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医药大学实践教学管理办法 - 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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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医药大学《中药学》课程教学大纲

北京中医药大学《中药学》课程教学大纲

《中药学》课程教学大纲(供中医专业五年制使用)课程名称:中药学学时:108(90/18)学分:6一、课程的性质与目的中药学是研究中药的基本理论和临床应用的学科。

本课程授课对象为中医学专业五年制学生。

本课程是中医药各专业的专业基础课,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生掌握中药的基本理论和常用中药的性能、功效、应用等理论知识及技能,为学习方剂学及中医药各专业课奠定基础。

学习本课程的理论知识和技能要求如下:(1)掌握“中药”、“本草”、“中药学”的含义,性味、归经、升降浮沉、毒性、炮制目的、配伍关系、用药禁忌等中药学基本理论知识。

熟悉本学科的发展概况、主要的炮制方法、用量、用法。

了解中药的起源、产地、采集及其它炮制方法。

(2)掌握133种常用中药的分类、药性特点、功效、主治、配伍(指基本配伍规律和特殊意义者)及某些特殊方法;了解其来源(指同一药味因品种来源不同而效用有异者);某些特殊的炮制意义、用量、用法及使用注意。

熟悉93种常用药物的分类、功效和主要应用、某些特殊用法及使用注意。

了解97种常用药物的功效、特殊用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余药仅作参考,学生以课外自学为主。

附药视具体情况由任课教师作具体要求。

(3)具备识别常用中药饮片的一般知识。

二、教学的内容与要求总论第一章中药的起源和中药学的发展(2学时)掌握中药学的概念;了解中药的起源和中药学的发展概况,其中重点了解各个时期学术发展特点及主要本草著作。

重点:历代本草代表作的书名、作者、成书年代、载药数目、分类、主要内容及学术价值。

第二章中药的产地与采集(1学时)了解中药的产地与药效的关系,以及在保证药效的前提下如何发展道地药材生产以适应临床用药的需要;了解植物药采集季节与药效的关系,以及不同药用部位的一般采收原则。

重点:形成道地药材的原因,如何正确理解道地药材的涵义。

第三章中药的炮制(1学时)掌握中药炮制的目的;熟悉常用或特殊的炮制方法;了解其余的炮制方法。

重点:中药炮制的目的,现代常用炮制法分类。

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

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

北京中医药大学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入学与注册第一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事先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招生办公室请假并提供相应证明,假期一般不能超过两周。

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条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由学院查阅本学院学生档案,进行政治、思想品德复查,由校卫生所按照招生体检标准对其进行健康复查。

身体复查合格者填发学生证,全部复查合格者准予注册,正式取得北京中医药大学学籍。

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由学院提出意见,经招生办公室审核,报校长办公会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取消其学籍,退回父母或抚养人所在地。

第三条新生体检复查患有疾病者,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应当立即办理离校手续,回家疗养,户口遣回原籍,两周内无故不办理离校手续者,取消其保留的入学资格。

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学生待遇。

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经治疗康复,可在下一学年开学前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交入学申请,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入学体检要求,复查合格后,可以按当年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者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四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持学生证到学生所在学院办公室报到注册,不符合注册条件或未按规定缴纳学费者不予注册。

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应事先请假暂缓注册。

病假必须有当地医院诊断证明书和药费报销凭证,事假须有正当理由并得到学院办公室批准方为有效。

学生未请假或请假未准逾期两周以上(含两周)不注册的,参照第二十四条第六款按退学处理。

家庭经济困难无力缴纳学费的学生应在开学第一周提出申请,经学校有关部门核准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注册。

实践教学管理办法(3篇)

实践教学管理办法(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实践教学管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教育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所有开展实践教学的学院、教研室和实验室。

第三条实践教学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

实践教学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实践教学过程,提高实践教学效果。

第二章实践教学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实践教学组织与管理实行校、院(系)、教研室三级管理体制。

第五条学校成立实践教学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践教学工作的总体规划和政策,监督指导实践教学工作的开展。

第六条学院(系)设立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学院(系)实践教学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

第七条教研室负责本教研室实践教学的具体实施,包括实验课程、实习实训、毕业设计(论文)等环节。

第八条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实践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二)组织实践教学资源的开发与建设;(三)组织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建设;(四)监督实践教学过程,确保实践教学质量和安全;(五)组织实践教学考核与评价;(六)处理实践教学中的突发事件。

第三章实践教学资源第九条实践教学资源包括实验设备、实习实训基地、实践教学师资等。

第十条实验设备应满足实践教学需要,具备先进性和实用性。

学校应定期对实验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

第十一条实习实训基地应具备良好的教学环境、设施和师资力量,能够满足实践教学需求。

第十二条实践教学师资应具备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和较强的指导能力,学校应加强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建设。

第四章实践教学实施第十三条实践教学应按照教学大纲进行,确保实践教学目标的实现。

第十四条实践教学过程中,教师应注重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十五条实践教学应注重过程管理,对学生的实践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和指导。

第十六条实践教学考核应采取多种形式,包括实验报告、实习实训报告、毕业设计(论文)等。

实践教学管理规定

实践教学管理规定

实践教学管理规定一、引言教学管理是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动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起着重要的作用。

实践教学是一种重要的教学方式,能够使学生在实际操作中掌握学科知识和技能,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际应用能力。

为了更好地管理实践教学,提高实践教学效果,我们制定了一系列实践教学管理规定。

本文将详细介绍这些规定的内容和实施方法。

二、实践教学项目管理1. 实践教学项目的选题实践教学项目的选题要紧密结合学科特点和学生实际情况,既要符合学科知识要求,又要考虑学生的兴趣和实际能力。

选题时可以充分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并由专业教师进行评估和指导。

2. 实践教学项目的设计实践教学项目的设计要体现学科知识的系统性和实用性,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思维。

设计内容应具有明确的目标和任务,并合理安排实施的步骤和时间。

3. 实践教学项目的组织与实施实践教学项目的组织与实施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鼓励学生团队合作和自主学习。

指导教师要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指导,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并及时进行跟踪和评估,确保实践教学项目能够达到预期的效果。

三、实践教学管理流程1. 实践教学计划的编制每学期开始前,学校教务处按照教学计划要求,组织各学科教师编制实践教学计划。

教师根据课程要求和学生实际情况,确定实践教学内容和目标,并安排实践教学的时间和地点。

2. 实践教学活动的组织与安排实践教学活动的组织与安排由教务处负责,教务处根据教师的实践教学计划,统一安排实践教学活动的时间和场地,并提供必要的教学设备和材料。

3. 实践教学活动的监督与评估实践教学活动的监督与评估由教务处和学科教师共同负责。

教务处要对实践教学活动进行监督,确保教师按照计划进行教学,并及时收集教学反馈和学生评价。

四、实践教学管理的具体措施1. 建立实践教学档案学校要建立完善的实践教学档案,及时记录学生的实践教学成绩和评价,保留实践教学的实践报告和教学材料等相关资料。

2. 加强实践教学资源的建设学校要加强实践教学资源的建设,提供必要的实验室和教学设备,培养和引进专业实践教师,为实践教学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中医药大学医学类学生见习、实习经费管理规定

中医药大学医学类学生见习、实习经费管理规定

中医药大学医学类学生见习、实习经费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学生见习、实习经费的管理,在确保实践教学计划顺利完成的前提下,本着“专款专用、勤俭节约”的原则,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见习、实习经费预算及管理学生见习、实习经费每年度实习经费由教务处统一作出预算并报学校计财处。

实习经费按当年参加实习学生人数每生每月190元的标准由计财处划拨至承担实习管理的部门,实行经费总额包干。

二、见习、实习经费报销程序1、由各见习、实习组长整理好本组的见习、实习经费开支票据,把相关票据用胶水(不能装订)粘贴好(票据大小不得超过《见习(实习)经费报账汇总单》),《见习(实习)经费报账汇总单》粘贴在最上面,并按《见习(实习)经费报账汇总单》的每一个项目进行准确填写。

2、各见习、实习组长将本组《见习(实习)经费报账汇总单》交到组长本人所在班委,班委负责将所有见习、实习相关费用(含自行联系见习、实习的同学费用)用EXCEL表汇总后,提交到所在学院学办进行审批。

3、学办审批后,以班级为单位交教务处实习管理科进行复核登记、签字。

4、到计财处会计核算科进行结算。

三、见习、实习经费报销项目1、见习、实习费(1)学校统一安排见习、实习的学生,其见习、实习费(含住宿费)由实习组长按每生每月带教费35元、住宿及水电费45元的标准支付给实习单位(不含我校各学院、教研室、学科组和实验室),并由实习组长凭实习单位开具的正规财务发票报销。

(2)自行联系见习、实习的学生,其见习、实习费(含住宿费)凭正规财务发票最高可报销80元/月/人,不能提供正规财务发票的不予报销见习、实习费(含住宿费)。

2、交通费(1)在南昌市外见习、实习的学生,每人只限凭有效票据报销从学校往返见习、实习地点各一次的火车硬座、汽车票或普通船票(乘坐动车、火车卧铺和飞机等可按火车硬座报销)。

(2)在南昌市外见习、实习的学生,如未报销车船费,每人可凭有效票据报销直接由学校回家或由家到学校各一次的火车硬座、汽车票或普通船票(乘坐动车、火车卧铺和飞机等可按火车硬座报销),但报销金额不得超过由南昌到见习、实习所在地的直线车船票价。

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工作办法(草案)-北京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工作办法(草案)-北京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工作办法(草案)为加强我校教学管理工作,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强化教学运行过程的监督与指导,确保学校整体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与聘任1.教学督导组专家由具有较高教学水平和学术水平,丰富的教学或教学管理经验,热心教学督导工作,具有高度责任心和敬业精神的在职或退休专家与副教授职称以上人员组成。

2.教学督导组实行聘任制,采取院系提名推荐的方式,由学校聘任并颁发聘书。

任期为一年,聘任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可继续聘用,逾期如不续聘,则自动终止聘用。

3.教学督导组工作在主管教学副校长的领导下,由教务处统一协调,相对独立地开展各项工作。

二、工作职责1.注重教育理论学习,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每学年初结合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方向及教学工作重点,拟定教学督导年度工作方案。

2.全面了解学校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对教学计划的制定、教学资源的利用等情况进行督导,以促进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开展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3.负责对全校教师教学工作进行监督与指导。

通过随堂听课、查阅教学档案了解教师的教学情况,发现问题课后及时与任课教师沟通,并提出指导性意见,帮助教师提高教学水平。

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人次(30学时)。

4.负责对学校本科试卷、毕业论文及形成性评价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通过抽查或全查的方式了解整体情况,并反馈至各教学单位,规范各教学环节。

5.通过课堂听课和召开座谈会的形式,收集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并反馈至相关部门,以促进学校的学风建设。

6.加强与各教学单位的沟通、联系,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督导工作,促进各单位教学水平的提高。

每位督导组专家负责联系1~2个学院。

7.参与学校教学评优、项目评审以及专项教学检查工作,为学校教学管理的决策提供意见与建议,做好参谋工作。

8.教学督导通过开展工作全面收集学校本科教学信息,及时总结和分析深入教学第一线所发现的问题,以不定期编发《教学督导动态》的形式向相关部门反馈,为学校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提出建议和决策咨询。

关于_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学五年制_实验班_跟师现状研究_调研报告_柳华锋_吴双_

关于_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学五年制_实验班_跟师现状研究_调研报告_柳华锋_吴双_

119第16卷 第3期 2014 年 3 月辽宁中医药大学学报JOURNAL OF LIAONING UNIVERSITY OF TCMVol. 16 No. 3 Mar .,2014现今,随着中医药事业的不断传承与发展,中医教育亦应加大探索力度。

而北京中医药大学率先对教育教学体质进行改革,于2007年开设了中医学五年制实验班,该班以重师承、重临床为特色,增加了一系列跟师学习与临床实践内容。

在此过程中,导师与同学们都总结出了许多教与学的宝贵经验,同时也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

本调研组成员通过初步的问卷调查,发现在2008—2011级五届教改实验班中(因2007级学生以毕业离校,人员不宜统一,故该届学生仅进行个案访问调查,未进行大规模问卷调查),有92.3%的同学在最初的跟师学习中出现迷茫,56.7%的同学在跟师1年后仍表示困惑,这些同学在调查中所反馈的问题大多集中在对过早跟师产生怀疑、未掌握科学的跟师方法、客观条件有限制等方面。

因此,本调研组成员希望通过此次研究,整理汇总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学五年制实验班在师承教育中教与学的宝贵经验与现存问题,发扬师承教育中优秀的教学方法,提高同学们的学习兴趣与能力,改善学校教学成果,为中医教育模式的探索提供力所能及的借鉴。

1 调研对象及方法本调研通过对北京中医药大学2008—2012级五届中医学五年制实验班学生进行问卷调查,深入追踪优秀案例,并与中医教育界的相关学者进行探讨,总结师生双方在教与学中的宝贵经验,以期达到调研目的。

调查初期使用问卷调查法收集课题所需资料。

初期阶段随机选取部分样本进行预问卷的发放与回收,根据其中反映出的指向性问题,设计一份系统的、全面的调查问卷,正式向2008—2012级中医学实验班全部同学发放,收集并筛选出有效问卷。

调查第二阶段使用深度访谈法,选取问卷中跟师效果良好、有效经验丰富的典型案例进行深入追踪调查,并采访2007级学生代表及相关导师以收集同学中较优秀的学习方法与导师的教学培养经验。

北京中医药大学教学设计

北京中医药大学教学设计
至少应有期中和期末两次分析。在教学过程过半或快结束时,通过课堂观察、形成性考核、考试成绩和与学生交流、沟通等综合分析,做出恰当的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并及时反馈给学生。
教学手段
要求与解释:根据授课内容不同,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手段。如多媒体、模型、实物、标本、挂图、音像等,鼓励多种教学手段的结合。
提问或课堂测验
思考题及作业
要求与解释:应控制数量与难度;作业的内容要突出教学的重点,作业的题型要有利于训练学生的能力,务必使重要的知识点、能力点得到充分的落实。
学情分析和教学效果分析及改进措施
教学内容
要求与解释:根据大纲要求制定,并合理分配时间。
重点:不仅要有知识内容的重点,还要有学生能力和素质拓展的重点。
难点:要着重分析学生在知识构建和方法内化的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难点。
教学方法
要求与解释:根据教学目标、授课对象的层次、课程特点等,结合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选择恰当的方式(如讲授、探究、问答、实验、演示、练习等),并鼓励采用先进的教学方法。
北京中医药大学教学设计
授课单元
第章,第节,
名称
课程类型
理论课□ 讨论课□
实验课□实训课□其他□
授课时长
分钟
授课时间
年月日
教学目标
要求与解释:应从“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维度设定目标,从有利于学生发展的角度去思考,既要符合课程和教材的要求,又要符合学生先修基础和认知规律,还要包含思政元素,体现“思政育人”。目标要切实可行,可操作、可检测。
北京中医药大学教学设计
授课学院
任课教师
课程名称
课程性质
必修□
选修□
总学时数
授课学期
授课专业班次

北中医毕业毕业实习手册

北中医毕业毕业实习手册

北中医毕业毕业实习手册
一、XXX毕业毕业实习目的
1.教学计划的组成部分,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
2.对前期所学课程知识的检测和运用,理论与实践结合,巩固所学的理论知识,提高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XXX毕业毕业实习时间安排
XX年XX月开始实习;毕业实习与专题训练共计12周。

三、XXX毕业毕业实习内容安排
1.临床护理(2周)
按护理程序的方法,为完成一份规范的临床护病人实施整体护理理病历。

2.护理管理(2周)
见习或参与病房护理管完成一份护理管理或护理理临床教学的总结或综述。

3.护理教学(2周)
见习或参与护理临床教学。

4.专题训练(6周)
按护理科研的要求进完成一份毕业论文(个行护理专题训练案分析、综述、科研论文均可)
四、XXX毕业毕业考核办法
1.平时表现:实习结束时,认真完成实习总结,手写,500字以上。

由带教教师按学院规定的1分标准,对学生的学习成绩、工作态度、考勤作评估,作为该生实习表现成绩,占总成绩的20%;
2.书面作业:学生的护理病历一份(教学服务下教务表格下载,手写,占总成绩的15%)、护理管理或护理教学总结(点击下载格式,手写,占总成绩的15%)等书面作业成绩,占总成绩的30%;
3.毕业论文:学生在毕业实习开始阶段,就需要认真准备毕业论文选题和撰写论文,在规定时间内上交毕业论文,学院统一安排老师指导和批阅论文。

毕业论文成绩占毕业实习总成绩的50%。

中药学专业培养方案-北京中医药大学

中药学专业培养方案-北京中医药大学

中药学专业培养方案一、总体培养目标与培养要求(一)总体培养目标培养系统掌握中医药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中药实践技能,具有一定的人文与科学素养、较为深厚的专业知识、较强的应用能力和创新意识,能适应国家健康发展战略需求,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药专门人才。

(二)总体培养要求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崇高的理想和社会责任感,能遵纪守法;热爱中医药卫生事业,自强不息、勇于探索、团结协作;具有良好的文化修养、优良的道德情操,明礼诚信、尊师重道、关爱病人、尊重和珍爱生命;具有为医学事业的发展和人民健康服务而献身的精神。

2.掌握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中国传统文化及自然科学知识,具有良好的医学伦理观念、医患沟通能力和合作共事能力;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具有独立获取知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及开拓创新的精神,具有一定的从事本专业工作的能力和适应相关专业工作的基本能力与素质;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熟练的听、说、读、写能力;具备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与处理能力。

3.掌握基本的体育知识和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方法及中医传统保健疗法,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合格标准;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能与社会和环境发展变化相协调,具备良好的人际关系、社会适应能力和交流能力;掌握基本的军事理论与军事知识,增强国防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为中国人民解放军训练后备兵员和培养预备役军官打下基础。

二、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一)专业培养目标培养具备中医药学科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具有较强的中医药思维与专业实践能力,能在中药教学、科研、生产、检验、流通、使用等领域从事相关工作的中药专门人才。

(二)专业培养要求1. 掌握中医药基本理论和临床中药基本知识,具备中药的临床应用、处方调配的基本能力;2. 掌握中药鉴定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具备鉴定中药真伪优劣和中药鉴定研究的基本能力;3. 掌握中药炮制加工和制剂制备的基本理论和技能,具备中药饮片炮制加工、中药制剂生产的基本能力;4.掌握中药化学和中药药理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具备研究中药药效物质基础以及中药与机体相互作用规律的基本能力;5. 掌握中药分析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具备中药质量评价和研究的基本能力;6. 了解中药从开发、生产到临床应用的流程;熟悉药事管理的基本知识和政策法规;7. 具备主动获取知识并掌握相关领域科技发展动态的能力,具备在中药临床、科研及相关领域独立工作及创新的能力;8. 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较好的听说读写能力,初步具备阅读本专业外文文献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中药学专业培养方案-北京中医药大学

中药学专业培养方案-北京中医药大学

中药学专业培养方案一、总体培养目标与培养要求(一)总体培养目标培养系统掌握中医药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中药实践技能,具有一定的人文与科学素养、较为深厚的专业知识、较强的应用能力和创新意识,能适应国家健康发展战略需求,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药专门人才。

(二)总体培养要求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崇高的理想和社会责任感,能遵纪守法;热爱中医药卫生事业,自强不息、勇于探索、团结协作;具有良好的文化修养、优良的道德情操,明礼诚信、尊师重道、关爱病人、尊重和珍爱生命;具有为医学事业的发展和人民健康服务而献身的精神。

2.掌握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中国传统文化及自然科学知识,具有良好的医学伦理观念、医患沟通能力和合作共事能力;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具有独立获取知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及开拓创新的精神,具有一定的从事本专业工作的能力和适应相关专业工作的基本能力与素质;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熟练的听、说、读、写能力;具备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与处理能力。

3.掌握基本的体育知识和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方法及中医传统保健疗法,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合格标准;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能与社会和环境发展变化相协调,具备良好的人际关系、社会适应能力和交流能力;掌握基本的军事理论与军事知识,增强国防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为中国人民解放军训练后备兵员和培养预备役军官打下基础。

二、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一)专业培养目标培养具备中医药学科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具有较强的中医药思维与专业实践能力,能在中药教学、科研、生产、检验、流通、使用等领域从事相关工作的中药专门人才。

(二)专业培养要求1.掌握中医药基本理论和临床中药基本知识,具备中药的临床应用、处方调配的基本能力;2.掌握中药鉴定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具备鉴定中药真伪优劣和中药鉴定研究的基本能力;3.掌握中药炮制加工和制剂制备的基本理论和技能,具备中药饮片炮制加工、中药制剂生产的基本能力;4.掌握中药化学和中药药理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具备研究中药药效物质基础以及中药与机体相互作用规律的基本能力;5.掌握中药分析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具备中药质量评价和研究的基本能力;6. 了解中药从开发、生产到临床应用的流程;熟悉药事管理的基本知识和政策法规;7. 具备主动获取知识并掌握相关领域科技发展动态的能力,具备在中药临床、科研及相关领域独立工作及创新的能力;8. 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较好的听说读写能力,初步具备阅读本专业外文文献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北京中医药大学校级实践教学基地一览表

北京中医药大学校级实践教学基地一览表

北京中医药大学校级实践教学基地一览表
为实现学校新调整的人才培养目标,满足我校招生人数逐年增长的教学需求,根据“医教协同”下人才培养的要求,我校与各实践教学基地重新签署了深化共建合作协议。

共同开展以教学为龙头,带动医疗与科研的一体化综合性合作;以本科教学为主体,专科教学、研究生教学、海外教学等有机融通的整体教学合作;以中医学专业为中心,各专业全覆盖的全面合作。

下表是截止到2018年4月24日,我校实践教学基地一览表。

北京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2018年4月24日。

关于印发《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学专业本科生毕业考核方案(草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学专业本科生毕业考核方案(草案)》的通知

京中字[2014] 162 号谷晓红签发关于印发《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学专业本科生毕业考核方案(草案)》的通知校属有关临床教学基地:为了保证中医临床人才的培养质量,强化我校中医学专业本科生毕业的考核标准,严格把握人才出口关,我们起草了《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学专业本科生毕业考核方案(草案)》,并经2014年6月20日第19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文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学专业本科生毕业考核方案北京中医药大学2014年7月7日校长办公室 2014年7月9日印发附件: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学专业本科生毕业考核方案中医学专业本科生毕业综合考试由理论考试、技能考核、毕业论文三部分构成。

其中理论考试包括中医基础理论知识综合考试、中医临床理论知识综合考试;技能考核包括实习出科测评、毕业临床技能考核。

一、考核对象中医学专业五年制、长学制本科阶段。

二、考核内容1.理论考试中医基础理论知识综合考试: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中医临床理论知识综合考试: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针灸学、诊断学基础、西医内科学(含传染病学)2.技能考核实习出科测评、毕业临床技能考核(以中医内科学为主)3.毕业论文:论文评阅、论文答辩三、考核方式1.中医基础理论知识综合考试:笔试2.中医临床理论知识综合考试:笔试3.实习出科测评:床边考试 + 笔试/口试4.毕业临床技能考核:床边考试 + 病历书写 + 答辩5.毕业论文评阅及论文答辩:专家组评阅 + 答辩四、临床毕业综合考核评分标准理论考试成绩:总分100分,占毕业综合考核总成绩的45%。

中医基础理论知识综合考试100分,占理论考试成绩的50%,其中中基、中诊、中药、方剂各占25分;中医临床理论知识考试100分,占理论考试成绩的50%,其中中医内科学25分、中医外科学10分、中医妇科学5分、中医儿科学5分、针灸学20分、诊断学基础15分、西医内科学20分(含传染病学)。

医学院实践教学管理制度(3篇)

医学院实践教学管理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学院实践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德才兼备的医学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学院全体实践教学环节,包括临床实习、实验实训、见习、实习教学、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等。

第三条医学院实践教学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立德树人,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医学人才;(二)注重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相结合,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三)加强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实践教学水平;(四)完善实践教学管理制度,规范实践教学过程。

第二章实践教学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医学院成立实践教学领导小组,负责实践教学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考核。

领导小组由医学院院长、教学副院长、相关教研室主任、实践教学负责人等组成。

第五条实践教学负责人负责实践教学的具体组织实施,包括实践教学计划的制定、实践教学内容的安排、实践教学考核办法的制定等。

第六条实践教学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实践教学目的和意义;(二)实践教学时间安排;(三)实践教学内容;(四)实践教学方法和手段;(五)实践教学考核办法;(六)实践教学资源保障。

第七条实践教学过程中,教师应按照实践教学计划,结合课程特点和教学要求,开展实践教学活动。

第八条医学院应加强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实践教学水平。

实践教学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二)热爱实践教学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能力。

第九条医学院应建立健全实践教学资源保障体系,为实践教学提供必要的设备、场地、图书、网络等资源。

第三章实践教学考核与评价第十条实践教学考核应遵循客观、公正、全面的原则,包括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

第十一条过程考核主要包括:(一)实践教学出勤情况;(二)实践教学态度;(三)实践教学技能掌握情况;(四)实践教学团队协作能力。

中医科实训室管理制度

中医科实训室管理制度

中医科实训室管理制度一、绪论中医科实训室是培养学生能力、提升教学质量的重要场所,实训室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保障教学效果、保障教师和学生的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本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中医科实训室的管理,确保实训室的使用符合教学需要,并确保实训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管理目标1. 确保中医科实训室的设备设施完好,保持教学环境整洁、卫生。

2. 确保实训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学生和教师的安全得到保障。

3. 提高实训室的利用率,充分发挥实训室的作用,促进学生实践能力的提升。

4. 加强师生沟通,促进师生之间的良好合作关系,提升教学质量。

三、实训室管理的组织机构1. 实训室管理委员会:由实训室主任、实验室主任、教学管理员、实验员、财务管理员等组成,负责实训室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2. 实训室主任:负责实训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设备设施的维护、师生的安全管理等。

3. 实验室主任:负责实验室的教学工作,包括实验课的准备、实验材料的准备等。

4. 教学管理员:负责实训室教学计划的制定和调整,协助实训室主任进行管理工作。

5. 实验员:负责实验室的日常维护工作,包括设备维护、卫生清洁等。

6. 财务管理员:负责实训室费用的管理工作,包括实验材料的采购、设备的维修等。

四、实训室管理制度1. 实训室开放时间及管理1.1 实训室开放时间为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晚自习时间为19:00-22:00。

1.2 实训室内不得吸烟、嘈杂,禁止带食品进入实训室。

1.3 实训室开放期间必须有工作人员在场管理,保证师生安全。

1.4 实训室设备设施的使用必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禁止私自调整。

2. 实训室设备设施管理2.1 实训室设备设施的借用须提前申请,经管理人员审核后方可使用。

2.2 实训室设备设施的使用完毕,必须保持清洁整洁、安全无误。

2.3 实训室设备设施的维修由实验员负责,如设备损坏应及时上报。

3. 实训室安全管理3.1 师生进入实训室时必须穿着合适的实验服装,并配带相关防护用具。

教学事故和教学管理事故的确定及处理办法-北京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教学事故和教学管理事故的确定及处理办法-北京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附件:北京中医药大学本(专)科教学责任事件认定及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教学管理,有效防范和处理教学责任事件,维护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教学责任事件,是指教师(含教辅)及教学管理人员在教学或教学管理过程中,因非不可抗力因素出现的失职或过错行为,导致教学任务不能完成、教学秩序失控,并对教学运行、教学质量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

第三条教学责任事件根据教学环节主体和内容的不同分为:课堂教学责任事件、实践教学责任事件、考试责任事件和教学管理责任事件。

第四条依照事件的性质及影响程度,教学责任事件分为一般责任事件和严重责任事件两类。

一般责任事件是指由于责任人过失原因导致教学活动不能正常开展,并造成轻微不良后果的行为;严重责任事件是指由于故意或过失导致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受到较大影响,并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行为。

第二章教学责任事件的认定范围第五条课堂教学责任事件1.上课迟到或早退;2.未经教务部门批准,擅自调(停)课、调换教室、调换教师;3.教师对违反课堂教学纪律的行为不予管理,致使课堂秩序混乱;4.授课期间从事与本课程教学无关的活动或讲授无关的内容,影响教学正常进行,造成不良后果;5.未依学校规定选用教材、擅自更换教材或强制学生购买非指定教材;6.擅自变更或不执行教学计划,致使教学任务不能落实,影响正常教学秩序;7.教师言行举止不符合教师风范,讲授内容、观点错误或贬损学校、专业声誉,在学生中造成不良影响。

第六条实践教学责任事件1.实验课课前准备不充分或准备有误,致使上课推迟;2.指导教师擅自变更实习计划和实习要求,致使实习计划不能正常完成,影响学生的实习质量;3.实验课期间,指导教师擅自离开实验室;4.不按计划提供实验、实习或课程设计所必需的用具、器材,影响正常教学;5.指导毕业论文(设计)期间,指导教师未经所在单位批准,擅自不履行岗位职责,或对工作不负责任,导致学生不能完成规定任务;6.擅自中断实践环节,造成不良影响;7.由于准备不充分或指导不当,造成实验仪器损坏或人身伤害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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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医药大学实践教学管理办法
京中教字[2006]111号
实践教学是高等学校教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着理论教学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

近年来,根据我校人才培养目标和要求,逐步完善了包括实验、实习、社会实践、毕业论文与设计等环节的实践教学体系,构建了相对完整的实践教学体系。

为加强我校实践教学建设,保证实践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学校对实践教学的各个环节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并对实践教学环节相应的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本办法只对实习的有关内容进行了修订。

实验、社会实践、毕业论文与设计等环节近年来已作了相应修订,具体内容另见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实习教学是本科阶段实践性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直接关系到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环节。

通过实习,学生应学会运用基础理论和临床专业知识,掌握中医辨证论治的方法,建立正确的临床思维,熟练掌握各临床专业学科的操作技能。

第二条实习教学的目标是使学生系统掌握中医临床基础理论和临床诊疗技能,具备综合运用专业知识,独立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能力,并提高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第三条本办法实习的形式包括:课间见习、集中见习、临床实习、毕业实习等形式。

第二章实习教学的组织与管理
第四条实习教学采用学校、院系(医院)二级管理的模式,并要求各单位之间加强分工与协作。

第五条学校宏观层面的实习管理由教学管理处负责,包括对实习教学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宏观协调;制订实习管理办法和实习教学基地的建设规划;对院系实习教学及管理进行检查评估,组织全校实习教学的经验交流和总结等。

第六条院系(医院)负责执行学校实习教学的规定和实习教学工作的具体实施:1.做好实习前的准备工作,包括确定指导教师,组织编写实习教学大纲和实习计划,做好实习动员,讲明实习目的及要求,并进行安全教育。

2.在实习过程中加强指导、检查和监督等。

3.根据医院的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加强实习出科考核、临床技能考核、毕业考核,对学生在实习中的各个方面表现进行综合评定。

4.开展实习教学基地建设和实习教学改革的研究与实践。

第三章实习指导教师的遴选和职责
第七条实习指导教师应由临床教学经验丰富,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住院医师以上人员担任。

第八条实习指导教师应履行以下职责:
1.熟悉实习大纲和实习计划要求,根据实习大纲的要求拟订科室实习计划,并认真贯彻执行。

2.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严格按实习大纲的要求组织学生的实习工作,精心传授业务知识,认真完成带教任务,保证教学质量。

3.业务技术全面,医疗操作规范,基础理论扎实,重视学生“三基”训练,注重提高学生动手能力。

对学生既严格要求、认真把关,又做到放手不放眼,认真批改学生门诊试诊单、病历、实习日志等。

4.认真做好学生出科考试,实事求是地填写学生出科考评表。

5.对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违纪行为,要及时认真批评教育,并向有关部门汇报。

第四章对学生实习的要求
第九条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应接受医院的领导和管理,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统一安排,积极参加政治学习,业务课辅导及其它有意活动。

第十条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参加门诊,分管病床,认真做好医疗文件的书写,严格遵守各项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各种事故发生。

第十一条按照实习计划要求,按时完成实习任务,不无故旷课,因故未能完成实习计划,要主动及时补习,并认真遵守有关实习工作的各种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实习考勤参照学校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实习期间请假者应有相关证明并经指导教师批准,违者按旷课处理。

第五章实习的考核
第十三条课间见习,可由指导教师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以及学生完成见习的整体情况进行评分,所得成绩按比例记入课程成绩。

第十四条集中见习,各科见习测评由见习科室的指导教师,在学习结束前进行评估考核。

第十五条毕业实习和临床实习,各科实习出科前一周进行出科测评,由带教教师根据本学科临床技能测评标准进行实习出科考核,根据各科出科考核成绩按毕业实习的考核要求计算毕业实习成绩。

第六章实习经费的管理
第十六条按照《北京中医药大学实践教学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第七章实习教学的质量监控
第十七条为了加强实习教学的质量,不断提高学生的基本理论知识与临床技能,及时改进实习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必须对实习教学进行有效的监控。

第十八条实习教学的质量监控的形式,采用院系(医院)、学校双层监控模式,各院系(医院)对实习教学的全过程进行质量监控,教学管理处在此基础上进行抽查。

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保证实习教学的质量。

第八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规定是学校有关实习教学宏观管理的文件,院系可根据此规定的精神,结合各自专业特点制定实施细则,并报教学管理处备案。

北京中医药大学教学管理处
200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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