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关于国际投资的多边条约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三、《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


(一)公约的产生背景:
截至2009年9月,《MIGA公约》共有175个成员 国,其中发达国家25个,发展中国家150个 (2009财政年度,新加入2个:伊拉克和科索 沃),成为国际社会普遍接受的一个重要公约。 依照公约的规定,同时设立了“多边投资担保机 构”,英文缩写‘MIGA’。 该公约最主要特点,就是建立了国际投资的多边 担保制度。
(三)MIGA的法律地位

《MIGA公约》第1条即明确规定:“机构应有完 全的法人地位,特别是有权:


(1)签订合同; (2)取得并处理不动产和动产; (3)进行法律诉讼。”
另外,为使机构能完成其职能,公约还赋予 MIGA相应的特权和豁免。 这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在诉讼程序上,除公约另有规定外,针对 机构的诉讼只能向与机构有某种特定联系的会员 国境内的有权管辖的法院提起。但会员国或从会 员国取得索赔权的个人或有关职员事项,均不得 对机构提起诉讼。对机构的财产和资产,在对机 构作最后判决或裁决之前,均不得采取任何形式 的扣押、查封或执行。 (2)在资产方面,机构的财产和资产,应免受 搜查、征用、没收、征收或通过行政或立法行为 的其它任何形式的扣押;机构的一切财产和资产 应不受任何性质的限制、管制、控制以及延期偿 付。


二、多边投资条约的体系

多边投资条约有世界性的多边投资条约和区域性 的多边投资条约之分。
前者包括《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解决国家与他 国国民间投资争议公约》、《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 议》等; 后者包括安第斯条约组织1970年制定的《安第斯共同市 场外国投资规则》、欧洲联盟(EU)1992年的《马斯特里 赫特条约》中有关投资的规定、1966年起草并已生效的 《阿拉伯投资保证公司公约》、1969年制定并已为经合 组织(OECD)中大多数发达国家所接受的《资本移动自 由化法典》等。
(二)MIGA的目标和宗旨

According to the 2007 Global Development Finance report, the poorest 51 countries received just 8 percent of total private capital flows. MIGA specializes in facilitating investments in the world’s overlooked,poorest markets, encouraging investors and lenders to enter markets where they would not ordinarily venture alone.


二、多边投资条约的体系


此外,还有一些投资条约草案、指南, 如:国际商会1949年起草的《关于外国投 资公平待遇的国际法典》、1957年一个德国商 人组织起草并公布的《相互保护在外国的私人 财产权的国际公约》、1974年国际商会发表的 《国际投资指南》等。但“国际投资法典等种 种设想和方案,在理论上似乎可行,但实际上 尚难期实现” 。
三、《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


(一)公约的产生背景:


《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于1985年10月在 汉城召开的世界银行年会正式通过的,并向世界 银行各成员国和瑞士开放签字。 至1988年4月12日,该公约的批准国达29个, 其认缴资本总额为53.38%,世界银行行长宣 布该公约生效。至此,多边投资担保机构正式宣 告成立。 中国于1988年4月30日批准了该公约,为多 边投资担保机构的创始会员国。
(3)在档案与通讯方面,机构的档案无论在何 地都不受侵犯,会员国对机构的公务通讯应与 对国际复兴开发银行的公务通讯同等对待。 (4)在税收方面,对机构及其资产、财产、收 入和公约授权经营的业务和交易,应免于一切 税收和关税,机构还免于承担征收或缴纳任何 税收或关税的责任。对机构支付给理事和副理 事的费用津贴或支付给董事会主席、董事、副 董事、总裁或职员的薪金、费用津贴和其它报 酬,不得课税,除非他们是当地国国民。 (5)机构官员在执行公务中所履行的行为,应 免于诉讼程序。
第二节 关于国际投资的多边条约




一、多边投资条约的概念和特点: (1)概念: 指由三个或三个以上国家缔结或参加的有关 国际投资的条约。 (2)特点:除了具有双边投资条约所具有的约束性、
投资性以外,还具有: 1、多边性。其约束力更强、适用范围更广。 2、相互性。保护和协调所有缔约国的利益,保护缔 约国相互之间的投资。 3、程序性。主要偏重于程序性规定。
(二)MIGA的目标和宗旨

Almost a quarter of the world’s population—1.5 billion people—lives on less than $2 a day. Billions of people live without access to safe drinking water or sewage treatment. Children cannot attend school because there is no electricity to light classrooms in some countries, and no roads to get to school in others. ……Private sector investment is critical iBaidu Nhomakorabea these countries where the need for infrastructure, jobs, and reliable services is vast and unmet(未满 足的).

(二)MIGA的目标和宗旨




根据公约的规定,MIGA的目标是鼓励在会员国 之间,特别是向发展中国家会员国进行生产性投 资,以补充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国际金融公司和 其它国际性开发金融机构的活动(第2条)。 为达到上述目标,MIGA的机构应: (1)在一会员国其它会员国进行投资时,对投资的 非商业性风险予以担保,包括共保和分保。 (2)开展合适的辅助性活动,以促进向发展中国 家会员国和在发展中国家会员国间的投资流动。 (3)为推进其目标,使用必要和适宜附带权力。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