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法考民法模拟考试题和答案及解析
2018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法模拟题答案及解析(1)
2018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法模拟题答案及解析(1)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报名已经结束,已经报名考试的考生,想必已经进入紧张的复习阶段,今年法考客观题实行全国机考,不熟悉计算机的考生,多做模拟练习,尽快熟悉机考环境,避免操作丢分。
一、单项选择题1.5月10日,甲以自有房屋1套为债权人乙设定抵押并办理抵押登记。
6月10日,甲又以该房屋为债权人丙设定抵押,但一直拒绝办理抵押登记。
9月10日,甲擅自将该房屋转让给丁一并办理了过户登记。
下列哪种说法是错误的?A.乙可对该房屋行使抵押权B.甲与丙之间的抵押合同已生效C.甲与丁之间转让房屋的合同无效D.丙可以要求甲赔偿自己所遭受的损失【答案】C【考点】抵押【解析】A选项,以房屋设立抵押权应当进行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生效。
题干中甲乙办理了抵押登记,所以乙的抵押权有效成立,乙可以对房屋行使抵押权。
A选项说法对,不选。
B选项,甲丙之间未办理抵押登记,因而丙的抵押权不成立,但并不影响抵押合同本身的效力,甲丙之间的抵押合同已生效,B选项说法对,不选。
C选项,一般来说房屋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由于该房屋在转让之前设定了抵押,没有经抵押权人乙同意,房屋不得转让,即甲丁之间的房屋转让合同效力待定,而C选项表述为合同无效的说法是错误的,符合题意,可选。
D选项,由于抵押合同的效力之一就是丙有权依据该合同要求甲办理抵押登记,而甲一直拒绝办理抵押登记,若造成损失,丙可以要求甲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D选项说法对,不选。
2.关于法人,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社团法人均属营利法人B.基金会法人均属公益法人C.社团法人均属公益法人D.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均属营利法人【答案】B【考点】法人的分类【解析】A项、C项考查社团法人。
社团法人为人的集合,包括公益法人和营利法人。
故A项、C项错误。
B项考查基金会法人。
基金会法人属于财团法人中的典型的公益法人。
故B项正确。
D项考查民办非企业法人。
2018年国家司法《民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2018年国家司法《民法》考试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以下占有为恶意占有的是:( )A甲和乙出去玩,乙托甲照看自己的行李B甲拾到一个钱包,于是坐在附近等候失主C甲喜欢乙的钢笔,趁乙不载,甲拿了乙的笔D妈妈甲收拾孩子乙的房间,发现了乙借同学的一本书,以为是乙自己买的,便放在自己房间里2以下关于占有的说法正确的有:( )A甲散步时拾得一个小包,拿回家后,发现里面装的是手枪,甲获得对手枪的占有B甲善意占有一个彩电,后将彩电移转于乙,乙必须合并占有C甲将自己偷来的电脑放在家中,一个月后,转手给乙,乙如果合并占有,可以承受甲占有时的瑕疵,也可以不承受D乙通过继受取得对房屋的占有,其前手甲占有有瑕疵,如果乙要合并占有,必须承受其瑕疵3一列哪种情况不属于占有:( )A甲从乙处捡到手表一块B丙从商店买到手机一部C乙的自行车存放在戊家中D丁帮别人提包、但不知道包内有毒品4承租人对承租物的占有属于( )A自主占有B他主占有C善意占有D恶意占有5刘小五将自己的电脑交由小赵保管,刘小五是( )占有人,小赵是( )占有人A直接,间接B间接,直接C直接,直接D间接,间接6下列人属于间接占有人的是( )A质权人B承租人C出质人D贸宜权人7以下属于自主占有的是:( )A甲占有其现有房产B乙占有甲出质的彩电C甲受委托负责保管乙的财产而形成的占有D承租人占有房屋及设施8下列人员中,可以行使自力防御权的有:( )A出租人B出质人C寄存人D留置权人9甲去朋友家做客,不慎将手机遗忘在乙家,乙发现后没有通知甲,而是自用。
1周后,乙将手机丢失,后来甲得知此事,要求乙返还手机,乙不愿返还,为此引起纠纷。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甲无权请求赔偿,因为乙是无因管理B甲无权请求赔偿,因为乙是善意占有人C甲无权请求赔偿,因为乙是保管人D甲有权请求赔偿,因为乙是恶意占有人10在现代民法上,占有作为一种独立于所有权和他物权的法律制度,其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所有权的占有不受占有制度的保护B只有非所有人的占有受占有制度的保护C所有权人的占有及非所有权人的合法占有、非法占有均受占有制度的保护D只有非法占有受占有制的的保护二、多项选择题1以下关于占有的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A善意占有人只需要返还权利人原物B恶意占有人需要返还权利人原物及其孳息C善意占有人可以要求权利人支付必要费用D恶意占有人不仅不可以要求权利人支付必要费用,造成占有物损害的,还要赔偿损失2下列受法律保护的占有类型有:( )A侵占人对物的占有B恶意取得人对物的占有C善意取得人对物的占有D所有人占有其所有物3下列占有中,属于间接占有的是:( )A出质人对质物的占有B寄存人对保管物的占有C承租人对承租房屋的占有D质权人对质物的占有4下列占有中,属于有权占有的是:( )A典权人对典物的占有B留置权人对留置物的占有C拾得人对遗失物的占有D质权人对于质物的占有5下列占有属于善意占有的是:( )A甲受乙之托照看乙的自行车B甲捡到钱包后等待失主前来认领C母亲在收拾孩子的房间时发现一本新书,以为是自己的孩子买的(其实是自己的孩子向他人借的),便放在自己的房间里D甲趁乙不在,将乙的笔拿回自己的家中6下列属于自主占有的是:( )A质权人对质物的占有B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C所有人对其所有物的占有D盗赃人对盗赃物的占有7 质权人对质物的占有属于:( )A有权占有B无权占有C自主占有D他主占有8以下属于有权占有的情形有:( )A乙占有甲出质的笔记本电脑B甲称自己盗窃得来的财物为自己经营所得而交由乙保管,乙深信不疑为其保管C甲擅自将丙委托保管的彩电转卖给乙D乙因甲不支付修理费而留置甲送修的表9典权人对典物的占有属于:( )A直接占有B间接占有C自主占有D他主占有。
法考民法模拟试题及答案解析
2018年法考民法模拟试题及答案解析导读:备战法考,模拟试题练习必不可少,可以帮助你查漏补缺,同时练习手感和状态,节约备考精力、时间,提高复习效率。
随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的临近,同学们的复习也慢慢进入状态,备考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模拟试题练习自然必不可少,今年已经全面推行机考,大家可以多做练习寻找题感,尽快熟悉机考模式。
一、单项选择题1.某甲年满16周岁,初中毕业以后因未考上高中,便在某企业上班,月工资为800元。
某甲仍与其父母共同生活,有关某甲的下列行为,表述正确的是()。
A.某甲用自己的工资购买一辆山地自行车(价值4000元),其父母认为过分奢侈,表示反对,因此,该行为无效B.某甲因朋友过生日,用自己的工资购买了一份价值1000元的生日礼物,其父母因与某甲之朋友的父母有隙,表示反对,该行为无效C.某甲与该单位的某女同事恋爱,父母认为某甲年龄太小,表示反对,因此,恋爱无效D.某甲因骑车违章,将一老翁撞伤,老翁花去医药费5万元,因某甲无力支付,某甲之父母应承担赔偿责任【答案】D2.王某在某中学校门外开设了一家体育用品店,为招揽生意,允许学校学生赊购商品。
14岁的何某在该店购买进口羽毛球拍一副,价款3000余元。
在王某向何某之父索债时,双方发生争执。
则王某与何某的买卖合同:()A.王某有权在何某之父追认前撤销合同B.合同不因当事人行为能力而影响其效力C.何某之父不追认,则合同不能生效D.若王某催告何某之父追认,何某之父逾期未作表态,视为合同生效【答案】C3.小学生王某,8岁,代表学校参加中外少儿书画大赛获一等奖,奖金5000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王某无权获得奖金B.学校获得全部奖金C.王某须经其法定监护人同意才可获得此奖金D.王某无须经其法定监护人同意即可获得此奖金【答案】D4.张某与王某系邻居,但双方经常为琐事争吵,因而结仇。
张某因心脏病死后,其子女依当地风俗土葬了张某。
王某因对张某依然怀恨在心,某日,王某偷偷进入张某墓地,将张某的遗体毁坏以泄恨。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三卷民法习题答案(1)【2】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三卷民法习题答案(1)【2】二、多项选择题1.甲请A搬家公司搬家,A公司派出B、C、D三人前往。
在搬家过程中,B发现甲的掌上电脑遗落在一角,便偷偷藏入自己腰包;C与D 在搬运甲最珍贵的一盆兰花时不慎将其折断,为此甲与C、D二人争吵起来,争吵之时不知是谁又将甲阳台上的另一盆鲜花碰下,砸伤路人E。
B、C、D见事已至此便溜之大吉。
请问下面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甲可以要求A公司赔偿名贵兰花被折断造成的损失B.甲可以要求A公司承担没有履行搬运任务的违约责任C.路人E可以要求甲、C以及D承担连带赔偿责任D.甲可以就丢失掌上电脑的损失要求A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参考答案:ABC参考解析:本题涉及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不履行合同义务及侵权损害法人承担责任的问题本题A选项所涉及的损失是法人工作人员履行职务过程中因过错造成的损失,故应由A公司承担本题B选项涉及的责任是由于A公司未尽到合同规定义务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本题C选项涉及共同致人损害的问题甲、C、D的行为导致花盆脱落致人损害,构成共同危险,因此,甲、C、D应负连带责任本题D选项所涉及的是履行职务过程中,个人的侵权行为或犯罪行为是否由法人和其他组织承担的问题对此,理论上有不同看法:一种观点认为,只要是履行职务过程中的行为,法人均应承担;另一种观点认为,履行职务过程中的行为必须是职务行为本身,与职务行为无关的行为,法人不承担责任本书作者认为,对履行职务过程中的侵权行为、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失,法人应否承担责任应依具体情况而定:如果不知具体侵权行为人或具体犯罪人,应由法人承担为宜;如果具体侵权行为人或犯罪人十分确定,且侵害财产仍在或具有清偿能力,应由行为人或犯罪人承担责任为宜故本题中,掌上电脑的损失不应由A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为妥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BC2.北京的甲公司书面授权其在上海的分公司乙公司,为上海的丙公司欠丁公司的20万元债务提供髁证,结果乙公司和丁公司签订保证合同,担保了丙公司欠丁公司的30万元债务。
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模拟试题及答案:民事诉讼法【3】
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模拟试题及答案:民事诉讼法【3】21.在执行程序中,甲和乙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将判决中确定的乙向甲偿还1万元人民币改为给付价值相当的化肥、农药。
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后,甲以化肥质量不好向法院提出恢复执行程序。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和解协议无效,应恢复执行原判决B.和解协议有效,但甲反悔后应恢复执行原判决C.和解协议已履行完毕,应执行回转D.和解协议已履行完毕,法院应作执行结案处理答案:D解析:《民事诉讼法》第207条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87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和解协议合法有效并已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作执行结案处理。
本题中,因为和解协议已经执行完毕,所以法院应该作执行结案处理,不能恢复执行原判,D的选项是正确的。
这里注意,如果和解协议尚未履行完毕,当事人申请恢复执行的,则B就是对的。
22.甲在某报发表纪实报道,对明星乙和丙的关系作了富有想象力的描述。
乙和丙以甲及报社共同侵害了他们的名誉权为由提起诉讼,要求甲及报社赔偿精神损失并公开赔礼道歉。
一审判决甲向乙和丙赔偿1万元,报社赔偿3万元,并责令甲及报社在该报上书面道歉。
报社提起上诉,请求二审法院改判甲和自己各承担2万元,以甲的名义在该报上书面道歉。
二审法院如何确定当事人的地位?A.报社是上诉人,甲是被上诉人,乙和丙列为原审原告B.报社是上诉人,甲、乙、丙是被上诉人C.报社是上诉人,乙和丙是被上诉人,甲列为原审被告D.报社和甲是上诉人,乙和丙是被上诉人答案:A解析:《民诉意见》第177条规定,必要共同诉讼人中的一人或者部分人提出上诉的,按下列情况处理:(1)该上诉是对与对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其他共同诉讼人利益的,对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2)该上诉仅对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对方当事人利益的,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3)该上诉对双方当事人之间以及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承担有意见的,未提出上诉的其他当事人均为被上诉人。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三卷《民法》习题(1)【2】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三卷《民法》习题(1)【2】二、多项选择题1.甲、乙各投资加万元盖了一栋二层楼房,楼房盖好登记在甲一个人的名下,甲、乙分别居住在一楼和二楼。
由于甲、乙二人均有汽车,于是甲、乙二人与邻居丙签订了为期10年的通行地役权合同,但未办理地役权登记。
一年后,甲将自己名下的份额全部转让给了丁。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乙自楼房竣工之日起取得该楼房的所有权B.甲、乙自办理初始登记之日起取得该楼房的所有权C.乙有权申请更正登记D.丁享有在丙的土地上通行的地役权【参考答案】ACD【参考解析】自建房屋,自建好便取得房屋所有权利害关系人可申请更正登记,地役权未登记的不能对抗供役地的受让人,而非供役地人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CD2.周某系某村村民,2005年其承包的耕地因为洪水被毁,遂请求村民委员会再分给其耕地。
经村民代表协商,全部20名村民代表中15人同意从吴某承包的耕地中调整部分耕地给周某。
该决议报经乡人民政府和县农业局批准。
吴某以有村民代表不同意调整为由,未将耕地交给周某。
2007年,周某诉至法院。
经查,吴某的承包合同中对是否调整承包地未有约定。
下列表述错误的有:( )A.吴某有权拒绝调整承包地,理由是承包地在承包期内不得调整B.吴某有权拒绝调整承包地,理由是调整承包地应经全体村民代表通过C.吴某有权拒绝调整承包地,理由是不得从其他成员承包的土地中调整D.周某有权请求吴某赔偿损失【参考答案】ABC【参考解析】本题涉及承包地的调整问题根据《物权法》第59条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7条之规定,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本题中,承包地的调整已经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经行政许可,故承包地调整有效因此,ABC选项错误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2条、第36条的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转包费、租金、转让费等,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本题中,吴某拒绝交付承包地,致使周某丧失了对该地应有的收益,故周某有权请求吴某支付该部分收益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BC3.设立下列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采取出让方式的有:( )A.设立商业建设用地使用权B.设立娱乐建设用地使用权C.设立商品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D.设立旅游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参考答案】ABCD【参考解析】本题涉及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方式问题对于商业、旅游和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生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拍卖、招标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BCD4.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以其所有的一栋大楼设定抵押担保,双方办理了房屋抵押登记。
2018全国司法考试《民法》考试题及答案
2018全国司法考试《民法》考试题及答案1、王某因父亲重病急需现金50万元做手术,于是找到张某说,愿意把价值100万的房子卖给张某,可张某一时没有100万,只好对王某说自己的难处,实在无能为力。
于是,王某说那就60万卖给你,张某应允。
对于张、王之间的买买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因乘人之危而可撤销B、完全有效C、因显失公平而可撤销D、因胁迫而可撤销【参考答案】B【参考解析】因为是王某主动提出请求,不存在意思表示不真实的问题。
2、甲经常在乙经营的酒店招待朋友,但常常拒付餐费离去,乙多次到甲家催要未果。
一日,甲又来乙的酒店就餐,用餐完毕未付餐费即欲离去,乙见状揪住他不让走。
对乙行为的如下说法正确的是?A、乙若以甲未付前几次餐费为由不让甲离去,属于自助行为B、乙若以甲未付此次餐费为由不让甲离去,属于自助行为C、无论乙以甲未付前几次餐费,还是以甲未付此次餐费为由不让甲离去,均属于自助行为D、无论乙以甲未付前几次餐费,还是以甲未付此次餐费为由不让甲离去,均不属于自助行为【参考答案】D【参考解析】因为乙知道甲的住址并曾经前去催要,因此,可以通过提起诉讼来救济。
3、赵某系全国知名演员,张某天生外形酷似赵某,时常参加一些营利性商业活动,外人难以辨认到底是赵某还是张某,张某对此一直保持沉默。
同时,张某还接拍了很多性药品的广告,赵某的朋友因此对其议论纷纷,赵某深受困扰。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张某的行为侵害了赵某的肖像权B、张某的行为侵害了赵某的姓名权C、张某的行为侵害了赵某的名誉权D、张某的行为不构成对赵某人格权的侵害【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肖像权是对于肖像静态化的利用,因此此题不构成侵害肖像权;尽管导致外人难以分辨,但是张某并没有使用赵某的名义,因此,不构成侵害姓名权;接拍性药品广告,导致他人对于赵某的评价降低,构成名誉权的侵犯。
4、2006年王某嫁给了自由摄影爱好者李某。
起初,两人感情甚笃,亲密无间。
为给甜蜜的婚姻留下自认为有意义的纪念,李某为王某拍摄了几张人体写真照片。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三卷《民法》习题(2)【3】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三卷《民法》习题(2)【3】21.大学生甲在寝室复习功课,隔壁寝室的学生乙、丙到甲寝室强烈要求甲打开电视观看足球比赛,甲只好照办。
由于质量问题,电视机突然爆炸,甲乙丙三人均受重伤。
关于三人遭受的损害,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可要求电视机的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B.甲可要求乙、丙承担损害赔偿责任C.乙、丙无权要求电视机的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D.乙、丙有权要求甲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答案】A【考点】产品侵权责任【解析】选项A正确,选项C错误。
《侵权责任法》第43条第1款规定,因产品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本题中,甲乙丙都是受害人,他们既可以要求电视机的生产者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要求电视机的销售者承担责任。
选项B、D错误。
损害是由电视机质量问题造成的,无论是甲的行为,还是乙丙的行为,都与损害的发生没有因果关系,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2.某“二人转”明星请某摄影爱好者为其拍摄个人写真,摄影爱好者未经该明星同意将其照片卖给崇拜该明星的广告商,广告商未经该明星、摄影爱好者同意将该明星照片刊印在广告单上。
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照片的著作权属于该明星,但由摄影爱好者行使B.广告商侵犯了该明星的肖像权C.广告商侵犯了该明星的名誉权D.摄影爱好者卖照片给广告商,不构成侵权【答案】B【考点】著作权的归属、著作权的保护、人格权【解析】选项A错误。
《著作权法》第17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
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本题中,照片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即该摄影爱好者,而不是该明星。
选项B正确。
《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本题中,广告商未经该明星的同意将其照片刊登在广告上,属于对被摄影者肖像权的侵害。
选项C错误。
2018法考民法模拟题答案及解析(一)
2018法考民法模拟题答案及解析(一)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于9月22日开始考试,备考时间已经进入最后两个月,各位考生抓紧时间复习,不熟悉计算机化考试的学生,也要开始适应电脑答题了,希律法考整理了客观题考试民法模拟题,供大家复习。
一、单项选择题(在下列各题的备选项中,请选择1个最符合题意的选项)1.张某拾得王某的一只小羊拒不归还,李某将小羊从张某羊圈中抱走交给王某。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张某拾得小羊后因占有而取得所有权B.张某有权要求王某返还占有C.张某有权要求李某返还占有D.李某侵犯了张某的占有【答案】D【考点】占有占有的保护【解析】A项考查拾得遗失物。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者并不因此取得遗失物的所有权。
故A项错误。
B项、C项、D项考查占有返还请求权。
张某因拾得小羊,构成无权占有。
《物权法》第245条规定:“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这里的占有人既包括有权占有又包括无权占有,李某将小羊抱走的行为构成对张某占有的侵犯,故D项正确。
由于李某已经将小羊交给了王某,并非小羊的现实占有人,因此,张某不能向李某主张返还占有,故C项错误。
王某是小羊的所有权人,王某因所有权而对小羊进行占有,张某也不能向王某主张返还。
故B项错误。
2.2012年,潘桂花、李大响老夫妇处置房产时,发现房产证产权人由潘桂花变成其子李能。
原来,早在七年前李能就利用其母不识字骗其母签订合同,将房屋作价过户到自己名下。
二老怒将李能诉至法院。
法院查明,潘桂花因精神障碍,被鉴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据此,法院认定该合同无效。
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A.李能的行为违反了物权的取得应当遵守法律、尊重公德、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法律规定B.从法理上看,法院主要根据“法律家长主义”原则(即,法律对于当事人“不真实反映其意志的危险选择”应进行限制,使之免于自我伤害)对李能的意志行为进行判断,从而否定了他的做法C.潘桂花被鉴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对法律关系主体构成资格的一种认定D.从诉讼“争点”理论看,本案争执的焦点不在李能是否利用其母不识字骗其母签订合同,而在于合同转让的效力如何认定【答案】B【考点】法律原则,法律关系主体,法律适用的一般原理【解析】A选项正确。
2018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法真题测试(答案+解析)精选篇
2018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法真题测试(答案+解析)离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只有一个月左右的时间了,多上机模拟真题测试题能在巩固知识的同时检测自己的学习进度,小编特意为大家整理了民法真题测试题,供大家学习。
一、单项选择题(在下列各题的备选项中,请选择1个最符合题意的选项)1.朴某系知名美容专家。
某医院未经朴某同意,将其作为医院美容专家在医院网站上使用了朴某照片和简介,且将朴某名字和简介错误地安在了其他专家的照片旁。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医院未侵犯朴某的姓名权B.医院未侵犯朴某的肖像权C.医院侵犯了朴某的肖像权和姓名权D.医院侵犯了朴某的荣誉权【答案】C【考点】具体人格权【解析】A项:《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民通意见》第162条规定:"盗用、假冒他人姓名、名称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犯姓名权、名称权的行为。
"在本题中,某医院盗用了朴某的名字,属于侵犯姓名权的行为,因此A项错误。
B项:《民通意见》第158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
"本题中,某医院以营利的目的擅自用朴某的肖像为自己做宣传的行为侵犯了朴某的肖像权,故此项错误。
C项:根据上述解释可知,某医院同时侵犯了朴某的姓名权和肖像权,故此项正确。
D项:《民法通则》第102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
"本题中,某医院并没有非法剥夺朴某的荣誉称号,不构成对朴某荣誉权的侵犯,故此项错误。
2.甲经乙公司股东丙介绍购买乙公司矿粉,甲依约预付了100万元货款,乙公司仅交付部分矿粉,经结算欠甲50万元货款。
乙公司与丙商议,由乙公司和丙以欠款人的身份向甲出具欠条。
其后,乙公司未按期支付。
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民法》试题及答案一【3】
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民法》试题及答案一【3】11.甲将10吨大米委托乙商行出售。
双方只约定,乙商行以自己名义对外销售,每公斤售价两元,乙商行的报酬为价款的5%.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甲与乙商行之间成立行纪合同关系B.乙商行为销售大米支出的费用应由自己负担C.如乙商行以每公斤2.5元的价格将大米售出,双方对多出价款的分配无法达成协议,则应平均分配D.如乙商行与丙食品厂订立买卖大米的合同,则乙商行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答案:ABD解析:本题考核行纪合同的相关规定。
《合同法》第414条规定,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本题中,乙是受托人,且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贸易活动的,而非是以委托人甲的名义从事贸易活动的,故甲乙之间属于行纪合同关系。
因此,A项正确。
《合同法》第415条规定,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题中,甲乙对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没有另外约定,根据法律的规定应由乙商行自己承担。
因此,B项正确。
《合同法》第418条第2款规定,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该利益属于委托人。
因此,C项错误。
《合同法》第421条规定,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因此,D项正确。
12.甲公司非法窃取竞争对手乙公司最新开发的一项技术秘密成果,与丙公司签订转让合同,约定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一笔转让费后拥有并使用该技术秘密。
乙公司得知后,主张甲丙间的合同无效,并要求赔偿损失。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如丙公司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甲公司窃取技术秘密的事实,则甲丙间的合同有效B.如丙公司为善意,有权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乙公司不得要求丙公司支付费用,只能要求甲公司承担责任C.如丙公司明知甲公司窃取技术秘密的事实仍与其订立合同,不得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并应当与甲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D.不论丙公司取得该技术秘密权时是否为善意,该技术转让合同均无效答案:CD解析:本题考核技术秘密转让合同。
国家司法考试《民法》试题及答案一.doc
国家司法考试《民法》试题及答案一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民法》试题及答案一1.关于宣告死亡,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宣告死亡的申请人有顺序先后的限制B.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行为有效C.被宣告死亡的人与其配偶的婚姻关系因死亡宣告的撤销而自行恢复D.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依《继承法》取得其财产者返还原物或给予适当补偿答案:AD解析:本题考核宣告死亡的相关知识点。
宣告死亡的申请人范围与宣告失踪的申请人范围完全相同,不同的是,宣告死亡的申请人有顺序先后的限制,即顺序在前的申请人之申请权,有排他效力。
第一顺序为配偶,如无配偶的,下一个顺序递增为第一顺序,以此类推;第二顺序为父母、子女;第三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最后一个顺序是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对于宣告死亡的申请人顺位,主要是为了优先保护配偶、父母和子女的身份利益、伦理利益和情感利益。
申请人的顺序效力是,有在先顺序时排除在后顺序,同顺序****利平等。
因此,A项说法正确。
《民法通则》第24条第2款规定,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据此可知,应该是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而非“民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指的是合法的民事行为,而不包括违法的民事行为,也就是说不是实施的所有的民事行为都有效,而是实施的合法的民事行为才有效。
因此,B 项说法错误。
《民诉意见》第37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
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
因此,C项说法错误。
《民法通则》第25条规定,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
依照继承法取得他的财产的公民或者组织,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给予适当补偿。
因此,D项正确。
2018年法考民法模拟考试题和答案及解析
2018年法考民法模拟试题及答案解析导读:备战法考,模拟试题练习必不可少,可以帮助你查漏补缺,同时练习手感和状态,节约备考精力、时间,提高复习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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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项选择题1.某甲年满16周岁,初中毕业以后因未考上高中,便在某企业上班,月工资为800元。
某甲仍与其父母共同生活,有关某甲的下列行为,表述正确的是()。
A.某甲用自己的工资购买一辆山地自行车(价值4000元),其父母认为过分奢侈,表示反对,因此,该行为无效B.某甲因朋友过生日,用自己的工资购买了一份价值1000元的生日礼物,其父母因与某甲之朋友的父母有隙,表示反对,该行为无效C.某甲与该单位的某女同事恋爱,父母认为某甲年龄太小,表示反对,因此,恋爱无效D.某甲因骑车违章,将一老翁撞伤,老翁花去医药费5万元,因某甲无力支付,某甲之父母应承担赔偿责任【答案】D2.王某在某中学校门外开设了一家体育用品店,为招揽生意,允许学校学生赊购商品。
14岁的何某在该店购买进口羽毛球拍一副,价款3000余元。
在王某向何某之父索债时,双方发生争执。
则王某与何某的买卖合同:()A.王某有权在何某之父追认前撤销合同B.合同不因当事人行为能力而影响其效力C.何某之父不追认,则合同不能生效D.若王某催告何某之父追认,何某之父逾期未作表态,视为合同生效【答案】C3.小学生王某,8岁,代表学校参加中外少儿书画大赛获一等奖,奖金5000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王某无权获得奖金B.学校获得全部奖金C.王某须经其法定监护人同意才可获得此奖金D.王某无须经其法定监护人同意即可获得此奖金【答案】D4.张某与王某系邻居,但双方经常为琐事争吵,因而结仇。
张某因心脏病死后,其子女依当地风俗土葬了张某。
王某因对张某依然怀恨在心,某日,王某偷偷进入张某墓地,将张某的遗体毁坏以泄恨。
2018法考民法练习题答案及解析(一)
2018法考民法练习题答案及解析(一)一、单项选择题(在下列各题的备选项中,请选择1个最符合题意的选项)1.陈某外出期间家中失火,邻居家10岁的女儿刘某呼叫邻居救火,并取自家衣物参与扑火。
在救火过程中,刘某手部烧伤,花去医疗费200元,衣物损失100元。
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陈某应偿付刘某100元B.陈某应偿付刘某200元C.陈某应偿付刘某300元D.陈某无须补偿刘某【答案】C【解析】本题主要考察无因管理。
根据《民法总则》第121条:“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以及《民通意见》第132条:“民法通则第93条(已被《民法总则》第121条修改)所规定的管理人或者服务人可以要求受益人偿付的必要费用,包括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以及在该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
”之规定可知:刘某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其有权要求陈某偿付因管理行为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刘某救火中手部烧伤花去的医药费200元和衣物损失100元都属于必要费用,陈某应该偿付300元。
C选项正确,其他选项错误。
2.下列哪一选项属于所有权的继受取得?A.甲通过遗嘱继承其兄房屋一间B.乙的3万元存款得利息1000元C.丙购来木材后制成椅子一把D.丁拾得他人搬家时丢弃的旧电扇一台【答案】A【考点】物权的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解析】A选项考查继受所得,是指基于他人的既存的权利而取得物权,包括(1)移转的继受取得,即就他人的物权依现状而取得,如通过买卖、继承而取得物权;(2)创设的继受取得,即在他人的物上设立用益物权或者担保物权。
由此可知,A项属于移转的继受取得,符合题意,应选。
BCD选项,物权的原始取得是指非依他人既存的权利而取得物权,主要包括:(1)添附;(2)先占;(3)善意取得;(4)收取孳息;(5)合法建造房屋;(7)生产(8)没收、征收。
B项属于孳息,C项属于添附,D项属于先占,均属于原始所得,不符合题意。
2018法考民诉模拟试题答案及解析
2018法考民诉模拟试题答案及解析(1)(总9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2018法考民诉模拟试题答案及解析(1)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重者恒重,每年考察重点基本不变,做真题就是做未来考题。
对于考试来说,真题的含金量是很高的,所以,各部门法的模拟试题练习必不可少,希律法考机考题库为大家提供民诉模拟试题,供大家练习。
一、单项选择题(在下列各题的备选项中,请选择1个最符合题意的选项)1.钱某在甲、乙、丙三人合伙开设的饭店就餐时被砸伤,遂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好安逸”饭店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医疗费等费用25万元。
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赔偿钱某19万元。
执行过程中,“好安逸”饭店支付了8万元后便再无财产可赔。
对此,法院应采取下列哪一处理措施?A.裁定终结执行B.裁定终结本次执行C.裁定中止执行,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合伙人承担责任D.裁定追加甲、乙、丙为被执行人,执行其财产【答案】D【考点】执行程序中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处理。
【解析】A项考查执行终结。
《民事诉讼法》第25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很明显,本案不符合终结执行的条件。
故A项错误。
B项考查终结本次执行。
《适用解释》第519条规定,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依照前款规定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案不符合终结本次执行的条件。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民法》模拟试题及答案(1)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民法》模拟试题及答案(1)和掌握.10.A市甲水果公司经理和B市乙农贸公司经理在C市洽谈时签订了一份苹果买卖合同,合同中明确约定交货地点为D市,并规定发生纠纷时由C市或D市的法院管辖。
后甲公司迟迟不到D市提货,乙公司唯恐时间过长影响苹果质量,便将苹果运至与A市临近的E 县,并通知甲公司到E县提货。
甲公司虽不同意,但也只好自己派汽车将苹果运回A市。
后发现该批苹果中掺杂了一些次品,甲公司欲起诉乙公司要求赔偿。
则关于本案的管辖,说法正确的是:()A.D市法院有管辖权B.C市法院有管辖权C.B市法院有管辖权D.E县法院有管辖权参考答案:AC参考解析:本题涉及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和协议管辖的基本知识协议约定合同管辖的法院必须确定,本案中的约定无效,因此C市法院作为合同签订地法院并不能取得管辖权《民诉意见》第19条规定,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本案中E县是实际履行地,但根据《人民法院关于在确定经济纠纷案件管辖中如何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问题的规定》第2条的规定,甲公司与乙公司在变更履行地点上并未达成一致是乙公司的单方面决定,所以仍应以D市为合同的履行地所以D市法院作为合同履行地法院、B市法院作为被告住所地法院都有管辖权三、不定项选择题北京市A区甲公司与大连市B区乙公司在大连市C区签订购买鲜活鱼的合同,约定由乙公司负责送货,并且必须在7月2日前将货物送到北京市D区水产品市场。
于是乙公司找到大连市E区的丙运输公司,与其签订了一份运输合同,合同约定由丙公司将乙公司在大连市F区的货物于7月1日前运至北京市D区水产品市场。
后丙公司车辆在从大连向北京运输途中,行至天津附近发生车祸,车、货俱损。
7月2日,甲公司未收到货物,于是便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而乙公司得知货物损失后,也要求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2018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法真题测试(答案+解析)精选篇讲课讲稿
2018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法真题测试(答案+解析)离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只有一个月左右的时间了,多上机模拟真题测试题能在巩固知识的同时检测自己的学习进度,小编特意为大家整理了民法真题测试题,供大家学习。
一、单项选择题(在下列各题的备选项中,请选择1个最符合题意的选项)1.朴某系知名美容专家。
某医院未经朴某同意,将其作为医院美容专家在医院网站上使用了朴某照片和简介,且将朴某名字和简介错误地安在了其他专家的照片旁。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医院未侵犯朴某的姓名权B.医院未侵犯朴某的肖像权C.医院侵犯了朴某的肖像权和姓名权D.医院侵犯了朴某的荣誉权【答案】C【考点】具体人格权【解析】A项:《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民通意见》第162条规定:"盗用、假冒他人姓名、名称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犯姓名权、名称权的行为。
"在本题中,某医院盗用了朴某的名字,属于侵犯姓名权的行为,因此A项错误。
B项:《民通意见》第158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
"本题中,某医院以营利的目的擅自用朴某的肖像为自己做宣传的行为侵犯了朴某的肖像权,故此项错误。
C项:根据上述解释可知,某医院同时侵犯了朴某的姓名权和肖像权,故此项正确。
D项:《民法通则》第102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
"本题中,某医院并没有非法剥夺朴某的荣誉称号,不构成对朴某荣誉权的侵犯,故此项错误。
2.甲经乙公司股东丙介绍购买乙公司矿粉,甲依约预付了100万元货款,乙公司仅交付部分矿粉,经结算欠甲50万元货款。
乙公司与丙商议,由乙公司和丙以欠款人的身份向甲出具欠条。
其后,乙公司未按期支付。
2018年法考民法模拟试题及答案解析
2018年法考民法模拟试题及答案解析DA.由A市A区法院管辖B.由B市B区法院管辖C.由A市B区法院管辖D.B市B区法院和A市B区法院均有管辖权【答案】B8.公民甲与房地产开发商乙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乙提出,为少交契税建议将部分购房款算作装修费用,甲未表示反对。
后发生纠纷,甲以所付装修费用远远高于装修标准为由,请求法院对装修费用予以变更。
该装修费用条款效力应如何认定?()A.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有效B.显失公平,可变更C.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无效D.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无效【答案】C9.A公司委托王某去某市B公司购买机械表1000只,王某见B公司还有电子表可供应,在B公司说明电子表是从正规渠道进货后,就在购销合同上添加了购买2000只电子表的条款。
王某付款后将机械表和电子表运往A公司途中,2000只电子表被海关以走私品没收。
A公司收到机械表后,发现不好销,遂以合同无效要求退货。
下列论述正确的有:()A.该购销合同中购买2000只电子表的条款无效B.该购销合同中购买2000只电子表的条款可撤销C.该购销合同中购买2000只电子表的条款效力未定D.该购销合同无效【答案】A10.甲无国籍,经常居住地为乙国,甲创作的小说《黑客》在丙国首次出版。
我国公民丁在丙国购买了该小说,未经甲同意将其翻译并在我国境内某网站传播。
《黑客》要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应当具备下列哪一条件?A.《黑客》不应当属于我国禁止出版或传播的作品B.甲对丁翻译《黑客》并在我国境内网站传播的行为予以追认C.乙和丙国均加入了《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D.乙或丙国加入了《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答案】D【考点】著作权的适用对象【解析】《著作权法》第2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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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法考民法模拟试题及答案解析导读:备战法考,模拟试题练习必不可少,可以帮助你查漏补缺,同时练习手感和状态,节约备考精力、时间,提高复习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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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项选择题1.某甲年满16周岁,初中毕业以后因未考上高中,便在某企业上班,月工资为800元。
某甲仍与其父母共同生活,有关某甲的下列行为,表述正确的是()。
A.某甲用自己的工资购买一辆山地自行车(价值4000元),其父母认为过分奢侈,表示反对,因此,该行为无效B.某甲因朋友过生日,用自己的工资购买了一份价值1000元的生日礼物,其父母因与某甲之朋友的父母有隙,表示反对,该行为无效C.某甲与该单位的某女同事恋爱,父母认为某甲年龄太小,表示反对,因此,恋爱无效D.某甲因骑车违章,将一老翁撞伤,老翁花去医药费5万元,因某甲无力支付,某甲之父母应承担赔偿责任【答案】D2.王某在某中学校门外开设了一家体育用品店,为招揽生意,允许学校学生赊购商品。
14岁的何某在该店购买进口羽毛球拍一副,价款3000余元。
在王某向何某之父索债时,双方发生争执。
则王某与何某的买卖合同:()A.王某有权在何某之父追认前撤销合同B.合同不因当事人行为能力而影响其效力C.何某之父不追认,则合同不能生效D.若王某催告何某之父追认,何某之父逾期未作表态,视为合同生效【答案】C3.小学生王某,8岁,代表学校参加中外少儿书画大赛获一等奖,奖金5000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王某无权获得奖金B.学校获得全部奖金C.王某须经其法定监护人同意才可获得此奖金D.王某无须经其法定监护人同意即可获得此奖金【答案】D4.张某与王某系邻居,但双方经常为琐事争吵,因而结仇。
张某因心脏病死后,其子女依当地风俗土葬了张某。
王某因对张某依然怀恨在心,某日,王某偷偷进入张某墓地,将张某的遗体毁坏以泄恨。
张某的子女得知后,十分痛苦,并将王某诉至法院。
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A.王某的行为属于不道德的行为。
应受道德谴责,但不应承担法律责任B.由于张某已死亡,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故王某的行为不构成侵权行为C.张某的子女有权要求王某赔偿损失,包括精神损害D.王某的行为构成对张某身体权的侵害,应承担侵权责任【答案】C5.以下事实能够导致民事法律关系产生的是:()A.甲素擅书法。
一日,甲在梦游中挥毫泼墨,写就一幅颇有艺术水准的书法作品B.甲对同事乙说,如果评上工程师就请客。
后来甲果然评上工程师C.甲与乙在定情崖下盟誓:永结同心,白头偕老D.乙约甲到奥体中心打球,甲打车花费50元到达后,乙电话告知甲自己因事不能前往【答案】A6.齐某与冯某系夫妻,1999年从原籍甲市A区来到乙市,居住在乙市B 区。
2009年5月18日二人因生产假冒伪劣产品被判刑5年,齐某被关押在乙市C区,冯某被关押在乙市D区。
2009年9月齐某拟向法院提起离婚,则应该向哪个区的人民法院提起该诉讼?()A.甲市A区B.乙市B区C.乙市C区D.乙市D区【答案】B7.A市A区的甲饮食城和B市B区的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水产买卖合同,约定在未来的3个月内由乙公司为甲方每月提供大闸蟹100公斤。
但乙只负责将货物运送至A市B区,由甲方到B区取货。
但合同签订之后,大闸蟹价格突然暴涨,乙公司后悔,称无法履行协议。
甲方欲起诉乙公司,请问如何确定本案的管辖地?()A.由A市A区法院管辖B.由B市B区法院管辖C.由A市B区法院管辖D.B市B区法院和A市B区法院均有管辖权【答案】B8.公民甲与房地产开发商乙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乙提出,为少交契税建议将部分购房款算作装修费用,甲未表示反对。
后发生纠纷,甲以所付装修费用远远高于装修标准为由,请求法院对装修费用予以变更。
该装修费用条款效力应如何认定?()A.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有效B.显失公平,可变更C.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无效D.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无效【答案】C9.A公司委托王某去某市B公司购买机械表1000只,王某见B公司还有电子表可供应,在B公司说明电子表是从正规渠道进货后,就在购销合同上添加了购买2000只电子表的条款。
王某付款后将机械表和电子表运往A公司途中,2000只电子表被海关以走私品没收。
A公司收到机械表后,发现不好销,遂以合同无效要求退货。
下列论述正确的有:()A.该购销合同中购买2000只电子表的条款无效B.该购销合同中购买2000只电子表的条款可撤销C.该购销合同中购买2000只电子表的条款效力未定D.该购销合同无效【答案】A10.甲无国籍,经常居住地为乙国,甲创作的小说《黑客》在丙国首次出版。
我国公民丁在丙国购买了该小说,未经甲同意将其翻译并在我国境内某网站传播。
《黑客》要受我国着作权法保护,应当具备下列哪一条件?A.《黑客》不应当属于我国禁止出版或传播的作品B.甲对丁翻译《黑客》并在我国境内网站传播的行为予以追认C.乙和丙国均加入了《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D.乙或丙国加入了《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答案】D【考点】着作权的适用对象【解析】《着作权法》第2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着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着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着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本题中,我国是《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的成员国,乙国为无国籍人甲的经常居住地国,若乙国或丙国加入了《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则乙国或丙国为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可受我国着作权法的保护。
由此可知,D项正确。
11.甲男与乙女通过网聊恋爱,后乙提出分手遭甲威胁,乙无奈遂与甲办理了结婚登记。
婚后乙得知,甲婚前就患有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且久治不愈,乙向法院起诉离婚。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法院应判决撤销该婚姻B.法院应判决宣告该婚姻无效C.对该案的审理应当进行调解D.当事人可以对法院的处理结果依法提起上诉【答案】B【解析】AB项考查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
《婚姻法》第10条第(三)项规定:“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该婚姻关系无效。
”本题中甲乙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法院应当判决宣告该婚姻关系无效,所以A项错误,B项正确。
CD项考查诉讼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9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根据上述规定,对于审理宣告婚姻无效的案件不适用调解,同时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可以上诉,故CD项错误。
二、多项选择题12.吴某是甲公司员工,持有甲公司授权委托书。
吴某与温某签订了借款合同,该合同由温某签字、吴某用甲公司合同专用章盖章。
后温某要求甲公司还款。
下列哪些情形有助于甲公司否定吴某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A.温某明知借款合同上的盖章是甲公司合同专用章而非甲公司公章,未表示反对B.温某未与甲公司核实,即将借款交给吴某C.吴某出示的甲公司授权委托书载明甲公司仅授权吴某参加投标活动D.吴某出示的甲公司空白授权委托书已届期【答案】CD【考点】表见代理【解析】《民法总则》第142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盖合同专用章足以说明吴某有代理权,温某无须对此质疑反对。
故A项不能否定吴某行为构成表见代理,不选。
既然吴某享有代理权,温某可以直接将借款交给吴某。
故B项不能否定吴某行为构成表见代理,不选。
若吴某的授权委托书载明甲公司仅授权吴某参加投标活动,则吴某代理公司进行借款的行为已经超出了代理权限,有助于甲公司否定吴某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当选。
吴某出示的甲公司空白授权委托书已届期,则吴某没有代理权限再进行代理行为,有助于甲公司否定吴某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当选。
13.唐某有甲、乙、丙成年子女三人,于2002年收养了孤儿丁,但未办理收养登记。
甲生活条件较好但未对唐某尽赡养义务,乙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丙长期和甲共同生活。
2004年5月唐某死亡,因分配遗产发生纠纷。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甲应当不分或者少分遗产B.乙应当多分遗产C.丙可以多分遗产D.丁可以分得适当的遗产【答案】ABCD【考点】遗产的分割【解析】ABC选项,根据《继承法》第13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之规定可知,甲由于有抚养能力而不尽抚养义务应不分或少分遗产,乙由于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应多分遗产,丙长期和唐某共同生活可以多分遗产,ABC选项正确。
D选项,根据《继承法》第14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可以分配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之规定可知,虽然唐某和丁未办理收养登记,收养关系不成立,但丁作为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人可以分得适当的遗产,D选项正确。
14.甲、乙结婚多年,因甲沉迷于网络游戏,双方协议离婚,甲同意家庭的主要财产由乙取得。
离婚后不久,乙发现甲曾在婚姻存续期间私自购买了两处房产并登记在自己名下,于是起诉甲,要求再次分割房产并要求甲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乙无权要求甲承担损害赔偿责任B.法院应当将两处房产都判给乙C.请求分割房产的诉讼时效,为乙发现或者应当发现甲的隐藏财产行为之次日起两年D.若法院判决乙分得房产,则乙在判决生效之日即取得房屋所有权【答案】AD【考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解析】A选项考查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
根据《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另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11条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