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培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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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一、目的与范围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提高员工对职业危害因素的认识与预防技能,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6年修订)《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三、职责部门公司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对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宣传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员工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指导员工正确使用预防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防护用品,建立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档案。

四、职业病防治宣传(一)公司利用公示栏、黑板报(墙报)、厂报、公示栏、会议、培训、张贴标语等形式定期开展职业卫生宣传。

(二)部门车间利用班前班后会、安全报阅读、现场岗位职业病危害讲解以及职业病危害标志牌标识、公告栏等进行职业卫生宣传。

五、职业病防治教育培训(一)培训内容1.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2.职业病危害预防和控制的基本知识;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4.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5.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基本技能等;6.职业病危害事故案例。

(二)培训的对象及方式1.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参加经安监部门认定的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并持证上岗。

根据证件有效时间,到期进行复训。

2.入厂新工人教育培训凡入厂新工人、新调入人员、新分配的大中专学生、来厂实习人员,由公司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组织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3.调换新岗位和采用新工艺人员的教育培训凡调换新岗位人员和采用新设备、新工艺的岗位人员,要重新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4.一般员工教育培训由公司每年对基层领导干部、班组长、专职安全人员进行一次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五篇)

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五篇)

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为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根据《____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____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卫生知识、操作规程、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维护的培训,特制定本制度。

一、培训内容1.本公司手机的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与标准;2.职业卫生基本知识;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4.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5.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二、培训的对象与方式1.新职工的培训;新职工在上岗前应进行三级职业卫生培训,分别为:厂级、车间级和班组级,厂级培训由办公室____进行,车间级由车间主任____,班组级由班组长____,培训后应进行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2.职工在调动岗位时,也应进行针对性的职业卫生培训,培训后进行考核,合格者方能上岗。

3.外来的临时工人,我们也要进行针对性的职业卫生培训,确保其从事劳动时不收到危害。

4.本公司的在职员工也应进行定期的职业卫生培训,在每年的1、3、4、7、9、____月份进行。

5.所有的职业卫生培训应有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日期、培训内容、培训老师、培训地点,受训人签名等。

三、培训计划已得到总经理的批准,对于不能按时参加培训的职工,进行补训工作。

四、每次培训施行考试,对于考试不合格的职工进行____元的罚款,做为优秀职工的奖励。

唐山庞大兴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二)一、目的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提高员工对职业危害因素的认识与预防技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厂生产特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单位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三、职责1.本厂主要负责人负责落实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资金。

2.专职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年度职业卫生培训教育计划;3.专职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培训职业卫生培训教育计划的组织实施、考核;四、控制程序1.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编制和审批专职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在每年年底编制年度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工作的目标、任务及具体培训项目。

关于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5〕1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中央企业:为推动用人单位做好职业卫生培训工作,不断提升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水平,提高劳动者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意识和能力,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进一步增强做好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近年来,各地区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积极推进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取得了一定效果。

但是,当前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仍然存在着重视不够、责任不落实、投入不足、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培训率偏低,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不了解职业病危害对自身健康的损害、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差等问题,导致大量劳动者职业健康受到严重伤害。

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实践表明,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是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一安全红线的内在要求;是增强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水平和劳动者自我防护能力的重要途径;是督促用人单位自觉履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职业安全健康的源头性、基础性举措。

用人单位要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就是隐患”的观念,把职业卫生培训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实把工作谋划好、部署好、落实好。

二、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一)总体思路。

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职业健康”为工作主线,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为主要内容,实施分类培训,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岗位和重点人群,进一步明确职业卫生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法,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提高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法治意识和管理水平,提升劳动者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为防治职业病危害提供保障与支持。

2024年职业病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二篇)

2024年职业病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二篇)

2024年职业病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为了强化和提升从业人员对作业环境中职业危害的防范认知与技能,有效预防、控制并根除职业危害,确保劳动者的身体健康,我们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及《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特此制定本制度。

一、矿务主管领导负责审核并批准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同时监督其实施情况。

二、职教科(职业教育与培训科)承担新入职员工的职业健康危害认知及岗位安全教育的职责。

三、职教科需根据各岗位的具体特点,于每年指定月份向主管领导提交培训需求申请。

主管领导则根据这些需求及内外部环境的变动,制定年度的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计划。

四、针对作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及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其年度累计培训时间应不低于规定的小时数。

五、培训内容全面覆盖矿内各岗位的职业健康知识、岗位危害特性、职业危害防护措施、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防护设施的保养与维护要点、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以及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等。

六、内部宣传教育培训的实施细节如下:a) 针对新入职员工,结合安全“三级教育”,详细介绍各作业现场及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与潜在安全隐患,以及这些因素可能造成的危害。

b) 在岗职工通过定期的培训或公告栏宣传,学习职业健康岗位操作规程、相关制度、法律法规,以及新设备、新工艺的性能特点、可能产生的危害与防范措施,同时了解工作环境检测与个人体检结果。

c) 职工岗位转换时,由接收单位负责人讲解新岗位可能产生的危害及相应的防范措施。

d) 职教科按照培训计划,组织员工学习职业健康知识、法律法规、标准等相关内容。

七、为提升职业健康知识与管理能力,外部培训通常选择参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职业健康培训。

参与人员主要包括矿内主要负责人及职业健康管理人员。

八、培训效果评定标准如下:a) 新职工或转岗人员必须通过考核,确认其已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职业卫生安全知识与能力后,方可上岗。

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得安排上岗作业。

企业职业卫生培训通知

企业职业卫生培训通知

May you experience the deep malice in this world as soon as possible, and then start the happy life of loving himand who.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企业职业卫生培训通知企业职业卫生培训通知1各中央、省在汉企业、市属大企业及二级单位:根据市安监局20__年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举办中央、省在汉企业、市属大企业及二级单位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培训班。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各中央、省在汉企业、市属大企业及二级单位职业健康工作分管领导1名,职业健康工作管理人员1名。

二、培训内容(一)职业健康监管的形式与任务;(二)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与管理;(三)企业健康监护与职业病诊断鉴定调查。

三、培训方式聘请省、市职业卫生专家,从当前国家、省、市职业病形势,职业健康管理工作现状出发,结合我市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特点,采取政策法规、理论宣讲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现场讲授与书面考试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培训。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一)培训时间:20__年5月23日(星期五)。

上午8:15—8:45报到,9:00开课,下午13:00开课。

(二)培训地点:武昌区丁字桥武珞路519号瑞丰大酒店(省农业厅旁)(三)联系人及电话:武汉市安监局职业健康处:符晓,电话:______.湖北中天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张汉玲,电话:______传真:87506371 邮箱:____@163瑞丰大酒店前台电话:87667726五、有关要求(一)此次培训由武汉市安监局委托湖北中天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具体承办,请各参训单位于5月19日前将培训班报名回执表(见附件1)发至中天教育培训中心ztzj777@163或传真至87506371。

(二)请各参训单位按照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通知本单位相关人员参训,市属企业除通知本单位相关人员外,还负责通知名额分配表中二级单位相关人员参训。

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

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

附件3档案编号: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年度)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负责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目录1.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计划2.用人单位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证明(该档案需要去相关培训部门或机构取证)3.劳动者职业卫生宣传培训年度职业卫生宣传培训一览表(附:培训通知、培训教材、培训记录、考试试卷、宣传图片等纸质和摄录像资料)4.年度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总结职业卫生培训计划XXXX有限公司XXX年01月01日职业卫生培训计划为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防治病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职工的健康,强化职工自我保护意识,以便于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降低职业病危害风险,特制定此培训计划:一、建立健全职业防治病培训组织机够,以指导和监督职业防治病培训的实施和完成情况。

组织机构:组长: XXXX副组长:XXXX成员:XXXX二、培训目的1、让职工了解自己周围的环境,包括生活和生产环境,可能接触的各种职业危害因素及其对自己的影响,个人的行为和生活方式在环境重的作用。

2、了解上述环境因素及个人因素对健康的不良作用,影响性质和影响程度及其控制办法。

3、了解并参与改善作业环境及作业方式,控制影响的因素,自觉地实施自我保护,促进健康。

三、培训形式及时间、内容要求:1、形式:全员职业防治病全年培训分两次,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一次,全员职业防治病上半年培训时间为3月份,下半年培训时间为10月份。

2、培训内容:宣传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职业防治病总则、前期预防、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监督检查、法律责任。

3、时间要求:每次培训不少于2个课时。

四、培训对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车间主任、职业危害岗位职工等等。

五、培训目标:通过这次全员职业防治病的培训,使全矿职工意识到职业防治病的危害,做好防治病的防护措施。

年度职业卫生培训计划注:历年职业卫生培训计划要与此表一并存档。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强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强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强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4.30•【字号】闽卫职健函〔2020〕212号•【施行日期】2020.04.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与放射卫生正文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强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卫职健函〔2020〕212号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委直属各单位,福建医科大学、中医药大学各附属医院:为保障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权益,根据《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强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培训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按照“放管服”的改革要求,创新培训组织形式,解决放射工作人员培训工作培训形式单一、培训渠道窄、培训内容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等问题,努力提升培训质量。

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督促放射工作单位认真开展教育培训工作,确保放射工作人员培训率达95%以上。

二、组织形式放射工作人员培训工作可由放射工作单位自行组织,也可委托指定机构开展培训或参加网络在线培训。

(一)自行组织培训。

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的放射工作单位可以自行组织线下培训工作。

(二)委托指定培训。

指定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职业病与化学中毒预防控制中心作为本辖区放射工作人员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工作。

(三)网络在线培训。

凡具备在线培训、远程视频考核要求的网络平台,可以开展线上培训工作。

各类培训机构参加授课的师资力量应为省级职业健康专家库相应类别的成员。

培训机构应如实记录培训的时间、内容、授课人员、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做好培训各环节质量控制和管理,实行参训人员一人一档管理,建档备查。

放射工作人员可以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和培训形式。

三、培训内容放射工作人员专业培训的内容、学时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并与培训对象的工作岗位相适应。

(一)培训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放射防护基础知识、放射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各类放射专业的放射防护及辐射安全管理的相关知识。

培训通知集锦八篇

培训通知集锦八篇

培训通知集锦八篇培训通知篇1各县市区安监局、有关企业:根据省安监局的统一部署和全年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计划,进一步提高职业卫生监管能力,定于20__年10月20日在岳阳市召开全市职业卫生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时间:10月20日8:00报到,培训一天,二、培训地点:岳阳市晓朝宾馆(后花园)三会议室二、培训内容:学习新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卫生基础创建知识。

三、参训人员:市局危化科、矿山科、烟花爆竹科负责人,各县市区安监局分管副局长、职业卫生安全监管股室负责人,部分职业卫生监管重点企业(名单见附件)四、其他事项:1、企业参训人员由企业所在地安监局负责通知2、会议就餐由市安监局统一安排,住宿自理。

联系人:张璇________x张青锋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x20__年10月10日培训通知篇2各公司、各部门: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员工的`综合素质,加强公司对外的整体形象,经公司常务理事会决定:聘请成都凯悦企业管理顾问有限责任公司对我公司员工进行系统培训。

现将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培训主要内容1、员工心态2、职场商务礼仪3、知识技能4、管理素质二、培训时间20__年5月5日至20__年10月27日(每周六下午2:00至5:00)三、培训人员:各公司、各部门全体员工四、培训地点:红桔林会议室五、培训要求1、凡公司的在册员工必须参加,请各公司、各部门上报培训花名册(回执单附后)于5月3日前报长元公司行政办公室。

2、请妥善安排好工作,不得请假。

3、请参训人员带好笔记本,做好记录。

学习结束后统一考试。

洪雅县长元集团(企业)公司培训通知篇3各参保单位:为宣传医疗、生育保险政策,提高医疗、生育保险医药费申报的经办水平,我分中心拟定自20__年6月起开展医疗保险实际业务基础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培训时间:第一期:20__年6月27日下午2:00----5:00;第二期:20__年6月28日下午2:00----5:00;培训地点:和平区新兴路13号天赐园8号楼和平社保分中心5楼会议室培训人数:每期45人(每单位限报1人)培训对象:辖区各参保单位医疗、生育保险经办人、人力资源部门相关人员。

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制度(4篇)

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制度(4篇)

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一、制度背景和目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职业分工的细化,各行各业面临的职业危害也愈加严重。

职业卫生是保护职工身体健康、提高生产效率的重要举措。

为提高职工对职业卫生的认识和意识,培养职业卫生意识,有必要建立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通过宣传教育培训,增强职工对职业卫生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使其在工作中能够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和工作流程,减少职业危害的发生,保障职工身体健康。

二、培训内容和方式1. 培训内容:(1)职业卫生基础知识:介绍职业卫生的概念、作用、重要性和基本原理,使职工了解职业卫生的基本知识。

(2)职业危害防护知识:介绍主要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防护措施,包括化学物质、物理因素、生物因素、人因因素等,使职工了解职业危害的种类和防护方法。

(3)职业健康检查:介绍职业健康检查的目的、意义和流程,使职工了解职业健康检查的重要性并积极参与。

(4)劳动保护用品使用与维护:介绍各类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和维护知识,提高职工对劳动保护用品的认识和使用能力。

2. 培训方式:(1)宣传教育:通过张贴宣传海报、播放宣传视频等形式,向职工宣传职业卫生知识。

(2)培训讲座:组织专业人员开展职业卫生知识的培训讲座,包括理论知识的讲解和案例分享,鼓励参与讨论和提问。

(3)在线学习:提供在线学习平台,为职工提供职业卫生知识的学习材料和在线测试,定期开展线上培训。

(4)实地考察:组织职工参与职业卫生实地考察活动,加深对职业卫生问题的认知和理解。

三、培训目标和计划1. 培训目标:(1)提高职工对职业卫生重要性的认识和理解,提高职业卫生意识。

(2)使职工了解职业危害的种类和预防措施,掌握相关防护知识和技能。

(3)培养职工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习惯,保障职业健康。

(4)提高职工对职业卫生法规和政策的了解和遵守意识。

2. 培训计划:(1)建立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和培训方式等。

职业卫生培训通知

职业卫生培训通知

职业卫生培训通知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目的是为了通过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学习、运用,识别、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改善劳动者的工作条件,从而使职业病危害因素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下面是为大家的职业卫生培训通知,欢迎阅读。

各镇(街道、园区)安监办、各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的规定,强化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提高劳动者的职业病防范意识,推进全市职业卫生工作的开展,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职业卫生培训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1.20XX年度取得《职业卫生培训合格证书》的用人单位负责人及职业卫生管理人员;2.未参加20XX年度培训存在职业危害的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1.国家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2.职业病危害预防和控制的基本知识;3.职业卫生管理相关知识;4.以《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培训教材》的内容为重点,并结合职业病危害预防实际。

三、组织方式以镇(街道、园区)为单位,集中举办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班,镇(街道、园区)负责本辖区内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

负责用人单位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的报名、汇总工作。

填写《青岛市职业卫生培训班学员汇总表》(附件2)于10月底前报平度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科。

四、计划安排20XX年10月至12月,举办镇(街道、园区)职业病用人单位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班。

培训人数在60人以上的,可以在镇(街道、园区)所在地举办培训班,培训人数不足60人的,尚不够组成一个培训班的,由市安监局统一组织安排培训。

每期培训班统一培训时间两天,自学一天,复习考试一天。

五、培训、考试、发证1.此次培训委托具有职业卫生培训资质的单位承担培训工作。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用人单位相关人员职业健康培训及考核要求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用人单位相关人员职业健康培训及考核要求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用人单位相关人员职业健康培训及考核要求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5.31•【字号】•【施行日期】2022.05.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健康促进正文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用人单位相关人员职业健康培训及考核要求的通知各区卫生健康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卫生健康监督所:为进一步促进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加强职业健康培训,规范考核要求,指导职业卫生监管人员开展监督执法,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相关规定,我委组织制定了《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职业健康培训及考核要求》《用人单位劳动者职业健康培训及考核要求》,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各级卫生健康监督机构要加强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用人单位依法开展职业健康培训。

要利用行政执法、指导帮扶等方式推动培训工作,把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培训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监督执法内容,重点检查培训对象、培训内容、考试结果等,抽查培训效果。

用人单位安排未经职业健康培训的劳动者上岗作业,一律先离岗、培训后再上岗。

附件:2022年度北京市推荐职业健康培训机构联系信息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5月31日(联系人:吴强;联系电话:83979682)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职业健康培训及考核要求一、培训对象北京市辖区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

二、培训目的使培训对象熟悉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行业)标准相关要求,掌握职业健康管理基本内容、方法和要求,熟悉职业病危害预防与控制基本专业知识,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管理能力。

三、培训考核要求(一)方式:参加本市或国家卫生健康委委托的培训机构、有能力的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的培训。

采用网络与面授方式,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二)学时:初次培训不少于16学时,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8学时。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举办第二期全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班的补充通知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举办第二期全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班的补充通知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举办第二期全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班的补充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2.12.31•【字号】鄂安监函[2013]2号•【施行日期】2012.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举办第二期全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班的补充通知(鄂安监函〔2013〕2号)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现将全省第二期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时间检测人员培训班:2013年1月7日-1月11日1月6日(周日)全天报到,11日上午考试;直接参加考试人员于1月6日持身份证和卫生部门颁发的培训合格证原件,在瑞丰大酒店一楼报到处办理考试手续。

评价人员培训班:2013年1月13日-1月17日1月12日(周六)全天报到,17日上午考试;直接参加考试人员1月12日持身份证和卫生部门颁发的培训合格证原件,在瑞丰大酒店一楼报到处办理考试手续。

(为了方便直接参加考试人员,可由他人代替报名,凭参加考试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卫生部门颁发的培训合格证原件,在瑞丰大酒店一楼报到处办理考试手续)二、培训地点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519号瑞丰大酒店(省农业厅旁)三、培训人员名单及直接参加考试人员名单经单位推荐和资格审定,下列人员参加培训和考试。

附件: 1.检测和评价人员培训名单(附件1)2.检测和评价人员直接参加考试名单(附件2)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2年12月31日附件1附件2。

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1 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组织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卫生知识、操作规程、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维护的培训,特制定本制度。

2 使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从事直接接触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岗位工种的本公司的员工,以及在本公司从事相关职业病防治、安全生产的管理人员。

3 职责3.1 总经理公司总经理负责审批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和所需经费并监督实施。

3.2 职业卫生管理部门(1)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对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宣传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员工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指导员工正确使用预防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防护用品。

(2)定期识别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实施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计划,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

(3)应做好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记录,建立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档案,实施分级管理,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4 培训内容公司各岗位相关职业健康知识、岗位危害特点、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职业健康、岗位安全操作规程、防护措施的保养及维护注意事项、防护用品使用要求、职业危害防治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

具体包括:4.1国家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4.2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4.3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4.4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4.5典型职业危害事例及其预防措施。

4.6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5 教育培训对象与方式5.1 培训方式5.1.1按照教育培训的内容,分为专项培训和集体培训。

专项培训对的是从事专门作业的人员,就其作业过程当中涉及到的专门知识进行的培训,集体培训针对的是所有从业人员,就作业场所当中必须掌握的技能和职业卫生知识进行的培训。

职业安全卫生培训

职业安全卫生培训
职业安全卫生培训
欢迎参加本次职业安全卫生培训!在这个培训中,你将了解到职业安全卫生 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应对各种挑战。
职业安全卫生的重要性
了解为什么职业安全卫生对个人和组织至关重要,以及如何预防和减少职业 伤害和疾病。
培训的目的和目标
明确职业安全卫生培训的目的是什么,以及培训将会帮助参与者达到什么目 标。
培训内容和方法
探讨不同类型的职业安全卫生培训内容和教学方法,包括工作场所危险排查、 安全操作规程和紧急情况应对等。
培训的时机和周期
讨论最佳的培训时机和培训周期,提供策略来确保培训的有效性和持续性。
培训效果的评估
介绍评估职业安全卫生培训效果的方法,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括通过检查、测试和调研来收集数据和反馈意见。
培训过程中的挑战和解决方案
探讨在职业安全卫生培训过程中可能面临的挑战,并提供解决方案帮助参与 者克服这些挑战。
结论和总结
总结本次职业安全卫生培训的重点,并为参与者提供一些建议和行动步骤来应用培训中学到的知识。

劳动部关于加强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通知

劳动部关于加强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通知

劳动部关于加强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0.07.08•【文号】•【施行日期】1990.07.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劳动部关于加强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通知(1990年7月8日)1988年国务院批准的劳动部“三定”方案中规定:“劳动部是国务院领导下的综合管理全国劳动工作的职能部门”、“综合管理职业安全卫生、矿山安全、锅炉和压力容器安全工作,实行国家监察。

”据此,各级劳动部门须相应地对本地区的职业安全卫生工作,进行综合管理,实行国家监察。

为了加强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综合管理和国家监察,进一步推动企业的劳动保护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劳动部门应加强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综合管理。

综合管理的主要内容为:1.职业安全卫生政策、法规、标准的起草和制定;2.职业安全卫生工作规划、计划的制定和管理目标的推行;3.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组织和协调;4.职工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调查和报告;5.职业安全卫生科学研究、综合评价的组织,科研成果及先进经验的推广;6.职业安全卫生宣传、教育与人员培训;7.未成年工和女职工的劳动保护;8.职工工时、休假和劳逸结合。

二、劳动部门应强化职业安全卫生国家监察。

国家监察是劳动部门强制执法的手段,包括一般监察、专业监察和事故监察。

一般监察是对所辖区域内的企业进行日常的、常规的、全面的监察。

其重点是职业病发病率高和易发生伤亡事故的企业,如石棉制品、玻璃、陶瓷、耐火材料、铸造、涂装、氢气站、乙炔站、煤气站、氧气站、易燃易爆仓库、火药鞭炮生产和建筑施工等。

专业监察是对危险性和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工艺流程、作业环境、特种作业人员和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等进行专项的技术性的监察。

其重点是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职业安全卫生设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采用新原(材)料、新工艺、新产品的安全卫生问题;起重机构、厂内运输机动车辆、电梯、冲(剪)压机械、手持电动工具、漏电保护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卫生性能;厂长职业安全卫生资格认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工作等。

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管理制度1 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结合用人单位实际,本着预防为主,教育先行的宗旨,为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对全体员工进行培训的有关要求,包括员工岗位培训、新进员工培训、转岗换岗培训、职务晋升培训等有关具体操作要求。

3 职责(1)安全领导小组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的操作人员(含劳务人员)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

每两年进行一次,培训时间保证18小时以上。

对新入厂或转岗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人员,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随“三级”教育同步进行,培训时间不少于8小时。

(2)办公室负责制定年度职业卫生教育培训计划,并负责组织、协调和实施。

(3)职业卫生培训结束30天内办公室负责将培训计划、授课内容、考试卷纸、成绩单等存入本单位教育培训档案,并妥善保管。

(4)职业卫生专(兼)职管理人员及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前、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 职业卫生宣传利用公示栏、黑板报(墙报)、厂报、公示栏、会议、培训、张贴标语等形式定期开展职业卫生宣传。

部门车间要利用班前班后会、安全报阅读、现场岗位职业病危害讲解以及职业病危害标志牌标识、公告栏等进行职业卫生宣传。

5 培训内容(1)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与标准;(2)职业卫生基本知识;(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4)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5)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

6 附则(1)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2)本制度解释权归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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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制度

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制度

野宝车料工业(深圳)有限公司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公司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公司安全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人事部门负责安全培训的登录工作。

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工作制度。

第四条公司应当进行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公司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

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章各级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第五条公司各级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六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必须在有资质的培训机构接受“企业负责人安全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关资格证书。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括安全主任及其主管,必须接受安全主任等安全培训,并经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安全主任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方可任职。

第七条公司部门主管、车间各级主管需参加由政府或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

安全培训内容包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三)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五)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第三章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第八条公司必须对新上岗的员工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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