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方悼亡诗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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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中西方悼亡诗看妻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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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古人云“东向望着,不见西墙;南乡视者,不睹北方。”本文正是试图以这种观点为指导对中西方悼亡诗的进行分析,对悼亡诗中对妻人格的塑造做客观全面的探寻。由于人性的共通,中西方悼亡诗有着本质上的一致性。首先,妻人格在中西方都存在,并且都选择悼亡诗为其塑造的载体。其次,关于妻人格理想模式的建构和彰显上,中西方悼亡诗表现出共性。再次,对妻人格的感怀,中西方悼亡诗都表现出以悲哀为主的情感基调,但又暗含着对生命价值积极的态度倾向。但不同的文化心理、宗教背景又使得中西悼亡诗中的妻人格存在一致性的同时又呈现出异样之美。
关键词:悼亡诗亡妻人格
一首首真挚凄美的悼亡诗似中西方纷繁夺目的诗歌花园中异彩独呈的美丽奇葩,经久弥香、常开不衰,在文学艺术园地中始终占有不可动摇的一席之地,吸引人驻足观赏和留恋。所以,向来都不乏悼亡诗作的探求者和研究者,然而大多都是从个体作家作品入手的,或倾向于分析诗人的泣血神伤、或倾向于探求诗作的艺术魅力。似乎较少有人关注悼亡对象或者说成是诗人抒情的对象——亡妻。而假使我们抛开诗中对亡妻的书写,悼亡诗就会显得不合逻辑、不通情理、更无光彩可言。所以,悼亡诗之所以能历代繁衍不衰,其打动人心的地方绝不仅仅在于诗人内心的真情和诗作本身的魅力,更在于悼亡诗中所塑造的体现着美与善的妻形象、折射着人性光辉的妻人格。从某种程度上说,正是亡妻成就了诗人的诗情,催生出悼亡诗这样一种精神文化产品。对于灵心善感的诗人来说爱妻的死亡激发出了内心永不停歇的激情和无限的创作动机,他们怀着悲痛的心情追悼妻子的前尘往事,追寻缅怀昔日的甜蜜相守,发现体悟因妻之死所彰显出的妻永恒的善或美。这也从一个侧面应证了死亡是具有审美价值的,它可以充分展示某种较之生命更加真与善的价值,而在悼亡诗中所谓“真与善的价值”,其实质就是诗人所怀念赞扬的美好高洁的妻人格。所以,中西方的悼亡诗无形中就成为探寻妻人格一个独特的视域。我们在对中西方的为数众多悼亡诗进行咀嚼、对比后,不难发现中西方诗人所塑造的妻人格,由于人性的共通且都浸染着诗人对亡妻刻骨铭心的爱恋,其存在的载体、彰显的理想模式、被感怀的情感体验都表现出惊人的一致。但不同的文化心理、宗教背景使得中西悼亡诗塑造的妻人格又呈现出异样之美。
一妻人格的载体
在众多的文学体裁中,悼亡诗之所以成为中西方诗人对妻人格塑造载体一个共同的的选择,从根本上说是由中西方普遍存在的对女性的歧视、女性地位低下的状况造成的。正如伍尔夫描述的那样“要到那些几乎没有灯光的历史长廊中去寻找,在那儿,幽暗朦胧的,忽隐忽现地,可以看见世世代代妇女们的形象。”[1](p398)而如若把文学作为历史的倒影,妻形象又是女性形象中最为模糊而没有光芒的,妻人格也就自然缺少了被言说的空间。于是存在着这样一种质疑“妻也有人格?”这里引述李建中教授在《臣妾人格》中对人格的一段论述,给出妻人格一个正面的价值判断:每个人都有“其异与面”的人格形象,也有深藏于心的属于他(她)自己的人格结构,“外在形象”和“内在结构”合起来便是一个人的人格。因此,“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格,他(她)人格也许是高洁的,也许是卑下的,也许是二者兼而有之。我们只能说他(她)是一种什么样的人格,
但不能说他(她)有或没有人格”。[2](p15)所以,对于妻人格的存在应该持毋庸置疑的态度,悼亡诗恰恰就为妻人格存在提供了好最好的例证,中西的悼亡诗都无一例外的在对妻的怀念中刻画展示了美好高洁的妻人格。但同样作为妻人格存在载体的中西悼亡诗,不仅数量上有很大的悬殊,而且妻人格在中西方被接受的时间先后和程度也是有差距的,但是两者之间并不成正关涉。
在西方,对妻人格的认同要比中国更早、更为宽泛,但是悼亡诗的数量却相对较少。据统计,作为西方诗歌最权威的、完整的《世界书库》仅仅只有10首悼亡诗。这里对西方优秀而且流传较为广泛的悼亡诗作一个列举:美国的爱伦·坡的《安娜贝尔·丽》,英国诗人约翰·弥尔顿的《梦亡妻》,托马斯·哈代的“艾玛组诗”包括《逝》、《散步》、《轻轻的拍击》,罗伯特·勃朗宁《展望》、《向前看》,邓约翰的的第十九首《神圣的十四行诗》。西方悼亡诗数量和妻人格的被接受情况之间的反差,透露出这样一个信息:在西方悼亡诗并不是妻人格存在的唯一的载体,除悼亡诗之外,西方的小说、绘画、宗教故事中都存在大量的对女性的关照,也自然而然的有了妻人格的展现。而在中国,古典文化中“不言内”传统对文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中国古代的文人墨客对于女性的书写,向来都表现出一种极端吝啬的态度。偶见于经传的只有吕雉、武则天、慈禧等少有的以阴性处阳位的女性。而散落于野史、词赋中的又多为歌姬、女冠之类,都是以千种风情、万般声色迎合文人诗情雅兴的女子。尽管前者常被呵斥为“伤天害理”,后者总被贬损为“以色事人”,但是她们不用被匡定在“不言内”的人伦角色,也不会被日常生活的庸常淹没,所以她们不必像妻,只有亡故才可能得到一个被书写的空间。在妻的整个生命中,她们总是、也只能是:细微、琐碎、重要却不被重视、不被记录、不见经传,甚至在诗人书写现实生活的诗作中她们也总是被不经意的抹去。这是因为我们民族一贯以压抑个人的情感来维持自己所谓君子形象,在深受儒家文化熏染的社会意识中“儿女情长”又往往与“英雄气短”对举。这使得是诗人们倾诉心底真正的爱情别无他途,悼亡诗就无意中承担了这个角色,因为世俗的人们对悼亡诗较能以宽容的态度表示接受,这是我们的民族特色之一。“在西方爱情是一种追求,婚姻才是爱情的高潮。而在中国,婚姻只是可能会发展成爱情关系的开始……妻子之死只是诗人可以公开合法的表达自己对配偶之爱的唯一机会”[3]这就不难理解,自西晋潘岳始作《悼亡诗》三首,历朝历代纷纭不绝,且名家辈出,名作纷呈:像唐代的韦应物、孟郊、元稹、李商隐,宋代的梅尧臣、苏轼、贺铸、黄庭坚、陆游、史达祖,元代的傅若金,明代的于谦、王桐乡、李贽,一直到清朝的吴嘉纪、纳兰容若、王渔阳、王夫之、郭麟、周之琦、厉鄂等等。都为我们传达提供了大量情深意切感人肺腑的悼亡诗,而正是这些悼亡诗使妻有了一个文学的容身之地,中国古代悼亡诗也就成为了妻人格唯一的载体。
二妻人格的彰显
中西悼亡诗中妻人格彰显的共同之处在于对理想的妻人格的构建与展现。悼亡诗中的妻人格或是勤劳恭顺的、或是聪慧高雅的、或是温柔贤淑的,都是那么善良美丽,都是那么令人难以忘怀。潘岳《悼亡三首》:“奈何悼淑丽,仪容永潜息。”刻画出的是品德的可怀可悼,从而有“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见尽人间妇,无如美且贤”,“门前虽有如花貌,怎奈如花心不同”的真情感慨!哈代的《逝》写妻子的“恍若长颈的天鹅扬起了羽翼”,她有着“栗色的发,灰色的眼,还有时隐时现玫瑰色的红晕”展现出的是容颜的可感可想,从而有“你直到最后还那样迷人/是熄灭,不衰萎”的有感而发。虽然中西方悼亡诗的妻人格都是美且善的,但侧重点是不同的,中国悼亡诗侧重于道德修养,西方悼亡诗更侧重于才情外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