(二)推进行业制度改革,促进可持续发展:通过巡查发现问题,对企业环保实施的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建设提出要求和促进作用,促进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变革,实现环保和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循环。

(三)实现政治、法制、业务等多方面融合:环境保护督察强调对“事中事后”监管,着眼于法律、政治、业务、制度等多方面融合,保证环保工作科学、精准和高效地开展。

二、环境保护督察的主要内容和流程环境保护督察主要涉及空气质量、水质和土壤污染、固体废物、污染源监管等多个方面。

督察从主题、时间、地域、监测指标、随机考核等多个角度进行,形成专项、定期、日常三大检查平台。

专项督察属于针对某个领域、问题、行业的检查,为深入挖掘突出问题和隐患提供支撑。

日常监督属于常态化督察,这种方式较为谨慎,通过定期监督评估某个地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定期督察属于一年一次的督察模式,以对全国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阶段性评估和检查,并补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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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民营医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防所、急救中心等机构。
三、检查内容
(一)建章立制情况。重点检查医疗废物管理责任的建立和落实管理主体责任情况。
(二)申报登记情况。重点检查各医疗卫生机构是否按时完成申报登记,申报登记的废物种类、数量和去向是否真实准确(其中19张床及以下的医疗卫生机构将医疗废物送往其他医疗机构集中收集、转移的,可不单独进行申报,代收的医疗机构需做好台账记录和申报登记工作)。
(三)集中督察(2020年6月21日至6月25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按照组织领导中的责任分工,对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实行分类收集情况,使用专用包装物及容器情况,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建立情况,医疗废物交接、运送、及暂存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迎接市级抽检(2020年6月26日至7月5日)。市联合检查组将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抽查,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五、组织领导
县卫计局成立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各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细化任务措施,摸排基础情况,落实医疗卫生机构主体责任,确保各项任务取得实效。
(二)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各医疗卫生机构要逐步完善医疗废物监管长效机制,做到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消除日常监管空白,实现医疗废物监管的全覆盖。
废物管理人员培训、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等情况。
四、工作步骤
(一)组织落实(2020年6月14日前)。制定我县工作方案,召开会议,统筹安排部署医疗废物专项督察工作。
(二)医疗卫生机构自查(2020年6月15日至6月20日)。医疗机构全面梳理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运送、交接、运输、贮存等环节是否规范,医疗废物申报登记制定、转移联单制度、专人或专部门管理制度、培训制度、分类收集制度执行情况,按规定对医疗废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进行严格消毒、并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情况,是否存在医疗机构将医疗废物交给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是否存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是否存在非法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等情况。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存档。
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
为加强全县医疗废物管理,切实保障环境安全,按照市环境保护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联合开展医疗废物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落实责任,综合治理,健全机制,惩防并举”的原则,规范医疗废物全过程管理,有效防范医疗废物环境污染风险,形成随机抽查、上下联动的长效机制,保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及社会生态环境安全。
(三)加强监督执法力度。卫生监督所要驾驶对各医疗卫生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对本次督察中发现的设施不健全、设施运行不规范、管理不规范、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感谢您的阅读。
祝语:没有原因,就是想你,没有理由,就是爱你,没有借口,就是疼你,没有预约,就是梦你,没有选择,就是想见你,没有办法,只好发信息告诉你!
(三)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分类管理的情况。重点检查医疗废物源头分类、收集、运送、暂存、交接的方法和程序。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进行准确分类,医疗废物包装应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要求,暂存场所要符合规定。要建立登记交接制度,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四)培训工作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医疗卫生机构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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