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范文
学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范文(精选11篇)
学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学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范文(精选11篇)当我们心中积累了不少感想和见解时,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有利于培养我们思考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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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篇1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对安全生产工作得越来越重视,要求也越来越严,可以说是大局形势,每个人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
《安全生产法》的每一次改革都是提升安全意识,强化安全“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
从“三不放过”到“四不放过”加大了发生事故的处理力度,进一步把安全管理工作提高了一个境界。
安全生产是对企业负责,对家人负责,更是对自己负责。
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前提和根本。
每一个不安全事故都是血的教训,每一个不安全事故的背后都是家庭的血泪史。
作为一名企业的员工,更应该清醒地意识到安全的重要性,如果在生产过程中没有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一旦发生事故,必然先伤害到自己。
安全无小事,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绷紧安全这根弦。
严格按安全规程操作,让事故远离我们,将事故的苗头扼杀在摇篮里。
只有企业安全生产,企业才能蒸蒸日上,自己的“小日子”才能过得红红火火。
学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篇2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即将于2021年9月1日开始施行,20xx 年x月x日公司总部安全副总xx组织公司驻xx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对新《安全生产法》进行了学习,通过王总的细致讲解使我对新《安全生产法》又有了更深层的理解,进一步使我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
以下是我个人的一点心得体会。
新《安全生产法》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各级政府及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职责,工会的职责,中介机构的职责等;加大了对违法单位及人员的惩罚力度,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实现“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
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体会
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体会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体会(精选6篇)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有利于我们不断提升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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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体会1作为丰台西站修车间一名职工,更是深知安全对于自己,对于家人,对于铁路企业的重要意义。
因此,从自身角度就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忽视安全,切实摆正安全与工作的关系,切实做到“一章不违,精简细修”,确保生产安全。
通过对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我认为保证安全,应当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一、正确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从总体形势来看,虽然我段目前安全形势比较稳定,但安全工作毅然存在许多潜在的风险,安全控制能力还不能很好的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还达不到安全生产的要求。
因此,需要我们一线职工正确认识目前的安全生产形势,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将各项安全工作举措落到实处,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这样才能全面提高现场的事故整体预防能力,为我段安全生产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提高思想认识一直以来,铁路企业对于安全工作都是十分重视,要求也十分严格,“安全”是一道红线,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逾越,可以说,在当前形势下,安全是政治、是大局、是稳定、是和谐,更是一种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作为铁路职工要充分认识到这一点,不断提高对安全工作的认识,增强抓好安全环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意识。
深刻理解“安全就是饭碗,安全就是幸福”,从自身岗位工作出发,切实做好本职安全工作。
要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思想认识是关键,特别是基层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必须认真落实总公司、路局有关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段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
在日常工作当中,始终坚持把安全生产摆在第一位,做到“时时想安全,事事为安全”。
三、加大执行力度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必须注重执行能力建设,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和岗位作业流程办事,养成尊重科学规律,反对违章蛮干的好习惯,养成令行禁止、雷厉风行,执行制度一丝不苟、完成工作精益求精的好作风。
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6篇
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6篇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 (1) 为了贯彻分公司的学习精神,本人近段时间认真系统地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进一步使我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
以下是我个人的一点心得体会。
新法首次提出了“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
安全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这条红线就是要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保财产”还是“保人命”的问题,所以就要求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
新法为促进和实现这个理念,从两个方面进行了加强:一是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各级政府及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职责,工会的职责,中介机构的职责等;二是加大了对违法单位及人员的惩罚力度。
对新法的学习,我发现责任的明确,责任的落实,责任的追究是新法的主要关注点。
新法的责任体系是“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就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管理方针。
安全第一,是指"安全"是生产的前提条件,不安全不生产;为此需要预防为主,包括消除事故隐患及事故应急救援隐患两个方面;要实现上述要求就需要综合治理,包括政府综合有关力量和社会综合有关方面对企业加以管理与监督,和企业内部各职能及各层次的安全管理与监督,并从技术上对人、机、环境生产三要素进行系统的治理。
企业主体责任体现为从制度、规范、措施、实施程序、检验、责任等都得到落实。
对于安全管理人员来说,我最关注的一条是新法确立了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这体现了国家对安全生产越来越重视,安全生产需要更专业化,职业化的队伍来管理。
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体会10篇
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体会10篇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体会【篇一】通过近段时间认真系统地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进一步使我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
《安全生产法》最重要的特点之一,就是更加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和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
现我浅谈几点体会。
众所周知,在传统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始终贯穿着“三不放过”的原则,经过一段时期的运行之后,体会到追究事故责任者的责任不够明确。
因此,现在又将“三不放过”改为了“四不放过”,加大了发生事故后的处理力度。
这不失为一种“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的好做法,有新意。
但生产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将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和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即使再加多几个“不放过”也为时晚矣。
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则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好的效果。
安全管理工作的“超前意识”,强调把安全工作的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监督上来。
要建立完善的事前监督管理体系,在贯彻“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和“防范胜于救灾”的内涵。
同时,也要形成建立积极向上的“安全文化”氛围,这是安全管理工作事前监督体系的重要环节。
《安全生产法》共七章九十七条,立法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第三条明确规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目前在社会各行各业,对照安全生产的规定普遍还存在着差距,主要表现在:企业的法人对《安全生产法》的学习不够,不懂法、不守法的现象在民营、私营企业中普遍存在;企业的安全投入不够,设备、电路老化、安全隐患随处可见;新建企业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符合规定、规章制度不健全;还有极个别企业出现过安全事故隐瞒不报,在私了过程中因经济纠纷才暴露出来的行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从业人员违规违章、企业私招乱雇,不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项目违规承包发包也是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多发的重要原因。
新《安全生产法》全面解读心得体会
新《安全生产法》全面解读心得体会当我们受到启发,对学习和工作生活有了新的看法时,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样就可以总结出具体的经验和想法。
那么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以下是店铺整理的新《安全生产法》全面解读心得体会(通用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新《安全生产法》全面解读心得体会1新《安全生产法》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和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方针。
意思是要有超前意识,安全生产不应当只在在事故后处理问题,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好的效果。
在贯彻“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和“防范胜于救灾”的内涵。
在电力生产中,生产者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观念转变,是安全思想由强制性到自觉性的一次质的飞跃。
但是,要确保电力生产安全,这一转变依然是不够的,还必须由“我要安全”转变到“我会安全”,才能够从事故源头上遏制不安全因素的作用,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
电力系统是一门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而生产安全又是这一系统工程中诸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一般而言,电力生产事故有三类:一是“天灾”,如雷电、大风、暴雨、等不可控或不便控的自然因素,有其突发性。
二是线路、设备、器材的“先天不足”,有其隐蔽性。
三是“人祸”人为地违法、违规、违章,有其盲目性。
且占所有事故中的绝大部分。
而“人祸”又可分为二种表现形式:其一是对规章明知故犯,明知这样做不符合要求,但图一时方便或抱着侥幸心理的习惯性违章。
其二是对规章似懂非懂,工作中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稀里糊涂,发生了事故才恍然大悟。
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未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按章作业,工作负责人现场监护不到位。
这些事故的发生,暴露了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问题,凸现了工作人员安全责任不清,作业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技能。
事实证明,如果对危险点不预测,不防范和控制,那么在一定的条件下,它就可能演变为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十篇
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一是理念更新一一从底线思维到红线意识。
明确了安全生产的目标、目的、宗旨,彰显了、社会和企业的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
红线意识有高压线、临界线之义,是不可逾越的禁区,红线还可以理解为安全线、保障线、标准线,显然这就需要突破、超越,追求卓越,安全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持续健康发展理念就有这层涵义。
二是策略转变一一从经济为本到以人为本。
明确了以人为本的原则,强调了生命至上、安全为天的理念。
安全生产的目的首先是人的生命安全,在处理安全与经济发展、成本效益的关系,以及在祸患事故救援时,必须本着安全优先、生命为大、安全第一的原则,人的因素是安全的决定性因素,事故的最大原因是人的不安全行为。
三是模式创新一一从优先发展到安全发展。
提出了安全发展的战略总则,明确了科学发展、健康发展、持续发展的策略要求。
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在发展的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要始终把人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把“生命高于一切”的理念落实到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
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于2021年6月10日通过,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经过对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认真学习,发现此次《安全生产法》修订,修订力度大、涉及条文多,较大幅度地对安全生产法进行了完善。
此次《安全生产法》修订的重点之一,是进一步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修订后的《安全生产法》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完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范围;强化安全生产预防措施,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按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管控措施。
修订后的《安全生产法》明确安全生产工作应坚持“三管三必须”,即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体会范文(精选10篇)
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体会范文(精选10篇)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体会范文(精选10篇)当我们备受启迪时,通常就可以写一篇心得体会将其记下来,这样可以帮助我们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从而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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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体会篇1《安全生产法》最重要的特点之一,就是更加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和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
通过电厂班组近段时间学习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我谈一点学习上的一些体会。
众所周知,在传统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始终贯穿着“三不放过”的原则,经过一段时期的运行之后,体会到追究事故责任者的责任不够明确。
因此,现在又将“三不放过”改为了“四不放过”,加大了发生事故后的处理力度。
这不失为一种“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的好做法,有新意。
新出台的《新安全生产法》则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高的境界。
安全管理工作的“超前意识”,强调把安全工作的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监督上来。
在贯彻“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和“防范胜于救灾”的内涵。
同时,也要形成建立积极向上的“安全文化”氛围,这是安全管理工作事前监督体系的重要环节。
“安全文化”追求的是一种各级领导干部身体力行现出来的安全管理理念,从而促使所有人员表现出较高的重视安全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并将安全生产工作放在自己的职业价值中去,从而使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成为自己工作的行动指南。
另外,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考核机制,是事故“超前防范”的有效措施。
目前,我司已将“安全生产考核标准”纳入到了各部门的“月度工作计划指标考核”中去,从某种程度上起到了一个监督和防范的作用。
然而,还存在着重视对安全事故的考核,轻视对不安全因素、异常的监控。
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精选15篇)
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精选15篇)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1为了提高公司员工的法律安全意识,分公司发布《关于组织学习新安全生产法的通知》。
为了贯彻分公司的学习精神,近段时间认真系统地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进一步使我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
新法首次提出了“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
安全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这条红线就是要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保财产”还是“保人命”的问题,所以就要求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
新法为促进和实现这个理念,从两个方面进行了加强:一是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
明确责任,责任落实到个人。
对新法的学习,责任的明确,责任的落实,责任的追究是新法的主要关注点。
新法的责任体系是“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就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管理方针。
安全第一,是指"安全"是生产的前提条件,不安全不生产;为此需要预防为主,包括消除事故隐患及事故应急救援隐患两个方面;要实现上述要求就需要综合治理,包括政府综合有关力量和社会综合有关方面对企业加以管理与监督,和企业内部各职能及各层次的安全管理与监督,并从技术上对人、机、环境生产三要素进行系统的治理。
企业主体责任体现为从制度、规范、措施、实施程序、检验、责任等都得到落实。
对于企业来说,学习好安全生产法,这体现了国家对安全生产越来越重视,安全生产需要更专业化,职业化的队伍来管理。
这就要求我们现在安全管理人员改变观念,从以前安全管理无计划,无目的,粗放型向有计划,有目的,精细型转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先进的安全管理技术,让企业每一位员工都做一个合格的安全人。
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范文3篇
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范文3篇立法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下面店铺整理了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范文3篇,供你参考。
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范文一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安全生产法》的修改议案。
这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一件大事。
新法从加强预防、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完善监管、加大违法惩处力度等方面对原法进行了修改,涉及修改的条款达70多条。
修改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在对新法的学习宣传贯彻中,以下几点对笔者启迪深刻。
一、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生产的终极目的是为了人。
此次安全生产法修改进一步完善了制定这部法律的目的,把原法“为了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法。
”修改为“为了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修改前的安全生产法把促进经济发展作为落脚点,经济发展高于安全生产,这不符合以人为本的时代要求和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要义。
修改后的表述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就克服了这一问题。
新法增加了“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的规定,使立法理念得以提升,更加科学、更加人性。
总之,这部法律把保护人的生命安全放在更为重要的位置,使其成为一切工作的根本,也是立法的根本。
二、确立了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新法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十二字方针”,明确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主体任务和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
“安全第一”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健康为代价换取发展和效益。
“预防为主”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心放在预防上,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从源头上控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综合治理”要求运用行政、经济、法治、科技等多种手段,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监督各个方面的作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十二字方针”进一步明确了各方的安全生产职责。
三、明确了安全监管部门的执法地位按照“三个必须”(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体会7篇
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体会7篇【篇一】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体会自20-年12月1日起,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开始施行,全国各地掀起了一轮新安法的学习热潮。
近日,通过新安法的学习和解读,我对安全生产有了更深层次的认知。
新安法具有两个鲜明的特点,一是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二是加大了对违法单位及人员的惩罚力度。
这两个特点的出发点在于促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实现"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
企业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管理方法,以安全为一切前提条件,不安全不生产,并以此为目标,预防为主,包括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和落实事故应急救援,综合治理,通过政府和社会对企业进行管理和监督,以及企业内部各职能、各层次的安全管理与监督,并从技术上对人、机、环境生产三要素进行系统的治理。
它具体体现在制度、规范、措施、实施程序、检验、责任等等,都得到落实。
谨守安全,首要的是在意识理念上划出一条不可逾越的安全红线,生产经营单位需要切实的消除只说不做、弄虚作假、安全资金不落实、安全职责不落实的弊端;其次,严格控制安全目标,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和"三违现象"治理;三是,严格按照安全法律法规落实,不得失职、懈怠,否则就可能踩到安全红线。
此外,"安全生产九禁令"的颁布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坚决取缔无证上岗,无培训上岗,使得安全生产红线格外鲜明。
企业的发展取决于人,企业的发展不能以任何形式的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企业的发展当以人为本,人是主体,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上至管理决策层,下到具体实施的工人,都必须深刻认识到人在整个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巨大能动作用,只有发乎于心,付诸于行,才能切实的践行新安法,保证生产安全。
管理人员,通过学习和不断创新,提出更优化的管理模式,制定更合理更完善的规章制度,以保障生产过程更安全更有序;基层工人,站在生产第一线,当在思想上时刻牢记安全,在行动上时刻坚守安全,把安全渗透到工作的每一个细节,养成安全工作的良好习惯,用实际行动诠释安全的重大意义,为企业带来福音。
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范文(33篇)
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范文(33篇)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范文(精选33篇)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范文篇1新《安全生产法》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和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方针。
意思是要有超前意识,安全生产不应一是“天灾”,如雷电、大风、暴雨、等不可控或不便控的自然因素,有其突发性。
二是线路、设备、器材的“先天不足”,有其隐蔽性。
三是“人祸”人为地违法、违规、违章,有其盲目性。
且占所有事故中的绝大部分。
而“人祸”又可分为二种表现形式:其一是对规章明知故犯,明知这样做不符合要求,但图一时方便或抱着侥幸心理的习惯性违章。
其二是对规章似懂非懂,工作中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稀里糊涂,发生了事故才恍然大悟。
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未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按章作业,工作负责人现场监护不到位。
这些事故的发生,暴露了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问题,凸现了工作人员安全责任不清,作业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技能。
事实证明,如果对危险点不预测,不防范和控制,那么在一定的条件下,它就可能演变为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只有自己学会了如何安全,才是真正的安全。
只有责任感与安全意识相辅相成,安全行为才能自觉、具体,安全生产才能有效进行;只有人人养成良好的安全工作习惯,才能真正消除安全隐患与避免违章操作,安全效能才能得以提高。
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范文篇2通过学习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使我重新认识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我们交通行业——高速公路经营单位来说安全是不能缺少的大环节。
新安全法中确立了新的理念:以人为本,生命至上,人民至上,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
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安全风险。
对企业来说增加了“企业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同时完善了安全生产的管理体系,特别是加大了违法的处罚力度。
牢记安全不是一句时髦的空话,也不是嘴上的功夫。
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精选15篇)
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精选15篇)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1新《安全生产法》已于__年12月1日起实施,这给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作为安全生监督管理人员,面对新形势和新要求,如何履好职尽好责,是最重要、最具体、也是最根本的要求。
本人根据多年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浅谈以下六点个人看法。
一要严格落实责任,完善安全监管机制。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要始终坚持把实现安全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作为全县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
要经常召开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分析研究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安委会每月还要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每季度召开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议,并结合上级会议精神及时召开紧急会议,形成了“周小结、月调度、季分析”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要制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领导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职责》、《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等,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要与乡镇和安委会成员单位及各生产经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对安全生产严格执行“一票否决”。
此外,还要组建安全生产综合督导组,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各乡镇和生产经营单位,认真细致查找隐患,严格跟踪隐患整改。
二要切实抓好打非治违,规范生产经营秩序。
抓好了“打非治违”,也就抓住了安全生产的“牛鼻子”。
汝城县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持长期抓、反复抓,做到工作深下去、执法严起来、措施落实好、事故降下来。
第一,突出重点。
近年来,扎实开展了矿业秩序整治、非煤矿山超深越界、采石场“一面墙”开采、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法销售经营以及道路交通、消防、校车、建筑等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第二,从严执法。
依法从严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从重处罚、严肃问责的“四个一律”要求,加强重大隐患的挂牌督办、监督举报,加强联合执法、协同作战。
第三,强化治本。
对“打非治违”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协调、及时研究、及时落实,从根本上解决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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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范文
《安全生产法》最重要的特点之一,就是更加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和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通过电厂班组近段时间学习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我谈一点学习上的一些体会.
众所周知,在传统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始终贯穿着“三不放过”的原则,经过一段时期的运行之后,体会到追究事故责任者的责任不够
明确.因此,现在又将“三不放过”改为了“四不放过”,加大了发生事故后的处理力度.这不失为一种“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的好做法,有新意.新出台的《新安全生产法》则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高的境界.
安全管理工作的“超前意识”,强调把安全工作的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监督上来.在贯彻“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和“防范胜于救灾”的内涵.同时,也要形成建立积极
向上的“安全文化”氛围,这是安全管理工作事前监督体系的重要环节.“安全文化”追求的是一种各级领导干部身体力行现出来的安全管理理念,从而促使所有人员表现出较高的重视安全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并将安全生产工作放在自己的职业价值中去,从而使各项安
全生产管理工作成为自己工作的行动指南.另外,建立完善的安全管
理考核机制,是事故“超前防范”的有效措施.目前,我司已将“安全生产考核标准”纳入到了各部门的“月度工作计划指标考核”中去,从某种程度上起到了一个监督和防范的作用.然而,还存在着重视对
安全事故的考核,轻视对不安全因素、异常的监控.在这种安全管理
体制中,不可避免地抱有了一种侥幸的心里.孰不知,“小病不医,终
成大患”.等到安全事故发生后,再找原因谈“几不放过”晚矣.因此,一个完善的考核机制应包含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健全“责任链”的监控系统,提高“防患”意识,从小事做起,建立必备的安全防患措施,坚决杜绝“三违”,养成工作严谨、执行制度认真、工作程序规范的
良好工作作风.在实际工作中提高自防和互防能力,做到“三不伤害”,从而建立起安全管理工作的新风尚.把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消灭在萌芽状态.
作为电力行业里面一名普通的工作人员,新《安全生产法》的实施,对这个行业指明了一条道路,结合自身工作情况,接下来将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增强自我遵章守法的的觉性,全面提高安全事故的防范能力,增强应急救援的处置能力,提高安全意识.2、以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贯彻为契机,全面提高自身学法、懂法、用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