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儿童计划免疫管理办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规范疫苗集中采购工作。全省疫苗采购按照公开透明、竞争择优、公平交易的原则,通过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集中招标采购。省卫生计生委组织制定全省第一类疫苗使用计划,并通过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招标采购。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省卫生计生委指导下根据疾病监测信息、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需要和疫苗供应情况,编制全省第二类疫苗基础目录,并汇总全省各地第二类疫苗需求,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二类疫苗集中采购平台通过直接挂网、招标或谈判议价等方式形成合理采购价格,由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二类疫苗集中采购平台上向疫苗生产企业采购后供应给辖区内的接种单位。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要加强对出入境预防接种工作的管理,做好出入境人员接种所需疫苗的采购、储存、使用等各项工作。

(二)加强疫苗冷链配送管理。各市县级人民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预防接种单位的第一类疫苗储存、运输所需经费,全额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足额保障,并跟进制定落实符合本地情况的冷链系统更新计划,确保第一类疫苗全程冷链、安全有效;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通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疫苗冷链运转系统逐级供应;第二类疫苗由生产企业直接配送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由生产企业委托具备冷链储存、运输条件的企业配送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受委托配送第二类疫苗的企业不得再委托配送;疫苗生产企业可采取“干线运输+区域仓储+区域配送”的分段接力方式配送疫苗,疫苗生

产企业要向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报送二类疫苗配送资料,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干线运输+区域仓储+区域配送”情况的全程检查,将有关情况和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接受或购进疫苗时,必须索要疫苗储存、运输全过程的温度监测记录。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卫生计生委要抓紧联合制定出台全省疫苗冷链配送管理体系建设方案,加强全程规范化管理;制定出台有效政策措施确保偏远地区疫苗及时配送。

(三)加强疫苗全程追溯管理。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要会同省卫生计生委按照国家有关要求,依托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等,推进疫苗追溯信息系统建设,采取信息化手段,加强疫苗流通和使用全过程追溯管理。疫苗追溯信息系统运行之前,各地要做好疫苗流通和使用全过程信息人工登记和电脑录入,加强疫苗流通和使用全过程追溯管理。

(四)加强疫苗监管能力建设。各地区要加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检查、检验工作力量,推进建立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加强规范化培训,提高检查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省级药品检验机构的疫苗检验能力。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