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费收费计算器(2013年6月执行)-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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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号文件(咨询收费)

141号文件(咨询收费)

附件: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说明:一、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或标底)、竣工结算的编制及审核中的钢筋按定额含量,若放样另按第11项钢筋抽筋计算费用。

二、差额定率累进收费计算:如第5项审编制竣工结算造价为3000万元,服务收费计算如下:100万元×3.5‰=0.35万元(500-100)万元×3.2‰=1.28万元(1000-500)万元×3.0‰=1.50万元(3000—1000)万元×2.7‰=5.40万元合计8.53万元三、编制工程量清单含预算控制价时,其收费系数乘1.25。

四、本标准是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制定的,如系公路、铁路、水、坝等土木工程,收费应降低50%计算。

五、审核竣工结算时,所有基本审核费由委托单位负担。

另按审减或审增额度可加收3-5%审核费用(具体幅度由双方在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审增减率在5%以内(含5%),由委托单位负担审核费用;审减率在5%以上的,5%以内(含5%)的审核费用由委托单位承担,超过部分由编制单位承担;审增部分审核费用由编制单位承担。

六、工程造价争议案件鉴定由具有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暂定资质除外)承担,如因鉴定结论失误造成案件重审的,经省工程造价总站重新鉴定,确认原结论误差在±3%以上的,由原鉴定单位全额退回原收鉴定费。

七、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周期,按施工合同工期加2个月为正常服务期限;非造价咨询单位原因造成超期服务,按以正常服务期限和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收费计算的月均服务乘以超期服务时间计算超期服务费。

八、单独委托的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和技术改造工程应在上述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增加20%。

九、本收费以单项工程为计算基础,凡单项收费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元,按3000元收取。

十、非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原因造成同一项目重复或增加咨询工作量20%以上的,应按本收费标准另行计算增加工作量的费用。

监理服务费计算器

监理服务费计算器

注:
1.本计算器根据发改价格[2007]670号《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编制。

输入计费额即可自动计算监理收费,为方便查询各系数,文件附有专业调整系数和工程复杂程度表以便速查,无需再找文件查询。

计算器使用公式计算,需要下载后才能用,附表也要下载后才能看见。

2.专业调整系数在《施工监理服务收费专业调整系数表》中查找确定;
3.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在《工程复杂程度表》中查找确定:一般(Ⅰ级) 0.85;较复杂(Ⅱ级)1.0;复杂(Ⅲ级)1.15;
4.高程调整系数2001m以下的为l;2001~3000m为1.1;3001~3500m为1.2;3501~4000m为1.3;4001m以上的,由发包人和监理人协商确定。

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川价发〔2008〕141号

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川价发〔2008〕141号

附件: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说明:一、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或标底)、竣工结算的编制及审核中的钢筋按定额含量,若放样另按第11项钢筋抽筋计算费用。

二、差额定率累进收费计算:如第5项审编制竣工结算造价为3000万元,服务收费计算如下:100万元×3.5‰=0.35万元(500-100)万元×3.2‰=1.28万元(1000-500)万元×3.0‰=1.50万元(3000—1000)万元×2.7‰=5.40万元合计8.53万元三、编制工程量清单含预算控制价时,其收费系数乘1.25。

四、本标准是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制定的,如系公路、铁路、水、坝等土木工程,收费应降低50%计算。

五、审核竣工结算时,所有基本审核费由委托单位负担。

另按审减或审增额度可加收3-5%审核费用(具体幅度由双方在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审增减率在5%以内(含5%),由委托单位负担审核费用;审减率在5%以上的,5%以内(含5%)的审核费用由委托单位承担,超过部分由编制单位承担;审增部分审核费用由编制单位承担。

六、工程造价争议案件鉴定由具有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暂定资质除外)承担,如因鉴定结论失误造成案件重审的,经省工程造价总站重新鉴定,确认原结论误差在±3%以上的,由原鉴定单位全额退回原收鉴定费。

七、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周期,按施工合同工期加2个月为正常服务期限;非造价咨询单位原因造成超期服务,按以正常服务期限和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收费计算的月均服务乘以超期服务时间计算超期服务费。

八、单独委托的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和技术改造工程应在上述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增加20%。

九、本收费以单项工程为计算基础,凡单项收费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元,按3000元收取。

十、非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原因造成同一项目重复或增加咨询工作量20%以上的,应按本收费标准另行计算增加工作量的费用。

32K竖-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概(预)算标准——监理工程(2013.04.09)(排版)

32K竖-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概(预)算标准——监理工程(2013.04.09)(排版)
2
监理人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提供的监理与相关服务不符合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提供的监理服务人员的资信 及执业水平和服务时间,未达到监理工作要求的,不能满足合同约 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的,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要求监理人 调整,充实监理服务人员以及保证工程质量或扣减支付相应的监理 与相关服务费用。
2 取费基价计算 取费基价采用直线内插法计算方式进行计算。 取费基价直线内插法计算公式
Y (取费基价)
y2 y y1
O
x1 x x2
X(计费额)
y
= y1
+
y2 x2
− −
y1 x1
×(x −
x1 )
8
注:x1、x2 为《四川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取费标 准》附表二中计费额的区段值;y1、y2 为对应于 x1、x2 的取费基 价;x 为某区段间的插入值;y 为对应于 x 由插入法计算而得的取 费基价。 【例】若计算得出的计费额为 600 万元,计算其取费基价。
7
1.14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 (以下简称“其他阶段的相关服务”)工程监理取费一律按附表三 计取。
1.15 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程项目取费按正常计算的 1.1 倍计 取,应急抢险项目取费按正常计算的 1.3 倍计取。
地质灾害应急与抢险项目(阶段)是突发地震或遇特大暴雨诱 发的地质灾害或以四川省人民政府及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为准。
四川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概(预)算标准
监理预算标准
(试行)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二○一三年六月
四川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概(预)算标准 (试行)
编委会名单
项 目 组 织 单 位 :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四川地质灾害治理概预算费率表格

四川地质灾害治理概预算费率表格
1.1% 1.1% 1.1% 1.1% 1.1% 1.1% 计算基础:直接费
9.9% 9.9% 6.9% 8.9% 10.9% 7.9% 2.7% 2.7% 2.4% 2.4% 2.9% 2.7%
计算基础:直接费+间接费 7.00%
计算基础:直接费+间接费+利润 3.28%
计算基础: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 5%
0.0% 0.0% 0.5%
地灾类

砌石
混凝土
模板
钻孔灌浆 机锚固
计算基础:直接工程费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5% 0.5% 0.5% 0.5%
绿化
0.0% 0.0% 0.5%
2.1% 2.1% 3.1% 3.1% 3.1% 2.1%
2.0% 2.0% 2.0% 2.0% 2.0% 2.0%
冬季区
序号 费用名称
一 1 2 3
4
冬季措施施工费增加 雨季施费工增加 夜间施费工增加 特殊地费区施工
增加费
5
临时设施费
6
安全文明生产 措施费
7
其他费

间接费
1 企业管理费
2
规费

利润
利润

税金
税金

扩大系数
扩大பைடு நூலகம்数
土方
0.0% 0.0% 0.5%
2.1% 2.0% 1.1%
6.0% 3.7%
雨量区 石方
其他
0.0% 0.0% 0.5%
2.1% 2.0% 1.1%
7.9% 2.7%
地灾类型只包括:泥石流、滑坡、崩塌

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川价发〔2008〕141号

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川价发〔2008〕141号

附件: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45400建材供求信100 6说明:一、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或标底)、竣工结算的编制及审核中的钢筋按定额含量,若放样另按第11项钢筋抽筋计算费用。

二、差额定率累进收费计算:如第5项审编制竣工结算造价为3000万元,服务收费计算如下:100万元×3.5‰=0.35万元(500-100)万元×3.2‰=1.28万元(1000-500)万元×3.0‰=1.50万元(3000—1000)万元×2.7‰=5.40万元合计8.53万元三、编制工程量清单含预算控制价时,其收费系数乘1.25。

四、本标准是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制定的,如系公路、铁路、水、坝等土木工程,收费应降低50%计算。

五、审核竣工结算时,所有基本审核费由委托单位负担。

另按审减或审增额度可加收3-5%审核费用(具体幅度由双方在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审增减率在5%以内(含5%),由委托单位负担审核费用;审减率在5%以上的,5%以内(含5%)的审核费用由委托单位承担,超过部分由编制单位承担;审增部分审核费用由编制单位承担。

六、工程造价争议案件鉴定由具有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暂定资质除外)承担,如因鉴定结论失误造成案件重审的,经省工程造价总站重新鉴定,确认原结论误差在±3%以上的,由原鉴定单位全额退回原收鉴定费。

七、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周期,按施工合同工期加2个月为正常服务期限;非造价咨询单位原因造成超期服务,按以正常服务期限和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收费计算的月均服务乘以超期服务时间计算超期服务费。

八、单独委托的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和技术改造工程应在上述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增加20%。

九、本收费以单项工程为计算基础,凡单项收费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元,按3000元收取。

十、非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原因造成同一项目重复或增加咨询工作量20%以上的,应按本收费标准另行计算增加工作量的费用。

工程造价咨询费计算器_总投资概算表

工程造价咨询费计算器_总投资概算表
此项为固定数值
5.2
林地评估报告
5+1.5*9.4*1.5
26.15
林建协(2018)15号
0.0162%
取费基数为工程费用
5.3
编制及评估海洋环境评价报告书海域使用论证
市场询价
151.58
国海管字[2003]110号
此项为固定数值
5.4
生态影响评估报告
市场询价
45.00
林建协(2018)15号
此项为固定数值
5.25
计价格【2002】1980号,乘0.8系数
0.0033%
取费基数为工程费用
1.2.3
其他服务招标
19.35
1.2.3.1
环境影响招标
(100*1.5%+(环境影响评价费-100)
*0.8%)*0.8
2.08
桂价费字【2011】55号,桂价费
[2015]32号
0.0013%
取费基数为工程费用
1.2.3.2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计算表
单位:万元
序号
费用名称
计算公式或依据
数值
备注
取费费率
费率备注
6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按第一部分工程费用的0.5%计取
806.06
计标(85)352号(第一直接费×
0.5%-1.0%)
0.5000%
取费基数为工程费用
7
工程保险费
工程费用*0.3%
483.64
建标【2011】1号(工程费用
255.51
参考计价格【2002】10,乘0.8系数
0.1585%
取费基数为工程费用
5
环境影响评价费
5.1+5.2+5.3+5.4+5.5

工程监理费计算器

工程监理费计算器
工程监理费计算器
计费额 (万元)
0
500
施工监理服务 收费基价区间
(万元)
工程概算 投资额
(万元)
0.00 16.50 250.8
监理服务 收费基价 (万元)
专业调整 系数及高
程系数
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万元)
一般 (Ⅰ级) 系数为0.85
较复杂 (Ⅱ级) 系数为1.0
复杂 (Ⅲ级) 系数为1.15
浮动幅度值 (0.8~ 1.2)
360.19
414.22
1
306.16
360.19
414.22
20000 40000 393.40 708.20 20000
393.40
1.00
334.39
393.40
452.41
1
334.39
393.40
452.41
40000 60000 708.20 991.40 449
895.35
1
661.78
778.56
895.35
0.033
150.90
173.54
1
128.27
150.90
173.54
8000 10000 181.00 218.60 9600
211.08
1.00
179.42
211.08
242.74
1
179.42
211.08
242.74
10000 20000 218.60 393.40 18100
360.19
1.00
306.16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万元)
一般工程 较复杂工程 复杂工程
8.28
1.00
7.03

川价发[2008]141号(工程造价收费标准)

川价发[2008]141号(工程造价收费标准)

附件: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发〔2008〕141号各市、州物价局,建设局:经过两年对川价发〔2005〕248号文的试行以及我省建设中的实际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四川省价格管理条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149号令)、《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国家计委计价格〔99〕2255号)及国家和省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等有关规定通知如下:一、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面向社会,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服务,承担建设项目的工程概算、预算(招标控制价或标底)、中期付款、竣工结算、工程量清单编制、复核,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以及其他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根据本通知规定和要求执行。

二、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实施收费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办理注册登记,取得《法人营业执照》;2、经国家或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3、依法进行税务登记,取得税务登记证书;4、向物价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

三、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所提供的有偿服应遵循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公平竞争、自愿有偿、委托人付费的原则。

委托方与咨询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要求,使用《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依法签订书面协议或合同,明确收费项目(内容)和收费标准,并严格按照业务规程提供质量合格的服务。

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指定造价咨询单位为有关当事人服务,更不得强制服务,强行收费。

四、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工程造价政策依法办事,严禁弄虚作假。

并对其所提供的工程造价咨询结果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五、工程造价站解释定额,招投标机构审查标底,投资主管部门审查工程结算不得收费。

设计院(所)进行工程设计,不得另行收取该工程概算编制费。

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附件:
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基数
(‰)
≤100万元
≤500万元
≤1000万元
≤5000万元
≤1亿
>1亿元
1
投资估算
投资额
1.00
0.80
0.60
0.40
0.20
0.10
2
可行性经济评价
投资额
2.50
2.30
2.00
1.70
1.50
1.30
3
编制工程设计概算
投资额
1.50
1.30
12.00
11.00
10.00
9.00
7.00
(1)
设计变更经济分析
投资额
1.40
1.20
1.00
0.80
0.60
0.20
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川价发(2008)141号
各市、州物价局,建设局:
经过两年对川价发(2005)248号文的试行以及我省建设中的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四川省价格管理条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149号令)、《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国家计委计价格(99)2255号)及国家和省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等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3000-1000)万元×2.7‰=5.4万元
合计:8.53万元
三、编制工程量清单含预算控制价时,其收费系数乘1.25。
四、本标准时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制定的,如系公路、铁路、水、坝、等土木工程,收费应降低50%计算。
五、审核竣工结算时,所有基本审核费由委托单位负担。另按审减或审增额度可加收3-5%审核费用(具体幅度由双方在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审增减率在5%以内(含5%),由委托单位负担审核费用;审减率在5%以上的,5%以内(含5%)的审核费用由委托单位承担,超过部分由编制单位承担;审增部分审核费用由编制单位承担。

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川价发-2008-141号

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川价发-2008-141号

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效劳收费标准说明:一、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或标底〕、竣工结算的编制及审核中的钢筋按定额含量,假设放样另按第11项钢筋抽筋计算费用。

二、差额定率累进收费计算:如第5项审编制竣工结算造价为3000万元,效劳收费计算如下:100万元×3.5‰=0.35万元〔500-100〕万元×3.2‰=1.28万元〔1000-500〕万元×3.0‰=1.50万元〔3000—1000〕万元×2.7‰=5.40万元合计8.53万元三、编制工程量清单含预算控制价时,其收费系数乘1.25。

四、本标准是按房屋建筑和市政根底设施工程制定的,如系公路、铁路、水、坝等土木工程,收费应降低50%计算。

五、审核竣工结算时,所有根本审核费由委托单位负担。

另按审减或审增额度可加收3-5%审核费用〔具体幅度由双方在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审增减率在5%以内〔含5%〕,由委托单位负担审核费用;审减率在5%以上的,5%以内〔含5%〕的审核费用由委托单位承当,超过局部由编制单位承当;审增局部审核费用由编制单位承当。

六、工程造价争议案件鉴定由具有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暂定资质除外〕承当,如因鉴定结论失误造成案件重审的,经省工程造价总站重新鉴定,确认原结论误差在±3%以上的,由原鉴定单位全额退回原收鉴定费。

七、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效劳周期,按施工合同工期加2个月为正常效劳期限;非造价咨询单位原因造成超期效劳,按以正常效劳期限和效劳合同约定的效劳收费计算的月均效劳乘以超期效劳时间计算超期效劳费。

八、单独委托的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和技术改造工程应在上述收费标准的根底上增加20%。

九、本收费以单项工程为计算根底,凡单项收费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元,按3000元收取。

十、非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原因造成同一工程重复或增加咨询工作量20%以上的,应按本收费标准另行计算增加工作量的费用。

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川价发〔2008〕141号

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川价发〔2008〕141号

附件: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说明:一、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或标底)、竣工结算的编制及审核中的钢筋按定额含量,若放样另按第11项钢筋抽筋计算费用。

二、差额定率累进收费计算:如第5项审编制竣工结算造价为3000万元,服务收费计算如下:100万元×3.5‰=0.35万元(500-100)万元×3.2‰=1.28万元(1000-500)万元×3.0‰=1.50万元(3000—1000)万元×2.7‰=5.40万元合计8.53万元三、编制工程量清单含预算控制价时,其收费系数乘1.25。

四、本标准是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制定的,如系公路、铁路、水、坝等土木工程,收费应降低50%计算。

五、审核竣工结算时,所有基本审核费由委托单位负担。

另按审减或审增额度可加收3-5%审核费用(具体幅度由双方在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审增减率在5%以内(含5%),由委托单位负担审核费用;审减率在5%以上的,5%以内(含5%)的审核费用由委托单位承担,超过部分由编制单位承担;审增部分审核费用由编制单位承担。

六、工程造价争议案件鉴定由具有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暂定资质除外)承担,如因鉴定结论失误造成案件重审的,经省工程造价总站重新鉴定,确认原结论误差在±3%以上的,由原鉴定单位全额退回原收鉴定费。

七、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周期,按施工合同工期加2个月为正常服务期限;非造价咨询单位原因造成超期服务,按以正常服务期限和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收费计算的月均服务乘以超期服务时间计算超期服务费。

八、单独委托的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和技术改造工程应在上述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增加20%。

九、本收费以单项工程为计算基础,凡单项收费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元,按3000元收取。

十、非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原因造成同一项目重复或增加咨询工作量20%以上的,应按本收费标准另行计算增加工作量的费用。

四川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

四川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

1.02;1.05 单位:100m³
1.00 单位:100m 注:未计价装置性材料为 钢管、管件、阀门和法兰 盘。 起重设备
第2列
5-1注:
水利水电工程起重设 备
174 174 177 184 185 185 190 194 198 204 208 209 212 214 217 226 226
8后 8后 4 13 18后 21 倒16 倒12 倒8 9、倒7 倒6 倒13 倒12 倒7 倒6 15 倒1 4~7 8 倒第2组
113
115 116 128 132 135 137
2304.0;2965.0; 3430.0;3949.0; 第5~12列,各 684.0;880.0;1020.0; 数扩大10倍 1170.0 3452.0;4447.0; 5147.0;5923.0; 第5~12列,各 1028.0;1321.0; 数扩大10倍 1530.0;1760.0 407.1 第7列 上口面积 共4个 437.1;243.1 第8列;第16列 上口面积 共4个 上口面积 共4个 电钻 上口面积 共4个 电钻 拖拉机59kw 第3列 第6列;第7列; 2.815;3.17; 2.8;3.2;2.8;3.2; 第8列;第9列; 2.815;3.17;3.02 3.0 第10列 53.485;60.23; 第6列;第7列; 53.5;60.2;53.5; 53.485;60.23; 第8列;第9列; 60.2;57.4 57.38 第10列 77 77.1 第5列 m³ 第4列 台班 第4列 147 147.1 第9列 185 185.1 第7列 第5列;第7列; 147;43;151 147.1;43.1;151.1 第8列 0.00 第5列 养护。 养护、堆放。 养护。 养护、堆放。 (数字) 删除此行

川交质监2008153四川省收费标准

川交质监2008153四川省收费标准

目录总则............................................................................................................................. - 1 -一、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项目(单价:元) ................................................................ - 2 -二、集料试验项目 ......................................................................................................... - 5 -三、水质分析试验项目.................................................................................................. - 7 -四、岩石试验项目 ......................................................................................................... - 7 -五、水泥及粉煤灰试验项目.......................................................................................... - 8 -六、水泥混凝土试验项目.............................................................................................. - 9 -七、钢材试验项目 ....................................................................................................... - 12 -八、钢结构无损检测 ................................................................................................... - 14 -九、无机结合料稳定土试验........................................................................................ - 14 -十、土工试验项目 ....................................................................................................... - 15 - 十一、交通安全设施试验项目 .................................................................................... - 17 - 十二、通信管道试验项目............................................................................................ - 20 - 十三、其它材料试验项目............................................................................................ - 20 - 十四、路基、路面构造物检测 .................................................................................... - 22 - 十五、桥涵检测 ........................................................................................................... - 25 - 十六、桥梁静、动载试验............................................................................................ - 26 - 十七、混凝土构件检测................................................................................................ - 27 - 十八、桩基检测 ........................................................................................................... - 28 - 十九、隧道工程检测 ................................................................................................... - 29 - 二十、防护工程检测 ................................................................................................... - 30 - 二十一、其它项目 ....................................................................................................... - 30 -《四川省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收费标准》(建议)总则1、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内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收费。

川价发[2008]141号(工程造价收费标准)

川价发[2008]141号(工程造价收费标准)

附件: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发〔2008〕141号各市、州物价局,建设局:经过两年对川价发〔2005〕248号文的试行以及我省建设中的实际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四川省价格管理条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149号令)、《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国家计委计价格〔99〕2255号)及国家和省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等有关规定通知如下:一、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面向社会,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服务,承担建设项目的工程概算、预算(招标控制价或标底)、中期付款、竣工结算、工程量清单编制、复核,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以及其他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根据本通知规定和要求执行。

二、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实施收费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办理注册登记,取得《法人营业执照》;2、经国家或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3、依法进行税务登记,取得税务登记证书;4、向物价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

三、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所提供的有偿服应遵循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公平竞争、自愿有偿、委托人付费的原则。

委托方与咨询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要求,使用《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依法签订书面协议或合同,明确收费项目(内容)和收费标准,并严格按照业务规程提供质量合格的服务。

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指定造价咨询单位为有关当事人服务,更不得强制服务,强行收费。

四、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工程造价政策依法办事,严禁弄虚作假。

并对其所提供的工程造价咨询结果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五、工程造价站解释定额,招投标机构审查标底,投资主管部门审查工程结算不得收费。

设计院(所)进行工程设计,不得另行收取该工程概算编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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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11.21.31.41.5四川省地质灾害监理费收费计算器
(仅四川地区适用)
1、本计算器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地质
行)》的通知(川财投[2013]145号)文件编制,仅适用于四川省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费不使用。

4、请根据(四川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概预算标准-工程监理预算标准(试
修改各自地区高程系数。

5、使用方法:根据计费额(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费)大小,将计费额输入E 工程、较复杂工程、复杂工程的监理费。

4001-5000 2、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一般(1级)1.0;较复杂(2级)1.2;复杂(三级)1.3
3、高程调整系数:
2000-30003001-35003501-40004001-4500

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概(预)算标准(试省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费用的计算,其余省市
准(试行)(川财投[2013]145号))自行
输入E7-E15对应的计费区段内,即得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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