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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A 税法 基础班 第7章 本章概述+资源税法(1)

CPA 税法 基础班 第7章 本章概述+资源税法(1)

第七章资源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主讲老师:马兆瑞第七章资源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考情分析本章属于税法考试的重点章,所有题型均涉及,既可独立出计算题,也可和增值税、营业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结合出题。

分值约为7分左右。

本章今年教材有所改变,将资源税与土地增值税合并为一章。

但内容并无太大变化。

本章的重点、难点1、征税范围2、扣除项目的确定3、应纳税额的计算4、土地增值税的清算管理本章易错考点1、资源税的计税依据2、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的确定(1)房地产开发费用的计算(2)房地产企业和非房地产企业在扣除项目上的区别(印花税、加计扣除)(3)对于企业在承受土地时已缴纳的契税,直接计入土地使用权的支付金额中,而不再作为税金扣除3、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的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本章识记性的内容1、两税的征税范围2、两税的税收优惠3、土地增值税的清算管理(1)应当清算的情形(2)税务机关可要求清算的情形(3)非直接销售和自用房地产的收入的确定本章主要内容一、资源税(一)纳税义务人1、我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

2、中外合作开采石油、天然气,按照现行规定只征收矿区使用费,暂不征收资源税。

因此,中外合作开采石油、天然气的企业不是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

【提示1】仅对“境内”生产或者开采应税矿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征收,“进口”的矿产品和盐不征收资源税。

【提示2】仅在“销售或者自用”时的一次性征收,而对“批发、零售”已税矿产品的单位和个人不征收资源税。

3、扣缴义务人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独立矿山、联合企业、其他单位。

例题一:下列企业既是增值税纳税人又是资源税纳税人的是()。

A.销售有色金属矿产品的贸易公司B.进口有色金属矿产品的企业C.在境内开采有色金属矿产品的企业D.在境外开采有色金属矿产品的企业【答案】C例题二:下列单位和个人的生产经营行为不缴纳资源税的是()。

A.个人开采锡矿石B.某乡集体企业开采铁矿石C.某军队按照规定开采金矿D.境内单位和境外组织合作开采天然气【答案】D【解析】中外合作开采石油、天然气不征收资源税。

第七章 资源税 《税法》课程PPT

第七章 资源税  《税法》课程PPT
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资源税适用税率按如下规定执行:独立矿山、 联合企业收购未税矿产品,按本单位应税产品税率代扣代缴;其他 收购单位收购的未税矿产品,按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产品税率代扣 代缴
二、资源税税收优惠及税额计算
(1)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2)对油田范围内运输稠油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油、天然气免税
计税 依据
(1)从价计征的应税产品以销售额为计税依据 (2)从量计征的应税产品以销售量为计税依据 (3)计税依据确定的其他规定
二、资源税税收优惠及税额计算
① 计税销售额的一般规定:为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 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销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视同销售为无销售额的, 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产品平 均价,或组成计税价计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税率)
分析
不正确。根据资源税法律制度规定,纳税人的减免税项目,应 当单独核算计税数量或计税销售额;未单独核算或不能准确提 供计税数量和计税销售额的,不予减免税,主管税务机关无权 核定
二、资源税税收优惠及税额计算
(二) 税额 计算
计税 方法
从价计征: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从量计征: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事故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由省、
一 )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决定减税或免税



(2)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自用于连续生

产应税产品的,不缴纳资源税;自用于其他方面
的,视同销售缴纳资源税
9
二、资源税税收优惠及税额计算
(3)进口的应税产品不征资源税,出口应税产品不

土地增值税PPT模板

土地增值税PPT模板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 ×50%-扣除项目金额×15%
土地增值税金额=增值额 ×60%-扣除项目金额×35%
三、土地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3
三、土地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二)非房地产企业转让或销售房地产缴纳土地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1 兼营房地产业务企业的土地增 值税会计核算
(1)增值额未超过扣 除项目金额50%
(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 金额50%,未超过100%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30% (3)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 金额100%,未超过200%
具体 公式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 ×40%-扣除项目金额×5%
(4)增值额超过扣除 项目金额200%
公式中的5%、 15%、35%分别 为二、三、四级的 速算扣除数。
(一)土地增值税纳税人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及其附着物并取得 收入的单位和个人。概括地说,不论法人与自然人、不分经济性质、不论内资与外资、 不分部门与单位,只要有偿转让房地产,都是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
一、土地增值税概述
(二)土地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二根)据账《簿土、地凭增证值管税理暂行制条度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
税务会计
土地增值税
一 土地增值税概述 二 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 土地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四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申报
— 2—
一、土地增值税概述
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
我国现行土地增值税的基本规范,是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颁布的、自1994年1月1日起 施行并于2011年1月8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土地增值 税暂行条例》)。

第七章 土地增值税(最新 税法PPT课件)

第七章   土地增值税(最新  税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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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土地增值税
本章主要内容
7.1 土地增值税概述 7.2 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 7.3 土地增值税税率 7.4 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与扣除项目 7.5 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本章重点难点
本章重点: 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土地增值税税率、土地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本章难点: 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土地增值税采用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7.4 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与扣除项目
一、应税收入的确定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应税收入,包括转让房地产取得的全部
价款及有关的经济利益。从形式上看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 其他收入。 非货币收入要折合成货币金额计入收入总额。 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为不含增值 税收入。
7.4 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与扣除项目
二、扣除项目的确定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适用新建房转让和存量房地产转
让) 包括地价款和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按国家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 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契税,应视同“按国家统一 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计入“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中扣除。
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是指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 被政府批准征用的房产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权。
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比照本规 定免征土地增值税。
7.2 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
3.免征土地增值税的情况(免征或暂免征收)
(6)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
7.4 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与扣除项目
二、扣除项目的确定 (二)房地产开发成本(适用新建房转让)

71资源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PPT课件

71资源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PPT课件
第七章 资源税法 和土地增值税法
教学要求 把握资源税和土地增值税的原理和法规,掌握其税额 的计算、缴纳方法。
重点 资源税计税依据的确定;土地增值税课税对象范围的 界定、计税依据的确定和税额的计算。
难点 土地增值税税款的预征与清算 。
内容体系(上):资源税
第一节 资源税概述 第二节 纳税人、课税对象和税率 第三节 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 第四节 资源税的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
三、税率 P206
从价定率、从量定额
“级差调节”原则——资源贮存状况、开采条件、 资源等级、地理位置等
矿产品 原油、天然气
煤炭(包括原煤、洗选煤)
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 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盐
税率形式 比例税率 比例税率
固定税额
具体标准
6%
(2014-12-01起)
2%~10%
(2014-12-01起)
计算公式为:
综合减征率=∑(减税项目销售额×减征幅度×6%)/总销售额 实际征收率=6%-综合减征率 应纳税额=总销售额×实际征收率
(6)衰竭期煤矿减征30%, (7)对充填开采置换出来的煤炭,减征50%
纳税人同时符合以上情形的,只能选择一项执行,不能叠加 适用。
二、出口应税产品不退(免)资源税 的规定
第三节 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
一、计税依据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计税依据
(一)从价定率征收
(二)从量定额征收
(一)从价定率征收
全部价款+价外费用 具体规定同增、消 原煤销售额不含从坑口到车站、码头等的运输费用
外汇结算 当日或当月1日、1年内不得变更
(二)从量定额征收
销售数量 不能提供准确数量的 应税产品的产量、折算比换算的数量

资源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PPT 88页)

资源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PPT 88页)

6. 合作建房 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暂免 建成后转让,征收 7. 企业兼并并转让 暂免
8. 房地产的代建房行为 不征税 9. 重新评估 不属于征税范畴 分析: 不属于征税范畴和暂免的区别
【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应缴纳土地增值税的是 ( )。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
土地使用者通过出让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将土 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属 于土地买卖的二级市场。
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包括未转让土地使用权、房 产产权的行为
是否发生转让行为主要以房地产权属(土地使用权和 房产产权)的变更为标准
土地增值税的基本范围包括:
(1)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2)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连同国有土地一并转让;
(3)存量房地产的买卖。
存量房?
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房地产
【提示】地上的建筑物,是指建于地上的一切建 筑物,包括地上地下的各种附属设施。也就是说转让 地下建筑物也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附着物,是指附着于地上的不能移动或者一经移动即 遭损坏的物品。
3. 房地产抵押
抵押期间不征收土地增值税,抵押期满权属转让的, 征收土地增值税
4. 房地产的交换
既发生房产产权、土地使用权的转移,又取得了实物 形态的收入,属于征税范围
但个人之间,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实,可以免征土地增 值税
5. 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
投资、联营,暂免
再转让,征收
2. 其他收购单位收购的未税矿产品,按税务机关核定 的应税产品税额标准,依据收购的数量代扣代缴资源 税。
第二节 资源税计税依据与应纳 税额的计算
一、计税依据

土地增值税教学课件PPT

土地增值税教学课件PPT
不超过200%时,适用30%、40%和50%的税率。
速算扣除系数={A×50%-[B×50%×30%+ B×50%×40%+(A-B×100%)×50%]}÷B=15%
(4)增值率超过200%时,速算扣除系数35%(计算源自)六、土地增值税的税收优惠
1.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 过扣除项目金额20%,免征。 2.因国家征用收回房地产,免征。 3.个人转让自用住房,居住满5年的免征, 满3年的减半征收,未满3年的按规定计 征。
增值额×50%-扣除额×15%
4 比率>200%
60% 35%
增值额×60%-扣除额×35%
注:累进税率根据增值率(非增值额)确定; 增值率系增值额与扣除金额(非转让收入)的比率。
四、增值额的确定
增值额= 转让收入-扣除金额
◆不能准确提供转让收入的,参照同类房地 产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
◆不能准确提供扣除项目金额的,按照房屋 重置成本和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地价确定。
(2)利息支出不能单独核算的,开发费用按地 价与项目成本之和(1项+2项)的10%以内扣除。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按实际 金额扣除。(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
附加、印花税)
5.专门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 按地价与项目成本之和的20%加计扣 除。
◆旧房及建筑物转让,扣除项目包括旧房 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按政府评估机构 评定的重置成本价和成新度计算)、取 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及转让环节 缴纳的税费。
2.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成本,按实际金 额扣除;
3.房地产开发费用(指房地产的销售费用、管理 费用和财务费用。即与房地产实体无关),扣除 方法有两种:
(1)利息支出,能按房地产项目分摊、金融机 构能提供证明的,按实际金额扣除(但最高限 额为按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 他开发费用,按地价与项目成本之和(1项 +2项)的5%以内扣除。

XXXX注会《税法》--第七章资源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PPT资料98页

XXXX注会《税法》--第七章资源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PPT资料98页

【例题·多选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开采海洋或陆上油气资源的中外合作油气田,在 2019年11月1日前已签订的合同继续缴纳矿区使用费,不 缴纳资源税 B.人造石油应缴纳资源税 C.煤炭资源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原煤和以未税原煤加工 的洗选煤 D.液体盐不缴纳资源税 【正确答案】AC
(二)税率 资源税采取从价定率或者从量定额的办法计征 原油、天然气:销售额的6%-10% (新) 煤炭:销售额的2%-10% (新) 其他:从量定额(相关税率考试会给) 对于划分资源等级的应税产品,其《矿山资源等级表》中 未列举名称的纳税人适用的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 府根据纳税人的资源状况,参照邻近矿山或者资源状况、开采条 件相近矿山的税率标准,在浮动30%的幅度内核定,并报财政部 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 根据财税[2019]73号文件规定(新): 开采海洋或陆上油气资源的中外合作油气田,在2019 年11月1日前已签订的合同继续缴纳矿区使用费,不缴纳 资源税 自2019年11月1日起新签订的合同缴纳资源税,不再 缴纳矿区使用费 开采海洋油气资源的自营油气田,自2019年11月1日 起缴纳资源税,不再缴纳矿区使用费
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 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其销售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销售额发生的 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纳税人应在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计算方法, 确定后1年内不得变更
(二)从量定额征收的计税依据:销售数量 1、销售数量包括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 的实际销售数量和视同销售的自用数量; 2、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应税产品销售数量的, 以应税产品的产量或者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折算比换 算成的数量为计征资源税的销售数量
海上自营油气田比照上述规定执行(新)

资源税类土地增值税18页PPT.pptx

资源税类土地增值税18页PPT.pptx
⑤加计扣除=(510+1550) ×20%=412(万元)
⑥扣除项目金额合计=510+1550+213+280.5+412 =2965.5(万元)
(3)土地增值额=5100-2965.5=2134.5(万元) (4)土地增值额占扣除项目比例=2134.5\2965.5×100%
=72% 适用税率为40%,速算扣除率为5%。 (5)应纳土地增值税额=2134.5×40%-2965.5×5%
(二)计算
计算原则: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土地增值税预征办法,根 据本地区房地产业增值水平和市场发展情况,区别普通 住房、非普通住房和商用房等不同类型,科学合理地确 定预征率,并适时调整。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后,应及时 进行清算,多退少补。
计算方法: 应纳税额=∑(每级距的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 或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2.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 供购房发票的,经当地税务部门确认,土地扣除项目和 旧房建筑物评估价格扣除项目的金额,可按发票所载金 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对 纳税人购房时缴纳的契税,凡能提供契税完税凭证的, 准予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予以扣除,但不 作为加计5%的基数。同时,对于转让旧房及建筑物, 既没有评估价格又不能提供购房发票的,地方税务机关 可以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实行核定 征收。
(二)纳税人
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的一切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产权, 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注意:包括外商投资企 业、外国企业及外国机 构、华侨、港澳台同胞 及外国公民在内。
(三)税率
土地增值税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表
级数 1 2 3 4

CPA第七章资源税和土地增值税

CPA第七章资源税和土地增值税
•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原油、天然气、 煤炭)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如 违约金、优质费等),但不包括收取的增值税销 项税额。
• 【提示】与应税矿产品缴纳增值税的销售额一致。 • 【新增:特殊情形】
• (1)纳税人开采应税产品由其关联单位对外销 售,按关联单位销售额征收资源税;既有对外销 售,又有将应税产品用于连续生产非应税产品或 其它自用,对自用的这部分应税产品,按对外平均 售价征收资源税。
色金属矿原矿、盐
额 0.4-60 元/吨
• (二)扣缴义务人收购未税矿产品的税额确定
• 1.独立矿山、联合企业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 按照本单位应税产品税额标准,依据收购的数量 代扣代缴资源税。
• 2.其他收购单位收购的未税矿产品,按税务机关 核定的应税产品税额、税率标准,依据收购的数 量代扣代缴资源税。
• (三)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
• 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 人,包括:独立矿山、联合企业、其他收购未税 矿产品的单位(包括收购未税矿产品的个体户)。
• 中外合作油气田的资源税由作业者负责代扣。
•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资源税纳税 义务人的有( )。 A.进口盐的外贸企业
• B.开采原煤的私营企业
• b.未列举名称的其他非金属矿原矿和其他有色 金属矿原矿,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 定征收或暂缓征收资源税,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 务总局备案。
• 【例·多选】下列各项中,应征资源税的有()。 A.开采的大理石
• B.进口的原油 • C.开采的煤矿瓦斯 • D.生产用于出口的卤水 • 『正确答案』AD
然气,地面抽采煤层气暂不征税。
• 3.煤炭。包括原煤和以未税原煤加工的洗选煤。 • 4.其他非金属矿原矿。是指除上列产品和井矿盐

第七章 资源税法.ppt

第七章 资源税法.ppt
• 6、进口不征,出口不退(免)
• 【例题1】:某油田当年销售原油70万吨, 油田自用5万吨,另有2万吨在采油过程 中用于加热和修理油井。已知该油田适 用的税额为每吨15元,则该油田当年应 纳资源税额为:
• 【答案】:应纳资源税=(70+5) 15=1125(万元)
• 【例题2】:某冶金联合企业矿山,8月 份开采铁矿石5000吨,销售4000吨,适 用的单位税额为每吨14元,该矿当月应 纳的资源税为:
(2)销售原煤280万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 22400万元。 (3)以原煤直接加工洗煤110万吨,对外销售90 万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5840万元。 (4)企业职工食堂和供热等用原煤2500吨。 (5)销售天然气37000千立方米(含采煤过程中 生产的2000千立方米),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660 万元。
• 【例题】下列各项中,不征收资源税的 有( )。
• A、液体盐 • B、人造原油 • C、洗煤、选煤 • D、煤矿生产的天然气 • 【答案】:BCD。
二、扣缴义务人适用的税额
• 独立矿山、联合企业收购未税矿产品 的单位,按本单位适用应税产品税额 标准,依据收购的数量代扣代缴资源 税;
• 其他收购单位收购的未税矿产品,按 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产品税额标准, 依据收购的数量代扣代缴资源税。
• 【答案】:应纳资源税
• =5002+7070%2=1200(万元)
• (4)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品原矿,因无 法准确掌握纳税人移送使用原矿数量 的,可将其精矿按选矿比折算成原矿 数量作为课税数量。
• 应纳税额=入选精矿选矿比 单位税 额
• 【例题】:某矿山某月销售锰矿石原矿 20000吨,移送入选精矿4000吨,选矿比 为20%,该矿山锰矿按规定适用12元/吨 的单位税额,则该矿山本月应纳资源税 税额为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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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资源税法和土
地增值税
• 本章中资源税法是考试中非重点税,主要命题为 单选题、多选题,有时也可以与增值税结合进行 计算题命题,一般分值3分左右。
• 本章中土地增值税法是考试中的重点税,命题除 单选题、多选题外,每年都有计算题命题(2014 年除外),一般分值8分以内。
• 本章新增及变化内容
• 煤炭资源税实行从价定率计征;原油、天然气比 例税率由5%-10%改为6%-10%。
• b.未列举名称的其他非金属矿原矿和其他有色 金属矿原矿,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 定征收或暂缓征收资源税,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 务总局备案。
• 【例·多选】下列各项中,应征资源税的有()。 A.开采的大理石
• B.进口的原油 • C.开采的煤矿瓦斯 • D.生产用于出口的卤水 • 『正确答案』AD
色金属矿原矿、盐
额 0.4-60 元/吨
• (二)扣缴义务人收购未税矿产品的税额确定
• 1.独立矿山、联合企业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 按照本单位应税产品税额标准,依据收购的数量 代扣代缴资源税。
• 2.其他收购单位收购的未税矿产品,按税务机关 核定的应税产品税额、税率标准,依据收购的数 量代扣代缴资源税。
• 3.新增:开采海洋或陆上油气资源的中外合作油 气田,按实物量计算缴纳资源税,以开采量扣除 作业用量、消耗量之后的产量为课税数量,由作 业者代扣资源税。
• 【考题·单选题】(2012年)2012年2月,某采 选矿联合企业到异地收购未税镍矿石。在计算代 扣代缴资源税时,该矿石适用的税率是( )。 A. 税务机关核定的单位税额
『答案解析』资源税进口不征、出口不退;开采 的煤矿瓦斯暂不征收资源税。
• (二)税率 • 1、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相结合。
矿产品
税率形 式
具体标准
原油、天然气(2011 年 11 月 1 日起)
比例税 率
6%-10%
煤炭(2014 年 12 月 1 日起)
比例税 率
2%-10%
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 固定税 矿产品差别、地区差别
• 第一节 资源税纳税义务人、 税目与税率
• 一、资源税的纳税人
• (一)资源税的概念和作用 • 1、资源税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
域从事应税矿产品开采和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课 征的一种税。
• 2、资源税的作用: • 调节级差收入,促进企业之间开展平等竞争; • 促进对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 筹集财政资金。
• A.900000元
B.900250元
• C.901000元
D.901250元
• (三)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
• 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 人,包括:独立矿山、联合企业、其他收购未税 矿产品的单位(包括收购未税矿产品的个体户)。
• 中外合作油气田的资源税由作业者负责代扣。
•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资源税纳税 义务人的有( )。 A.进口盐的外贸企业
• B.开采原煤的私营企业
然气,地面抽采煤层气暂不征税。
• 3.煤炭。包括原煤和以未税原煤加工的洗选煤。 • 4.其他非金属矿原矿。是指除上列产品和井矿盐
以外的非金属矿原矿。
• 5.黑色金属矿原矿。 • 6.有色金属矿原矿。
• 7.盐。包括固体盐、液体盐(卤水)。固体盐, 包括海盐、湖盐原盐和井矿盐。
• 【注意】
• a.纳税人在开采主矿产品的过程中伴采的其他 应税矿产品,凡未单独规定适用税额的,一律按 主矿产品或视同主矿产品税目征收资源税。
• 【解析3】资源税纳税义务人不仅包括符合规定 的中国企业和个人,还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 企业。
• 【解析4】能否成为资源税的纳税人要受企业开 采地点、组织形式和开采品目限制。
• 【解析5】资源税进口不征、出口不退。
• 【解析6】自2011-11-1起,开采陆上和海洋的油 气资源的中外合作油气田、开采海洋油气资源的 自营油气田,不再缴纳矿区使用费,依法缴纳资 源税。
• (2)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应税产品直接出口,按 离岸价格(不含增值税)征收资源税。
• 【题·单选】(2012年)某油田2011年10月共计 开采原油8000吨,当月销售原油6000吨,取得销 售收入(不含增值税)18000000元,同时还向购 买方收取违约金23400元,优质费5850元;支付 运输费用20000元(运输发票已比对)。已知销 售原油的资源税税率为5%,则该油田10月应缴纳 的资源税为( )。
• (二)资源税的纳税人
• 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应税资源的矿产品或者生产 盐的单位和个人。
• 【解析1】资源税是对在中国境内生产或开采应 税资源的单位或个人征收,而对进口应税资源产 品的单位或个人不征资源税。
• 【解析2】资源税是对开采或生产应税资源进行 销售或自用的单位和个人,在出厂销售或移作自 用时一次性征收,属于价内税。
•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原油、天然气、 煤炭)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如 违约金、优质费等),但不包括收取的增值税销 项税额。
• 【提示】与应税矿产品缴纳增值税的销售额一致。 • 【新增:特殊情形】
• (1)纳税人开采应税产品由其关联单位对外销 售,按关联单位销售额征收资源税;既有对外销 售,又有将应税产品用于连续生产非应税产品或 其它自用,对自用的这部分应税产品,按对外平均 售价征收资源税。
• C.生产盐的外商投资企业
• D.中外合作开采石油的企业
•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资源税对进口应税资源不征税、对 出口应税资源不退税。
• 二、税目和税率
• (一)税目(征税范围):目前只有7大类 • 1.原油。是指开采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 • 2.天然气。是指专门开采或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
• B. 镍矿石收购地适用的单位税额 C. 镍矿石原产地适用的单位税额
• D. 该联合企业适用的镍矿石单位税额
• 『答案』D『解析』独立矿山、联合企业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按照 本单位应税产品税额、税率标准,依据收购的数量代扣代缴资源税。
•第二价定率征收的计税依据—— 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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