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巡查员制度
矿区巡逻队规章制度
矿区巡逻队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矿区安全秩序,保障矿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矿区管理工作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矿区巡逻队是矿区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职责是巡查矿区各个区域,发现并及时处置安全隐患,保障矿区安全生产。
第三条矿区巡逻队的组成人员应当是经过严格培训的专业人员,具有相关的技术和工作经验。
第四条巡逻队应当服从矿区领导的指挥,听从矿领导的安排,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不得擅自行动。
第五条巡逻队在执行任务时应当保持警惕,及时发现并上报矿区各种安全隐患,确保矿区安全。
第六条巡逻队的组织机构应当健全,各个岗位责任明确,分工合作。
第七条巡逻队成员应当服从队长的指挥,保持团结合作,不得有内讧现象。
第八条巡逻队的装备应当完善,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九条巡逻队在执行任务过程中,应当保持工作记录,及时整理汇报。
第十条巡逻队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向矿区领导和相关部门报告,并及时处理。
第二章巡逻队工作要求第十一条巡逻队应当每天定时定点巡查矿区各个区域,确保每个区域都有人巡查。
第十二条巡逻队应当密切关注矿山道路、矿区建筑物、生产设备等安全情况,防止发生事故。
第十三条巡逻队应当对矿区内的人员和车辆进行检查,严格执行通行证件要求。
第十四条巡逻队应当对矿区内的火灾、爆炸等安全隐患进行排查,确定安全隐患后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巡逻队应当对矿区内的环境保护情况进行检查,发现环境污染等问题应当及时上报。
第十六条巡逻队应当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三章巡逻队工作流程第十七条按照矿区领导的要求,巡逻队确定每天巡查的区域和时间。
第十八条巡逻队在巡查过程中,按照规定的路线逐一巡查,完成巡查任务。
第十九条巡逻队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应当立即上报,由相关部门迅速处理。
第二十条巡逻队在巡查结束后应当及时向矿区领导和相关部门提交巡查报告,做好记录。
第四章巡逻队的应急处理第二十一条巡逻队在巡查过程中,遇到突发事件应当迅速应对,处理并上报。
煤矿井下巡查管理制度范本
煤矿井下巡查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煤矿井下安全生产,预防事故发生,提高井下巡查工作质量,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矿井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井下巡查工作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确保井下安全生产环境。
第三条井下巡查工作应由专职或兼职巡查人员负责,巡查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熟悉矿井井下地形、地质结构、井下设施等情况。
第二章巡查内容与要求第四条巡查内容:(一)井下通风系统:通风设备运行状况、通风巷道完好情况、通风设施设置是否合理等。
(二)井下供电系统:供电线路、设备运行状况、绝缘状况、保护装置是否正常等。
(三)井下排水系统:排水设备运行状况、排水设施完好情况、排水能力是否满足要求等。
(四)井下瓦斯防治:瓦斯涌出情况、瓦斯监测设备运行状况、瓦斯排放设施是否正常等。
(五)井下火灾防治:火灾隐患、消防设施运行状况、火灾应急预案等。
(六)井下安全设施:安全标志、安全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备等。
(七)井下作业环境:作业场所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佩戴情况等。
第五条巡查要求:(一)巡查人员应按照规定的巡查路线进行巡查,全面检查井下各个环节的安全状况。
(二)巡查人员应认真填写巡查记录,记录巡查时间、地点、内容、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三)巡查人员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给相关负责人,并督促整改。
对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停止作业,确保安全。
(四)巡查人员应定期对井下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第三章巡查频率与时间第六条井下巡查分为日常巡查和特殊巡查。
第七条日常巡查:(一)井下生产作业区域应每班进行一次巡查。
(二)井下主要设施和重要部位应每天进行一次巡查。
第八条特殊巡查:(一)在恶劣天气、地质条件发生变化、设备故障等特殊情况,应加大巡查频率。
(二)在煤矿安全生产重要时期,如春节、国庆节、煤矿安全生产月等,应加强巡查。
2024年煤矿巡回检查制度(三篇)
2024年煤矿巡回检查制度(一)为加强煤矿特定设备的巡回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发现设备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减少设备故障,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机电专业“管理制度”中对机电管理制度建设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岗位司机必须熟悉所操作的设备规格、型号、基本构造及性能。
(三)岗位司机必须按照所规定的巡回检查路线图表及内容,每班至少进行一次巡回检查。
(四)每巡回检查一次,都必须认真填写巡回检查记录。
(五)巡回检查要认真负责,检查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若不能处理,应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将发现的问题及最终处理情况,在巡回检查记录上作详细记录。
(六)岗位司机认为设备运行不正常或存在其它问题时,可通知维护人员一同巡回检查,维护人员不得拒绝。
(七)巡回检查方法一般采取“看、摸、听、嗅、试、量”等手段。
看:从外观检查,看仪表指示;摸:用手摸,感触其振动、温度或用手锤敲击,检查其紧固程度;听:听其声音,有无异响;嗅:用鼻闻是否有异味;试:试验安全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量:简单量具测试。
2024年煤矿巡回检查制度(二)引言:随着全球对环境保护意识的高涨,煤矿行业作为一个重要的能源供应行业,亦面临着巨大的监管压力。
为了确保煤矿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我国煤矿巡回检查制度在2024年进行了全面升级。
本文将对2024年煤矿巡回检查制度进行全面解析,并探讨其对煤矿行业发展的影响。
一、背景概述2024年,全球环境保护意识进一步提升,煤矿行业作为温室气体排放的主要源头之一,面临着更为严峻的监管要求。
同时,煤矿行业自身也面临诸多安全隐患,因此,对煤矿行业的巡回检查变得尤为重要。
2024年煤矿巡回检查制度的升级,旨在增强对煤矿行业的监管力度,提高煤矿生产安全水平,促进煤矿行业可持续发展。
二、煤矿巡回检查制度的主要变化1.巡回检查频次增加2024年煤矿巡回检查制度的一个突出特点是检查频次的增加。
以往的巡回检查通常每年进行一次,而2024年,巡回检查频次将从一年增加至三次。
某煤矿仓库巡查制度(3篇)
某煤矿仓库巡查制度1、公司所属的炸药库、雷管库为重点危险源巡查部位,用电、用火、避雷、装卸作业场所为常规巡查部位。
2、制定炸药库、雷管库的巡查路线,重点部位必须巡查到位。
3、夜间必须坚持巡查,巡查的路线、时间、方法,采取不定期变更形式,并要严格保密。
4、守卫人员交接班时,双班人员逐位、逐点进行交接,并详细做好交接班记录。
5、守卫人员和保管员必须每天仔细检查库房的门窗是否固守,墙体有无异常。
6、充分利用先进的远红外线报警监测系统和守卫人员流动巡逻,对危险点重点看护。
7、增加足够的看护犬,利用技防等措施,设置在危险点部位,保证危险点附近周围无死角,确保重点危险部位的巡查到位。
8、守卫人员和各级部门在巡查中对发现的隐患或疏漏必须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进行整改,并认真做好记录。
某煤矿仓库巡查制度(2)是指煤矿在管理仓库时,为了确保仓库设施安全,设立了一套巡查制度。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某煤矿仓库巡查制度的内容:1. 巡查内容:- 仓库设施和设备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仓库内储存的物品、货物和煤炭的有序性、整齐性;- 仓库通道的畅通情况,防火、防爆设施的完好度;- 仓库温湿度、通风状况的正常性;- 仓库周边环境的清洁度和安全性等。
2. 巡查频率:- 日常巡查:由专职人员每天进行巡查,每班至少进行一次巡查;- 定期巡查:一周内至少进行一次巡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巡查。
3. 巡查方法:- 直接巡查:巡查人员逐一检查仓库内每个区域的设施、货物和环境状况,并填写巡查记录;- 抽样巡查:每次巡查选定一定数量的区域进行抽查,确保全面性和公正性。
4. 巡查记录:- 巡查记录表:巡查人员应填写巡查记录表,记录巡查时间、巡查区域、发现的问题、处理情况等;- 异常报告:如发现设施问题、安全隐患等,应立即填写异常报告,并上报至相关管理部门。
5. 异常处理:- 巡查人员发现问题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小问题,如设施损坏或乱放的货物,巡查人员可直接进行整理和修复;- 大问题,如设备故障或安全隐患,巡查人员应立即上报至相关管理部门,由专业人员进行处理。
煤矿井下巡查管理制度
煤矿井下巡查管理制度一、井下巡查管理制度的目的1.保障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2.保障煤矿生产设施的正常运行;3.加强对井下工作环境的管理和监督。
二、井下巡查管理制度的内容1.巡查责任部门及人员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巡查责任部门,并明确该部门的组织结构和人员编制。
同时,需要确定井下巡查的具体责任人员,包括矿长、安全监督员、巡检员等。
2.巡查任务内容(1)煤矿井下巡查主要包括瓦斯浓度、通风系统、矿井巷道的支护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对这些隐患进行及时发现和处理;(2)巡查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和地点进行,巡查路线应当涵盖所有的生产区域和设备设施,并将巡查情况及时报告。
3.巡查方法及工具(1)在进行井下巡查时,需要统一着装,并佩戴防护用具;(2)巡查过程中,需要使用测气仪、测温仪、安全带等工具,确保工作的安全和有效。
4.巡查记录及报告(1)巡查人员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完成巡查记录,记录巡查时间、路线、地点以及发现的问题,并进行签字确认;(2)巡查记录应当及时报告给上级领导和安全监管部门,以便及时处理安全隐患。
5.巡查结果的处理和整改(1)对于巡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需要及时处理并整改,确保井下作业环境的安全;(2)整改后的情况需要及时上报,以便安全监督部门的复查确认。
三、井下巡查管理制度的实施方法1.建立培训机制煤矿企业应当通过举办培训班、制定培训手册等方式,对巡查人员进行相关技术和安全知识的培训,以提高巡查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安全意识。
2.完善管理制度煤矿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井下巡查管理制度,将制度内容落实到具体操作细节上,确保每一个环节都得到有效执行。
3.强化督查考核煤矿企业应当建立督查考核机制,对井下巡查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并对巡查人员进行绩效评定,以推动井下巡查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井下巡查管理制度的效果通过建立健全的井下巡查管理制度,可以加强对煤矿井下作业环境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保障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确保煤矿生产设施的正常运行,保障煤矿生产的顺利进行。
煤矿瓦斯巡回检查制度范文(三篇)
煤矿瓦斯巡回检查制度范文一、目的为了规范煤矿瓦斯巡回检查工作,提高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矿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矿瓦斯巡回检查工作。
三、巡回检查组成巡回检查由煤矿安全管理人员组成,人数不少于3人,其中包括一名瓦斯专家。
四、巡回检查内容1.检查矿井通风系统运行情况,包括风机、风道、瓦斯抽采设备等是否正常运行。
2.检查矿井通风控制设施和控制参数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3.检查煤矿内甲烷传感器、瓦斯监测系统是否正常运行,监测数据是否准确。
4.检查掘进面、回采面瓦斯抽采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抽采效果是否符合要求。
5.检查瓦斯抽采巷的气流是否畅通,是否存在积气等现象。
6.检查瓦斯抽采设备周围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完善,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7.检查矿井内瓦斯监测和报警装置是否正常,是否存在漏报、误报等问题。
8.检查矿井内的排水系统运行情况,排水管道是否畅通,泵站设备是否正常运行。
9.检查巷道、巷口的通风情况,是否存在积尘、阻风等问题。
10.检查矿井内的安全标志、警示标志是否完好,是否能够清晰识别。
五、巡回检查周期瓦斯巡回检查周期为每周一次,重点时段和区域可以适当增加巡查频率。
六、巡回检查记录1.巡回检查组完成巡查后,应及时填写巡回检查记录,记录检查时间、地点、检查内容、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等。
2.记录应注明巡查人员姓名,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备查。
七、巡回检查结果处理1.对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理并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2.对于存在较为紧急的问题或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或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3.对于整改不到位或整改时间延迟的问题,应进行严肃批评并追究责任。
八、督促检查瓦斯巡回检查组应监督检查结果的整改情况,确保整改措施得到落实并取得实效。
九、制度宣传煤矿应对本制度进行宣传,并定期组织巡回检查讲座,提高全矿职工对瓦斯巡回检查的重视和知识水平。
以上即为煤矿瓦斯巡回检查制度的范本,具体实施中应根据矿井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调整和完善。
矿山日常巡查管理制度
矿山日常巡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山安全生产日常管理,防范各类事故,确保生产经营安全,发挥矿山生产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矿山安全生产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矿山巡查管理是指矿山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对矿山生产及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定期巡查检查的工作。
第三条矿山巡查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范排第一”的原则,全面、及时、有效地对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
第四条矿山巡查管理应建立与矿山生产经营管理制度相衔接的日常检查制度,督促各相关部门认真履行管理职责,提高矿山安全生产水平。
第五条矿山巡查管理涉及矿山所有部门和工作岗位,每个员工都应积极配合巡查工作,共同维护矿山的生产安全。
第二章巡查范围和内容第六条矿山巡查管理应覆盖矿山生产经营各个环节,涉及矿山生产设备、作业场所、工艺流程、安全设施等多个方面。
第七条矿山巡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安全生产情况巡查:对矿山生产现场的安全设施、危险源、安全操作规程等进行检查,确保生产作业过程中不存在安全隐患。
(二)设备设施巡查:对矿山生产设备、工具、仪器仪表等进行检查,及时发现设备故障并进行维修保养。
(三)作业环境巡查:对矿山作业场所的通风、照明、消防等设施进行检查,确保作业环境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四)人员安全巡查:对矿山员工的安全教育、操作规程遵守情况进行检查,提醒员工加强安全意识。
(五)其他相关内容巡查。
第八条根据矿山实际情况,制定巡查内容清单,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内容,确保巡查工作能够覆盖到矿山安全生产的方方面面。
第三章巡查频次和责任分工第九条矿山各部门应制定巡查计划,明确巡查频次和具体巡查内容,确保全面覆盖矿山各个环节。
第十条矿山各级领导应当亲自参与巡查工作,对矿山安全生产状况进行认真了解和指导。
第十一条巡查工作应由专人负责,明确巡查人员和巡查负责人,建立巡查记录和台账。
第十二条巡查人员应当依法履行巡查职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及时整改,确保矿山安全生产保持稳定。
煤矿巷道巡查巡视制度范本
煤矿巷道巡查巡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煤矿安全生产,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提高巷道安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类煤矿企业巷道巡查巡视工作。
第三条巷道巡查巡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设立巷道巡查巡视组织,明确巡查巡视职责,配备足够的人员和必要的设备,确保巷道巡查巡视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二章巡查巡视内容第五条巷道巡查巡视内容包括:(一)巷道工程质量:巷道支护、断面、通风、排水等方面的情况。
(二)巷道设备设施:通风设备、排水设备、照明设备、安全设施等方面的情况。
(三)巷道安全状况:巷道变形、裂缝、冒顶、片帮等方面的情况。
(四)作业环境:空气质量、温度、湿度等方面的情况。
(五)作业人员安全行为:是否遵守安全规程、是否正确使用安全设备等方面的情况。
第六条巷道巡查巡视应定期进行,特殊情况下应增加巡查巡视次数。
第七条巡查巡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三章巡查巡视程序第八条巷道巡查巡视前,巡查巡视人员应了解巷道工程进度、作业环境、设备设施等情况,制定巡查巡视计划。
第九条巡查巡视人员应按照巡查巡视计划,对巷道进行全面巡查巡视,发现问题应立即记录,并及时处理。
第十条巡查巡视人员应定期向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巡查巡视情况,对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
第四章问题处理第十一条对巡查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巡查巡视人员应根据问题性质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处理。
第十二条对重大问题,煤矿企业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制定整改方案,并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第十三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问题整改档案,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管理,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第五章考核与奖惩第十四条煤矿企业应定期对巡查巡视工作进行考核,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五条对未按照本制度进行巡查巡视,或者巡查巡视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煤矿地表巡查管理制度
煤矿地表巡查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保障煤矿地表工作环境和设施的完好,维护生产安全,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煤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责任主体1. 煤矿地表巡查管理工作由煤矿的安全监察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享有巡查、检查的权利。
2. 各生产单位应积极配合安全监察部门的工作,做好巡查记录和整改措施的落实。
三、巡查内容1. 煤矿地表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园区内园路是否畅通;(2) 矿上临时用电是否符合要求;(3) 矿上管网的维护情况;(4) 矿上油气管道检修情况;(5) 煤矿地表设施是否完好;(6) 煤矿地表卫生情况;(7) 煤矿地表环保设施是否运行正常。
四、巡查周期1. 每周至少进行一次煤矿地表巡查,及时发现并整改问题。
2. 季度对巡查情况进行总结,提出改进措施。
五、巡查程序1. 安全监察部门应提前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巡查。
2. 巡查人员应按照提前制定的巡查计划,逐项进行检查。
3. 巡查人员应认真记录巡查情况,如有破坏设施违章行为,应当当场制止。
六、巡查记录与整改1. 巡查人员应及时将巡查情况进行记录,记录内容应具体、详细。
2. 对于发现的问题,应提出整改建议,并限期进行整改。
3. 安全监察部门应及时跟踪整改情况,确保整改到位。
七、处罚措施1. 对于拒不整改或虚假整改的单位,安全监察部门应予以警告并通报上级部门。
2. 对于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单位,应当追究其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八、合作机制1. 安全监察部门应与煤矿生产单位建立良好的合作机制,共同维护煤矿地表的安全。
2. 生产单位应主动配合巡查工作,积极整改存在的问题,共同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九、结束语本制度经过煤矿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定后生效,并定期进行检讨和修订。
希望通过本制度的实施,煤矿地表工作环境能够得到有效维护,安全生产水平得到提高。
煤矿巡逻巡查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安全管理,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所有生产区域、办公区域及生活区域。
第三条巡逻巡查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二章巡逻巡查职责第四条巡逻巡查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 熟悉煤矿安全生产知识,掌握矿井生产情况;3.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巡逻巡查工作。
第五条巡逻巡查人员职责:1. 严格执行巡逻巡查制度,按时完成巡逻巡查任务;2. 对发现的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3. 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设施、设备运行情况,确保其完好;4. 维护矿井秩序,防止各类事故发生;5. 对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
第三章巡逻巡查内容第六条巡逻巡查内容包括:1. 矿井通风、排水、供电、供气等设施设备运行情况;2. 矿井巷道、采掘工作面、硐室等安全状况;3. 安全警示标志、防护设施设置及完好情况;4.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执行情况;5. 矿井消防设施、应急救援设备配备及使用情况;6. 工人劳动保护、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7. 矿井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开展情况;8. 矿井周边环境安全状况。
第四章巡逻巡查制度第九条巡逻巡查时间:1. 早晨班前:检查矿井通风、排水、供电等设施设备运行情况;2. 白班、中班、夜班:分别进行不少于2次巡逻巡查;3. 节假日、特殊作业期间:增加巡逻巡查次数。
第十条巡逻巡查方式:1. 采取徒步、驾驶车辆、乘坐电梯等方式进行;2. 对重点区域、关键环节加大巡查力度;3. 巡查过程中,注意观察、记录,确保全面、细致。
第十一条巡逻巡查记录:1. 巡逻巡查人员应做好巡查记录,详细记录巡查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2. 巡查记录应妥善保管,便于查阅。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二条对认真履行职责、成绩显著的巡逻巡查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煤矿巡回检查制度(4篇)
煤矿巡回检查制度一、概述煤矿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对于国家的能源供应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由于煤矿作业环境恶劣、工作风险高,一些煤矿存在安全问题。
为了保障煤矿安全生产,保障矿工生命财产安全,建立煤矿巡回检查制度,加强对煤矿进行定期的巡回检查,成为必要举措。
二、目的1.发现隐患:通过巡回检查,及时发现煤矿存在的隐患和安全问题,为问题解决提供依据。
2.提高安全意识:通过巡回检查,提高煤矿职工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文化建设。
3.加强管理:通过巡回检查,加强对煤矿生产经营管理的监督,确保煤矿按照规定进行生产作业。
三、内容1.巡回检查频次:根据煤矿的特点和工作情况,确定巡回检查的频次,一般不少于一个季度。
2.巡回检查对象:巡查对象包括煤矿设备、煤矿作业场所、矿工、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
3.巡回检查内容:(1)设备检查:检查煤矿设备的运转状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和问题。
(2)作业场所检查:检查煤矿作业场所的工作环境、安全设施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3)矿工检查:检查矿工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劳动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等。
(4)安全生产管理检查:检查煤矿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组织架构等是否健全,安全培训是否到位。
4.巡回检查方法:巡回检查可以采取随机抽查、逐级逐部门检查等方式,督促各部门按照规定落实安全责任。
5.巡回检查记录:巡回检查期间,记录相关问题、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形成检查纪录,作为评价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依据。
四、实施步骤1.指定巡回检查人员:由煤矿安全部门指定专人或专门小组负责煤矿的巡回检查。
2.制定巡回计划:根据煤矿情况,制定巡回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时间、地点、对象和内容。
3.实施巡回检查:按照计划进行巡回检查,检查过程中注重细节、全面和系统性。
4.问题整改: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指出、要求整改,并给予限期要求。
5.记录和报告:对巡回检查的结果和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记录,形成检查报告,上报煤矿安全部门。
6.追踪督查: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追踪督查,确保存在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矿井安全检查员管理制度
矿井安全检查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矿井安全检查员的管理工作,加强对矿井安全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矿井生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矿井安全检查工作的人员,并应严格遵守。
第三条矿井安全检查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矿井安全检查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漠视职守,不得私自放水放煤等行为。
第五条矿井安全检查员应当对矿井生产安全负有监督责任,如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
第二章矿井安全检查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六条矿井安全检查员有权进入矿井进行安全检查,对矿井生产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七条矿井安全检查员有权要求矿主、矿长等相关人员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以便开展安全检查工作。
第八条矿井安全检查员有义务保守矿井生产秘密,不得泄露相关信息。
第九条矿井安全检查员应当积极参加安全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知识和技能。
第十条矿井安全检查员应当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职业操守,不能因私情影响工作。
第三章矿井安全检查员的管理第十一条矿井安全检查员的任命应经过相关程序,经过严格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二条矿井安全检查员应按照矿主或矿长的安排,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第十三条矿井安全检查员应当在安全检查记录中如实记录检查情况,不得造假。
第十四条矿井安全检查员在工作中发现违规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上报。
第十五条矿井安全检查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配备必要的安全检测仪器和工具,确保安全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矿井安全检查员的奖罚机制第十六条对于表现优秀的矿井安全检查员,应当及时予以表彰,奖励其为矿井安全工作做出的贡献。
第十七条对于违反安全规定,放任安全隐患的矿井安全检查员,应当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十八条矿井安全检查员应当积极参与矿井安全工作的讨论和决策,为矿井生产安全提出建设性意见。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管理制度由矿主或矿长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煤矿安全检查员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检查员管理制度
一、煤矿安全检查员的职责与权限
(一)煤矿安全检查员的职责是指煤矿安全检查员必须履行的职责,包括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安全宣传等工作。
(二)煤矿安全检查员的权限是指煤矿安全检查员在煤矿生产过程中所具备的权限,包括对煤矿生产现场的查看、隐患整改的要求、对违反安全规定的处罚等。
二、煤矿安全检查员的选拔任用
(一)煤矿安全检查员的选拔必须根据一定的标准,并进行公正、透明的考核。
(二)煤矿安全检查员的任用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并签订劳动合同。
三、煤矿安全检查员的管理
(一)煤矿安全检查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管理制度。
(二)煤矿安全检查员必须接受煤炭行业安全检查员的培训,提高安全检查能力。
(三)煤矿安全检查员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上报给相关部门。
(四)煤矿安全检查员必须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并报告相关部门。
(五)煤矿安全检查员必须参与煤矿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四、煤矿安全检查员的考核与奖惩
(一)煤矿安全检查员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上报给相关部门,并由相关部门进行考核。
(二)煤矿安全检查员的考核结果将作为评定其绩效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不合格者进行相应的奖惩措施。
(三)对安全工作出色的煤矿安全检查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总之,煤矿安全检查员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能够有效提升煤矿安全管理水平,防止煤矿事故的发生。
但是,仅仅建立制度还不够,还需要加强对煤矿安全检查员的培训和监督,确保他们能够全面履行职责,为煤矿安全保驾护航。
马龙煤矿安全监察员巡回检查制度
马龙煤矿安全监察员巡回检查制度一、前言煤矿是一种非常特殊的工业生产单位,安全是其最为重要的任务。
为了提高马龙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煤矿生产安全,制定了本《马龙煤矿安全监察员巡回检查制度》。
二、检查内容和检查标准为了保证检查的严格性和规范性,必须按照预定的标准进行检查。
检查内容分为事故隐患排查、安全生产现场检查、安全技术管理检查等方面,检查标准是按照煤矿国家安全生产标准进行检查。
检查重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事故隐患排查安全监察员应该按照煤矿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和安全监管要求,对煤矿生产过程中存在可能引起事故的隐患进行排查。
2. 安全生产现场检查检查生产现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和违章操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要求整改。
3. 安全技术管理检查对煤矿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加以评价,发现存在问题,及时进行反馈。
三、检查频次和方法为了确保每个环节的安全生产管理得到了充分的重视,安全监察员需按照制定好的巡查计划进行巡查,并建立制度保证定期巡查的频次与次数。
巡查的方法以现场实地检查为主,可以通过巡查记录和工作检查表进行记录并进行管理。
具体方法:1. 巡查计划制定根据煤矿实际情况,制定巡查计划。
计划中应包括巡查区域、巡查时间、巡查内容和巡查人员等。
2. 巡查安排安排巡查人员,对巡查范围进行明确、详细的说明。
在巡查期间,工作人员必须要符合煤矿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的要求。
3. 巡查记录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记录,并督促整改。
记录应包括时间、地点、问题及处理措施等。
4. 巡查结果汇报对巡查记录进行统计和汇总,并及时向公司、政府等领导报告巡查结果,建议完善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出改进和完善意见。
四、巡查结果处理对于发现的问题,必须结合实际情况及时处理,对重大问题和紧急的安全事故情况,应当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处理。
对于其他问题,安全监察员应制定整改方案,设定整改期限,定期检查整改情况。
三、结论《马龙煤矿安全监察员巡回检查制度》是煤矿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障马龙煤矿的安全生产,提高煤矿安全管理水平。
煤矿巡回检查制度
煤矿巡回检查制度
是指为了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预防和控制煤矿事故,保障煤矿安全的一种管理制度。
煤矿巡回检查制度包括以下要素:
1. 组织机构:设立专门的巡查部门或巡查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实施巡回检查工作。
2. 巡查计划:制定巡查计划,明确巡查的时间、地点和内容,并确定巡查频率和巡查周期。
3. 巡查人员:确定巡查人员,一般由安全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或专业人员担任。
巡查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了解煤矿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
4. 巡查内容:巡查内容主要包括煤矿安全生产各环节的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设备设施的完好程度、生产场所的卫生安全、工作人员的安全行为等。
5. 巡查方法:巡查可以采取现场检查、查阅文件资料、访谈工作人员等方式进行。
巡查人员应认真记录巡查情况,如发现问题或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6. 巡查报告:每次巡查后,巡查人员应填写巡查报告,详细记录巡查情况、发现的问题和整改建议,并及时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
7. 整改措施:根据巡查报告中的问题和建议,上级主管部门应及时指导和督促煤矿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通过实施煤矿巡回检查制度,能够有效地发现和纠正煤矿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促进煤矿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提高煤矿生产安全的保障能力。
矿井安全检查员管理制度
矿井安全检查员管理制度一、矿井安全检查员的职责:1.组织并参与矿井的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对矿井设备、工艺、场所等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矿井安全隐患。
2.监督矿井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生产过程中符合相关安全要求,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3.对矿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制定相关安全操作规程,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
4.参与事故调查工作,分析事故原因并提出相关意见和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5.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提供工作记录和报告,配合整改工作,确保安全制度的落实。
二、矿井安全检查员管理制度的内容:1.矿井安全检查员的组成与任职要求2.矿井安全检查员的培训与考核3.工作计划和报告4.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5.工作考核与奖惩制度对矿井安全检查员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的奖惩措施。
同样,对于发现隐患但未及时报告或未能有效整改的检查员,应予以相应的处罚。
6.安全培训与经验交流建立矿井安全检查员的培训机制,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经验交流活动,提高检查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水平。
7.安全监督与投诉举报建立矿井安全监督与投诉举报制度,接受矿工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和投诉,及时处理并回复相关问题。
三、矿井安全检查员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1.矿井安全检查员管理制度由矿井安全管理机构制订,并报批实施。
2.矿井安全管理机构应对矿井安全检查员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及时纠正工作中的偏差和问题。
3.矿井安全检查员管理制度应定期进行评估,对制度的实施效果和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与反馈,及时进行更新和调整。
总之,矿井安全检查员管理制度对于保障矿井安全生产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建立规范的制度,加强对矿井安全检查员的管理,可以提高其工作效率和水平,减少矿井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煤矿巡回检查制度
煤矿巡回检查制度1. 引言煤矿安全是国家安全生产的重点任务,巡回检查是煤矿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
为了加强煤矿巡回检查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制定本煤矿巡回检查制度。
2. 目的和范围2.1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完善煤矿巡回检查工作程序,提高煤矿安全管理水平,防范和减少煤矿事故的发生。
2.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矿山企业,包括地下矿山和露天矿山。
3. 巡回检查的对象和内容3.1 巡回检查对象巡回检查对象包括煤矿生产设备、作业区域、安全设施、管理制度等方面。
3.2 巡回检查内容3.2.1 生产设备:对煤矿各类设备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包括设备的使用情况、维护保养情况、报废设备的处理等。
3.2.2 作业区域:检查矿井内外的作业区域,包括通风系统、瓦斯抽放、排水系统等,确保作业环境的安全。
3.2.3 安全设施:检查矿井的安全设施,包括应急救援设备、防火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等,确保安全设施的完好有效。
3.2.4 管理制度:检查矿山企业的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包括岗位职责、安全生产规程、安全培训等,确保管理制度的落实。
4. 巡回检查的程序4.1 巡回检查计划的制定由矿山企业组织相关部门制定巡回检查计划,包括巡回检查的时间、地点和人员等。
计划需提前发布,并通知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员。
4.2 巡回检查的实施巡回检查由专门的巡查小组进行,小组成员应包括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会代表等。
巡查小组应按照计划,逐一检查巡回检查对象,并填写检查记录。
4.3 巡回检查的记录和整改巡回检查完成后,检查小组需向矿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提交检查报告,报告包括巡回检查情况、存在的问题、建议的整改措施等。
安全管理部门需对报告进行分析,并组织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员进行问题的整改。
5. 巡回检查的追踪和评估5.1 巡回检查的追踪矿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需对巡回检查的整改情况进行追踪,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整改。
追踪过程需记录并上报相关领导。
5.2 巡回检查的评估矿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巡回检查进行评估,评估包括巡回检查的全面性、准确性、实效性等方面。
煤矿地面巡查制度
煤矿地面巡查制度地面巡查在煤矿安全管理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煤矿地面工作人员的安全,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并预防事故的发生,我们制定了煤矿地面巡查制度,以规范巡查流程,强化监督管理。
本文将从巡查内容、巡查频率、巡查报告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巡查内容煤矿地面巡查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人员安全:包括工作人员的着装是否符合要求、是否佩戴个人防护装备、是否存在危险行为等。
2.设备安全:对煤矿地面设备进行巡查,检查设备状况是否正常、起重机械、输送机械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
3.交通安全:巡查煤矿地面的交通流线,检查标志牌、安全警示标识是否完整明确,是否存在交通堵塞等情况。
4.用电安全:检查用电设备、电线电缆、电气接地、防雷装置等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及时发现并消除电气隐患。
5.消防安全:检查消防设备是否完好、灭火器是否验收合格,是否存在堵塞消防通道等消防隐患。
6.环境卫生:巡查煤矿地面管理区域的环境卫生状况,包括垃圾清理、危险废物处理情况等。
二、巡查频率为了确保地面巡查的有效性,我们规定了巡查的频率和时间,具体如下:1.日常巡查:地面巡查应按日常巡查计划执行,每班至少进行一次巡查,每次巡查时长不少于30分钟。
2.特殊巡查:在重大节假日、气象恶劣、设备维修等特殊情况下,需要加强巡查力度,确保煤矿地面的安全。
3.随机巡查:随机不定期对煤矿地面进行巡查,有效提升监督检查的效果。
三、巡查报告每次巡查结束后,巡查人员需要填写巡查报告,将巡查情况进行记录和反馈。
巡查报告内容应包括以下要点:1.巡查时间:记录巡查的具体日期和时间。
2.巡查地点:记录巡查的具体地点,包括煤井、机房、库房、办公室等。
3.巡查内容:详细描述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并提出处理建议。
4.巡查结果:对巡查情况进行评价,如安全状况良好、存在一些安全隐患等。
5.处理措施:根据巡查结果提出具体的处理措施,并确定整改时限。
6.巡查人员签字:巡查人员需在报告上签字确认巡查完毕。
煤矿巷道巡查管理制度汇编
煤矿巷道巡查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巷道巡查管理,提升安全生产水平,保障生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煤矿巷道巡查管理工作。
第三条煤矿巷道巡查管理应坚持“安全生产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控制煤矿巷道巡查各环节,确保巡查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巡查管理机构第四条煤矿应设立巡查管理机构,负责煤矿巷道巡查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巡查管理机构由煤矿主要领导负责,设立巡查管理部门或者由煤矿安全管理机构兼负责。
第六条巡查管理机构应配备专业巡查人员,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巡查。
第三章巡查工作内容第七条煤矿巷道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巷道内部瓦斯浓度、通风、防火、排水、支护等安全情况的检查以及设备运行情况的检验。
第八条巡查人员应根据煤矿的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巡查点位、巡查频次和巡查内容,并制定详细的巡查计划。
第九条巡查工作应分为日常巡查和定期巡查两种,日常巡查应每天进行,定期巡查应每周或者每月进行,并及时对巡查结果进行总结和汇报。
第四章巡查工作要求第十条巡查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巡查路线和巡查内容进行巡查工作,不得有遗漏和疏忽。
第十一条巡查人员应熟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煤矿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熟练掌握巡查仪器和设备的使用方法,并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第十二条巡查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应按照规定佩戴安全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等,并严禁擅自私放、调换这些装备。
第五章巡查工作记录第十三条巡查人员应认真记录巡查结果,包括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和解决措施,并及时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四条巡查记录应详细、准确,不得漏报、错报。
并妥善保管巡查记录资料,定期进行备份,以备查验。
第十五条负责巡查管理的领导应定期对巡查记录进行检查和审核,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并对巡查人员的巡查工作进行评估。
第六章巡查工作奖惩第十六条对巡查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巡查人员,应及时进行表彰和奖励,对有明显失职失责等问题的巡查人员,要给予相应的惩罚和警告。
安全巡检员管理制度
安全巡检员管理制度1. 引言安全巡检员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组织内部安全管理的有效实施,提升安全防范能力,保护人员和财产安全而制定的一套管理规范。
该制度旨在确保安全巡检员能够合规、高效地开展工作,发现并及时解决潜在的安全问题。
2. 职责和权限2.1 安全巡检员职责•定期进行安全巡检,并及时记录巡检结果;•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协助解决问题;•整理、分析巡检结果,提出改进建议;•参与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维护巡检工作所需的设备和工具。
2.2 安全巡检员权限•可以进入所有需要巡检的区域和场所;•可以在巡检过程中拍摄照片作为证据;•可以要求相关人员提供必要的配合和支持;•可以向上级提出对巡检工作的改进建议。
3. 巡检流程3.1 巡检计划制定•安全巡检员根据组织确定的巡检频次制定巡检计划;•巡检计划应包括巡检时间、巡检区域、巡检内容等。
3.2 巡检准备工作•安全巡检员需了解巡检区域的相关安全规定;•确保巡检工具和设备的完好性和有效性;•准备巡检记录表和相关文档。
3.3 巡检实施•根据巡检计划,按照预定时间和路线进行巡检;•重点关注安全隐患和问题;•记录和拍摄巡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3.4 巡检结果整理和报告•将巡检记录整理成报告,并标明每个问题的等级和影响;•填写改进建议和解决方案。
4. 巡检报告和改进建议•安全巡检员需将巡检报告和改进建议提交给上级;•上级根据报告中的问题等级和影响,及时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改进建议经上级审核通过后,应及时推进实施。
5. 巡检事故处理•安全巡检员在巡检过程中发现紧急情况或事故时,应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同时要及时向上级汇报,协助处理事故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6. 巡检记录保存和归档•安全巡检员巡检记录应按规定的流程保存;•巡检记录如涉及敏感信息,应严格保密处理;•巡检记录应定期归档并备份,以备后续查询和分析。
7. 巡检培训和考核•组织应对安全巡检员进行相应的培训,提升其安全巡检能力;•定期进行巡检能力的考核,对表现突出的安全巡检员给予奖励或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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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巡查制度
为了有效消除矿井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堵塞漏洞,减少不安全因素。
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使安全巡查制度化,规范化,真正发挥皮带巷、轨道巷巡查作用,不断提高我矿安全化水平。
为此,结合井下皮带巷、轨道巷现状,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巡查由安全科、生产技术科、通风科、机电科科长分别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及科室管理人员参加。
2、安全巡查由矿安全科牵头组织,各级管理人员协调配合对井下皮带巷、轨道巷区段进行安全巡查。
3、专职巡查由安全指挥中心根据井下皮带巷、轨道巷实际情况、特殊作业、复杂多变的地质条件安排各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与技术指导。
4、专职安全巡查是对皮带巷、轨道巷进行经常性、不间断的巡回安全检查。
5、巡查前,巡查员要认真做好准备,严格对照规程及标准进行检查,检查中要目的明确、突出重点,并有专表记录。
对现场巡查处、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准确认真填写,做到定型定量。
6、专职安全巡查要分区段、确定巡查具体负责人,负责巡查区段变化存在隐患及问题与现场检查情况,并签注意见。
7、巡查结束后,要及时召集安全巡查专项办公会,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按“五定”的形式安排、落实、处理。
8、安全指挥中心要设立安全巡查记录台帐,负责日常矿安全管理(巡查)人员与上级部门人员到矿检查存在隐患及问题的登记工作;
9、对巡查出的隐患及问题,安全指挥中心要安排落实存在隐患(问题)的队组进行整改处理并安排管理人员跟踪复验整改情况。
10、对查出的突出问题,要组织召开专题例会,认真剖析根源,查找症结所在,坚决堵塞安全管理上的漏洞。
11、各安全检查人员一定要加强安全责任心,真正树立“安全第一、安全为天”的思想,对在安全巡查中走马观花、弄虚作假者,将严格追究其安全责任。
12、本制度由安全科负责解释并监督其运行情况,矿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煤业安全科
20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