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资源保护法
土地资源法律保护的核心内容
土地资源法律保护的核心内容
土地资源法律保护的核心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 土地用途管制:通过国家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地方制定土地利用详细规划,对土地的利用进行管控和调控,保护土地资源不受过度开发和滥用。
2. 土地征收管理:土地征收必须符合法定程序,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合理补偿和安置安置。
3. 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一种经济权益,法律保障其不受侵害和损害。
包括土地承包期限、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和继承等方面的规定。
4. 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对土地利用的行为进行监管和管理,确保开发利用活动符合环保、资源节约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5. 土地面积动态监测:加强对土地面积变化的监测和统计,及时掌握土地资源的利用情况,为更好地保护土地资源提供依据和支持。
6. 土地污染防治:通过加强对土地污染的治理和防控,保障土地资源的生态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国有土地使用权法》:保障土地资源公平分配(国有土地管理制度与使用)
《国有土地使用权法》:保障土地资源公平分配
1. 《国有土地使用权法》是我国针对土地资源管理的重要法律法规之一,旨在保障土地资源的公平分配和合理利用。
2. 该法律于1982年首次出台,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多次修订完善,目前已成为我国土地管理体制的基本法律。
3. 根据该法律,国有土地属于全民所有,由国家代表全民所有和管理。
土地使用权分为出让、划拨、协议出让等方式取得,且必须符合公共利益和社会公正原则。
4. 《国有土地使用权法》明确了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一般以70年为上限。
土地使用者必须按照土地使用规划和土地利用计划,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
5. 该法律还规定了土地收回制度,即在土地使用期限届满或土地使用者违反法律规定时,国家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同时,也明确了土地使用者的补偿和安置问题。
6. 通过对土地资源的公平分配和合理利用,该法律在维护社会公正、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7. 然而,在实践中,该法律的执行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方面,土地资源的出让和划拨过程中,可能存在不公平的现象。
另一方面,一些土地使用者在土地利用过程中违反法律规定,影响了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8. 因此,加强对《国有土地使用权法》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公众对土地资源管理的认识和意识,是保障土地资源公平分配和合理利用的关键。
9. 同时,也需要加强对该法律的监督和执法,对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土地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
10. 总之,《国有土地使用权法》是我国土地管理体制的重要法律法规,通过公平分配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维护社会公正、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护生态环境,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中国土地法大纲
中国土地法大纲第一章:总则1.土地是人民的神圣之地,国家所有制土地应当受到保护和尊重。
2.土地所有权的确立和转让应当依法进行,保障各类主体的合法权益。
3.本法的立法宗旨是维护国家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农村土地承载力、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第二章:土地使用权1.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对土地的使用、收益和处置权利。
2.土地使用权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当依法进行,不得违背法律规定。
3.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应当符合土地利用规划,保障农民的基本土地权益。
第三章:土地承包经营权1.农民依法持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有相应的使用、收益权。
2.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流转、调整,但不得损害农民的合法权益。
3.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障和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合理、效率的原则。
第四章:土地征收与补偿1.土地征收应当依法进行,保障被征收者的合法权益。
2.土地征收所需补偿应当合理、及时,不得损害被征收者的利益。
3.土地征收项目必须经过合法审批程序,不存在违法分配或挪用。
第五章:土地资源保护1.国家加强土地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实行严格的土地利用准入制度。
2.加强对违法占用土地行为的查处和整治,保护土地资源不受侵害。
3.积极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
第六章:土地治理与农业发展1.积极推动土地整治工程,提高土地的生产力和利用效率。
2.支持农业现代化发展,推动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增长。
3.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增强农民土地经营权益。
结语中国土地法大纲旨在建立健全的土地法律制度,保障土地资源合理利用、保护和农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经济的稳步发展。
希望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共同遵守土地法规,共同维护我国土地资源的持续发展和利用。
国土资源法全文
国土资源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国土资源,合理利用国土资源,维护国家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土资源是指国家所有的土地、矿产资源、水域和其他自然资源。
第三条国土资源的管理原则是公有、均等、合理、可持续利用。
第四条国土资源的管理目标是保护国土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益、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
第五条国土资源的管理要坚持保护优先、合理利用、有偿使用、节约集约、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六条国土资源的管理要遵循科学规划、统筹协调、分类施策、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七条国土资源的管理要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第八条国土资源的管理要加强公众参与,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
第九条国土资源的管理要加强对国土空间的规划、利用和保护。
第二章国土空间规划第十条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土资源管理的基础和依据。
第十一条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制定国土空间规划。
第十二条国土空间规划包括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
第十三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国家在一定时期内,对国土空间发展布局和利用方式的整体安排。
第十四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应当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衔接。
第十五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应当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国土安全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应当保证国家安全和国土空间的完整性。
第十七条国土空间专项规划是国家对特定地区、特定领域的国土空间开发利用和保护的具体规划。
第十八条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应当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衔接。
第十九条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应当根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
第二十条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应当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衔接。
第二十一条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应当根据实际需要通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等程序制定。
第二十二条国土空间规划应当经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国土利用第二十三条国土利用应当科学规划、综合利用、保护优先、节约集约。
第二十四条国土利用应当分类管理,合理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土地管理法管理土地资源利用和保护的法律规定
土地管理法管理土地资源利用和保护的法律规定土地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要素之一,对于一个国家或地区来说,土地资源的管理和利用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环境保护,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
本文将介绍中国土地管理法对土地资源的管理、利用和保护方面的相关法律规定。
一、土地管理法的立法目的和基本原则中国土地管理法是1998年颁布的,旨在规范和管理土地资源的利用、保护以及土地所有权的确认与转让。
其立法目的是维护国家土地资源的合法管理和有序利用,促进土地资源的持续利用与可持续发展。
该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公有制为主体、坚持统一规划、保护耕地、集约利用土地、守土有责、资源节约优先、保护生态环境等。
这些原则为土地资源管理提供了法律指导和保障。
二、土地使用权的获取和转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和支配的权利。
依照中国土地管理法,土地使用权可以通过出让、出租、划拨等方式获取。
相关法律规定了土地出让、出租和划拨的程序和条件,并强调了土地使用权的合法获取和保护。
同时,土地使用权可以进行转让,但必须符合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条件,并经过行政机关的批准。
转让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手续和手段也需遵守法律规定。
三、土地利用规划和方案的编制与执行土地利用规划是指对土地利用进行科学规划和布局,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根据土地管理法,各级政府应当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并定期进行修订。
土地利用规划和方案的编制应当考虑资源节约、生态环境保护、农田保护以及人口合理分布等因素。
同时,编制过程中还应当充分听取公众意见,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四、保护耕地和农业发展土地资源是农业发展的基础,保护耕地是土地管理法的重要内容。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各级政府应当合理规划土地利用,保护耕地资源,并设立耕地保护红线。
土地管理法还对非农业用地征收和补偿进行了约束,确保耕地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此外,该法还强调发展农业生产、提高农业生产能力,促进农业的科学技术进步和现代化改造。
土地资源保护法
第二十章土地资源保护法一、单项选择题1.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按照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
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类生产用地、城市用地和生态用地三类C.耕地、林地、草地和建设用地四类D.根底设施用地、城市开展用地和农业生产用地三类2.可由省级人民政府授权的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C.不设区的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设区的市、自治州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3.享有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的是〔〕。
全国人大省自治区、直辖区人民C.国务院D.省、自治区、直籍市人民政府4.农民出卖、出租宅基地后再申请宅基地的〔〕。
应予批准视情况批准C.可以批准D.不予批准5.征用根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的,必须由国务院批准。
亩公顷亩公顷6.农村村民一户拥有的宅基地数量为〔〕。
一处由本户人口决定C.最多两处D.最多三处7.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根本农田应当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以上。
%%%%8.有权批准济南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是〔〕。
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人大常委会C.国务院D.全国人大常委会9.规定土地的不同用途的是〔〕。
土地管理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C.宪法D.根本农田保护条例〔〕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开展的物质根底,是社会生产活动中最根本的生产资料,因此被称为“财富之母〞。
水资源自然资源C.矿产资源D.土地资源二、多项选择题1.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遵循的一般原那么是〔〕。
严格保护根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相平衡2.土地复垦的对象是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造成破坏的土地。
挖损塌陷污染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各级人民政府依据〔〕,对土地的使用所进行的总体安排。
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方案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市场行情A. 4.国家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土地划分为〔〕。
自然资源保护法
土地资源,是指在当前和可预见的未来对人类有用的土地。 具有如下特征:
➢ 固定性; ➢ 整体性; ➢ 生产性; ➢ 有限性; ➢ 不可替代性。
1
二、土地资源管理的主要法律制度
(1)土地权属制度 我国宪法等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
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 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
7
谢谢观赏!
Thanks!
8
当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按照规定给予补偿。 2. 申请使用土地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
要使用土地的,应当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 有的土地和国家征用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对 于征用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以 及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须由国务院批准。
3
【案例简介】
4
【案例评析】
本案涉及我国征地审批的法律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征收下列徒弟的,由国 务院批准:
①基本农田; ②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 ③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 ④征收其他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先行办 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 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 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法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5
【案例评析】
根据上述条款规定,我们可知本案中郑州市政府和郑东 新区领导小组无权批准,郑州市郑东新区管委会也无权征 用3118亩一般耕地和6417亩基本农田。他们的行为已经违 反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系统法(2019修正版本)(2020年1月1日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版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第三条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第五条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第六条国务院授权的机构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人民政府土地利用和土地管理情况进行督察。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检举和控告。
第八条在保护和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以及进行有关的科学研究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一、保护土地资源的法律规定
一、保护土地资源的法律规定(一)土地资源概述土地是地球陆地的表层。
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和环境条件,是社会生产活动中最基本的生产资料。
土地还是植物生长发育和动物栖息及繁衍后代的场所。
因为,土地是土壤、水以及由此所养育的动植物所构成的。
其土壤是覆盖地球表面的无机质碎屑物(质),由于气候、地形(特别是水的作用)的影响以及生物(特别是植物)的作用,经过一定的时间,获得一定的断面形态和机能的物质,还要加上生物的作用,才能在地球生物圈首次形成土壤。
而今仍与生物的生命维持机构有着密切的联系。
通常认为,这宝贵的土壤在现在的气候、植被等条件下,要经过几百年到几千年才能生成。
作为人类环境的土壤是植物(作物)的生息地,是粮食生产的场所,在环境构成要素(土壤、空气、水、生活空间、矿物、野生动物、森林)中其重要性相对最大。
土壤对环境净化,健康生活和作为工业材料也是必不可缺,正是土壤为分解者提供了居住场所土壤是一种有限的资源,也是自然资源的依托,随着对土地和自然资源的需求日益增长,乃产生了竞争和冲突,从而引起土地退化。
(二)我国土地资源的基本情况根据国土资源部公布的数据,2008年全国耕地18.2574亿亩,林地35.41亿亩,牧草地39.27亿亩。
2012年我国批准建设用地61.52万公顷,其中转为建设用地的农用地42.91万公顷,耕地25.94万公顷,同比分别增长0.6%、4.5%、2.5%。
(三)保护土地的法律规定保护土地的法律,主要有《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起施行,根据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农村土地承包法》(2003年3月1日起施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7年8月30日起施行)、《农业法》(2003年3月1日起施行)等。
保护土地的行政法规,主要有《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1年修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9年1月1日起施行)、《土地复垦条例》(2011年2月22日起施行)、《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2013年3月1日起施行)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重要法律,于1986年11月班公布,旨在保护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和管理土地,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该法规定了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管理权等基本概念和制度。
首先,土地所有权由国家或集体所有,国家保障土地集体所有权,保护土地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
其次,土地使用权是指根据土地使用计划和用途要求,由国家有关机关或土地经营者取得的合法、稳定和可转让的权利。
再次,土地管理权属于国家有关机关,包括土地使用权的批准、登记、监督和管理等职责。
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了土地征收和补偿制度。
在征收土地时,必须要经过合法程序,符合公益性原则,确保征地补偿合理,保障征地农民的权益。
另外,征地后的土地利用必须符合规划要求,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对于未利用土地的闲置,法律要求加强监管,防止土地滥用和浪费。
土地管理法还对土地管理的组织和机制进行了明确规定。
国家设立了土地管理机构,负责土地资源调查、登记、审批和监督等工作。
地方各级政府也负有土地管理职责,必须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促进土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此外,土地管理法还建立了土地执法和纠纷解决的机制,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和维权机制的建设。
通过土地管理法的实施,我国的土地资源得到了更加科学的利用和合理的管理。
这部法律的颁布对于推动农业现代化、加强环境保护、促进城市建设和支持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总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是我国土地管理的重要法律,以其完善的制度和保护农民权益的特点,为我国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深入理解和有效遵守土地管理法,是我们每个公民和单位的责任与义务,也是保护土地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
土地管理法规范土地使用和保护的法律规定
土地管理法规范土地使用和保护的法律规定土地是国家的重要资源,为了更好地管理和保护土地资源,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土地管理法律法规。
这些法规旨在规范土地的使用、保护和开发,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本文将就土地管理法规范土地使用和保护的法律规定进行探讨。
一、国有土地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国家行使对土地的所有权。
这意味着土地以国有土地的形式存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私自占有或抛弃国有土地。
国有土地的管理主要涉及土地使用权的划拨、出让、转让、收回等方面。
相关法规要求,国有土地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并经过相应的审批程序。
土地使用权的划拨和出让必须通过土地交易市场,保证土地交易的公平、公正。
同时,国家对土地的用途也作出了明确规定。
例如,农用地主要用于农田耕作和农业生产;建设用地主要用于城市建设和工业用地等。
违反用途规定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二、土地资源的保护土地资源的保护是土地管理的重要方面。
为了保护土地资源,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规。
首先,我国实行了严格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度。
每个行政区域都要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明确土地的功能分区和开发利用的方向,合理配置土地资源。
其次,我国实施了土地利用总量控制制度。
根据国家的总体规划和发展需要,每个行政区域都要设定土地利用总量指标,并严格控制土地的开发和利用。
通过这种控制,可以保护好优质农田和生态环境。
另外,我国还颁布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要求对拟开发利用的土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通过评价,可以对土地开发利用的影响进行预测和评估,有助于保护土地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三、土地使用的责任和权益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根据法律规定获得的占有、使用和收益土地的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使用权可以通过划拨、出让、租赁等方式获得。
土地使用权的取得需遵守一系列的法律程序和条件。
例如,申请人必须是合法的主体,符合国家规定的使用条件,且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
土地法保护土地资源与权益
土地法保护土地资源与权益土地是国家的重要资源,也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
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保护土地资源和维护土地权益,我国制定了土地法,并加强了对土地的管理和监督。
本文将从土地法的背景和重要性、土地资源保护、土地权益保障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土地法的背景和重要性近年来,随着我国城镇化的加快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土地资源的紧张和破坏日益突出,土地利用方式和土地交易市场出现一些不正常现象,土地利益纠纷频发。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国制定了土地法。
土地法的制定是以保护土地资源和维护土地权益为出发点,根据我国的国情和实际情况,对土地的使用、管理和保护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和具体规定。
土地法的实施旨在促进土地的持续利用和合理利用,保护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维护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和土地权益,维护土地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二、土地资源的保护保护土地资源是土地法的重要内容之一。
土地资源的保护包括土地的利用和开发、土地的生态修复和恢复等方面。
首先,土地的利用和开发要遵循科学规划和可持续发展原则。
在土地利用方面,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土地利用规划,合理布局和利用土地资源,不随意占用农用地和耕地,保护和提高土地资源的质量和效益。
其次,土地的生态修复和恢复也是保护土地资源的重要内容。
随着人类经济活动的不断发展,一些土地资源受到了破坏和污染,人工林、水体等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破坏。
为了保护这些土地资源,需要进行生态修复和恢复工作,使其恢复其原有的生态功能。
三、土地权益的保障土地权益的保障是土地法的核心内容之一。
土地权益的保障包括土地承包权的保护、土地的产权保护等方面。
首先,土地承包权的保护是土地法的重要内容。
在我国,农民有土地承包权,土地法规定了土地承包权的归属、流转、出租和保护等方面的具体规定。
土地承包权的保护保障了农民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农民的产业发展和增收。
其次,土地的产权保护也是土地法的核心内容之一。
土地的产权保护是指保护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防止非法侵占和侵权行为。
国土资源法全文
国土资源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国土资源,合理利用国土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土资源包括土地、矿产资源、水资源、海域、林地、草地、荒地等。
第三条国土资源的管理应当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原则,坚持保护优先、合理利用、科学开发和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集约利用、循环利用和可持续利用的要求。
第二章土地资源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制度。
第五条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第六条国家对城市土地实行有偿使用、有偿出让制度。
第七条国家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保护。
第八条国家加强对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和保护。
第九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有序流转。
第十条土地利用计划是国家对土地利用进行总体和分区规划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国家实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的制度。
第十二条国家对土地利用实行分类管理。
第十三条国家对土地利用实行审批制度。
第十四条国家对土地利用实行监督检查制度。
第十五条国家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破坏耕地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
第十六条国家对耕地实行保护制度。
第十七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社发展农村土地规模经营。
第三章矿产资源第十八条国家对矿产资源实行保护、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
第十九条国有矿产资源属于全民所有。
第二十条国家对矿产资源实行有偿使用、有偿出让制度。
第二十一条国家对矿产资源实行分类管理。
第二十二条国家对矿产资源实行储量核查制度。
第二十三条国家对矿产资源实行采矿权的授予和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国家对矿产资源实行矿产资源税制和矿产资源补偿费制度。
第二十五条国家对矿产资源实行矿山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
第四章水资源第二十六条国家对水资源实行保护、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
第二十七条国家对水资源实行水资源调度和水资源分配制度。
第二十八条国家对水资源实行水权的授予和管理制度。
第二十九条国家对水资源实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
新《土地管理法》发布:保护耕地资源(耕地保护管理办法)
新《土地管理法》发布:保护耕地资源1. 2024年2月15日,中国国务院正式发布了新的《土地管理法》,该法将对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提供更加明确的规定和措施。
2. 中国作为一个拥有庞大农业人口和广阔农田的国家,耕地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一直是国家发展的重要问题。
新《土地管理法》的出台,无疑是对此问题的高度重视和积极回应。
3. 首先,新《土地管理法》明确了耕地的使用权和保护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耕地是国家财产,国家保护耕地的责任和义务不可推卸。
这一条款的出现,旨在强调耕地的重要性,并呼吁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保障耕地的安全和稳定。
4. 其次,新法规定了对耕地的严格保护措施。
其中包括禁止非农事用地侵占耕地、加强对耕地用途变更的监管等。
通过这些措施,将有效遏制非法占用耕地的行为,保护好每一寸宝贵的耕地资源。
5. 进一步,新法规定了促进耕地保护与农业发展相结合的政策措施。
在保护耕地资源的前提下,鼓励采取科学种植技术、节水灌溉、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等方式,提高耕地的生产能力和效益。
这样既保障了农业发展的需要,又兼顾了耕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6. 此外,新法还对违反耕地保护规定的行为进行了严厉处罚。
对于非法占用耕地、破坏耕地环境等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惩处,确保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7. 新《土地管理法》的出台,不仅是对过去政策的完善和更新,更是对未来耕地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的规划和引领。
它的出现,将进一步推动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和农民的收入增长。
8. 然而,要真正实现耕地资源的保护,仅靠法律的规定是远远不够的。
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应积极参与,共同落实新法的要求和精神。
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够确保耕地资源的长期稳定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9. 此外,教育和宣传也是保护耕地资源的重要环节。
应加强对公众的法律意识培养,提高大众对于耕地保护的认知和重视程度。
只有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的氛围,才能够真正实现耕地资源的保护目标。
自然保护区土地管理办法
自然保护区土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自然保护区土地资源的管理,维护生态环境的稳定,促进生态经济的发展,根据《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自然保护区土地管理办法适用于境内的自然保护区土地资源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自然保护区土地的管理第三条自然保护区土地属于国家所有,由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负责管理。
第四条自然保护区土地的划定、扩大、调整,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五条自然保护区土地的使用、开垦,应当符合自然保护区规划和管理要求,经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审批,并报省级人民政府备案。
第六条自然保护区土地的出租、转让,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经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审批,并报省级人民政府备案。
第三章土地的保护第七条自然保护区土地的保护应当以生态保护为主,科学规划土地利用。
第八条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土地上进行挖矿、采石、搞运输、填海、废物处理、建设项目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第九条自然保护区土地上的建设项目,应当经过严格的环境评估,符合自然保护区规划和管理要求。
第十条自然保护区土地上的农业、林业、畜牧业等生产活动,应当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土地资源,防治土地退化。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一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破坏自然保护区土地资源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应当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三条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五条本办法解释权归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普法小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普法小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是我国的一部重要法律,是为了保护土地资源、促进土地合理利用和保护农民权益而设立的。
下面将从土地管理法的背景、宗旨、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土地管理法的背景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日益加快,土地问题成为我国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
为了解决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于1986年1月发布实施,经过多次修订和完善,现已成为我国土地管理和利用的基础性法律。
二、土地管理法的宗旨土地管理法的宗旨是保护土地资源,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城市土地管理体制改革,促进土地可持续利用,维护农民权益,维护国家土地安全,构建公平合理的土地利用体系。
三、土地管理法的主要内容1.土地管理的基本原则: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土地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国有土地所有权归属于全体人民、土地利用坚持保护与开发并重、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增值收益与社会利益相统一等。
2.土地使用权的取得与变更: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按照法定程序,经过租赁、出让、划拨等方式取得的使用权。
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和变更的条件和程序,保障了土地使用权的平等、公平、公正。
3.土地征收与补偿: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土地征收的程序和要求,明确了补偿标准和方式,保障了农民在土地征收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同时,法律规定了农民的自愿退出土地的要求,保护农民的自愿退出权。
4.城市土地使用规划与管理: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城市土地使用规划的制定和调整的程序和要求,保障了城市土地利用的科学、公正、合理。
同时,法律规定了城镇集体建设用地的供应和管理,保护了城镇集体建设用地。
5.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制度,保障了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权益的保护。
同时,法律规定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供应和管理,保护了农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202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土地资源管理法》
202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土地资源管理
法》
简介
本文档旨在介绍2023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土地资源管理法》。
该法律是为了有效管理城市土地资源,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
目标与原则
该法律的目标是建立健全的城市土地资源管理机制,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并推动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的协调发展。
它的原则包括坚持公有制土地制度、优先保障农村土地利用权益、促进土地资源节约利用和保护绿色生态。
主要内容
1. 城市土地管理机构的设立与职责:明确了城市土地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职责,包括土地资源管理、土地出让与招拍挂、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收储等方面。
2. 国土空间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原则,制定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城市土地利用。
3. 土地使用权出让:规定了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程序、条件和限制,确保土地出让的公平、公正和合法性。
4. 城市土地保护:明确了城市土地保护的原则和措施,包括城市建设用地保护、耕地保护等。
5. 土地收储:规定了土地收储的程序和补偿标准,为城市发展和公共利益需要进行土地收储提供了法律依据。
6. 土地征收与补偿:规定了土地征收的程序和补偿标准,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7. 违法行为和处罚:对违反该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了明确的定义和相应的处罚措施。
结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土地资源管理法》的颁布是为了规范和
完善城市土地资源的管理,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该法律的实施将对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起到重要的指导和保障作用。
了解水土保持工程中的土地保护法规
了解水土保持工程中的土地保护法规在如今迅速发展的社会中,水土保持工程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然而,水土保持工程涉及的土地使用以及开展行为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
本文将介绍水土保持工程中的土地保护法规,以期加深对该领域的了解。
一、土地资源利用法土地资源利用法是土地保护的基本法规之一。
该法旨在维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促进可持续发展。
根据土地资源利用法,国家鼓励和保护水土保持工程的建设,并将其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同时,该法规定了土地开发、利用以及保护的方式和条件,确保土地资源的安全和可持续利用。
二、土地整治法土地整治法是水土保持工程中涉及的另一项法规。
该法旨在加强对耕地和森林资源的保护、恢复和改良,提高土地的质量和利用效益。
在水土保持工程中,土地整治法规定了土地分类、评估以及合理利用的原则和方法,保障土地的保持与改良。
三、水土保持法水土保持法是水土保持工程中最为重要的法规之一,它立足于保护水资源、防治水土流失,确保土地的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健康发展。
根据水土保持法,水土保持工程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 工程设计必须科学合理,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要求。
2. 工程施工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获得相关审批和备案。
3. 工程运维必须做到常态管理,确保工程设施的完好和功能发挥。
4. 工程竣工验收必须经相关部门的检查和验收,取得合格证书。
5. 工程存在问题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修复和改进。
四、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是涉及土壤保护的重要法规。
水土保持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必须遵循土壤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要求,确保土地不受到污染,维护土地的质量和生态功能。
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水土保持工程应当:1. 选择适宜的施工材料和技术,避免土壤污染。
2. 对可能存在的土壤污染源进行评估和治理,确保土壤的健康。
3. 加强土壤环境监测和污染防治,防止土壤污染事件的发生。
五、森林法森林是水土保持工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保护与管理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二十章土地资源保护法一、单项选择题1.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按照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
A.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类B.生产用地、城市用地和生态用地三类C.耕地、林地、草地和建设用地四类D.基础设施用地、城市发展用地和农业生产用地三类2.可由省级人民政府授权的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
A.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B.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C.不设区的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设区的市、自治州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3.享有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的是()。
A.全国人大B.省自治区、直辖区人民C.国务院D.省、自治区、直籍市人民政府4.农民出卖、出租宅基地后再申请宅基地的()。
A.应予批准B.视情况批准C.可以批准D.不予批准5.征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的,必须由国务院批准。
A.35亩B.35公顷C.70亩D.70公顷6.农村村民一户拥有的宅基地数量为()。
A.一处B.由本户人口决定C.最多两处D.最多三处7.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基本农田应当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以上。
A.50%B.75%C.80%D.85%8.有权批准济南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是()。
A.山东省人民政府B.山东省人大常委会C.国务院D.全国人大常委会9.规定土地的不同用途的是()。
A.土地管理法B.土地利用总体规划C.宪法D.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0.()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是社会生产活动中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因此被称为“财富之母”。
A.水资源B.自然资源C.矿产资源D.土地资源二、多项选择题1.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遵循的一般原则是()。
A.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B.提高土地利用率C.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D.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证土地的可持续利用E.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相平衡2.土地复垦的对象是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造成破坏的土地。
A.挖损B.塌陷C.压占D.爆炸E.污染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各级人民政府依据(),对土地的使用所进行的总体安排。
A.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B.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C.土地供给能力D.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情况E.土地市场行情4.国家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土地划分为()。
A.农用地B.工业用地C.商业用地D.建设用地E.未利用地三、简答题1.简述土地利用总规划编制的限制性要求。
2.简述复垦土地的归属。
3.简述土地复垦费用的确定。
4.简述关于严格控制建设用地的规定。
5.简述《土地管理法》规定的保护耕地的主要措施。
6.简述自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原则。
四、论述题。
1.什么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它与其他规划(如城市总体规划、开发利用规划、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等)的关系如何?五、案例分析题。
1.甲县乙乡丙村农民胡某原建有一幢二层住宅楼(占地120平方米),2005年8月胡某将该楼低价卖给在乙乡乡政府工作的土地管理员田某。
2005年9月田某在丙村较好的地段批了一块宅基地(占地160平方米未超过其省的标准)给胡某建新房,当月底胡某即动工建房。
经群众举报,甲县土地管理局于2005年9月20日作出处罚决定并送达胡某,责令胡某在15日内拆除新建的房屋,退还宅基地,并处罚款2000元。
胡某不服,称自己已经得到乡政府的批准,是合法建房。
问:(1)胡某的建房行为是否合法?(2)甲县土地管理局的处罚决定是否恰当?(3)田某应当承担何种责任?答案部分一、单项选择题1.【正确答案】 A【答案解析】1998年,修改后的《土地管理法》增加了“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规定,即国家对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类。
2.【正确答案】 A【答案解析】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乡级人民政府编制后,逐级上报,可以由省级人民政府授权的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
3.【正确答案】 C【答案解析】省、自治区。
直辖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经同级计划主管部门综合平衡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批准。
4.【正确答案】 D【答案解析】参见教材第327页。
5.【正确答案】 B【答案解析】参见教材第326页。
6.【正确答案】 A【答案解析】参见教材第327页。
7.【正确答案】 C【答案解析】参见教材第324页。
8.【正确答案】 C【答案解析】参见教材第322页。
9.【正确答案】 B【答案解析】参见教材第320页。
10.【正确答案】 D【答案解析】参见教材第319页。
二、多项选择题1.【正确答案】ABCDE【答案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应遵循五项原则。
2.【正确答案】ABC【答案解析】参见教材第328页。
3.【正确答案】ABCD【答案解析】参见教材第320页。
4.【正确答案】ADE【答案解析】参见教材第320页。
三、简答题1.【正确答案】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除了要遵循上述一般原则外,还要遵循下两限制性要求:(1)建设用地总量控制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
(2)耕地总量限制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
(3)明确土地用途要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划分土地利用区,明确土地用途: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划分土地利用区,根据土地使用条件,确定每一块土地的用途,并予以公告。
(4)下级规划依据上级规划要求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据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
2.【正确答案】复垦土地的归属,应根据土地原来的所有权和复垦土地的投资情况加以确定。
企业(不合乡村的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破坏的集体所有土地,不能恢复原用途或者复垦后需要用于国家建设的,由国家征用;不能恢复用途但原集体经济组织愿意保留的,可以不实行国家征用;可以恢复原用途,但国家建设不需要的复垦土地,不实行国家征用。
生产过程中破坏的国家征用的土地,企业用自有资金或者贷款进行复垦的,复垦后的土地归该企业使用;企业采用承包或者集资方式进行复垦的,复垦后的土地使用权和收益分配,依照承包合同或者集资协议的期限和条件确定;因国家生产建设需要提前收回的,企业应当对承包合同或者集资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支付适当的补偿费;生产过程中破坏的国家不征用的土地,复垦后仍归原集体经济组织使用。
3.【正确答案】土地复垦的费用,应根据复垦对象情况和复垦土地的用途加以确定。
基本建设过程中破坏的土地,土地复垦费用从基本建设投资中列支;生产过程中破坏的土地,土地复垦费用从企业更新改造资金中列支;经复垦后直接用于基本建设的,土地复垦用用从该项基本建设投资中列支;由国家征用并能够以复垦后的收益形成偿付能力的,土地复垦费用还可以用集资或者向银行贷款的方式筹集。
4.【正确答案】(1)建立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审批制度。
(2)严格征地审批程序。
(3)实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4)严格控制乡(镇)村建设用地。
①严格按照规划使用土地。
②控制乡镇企业建设用地。
③控制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
④严格管理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
5.【正确答案】(1)实行耕地占用补偿制度。
(2)实行耕地总量不减少措施。
(3)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4)节约使用土地,禁止闲置、荒芜耕地。
(5)鼓励合理开发未开发利用的土地。
(6)鼓励土地整理,防止土地破坏和污染,提高耕地质量。
6.【正确答案】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遵循下列原则:(1)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2)提高土地利用率;(3)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4)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5)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相平衡。
四、论述题。
(1).【正确答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各级人民政府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对土地的使用所进行的总体安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关于土地利用的整体安排,它与其他种类的土地利用规划相比,具有最高的效力。
首先,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中建设用地规模不得超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
其次,江河、湖泊综合治理和开发利用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最后。
土地利用年度规划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建设用地和土地利用的实际情况编制。
五、案例分析题。
(1).【正确答案】(1)胡某的建房行为不合法。
《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3款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本案中胡某的住宅用地并未得到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而且《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4款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2)甲县土地管理局的处罚决定有不当之处,《土地管理法》没有规定可对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且未超过法定标准的村民处以罚款。
(3)《土地管理法》第84条规定“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应给予行政处分”。
依据本寨的情况,有关部门应当依法给予田某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