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一级、二级动火作业证-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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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安全作业证--填写说明

动火安全作业证--填写说明

动火平安作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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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平安作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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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平安作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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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说明:
1、增加申请动火作业时间和实施动火作业时间,申请动火时间由申请人填写并签字,实施动火作业时间动火人填写签字。

2、采样分析结果中,可燃气体的要写清可燃气体名称,并注明检测气体的下限要求,爆炸下限≥4%时,其被测浓度应≤0.5%;爆炸下限<4%时,其被测浓度应≤0.2%〔体积百分数〕。

有毒气体的要写清有毒气体名称,有毒气体浓度要注明检测数据单位,一般为ppm或mg/L。

间隔时间不得超过30min,尤其是中午午餐休息后,必须重新检测填写检测数据,不合要求的不得开展动火作业。

各企业必须列出厂区所有物料的爆炸极限、毒性检测数据下限数值。

3、平安措施确认人签字确认项,不涉及的条款,填写“不涉及〞,不得划斜杠,必须逐条签字。

4、动火地点〔部位〕必须写明具体位置,不得出现以车间为单位的动火作业区域,必须明确动火作业点位。

5、此表格请各企业参考执行。

高处平安作业证
受限空间作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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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动火安全作业证(特级、一级、二级)

动火安全作业证(特级、一级、二级)
10
乙炔气瓶(直立放置)、氧气瓶与火源间的距离大于10m,两者间距离大于5m
11
现场配备灭火器()台,石棉布()块及其他消防措施()
12
其他安全措施: 编制人:
生产单位负责人
监火人
动火初审人
实施安全教育人
作业单位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时 分
生产单位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时 分
安全管理部门意见:
2
动火设备内部清理干净,置换合格,(已采用/无需用)氮气微正压保护,达到动火条件
3
断开与动火设备相连接的所有管线,加盲板()块
4
动火点周围易燃物已清除;动火点周围的下水井、地漏、地坑、地沟、电缆沟等已清除易燃物,并已采取覆盖、铺沙、水封等手段进行隔离
5
罐区内动火点同一围堰内不同时进行各类物质的排放作业
分析人
涉及的其他特殊作业
危害辨识
序号
安全措施
确认人
1
作业人员劳保着装及所用工具符合安全要求,熟知安全操作规程,具备作业资质并持证上岗
2
动火设备内部清理干净,置换合格,(已采用/无需用)氮气微正压保护,达到动火条件
3
断开与动火设备相连接的所有管线,加盲板()块
4
动火点周围易燃物已清除;动火点周围的下水井、地漏、地坑、地沟、电缆沟等已清除易燃物,并已采取覆盖、铺沙、水封等手段进行隔离
9
电焊回路线已接在焊件上,把线未穿过其他设备搭接
10
乙炔气瓶(直立放置)、氧气瓶与火源间的距离大于10m,两者间距离大于5m
11
现场配备灭火器()台,石棉布()块及其他消防措施()
12
其他安全措施:
编制人:
生产单位负责人

八大作业证国标详解

八大作业证国标详解

动火作业证
受限空间作业证
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
高处作业证
吊装安全作业证
临时用电作业证
B.1安全作业证的区分
有分级的特殊作业,安全作业证应根据特殊作业的等级以明显标记加以区分。

B.2 安全作业证的办理、审批和使用
B.2.1 安全作业证的办理、审批(会签)、审批部门(人)的内容如表B.1所示。

表B.1 安全作业证的办理和审批的内容
B.2.2 安全作业证实行一个作业点、一个作业周期内同一作业内容一张《安全作业证》的管理方式。

B.2.3安全作业证不应随意涂改和转让、不应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使用范围、转移作业部位或异地使用。

B.2.4作业内容变更,作业范围扩大、作业地点转移或超过有效期限,以及作业条件、作业环境条件或工艺条件改变时,应重新办理安全作业证。

B.3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限
B.3.1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证》有效期不应超过8h;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证》有效期不应超过72h。

B.3.2《受限空间证》有效期不应超过24h。

B.4安全作业证持有及保存
安全作业证一式三联,其持有和存档部门(人)参见表B.2。

安全作业证应至少保存一年。

表B.2 《安全作业证》持有及保存的内容。

特殊、一级、二级动火作业证

特殊、一级、二级动火作业证
2
火星窜入其它设备或易燃物侵入动火设备
切断与动火设备相连通的设备管道并加盲板___块隔断,挂牌,并办理《抽堵盲板作业证》。
3
动火点周围有易燃物
①清除动火点周围易燃物,动火附近的下水井、地漏、地沟、电缆沟等清除易燃后予封闭。
②电缆沟动火,清除沟内易燃气体、液体,必要时将沟两端隔绝。
4
泄漏电流(感应电)危害
12
应急设施不足或措施不当
①动火现场备有灭火工具(如蒸汽管、水管、灭火器、砂子、铁铣等)。
②固定泡沫灭火系统进行预启动状态。
13
涉及危险作业组合,未落实相应安全措施
若涉及下釜、高处、抽堵盲板、管道设备检修作业等危险作业时,应同时办理相关作业许可证。
14
施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若施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办理《一级、特殊动火作业证》。
7
电、气焊工具有缺陷
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8
作业过程中,易燃物外泄
动火过程中,遇有跑料、串料和易燃气体,应立即停止动火。
9
通风不良
①室内动火,应将门窗打开,周围设备应遮盖,密封下水漏斗,清除油污,附近不得有用溶剂等易燃物质的清洗作业。
②采用局部强制通风;
10
未定时监测
电焊回路线应搭接在焊件上,不得与其它设备搭接,禁止穿越下水道(井)。
5
火星飞溅
①高处动火办理《高处作业证》,并采取措施,防止火花飞溅。
②注意火星飞溅方向,用水冲淋火星落点。
6
气瓶间距不足或放置不当
①氧气瓶、溶解乙炔气瓶间距不小于5m,二者与动火地点之间均不小于10m。
②气瓶不准在烈日下曝晒,溶解乙炔气瓶禁止卧放。

特殊、一级、二级动火作业证

特殊、一级、二级动火作业证
风险分析及安全措施
序号
风险分析安全措施确来自人1易燃易爆有害物质:
①将动火设备、管道内的物料清洗、置换,经分析合格。
②储罐动火,清除易燃物,罐内盛满清水或惰性气体保护。
③设备内通(氮气、水蒸气)保护。
④塔内动火,将石棉布浸湿,铺在相邻两层塔盘上进行隔离。
⑤进入受限空间动火,必须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证》。
1
易燃易爆有害物质:
①将动火设备、管道内的物料清洗、置换,经分析合格。
②储罐动火,清除易燃物,罐内盛满清水或惰性气体保护。
③设备内通(氮气、水蒸气)保护。
④塔内动火,将石棉布浸湿,铺在相邻两层塔盘上进行隔离。
⑤进入受限空间动火,必须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证》。
2
火星窜入其它设备或易燃物侵入动火设备
切断与动火设备相连通的设备管道并加盲板___块隔断,挂牌,并办理《抽堵盲板作业证》。
②注意火星飞溅方向,用水冲淋火星落点。
6
气瓶间距不足或放置不当
①氧气瓶、溶解乙炔气瓶间距不小于5m,二者与动火地点之间均不小于10m。
②气瓶不准在烈日下曝晒,溶解乙炔气瓶禁止卧放。
7
电、气焊工具有缺陷
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8
作业过程中,易燃物外泄
动火过程中,遇有跑料、串料和易燃气体,应立即停止动火。
②监火人随时扑灭飞溅的火花,发现异常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作业,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12
应急设施不足或措施不当
①动火现场备有灭火工具(如蒸汽管、水管、灭火器、砂子、铁铣等)。
②固定泡沫灭火系统进行预启动状态。
13
涉及危险作业组合,未落实相应安全措施
若涉及下釜、高处、抽堵盲板、管道设备检修作业等危险作业时,应同时办理相关作业许可证。

动火安全作业证

动火安全作业证
9
高处作业已采取防火花飞溅措施。
10
乙炔气瓶(直立放置)、氧气瓶与火源间的距离大于10m,二者间距不应小于5m。
11
现场配备消防水带( )根,灭火器( )台,铁锹( )把,石棉布( )块,其他个体防护设施。
12
其它安全措施:
编制人:
实施安全教育人
监护人:
工种:
相关单位监护人:
工种:
申请单位负责人意见: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申请单位
负责人
签字:
动火单位
负责人
签字:
备注:1、动火分析与动火作业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30min,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min应重新分析;每日动火前均应进行动火分析;特殊动火作业期间应随时进行监测。2、可燃气体浓度: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5%(体积百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2%(体积百分数)。3、危险化学品爆炸极限(%):氯甲烷:8.1-17.4;环氧丙烷:2.3-36.0;甲苯:1.1-7.1;异丙醇:2.0~12.7;乙酸:5.4-16.0。
口明火/口火花/口带电/口易燃易爆物质/口炽热物/口其他:
序号
安 全 措 施
选项
确认人
1
动火设备内部构件清理干净,蒸汽吹扫或水洗合格,达到用火条件。
2
断开与动火设备相连接的所有管线,加盲板( )块或断开管线()。
3
动火点10m范围内及动火点下部区域严禁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和喷漆等作业。在受限空间内进行动火作业、临时用电作业时,不得同时进行刷漆、喷漆作业或使用可燃溶剂清洗等其他可能散发易燃气体、可燃液体的作业。
签字: 年 月 日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一、作业分级1.1 固定动火区外的动火作业一般分为二级动火、一级动火、特殊动火三个级别,遇节假日、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注:企业应划定固定动火区及禁火区。

1.2 二级动火作业:除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凡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厂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1.3 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1.4特殊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二、作业基本要求2.1 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安全防火措施,并配备消防器材,满足作业现场应急需求。

2.2 动火点周围或其下方的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

2.3 凡在盛有或盛装过危险化学品的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设施及处于GB 50016、GB50160、GB50074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作业;因条件限制无法进行清洗、置换而确需动火作业时按5.3规定执行。

2.4 拆除管线进行动火作业时,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根据所要拆除管线的情况制定安全防火措施。

2.5在有可燃物构件和使用可燃物做防腐内衬的设备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应采取防火隔绝措施。

2.6 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时,设备内氧含量不应超过23.5%。

2.7 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 m内不应排放可燃气体;距动火点15 m内不应排放可燃液体;在动火点10 m范围内及用火点下方不应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特殊、一级、二级动火作业证

特殊、一级、二级动火作业证
风险分析及安全措施
序号
风险分析
安全措施的物料清洗、置换,经分析合格。
②储罐动火,清除易燃物,罐内盛满清水或惰性气体保护。
③设备内通(氮气、水蒸气)保护。
④塔内动火,将石棉布浸湿,铺在相邻两层塔盘上进行隔离。
⑤进入受限空间动火,必须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证》。
2
火星窜入其它设备或易燃物侵入动火设备
切断与动火设备相连通的设备管道并加盲板___块隔断,挂牌,并办理《抽堵盲板作业证》。
3
动火点周围有易燃物
①清除动火点周围易燃物,动火附近的下水井、地漏、地沟、电缆沟等清除易燃后予封闭。
②电缆沟动火,清除沟内易燃气体、液体,必要时将沟两端隔绝。
4
泄漏电流(感应电)危害
12
应急设施不足或措施不当
①动火现场备有灭火工具(如蒸汽管、水管、灭火器、砂子、铁铣等)。
②固定泡沫灭火系统进行预启动状态。
13
涉及危险作业组合,未落实相应安全措施
若涉及下釜、高处、抽堵盲板、管道设备检修作业等危险作业时,应同时办理相关作业许可证。
14
施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若施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办理《二级动火作业证》。
①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min,如超过此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min,必须重新取样分析。
②采样点应有代表性,特殊动火的分析样品应保留至动火结束。
③动火过程中,中断动火时,现场不得留有余火,重新动火前应认真检查现场条件是否有变化,如有变化,不得动火。
11
监护不当
①监火人应熟悉现场环境和检查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具备相关安全知识和应急技能,与岗位保持联系,随时掌握工况变化,并坚守现场。
12
应急设施不足或措施不当

动火安全作业证--填写说明

动火安全作业证--填写说明

动火安全作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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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安全作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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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安全作业证
动火作业级别: 特级
一级 □二级 编号:如
填写说明:
1、增加申请动火作业时间和实施动火作业时间,申请动火时间由申请人填写并签字,实施动火作业时间动火人填写签字。

2、采样分析结果中,可燃气体的要写清可燃气体名称,并注明检测气体的下限要求,爆炸下限≥4%时,其被测浓度应≤0.5%;爆炸下限<4%时,其被测浓度应≤0.2%(体积百分数)。

有毒气体的要写清有毒气体名称,有毒气体浓度要注明检测数据单位,一般为ppm或mg/L。

间隔时间不得超过30min,尤其是中午午餐休息后,必须重新检测填写检测数据,不合要求的不得开展动火作业。

各企业必须列出厂区所有物料的爆炸极限、毒性检测数据下限数值。

3、安全措施确认人签字确认项,不涉及的条款,填写“不涉及”,不得划斜杠,必须逐条签字。

4、动火地点(部位)必须写明具体位置,不得出现以车间为单位的动火作业区域,必须明确动火作业点位。

5、此表格请各企业参考执行。

高处安全作业证
受限空间作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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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

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

动⽕作业安全许可证第⼀联终审批准单位留存1 动⽕作业在禁⽕区域进⾏的能直接或间接产⽣明⽕的⼯艺设置以外的⾮常规作业,如使⽤电焊、⽓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可能产⽣⽕焰、⽕花和炽热表⾯的⾮常规作业。

1.1 特殊动⽕作业:在⽣产运⾏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的动⽕作业。

1.2 ⼀级动⽕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的除特殊动⽕作业以外的动⽕作业。

⼚区管廊上的动⽕作业按⼀级动⽕作业管理。

1.3 ⼆级动⽕作业:除特殊动⽕作业和⼀级动⽕作业以外的禁⽕区动⽕作业。

1.4 公司禁⽕区域主要有:制氧车间、液化天然⽓站、电解车间净液处理区域、熔炼车间热风炉区域、闪速炉⼀、⼆、三、四区域及阳极炉区域、硫酸开⼯炉区域、净化洗涤区域及废酸处理区域等。

2.动⽕作业分类动⽕作业分为特殊动⽕作业、⼀级动⽕作业和⼆级动⽕作业三类,公司动⽕作业分级具体见公司《禁⽕区域动⽕等级划分办法》。

3.《动⽕作业安全许可证》的办理程序和要求3.1《动⽕作业安全许可证》由申请动⽕单位指定动⽕作业负责⼈负责办理。

办证⼈应按《动⽕作业安全许可证》的项⽬组织逐项填写,不得空项,签字不得代签。

危害识别、安全措施由申请动⽕单位和动⽕区域所属单位的安全员共同完成,然后根据动⽕等级,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办理审批⼿续。

3.2动⽕作业负责⼈持办理好的《动⽕作业安全许可证》到现场,检查动⽕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和监⽕⼈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可批准开始作业,并将《动⽕作业安全许可证》交给动⽕⼈。

3.3《动⽕作业安全许可证》实⾏⼀个动⽕点、⼀张动⽕证的动⽕作业管理。

如果同⼀个单位在同⼀动⽕点多⼈同时动⽕作业,可使⽤⼀份《动⽕作业安全许可证》,但参加动⽕的所有动⽕⼈应分别在《动⽕作业安全许可证》上签字。

3.4《动⽕作业安全许可证》不准转让、涂改、不准异地使⽤或扩⼤使⽤范围。

3.5动⽕前,动⽕岗位当班班长要验票签字;动⽕结束,动⽕所在单位负责⼈要对现场进⾏验收签字。

一级、二级、三级动火证

一级、二级、三级动火证
2、三级动火申请人应在三天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七天,期满应重新办证,否则视作无证动火。
3、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经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及查存。
动火时间
3月10日9时0分至3月16日9时0分




1、焊工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作业时必须遵守“十不烧”原则;
4、本表一式三联:动火人、动火监护人及查存。
动火时间
3月10日8时0分至3月12日8时0分




1、编制动火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附上方案附件);
2、焊工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作业时必须遵守“十不烧”原则;
3、操作前检查焊割设备、工具是否完好,电源线有无破损,各类保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
3、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主管防火工作的负责人填写,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4、本表一式三联:动火人、动火监护人及查存。
动火时间
月日时分至月日时分




1、编制动火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附上方案附件);
2、焊工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
动火部位
1、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等动火作业均属二级动火作业。
2、二级动火申请人应在四天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三天,期满应重新办证,否则视作无证动火。
3、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项目防火工作负责人填写,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一级动火许可证
安3-6
单位名称
工程名称
动火须知
动火部位

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

6、受限空间内作业结束后,应认真检查受限空间内外,确认无误后方可封闭受限空间。

第二节动火安全作业规程一、定义动火作业指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二、动火作业分类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危险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类。

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指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本公司不涉及特殊危险动火作业2、一级动火作业指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作业,本公司涉及一级动火的场所包括硫酸钾煤场、一车间东头煤场、氧气乙炔存放区、煤气发生炉周围、造粒机内部、车间内热风炉。

3、二级动火作业指除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包括除特级动火和一级动火作业点的车间内部和厂区内。

4、凡厂、车间或单独厂房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厂安全防火部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5、遇节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三、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1、一级和二级动火作业1.1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证。

进入受限空间内、高处等的动火作业,还要执行相关规定。

1.2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管理。

1.3凡盛有或盛过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装置,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进行清洗、置换,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1.4凡在处于GB50016-2006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管道、容器、塔罐等生产设施上动火作业前,必须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经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1.5高空进行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阴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措施,以防止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动火、动土等八大特殊操作安全作业票证管理制度

动火、动土等八大特殊操作安全作业票证管理制度

动火、动土等八大特殊操作安全作业(票)证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强化特殊操作安全管理工作,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文件及标准要求,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特制订《动火、动土等八大特殊操作安全作业(票)证管理规定》.动火作业安全规定一、动火作业基本定义在“禁烟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的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二、动火作业级别划分凡在“禁烟区”进行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证"。

动火作业分为特级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类。

特级动火作业㈠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槽、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级动火作业管理。

(如:带有可燃物动火、煤气装置上动火、焦油储槽、焦油管道上动火、粗苯储槽、粗苯管道上动火、洗脱苯单元动火等)一级动火作业㈠煤气净化车间冷鼓工段、粗苯工段、油库区、硫铵、脱硫工段和机电动力车间锅炉房。

㈡厂区所有煤气管道和煤气设备区域㈢炼焦车间焦炉地下室和交换机区域㈣35 KV变电站、10KV变电站及周围区域二级动火作业禁烟区域内除上述规定特级、一级动火区和固定动火区外,其它均为二级动火区域三、“动火证”申办程序㈠特级动火审批除按一级动火办理手续外,还需要由动火单位提出施工方案及安全保障措施,经生产技术部、机电部、安全环保部会审方案,报总经理批准,签发动火证后方可作业。

㈡一级动火证由动火单位指定专人提出申请,经被动火单位领导审核,生产部、机电部、安全环保部复核,总经理批准签发(特殊情况下,总经理可授权生产生产副总批准签发)。

㈢二级动火证由生产车间工段长提出申请,车间主任审核,生产副总经理批准签发(特殊情况下,生产副总不在可授权生产技术部批准签发)。

㈣辅助车间或施工单位在一级、二级禁烟区内动火,由辅助车间或施工单位完成此项动火,负责填写动火证,经生产车间主任或副主任签字,并按照上述审批程序报批后,方可动火。

动火作业等级划分

动火作业等级划分

动火作业等级划分1、特级用火作业(1)带有可燃或有毒介质的容器、设备、管线。

(2)节假日期间进行的检修作业(二、三级用火区域除外)。

(3)在20时至次日8时期间的生产运行的关键装置要害部位检修作业(二、三级用火区域除外)。

(4)在运行的液化气球罐区防火堤内检维修。

(5)未拆除易燃填料的凉水塔内施工等用火作业2、一级用火作业(1) 正在运行的工艺生产装置区(2) 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及有毒介质的泵房和机房(3) 各类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充装站及可燃液体罐区防火堤内、液态烃罐区封闭管理区内。

(4) 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有毒介质的装卸作业区、洗槽站。

(5) 工业污水处理场、易燃易爆的循环水场、凉水塔和工业含水系统的隔油池、油沟、管道(包括距上述地点12米以内的区域)(6)切出运行、经吹扫、处理、分析合格(不包括重油)的系统工艺设备管线。

(7)危险化学品库和空分的纯氧系统等用火作业3、二级用火作业(1)停工检修经吹扫、处理、化验分析合格的工艺生产装)(2)工艺系统管网(3)经吹扫、处理、化验分析合格,并与系统采取有效隔离、不再释放有毒有害、可燃气体的大修油罐的罐内大修和喷砂防腐作业(4)从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装置或系统拆除的,经吹扫、处理分析合格,且运到安全·(5)生产装置、灌区的非防爆场所及防火间距以外的区域(包括操作室、变配电间、办公室等)(6)铁路作业站、固体产品站台、仓库、木材加工厂等禁火区(7)厂区主干道两侧绿化施工等用火作业4、三级用火作业(1)在以厂区主干道两侧路基为界的非明火作业(2)在厂区禁火区内,除特级、一级、二级用火范围以外的其它各类临时用火5、固定用火区是在厂区内,没有火灾危险性的区域划出的固定用火作业区域。

在二级以上用火区域内,不应设固定用火区。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附动火证样本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附动火证样本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基本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作业过程中所涉及的特殊作业(或称为: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参照《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 GB30871-2014)、《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2013 年 5 月 20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9 号公布,根据 2015 年 5 月29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0 号修正)等法律法规、标准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动火作业安全作业证办理和审批程序以及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检查等具体要求和实施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区域进行的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

第四条相关术语和定义动火作业 : 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备以外的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的作业。

第五条安全管理部负责在公司内进行本办法的培训和宣传,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参与学习本管理办法,并对学习效果进行评估。

安全管理部负责指导安全作业证的办理,监督动火作业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及时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行为。

第六条进行动火作业前,申请作业人员应按本管理制度的规定组织有关人员对作业现场及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简称:动火证,格式见附件)。

如作业过程中涉及多种特殊作业的,还应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证。

严禁未办理完毕安全作业证即开始作业。

第七条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对安全作业证上所列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确认并签字。

审核、审批人员应不定期去作业现场核实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必要时应亲自到作业现场确认后方可签字。

第八条进行动火作业前,作业人员应穿戴符合规范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九条动火作业应设置至少一名监护人,监护人员应坚守岗位,对作业全程进行监护,不得擅自离开。

监护人应由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且掌握一定消防、急救知识的人员担任。

动火作业安全规范

动火作业安全规范

动火作业安全规范
五、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 动火作业前应进行安全分析, 动火分析的取样点要有代表性。 在较大的设备内动火作业,应采取上、中、下取样;在较长的物料管线上动火,应在彻底隔绝区 域内分段取样;在设备外部动火作业,应进行环境分析,且分析范围不小于动火点10 m。 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 min,如超过此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60 min,应重新取样分 析。免费获取更多安全精品资料,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安全生产管理〕;特殊动火作业期间还应 随时进行监测。 使用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或其它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检测设备应经标准气体样品标定合格。 动火分析合格判定: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4%时,其被测浓度应≤0.5%(体积百分 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4%时,其被测浓度应≤0.2%(体积百分数)。
要求: 遇节日、假日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动火作业安全规范
三、动火作业安全防火基本要求:
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 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
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凡在盛有或盛过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及处于甲、乙类区域的生产设
这样的作业安全吗?
动火作业安全规范
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 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在铁路沿线(25 m以内)进行动火作业时,遇装有危险化学品的火车通过或停留时,应立即 停止作业。 凡在有可燃物构件的凉水塔、脱气塔、水洗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应采取防火隔绝措施。 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 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动火点15 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 不得在动火点10 m范围内及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工器具本质安全程度,保证安全可靠。 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5 m,二 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10 m,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 动火作业完毕,动火人和监火人以及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应清理现场,监火人确认无残留火 种后方可离开。

动火安全作业证( 特殊、一级)

动火安全作业证(  特殊、一级)

福建中景石化有限公司特殊、一级动火安全作业证申请单位作业所在单位申请人安全员作业证编号DH-单位代号-动火等级年份-序号(001)动火作业级别特殊一级动火地点具体说明动火的单位名称及具体的动火设备或附近设备名称动火方式电焊、气割、氩弧焊,或其他动火方式(如切割、敲击等)动火时间自年月日时分始至年月日时分止动火作业负责人动火人动火分析时间年月日时年月日时年月日时分析点名称分析数据分析人涉及的其他特殊作业危害辨识注明危险有害因素(主要有火灾、爆炸、中毒,灼烫、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等)序号安全措施确认人1 动火设备内部构件清理干净,蒸汽吹扫或水洗合格,达到动火条件2 断开与动火设备相连接的所有管线,加盲板()块3 动火作业分析合格4 动火点周围的下水井、地漏、地沟、电缆沟等已清除易燃物,并已采取覆盖、铺沙、水封等手段进行隔离5 罐区内动火点同一围堰内和防火间距内的储罐不同时进行脱水作业6 高处作业已采取防火花飞溅措施7 动火点周围易燃物已清除8 电焊回路线已接在焊件上,把线未穿过下水井或其他设备搭接9 乙炔气瓶(直立放置)、氧气瓶与火源间的距离大于10 m10 现场配备消防蒸汽带()根,灭火器()台,铁锹(),石棉布()块11其他安全措施:编制人:动火所在单位负责人监火人动火初审人安全员实施安全教育人动火所在单位负责专、兼职安全员申请单位负责人意见:签字:年月日时分安全环保部经理意见签字:年月日时分安全环保部监护人公司分管安全领导意见签字:安全生产副总年月日时分公司审批人签字:常务副总以上人员年月日时分动火前,岗位当班班长验票签字:年月日时分公司盖章完工验收签字:年月日时分。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规范动火作业过程管理,确保公司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及生产作业过程安全。

二、范围适用于公司禁火范围内的动火操作,以及生产装置和罐区临时用电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三、动火作业分级管理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指在处于运行状态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重要部位及其他具有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2、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内的动火作业。

3、二级动火作业:指特殊动火和一级动火以外的动火作业。

停车检修,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火灾、爆炸危险性的大小,经保卫科、安环部批准,动火作业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四、公司内区域划分1、禁火区(1)重点防火区:电气油罐(高低压配电室、主控室、变压器旁、电容器室、值班室)、仓储五金库、质技部化验室、运输车间油库(车辆库房)等。

(2)一般防火区:厂区运输通道、各办公室、宿舍楼和家属楼等。

五、动火原则1、正在运转的生产设备以及盛有易燃易爆物体的容器、管线与设备,严禁进行动火作业。

2、可动火可不动火,坚持以不在禁火区内动火为原则,即能够移去别处维修的则一律应拆除后,运到安全地点进行。

3、在车间内能够利用螺栓等方法联接的工作,坚持不要动焊,以减少动火机会。

4、现场动火,必须移开易燃易爆物品,留出一定足够的作业区域,动火时有专人和消防器材作戒备。

5、若涉及进入容器内部维修,则必须两个人配合工作,佩带必要防护用品,禁止单人独自进行。

六、办理动火手续的规定1、特殊动火、一级动火、二级动火和一般动火的《作业证》应以明显标记加以区分。

2、动火作业证的管理:(1)办证人须按《作业证》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根据动火等级,按第3条规定的审批权限进行办理。

(2)办理好《作业证》后,动火作业负责人应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和监护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批准开始作业。

(3)《作业证》实行一个动火点、一张动火证的动火作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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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措施、安全、工程、分析
(一级、特殊)动火作业证(存根)
设备部门会签后,报分管领导或总工程师批准。

(一级、特殊)动火作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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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部门会签后,报分管领导或总工程师批准。

风险分析及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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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动火作业证(存根)
二级动火作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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