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关于对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工作开展情况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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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关于对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工作开展情况的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对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工作情况开展自查的通知》,我行对银行卡开卡业务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组织情况
我行对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的个人银行卡
开卡申请书进行了抽查检查,自查方式包括调阅开户资料,调阅录像。自查内容包括:借记卡开立、激活情况;新开借记卡、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是否挡车工拨打客户预留手机号码进行核对;是否通过多种方式主动提示客户核查本人名下全部银行账户信息,提示客户清理名下不经常使用的或非本人意愿开立的借记卡,提示出租、出借、出售借记卡的不良后果。
二、自查情况
我们随机调阅20xx年12月1日到20xx年3月31日的开户资料以及录像,发现每位柜员都能主动拨打客户手机以核实客户信息,但是在提示客户出借、出租、出售借记卡的不良后果方面未能做到全部提示,经与柜员沟通,在柜面遇到疑是出租本人银行卡给他人使用的客户时,会主动提示客
户相关风险、并强调出借给他人使用的不良后果。20xx年12月16日15时54分,柜员在办理客户开卡业务时按流程办理,在开立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时拨打客户电话核实客户身份。20xx年1月29日15时39分柜员为客户办理开户业务时按照规定流程办理,在开立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时能够做到主动拨打客户留存电话核实客户身份,但是在提示客户出借、出借、出售银行卡方面没有提示完整。20xx年2月14日16时31分,柜员在为客户办理开户业务时按照规定流程办理,在开立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时能够做到主动拨打客户留存电话,以确保所开卡为本人所使用。在20xx年3月7日10时44分,柜员在为客户办理开卡业务时流程正确,并能在开立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时主动拨打客户留存电话以核实客户信息的真实性,但是还是在提示客户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方面存在欠缺。
后续计划、方案
通过本次自查,我行发现在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方面存在的优势及不足。在主动拨打客户电话方面应继续保持,而在提示客户不能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方面仍须坚持提示。我行厅堂内已张贴《关于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风险的提示》,我行在20xx年就已经做了相应的提
示卡片。在以后的业务中应坚持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要求操作,严格把控可能出现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