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时事论据素材:校园暴力事件典型案例分析-作文
关于校园欺凌的议论文(精选12篇)

关于校园欺凌的议论文(精选12篇)校园欺凌的议论文篇1同学们,在悠长的时光中,你也许见过不少欺凌事件吧?他们常会在小巷中,围堵一些弱小的同学讨要买路费,不给就威胁,甚至更严重的是拳打脚踢,这种人会多欺少,多发情况通常在初中,高中。
一般同学因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而对同学进行殴打辱骂等;或给同学起绰号,使你臭名远播你又可曾想过小则鼻青脸肿,重则头破血流,甚至是死亡!而事后不仅仅是这样啊,施暴人的模样也是不堪入目,而事闹大了,双方谁会好过,谁会,谁会啊!你会看到被害人的家属会心疼不已,如果被害人死亡了呢?父母千里迢迢送去的孩子,养大的孩子,至亲的骨肉瞬间成了幻影。
你不会想到他们可能会落寞不已,从而一振不起,失去了生的希望。
倘若时光倒流,一切在你面前,你会怎样?是忍气吞声还是以牙还牙?是默默忍受,还是勇于举报?是行侠仗义,还是好言相劝?你是否会迷失,那再加一个选项,以小人之心,渡君子之腹。
这句话你是否感到熟悉?你更应当明白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少一事何乐而不为?同学们,这个答案很简单,一句话得人处且饶人。
比起胆大包天之人,我更欣赏胆小如鼠之人,但只当方面指受害人作为旁观者,我们做的不是自求多福,而是勇于举报。
忍一时是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这句话,我们并不陌生,但受害人可能会说:早知道我就不这样了。
但早知道何来如此之多,我想在此警告大家一句话忍一时之气,免百日之忧。
这句话警告了所有人:世界上没有后悔药,过去了,就回不来了。
不要因一时的逞强,而毁了自己的一生。
普天之下,同一片天空,不同的命运,不同的结局,感染了不同的人。
在这同一个空间里,你是否见过巷口的混混见过行侠仗义,志同道合的人?你是否见过?你可能会见过,可能你要知道啊,你应当化疾言厉色为心平气和;化以牙还牙为宽容待人。
校园欺凌的议论文篇2校园欺凌,指发生在校园内、学生上下学途中、学校教育活动中等,针对师生的生理、心理等方面蓄意滥用语言、躯体力量等方式而达到某种程度的侵害行为。
法律校园暴力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社会的发展,校园暴力事件日益增多,对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本案例选取一起典型的校园暴力事件,通过对事件的分析,旨在揭示校园暴力的成因、危害及法律责任,为预防和减少校园暴力提供参考。
案例一:中学生群体暴力事件(一)案件简介某市一所中学发生了一起中学生群体暴力事件。
事件起因是两名学生因争夺一部手机而产生矛盾,随后双方分别纠集同学参与斗殴。
在斗殴过程中,双方使用拳脚、棍棒等工具进行攻击,导致多人受伤。
事后,警方介入调查,对涉事学生进行了处理。
(二)案例分析1. 事件成因(1)家庭因素:部分学生家庭环境不良,父母忙于工作,缺乏关爱和引导,导致孩子形成不良行为。
(2)学校因素:部分学校对学生的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重视不够,导致学生法制观念淡薄。
(3)社会因素: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如网络暴力、影视作品中的暴力情节等,使部分学生模仿学习。
2. 事件危害(1)身心健康:校园暴力事件对受害者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伤害,如心理创伤、身体残疾等。
(2)学业影响:暴力事件导致受害者无法正常学习,影响学业成绩。
(3)人际关系:暴力事件破坏了校园和谐,影响同学间的友谊。
3. 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涉事学生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轻者受到行政处罚,重者可能面临刑事责任。
案例二:教师体罚学生事件(一)案件简介某市一所小学发生了一起教师体罚学生事件。
事件起因是学生在课堂上扰乱秩序,教师为了惩罚学生,对其进行了体罚。
事后,家长得知此事,将教师告上法庭。
(二)案例分析1. 事件成因(1)教师素质:部分教师缺乏职业道德,法制观念淡薄,不能正确处理师生关系。
(2)学校管理:部分学校对教师的管理不到位,导致教师体罚学生现象发生。
2. 事件危害(1)学生身心健康:教师体罚学生,对学生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伤害。
(2)教师形象:体罚事件损害了教师形象,降低了教师在社会中的地位。
校园霸凌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校园霸凌事件在我国各地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和校园的和谐稳定。
为了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本案例将通过对一起校园霸凌事件的剖析,探讨校园霸凌的法律责任和预防措施。
二、案例简介(一)案件基本情况2018年9月,某中学发生了一起校园霸凌事件。
被害人小张(化名)因家庭贫困,经常受到同学小李(化名)等人的欺负。
小李等人经常在课间休息时间围攻小张,对其进行辱骂、殴打,甚至抢夺其财物。
在长达一个月的时间里,小张身心受到严重伤害,学习成绩下降,心理压力增大。
(二)案件处理过程1. 校方介入在家长和同学的反映下,学校得知了这一情况,立即对小李等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其停止对小张的霸凌行为。
然而,小李等人并未真正悔改,霸凌行为仍然持续。
2. 法律介入在家长的努力下,警方介入调查。
经过调查,警方认定小李等人的行为构成校园霸凌,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同时,学校也因未履行教育管理职责,被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处分。
3. 案件调解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小李等人向小张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精神损失费。
法院依法判决小李等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案例分析(一)校园霸凌的法律性质1. 侵权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小李等人的行为侵犯了小张的人身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 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小李等人的行为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如果情节严重,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 行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小李等人的行为可能构成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应当依法受到行政处罚。
(二)校园霸凌的法律责任1. 小李等人的法律责任小李等人的行为构成校园霸凌,应当承担以下法律责任:(1)侵权责任:赔偿小张的精神损失费;(2)刑事责任:如果情节严重,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3)行政责任:依法受到行政处罚。
校园暴力事件典型案例分析范文(通用3篇)

校园暴力事件典型案例分析范文(通用3篇)校园暴力事件典型案例分析1 校园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行为。
此类案件不仅给被害者造成长期的心理阴影,甚至影响人格发展,施暴者也很可能滑入违法犯罪的歧途,严重影响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近年来,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频发,且暴力行为逐渐呈现出低龄化、女性化趋势,应引起全社会广泛关注。
下面,列举几起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典型案例,请各班认真宣讲,让大家引以为戒。
案例1.被告人李某、王某某均系某高二学生,二人因琐事产生矛盾,双方约场在学校门口打架。
王某某、李某各纠集多人持鱼叉、镐把等物品参与斗殴,双方均有人员受伤。
裁判结果:法院认为,李某、王某某等六名被告人组织或积极参与持械聚众斗殴,均构成聚众斗殴罪。
被告人王某某、李某在聚众斗殴犯罪中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案发后投案自首,自愿认罪悔罪,法院对其减轻处罚。
依照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所起作用、犯罪后果及犯罪后的表现,法院依法认定6名被告人犯聚众斗殴罪,对李某、王某某各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对其他4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三年至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典型意义:两名高中生之间的小矛盾,最终演变成一起聚众斗殴刑事案件,严重影响了社会秩序,特别是他们在学校门口,又是下晚自习期间斗殴,众多学生围观,鱼叉、木棍打斗的场面引起学生恐慌,影响恶劣。
案例2.被告人张某某,与被害人葛某某系同班同学。
葛某某到张某某的宿舍时,碰撞张某某一下,二人因此发生争执并厮打。
厮打中,张某某持刀将葛某某捅伤。
经鉴定,葛某某的损伤构成重伤。
裁判结果: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鉴于被告人犯罪时未满十六周岁,系未成年人,投案自首,且已与被害人和解,对其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据此,认定张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典型意义:本案中,被告人和被害人系同班同学,二人本应和睦相处,共同进步,却因一点琐事大打出手,甚至持刀捅刺,致使一人受重伤,一人被追究刑事责任,两人均为此付出沉重代价。
学生校园欺凌案例分析(范文)

学生校园欺凌案例分析(范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频发,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
校园欺凌不仅对受害者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影响,还可能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
本文将通过一个具体的校园欺凌案例,深入分析其成因、影响及应对措施,以期为广大教育工作者、家长和学生提供有益的参考。
二、案例描述案例名称:某中学初三学生李明(化名)遭受校园欺凌事件案例时间:2022年9月至2023年3月案例地点:某市某中学主要当事人:受害者:李明,男,15岁,初三学生施暴者:张强(化名),男,16岁,初三学生,班级“小霸王”其他参与者:王刚(化名)、刘洋(化名)等五名同学事件经过:2022年9月,李明转入某中学初三(2)班。
由于性格内向,不善言辞,李明很快成为班级中被孤立的对象。
张强作为班级的“小霸王”,经常带领王刚、刘洋等几名同学对李明进行言语侮辱和肢体攻击。
具体表现为:1. 言语侮辱:张强等人经常在课堂上、课间休息时对李明进行嘲笑、辱骂,称其为“笨蛋”、“废物”等。
2. 肢体攻击:张强多次在放学后拦截李明,对其进行推搡、拳打脚踢,甚至有一次将李明推倒在地,导致其头部受伤。
3. 社交孤立:张强威胁其他同学不得与李明交往,导致李明在班级中几乎没有朋友,心理压力巨大。
李明的家长在发现孩子情绪低落、成绩下滑后,多次与学校沟通,但学校并未采取有效措施。
直到2023年3月,李明在一次严重欺凌事件后选择自杀未遂,事情才得以曝光。
三、案例分析1. 成因分析(1)个体因素受害者性格特点:李明性格内向,缺乏自信,不善于表达自己的情绪和需求,容易成为欺凌者的目标。
施暴者心理特征:张强性格霸道,喜欢通过欺压他人来显示自己的“权威”,缺乏同理心。
(2)家庭因素受害者家庭环境:李明的父母工作繁忙,缺乏对孩子的关注和沟通,未能及时发现孩子的异常。
施暴者家庭背景:张强的父母对其溺爱,对其行为缺乏有效约束,甚至对其在学校的表现持纵容态度。
(3)学校因素管理疏漏:学校对校园欺凌现象重视不足,缺乏有效的预防和干预机制。
校园欺凌事件案例(3篇)

校园欺凌事件案例(3篇)小明是一名初中二年级的学生,性格内向,不善言辞。
他的家庭条件一般,父母都是普通的工人,平时忙于工作,对小明的生活和学习关注较少。
小明在学校里成绩中等,没有什么特别突出的地方,但也从不惹是生非。
事件起因一切始于一次无意间的误会。
某天,小明在教室里不小心撞到了班上的“小霸王”李强,李强的书本掉了一地。
李强觉得小明是故意挑衅,当场就骂了小明一顿。
小明不敢还嘴,只是默默捡起书本,道歉后回到了自己的座位。
事件发展李强觉得不解气,开始在班级群里散布关于小明的谣言,说他是“故意的”,“人品有问题”。
很快,这些谣言在班级里传开了,同学们开始对小明指指点点,甚至有些人在背后嘲笑他。
小明感到非常委屈,但不敢告诉老师和家长,只能默默忍受。
随着时间的推移,李强和他的“小团伙”变本加厉,不仅在现实中孤立小明,还在网络上发布侮辱性的言论和恶搞图片。
小明的照片被PS成各种丑陋的形象,配上不堪入目的文字,在班级群里广泛传播。
小明的心情越来越沉重,学习成绩也开始下滑。
事件高潮某天,小明在回家的路上,突然被几个陌生人拦住,对他进行了一番殴打。
事后才知道,这些人都是李强叫来的校外朋友。
小明被打得鼻青脸肿,身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
他终于忍不住,向班主任和家长哭诉了这一切。
处理结果班主任得知情况后,立即向学校汇报,学校迅速展开调查。
经过核实,李强及其“小团伙”的欺凌行为被确认。
学校对李强进行了严厉的处分,记过并通报批评,同时安排心理老师对小明进行心理疏导。
小明的家长也报警处理,警方对李强及其校外朋友进行了警告和教育。
学校还组织了一次全校性的反欺凌讲座,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反思与启示这起事件暴露了校园欺凌的多样性和隐蔽性,尤其是网络欺凌的严重性。
学校和家庭都应该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理欺凌行为。
同时,学生自身也要提高法律意识,勇敢面对和举报欺凌行为。
校园欺凌事件案例二:肢体欺凌的恶果背景介绍小红是一名高中一年级的学生,性格开朗,成绩优异,是班上的学习委员。
校园暴力法律案件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校园暴力是指在学校内部发生的,以学生为主体,以侵犯他人人身权利为目的的违法行为。
近年来,我国校园暴力事件频发,严重影响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和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
本文通过对一起校园暴力案件的剖析,分析其法律问题,以期为预防和治理校园暴力提供参考。
二、案件背景2019年,某市某中学发生了一起严重的校园暴力事件。
受害人小明(化名)是一名初中生,被多名同学围殴,导致身体多处受伤。
经过调查,发现施暴者均为该校学生,年龄在13至16岁之间。
此案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相关部门迅速介入调查。
三、案件分析1. 法律关系分析(1)受害人小明与施暴者之间的法律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施暴者侵犯了小明的人身权利,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学校与施暴者之间的法律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学校应当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本案中,学校未能有效履行管理职责,导致校园暴力事件发生,学校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刑事责任分析(1)施暴者的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在本案中,施暴者故意伤害小明,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学校的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中,学校未能有效履行管理职责,导致校园暴力事件发生,学校及相关责任人员可能构成滥用职权罪或者玩忽职守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民事责任分析(1)施暴者的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合理费用。
在本案中,施暴者应当赔偿小明因受伤而产生的各项费用。
校园暴力法律案件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校园暴力作为社会问题之一,近年来备受关注。
校园暴力不仅严重侵犯了学生的合法权益,也对社会稳定和青少年成长造成了严重影响。
本文将以一起校园暴力案件为切入点,对校园暴力法律案件进行分析,以期为预防和打击校园暴力提供参考。
二、案件背景2019年,某市一所中学发生了一起严重的校园暴力案件。
受害者小明(化名)在课间休息时,被同班同学小刚(化名)等三人围殴,导致小明头部受伤,经医院诊断为轻微脑震荡。
事发后,小明向学校、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介入调查。
三、案件分析1.校园暴力的成因(1)家庭教育缺失。
部分家长对孩子的教育方式过于严厉或过于溺爱,导致孩子性格扭曲,容易产生暴力行为。
(2)学校教育管理不善。
部分学校对学生教育管理不到位,忽视了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和法制教育。
(3)社会环境因素。
社会不良风气、影视作品等对青少年产生负面影响,导致部分学生价值观扭曲。
2.校园暴力的法律特征(1)违法行为。
校园暴力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
(2)侵害对象特定。
校园暴力主要侵害的对象为未成年人,特别是学生。
(3)暴力手段多样。
校园暴力手段包括殴打、辱骂、恐吓、抢夺财物等。
3.案件处理(1)学校处理。
学校应立即采取措施,对受害者进行安抚,对施暴者进行教育,并依据校规校纪进行处罚。
(2)公安机关处理。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迅速展开调查,对施暴者进行刑事追究,对受害者给予救助。
(3)法院审理。
法院依法审理案件,对施暴者进行刑事处罚,维护受害者合法权益。
四、案件启示1.加强家庭教育。
家长要关注孩子的成长,以身作则,为孩子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2.完善学校教育管理。
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净化社会环境。
政府、社会团体要加强对不良信息的监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4.强化法律意识。
学生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敢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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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时事论据素材:校园暴力事件典型案例分析近些年来,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原本安静宁和的校园这块净土上,现在也接二连三地发生校园暴力事件,因此校园安全已成为人们非常关注的焦点问题。
导致校园暴力事件时有发生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一些青少年学生的法制观念淡薄,自控能力差,是非不分,从而引发学生伤害事故频繁发生。
青少年在生理上和心理上都正处于发育阶段,他们的世界观、人生观尚未完全形成,很容易受社会不良风气和因素的影响。
因此,校园安全并不是哪一个学校领导或少数教师的管理能够简单的完成的,必须要依靠学校、家庭和社会等多方面的力量,大家共同努力,为我们的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给他们一个和谐、舒适、快乐的校园。
下面用具体案例来分析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在制止校园暴力事件,防止学生伤害事故所起到的重要作用和影响。
一、具体案例:年月某日,在某校的大门口外米拐角处,高二某班詹某同学伙同本班名同学对高一某班李某进行群殴,致使李某门牙脱落颗,身体多处受伤住院。
后经学校政教处调查,两位同学的矛盾源于当天中午在学校食堂打饭时其中李某同学插队,詹某同学上前制止,李某同学不听劝告,两人在食堂内发生了口角。
詹某回到班上以后,[复习必备|海量免费学习视频资源尽在学而思轻课>>>点击了解]将事情告诉班上的其他几位男生,大家商议之后,决定在下午放学的时候在校门口堵住李某同学,好好教训他一顿。
因此导致詹某等五位学生群殴李某学生暴力事件的发生。
事后学校邀请詹某、李某及另外五位参与打架的学生家长到校,经过协商最后达成一致意见:詹某应负主要责任,承担%的医药费,其他五位学生负次要责任,共同承担%的医药费。
参与打架的学生经过学校和家长的教育,都表示承认错误,学校根据当事学生的责任大小和认错态度,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二、案例分析:、从学生自身角度来看校园暴力事件发生的原因。
詹某李某等学生在校属于经常违纪违规的学生,他们缺乏自我安全防范意识,法制观念淡薄,是导致校园暴力事件的主要原因。
我们都知道,青少年正处于心理上、生理上的发育阶段,对挫折的承受能力低,情绪情感不稳定,很容易采取一些非常过激的行为。
他们又常常以自我为中心,从不能考虑他人的需要。
同时,每个成员个体的身份意识被团体成员的身份意识弱化,心理健康教育缺位,同伴或团体的压力往往也就成为了青少年陷入暴力等不良行为的重要因素。
、从家庭的角度来看校园暴力事件发生的原因。
詹某父母离异,跟着父亲生活,父亲忙于生计对孩子疏于管教。
且在其家中长期存在家庭暴力,幼小的心灵很早就蒙上阴影。
詹某从小缺少父爱、母爱,其性格孤僻、偏执,难以承受挫折和打击,遇事好冲动、走极端,喜欢用暴力来解决问题。
李某则是家中的独生子,家庭经济条件优越,其父母过分溺爱孩子,使他从小娇生惯养。
家长对他缺乏责任、义务和爱心等方面的教育,导致他是非不分,以自我为中心,性格上自私、冷酷。
、从学校的角度来看校园暴力事件发生的原因。
成绩唯一论,唯分数论依然主导着学校的教学目标。
由于青少年学生的性格,能力及兴趣爱好各不相同,仅仅以成绩论英雄的教育模式从根本上否定了人的本性,应试教育使得这些成绩不理想的学生常常不被人重视甚至被人歧视。
如此案例的詹某、李某两位同学成绩都不尽人意、厌学、不求上进,所以他们上课不听讲、不做作业,甚至打架、寻衅滋事,违纪现象时有发生。
、从社会和谐程度来看校园暴力事件发生的原因。
一些社会歪风邪气充斥着校园,暴力、色情文化催生了校园暴力。
当前一些中小学周边环境依然十分恶劣,一些网吧、游戏厅、歌舞厅等不宜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无视有关规定向未成年人开放,严重损害了教学和谐环境。
虽然我国有关青少年问题的法律禁止孩子接触暴力、色情文化,但实际上没有可操作的限制性规定。
在影视文学作品、音像制品、小报小刊、电子游戏中,青少年可以很方便地接触到暴力、色情场面。
三、预防与措施:首先,面对具有暴力行为的青少年,除了教育、批评、惩罚外,更应该仔细调查他们为何会产生暴力行为的原因。
识别暴力的产生的因素,如是否有学习困难,是否有家庭暴力等,然后有针对性的处理和改善有暴力倾向的青少年的外在不利环境及内在的暴力能解决问题的错误认知,从而彻底改变其不良的行为模式。
其次,如果学校一味地强调文化课成绩,而不注重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即便有教育成果也是残缺的。
法制教育应和文化学科建设联系起来,应在中小学开设法制教育课程,定期安排学生参与法制教育活动,聘请法制老师以具体的校园暴力案件说法,将其贯穿到教学当中,而不应单纯地以文化课的成绩作为对孩子的唯一评价标准。
第三,在许多中小学校还没有专职的心理辅导教师,国家应考虑在中小学开设心理辅导课程并配备专职的心理辅导教师。
各级各类学校包括中小学,都应该尽快建立一套完善的心理和道德干预机制,预防因为心理疾病引发的过激事件发生。
第四,必须强化父母对孩子的监管责任。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负有直接责任,对未成年人不得放任不管。
这就是说,父母对孩子的监护、教育责任是法定的,对孩子的健
康成长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
因此,对不尽监管责任的父母应予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合作,为处于动荡不安的青春期中的青少年提供一个更平等,更关爱,更人性化的成长空间。
预防校园暴力,必须尽快遏止通过网吧传播的暴力、色情文化对学生的影响,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为青少年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延伸与思考:校园暴力是由个体或群体实施的一种侵犯性行为,是一种基于恶意或是故意的有目的行为,目的是让受害者产生心理上的恐惧、痛苦或身体受到伤害的行为。
所以在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过程中,要教会学生如何应对校园暴力的挑衅行为。
就上述案例,从处理的结果上我们得出结论是:当我们的学生面对同伴恶意挑衅性的行为,比较有效的应对措施是告诉老师或者家长,让他们来充当中间人,化解学生之间的矛盾;而起反作用的应对措施往往是予以反击或者消极承受伤害。
这说明教师在处理校园暴力问题上是有其独特的作用的。
因此,学校领导和教师应该义不容辞的肩负起抵抗校园暴力的重任,在教师个人和学校组织力量有限时,我们甚至可以借助于司法机关、公安等部门的配合对严重的暴力伤害事故做出有效的处理。
案例:一起典型的校园暴力事件事故经过:月日,黑龙江某中学
发生一起校园暴力事件,学校保安夏某打了岁学生刘某之后,刘某又找来外校学生将夏某打了。
据刘某母亲讲,当晚,她得知儿子惹事后,便把刘某抓了回来。
刘某跟母亲说,当时他的同学被班主任老师留下,他去给那同学送东西时,无缘无故被在场的学校保安夏某踢了一脚。
他骂了夏某,夏将其拽进洗手间殴打,并把他往墙上撞。
刘某夺路而逃,在楼梯口处,夏某追上来又是一脚,恰巧被学校有关负责人看见制止。
事后,刘某找来伙伴把夏某打了一顿。
被打后,刘某左耳疼痛,经诊断为耳膜穿孔,穿孔边缘有血迹附着。
当晚被打后,夏某去派出所报案,经市公安医院验伤,他的颈椎骨折,已住院治疗。
案例分析:本案既是一起学校责任事故案,又涉及到学生暴力殴打教职员工的法律问题。
根据法律的规定,相关责任人都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现分析如下:一、学校保安夏某殴打学生刘某致伤不属于学校责任事故。
学校责任事故,是指由于学校疏忽或过失,未尽到相应的教育管理与保护的职责与义务,而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
在中学的保安是学校的职工,负有维护学校秩序和保障学生安全的职责。
但其无故(按照案例描述的说法夏某是无缘无故的将学生刘某给打了,当然实际情况是否这样,还需要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在此我们就姑且当作保安无缘无故的动手打了刘某)将学生刘某殴打致耳膜穿孔的伤害后果,显然这种打人的行为是故意的行为,而非学校责任事故所讲的由于在校员工的过失或疏忽大意的行为,而且对于夏某的打人行为也看不出他是在履行什么职责,或执行什么任务,因此本案不应属于学校责任事故的范围。
如果是在夏某在校园里巡逻期间,发现刘某由于不当行为而上去教育,刘某不听其劝告,继续进行违反学校纪律的行为,结果夏某将刘某给打伤了,那么就应该算是学校责任事故,对于这种赔偿责任就应该由学校来负担。
当然把这排除于学校责任事故之外并不意味着受害人就不能获得赔偿,而只是把这个责任转移到了夏某个人的身上,即如果刘某诉诸法律要求赔偿,只能直接要求夏某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校园暴力事件案例未成年人保护法》第条规定,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对其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它损失、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或者承担其它民事责任。
《民法通则》第条第二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规定,由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文章来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