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服务合同(2018)
简析新收入准则对电商企业的影响——以京东为例
中国储运网H t t p ://w w w .c h i n a c h u y u n .c o m采购物资的生产制造、施工服务的工序操作等环节开展不预先告知的现场监督检查,采用“四不两直”方式: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地现场进行检查。
飞行检查人员一般由采购管理部门、相关业务部门及纪检审计部门组成,提前制定检查计划,实地记录检查情况并编写最终报告。
动态过程评估是指采购、业务和合同部门在一定有效期内(通常为合同执行期间),依托E R P 、S R M 等信息管理系统对履约供应商进行动态评分,并可根据合同执行进度情况进行追评,未在有效时间内做出评价将视为默认好评。
系统将根据该供应商的历次动态过程评估得分实时计算生成出综合分数,给予后续项目参考。
4.5供应商奖惩。
(1)供应商的奖励依据来源于年度考评、飞行检查和动态过程评估等,根据一定周期内履约供应商的合同履行情况、业务能力、服务质量、工作效率等多个维度,综合量化打分评价,设定一个评价分值(如90分以上),授予其“年度优秀供应商”荣誉。
针对“年度优秀供应商”可以在后续采购技术评分、紧急采购项目、合同续签项目、维保服务项目等方面享有优先权力。
通过上述激励措施可以充分调动供应商积极性,全力以赴提升质量服务水平,有利于形成长期合作的良性循环。
(2)供应商的惩罚主要是针对供应商不良行为的处理处罚,根据供应商在静态评价和动态评价中反映出来的各种不良行为,按性质不同和产生后果程度进行分级处理。
以某省级城市燃气集团公司为例,处理方式可分为警告处罚、短期暂停资格、长期暂停资格、列入黑名单(退出),不良行为分类处理情况可见表1。
表1供应商不良行为分类处理情况5.结语。
在燃气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燃气企业应尽早建立切实有效的、适应燃气行业需要的供应商管理体系,实现企业对供应商统一协调、科学规范的管理,营造互利共赢的合作新局面,从而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山东新阳光国际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武玉柱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山东新阳光国际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武玉柱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5.14【案件字号】(2020)鲁07民终3043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张国良崔福涛王峰【审理法官】张国良崔福涛王峰【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山东新阳光国际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武玉柱【当事人】山东新阳光国际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武玉柱【当事人-个人】武玉柱【当事人-公司】山东新阳光国际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尹晓东山东瑞诺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尹晓东山东瑞诺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尹晓东【代理律所】山东瑞诺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山东新阳光国际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被告】武玉柱【本院观点】上诉人提交的上诉状明确载明“无新证据提交",在本院组织的调查中,上诉人亦表示无新的事实和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本案不开庭审理。
【权责关键词】撤销合同新证据关联性诉讼请求开庭审理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上诉人提交的上诉状明确载明“无新证据提交",在本院组织的调查中,上诉人亦表示无新的事实和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本案不开庭审理。
上诉人关于被上诉人与上诉人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不存在向被上诉人支付双倍工资差额情形的上诉理由,与其在一审过程中的陈述意见一致,一审判决综合当事人提交的证据进行了准确认定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充分说理,被上诉人在上诉人处的工作情况,符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一条之规定情形,应认定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因此,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得当,实体处理正确。
2018年合作协议,甲方为乙方的唯一合作-优秀word范文 (8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合作协议,甲方为乙方的唯一合作篇一:公司战略合作协议战略合作伙伴协议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基于良好的信任,处于双方长远发展战略上的考虑,甲乙双方决定强强联合,共同携手,就__ __等领域开展合作。
双方均以优秀的企业理念与专业性,本着“互惠、互利、稳定、恒久、高效、优质”的合作精神,结成深度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现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1.0 合作纲领1.1 合作宗旨甲方与乙方的合作宗旨是通过双方的紧密合作,打造双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1.2 合作目标双方相信,通过本次战略合作,能够帮助双方进一步提升整体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改善提升三峡石相关产品的工艺技术、产品质量及开发序列等,实现双方未来的市场扩张策略并获得市场份额,为双方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
1.3 合作内容1.3.1双方合作具备排他性。
甲方确定乙方为重庆市范围内旅游纪念品相关产品的唯一生产加工基地,唯一供货单位;乙方确定甲方为重庆市主城区范围内唯一合作伙伴,甲方具唯一销售权利;1.3.2 乙方为甲方提供生产及技术服务;乙方的所有产品均以优惠合作价向甲方提供,由甲方制定市场销售价格;结算方式如下:(暂略)1.3.3甲方为乙方企业发展、品牌建设等方面提供指导、支援等智力支持。
包括:⑴.现有产品的推广宣传;⑵.销售通路搭建;⑶.现有产品的包装升级及新产品开发设计策划;⑷.梳理提炼产品文化内涵,提升产品附加值;⑸.帮助其从生产型企业向文化营销型企业的转变;1.4 合作期限双方合作期限为______年,从___年__月_日到___年__月_日;2.0 合作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战略合作双方需要双方共同努力才能实现预期效果,故需要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如下规定:2.1甲乙双方的权利⑴.甲乙双方有要求对方如约提供服务的权利;⑵.甲方有向乙方提出质询的权利;⑶.甲方享有本合同约定的经济权益;⑷.甲方有对乙方未履行相关约定及保密责任而带来损失予以追索经济赔偿的权利;2.2甲乙双方的义务⑴.甲乙双方有按本协议如期履行的义务;⑵.甲方有为乙方提供相关智力支持的义务;⑶.甲方有按计划推进和完成由甲方承担的市场推广、广告宣传等任务的义务;⑷.甲方应充分运用其行业影响力和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为乙方开拓业务和建构销售通路提供条件;⑸.乙方有回复甲方质询的义务;⑹.乙方有对产品质量严格管理的义务,不得有损甲方形象和利益;⑺.乙方有对甲方提供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承担保密责任的义务;⑻.对于来自甲方策划、设计之产品,乙方应给予包括打样、生产等无条件的积极支持; 3.0 协议附件本协议项下的合作业务以及相关的商业条款如有不完善的部分,双方将协商另立书面说明,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物流仓储存贮合同模板
物流仓储存贮合同模板甲方:(公司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电话:乙方:(公司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电话:鉴于甲方为一家物流公司,拥有合法的营业资质,具有丰富的仓储存贮经验;乙方为(公司名称),需进行物流仓储存贮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服务内容1.1 甲方承诺为乙方提供物流仓储存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入库、出库、分类存放、库存管理、盘点等工作。
1.2 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操作流程和要求,配合并提供必要的文件资料,确保物流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条收费标准2.1 甲方向乙方提供物流仓储存贮服务的收费标准如下:(1)入库费用:根据货物数量和重量等不同因素收取合理费用;(2)出库费用:根据出库货物的数量和性质等因素收取相应的费用;(3)库存管理费用:根据库存数量和存放周期等因素收取费用;(4)其他费用:如仓储设备维护费用、人工费用等,根据实际消耗情况收取。
第三条仓储设备和保管责任3.1 甲方承诺提供合适的仓储设备和环境,确保货物的安全存放。
3.2 甲乙双方约定,在货物存放期间,甲方应尽到合理的看管和保管义务,确保货物不受损失。
3.3 如因甲方的疏忽或过失导致货物损坏或丢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四条合同期限4.1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服务内容完成之日止。
4.2 如发生特殊情况,需延长本合同期限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变更合同期限。
第五条保密义务5.1 甲乙双方保证对涉及双方商业秘密的信息、资料和数据等进行保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5.2 一方有违反保密义务的情况发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6.1 如一方违约导致另一方损失的,应按实际损失情况赔偿。
6.2 如因不可抗力等不可控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依法免责。
第七条法律适用7.1 本合同的解释、履行及纠纷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2 如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有管辖权的法院解决。
代仓业务合同模板
代仓业务合同模板甲方(仓储方):(公司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乙方(委托方):(公司/个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鉴于甲方具有一定的仓储条件和设施,愿为乙方提供仓储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仓储服务内容1.1 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仓储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入库、仓储、转运等服务。
1.2 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准确、完整的货物信息,并按照约定时间将货物送达指定仓库。
第二条仓储费用2.1 甲方提供的仓储服务将收取相应的仓储费用,费用标准详见附表一。
2.2 仓储费用由乙方按照约定时间及方式支付,逾期支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滞纳金。
第三条货物的保管与维护3.1 甲方应按照协议约定对乙方委托的货物进行妥善保管和管理,定期检查货物的存放状态,并保证货物不会遭受损坏、丢失等情况。
3.2 乙方应对自己委托的货物进行保险投保,保障货物的安全。
第四条服务期限4.1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货物全部转运完毕并甲方确认无异议时终止。
4.2 若服务期限有变动,双方应提前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5.2 若因天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乙方无法按时完成货物转运,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尽力采取措施减少损失。
第六条保密条款6.1 双方应保守对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将相关商业机密泄露给第三方。
6.2 若因一方泄密,导致对方受到损失,应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纠纷解决7.1 双方如有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可诉诸法律途径解决。
第八条其他约定8.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8.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日期:日期:附表一仓储服务费用标准(具体费用标准详见附表)以上为《仓储服务合同》范本,具体合同内容以双方签署的正式合同为准。
仓储服务合同(2018)
仓储服务合同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出租仓库给乙方事宜,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1、仓库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1.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并可合法出租的仓库出租给乙方,该仓库位于:。
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平方米,库房荷载,具体位置如附件所示。
1.2、本仓库的功能为厂房。
1.3、仓库的基本状况为:平层独栋式厂房。
1.4、乙方对仓库的基本要求为:。
1.5、甲方确认提供给乙方使用之所有库房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主管部门在建筑、公安、消防、环保、卫生等方面的要求,并取得消防资质证明。
乙方保证所堆放的物品非为国家规定的危险品。
1.6、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2、租赁期限2.1、租赁期限:该仓库及设施租赁期共/ 个月,自2018 年月日起至2019 年月日止.其中免租期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2、乙方要求续租的,应在租赁期限届满1个月前提出,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甲方应该与乙方续签合同。
3、租金及支付方式3.1、租金支付:该仓库每平方米租金为元/月,月租金总计人民币元(该租金中含税及%增值税)月租金总计金额根据乙方实际使用面积计算(实际使用面积*每平方米元/月)计算,每3个月支付一次租金(先付后用)。
3.2、租金以转账方式支付。
乙方交付租金前,甲方须向乙方交付相应的发票和收据并经乙方确认无误,否则乙方可拒付相应的款项。
3.3、甲方提前30日开具发票,乙方在收到甲方发票后日内支付下3个月的租金。
3.4、保证金金额为仓库个月仓库租金,合同签订后20日内乙方将保证金转账至甲方账户,租赁期满日内,甲乙双方在交接各项设施并结清所有费用后,甲方将保证金汇回乙方账户。
仓存服务合同范本
仓存服务合同范本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服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需要仓储空间进行商品的存储和管理,而乙方具备相应的仓储设施和服务能力,双方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以下条款:一、服务内容与质量要求1.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位于_______________(地址)的仓库,总面积不少于____平方米,以满足甲方货物储存的需要。
2. 乙方需保证提供的仓库干净、安全、防潮、防虫害,并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安全措施。
3.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货物装卸、搬运、分拣、包装等附加服务,并确保服务质量满足行业标准。
二、服务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应协商是否续约。
三、费用及支付方式1. 甲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费率支付仓储服务费,费率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____元。
2. 除仓储服务费外,产生的其他附加服务费用按实际发生的服务项目另行计算。
3. 甲方应在每月的第一周内支付上月的费用。
逾期支付的,应按未付金额的千分之五每日支付滞纳金。
四、权利与义务1. 甲方有义务按时支付相关费用,并保证储存的商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乙方有权对甲方存放的商品进行合理管理,并在紧急情况下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3. 双方均应遵守合同约定,任何一方违约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保险与赔偿1. 甲方应对其存放在仓库的商品投保相应的保险,以覆盖火灾、盗窃等风险。
2.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货物损失或损坏,乙方应根据实际损失赔偿甲方。
六、争议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七、其他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仓储第三方服务合同范本
仓储第三方服务合同范本甲方:【甲方名称】地址:【甲方地址】电话:【甲方电话】联系人:【甲方联系人】乙方:【乙方名称】地址:【乙方地址】电话:【乙方电话】联系人:【乙方联系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需求的仓储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服务内容1.1 甲方将提供仓储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接收、储存、保管、配送等。
1.2 乙方需提供明确的货物信息,包括名称、数量、规格等,以确保顺利储存和管理。
二、服务标准2.1 甲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及地方规定,对货物进行合理、安全的储存管理。
2.2 甲方应保证库房环境整洁,设施运行正常,确保货物的安全性。
三、服务费用3.1 乙方应按照协议约定的费用标准支付仓储服务费。
3.2 仓储服务费根据货物数量、存储时间等因素进行计费,具体标准双方另行商定。
四、保密条款4.1 甲乙双方应对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保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4.2 保密期限自合同终止之日起至三年。
五、违约责任5.1 如一方未按约定支付费用或履行其他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方应支付相应违约金。
5.2 若因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事件导致无法履行合同,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减轻损失。
六、解决争议6.1 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解决。
七、其他条款7.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直至服务期满终止。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字:签字:日期:日期:。
快递云仓合同模板
快递云仓合同模板甲方:(公司名称)地址:(公司地址)联系人:(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电话)乙方:(公司名称)地址:(公司地址)联系人:(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电话)一、合作内容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快递云仓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为甲方在乙方仓库存储商品、接收发货订单、分拣包装商品、配送商品等服务。
二、服务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期满止。
合同期满前,双方如需终止合同,需提前书面通知对方30天,逾期未通知的,视为自动续签。
三、服务费用1.乙方为甲方提供快递云仓服务,服务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并以每月结算方式付款。
2.如服务期间有特殊情况需要额外费用支出,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支付。
四、责任义务1.甲方有义务按时提供所存储商品的详细清单及货物信息,确保商品信息真实有效;2.乙方有义务对所存储的商品进行严格管理,并做好防火、防水、防盗等保管工作;3.甲方应对商品包装完好,承诺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易腐坏等危险货物;4.双方应保密对方提供的商业信息,并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给第三方。
五、合同解除1.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合同无法履行的原因,可延期履行或解除合同;2.如一方严重违反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重大损失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将争议提交至有管辖权的法院解决。
七、其他事项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2.双方同意遵守合同中的规定,并按时履行合同义务。
八、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存一式两份,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约日期:签约日期:签约地点:签约地点:以上为快递云仓合同模板,双方签署后生效。
浙江省建设工程咨询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浙江省2018版)
浙江省建设工程咨询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18年版)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使用说明1. 本示范文本适用于建设工程中由工程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阶段性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合同签订。
2. 本示范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件、专用条件及附录A、附录B组成,通用条件内容不应修改,专用条件可由合同双方依据项目需求进行完善及补充。
3. 工程咨询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宜在附录A中明确,或另行签订协议补充。
对于专业咨询服务,可依据相关专业咨询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05-0215)、《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15-0212)等]签订专业咨询服务合同作为补充。
4. 本示范文本使用时应当注意:(1)以□前缀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需要选择的内容,在□中以划√方式标示选定;确定不选择的内容,在□中以划×方式标示删除。
(2)下划线和附录中空格部分,依据需要填写。
确实不需要填写具体内容的,以“/”标示。
(3)标注于下划线上括号内文字部分为提示性内容,供填写相关内容时参考,合同成稿中宜删除。
编号:工程咨询服务合同项目名称:委托人:工程咨询人: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工程咨询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咨询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建安造价:。
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
资金来源:。
建设工期:。
(二)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和内容:(服务范围同招标范围),具体服务内容在本合同附录A中明确。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解释顺序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文件及其附件;4、专用条件及附录A;5、通用条件;6、附录B。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或补充订立的相关专业咨询服务合同均为本合同文件的组成内容。
【最新2018】解除本合同,贵司欲终止委托的,应提前30日以书面方式通知。,英文-实用word文档 (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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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篇一:服务合同 Service Contract - 中英文维护服务合同The maintenance service contract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的法律和法规,委托方和受托方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就委托方的服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This contract was made, with the principal of mutual benefit and good faith, in accordance with the “Contract Law of the PRC” and related law, regulation and/or interpretations, by and between the entrusting party and trustee, subject to the services that provided hereunder.一、服务范围和服务时间、服务条款、合同金额Ⅰ, Scope of services, Business Hours, Service Items and Contract Value1、受托方负责对附件一的服务产品清单,按合同约定在服务期间内完成技术服务。
The trustee shall, within the agreed service period hereof, be responsible for complete the technical services that exhibit in Appendix 12、受托方将按照合同附件一约定的服务条款标准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提供合同所列的服务。
仓储法律制度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仓储公司(以下简称“仓储公司”)成立于2000年,是一家专业从事仓储、物流服务的公司。
该公司在业内享有一定的声誉,拥有现代化的仓储设施和专业的管理团队。
2018年,仓储公司因与某进出口贸易公司(以下简称“贸易公司”)的仓储合同纠纷案被诉至法院。
贸易公司是一家从事进出口贸易的企业,因业务发展需要,于2018年5月与仓储公司签订了一份仓储合同,约定贸易公司将一批货物存放于仓储公司的仓库中,仓储公司负责货物的保管、装卸、搬运等工作。
合同中明确了仓储费用、保管期限、货物交接方式等条款。
二、案件事实2018年6月,贸易公司将货物运至仓储公司仓库,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仓储费用。
然而,在货物存放期间,由于仓储公司管理不善,导致货物在仓库内发生了火灾,造成部分货物损毁。
贸易公司认为,仓储公司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保管义务,导致货物损失,要求仓储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仓储公司则辩称,火灾是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根据合同约定,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仓储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仓储公司提出,贸易公司在火灾发生前已经提前取走部分货物,因此火灾造成的损失与仓储公司无关。
三、法律分析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是仓储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以及仓储公司的保管义务。
1. 不可抗力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在本案中,火灾是否属于不可抗力事件是争议的焦点。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可抗力事件包括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件等。
火灾属于自然灾害范畴,通常情况下应认定为不可抗力。
然而,在本案中,仓储公司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火灾属于不可抗力事件,因此法院未采信仓储公司的抗辩理由。
2. 仓储公司的保管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八条规定:“仓储保管人应当按照约定对仓储物妥善保管。
”在本案中,仓储公司未能履行妥善保管的义务,导致货物损失,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物流经典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甲公司是一家专业的物流公司,主要从事货物运输、仓储和配送等服务。
乙公司是一家知名的大型制造企业,其产品遍布全国各地。
2018年,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运输合同,约定由甲公司负责将乙公司的一批货物从上海运往北京。
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运输时间、运输费用、货物保险等内容。
然而,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由于甲公司工作人员的疏忽,导致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火灾,部分货物损毁。
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双方就赔偿金额和责任承担等问题产生了争议。
二、案例分析(一)争议焦点1. 甲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货物损毁的赔偿责任?2. 赔偿金额如何确定?(二)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三)案例分析1. 甲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货物损毁的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在本案中,甲公司作为承运人,其工作人员的疏忽导致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火灾,属于承运人的过错。
因此,甲公司应当承担货物损毁的赔偿责任。
2. 赔偿金额如何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甲公司因自身过错导致货物损毁,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关于赔偿金额的确定,可以参考以下因素:(1)实际损失:乙公司因货物损毁而遭受的实际损失,包括货物价值、运输费用、保险费用等。
(2)合同约定:合同中关于货物损失赔偿的约定,如未约定,则按照法律规定处理。
(3)保险赔偿:如果货物已投保,可以依据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索赔。
综上所述,赔偿金额应当综合考虑以上因素,由甲公司与乙公司协商确定。
案件分享:保税仓储中因货物未清关导致保管人履行不能的法律后果
案件分享:保税仓储中因货物未清关导致保管人履行不能的法律后果〖案情〗原告:宁波东方麦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公司”)被告:上海里诗欧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里诗欧公司”)自2014年起,东方公司从澳大利亚等国进口葡萄酒在国内销售,部分货物入境后存放在里诗欧公司位于上海自贸区外高桥片区的保税仓库内。
东方公司拟将涉案保税仓储货物转入国内市场销售时,指示里诗欧公司向其履行仓储合同下的货物交付义务,双方按月结算仓储等各项费用。
2017年5月,里诗欧公司要求东方公司向其补充支付因计算差错少付的仓储费人民币23万余元(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东方公司不认可,双方经多次协商无果。
本案审理期间,东方公司明确因2018年起自澳大利亚进口的葡萄酒关税下降,其于2018年1月份才办理货物进口报关。
东方公司诉称,2017年5月起,里诗欧公司不按东方公司指示交付货物,致其不能履行销售合同,产生损失42万余元,故要求里诗欧公司向其交付仓储的61737瓶进口葡萄酒并赔偿损失42万余元。
里诗欧公司辩称,东方公司未按期足额支付仓储费,里诗欧公司有权留置货物,且涉案货物为保税货物,东方公司考虑到2018年起自澳大利亚进口的葡萄酒关税下降未指示办理进口报关,才导致货物无法交付,即便产生损失也与其无关。
〖裁判〗上海海事法院经审理认为,这是一起发生在上海自贸区内因货物保税仓储引发的纠纷。
保税仓储货物出库运往境内其他地方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填写进口报关单,并随附出库单据等相关单证向海关申报,保税仓库向海关办理出库手续并凭海关签印放行的报关单发运货物。
本案中,东方公司指令里诗欧公司交付的系争货物是未办理进口清关的保税货物。
东方公司虽主张其同时委托里诗欧公司办理相关货物进口清关事务,但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
审理期间,东方公司与里诗欧公司达成和解,里诗欧公司在涉案保税货物完成清关后按照指示向东方公司交付了货物。
东方公司随即申请撤回对里诗欧公司的诉讼,法院裁定予以准许。
公司资产收购合同-协议2018-参考范本
资产收购协议甲方(收购方):××××乙方(出让方):****(深圳)有限公司日期:二零一一年月鉴于××××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收购****(深圳)有限公司的核心业务及相关资产,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于2011年【】月【】日签署本协议。
第一条协议各方1.1 收购方:××××公司(以下简称“××××”“收购方”),是一家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受其管辖的有限公司,公司的住所位于【】。
××××将于深圳市注册设立一家控股子公司,暂定名为深圳AAAA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公司”),该公司成立后将作为收购本协议项下****核心业务及资产的主体,承接本协议项下收购方相关权利和义务。
1.2 出让方:****服饰(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出让方”),是一家依中国法律设立并受其管辖的外商独资企业,公司的住所位于深圳市****(以下简称“****”或“出让方”)。
第二条收购标的资产双方约定,本次收购的标的资产为****主营业务所必需的资产及相关资源,具体指:2.1固定资产:主要指为满足主营业务运营所必需的各类固定资产,主要包括仓储设施、办公设备、租赁经营场所的房屋装修费以及其他资产;2.2存货:主要指属于****主营业务正常销售且包装良好的各类商品;2.3相关资源:主要指为开展主营业务所必需的各种资源,主要包括供应商资源、客户资源、销售渠道(网站、呼叫中心、DM及其他销售渠道等)、管理团队及业务运营系统(管理制度、IT信息系统、业务流程等)、员工、注册商标及商誉等。
第三条收购价格3.1固定资产作价3.1.1 转让的固定资产清单详见附件1《固定资产转让清单》;3.1.2 转让的固定资产价值依据资产类别、购入原值、折旧年限、损耗程度以及预计使用的剩余年限等综合确定,各项资产评估净值详见附件1《固定资产转让清单及评估报告》;3.1.3 固定资产合计作价【】万元(大写:【】万元整);3.1.4 固定资产价格的调整:若实际转入的固定资产与《固定资产转让清单》不符的,依据下述公式进行调整:固定资产价格调整=约定的固定资产总价-未转入固定资产的评估价3.2存货作价3.2.1****转让的存货必须包装完好,无残损和可销售商品;3.2.2由双方派驻相关人员对需要转让的存货进行共同盘点和确认,转让的存货单价按照购****购入价格计价并根据转入的存货数量合并计算存货总价。
哈尔滨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高超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哈尔滨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高超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2.15【案件字号】(2020)黑01民终7196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郑兴华张宇王爱军【审理法官】郑兴华张宇王爱军【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哈尔滨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高超【当事人】哈尔滨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高超【当事人-个人】高超【当事人-公司】哈尔滨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申凤娇黑龙江大地律师事务所;刘壮北京市京师(哈尔滨)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申凤娇黑龙江大地律师事务所刘壮北京市京师(哈尔滨)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申凤娇刘壮【代理律所】黑龙江大地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京师(哈尔滨)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哈尔滨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被告】高超【本院观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特别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
【权责关键词】撤销代理合同合同约定第三人证据不足新证据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特别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本案中,红海公司作为劳务派遣单位,邮政公司为用工单位,高超为劳动者,依据上述规定,红海公司系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高超的义务。
红海公司应当与高超签订但实际未签订《劳动合同》,与高超无关,红海公司据此主张与高超不存在劳动关系,违反该法律规定,红海公司的上诉理由不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综上所述,哈尔滨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
居间合同(贵州省2018版)
居间合同合同编号:GDHT095 甲方(委托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住所地/居住地:联系人:电话:微信号:电子邮箱:乙方(居间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住所地/居住地:联系人:电话:微信号:电子邮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一致,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居间服务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恪守遵行。
一、委托内容(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事务介绍客户,促成甲方与客户间就委托事项签订合同。
甲方协助乙方与客户接触洽谈。
(二)乙方为其介绍之客户提供:a. 售前委托事项解说;b. 合同达成签署流程指引。
(三)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甲方的其他要求:二、费用及支付方式(五)经乙方介绍成交的,甲方于成交后3日内支付乙方费用人民币元(大写:元)。
(六)费用的支付方式为:(七)乙方履行本合同及居间活动所需要的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八)乙方提供居间服务的区域为地区。
乙方若需增加区域,需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书面同意。
如有违反,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
(九)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均属于甲方的财产,乙方不得为非履行本合同目的而使用。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主动归还剩余资料给甲方。
(十)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在合同期限内不得推荐、介绍、代表、制造或销售与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同类或相似的委托事项给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十一)乙方所介绍之客户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甲方亦不得绕过乙方与客户就委托事项签订合同,除非乙方同意。
(十二)甲方交付之委托事项若有瑕疵,由甲方自行对客户负责,与乙方无关。
(十三)乙方介绍客户之委托事项若有瑕疵,由乙方对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违约责任(十四)乙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包括签订本合同前)所获得的甲方信息,一旦乙方泄漏,应向甲方赔偿违约金人民币元(大写:元)并赔偿损失。
(十五)无论何种情况下,乙方均不是甲方的代表或员工,与甲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在履行本居间合同过程中应当明确告知相关客户,否则,乙方应承担一切由此造成的损失。
代发快递仓储服务合同范本
代发快递仓储服务合同范本甲方(快递代发公司):***乙方(客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委托甲方代发快递及仓储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服务内容1. 甲方将接收乙方提供的快递包裹,并按照乙方要求相应打包、分拣、发货等服务。
2. 甲方将提供仓储服务,对乙方的货物进行妥善保管,并按照乙方的指示进行分拣、配送等操作。
二、费用及结算方式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收费标准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2. 结算方式:甲方每月为乙方提供账单,乙方需在收到账单后的7个工作日内结清费用。
三、保密条款1.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的涉密信息,均应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允许,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 对于因接收、储存、处理乙方货物过程中所产生的信息,甲方应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确保信息的安全性。
四、责任条款1.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货物丢失、损坏、延误等情况,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并按照约定进行赔偿。
2.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货物遗失、损坏等情况,乙方应自行承担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五、违约责任1.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任何一方如出现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违约一方应在被通知后的7个工作日内进行整改,并赔偿对方因此产生的损失。
六、其他条款1. 本合同自双方正式签署后生效,有效期为1年。
合同期满前,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快递代发公司)签字盖章:日期:乙方(客户)签字盖章:日期:。
仓储代运营合同模板
仓储代运营合同模板甲方:(委托人名称)地址:(委托人地址)联系方式:(委托人联系方式)乙方:(仓储服务商名称)地址:(仓储服务商地址)联系方式:(仓储服务商联系方式)鉴于甲方需要委托乙方提供仓储代运营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第一条服务内容1.1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提供仓储代运营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货、上架、分拣、包装、库存管理、配送等相关服务。
1.2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具体要求和业务需求,提供及时、高效的仓储代运营服务,确保货物的安全、完整。
1.3 乙方应保证仓储设施和设备的正常运作及安全性,并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仓储管理和操作。
第二条仓储管理2.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对货物进行分类、分区、标记,并建立完善的库存管理系统,确保货物的信息真实、准确。
2.2 在出入库操作中,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清单和数据进行核对,确保货物数量、种类正确无误。
2.3 乙方应定期进行库存盘点,并及时向甲方提供库存报表和交接清单,以便甲方进行跟踪和管理。
第三条服务费用3.1 甲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支付方式和付款周期,及时支付乙方的服务费用。
3.2 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仓储费、操作费、配送费等,具体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3.3 如因双方协商变动或其他原因引起费用变化,须经双方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
第四条违约责任4.1 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4.2 若因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一方无法履行合同义务,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办法。
第五条合同期限5.1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具体日期),届满后双方如无异议,可续签合同。
5.2 在合同有效期内,若一方需要解除合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争议解决6.1 若本合同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则提交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6.2 在争议解决期间,本合同的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双方不得以争议为由拖延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朱俊与迷你考拉仓(北京)仓储服务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朱俊与迷你考拉仓(北京)仓储服务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7.31【案件字号】(2020)京03民终6599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张清波【审理法官】张清波【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朱俊;迷你考拉仓(北京)仓储服务有限公司【当事人】朱俊迷你考拉仓(北京)仓储服务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朱俊【当事人-公司】迷你考拉仓(北京)仓储服务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马菁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陶钰琳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刘煜暄北京虎诉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马菁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陶钰琳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刘煜暄北京虎诉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马菁陶钰琳刘煜暄【代理律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北京虎诉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朱俊【被告】迷你考拉仓(北京)仓储服务有限公司【本院观点】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权责关键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撤销代理违约金合同约定新证据诉讼请求独任审判反诉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查明的其他事实与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一致。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原告以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为依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考拉仓公司一审中提供了《借款合同》及付款回单等证据,可以证明朱俊为向陈红亮、宗煜、姜寿成支付《解除代持协议》中的收购价款及承担陈红亮、宗煜、姜寿成应承担的目标公司费用向考拉仓公司借款856000元,考拉仓公司实际向朱俊发放了上述借款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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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服务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出租仓库给乙方事宜,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仓库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并可合法出租的仓库出租给乙方,该仓库位于:。
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平方米,库房荷载,具体位置如附件所示。
1.2、本仓库的功能为厂房。
1.3、仓库的基本状况为:平层独栋式厂房。
1.4、乙方对仓库的基本要求为:。
1.5、甲方确认提供给乙方使用之所有库房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主管部门在建筑、公安、消防、环保、卫生等方面的要求,并取得消防资质证明。
乙方保证所堆放的物品非为国家规定的危险品。
1.6、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该仓库及设施租赁期共/ 个月,自2018 年月日起至
2019 年月日止.其中免租期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
2.2、乙方要求续租的,应在租赁期限届满1个月前提出,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甲方应该与乙方续签合同。
3、租金及支付方式
3.1、租金支付:
该仓库每平方米租金为元/月,月租金总计人民币元(该租
金中含税及%增值税)月租金总计金额根据乙方实际使用面积计算(实际使用面积*每平方米元/月)计算,每3个月支付一次租金(先付后用)。
3.2、租金以转账方式支付。
乙方交付租金前,甲方须向乙方交付相应的发票和收据并经乙方确认无误,否则乙方可拒付相应的款项。
3.3、甲方提前30日开具发票,乙方在收到甲方发票后日内支付下3个月的租金。
3.4、保证金金额为仓库个月仓库租金,合同签订后20日内乙方将保证金转账至甲方账户,租赁期满日内,甲乙双方在交接各项设施并结清所有费用后,甲方将保证金汇回乙方账户。
4、仓库的交付
4.1、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交付时双方对基础设施的现状以交接单的形式签字确认,并可附照片。
4.2、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使用的电费、水费、光纤、电话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
乙方在租赁期间如使用水、电等,根据实际使用数量,按国家规定的价格结算给甲方。
4.3、承租期间,乙方如需增容,供电增容的手续由甲方负责申办,因供电增容
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
5、甲方的权利义务
5.1、甲方应按时交付仓库给乙方,并承诺提供的仓库应满足乙方存放货物的特别需要。
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该仓库及设施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
甲方应按月租金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逾期15天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可解除本合同。
5.2、甲方对仓库负有妥善及维护义务(仓库内灯具的费用、仓库地面的维护和由于非自然原因造成雨棚无法正常使用后的修复不包含在内),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并提供或取得仓库之消防资质证明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在仓库内外配置灭火器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严禁将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否则甲方应赔偿由此给乙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5.3、雨棚为甲方免费提供给乙方使用,在使用过程中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自然灾害),导致雨棚损坏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4、若乙方确定需要申办供电增容的,甲方应负责办理有关手续,若因甲方原因无法办理的,乙方可依此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提前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
5.5、甲方负责提供全天24小时仓库所需水源、电源、照明设施等库房设施,并为乙方独立安装水表、电表等设施,如遇到停水停电情形,应提前 2 天通知乙方。
5.6、甲方负责仓库之保安工作,负责仓库外部设施的安全,并安排合适数量的保安人员全天24小时对仓库外、周围环境、仓库门口等进行巡逻,如因库房外部设施存在安全隐患而导致乙方货物遭遇火灾、偷盗、损坏等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负责依据乙方损失情况依据市场价格进行全部赔偿。
5.7、如因甲方仓库原因造成乙方仓库货物受潮、霉变、污染、受损等损害事故产生的,甲方负责依照市场销售价格全部赔偿乙方损失。
6、乙方的权利义务
6.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该仓库,因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6.1.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未通知甲方,擅自将该仓库转租、转让、转借他人(乙方关联企业除外)的;
6.1.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仓库房屋结构且情形严重的,或造成严重损坏的,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合理时间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6.1.3、利用该仓库进行违法活动的;
6.1.4、逾期支付房租超过20天以上的。
6.2、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消防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制度,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仓库内部的防火安全,如由于乙方未遵守消防条例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按照实际损失金额进行全部赔偿。
6.3、乙方在承租仓库过程中,经通知甲方并获得甲方书面同意,在不影响仓库主体结构的情况下,可自行在仓库内进行装修或改造。
7、甲方的修缮责任
7.1、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应保证出租仓库及设施使用安全.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该仓库及其附属设施。
7.2、该仓库及设施的维修责任由甲方负责.甲方应定期(每月15号)对仓库及设施进行维修、保养,但地面维护不包含在内。
7.3、甲方进行维修仓库及附属设施,应提前5天通知乙方。
7.4、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仓库及设施损坏或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7.5、仓库及设施需维修,经乙方通知后3天内,甲方应当予以修复,否则每迟延一天,应承担月租金3%的违约金,迟延达3天,乙方有权请第三方
进行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同时乙方也可以解除本合同。
7.6、对乙方造成严重影响需紧急修理的,乙方在甲方不能立即进行维修的情况下,有权请第三方进行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8、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8.1、在租赁期限内,非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8.1.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部份或者全部该仓库及设施的;
8.1.2、因出现非甲方能及的情况,使该仓库及设施的正常运行严重受影响的; 8.1.3、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该仓库及设施损坏,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8.1.4、在租赁期间,该仓库经市或区(县)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动迁,或经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其房地产权利的,或出现因法律、法规禁止的非甲方责任的其它情况.
8.2、甲方应保证对出租仓库具有完全及合法的出租权,否则乙方可解除合同,甲方应支付乙方2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8.3、甲方在交付仓库及设施之前,须向乙方交付相应证照及相关资料,否则乙方可解除合同,甲方应支付乙方2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8.4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解除本合同的或甲方须提前解除本合同(甲方须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支付乙方1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
金,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乙方损失的,甲方另需赔偿,同时甲方需对乙方就该仓库的装修折旧后的余值赔偿。
8.5、若乙方欲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应支付甲方1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8.6、合同期满或终止,甲方应当退还乙方预付的保证金,乙方有权取回其所有的设施及财物。
9、保险责任
9.1、在租赁期限内,甲方负责购买仓库的保险,乙方负责购买仓库内乙方的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
若甲乙各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分别由甲乙各方自行承担。
10、其它约定
10.1、甲方同意乙方因经营需要将仓库转租,但仅限于乙方关联企业,并须于转租实施前书面通知甲方。
10.2、甲方同意乙方因经营需要可在不改动仓库房屋原主体结构的情况下,自行进行内外装修及外部招牌张贴,甲方须提供合理的位置作为乙方招牌张贴之用。
10.3、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对乙方货物放弃使用留置权,并不以任何理由扣押乙方的货物(逾期支付租金造成违约的情况除外)。
.
11、登记、备案及税收承担
11.1、仓库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及应当缴纳的费用及出租房屋的税收由甲方承担。
12、争议的解决
12.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执,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如发生诉讼时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3、不可抗力
13.1、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如因不可抗力造成双方损失的,双方各自承担其损失。
14、其他约定事项
14.1/
14.2/
14.3/
14.4/
15.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四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代表人:代理人:
签名盖章: 签名盖章:
签约日期:2018年月日签约日期:2018年月日
签约地点:.重庆市江北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