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数字知识点总结
财经法规必背知识点
财经法规必背知识点财经法规必背的重点整理1.我国的会计法律制度主要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部门规章和地方性会计法规。
根据《立法法》,会计法律的效力最高,以下依次为会计行政法规、会计部门规章和地方性会计法规。
2.我国的会计管理形成了会计行政管理、自律管理和单位会计管理各有侧重、协调发展的会计管理体制。
3.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1)我国对会计工作实行的是“统一指导、分级管理”原则下的政府主导型管理体制;(2)财政部作为全国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对全国的会计工作进行统一指导,对地方的会计管理工作予以指导、监督;(3)地方财政部门在财政部的统一指导下,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管理工作。
4.我国目前的会计行业自律组织主要有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会计学会和中国总会计师协会。
5.单位会计工作管理:(1)单位负责人的职责:①《会计法》第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②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单位会计机构的设置:一个单位是否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往往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一是单位规模的大小;二是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繁简;三是经营管理的要求。
(3)会计人员的选拔任用由所在单位具体负责。
(4)会计人员回避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直系亲属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
6.会计核算过程主要包括取得和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
7.《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财经法规关于数字的总结归纳
《财经法规与会计道德》有关数字及公式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会计法》1999.10.31,全国人大9届12次全会修订●会计年度:公历1.1~12.31。
原始凭证送交会计机构(1个会计结算期)●财会报告的提供:企业按章程规定国务院派出监事会的国有重点企业国务院派出监事会的国有金融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派出监事会的国企国有企业、国有控股、国有占主导地们企业≥1次/年●会计档案:会计机构保管期1年●会计档案保管期限永久:保管、销毁清册、年度报告(含文字分析)3年:月、季报告(含文字分析),财务预算旬报5年: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账单、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卡片10年: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总预算,财政总预算中的税收、国家金库基建贷拨款年表等(见P24)15年:会计凭证、总账(含日记账)、明细账、日记账(除现金、银行存款)、辅助账25年: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银行账户:每月核对≥1次。
现金:定期不定期盘点。
●代理记账机构:3人持证;主管业务负责人:会计师以上资格。
●会计机构负责人(主管):会计师以上资格或3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2005年1.22颁布,2005.3.1施行。
●从业证书被吊销之日起≤5年不得参考。
●从业考试免试:中专(含)以上,毕业之日起≤年免试2门。
●从业证书管理:注册:从事会计工作之晶卢90天内离岗:>6个月,备案调转:同一机构管辖,自离开原单位之日起90日内不同机构管辖: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90日内●持证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时间>24小时/年●需回避的直系亲属:夫妻、直系血亲、三代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移交清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第二章金融法律制度●现金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库存限额3~5天(一般),15天(特殊)●票据的数字填写:月(1、2、10);日(1~9、10、20)——前面加“零”日(11~19)——前面加“壹”●银行账户的变更:开户单位5日内面通知开户银行,开户银行2日内报告人民银行●商业汇票:付款期限最长<6个月,定日付款自出票日起计算:出票后定期付款自出票日起按月计算;见票后定期付款自承兑或拒绝承兑日起按月计算。
财经法规汇总知识点
第一讲会计法律制度体系与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第二讲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
第三讲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的法律规范
关于会计监督的
第四讲会计法律责任
第六讲 税收法律制度
《税收征收管理法》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发票管理办法》
发票管理
纳税申报 税务登记
税务管理
税款征收
税务检查
开业登记
变更登记
停业、复业登记
注销登记
报验登记
发票的管理
印制、领购、开具、保管 发票的种类
增值税专用发票
普通发票 专业发票
税款征收原则
税款征收方式 核定应纳税额
纳税申报内容
纳税申报方式
违反的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
滞纳金的计算。
财经法规关于数字的最全总结归纳
财经法规关于数字的最全总结归纳财经法规有关罚款归纳《会计法》违反会计法,有下列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一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两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1.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2.私设会计账簿;3.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不符合规定的;4.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5.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6.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一句不一致的;7.未按照给的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的;8.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9.未按照规定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10.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本法规定的有上述情况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会计人员有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情结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名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构成犯罪的,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一下的罚款;对其之计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一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隐匿或者故意小会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财经法规知识点总结(锦集15篇)
财经法规知识点总结(锦集15篇)篇1:财经法规知识点总结财经法规知识点总结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概念与要求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是指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依照法律规定,通过会计手段对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
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
(二)内部控制1.内部控制的概念与目标对企业而言,内部控制是指由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对行政事业单位而言,内部控制是指单位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
企业内部控制的目标主要包括: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目标主要包括:合理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bai,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
2.内部控制的原则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均应遵循全面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制衡性原则和适应性原则。
此外,企业还应遵循成本效益原则。
3.内部控制的责任人对企业而言,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
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
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企业应当成立专门机构或者指定适当的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内部控制的建立实施及日常工作。
对行政事业单位而言,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
单位应当建立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体系,并组织实施。
4.内部控制的内容企业建立与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应当包括下列要素:(1)内部环境;(2)风险评估;(3)控制活动;(4)信息和通信;(5)内部监督。
行政事业单位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的具体工作包括:梳理本单位各项经济活动的业务流程,明确业务环节,系统分析经济活动的风险,确定风险点,选择风险应对策略,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本单位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并督促相关工作人员认真执行。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数字总结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数字总结篇一: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数字时间相关知识点归纳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德相关数字和时间归纳会计财经法规数字归纳表表3一、小时:会计人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每年参加继续教育(面授培训)不得少于24小时。
★★★二、天:1、日记账一般使用订本账,当天结出余额。
★2、发票遗失的应当于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3、单位收入的现金不得作为库存现金留存,应于当日送存银行4、存款人自银行结算帐正式开立之日起3天后,方可通过该账户办理付款业务。
5、商业汇票的承兑日期为相对记载事项——未记载的为承兑法定期限3天的最后一天。
6、现金限额一般按照单位3—5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现金数额确定。
远离银行机构或交通不便的开户单位,最多不得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需要量。
7、申请人应该在情形发生5个工作日内办理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注销手续。
8、月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于月份终了后6天内对外提供;9、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0日内。
★★★10、商业承兑汇票的付款期限自到期日起10天内提示付款★★★11、季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于季度终了后15天内对外提供;12、税务登记证遗失应在15天内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13、增消营的纳税人以1个月(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14、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15、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在工商管理营业执照办理变更起30天内办理税务登记证变更(而办理注销手续的时间是在15天内)★16、《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有效期一般为30天,最长不超过180天17、银行信用卡享受待遇:免息还款期:最长为60天18、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于月份终了后60天内对外提供;19、持证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办理会计上岗注册登记。
财经法规重点整理超详细
财经法规重点整理超详细一、企业法律制度1.公司法–公司法是指对于公司设立、组织、管理、运作、解散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2.合同法–合同法是指规范民事活动中各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
3.劳动法–劳动法是指调整劳动关系的一般性法律规定。
二、税收法规1.税法–税法是指规定税收制度和税收管理制度的法律。
2.财产税法–财产税法是指税务机关对财产征收税款的法律规定。
3.增值税法–增值税法是指对于增值税的征收、管理、计税、退税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三、金融法规1.证券法–证券法是指证券市场的基础性法律规定。
2.银行法–银行法是指对于银行业的组织、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3.期货交易法–期货交易法是指规范现货和期货市场交易活动的法律规定。
四、知识产权法规1.商标法–商标法是指对于商标申请、商标注册、商标转让、商标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2.著作权法–著作权法是指对于著作权保护、著作权财产权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3.专利法–专利法是指对于发明创新、专利权的取得和保护、专利侵权纠纷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五、财务会计法规1.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是指规范企业会计和财务管理的法律规定。
2.财务报告制度–财务报告制度是指企业及其他组织必须遵照的财务报告和披露的法律规定。
3.合同风险管理–合同风险管理是指企业合同签订与履行的风险管理与控制的法律规定。
以上是财经法规重要的方面和重点整理,当然还有着更加详细和专业的内容需要我们去学习和研究,为了更好地经营财务和管理企业,必须要认真研究和遵循财经法规,保障自身权益,避免各种风险和纠纷。
财经法规知识点总结
财经法规知识点总结1. 金融监管法规金融监管法规主要是针对金融市场的各种行为和规定进行监管和管理的法律和法规。
以下是几个重要的金融监管法规:1.1 《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法》是我国金融法律体系中最重要的法律之一,对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经营范围、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其中包括银行的设立、经营行为的合法性、股东的准入和退出、股东权益的保护等内容。
1.2 《证券法》《证券法》是我国金融市场的核心法规之一,对证券交易、发行、上市、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它确保了证券市场的公平、公正、透明,并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1.3 《保险法》《保险法》是我国保险业的基本法律,对保险公司的设立、运营和监管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其中包括保险合同的订立、保险金的给付、资本金的要求、保险资金的运用等内容。
1.4 《反洗钱法》《反洗钱法》是为了防止和打击洗钱活动而颁布的法律。
它对金融机构进行了反洗钱相关义务的规定,包括客户身份识别、可疑交易报告、内部控制制度等要求。
2. 财务会计法规财务会计法规是规范企业财务会计活动的法律和规定。
以下是几个重要的财务会计法规:2.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是我国财务会计体系中的基础法律,对会计核算、信息披露、监督检查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
它要求企业应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并制定真实、准确和完整的财务会计报告。
2.2 《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是我国财务会计的具体规范,包括会计核算、财务报告编制、会计处理等方面的规定。
它细化了《会计法》中的各项要求,并对企业财务会计提供了具体的操作指南。
2.3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是对《企业会计准则》的具体解释和实施细则,对一些具体会计处理问题进行了解答和说明。
它为企业财务会计提供了更加明确和具体的操作指南。
2.4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是我国对企业内部控制进行规范的重要法规,对企业内部控制的目标、原则、构成要素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财经法规数字金额知识点整理
1)会计法行政处罚记忆方法:违法方式违反会计法规行为伪/变造、虚假报告、藏匿、销毁授意指使强令责任人受罚 2000-2万 3000-5万5000-5万单位受罚 3000-5万5000-10万不用记忆方法:二二三五,五五三五五十,_ _2)其他罚款: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罪并处单位2-20万罚金上市公司未按规定披露信息或虚假信息,未按期责任人罚3-30万↓罚单位30-60万,处以企业5-10万商业银行有违法所得没有违法所得↓↓没收+ 1-5倍罚10-50万保险公司未按规定编制材料编制虚假资料↓↓罚1-10万,罚10-50万纳税人为按规定报送纳税资料,逾期不改正的,情节严重罚↓↓罚2000以下2000-1万记忆方法:归纳为:不按规定编资料:2000——1万——10万;编制虚假的:一般企业2-20,非法所得为1-5倍银行、保险公司10-50,偷税为50%-5倍上市公司30-60,责任人3-30万;①. 偷税数额达1万~10万的,且占应纳税额占应纳税额10%-30%,或者二次因偷税受到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罚: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②. 偷税数额10万以上,占应纳税额30%以上,↓处罚:3-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③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5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并处罚金。
④ 索取他人财物 / 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犯本罪的,↓5 ~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记忆:逃少税者 打击报复编制虚假报告者3年以下,偷多税3-7年,提供虚假证明的5年以下,再收受别人钱财再加5年每次应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0%×(1-30%)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4000)-800每次收入额(>4000)×(1-20%)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一、 增值税: 基本税率为17% ;低税率为13%(粮、油、水、汽、煤气、液化气、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农用物资、农产品) ; 零税率只适用于出口物资; 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6%。
财经法规数字归纳
一年: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有会计部门保管一年。
开户银行对已开户的但一年内未发生任何业务的账户,应通知存款人自发出通知30日内到开户银行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未划转款项列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纳税人少缴税款 税务机关的责任 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补缴税款,但不得加收滞纳金
纳税人计算错误 税务机关在3年内(特殊情况下可以处长到5年)可以追征税款,加收滞纳金
符合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其他专用存款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条件的,银行应办理开户手续,并于开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备案。
一般按3-5天日零星开支核定现金使用限额。
10日:
见票即付的汇票(银行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10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
3个月:
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
纳税人被列入非正常户超过3个月的,税务机关可以宣布其税务登记证件失效。
连续3月未向税务机关纳税申报的,税务机关应当派人进行实地检查。
90日: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注册登记制度。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向单位所在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
持证人员在同一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内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自离开原工作单位之日起90日内,填写调转登记表,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出单位开具的已办理会计工作移交证明和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向调入单位所在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重点知识总结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重点知识总结 财经法规是关于会计⽅⾯的法律知识,对于财经法规你知道多少呢?下⾯是yjbys店铺为⼤家带来的关于财经法规⽅⾯的知识。
欢迎阅读。
第⼀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 1.会计的本质是⼀种管理⼯具。
错。
是管理活动。
2.会计的基本职能:会计核算、会计监督。
3.⼴义会计法:调整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4.会计关系:会计⼯作关系和会计管理关系的总称。
5.狭义会计法:专指会计法律,即《中华⼈民共和国会计法》。
6.新《会计法》实⾏时间:2000年7⽉1⽇。
⼆、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内容 1.我国会计法规体系的四个层次:包括会计法律、会计⾏政法规、国家统⼀的会计制度、地⽅性会计法规。
2.会计法律的制定机构:全国⼈⼤及其常委会。
3.《会计法》的地位:在会计法律体系中地位最⾼,是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是会计⼯作的最⾼准则。
4.会计⾏政法规的制定机构:国务院。
5.财政部拟定后,经国务院批准发布的⽂件属于会计规章。
错误。
属于⾏政法规。
6.常见的会计⾏政法规:《总会计师条例》、《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报告条例》 7.《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框架:总则、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要素准则、会计计量准则、财务会计报告、附则。
共⼗⼀章五⼗条。
8.国家统⼀的会计制度的范围:包括会计规章、会计规范性⽂件。
9.会计规章的制定机构:财政部。
10.会计规范性⽂件的制定机构:财政部、财政部与其他部门联合。
11.会计规章与会计规范性⽂件的区别:会计规章必须按照《⽴法法》规定的程序进⾏。
12.地⽅性会计法规的制定机构:(1)地⽅省级⼈⼤及其常务委员会;(2)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市⼈⼤及其常务委员会。
13.地⽅性会计法规的效⼒:不得与宪法、法律、⾏政法规相抵触。
第⼆节会计⼯作管理体制 ⼀、会计⼯作主管部门 1.我国会计⼯作主管部门:财政部门。
2.财政部门的分⼯原则:统⼀领导、分级管理。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数字时间相关知识点归纳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数字时间相关知识点归纳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德相关数字和时间归纳会计财经法规数字归纳表表3一、小时:会计人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每年参加继续教育(面授培训)不得少于24小时。
★★★二、天:1、日记账一般使用订本账,当天结出余额。
★2、发票遗失的应当于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3、单位收入的现金不得作为库存现金留存,应于当日送存银行4、存款人自银行结算帐正式开立之日起3天后,方可通过该账户办理付款业务。
5、商业汇票的承兑日期为相对记载事项――未记载的为承兑法定期限3天的最后一天。
6、现金限额一般按照单位3―5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现金数额确定。
远离银行机构或交通不便的开户单位,最多不得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需要量。
7、申请人应该在情形发生5个工作日内办理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注销手续。
8、月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于月份终了后6天内对外提供;9、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0日内。
★★★10、商业承兑汇票的付款期限自到期日起10天内提示付款★★★ 11、季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于季度终了后15天内对外提供;12、税务登记证遗失应在15天内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13、增消营的纳税人以1个月(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14、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15、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在工商管理营业执照办理变更起30天内办理税务登记证变更(而办理注销手续的时间是在15天内)★16、《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有效期一般为30天,最长不超过180天17、银行信用卡享受待遇:免息还款期:最长为60天18、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于月份终了后60天内对外提供;19、持证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办理会计上岗注册登记。
★★★三、月:1、定日汇票出票后定期汇票在到期日前承兑见票后定期汇票应在出票日起1个月内承兑★2、见票即付的商业汇票应在出票日期1个月内提示付款3、汇入银行对于向收款人发出取款通知,经过2个月无法交付的汇款应主动办理退汇。
财经法规知识点总结
第一章财经法规知识点总结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会计法律制度是国度权利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是调整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详第二节会计任务管理体制我国会计任务管理体制包括四方面内容:一、会计任务主管部门:财、审、税、银、证、险;其中:财政部门包括:国务院财政部门管全国,中央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本行政区域。
二、会计制度制定权限:同国度一致会计制度制定权限规则。
三、会计人员管理:1.会计人员需具有会计从业资历。
档案管理机构会计档案管理人员不是会计人员。
2.单位担任人、总会计师任职资历3.会计人员管理包括会计人员的业务管理和专业资历管理①会计人员业务管理包括:会计从业资历管理、会计专业职务资历管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会计人员评优惩处奖惩。
②会计人员专业资历管理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新疆消费树立兵团财务局,铁道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中国人民束缚军总后勤部。
四、单位外部会计任务管理1.单位担任人对本单位会计任务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担任。
单位担任人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则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担任人。
如:国有工业企业的厂长、公司制企业董事长、国度机关最高行政官员、团体独资企业投资人、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物的合伙人。
2.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基本职责:会计核算、会计监视任何单位或许团体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伪财务会计报告。
第三节会计核算一、会计核算普通原那么:权责发作制指当期发作的支出或费用,无论能否在当期收付,都应在当期确认;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支出或费用,即使款项曾经在当期收付,也不能作为当期的支出或费用。
收益性支出指效益及于一个运营周期或一年以内的支出,资本性支出指效益及于一个运营周期或一年以上的支出。
慎重性原那么要求:不得多记资产或收益,不得少记负债或费用,不得计提秘密预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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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
1
会计年度一年具体是指: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分为培训和自学两部分。
会计人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24小时)。
2
会计从业资格部分考试科目免试条件: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3
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除了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会计档案的保管中保管3年的:月、季度财务报告
总会计师必须具备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后,主管一个单位或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这个条件
5
会计档案保管5年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的固定资产卡片
6
离岗备案:持证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6个月应当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备案
25
会计档案保管保管25年的: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25年
90
上岗注册登记:从事会计岗位之日起90天内
调转登记:更换单位的,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做调转登记。
同一地区/非同一地区调转区别。
(都是90天)
第二章
符合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其他专用存款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条件的,银行办理开户手续,并于开户日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备案。
银行为存款人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其它专用存款、其他专用存款账户,应自开户之日起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基本存款账户
存款人更改名称,但不改变开户银行以及账号,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申请。
银行接到存款人变更通知后,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并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
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一个月。
持票人超过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人(银行)不予受理。
临时存款账户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 2 年。
提示承兑/提示付款期:
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是出票日起1个月;支票是出票起10日;
本票是出票日起2个月。
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日,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付款人不予付款。
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签章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地区、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银行应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
第三章:
一、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限要求:
①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自其在同一县(市)实际经营或提供劳务之日起,在连续12个月内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③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自项目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二、办理变更登记的时间要求:
①纳税人已经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其他;
②纳税人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其变更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应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有关税务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证件到原税务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其他;
三、停业、复业登记纳税人停业期限不得超过1年
四、注销登记(除了地址变动30天外,其他都是15天)
①不需要在工商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管理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②因住所、生产、经营场所变更而涉及改变主管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自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生产、经营场所变动前,向原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并在30日内向迁达地主管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③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④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在项目完工、离开中国前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五、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外管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六、违反税务登记规定的法律责任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登记或注销税务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七、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法律责任
对未按规定领购、开具、取得、保管发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八、违反纳税申报的法律责任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更改,可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至1万元以下罚款。
财经法规涉及法律责任的部分
一、违反会计制度规定的违法会计行为包括:
(1)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行为。
(2)私设会计账簿的行为。
(3)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行为。
(4)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行为。
(5)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行为。
(6)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行为。
(7)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的行为。
(8)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行为。
(9)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行为。
(10)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会计法》规定的行为。
罚款:对单位并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律责任。
罚款:对单位并处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造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律责任
罚款: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视违法行为的情节轻重,对违法行为人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签章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地区、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银行应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对屡次签发的,银行应停止其签发支票。
五、违反税务登记规定的法律责任
罚款: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六、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法律责任
罚款:对未按照规定领购、开具、取得、保管发票及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的单位和个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七、违反纳税申报的法律责任
罚款: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更改,可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至1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