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2021年)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6篇)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及时排查、治理煤矿安全生产隐患,预防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煤矿生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煤矿。
第三条煤矿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
矿长对本矿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治理负全面责任,各分管副矿长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负责。
第四条公司安全监察处等业务处室对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工作负有监督检查和查处的职责。
第五条煤矿应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明确隐患排查治理报告责任。
第二章隐患排查第六条公司每月对各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____次,对高瓦斯、容易自燃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矿井每月排查____次;煤矿每周对本矿安全生产隐患全面排查____次;各煤矿科、队、班组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随时进行隐患排查。
第七条公司每月召开一次矿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会议;煤矿每周召开一次隐患排查办公会议。
第三章隐患治理第八条煤矿应建立健全隐患登记建档和重大隐患挂牌整改制度。
第九条煤矿安全生产隐患实行分级管理。
一般隐患由矿长指定隐患整改责任人,责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
重大隐患由矿长____制定隐患整改方案,按照定时间、定人员、定资金、定措施、定标准的“五定”原则进行停产整改。
第十条对确认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煤矿由公司下达停产整顿(停止作业)处理决定书。
决定书应包括系列内容:(一)下达停产整顿(停止作业)指令,明确整改内容和期限;(二)按照《公司煤矿安全隐患处罚办法》,对矿井及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三)视情况通报有关部门。
一般隐患要下达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通知书。
第十一条煤矿自接到停产整顿(停止作业)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必须立即按照要求实施停产整顿(停止作业)。
由煤矿主要负责人____制定停产期间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改方案,并上报公司。
停产整顿期间,煤矿要____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二条所有隐患都要按照“零闭合”管理原则,逐级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实效。
2021年安全隐患排查常态化制度
The sacred work is in everyone's daily affairs, and the ideal future lies in starting bit by bit.悉心整理祝您一臂之力(WORD文档/A4打印/可编辑/页眉可删)安全隐患排查常态化制度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构建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经研究,今年将继续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强化责任、注重预防,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常态化工作机制,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目标任务(一)继续全面深入扎实开展辖区内、主管行业领域内所有企业的调查摸底工作,完善企业基础信息台账,并根据企业危险有害因素、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状况、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等,对所有企业进行分类分级评定、公示、差别化监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监管有针对性、实效性;(二)督促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常态化工作运行机制,落实责任、制定标准、加大投入,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格落实企业重大隐患专项治理评估报告制度,实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三)在实现重点行业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自查自报的基础上,进一步向其他行业领域和企业全面延伸,扩大覆盖面,重点加强动态监管和执法监督,健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力争实现所有工业企业隐患自查自报、闭环管理全覆盖;(四)将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大检查、公共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纳入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范围,逐步实现安全生产领域和公共安全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全覆盖。
三、工作措施(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各县区、开发园区均应成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设立专项资金,建立和完善集中检查、综合督查、专项督查、暗查暗访以及隐患挂账销号、挂牌督办等制度,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任务和责任,组织有关部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建设工作,统筹、协调、解决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重难点问题,及时提出隐患整改措施并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加快实施。
煤矿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范本(3篇)
煤矿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范本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各级领导和业务保安部室安全生产责任制,突出现场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矿开展深化安全整治活动,按照公司关于继续深化安全整治的要求,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并按照“四定”的原则落实整改期限和责任人。
为进一步规范事故隐患管理程序,提升隐患排查、控制、整改的水平,矿实行安全隐患排查总工程师负责制和隐患整改安全第一责任者负责制,凡隐患排查或整改不到位而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矿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监控,实行重大事故隐患登记、跟踪监督和验收制度,并进行档案化管理,凡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后又重复出现的,按工作失职进行责任追究。
矿每月进行一次隐患排查,并于每月底将《月度矿井事故隐患排查表》及上月隐患整改情况上报安检部,由矿安检部进行监控和验收。
事故隐患整改完毕后,由各单位提出申请,安检部负责复查和验收,复查和验收必须签署意见,并对复查结果负责。
二、矿成立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小组组长:矿长副组长:安全矿长成员:矿副总以上干部、安检部部长、矿调度室主任、技术部长、设备部。
三、矿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治小组领导职责1、矿实行安全隐患排查总工程师负责制和隐患整改安全第一责任者负责制,凡隐患排查或整改不到位而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2、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治实行总工程师负责制,各分管副总为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具体责任人。
3、隐患整改安全第一责任者负责制。
矿长对隐患排查工作全面负责,负责把安全整治责任落实到分管矿领导。
分管矿领导对所管辖范围内的隐患排查工作负责,随时____职能单位研究问题,采取得力措施,落实整改事故隐患。
4、各职能单位针对矿现场管理,设备管理,技术管理上存在的事故隐患,在业务范围内积极____职工进行事故隐患整改,做到在规定的限期内项目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责任人落实。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6篇)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指导公司各专业部门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进一步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构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防范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____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____号)、《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设指南(试行)》(安监总厅煤…____‟____号)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第二条公司成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控领导小组组长:董事长副组长:总经理成员:公司其他班子成员、副总工程师,生产技术、机电、安检、通风、地测防治水、调度、培训、财务、供销、劳资、综合科等科室负责人,____组负责人领导小组职责。
全面领导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定期____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落实治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责任;对各专业部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检科,安检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职责。
负责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台帐,监督隐患治理。
第三条隐患排查治理是安全管理的重要过程,是体现安全管理质量的重要内容。
各科室、队组是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对本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各科室、队组要成立相应隐患排查治理____机构,定期开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第三章隐患分级管控和治理第四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五条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____第16____),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分为一般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事故隐患分级管控标准和机制(2021)
事故隐患分级管控标准和机制1、事故隐患定义:本制度所称事故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是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即在生产现场、技术管理、装备设施等所存在的危险源和可能导致事故的各种不安全因素。
2、建立依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级治理的工作机制:根据事故隐患的影响范围、危害程度和治理难度将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重大隐患: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由政府科室进行监督管理,并制度整改方案及措施,及时跟踪整改进展情况及结果。
(二)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由矿内部组织制度方案及整改措施,矿相关负责监督管理。
一般隐患分为A、B、C级。
1、A级隐患:难度大,整改周期长,分管负责人及科室解决不了,须经煤矿矿长组织分管负责人开会研究解决、并制定整改措施及方案的隐患。
2、B级隐患:难度较大,(科)队解决不了,须经分管副矿长、分管科室负责人解决的隐患。
3、C级隐患:由(科)队、班组和生产业务科室可以解决的隐患。
事故隐患分为:顶板、机电、运输、通风、瓦斯、煤尘、火灾、水害和其它共十类。
3、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5号《煤矿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三条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包括以下15个方面:1、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矿井全年原煤产量超过矿井核定(设计)生产能力10%的,或者矿井月产量超过矿井核定(设计)生产能力10%的。
(2)矿井开拓、准备、回采煤量可采期小于有关标准规定的最短时间组织生产、造成接续紧张的,或者采用剃头下山开采的。
(3)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不达标组织生产的。
(4)煤矿未制定或者未严格执行井下劳动定员制度的。
煤矿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煤矿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是指为了确保煤矿安全生产,避免发生重大事故,煤矿企业应建立一套完善的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该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排查单位和责任:明确负责煤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单位和责任人,包括煤矿企业、煤矿管理部门、安监部门等,各单位要明确具体的职责和任务。
2. 排查周期和频次:规定煤矿安全隐患排查的周期和频次,一般情况下,可以根据煤矿的规模、生产情况和安全风险等因素进行安排。
比如对于大型煤矿,可以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每季度进行一次大规模排查,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3. 排查内容和方法:明确煤矿安全隐患排查的具体内容和方法。
内容包括煤矿设施、设备、工艺、作业等各个方面的安全隐患,方法主要有现场检查、文献资料查阅、设备设施运行记录分析等。
4. 排查记录和报告:要求煤矿企业对每一次安全隐患排查的结果进行记录和整理,包括发现的隐患、隐患的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整改措施等,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5. 处理和整改措施: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煤矿企业要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和整改措施,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及时解决。
要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制定具体的整改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整改。
6. 监督和检查:安全隐患排查制度要求建立健全监督和检查机制,监督部门对煤矿企业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7. 相关培训和宣传:安全隐患排查制度要求开展相关培训和宣传工作,提高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专业技能,增强安全管理能力。
通过建立煤矿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煤矿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五篇)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消除矿山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参照有关国家重点煤矿事故隐患排查制度的基础上,特制定本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1、按照“谁办矿、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煤矿矿长做为法定责任人对事故隐患排查全面负责,各分管副矿长对矿长负责,负责____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各班组长负责实施本职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
2、煤矿事故隐患是指煤矿现场、技术管理、设备设施上存在可导致事故的隐患。
1按事故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程度分为:1〉a类:难度大,煤矿解决不了的。
2〉b类:难度较大,班、组解决不了,须由矿里解决的。
3〉c 类:难度由班组必须解决的隐患。
2、按事故隐患的种类分为。
滑坡、机电、运输、____、火灾、水害和其他。
3、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1.a类。
事故隐患的确认上报,煤矿在其日常安全检查的基础上,分类排查,登记造册,凡属于煤矿难解决的隐患,必须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协助、监督、检查事故隐患的整改。
2.b类。
煤矿可以解决的事故隐患进行整改,必须贯彻“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分管副职____有关人员进行对出事地点排查,做到项目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责任落实。
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于存在的事故隐患的作业场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无措施的不得生产。
3.c类。
隐患在班组长的监督下,由班组长和所在班组成员共同处理完毕,在处理过程中若发现难度增大时,可上报煤矿安监科重新定级后____处理,不可蛮干或强行处理。
一、滑坡事故排查治理制度1、煤矿矿长每周对所有采场的边坡、排土场的边坡以及台阶进行排查一次,做到事故隐患清楚,并落实相应措施。
2、煤矿安全副矿长、技术员,要经常观察采场工作帮、非工作帮,排土场边坡等安全情况,发现有异常现象及时报请矿长采取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
3、安全员要每天对采场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处理,当时处理不了的,应将人员以及设备撤到安全地点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2024年煤矿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四篇)
2024年煤矿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落实神华____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业务保安责任制,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把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层次负责落到实处,特制运输一队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一)成立运输一队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领导小组1.成立领导小组:组长:运输一队队长和书记成员:运输一队副队长、技术员以及各班工班长2.事故隐患排查____:队长、书记负责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的全面工作,每周____一次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领导小组要____各班对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真该,要做到对每个班组负责,对所有班组成员的人身安全负责。
技术员负责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的制定,并且负责____班组对安全隐患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进行动态和年度更新。
,由队长、书记审核通过并按照本制度进行实施。
书记、技术员负责____对各班组的事故隐患排查过程中的考核及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事故隐患管理标准与管理措施的培训。
副队长全面负责____各班组进行安全隐患监测、预警和控制。
各班工班长负责对本班组、本工种安全隐患的管理标准和排查措施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并____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
各班班组长要____本班组成员对本班组所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辨识、评价,并对安全隐患的增减和升降级进行动态管理。
作业班组每班由跟班人员及现场班组长负责当班隐患排查。
(二)运输一队机电运输隐患的界定1.违章停送电、带电作业的。
2.电机车闸、灯、警铃(喇叭)连接装置及电机车的撒砂装置,任何一项损坏、失灵、不起作用或者无安全技术措施在巷道中顶车作业的。
3.副井提升运输不设置安全保护(防跑车及斜井串车提升跑车防护装置、声光信号)的。
4.设置安全保护设施不可靠、不动作(阻车器、挡车栏不能自动复位,声光信号不完善、损坏、压杠、戗柱、基础螺栓松动的)。
煤矿隐患排查制度(五篇)
煤矿隐患排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现场管理,规范隐患排查,把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纳入从严依法治理的轨道,超前防范,及时排查,使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职责第二条每班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当班班组长负责。
第三章隐患排查治理规定第四条班组长下井前,通过队干部和上个班人员交代,了解工作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到心中有数。
第五条进入工作现场后,首先安排治理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班组长还必须排查现场是否存在其它安全隐患,隐患排查必须覆盖所有工作地点。
第六条坚持“边检查、边处理”的原则,对作业场所、安全生产设备及各系统进行定时、定点、定路线、定项目巡回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实行分级管理,落实治理责任,隐患没有排除班组长不得____生产。
第七条对限期治理的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现场防范措施。
第八条发现重大隐患,必须停工处理,同时上报区队和矿生产指挥中心。
遇到重大险情要及时报告,并有序____人员及时撤离现场,避免事态扩大。
第九条对班组解决不了需区队、矿或公司解决的隐患,必须及时上报区队和矿生产指挥中心,并按指示安排下步工作。
第十条对已整改的隐患,必须安排复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对隐患检查不到位,整改落实不到位,引发重大事故隐患的,实行责任追究。
第十一条交接班前,班长必须将当班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遗留问题填写在交接班记录本上,填写必须认真、准确、完整。
第十二条班长升井后,填写隐患反馈卡,并向队值班人员说明具体情况第十三条班组长要____本班人员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思想教育、政治学习和操作技能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作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遵守劳动纪律,拒绝他人违章指挥,杜绝人为不安全隐患发生。
第十四条班组长必须随班指挥,班前、班中、班后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密监控生产中的每道工序,及时处理出现的安全隐患问题。
第十五条全员参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当班安全班长和安全质量员要进行现场巡回检查,工作中员工必须严格按先检查后开工的程序作业,坚持安全隐患未排除不得开工的原则。
煤矿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5篇)
煤矿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的主要手段之一,为了强化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职能部门的业务保安责任制及各生产科队、班组、个人的安全意识,强化现场安全管理,规范隐患排查,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特作如下规定望认真执行。
一、组织机构及责任划分(一)、组织机构公司成立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检部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各单位相应要设立隐患排查机构,指定专门负责人,并将机构及日常变动报安检部备案。
(二),职责分工1、公司经理对公司各井隐患排查工作全面负责;2、各分管副经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对分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工作负全面管理责任;3、各职能部室的部长(主任)负责本业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工作,对本业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4、各生产科(队)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各作业地点的隐患排查负直接管理责任;5、安检部负责全矿隐患排查的收集、确认、统计、上报工作和对隐患整改的检查,落实与考核工作。
二、隐患的定义、分级与分类1、隐患的定义隐患是指煤矿生产现场、技术管理、装备设施等所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的各种不安全因素。
2、隐患的分级按隐患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三级ABCA级:难度大,矿自身解决不了,须由集团公司解决的隐患;B级:难度较大,科(队)解决不了,须由矿解决的隐患;C级:难度较小,由科队(厂)、职能部门必须解决的隐患;C1级:严重性质隐患;C2级:一般性质隐患;C3级:轻微性质隐患。
3、隐患的分类按事故隐患的种类,可分为:顶板、运输、机电、通风、瓦斯、煤尘、放炮、火灾、水害和其它共十类。
三,隐患的排查、确认、上报、处理(一)隐患排查以下检查方式排查的隐患,由安检部、职能部室、生产科(队)逐项收集、筛选、初步确认、分级登记及上报、整改处理:1、上级煤矿安全监察部门、集团公司对各矿井进行的安全监察或安全检查所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2、矿采取各种形式进行的安全办公检查、安全专项检查或其它检查中查出的隐患;3、各职能部室、生产科(队)月度,季度各种检查查出的隐患;(由职能部室、生产科队及时上报安检部)4、各级管理人员日常深入生产现场查出的隐患;(所有管理人员到调度室登记检查台帐,由调度室汇总上报安检部)5、安全检查员汇报的隐患;6、职工举报的隐患。
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和监管监察办法
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和监管监察办法(山西省安监局、山西煤监局2021年12月制定,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12月28日晋政办发[2021]100号转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准确认定、及时消除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促进已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煤矿持续符合颁证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以下简称《特别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21〕21号)、《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安监总煤矿字〔2021〕133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煤矿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施办法(试行)》(安监总煤矿字〔2021〕134号)、省委常委会2021年12月7日会议精神、《山西省非法违法煤矿行政处罚规定》(省政府令第183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煤矿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决定》(晋政发〔2021〕30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煤矿企业排查、治理、报告本企业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合法生产、建设矿井排查、治理、报告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实施监管监察适用本办法.第三条煤矿企业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的责任主体,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全面负责.煤矿企业应当以矿井为单位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矿井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治理负直接责任.第四条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安监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负有日常监督检查和依法查处的职责.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煤监机构)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情况和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定期监察(简称“三项监察”)执法计划对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监察.第二章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第五条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按《特别规定》第八条第二款、《认定办法》的规定认定.第六条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和我省煤矿实际,《认定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有其他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是指:(一)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没有专用回风井的;(二)未实行壁式开采的;(三)生产能力30万吨/年及以下矿井同一煤层超过一个回采工作面和二个掘进工作面的;(四)以掘代采的;(五)下井作业人员超过规定、未在井口挂牌明示的;(六)没有按核定生产能力配备相应数量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并持证上岗的;(七)一证多坑矿井超出煤炭生产许可证载明范围开采的;(八)主提升井兼作回风井无控制外部漏风措施,漏风量超过规定的;(九)井下作业人员未在具有四级以上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接受培训教育并考核合格的;(十)超出安全生产许可证载明许可范围生产的.第七条煤矿企业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时,必须按《认定办法》和本办法的规定对矿井存在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进行辩识认定,并记录在案.安监、煤监人员现场监管监察执法时认定煤矿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必须按《认定办法》和本办法的规定在现场检查笔录文书中予以确定.第三章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第八条煤矿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应包括具体排查的时间、方法、人员、措施、重大隐患的种类;包括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工作的组织领导、完成人员、整改资金、治理效果的检查;还应包括重大隐患分类管理的范围、措施、要求和责任.煤矿主要负责人应当每月组织一次由相关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职工参加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查出的隐患登记建档.煤矿企业要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发现存在重大隐患,要立即停止生产,并向煤矿主要负责人报告.第九条煤矿安全生产隐患实行分级管理和监控.一般隐患由煤矿主要负责人指定隐患整改责任人,责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改的隐患,由整改责任人负责监督检查和整改验收,验收合格后报煤矿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备案.备案材料的形式和要求由企业制定.重大隐患由煤矿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整改的内容、资金、期限、下井人数、整改作业范围、责任人,并组织实施.整改结束后要按照重大隐患整改验收标准,由煤矿主要负责人组织自检.自检符合标准后方可恢复生产.第十条煤矿企业应当于每季度第一周将上季度重大隐患及排查治理整改情况向县级以上安监部门、煤监机构提交书面报告,报告应当经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报告要包括产生重大隐患的原因、现状、危害程度等分析,整改方案、安全措施和整改结果等内容.煤矿存在煤与瓦斯突出、重大水患、自然发火、冲击地压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自身力量不能治理时应当随时报告.煤矿企业重大隐患及排查治理整改情况报告包括正式文件、附表、采掘工程平面图.第十一条煤矿必须制定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应急预案,并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应急措施.第四章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监管监察第十二条安监部门、煤监机构应督促煤矿企业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煤矿安全生产隐患分级管理和监控制度、重大隐患及排查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制度,发现煤矿存在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地方人民政府通报.安监部门、煤监机构接到煤矿企业重大隐患整改报告后,对不符合要求和措施不完善的提出修改意见;对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及整改情况登记建档;指定专人负责跟踪监控,督促企业认真整改;明确专人统计分析,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通报.煤监机构应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煤矿安全监察管理体制的通知》(国办发〔2021〕79号)要求,定期检查指导安监部门对煤矿重大隐患整改的日常监管工作.第十三条各级安监部门对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实行分级监管.县级安监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乡镇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的监管,市级安监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国有煤矿(含国有控股煤矿有限公司)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的监管,省安监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国有重点煤矿(含国有重点控股煤矿有限公司)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的监管.煤监机构对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实行属地监察.属地监察有不便的,由山西煤监局指定管辖.第十四条安监部门、煤监机构发现煤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煤矿停产整顿,并按分级监管的隶属关系将情况在5日内报送同级地方人民政府:(一)未依法对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治理,并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的;(二)未在每季度将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及整改情况报告安监部门、煤监机构,或报告不真实的,逾期未改正的;(三)存在重大隐患,仍然进行生产的;(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1.超通风能力生产的;2.高瓦斯矿井没有按规定建立瓦斯抽放系统,监测监控装备设施不完善、运转不正常的;3.有瓦斯动力现象而没有采取防突措施的;4.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未经过煤监机构竣工验收批准而擅自投产的,以及违反建设程序、未经核准(审批)或越权核准(审批)的;5.未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逾期未改正的;6.降低安全生产许可标准组织生产的.第十五条安监部门、煤监机构现场检查发现应当责令停产整顿的矿井,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下达停产整顿指令,明确整改内容和期限;(二)依法实施行政罚款;(三)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告知相关部门暂扣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四)通知公安部门控制火工品供应、供电单位限制供电;(五)3日内将停产整顿矿井的决定报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告知向煤矿派出监督人员盯守,并在当地市级日报上公告停产整顿矿井名单.因特殊原因煤监机构不能及时立案查处的,应当在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同级地方人民政府,由地方人民政府安监部门按上述规定进行处理.煤矿存在煤与瓦斯突出、自然发火、冲击地压、水患威胁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该煤矿在现有技术条件下难以有效防治的,安监部门、煤监机构应当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提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专家论证应当客观、公正、科学.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论证结论,作出是否关闭的决定,并组织实施.第十六条安监部门、煤监机构收到地方人民政府或其他有关部门对煤矿停产整顿的书面通知时,应暂扣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矿长资格证.第十七条煤矿企业自接到有关部门下达的责令停产整顿指令之日起,必须立即停止生产,由煤矿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整改方案.停产整改方案应确定整顿项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作业范围、从事整改的作业人员,落实整改责任人、资金,还应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以及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等内容.停产整改方案按分级监管原则,由安监部门批准,报煤监机构备案.第十八条安监部门、煤监机构应当对被责令停产整顿的煤矿是否按整改方案进行整改实施监管监察,对明停暗开、日停夜开、假整顿真生产等非法生产行为进行日常监管、“三项监察”.第五章责令停产整顿矿井恢复生产程序第十九条被责令停产整顿矿井整改完成后,煤矿企业要按照重大隐患整改验收标准,由煤矿主要负责人组织自检,自检符合标准后方可向分级监管的安监部门提出恢复生产的申请.申请报告应包扩整改内容、项目、自检结果、附表,并由煤矿主要负责人签署企业验收意见.第二十条安监部门接到煤矿提出恢复生产的申请之日起,会同国土、煤监、煤炭、工商、公安、供电等部门在60日内进行现场联合验收.验收合格的,由组织验收的安监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经煤监机构审核同意后,报请同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批准.验收不合格的,由组织验收的安监部门提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第二十一条煤监分局(局)接到县级以上安监部门对停产整顿煤矿联合验收邀请后,应当根据“三项监察”计划和其他工作安排派人参加.第二十二条安监部门、煤监分局(局)对责令停产整顿矿井验收审核按标准执行,验收办法由安监部门制定,审核办法由各煤监分局(局)制定.第二十三条凡被责令停产整顿的矿井经安监部门验收合格、煤监分局(局)审核同意、同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批准的,煤矿出具上述手续证明后,由组织验收的安监部门通知颁发证照的部门发还证照,各煤监分局(局)按规定发还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安监部门发还矿长资格证.发还证照后,煤矿方可按程序恢复生产.煤矿恢复生产要制定恢复生产方案、职工培训方案和安全措施,由煤矿主要负责人组织实施.第二十四条由安监部门、煤监机构直接作出停产整顿决定的煤矿,经验收审核合格并批准恢复生产的,应在批准并发还证照之日起3日内在市级日报上进行公告.第六章现场处理和行政处罚第二十五条安监部门、煤监机构发现煤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责令该煤矿立即停止生产,在规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提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同时报告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和安监部门、煤监机构.地方人民政府应在7日内作出是否关闭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回复:(一)证照过期仍然非法开采的;(二)经整顿仍然达不到安全生产标准、不能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三)责令停产整顿后擅自进行生产,无视政府安全监管,拒不进行整顿或者停而不整、明停暗采的;(四)3个月内发现存在2次或者2次以上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仍然进行生产的;(五)停产整顿验收不合格的;(六)1个月内发现3次或者3次以上未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第二十六条安监部门、煤监机构发现煤矿企业未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每月排查、治理和每季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制度的、制度不完善的、有制度但不执行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责令停产整顿,并按《特别规定》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对煤矿主要负责人处3万元-15万元的罚款.第二十七条安监部门、煤监机构发现煤矿“六证”不全或其中部分证照过期仍从事生产的非法煤矿,除应立即责令停止生产外,还要按《特别规定》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实施没收、罚款、移送追究刑事责任等处罚,并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报告.第二十八条安监部门、煤监机构发现煤矿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或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过程中的重要情况未及时书面报告,仍然进行生产的,责令停产整顿,提出整顿的内容、时间等具体要求,并按《特别规定》第十条规定对煤矿、煤矿负责人分别给予罚款、提请关闭、吊销矿长“两证”、法人安全资格证的行政处罚,五年之内不得再对原持证人颁发安全资格证.第二十九条煤矿存在一般安全生产隐患未整改或无整改验收审核签字备案材料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责令停产整顿.第三十条安监部门、煤监机构发现煤矿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仍然生产,拒不执行监管、监察指令或者拒不提供证照原件的,提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实施关闭.第三十一条对因非法违法生产决定关闭的煤矿,山西煤监局应当依照《煤矿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施办法(试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法人安全资格证,省安监局按有关规定吊销矿长资格证.煤监分局(局)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关闭的煤矿,应当自地方人民政府实施关闭煤矿之日起3日内报告山西煤监局,由山西煤监局在《山西日报》上公告.第七章附则第三十二条各煤监分局(局)应根据国办发〔2021〕79号和晋政发〔2021〕30号等文件的规定,在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监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和交流监察监管信息.联合执法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和交流监察监管信息制度由各煤监分局(局)商各市人民政府安监部门制定.第三十三条各煤监分局(局)要在各市安监部门执法计划和日常监管的基础上制定重点、专项、定期监察执法计划,并报山西煤监局备案.第三十四条安监部门、煤监机构应当及时受理并组织调查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关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的举报,调查处理和奖励按山西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五条煤矿企业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表、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监管监察执法情况表、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责令停产整顿矿井申请恢复生产联合验收表、责令停产整顿矿井申请恢复生产联合验收审核审批表式样,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责令停产整顿矿井申请恢复生产联合验收和审核标准由山西煤监局制定.第三十六条2021年第四季度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告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1月6日.以后每季度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告的截止日期为季后第一个月第一个周末.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省安监局、山西煤监局负责解释.。
煤矿班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3篇)
煤矿班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施工前,队长、副队长、带班长对施工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
2、当班排查的隐患,必须及时处理,隐患处理不彻底不得开工。
当班处理不了的隐患要及时汇报矿领导。
3、当班处理不完的隐患,队长、副队长、带班长必须在现场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隐患原因、处理情况,采取的措施及注意的安全事项。
4、发现隐患,队长、副队长和带班长应积极组织人员,定人定员定措施,如果由于隐患处理不及时、不到位而发生事故,将追究队长、副队长和带班长的责任。
5、处理隐患时,队长、副队长、带班长必须做好现场的安全监督、隐患处理要彻底,不留后患。
6、隐患排查包括:设备、顶板、安全措施、运输状况等。
7、隐患排查、处理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作业标准。
8、出现较大的隐患,应及时向领导和有关单位汇报。
煤矿班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是为了确保煤矿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而制定的一套制度。
其主要内容包括:1. 隐患排查责任:明确煤矿班组的隐患排查工作责任,包括领导班子、班组长、工人等各个层级的责任分工。
2. 排查周期和方式:明确隐患排查的周期和方式。
例如,每月至少一次全面排查,每周至少一次局部排查,并规定使用专业工具进行排查。
3. 排查内容:明确隐患排查需要关注的内容,包括设备设施的完好情况、工作场所的卫生情况、操作规范的执行情况等。
4. 隐患整改措施:对发现的隐患要求立即整改,并明确整改的具体措施和时间要求。
5. 隐患汇报和督查:要求班组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及时汇报,并进行定期督查,确保隐患的整改落实到位。
6. 奖惩机制: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对于积极参与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的班组进行表彰和奖励,对于不落实隐患整改或者发生事故的班组进行惩罚。
通过建立煤矿班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可以提高班组对于安全隐患的认识和排查能力,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煤矿安全生产。
煤矿班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3)是指在煤矿生产过程中,班组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煤矿内部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治理的一套制度。
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附件1: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等文件要求以及地方政府、上级公司安全工作总体部署,特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体系。
一、指导思想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着力落实安全责任,整治事故隐患,创新监管手段,强化安全措施,建立长效机制,确保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矿井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持续健康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领导组组长:(党支部书记、矿长)副组长:(经理)(安全副矿长)(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通风副矿长)(经营副矿长)(财务总监)(党支部副书记、纪检委员兼工会主席)组员:各专业副总工程师、各科室、队(组)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全监察督查科,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监察督查科长兼任,办公室负责做好日常及定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设、组织实施、统计上报、归类分析、督办落实、验收销号等方面工作。
业务科室:安全监察督查科/安全生产标准化办公室、机电运输科、通防科、生产技术科、综合调度监控信息中心、地测防治水科、环保职业卫生科、综合治理保卫科、行政综合办公室、财经管理运营科、人力资源培训科、供应销售科、后勤服务中心、队组、班组、岗位三、工作职责(一)办公室职责1、编制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体系,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分级。
2、具体编制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明确各层级责任制、考核奖惩等内容。
3、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向当地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书面报告,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台账和重大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4、及时通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接受监督。
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制度(5篇)
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制度是为了保障煤矿安全生产,预防事故发生而制定的一套规章制度。
下面是一个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的例子:一、目的和原则1. 确保煤矿安全生产,预防事故发生。
2.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1. 由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 领导成立隐患排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
三、隐患排查1. 每月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2. 分级排查,先排查重点部位、重点区域。
3. 采取现场巡查和检查设备、设施运转情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隐患排查。
四、隐患整改1. 隐患整改责任人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
2. 对于重大隐患,要立即停产整改。
3. 完成整改后,要进行复查确认整改到位。
五、隐患报告和记录1. 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报告上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2. 对隐患排查整改的情况进行记录,用于后续的回顾和总结。
六、奖惩措施1. 对积极整改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2. 对违反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纪律处分。
七、宣传教育和培训1. 对煤矿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2. 强化职工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技能。
以上为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的一个示例,具体制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制度(2)为加大我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明确各级人员安全隐患排查职责和任务,有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领导小组组长:矿长副组长:安全副矿长成员:党委副书记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掘进副矿长机电副矿长经营副矿长各副总工程师安检科科长办公室设在安检科,安检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安排、信息采集筛选、督促落实整改、制度考核及治理情况上报等工作。
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职责1、矿长对矿井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负全面责任,每周组织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对查出的隐患要登记建档。
煤矿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煤矿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是指煤矿企业为预防和遏制煤矿安全事故,保障煤矿生产安全,制定的一系列隐患排查、整改和追究责任的管理体系和程序。
该制度对煤矿安全进行全面、系统的排查和治理,能够及时发现和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和扩大。
煤矿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隐患排查的时间和频率:规定了煤矿企业进行隐患排查的时间和频率,一般包括日常巡查、定期检查、专项检查等。
2. 隐患排查的内容:明确了煤矿企业应当排查的隐患内容,包括瓦斯、矿尘、火灾、冒顶、事故隐患等。
3. 隐患排查的责任主体和责任范围:明确了煤矿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在隐患排查中的责任主体和责任范围。
4. 隐患排查的方法和技术:明确了煤矿企业进行隐患排查的方法和技术,包括现场勘查、设备检查、数据分析等。
5. 隐患排查的整改和追责:明确了煤矿企业在发现隐患后,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并对未能及时整改的责任人进行追责。
通过制定和执行煤矿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可以提高煤矿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矿工的人身安全。
第 1 页共 1 页。
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事故隐患排查制度事故隐患排查制度一、隐患排查周期及内容(一)矿每月有矿长组织各战线领导对全矿井十大系统(矿井提升、运输、供电、防治水、通风、防尘、防灭火、瓦斯监测、瓦斯抽放和井上下通讯)进行一次隐患排查工作。
(二)各战线领导每周必须组织本战线业务科室、基层区队对分管范围内业务进行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
(三)各基层区队每天对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一次;并将排查整改情况报对口业务科室。
(四)各班组每班对作业责任区域内的隐患排查整改一次,并将排查整改情况报基层区队。
(五)各特殊岗位工种的作业人员每班接班后必须对所所操作的设备和负责的区域进行一次隐患排查,并将排查情况报基层区队。
二、事故隐患的分级及分类(一)隐患排查后,按事故隐患整改、解决的难易程度,将事故隐患分为D、C、B、A四级。
D级:各工种岗位职工、每班跟班干部(班组长)现场有能力解决而必须解决的隐患做到隐患整改处理不隔班。
C级:基层区队有能力解决而必须解决的隐患,做到隐患整改处理不过天。
B级:难度较大,基层区队解决不了的隐患须交战线业务科室平衡解决的隐患,做到隐患整改处理不隔天。
A级:难度大,战线解决不了,须交矿协调解决的隐患,做到隐患处理不过周。
(二)按事故隐患的种类分为: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放炮、火灾、水害和其他十类。
三、隐患排查处理程序(一)各基层区队和业务科室必须严格执行隐患排查及整改制度,并作为防止重大事故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按照分级排查,分工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把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的责任落实到人,促进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对各类安全隐患要按照“立即整改,现场整改”的原则进行处理,各基层区队和业务科室必须严格执行隐患排查及整改制度,把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的责任落实到人,明确专人负责管理。
(三)基层区队各班组由跟班干部(班组长)每班必须对所辖范围内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要排查到每个作业地点,每台设备,对排查出的隐患指定专人负责整改,对危及安全生产的要立即停产(停运)进行整改处理,并及时向队、业务科室进行汇报;对严重隐患或当班整改不了的,当班升井后要上报到队,由队制定整改措施后报对口业务科室,业务科室要制定整改规划,明确专人落实整改。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煤矿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2021年)
煤矿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2021年)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
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
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
"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的主要手段之一,为了强化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职能部门的业务保安责任制及各生产科队、班组、个人的安全意识,强化现场安全管理,规范隐患排查,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特作如下规定望认真执行。
一、组织机构及责任划分
(一)、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隐患排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检部
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成员:
各单位相应要设立隐患排查机构,指定专门负责人,并将机构及日常变动报安检部备案。
(二),职责分工
1、公司经理对公司各井隐患排查工作全面负责;
2、各分管副经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对分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工作负全面管理责任;
3、各职能部室的部长(主任)负责本业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工作,对本业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4、各生产科(队)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各作业地点的隐患排查负直接管理责任;
5、安检部负责全矿隐患排查的收集、确认、统计、上报工作和对隐患整改的检查,落实与考核工作。
二、隐患的定义、分级与分类
1、隐患的定义
隐患是指煤矿生产现场、技术管理、装备设施等所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的各种不安全因素。
2、隐患的分级
按隐患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三级ABC
A级:难度大,矿自身解决不了,须由集团公司解决的隐患;
B级:难度较大,科(队)解决不了,须由矿解决的隐患;
C级:难度较小,由科队(厂)、职能部门必须解决的隐患;
C1级:严重性质隐患;
C2级:一般性质隐患;
C3级:轻微性质隐患。
3、隐患的分类
按事故隐患的种类,可分为:顶板、运输、机电、通风、瓦斯、煤尘、放炮、火灾、水害和其它共十类。
三,隐患的排查、确认、上报、处理
(一)隐患排查
以下检查方式排查的隐患,由安检部、职能部室、生产科(队)逐项收集、筛选、初步确认、分级登记及上报、整改处理:
1、上级煤矿安全监察部门、集团公司对各矿井进行的安全监察或安全检查所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
2、矿采取各种形式进行的安全办公检查、安全专项检查或其它检查中查出的隐患;
3、各职能部室、生产科(队)月度,季度各种检查查出的隐患;(由
职能部室、生产科队及时上报安检部)
4、各级管理人员日常深入生产现场查出的隐患;(所有管理人员到调度室登记检查台帐,由调度室汇总上报安检部)
5、安全检查员汇报的隐患;
6、职工举报的隐患。
(二)、隐患确认
1、各单位或安全管理人员经过现场检查,对所发现的隐患应与确认标准相对照,按标准的分类、分级逐项登记,便于上报与处理;
2、登记隐患时应注明发生地点、部位;说明隐患类别、级别;简要说明隐患产生原因及后果;要有排查人及现场负责人的签证。
3、对于C级隐患,一时难于定性的,由职能部门或安检部门确认。
对于A、B级隐患难于定性的由总工程师或生产副经理召集会议确认。
4、C1级(含C1级)以上性质较严重的隐患,必须由安检部以“四定”的方式下发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单位、负责人、时间,并进行跟踪复查,对在规定日期未整改又未说明原因的给予处罚,造成隐患事态扩大或发生事故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隐患上报
1、矿组织的安全办公会及各类专项检查,应在采、掘工作面现场
召集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及时通报检查的隐患和要求整改的意见,由专人做好笔录备案;
2、各级管理人员、安全检查员下井发现的安全隐患尽可能在现场交待清楚并提出整改要求。
升井后及时填写台帐,由安检部或调度室按隐患性质以“四定”及“口头”形式通知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处理;
3、对发现的C1级及以上隐患,由安检部在次日调度会上对其发现及整改情况进行简要通报,督促隐患单位按要求进行整改与处理;
4、对于发现A、B级隐患,各单位必须及时汇报于公司领导或分管领导,便于及早分析确认和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对于上报集团公司的隐患必须由公司负责人确认后方可上报;
5、各单位利用班前会将当前存在隐患的范围,影响程度等向班组长及员工交代清楚,使每个员工都做到心中有数,便于落实隐患整改的进展情况。
各级值班人员要加强现场巡视,特别是一些重要工程、临时工程要加强监督,随时捕捉新的隐患信息,并进行处理;
6、各单位值班干部每班班中汇报生产情况时,要将隐患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员必须耐心做好记录并指导现场进行整改处理。
职能部室和生产科(队)都要设专人负责隐患排查工作的日常事务,因事不能履行职责时,单位要委托临时人员代办,保证隐患排查工作的正常进行。
A、
B级隐患在整改完成前必须月月上报,同时要制定安全措施,而且措施必须规范化,安检部要严格监督检查。
(四)、隐患处理
1、隐患排查工作应列入各单位日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指定专人负责。
要制定隐患排查制度,建立隐患排查台帐,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考核兑现,形成从上到下,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控制和排查网络;
2、A级隐患由公司确认后由安检部上报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负责落实整改的计划、资金和相应措施,分管领导负责制定临时措施并督促催办,安检部督促检查整改和措施落实情况并按规定向集团公司安监局汇报;
3、B级隐患由公司分管领导负责整改,督促有关部门排计划、列
资金、购设备、定措施,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安排整改,同时公司要制定防范措施,并严格监督执行。
每月由安检部牵头,有关职能科室参加,对隐患采取相应整改措施,进行跟踪检查,检查后写出局面汇报材料;
4、C级隐患由安检部或其它职能部门给科(队)下“四定”表,由科(队)整改,单位接到通知后,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布置整改与处理,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隐患的处理。
对已处理完的A、B、C1级隐患要填写
通知书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后返交矿安检部;对以处理完的C2、C3级隐患由班组负责人签字后返本单位备案;
5、各职能部室(生产、机电、通风、调度、地测)对系统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要制定措施,狠抓落实和整改.对查出的A、B、C1级严重隐患要认真填写隐患登记台帐,待隐患处理完成后,将隐患通知书由部室负责人签字后,返回矿安检部。
四、隐患的复查与处罚
1、对C级隐患复查由安检部组织本部门安检员或有关科室参加,应按时进行复查,并及时登记与考核;各业务部室按系统把上月报的A、B级隐患,在当月每旬进行一次跟踪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交矿安检部备案;
2、本单位查出的隐患不罚款,由本单位负责登记、整改、复查、并将结果报安检部,但不按时整改按规定罚款;
3、本单位班组长或安检员填写的隐患问题,要报本单位登记处理,如本单位不能处理应在隐患表中注明,或由本单位上报安检部,由安检部统计、协调、下通知单处理;
4、对C级隐患的处罚:非本单位职工查出的隐患,对责任单位每条C3级隐患罚20元;每条C2级隐患罚50元;每条C1级隐患罚100元;
职能部室未检查的隐患而公司或上级部门检查出,执行如上责任单位处罚标准;
5、未按期进行整改的隐患处罚:每条C3级隐患罚50元,每条C2级隐患罚100元,每条C1隐患罚200元,此后每增加一天每条加罚100元,直至整改完毕为止,单位对隐患的罚款要落实到责任者头上;
6、查隐患者必须熟练掌握隐患标准和有关安全质量标准,凡经落实属误报或错报隐患者,对查隐患者对等处罚。
XX设计有限公司
Your Name Design Co., Lt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