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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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若干措施

关于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若干措施

关于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措施。

一、坚决清理各种不合理限制,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一)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投资权利。

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等制度。

进一步打破垄断,开放公共服务领域,坚持公开竞争性选择社会资本,保障各类社会资本平等参与。

在电力、通信、铁路、公路、机场、石油、天然气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推出一批补短板的重大项目,加强投资项目推介,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和运营。

继续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建设,依法依规加大力度推进PPP项目实施。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通信管理局;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以下任务均需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不再列出)(二)清理各种准入限制和隐形壁垒。

建立开放透明、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坚持各类市场主体一律平等,对本地企业开放的市场领域,不得限制外地企业进入,并不得要求在本地开展经营活动时必须设立分支机构(办事处)。

大力推进企业照后减证、一照多址、一址多照等便利化措施,着力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

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通过设置注册登记、备案、入围、资质验证、投标(竞买)许可、强制担保、强制要求在当地投资、人员业绩考核、企业性质、产品产地来源等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限制性条件,实行地方保护和行业垄断。

政府机关或个人不得利用职务违法违规插手或干预招投标活动。

鼓励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免收履约保证金。

(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共资源交易局)(三)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核。

加强对涉及市场生产经营活动的政策法规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核。

加快清理与企业性质挂钩的行业准入、资质标准、产业补贴、贷款贴息、投资补助等规定和做法,建立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公平竞争环境。

北京海关关于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若干措施的公告

北京海关关于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若干措施的公告

北京海关关于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若干措施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海关•【公布日期】2021.02.10•【字号】北京海关公告2021年第1号•【施行日期】2021.02.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运行正文北京海关关于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若干措施的公告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部署,进一步提升北京口岸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特制定以下措施:一、持续推进简化单证,提升审批备案速度1.巩固加强精简报关随附单证改革成效。

继续落实精简报关随附单证的相关措施,企业进口申报环节免予提交合同、装箱单,出口申报环节免予提交合同、发票、装箱单等商业单证。

2.进一步提升进口检疫审批速度。

全面实施进境(过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无纸化,对合规的审批申请,原则上3个工作日内完成直属关级核准。

对肉类、冰鲜水产品、巴氏杀菌乳等生鲜产品给予优先审批。

3.大力压缩进口涂料备案办理时间。

将《进口涂料备案申请受理情况通知书》的办理时限压缩在4个工作日内,将《进口涂料备案书》或书面通知备案申请人的办理时限压缩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

4.进一步提升通关无纸化水平。

进一步推广应用电子版《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企业进口报关时选择申领《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的,可在线查询《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电子信息。

二、持续推进通关改革,提升通关效率5.深化“两步申报”模式改革。

支持鼓励企业采用“两步申报”模式、“提前申报+两步申报”模式报关,有效发挥“提前申报+两步申报+汇总征税”政策叠加优势。

6.推进“两段准入”监管模式改革。

在北京关区全面实施进口“两段准入”监管改革。

对于符合条件的货物,企业可申请实施转场检查、附条件提离和口岸目的地合并检查。

7.优化海关查验作业模式。

继续实施疫情防控期间收发货人可免到场查验,推行灵活查验,对于有特殊运输要求的货物,灵活采取预约查验、下厂查验、入库查验等方式,减少货物搬倒和企业查验等待时间。

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建议【七篇】

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建议【七篇】

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建议【七篇】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建议篇1“开办企业审批流程少了,办理速度更快了,进一扇门可以办成‘一揽子事’……”这一句句来自企业和群众的真诚评价的背后,是华池县税务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取得的成效。

近年来,华池县税务局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优化纳税服务体系,转变税收征管和执法方式,提升税收信息化水平,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大大提升了服务效能,收获了纳税人的“点赞”。

优流程压时限审批服务更便民华池县税务局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行税费办理“不来即享”,实现从“最多跑一次”到“一次也不跑”的转变。

通过事前提醒、事中提示、事后响应,建立动态“信用+风险”新型管理机制,推行“大数据应用分析、税收风险管理应对、税收执法风险监控、纳税人信用评价”,强化事中和事后监管。

将“不来即享”与管理事项清理深度融合,取消各类证明事项61项,取消报送材料806种,公布“全程网上办”清单185项,“非接触式”网上办税清单201项,实现“资料取消提供、网上流程办理,优惠即时享受”。

截止目前,原适用的428项税收优惠、2019年以来的减税降费政策、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税收政策,全部实现“不来即享”,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

同时,华池县税务局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精简税费办理流程,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合监管,推进“多证合一”商事制度改革,提高信息共享频次。

推出减事项、减表单、减资料、减流程、减操作的“五减”办理模式,简化企业开办过程中涉税事项办理流程,将企业开办首次申领发票的5张表整合为1张,实现新开办企业发票领用即时办理。

大力推行税务注销便利化改革,通过精简文书材料、优化办理程序,纳税人只需提供身份证明,即可在税务大厅办理注销业务,在全县办税厅(室)设置了税务注销专窗,开通绿色渠道实现企业办理税务注销业务大“提速”。

“网上办”“掌上办”群众办事更便捷华池县税务局大力推行电子税务局网上办税,90%主要办税事项实现全程网上办,税收优惠事项办理采用“自行申报、网上处理、先行享受、后续监督”的方式,使符合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足不出户便可“坐享”优惠,让纳税人多跑网路,少跑马路。

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于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

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于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

THANKS
加强信用宣传教育
加强信用宣传教育,引导市场主体增强诚信意识 ,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
03
优化竞争环境
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确保市场主体权利平等
对所有市场主体一视同仁,确保其权利平等,如获取政府支持、 参与市场竞争等。
反对地方保护主义
消除地方壁垒,不偏袒本地企业,为所有企业提供公平竞争的环 境。
反对不正当竞争
加强银企合作
推动银行与企业之间的合作,为 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和发展资金保 障。
推动企业转型升级
支持技术创新
鼓励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和研发,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和竞争力。
引导产业升级
推动传统产业向高端制造业和服务业转型,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培育新动能
支持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为经济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减少审批事项
对部分审批事项进行取消或下放,实现“照后减 证”。
推行告知承诺制
对部分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降低准入门槛 。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加强对取消或下放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确 保市场秩序稳定。
02
优化监管环境
实施分类精细监管
实施分类精细监管
01
根据企业类型、风险等级等因素,对市场主体实行分类管理,
加强风险防控
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并处置潜在风险,防止 市场系统性风险。
强化执法力度
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侵犯知识 产权等违法行为。
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完善信用制度
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信用管理制度,强 化信用信息共享和运用。
建立信用评价机制
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机制,对市场主体进行信 用评级,为分类监管提供依据。

优化营商环境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7篇

优化营商环境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7篇

优化营商环境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7篇优化营商环境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1一、工作作风方面1.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情况;2.对县委优化营商环境行动中的承诺事项完成情况;3.对待企业行政审批卡、推、拖等情况;4.对企业群众办事减少阻碍,优化营商环境情况;5.办事拖拉、工作敷衍塞责情况;6.处理问题和矛盾,责任担当情况;7.工作人员遵守工作纪律情况。

二、政务服务方面8.简政放权情况,审批环节、审批事项、受理条件按程序、按规定执行;9.政策透明,对管理服务对象提出的政策咨询,给与明确答复;10.办理程序公开,对承担的行政审批项目的依据、条件、程序、资料要求、办理时限、承办人、负责人、办事纪律、办事结果等及时公开;11.岗位职责公开,公开栏设置单位职责、部门职责、工作人员职责,窗口工作人员亮姓名、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12.收费标准公开,按照要求制作公开栏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13.监督公开,按照要求公开投诉举报方式和电话,或对外公布的办公、咨询、投诉举报等服务电话要畅通;14.是否设置限制性条款,为企业平等进入市场设置附加条件、歧视性条款和准入门槛情况;15.水电气暖等公共服务领域搞垄断服务、捆绑服务情况。

三、执法监管方面16.对本地区、本部门工作人员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监管情况;17.监管部门选择性执法、向企业乱收费情况;18.在服务企业中按照相关规定履职尽责情况;19.监管部门监管失职情况;20.中介服务管理规范情况;21.在审批、监管、处罚、服务方面履职情况。

四、便利化改革方面22.推进“一站式”服务,让企业群众少跑路;23.流程优化、材料精简、精简办事程序;24.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把应办事项转给他人要跟踪落实;25.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26.数据共享,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推进“不见面审批”。

优化营商环境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2市发改委1、学习意识还不够强。

不够重视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若干措施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若干措施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12.04•【字号】苏政办发〔2020〕78号•【施行日期】2020.12.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若干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78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号)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工作措施。

一、优化投资项目前期评估审批。

推进产业园区生态环境政策集成改革试点,试点园区内的建设项目可依据规划环评简化项目环评报告内容。

实施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对纳入清单的建设项目,开展环评豁免和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

在依法设立的开发区、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对建设用地、企业投资项目涉及的评估评价事项等开展区域评估,进一步增加评估事项,加快推动新项目共享区域评估成果。

(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文物局、省地震局、省气象局等相关部门及各设区市按职责分工负责)二、进一步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

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分级分类管理,强化项目前期策划生成,推进“拿地即开工”,规范实施联合验收。

对简易低风险项目和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加快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投资审批、规划、消防等管理系统数据实时共享,实现信息一次填报、材料一次上传、相关评审意见和审批结果即时推送。

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政务服务、行业监管、信用管理系统的深度融合,2020年底前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涉及的行政许可、备案、评估评审、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等纳入线上平台,公开办理标准和费用。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实落细若干举措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实落细若干举措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实落细若干举措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5.22•【字号】皖政办秘〔2021〕55号•【施行日期】2021.05.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实落细若干举措的通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实落细的若干举措》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5月22日关于进一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实落细的若干举措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创优“四最”营商环境,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落实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秘函〔2021〕7号)等要求,现就进一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实落细,加快打造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资金链、人才链、政策链“多链协同”加优质高效政务服务的发展生态,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制定如下举措。

一、大力强化市场主体保护1.进一步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进一步细化公平竞争的审查范围、规则和标准等,探索引入第三方机构及民营企业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等参与的公平竞争审查新机制,全面提升审查工作质量。

(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21年6月底前完成)全面推动有关部门在市场准入、项目评审、资质办理和职称评定、银行保函办理等方面进一步优化服务、降低成本,公平对待各类市场主体。

(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安徽银保监局等有关单位,各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2021年6月底前完成)2.进一步完善招投标与政府采购政策。

坚决取消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项目中设置的不合理的企业资质、所在地等限制性规定及隐性门槛,切实解决门槛过高等问题。

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举措

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举措

“优化营商环境”是指政府采取一系列政策和措施,以改善和促进企业在国家或地区的经营环境,减少企业面临的行政壁垒、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经济竞争力。

这一概念通常涵盖了多个方面,以下是一些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举措:
1. 简化行政审批程序:简化和优化企业注册、开办、变更等手续,减少冗长的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2. 优化税收政策:减轻企业税收负担,降低企业的税收成本,通过税收激励措施吸引投资。

3. 改善商事登记制度:简化商事登记程序,提高注册公司的便捷性和速度,减少相关费用。

4. 保障知识产权:加强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提高违法成本,鼓励创新和技术进步。

5. 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加强信用信息的公开透明,提高企业的信用度。

6. 优化跨境贸易手续:简化出口和进口手续,提高通关效率,降低贸易壁垒。

7. 完善法治环境:建设健全的法治环境,加强法律监管,提高法治水平,降低企业法律风险。

8.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和改善基础设施,提高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水平,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

9. 强化公共服务:提高政府服务水平,为企业提供更便捷的公共服务,如教育、医疗、人才引进等。

10. 推动电子政务:发展和推广电子政务,提高政府数据的开放和透明度,简化线上办事流程。

11. 鼓励企业社会责任:鼓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参与公益事业,提高企业社会形象。

这些政策举措有助于提高企业经营环境的友好程度,促使企业更好地融入经济体系,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推动经济发展。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具体政策可能有所不同,取决于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法律体系、文化传统等因素。

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

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

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要求,经国务院同意,现就进一步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持续提升为市场主体服务水平、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税收营商环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持续推进减税降费政策直达快享(一)优化政策落实工作机制。

融合运用网络、热线、政务服务场所等线上线下渠道,综合采取云讲堂、在线答疑、现场培训、编发指引、定点推送等方式,及时发布税费优惠政策,不断加大辅导解读力度,确保政策广为周知、易懂能会。

着力打造网上有专栏、线上有专席、场点有专窗、事项有专办、全程有专督的政策落实保障体系,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充分发挥大数据作用确保政策应享尽享。

深化大数据分析和应用,主动甄别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精准推送税费政策信息,帮助纳税人缴费人充分适用优惠政策。

运用税费大数据监测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及时扫描分析应享未享和违规享受的疑点信息,让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应享尽享,对违规享受的及时提示纠正和处理。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压缩优惠办理手续确保流程简明易行好操作。

优化纳税人缴费人享受税费优惠方式,加大部门协同和信息共享,除依法需要核准或办理备案的事项外,推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缴费人享受政策红利和服务便利的获得感。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提高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落实效率。

依托电子税务局,拓展纳税人网上申请和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业务渠道,提高退税效率。

财政部门加强统筹,及时保障退库资金到位。

财政、税务和国库部门密切合作,畅通电子退税渠道,确保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及时获得退税款。

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聚焦市场主体关切,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推动我市营商环境进入全省第一方阵,现提出以下政策措施。

一、提升投资服务质效1,提升企业开办效率。

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流程,继续深化“一照含证”改革,关联“一网通办”平台,将企业登记、印章刻制、申领发票、社保登记、预约银行开户等合并受理,集约办理,将企业开办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以内。

加快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的认可和使用,将电子营业执照作为企业开办全流程相关业务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

大力推行企业办件寄递、证票自助打印服务。

(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行管委、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人民银行、XX银保监分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行开办企业首套刻章免费,凡在XX市范围内注册的新开办企业,可享受标准为200元/套的首套印章免费服务,所需经费由受益财政给予足额保障。

(市公安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2.提高建设项目审批效率。

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分级分类管理,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在确保安全前提下,试行对社会投资的小型低风险新建、改扩建项目由政府部门发布统一的企业开工条件。

企业取得用地、满足开工条件后只要出具承诺书政府部门即直接发放相关证书,项目即可开工。

2023年12月底前制定实施相关改革举措并实施。

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投资审批、规划、消防等管理系统数据实时共享,实现信息一次填报、材料一次上传、相关评审意见和审批结果即时推送。

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涉及的行政许可、备案、评估评审、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等纳入线上平台,公开办理标准和费用。

进一步压缩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时间,各阶段合计行政审批时间最长不超过60个工作日(不含中介服务时间),其中立项用地阶段不超过20个工作日、工程建设许可阶段不超过25个工作日、施工许可阶段不超过5个工作日、竣工验收阶段不超过10个工作日。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40条措施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40条措施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40条措施一、加强企业登记管理的措施:1.简化企业注册流程,缩短注册时间;2.优化企业注册环节,减少审核事项;3.推行“一照一码”制度,实现多证合一;4.加强对企业身份信息的核实,防止虚假注册。

二、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措施:1.建立健全企业法人治理机制,加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的监督职能;2.推行股东权益保护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3.加强对企业经营者的约束,防止滥用职权、侵吞资产等违法行为。

三、加强企业财务管理的措施:1.推行企业财务透明化制度,提高财务信息披露水平;2.完善会计制度,加强财务报告监管;3.加强对企业财务状况的监测和预警,及时发现和解决经营风险。

四、优化企业纳税管理的措施:1.简化税收征管程序,提高纳税人办税便利度;2.优化税收优惠政策,减轻企业税负;3.加强税务稽查力度,打击偷逃税行为。

五、完善企业融资环境的措施:1.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提供多元化的融资渠道;2.推行信用贷款制度,降低融资成本;3.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防范金融风险。

六、优化企业营商环境的措施:1.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高企业创新能力;2.简化工商登记和办理相关手续的流程,降低企业成本;3.加强市场监管,打击商业欺诈行为;4.加强对市场主体的信用管理,建立诚信经营体系;5.加强对建设项目的审批管理,加快建设进度。

七、改善外商投资环境的措施:1.推行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扩大外商投资领域;3.优化外商投资审批程序,提高办理效率。

八、加强商事争议解决机制的建设:1.建立健全商事争议解决机构,提高争议解决效率;2.推行诉讼服务机构,提供专业化的法律服务;3.加强对仲裁机构的监管,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九、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的措施:1.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鼓励企业创新;2.提供创新支持和资金扶持,推动科技创新发展;3.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提高企业创新能力。

十、加强对经营风险的监测和预警:1.建立健全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经营风险;2.加强对企业和个体经营者信用评价,推动诚信经营;3.加强市场监管力度,减少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

优化营商环境意见措施

优化营商环境意见措施

优化营商环境意见措施优化营商环境意见措施营商环境是一个地区吸引外资、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营商环境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经济发展的速度和质量,对于提高地区的竞争力至关重要。

因此,优化营商环境已成为各级政府必须重视的任务,为吸引投资、创造就业、提高生产效率提供有力支撑。

本文将简要阐述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措施,并针对每项措施进行解析和讨论。

一、政府职能转变转变政府职能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措施之一。

当前,在营商环境建设中,政府在市场中的作用和定位逐渐发生着变化,从简单规划和管理,变为积极服务和引导。

因此,政府需要改变过去单纯地开展审批和监管工作的思路,不断增加服务职能,在保护企业和市场的基础上,积极加强政策扶持与服务的力度,为企业提供便捷的服务。

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措施包括:1.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管理流程。

简化政府机构,划分行政区域和管理职责,建立高效的协调和合作机制,实现权责一致和理事一致,提高职能的精准度和效率,减少企业办事难、费用高、流程复杂等问题,从而优化营商环境。

2.强化政府服务意识。

政府应建立服务型政府理念,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素质,为企业提供一站式的服务,实现全方位的服务体验。

同时,政府应及时公开政策信息,提供咨询服务,为企业提供操作指导和办事流程,加快企业经营的进度和效率。

3.推动政府职能转移。

政府应加强与市场互动,将生产要素价格、区域税负、区位和基础设施等要素的合理配置纳入政府职能的范畴内,通过合理的政策扶持引导市场资源,避免出现恶性竞争和失衡发展的现象,增强企业营商信心。

二、简化行政审批行政审批是企业参与市场的必须环节,但过多的行政审批流程会加重企业的负担,增加其运营成本,阻碍企业创新和发展。

在优化营商环境中,政府应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提速审批流程,实现“最多跑一次”。

简化行政审批的关键措施包括:1.失效审批文件清理。

政府要对失效、过时的中介机构申报文件、企业备案登记等审批文件进行清理和规范,建立健全的审批管理制度,避免审批业务的重复和过度。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2024版)的通知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2024版)的通知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2024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4.05.14•【字号】•【施行日期】2024.05.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2024版)的通知省局各处室、分局、直属单位:《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2024版)》业经省局第75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5月14日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2024版)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创建一流营商环境暨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坚持强帮扶、促创新,大力营造人人重视营商环境、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时时处处都讲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促进全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药品监管工作实际,提出如下举措。

一、支持产品研发创新,激发医药企业发展活力(一)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

收集创新项目及企业需求,探索建立创新产品项目管理库,依托国家药监局药品、医疗器械审评检查长三角分中心功能升级,加强对我省已进入临床试验的在研药物、注册申请药物以及进入国家创新特别审评程序、纳入我省优先审批的医疗器械的服务管理。

聚焦前沿技术以及关键技术、高端装备、核心元器件、关键原辅料等“卡脖子”领域,会同有关部门合力构建支持创新药械研发、生产、销售、临床应用良性循环的产业生态。

加快构建全省医药创新柔性服务网,精准赋能医药产业集聚创新发展。

支持和引导CRO、CDMO等新兴业态健康发展,发挥作用。

大力开展监管科学研究,制定全面提升药品监管科学研究工作实施意见,推动三个监管科学研究中心研究成果加快转化应用。

(责任单位:许可注册处、药品生产监管处、医疗器械生产监管处、药械流通监管处、科技发展处)(二)支持创新药品研发上市。

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

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

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近年来,我国积极优化营商环境以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

目前,政府部门、行业组织及企业等各界发展各种改革举措,构建新的营商环境,实现营商环境的根本性变革,为企业家及企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首先,促进政策法制多元化健全,营造适宜的企业环境。

发挥政府的指导作用,制定符合国情的企业发展相关政策法规,充分调动企业家投资活力,引导企业家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

另外,完善投融资环境,加强投资金融创新服务,帮助企业解决投融资难题,充分考虑企业利益,实现企业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双赢。

其次,加强人力资源供给,创造良好的就业环境。

政府要重视加强就业服务,丰富就业技能培训,完善毕业生就业管理制度。

加强劳动力服务,为招聘单位提供专业服务,提高雇佣者全面素质。

同时,鼓励企业转型发展,引进先进技术兴业,创新就业模式,扩大产业就业,减少“熊孩子”和“废技能”现象,实现个人发展和企业发展的共赢。

最后,完善市场准入机制,改善营商环境。

政府要进一步改革市场准入管理制度,优化市场准入规则,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放宽社会组织设立条件,尊重市场竞争规则,放宽相关行政审批制度,降低市场准入门槛,营造多元、健康、公平、允许渐进式发展的营商环境,使企业家和投资者能够获得充分发挥潜力的空间。

总之,为改善营商环境,必须统筹谋划、坚定不移,各界都应该担负责任,积极稳步推进,才能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在此,建议政府应当加强帮扶,做好有关支持政策,营造官商包容合作的公平竞争环境,推动健康有序发展;同时,企业也应该多做项目带动,承担更多的责任,运用先进技术提高管理效能,加大企业社会责任,改善营商环境,实现企业和社会的双赢发展。

县工信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举措的汇报

县工信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举措的汇报

县工信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举措的汇报尊敬的局领导:我局自从承担优化县营商环境任务以来,积极开展了一系列举措,见到了一些成效。

特此向领导汇报。

一、强化企业服务意识:在优化营商环境的过程中,我局注重加强企业服务意识。

我们成立了企业服务专项工作组,负责接听企业诉求,及时解决企业在办事过程中碰到的问题。

同时,我们组织工作人员开展专业培训,提高服务水平,努力做到服务周到、高效。

通过这些措施,我局取得了企业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二、简化办事程序:为了提高办事效率,我局积极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

我们将涉企业务流程进行梳理,减少审批环节和材料要求,避免重复劳动。

同时,我们引入电子政务系统,推行网上办事,方便企业群众随时随地办理相关事务。

尽管初期运行可能有些问题,但我们已经及时调整和改进,目前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为了吸引更多的企业来我县投资兴业,我局努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我们着力精简企业注册手续,减免企业注册费用。

同时,我们积极争取财政资金,实施产业扶持政策,引导企业向高科技产业转型升级。

这些政策吸引了一批优质企业来我县投资,推动了产业的快速发展。

四、加强监督检查:为了确保各项举措的贯彻执行,我局加强了监督检查工作。

我们派出专人对企业办事流程进行实地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同时,我们与有关部门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提升监管水平。

这些监督检查措施有效地推动了各项举措的顺利开展。

总的来说,通过我们局的努力,县营商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

企业和群众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赞扬,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然而,我们也要正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加大力度,持续优化县营商环境,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和支持。

感谢领导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信任!县工信局日期:尊敬的局领导:在优化县营商环境的过程中,我局充分认识到这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

因此,我们始终坚持“科学规划、分类推进、标准化操作、绩效评估”的原则,全面推进改革工作。

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

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

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国际竞争压力的增加,优化营商环境已经成为一个越来越重要的话题。

在此背景下,加强营商环境的改善成为提高经济竞争力和促进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从营商环境的定义、意义、目标、阶段、影响以及优化措施这几个方面,对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进行阐述。

一、营商环境的定义、意义、目标和阶段营商环境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对企业和个人经营活动的方便程度,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商业环境优劣的指标。

简单来说,营商环境就是一个国家或地区提供给企业和个人经营所需的政策、法规、服务和设施的综合体系。

营商环境的优劣直接影响着企业和经济的发展,是企业和个人选择投资、扩张规模、提升竞争力的重要决策因素。

优化营商环境是国家建设现代市场经济体系的一个重要目标。

优化营商环境的目标是为企业和个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安全、稳定的经营环境,包括财税优惠、减少审批手续和时间、加强司法保护、优化营商服务等。

营商环境优化的阶段,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政策环境优化,第二阶段是服务环境优化,第三阶段是监管环境优化。

这三个阶段的目标不同,但它们之间互相关联,缺一不可。

二、营商环境的影响营商环境的优劣直接影响着企业和个人经济活动的发展,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说明。

1、营商环境的优劣影响着新企业的成立和旧企业的发展。

与营商环境较好的国家相比,营商环境差的国家更容易出现创业困难或企业破产的情况。

不良营商环境会限制投资、加大成本、降低利润。

2、营商环境的优劣影响着企业和个人的“移民”。

与营商环境良好的国家相比,营商环境差的国家较多的产生移民现象。

例如,随着欧美国家的经济和科技的快速发展,吸引了全世界很多创新型企业家。

而发展中国家也必须优化营商环境,以吸引更多的国际化企业。

3、营商环境的优劣影响着政府的治理能力。

营商环境差的国家,政府的治理能力通常较差,无法有效地进行市场调控和监管,阻碍经济的发展。

4、营商环境的优劣影响着社会的公正和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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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兴新媒体产业基地
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率先行动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京发[2017]20号)及《北京市大兴区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京兴发[2018]5号)部署,提升企业服务水平,优化基地营商环境,促进北京大兴新媒体产业基地健康、持续、快速发展,现提出如下措施:
一、明确打造营商环境的目的要求。

围绕大兴区“三区一门户”定位,打通政策、服务落地“最后一公里”,坚持规范管理与优质服务相结合,安全发展与集约高效相结合,构建高精尖产业机构,打造千亿级新型特色产业园区。

二、组建重点项目服务专班。

专班由基地管委会主任任组长,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任专班联络员。

明确每周二、周四为专班调研日,专班组长带队到重点项目走访调研,了解项目进展、困难及需求,研讨解决路径和办法。

(责任部门:企服部、研究室)
三、组建包片企业服务专班。

推行基地班子领导包片服务机制,将基地管辖范围划分为若干片区,明确各片区包片领导、包片机关干部以及服务事项和服务承诺,为片区内企业提供精细化的服务。

(责任部门:党政办、企服部)
四、组建三级联动招商服务专班。

基地招商部、企服部、项目科等部门通过业务联动,建立企业入驻前期、中期、后
期“全周期”跟进服务模式,向企业提供包括入区备案、创业指导、资源对接、项目包装、政策扶持、路演展示等全流程营商服务。

(责任部门:招商部、企服部、项目科)
五、改进企业入区备案服务。

编制新媒体基地产业导则,简化企业入区备案流程,在企业入区申请材料齐全并提交后1个工作日,为企业出具办理意见;探索推行电子化网上提交备案申请材料,让信息多跑路、企业少跑路。

(责任部门:招商部)
六、强化产业政策精准服务。

编制产业政策汇编,邀请专家及时解读国家、本市、本区产业政策;建立政策培训工作体系,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加大走访调研工作力度,为企业送政策上门。

(责任部门:项目科、招商部、企服部)
七、提升项目资金争取力度。

围绕本市高精尖产业目录、中关村及文资办产业政策以及大兴区促进产业发展各类政策,提前做好项目储备、筛选及动态管理,积极跟踪相关部门政策实施细则,全力做好项目资金的争取和兑付工作。

(责任部门:项目科)
八、精简升级改造项目备案流程。

简化环评、新建或装修改造方案、基础设施条件论证等业务备案流程,在企业申请材料齐全并提交后2个工作日,为企业出具办理意见。

(责任部门:规划科、环保办)
九、简化项目建设备案流程。

采用“一窗受理、内部流转”的方式为建设项目提供“一站式”服务;由规划科牵头受理,组织相关科室召开项目联席会,一次性集中审议,在
项目材料齐全并提交后3个工作日,为企业出具备案及相关办理意见。

(责任部门:规划科、工程部、安监科、综治办、园林、供热厂)
十、增强企业融资服务能力。

深入对接大兴区金融办,实现大兴金融超市在新媒体基地落地运营;对接大兴新区金融投资商会,联合银行、证券、担保、保险、基金等专业金融机构,为基地企业提供综合性、立体化、全流程的融资服务;协调大兴区产业母基金管理公司,积极推动组建文创产业基金,通过项目直投和引导基金股权投资等方式,支持基地企业做大做强。

(责任部门:招商部、企服部)
十一、提升人才公共服务保障水平。

建立园区人才综合信息数据库和定期沟通机制,及时协助企业做好高层次人才落户、工作居住证、就医、子女入学及政策用房申请服务等。

(责任部门:人力资源部、企服部)
十二、强化党工团建设引导力度。

继续加强对企业提供党建、团建等业务指导力度,以党建促工建带团建;组织企业参加各种文体活动、志愿活动及教育培训;做好基地企业的建会、工资集体协商、帮扶助困及劳模服务,提高对群团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助力企业发展。

(责任部门:组宣科、工会、团委、非公党建办)
十三、打造安全稳定美丽的园区环境。

依托智慧园区“一张网”,发挥网格化管理优势,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地企业安全管理和社会面监管工作,维护辖区安全稳定形势;加强园区环境卫生管理和绿化美化工程建设,营造整洁、优美、
有序的园区环境,持续打造美丽园区;在企业申请材料齐全并提交后3个工作日,为企业出具安全或综治备案办理意见。

(责任部门:综治办、安监科、园林公司)
十四、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措施督查落实。

向企业全面公开服务内容、承办部门及服务电话。

纪检监察科将定期开展营商环境专项督查,设立举报电话,接待、记录企业投诉,对发现的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责令相关部门限期整改,对于涉及违法违规的,依法追究相应人员责任,并将营商环境措施执行及整改结果与部门绩效考核结果挂钩。

(责任部门:纪检监察科举报电话:60216811)
北京大兴新媒体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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