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水文地质观测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用版)
煤矿水文地质观测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煤矿水文地质观测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煤矿水文地质观测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为确保煤矿水文地质观测工安全操作,提高工作效率,保障煤矿生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章职责1. 煤矿水文地质观测工应熟悉本规程,定期参加安全技术培训,掌握本行业的安全操作技术。
2. 煤矿水文地质观测工应按照工作岗位、工作性质及作业环境,依照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 煤矿生产管理人员应组织相关部门对水文地质观测工的安全技术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三章安全要求1. 煤矿水文地质观测工应定期进行职业体检和健康检查,并持续关注自身身体状况,发现身体不适时应及时停止工作,到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治疗。
2. 煤矿水文地质观测工在作业前应先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工具、设备、仪器等安全可靠,并防止其与人员、物体发生碰撞。
3. 在进行测量操作时,煤矿水文地质观测工应根据实际情况,选取稳固的位置进行操作,并注意防止坍塌、滑坡等情况的发生,保证自身安全。
4. 在进行现场作业时,煤矿水文地质观测工要注意观察、发现和及时报告事故和隐患,并进行紧急处理,以防止事故引起的伤害和对环境的影响。
5. 在作业过程中,煤矿水文地质观测工应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得饮酒、吸烟等影响操作安全的行为。
6. 在作业过程中,煤矿水文地质观测工应准确判断应急情况,并按照现场情况采取适当措施,确保事故得到及时控制。
第四章操作规程1. 煤矿水文地质观测工在作业前应备好所需工具与器材,并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可用。
2. 在水文地质观测时,煤矿水文地质观测工应遵循国家和地方煤矿安全生产法规进行作业。
3. 煤矿水文地质观测工在掌握所需测点位置后,应按照规定反复进行观测,记录实时数据,并做好资料管理,保证数据准确性和完整性。
4. 在水文地质观测时,煤矿水文地质观测工应注意降低作业难度和安全风险,严禁私自更改测点位置和偏离规定使用范围。
5. 安全事故发生时,煤矿水文地质观测工应第一时间报告应急领导,控制现场,进行紧急处理和救援,并做好事故处理记录和报告,以便有关部门核查。
水文地质观测工操作规程(3篇)
水文地质观测工操作规程一、引言水文地质观测工作是水资源勘查、水文预报和水资源管理中的关键环节。
准确的水文地质观测数据对于水文地质研究和水资源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确保水文地质观测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制定本操作规程。
二、仪器设备的准备1. 确保所需测量仪器设备完好无损,同时检查仪器设备的校准情况;2. 根据观测工作的需要,准备相应的配套设备,包括数据采集器、传感器等。
三、现场勘测前的准备1. 根据任务要求,制定详细的观测方案,并分析现场环境和地质条件,确定观测点位;2. 现场前,做好必要的实地调研工作,了解地形、地质构造和水文地质等基本信息,确保观测点的合理性和可靠性;3.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测量仪器设备的安放位置和布设方式。
四、现场操作流程1. 携带所需仪器设备到观测点,根据测量方案进行布设;2. 针对每个观测参数,按照仪器设备的使用说明进行准确安装和调试;3. 进行校准,确保测量数据的准确性。
校准方法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4. 完成校准后,进行数据采集的设置和调整,确保数据采集的可靠性和完整性;5. 针对不同的观测参数,按照预定的时间间隔进行数据采集;6. 完成数据采集后,及时复核所采集的数据,确保数据的可靠性和准确性;7. 按照任务要求,及时处理和存储采集到的数据,同时备份数据,以防数据丢失。
五、现场操作注意事项1. 在进行现场观测操作时,应确保安全第一,注意个人防护,并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2. 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3. 在操作过程中,应对仪器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工作;4. 在观测过程中,注意记录实际情况和异常情况,并及时处理;5. 严格遵守标准操作程序,不得随意更改观测参数和操作方法;6. 在观测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保持环境整洁。
六、数据处理与分析1. 将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初步处理,包括数据整理、筛选和计算等;2. 对初步处理后的数据进行进一步分析和加工,得出相关水文地质参数;3. 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数据的可视化展示和统计分析;4. 对分析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并根据需要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意见。
煤矿水文地质观测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煤矿水文地质观测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 前言为了确保煤矿水文地质观测工作的安全可靠进行,制定本操作规程。
本规程的内容涵盖了煤矿水文地质观测工作中需要考虑的安全要素与技术处理方法,包括安全防范意识、现场环境评估、安全操作流程、安全事故处理等方面的内容。
本规程的实施的目标是尽可能地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2. 安全防范意识2.1 岗位责任每位煤矿水文地质观测工都应明确自己的职责与责任,并且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同时,需要按照规章制度进行操作,避免冒险行为。
2.2 个人保护在进行煤矿水文地质观测工作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佩戴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主要包括安全帽、防护鞋、手套、眼镜等,以确保人员安全。
2.3 操作要求在进行煤矿水文地质观测工作时,需要遵守相关技术操作规程,规范相关操作流程,保证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同时,也需要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提高技术操作水平。
2.4 现场环境评估在进行煤矿水文地质观测工作时,需要对现场环境进行评估,查看是否存在危险因素。
如有危险因素,需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解决危险因素。
3. 环境评估3.1 环境分析在进行煤矿水文地质观测工作时,需要对环境进行分析,如地形、地质、水文等,以便制定合理的技术操作方案和安全措施。
3.2 现场勘察在实施煤矿水文地质观测工作前,需要进行现场勘察,分析现场存在的危险因素,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以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3.3 环境监测在实施煤矿水文地质观测工作过程中,需要对现场环境进行实时监测,确保环境安全状态符合要求。
4. 技术要求4.1 材料准备在进行煤矿水文地质观测工作时,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包括观测仪器、检测设备等,确保设备符合相关要求,并且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4.2 技术实施在进行煤矿水文地质观测工作时,需要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进行操作,监测数据准确可靠,确保观测结果完整可用。
4.3 数据处理在煤矿水文地质观测工作完成后,需要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处理。
水文地质观测工操作规程范文
水文地质观测工操作规程范文水文地质观测工作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水文地质观测工作,提高观测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和科学性,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水文地质观测工作是指对地下水文地质等相关环境要素进行采样及监测、分析,获取数据的工作。
第三条操作规程适用于水文地质观测工作的组织、实施及数据处理等环节。
第二章观测工作的组织和管理第四条观测工作应根据工程需要确定观测项目、观测点、观测方法及频次等。
第五条观测工作应有专人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第六条监测设备应保持良好状态,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校准和维护,以确保观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三章观测工作的实施第七条观测点的选取应符合工程需要,并考虑地质条件、水文环境,并尽量避免人工干扰。
第八条观测点的设置应符合观测要求,设备布置合理,保证观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九条针对观测点的特点和要求,选择适当的观测方法和仪器设备,确保观测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第十条运行监测设备前,应进行必要的校准和检查,确保设备正常工作。
第十一条进行采样和监测时,应按照规定的方法和流程进行,确保采样和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二条在采样和监测过程中,应注意保护和维护观测设备和现场环境,确保观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四章观测数据的处理和分析第十三条观测数据收集后,应及时进行整理和统计,并进行质量控制,消除异常数据。
第十四条观测数据应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录入,以确保数据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第十五条观测数据应进行适当的分析和处理,形成报告和图表等形式,以表达观测数据的结果和趋势。
第十六条观测结果应与设计要求或相关标准进行比对,进行评估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措施。
第十七条观测数据的存档应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五章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第十八条在观测工作中,应遵守相关安全规定,严格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第十九条观测工作应尽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干扰和破坏,避免对自然环境造成污染或损害。
水文地质观测工操作规程范本
水文地质观测工操作规程范本第一章总则1.1 目的和依据本操作规程旨在规范水文地质观测工的操作流程,确保观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本规程依据《水文地质观测技术标准》等相关法规进行制定。
1.2 适用范围本操作规程适用于进行水文地质观测工,包括水位、流速、水质、地下水位等观测项目。
第二章岩土钻探工操作规程2.1 操作人员要求2.1.1 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并持有有效的从业资格证书。
2.1.2 操作人员应熟悉本操作规程,并严格按照规程的要求进行操作。
2.2 设备准备2.2.1 检查岩土钻探设备的完好性和工作状态,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2.2 确保所使用的岩土钻探钻头和配套工具的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2.3 施工准备2.3.1 根据工程要求,选择合适的钻孔位置,并确保钻孔周围没有障碍物。
2.3.2 根据工程要求,调整钻孔的倾斜角度和深度,并做好相应的标记。
2.4 钻孔操作2.4.1 操作人员应按照工程要求,在钻孔位置处划定一个安全区域,并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2.4.2 使用钻孔设备进行钻孔作业时,应注意设备的稳定性和操作的安全性。
2.4.3 在钻孔作业过程中,操作人员应掌握钻孔深度和钻孔岩土的情况,并及时记录相关数据。
2.4.4 钻孔作业结束后,应清理现场,并恢复原状。
第三章地下水位观测工操作规程3.1 操作人员要求3.1.1 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并持有有效的从业资格证书。
3.1.2 操作人员应熟悉本操作规程,并严格按照规程的要求进行操作。
3.2 设备准备3.2.1 检查地下水位观测设备的完好性和工作状态,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2.2 确保所使用的水位计和配套工具的精度符合标准要求。
3.3 施测准备3.3.1 根据观测需要,选择合适的地下水位测量点,并清理测量点周围的杂物。
3.3.2 根据观测要求,设置测点标志,并确定观测的起始时间。
3.4 地下水位观测3.4.1 操作人员应根据测点的实际情况和测量要求,选择合适的方法进行地下水位观测。
水文地质观测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水文地质观测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一般规定第1条矿井水文地质观测、编录的内容包括:1、矿井、水平、含水层、煤层、采区和采掘面的涌水量观测。
2、井巷及采面的突、涌、淋、渗、滴水点的水量、水质、水温观测。
3、井下各类水文地质钻孔、地质孔的水量、水位(压)、水质、水温等的动态观测。
4、井巷及井下钻孔揭露含水层、导(阻)水断层、陷落柱、喀斯特裂隙、喀斯特暗河洞穴、涌砂点等的水文地质调查及编录。
5、矿井可能的充水通道(如溶塌陷漏斗等)的水文地质编录。
6、调查、了解各类防(隔)水煤柱的破坏、冒落状况。
7、调查、了解矿井防排水设施的设置及疏排水系统的完好状况。
第2条观测井巷及井下钻孔揭露的含水层时,要确定含水层的名称,详细观测、记录含水层的产状、厚度、岩性、成分、颜色、构造、裂隙和岩溶发育情况,揭露点的位置、坐标、标高、出水形式、涌水量及水温等,并采取水样进行水质分析。
必要时应进行水中环境同位素比值及特殊元素的测定。
第3条井筒或穿层石门揭露含水层时,要绘制顶、两壁或底两壁三面展开图,应较全面地反映含水层及顶底板的地质特征,岩溶、导水裂隙及有意义的构造等在空间的展布情况。
绘制展开图时,两壁应采用同一起点、同一方位、同一坡度的观测基线。
第4条观测岩溶时,要注意其形态、方位、大小、所处标高和岩石层位及其与断层裂隙与上下层的关系,有无充填物及充填物成分和充水状况。
第5条绘制岩溶素描图或进行实测编录的步骤:1、确定实测范围及方向,说明岩溶赋存的地点及相应的坐标、标高,确定素描图的比例尺。
2、进行实测描绘,整理清绘成图。
3、重点地段的岩溶形态除进行实测素描外,应摄影或录相记录。
第6条观测含水层裂隙,应在1~2 m2(较密集裂隙)或4~10 m2(稀疏裂隙)的范围内进行,观测内容主要为:1、产状、长度、宽度、数量、形状、尖灭情况。
2、充填程度及充填物。
3、地下水活动的痕迹,绘制裂隙攻瑰图等。
4、选择有代表性的地段,并按公式计算岩石的线(面)裂隙率。
煤矿地质观测工操作规程(3篇)
煤矿地质观测工操作规程一、工作原则1. 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2. 符合煤矿地质观测工作要求,确保观测数据准确可靠。
3.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做到规范操作、安全操作。
4. 积极学习和应用新技术、新方法,提高观测工作效率和水平。
二、操作前准备1. 了解观测区域地质情况,掌握地质构造、岩层厚度、倾角等基本信息。
2. 熟悉观测仪器的使用原理、操作方法和维护保养知识。
3. 检查仪器设备是否完好,确保工作环境安全。
三、现场布置1. 根据观测任务和要求,选择观测点位,并清理周围杂物。
2. 根据地质构造和观测要求,确定观测孔的布置方式和位置。
3. 确定测点的经纬度坐标,进行准确定位。
四、孔钻钻进1. 根据观测孔的位置和深度,选择合适的钻具和钻机进行钻进作业。
2. 钻进过程中,要随时观察岩层情况,记录岩层厚度、岩性、节理裂隙、煤层走向等地质信息。
3. 钻进过程中,要注意操作规范和安全操作,保证人身安全和设备完好。
五、取岩心和取样1. 钻进到达目标深度后,使用岩心钻头取岩心。
2. 取得岩心后,根据岩层分层情况,进行分层标识,记录每一层的岩性、厚度、颜色等特征。
3. 进行岩心取样时,根据取样要求,在合适的岩层位置取样,并保持取样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地质测量1. 使用地质测量仪器进行地质测量时,要注意仪器的校准和准确性。
2. 在测量过程中,要根据测量任务和要求,进行测线的铺设和测点的设置。
3. 进行测量时,要保持仪器的稳定和操作的准确性,记录测量数据。
七、数据处理与分析1. 对观测数据进行整理、筛选和加工处理,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 根据数据的特点和目标,进行数据分析和解读,总结地质特征和趋势。
八、结果报告1. 根据观测工作的要求,编写观测报告,包括观测过程、取样结果、地质测量数据以及数据分析和结论部分。
2. 报告中要注明观测点位的经纬度、观测孔的位置和深度。
3. 报告要简洁明了,内容准确完整,报告结果要具备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煤矿水文地质观测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新版)
( 操作规程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煤矿水文地质观测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新版)Safety operating procedures refer to documents describing all aspects of work steps and operating procedures that comply with production safety laws and regulations.煤矿水文地质观测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新版)一、适用范围第1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本矿井的水文地质观测工。
二、上岗条件第2条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3条必须熟悉《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试行)》、《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中的有关技术规定。
第4条必须经过煤矿安全知识培训,掌握一定的防灾和避灾知识。
三、安全规定第5条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试行)》、《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中的有关技术要求进行操作。
第6条必须掌握矿井水文地质的观测、分析方法,以及仪器、仪表的定期检校、保养和使用的管理制度。
第7条提交的各类成果资料必须经技术主管或分管科长把关审核。
水文地质观测结果应及时复查、核实,确保提供的水文地质资料真实可靠。
第8条严禁在水文地质观测、计算、资料编录、总结等工作中弄虚作假。
第9条发现重大水害隐患,必须及时汇批,紧急情况应直接向矿凋度室或矿有关领导报告,并做好记录。
第10条对小煤矿、老窑、老空积水区的观测,必须有两人以上,严禁单人进行观测。
严禁擅自进人通风不良或空顶区域内观测水情。
四、操作规定第11条水文地质观测应根据观测项目及有关规定,确定观测的内容、目的及观测方法。
水文地质观测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水文地质观测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水文地质观测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一般规定第1条矿井水文地质观测、编录的内容包括:1、矿井、水平、含水层、煤层、采区和采掘面的涌水量观测。
2、井巷及采面的突、涌、淋、渗、滴水点的水量、水质、水温观测。
3、井下各类水文地质钻孔、地质孔的水量、水位(压)、水质、水温等的动态观测。
4、井巷及井下钻孔揭露含水层、导(阻)水断层、陷落柱、喀斯特裂隙、喀斯特暗河洞穴、涌砂点等的水文地质调查及编录。
5、矿井可能的充水通道(如溶塌陷漏斗等)的水文地质编录。
6、调查、了解各类防(隔)水煤柱的破坏、冒落状况。
7、调查、了解矿井防排水设施的设置及疏排水系统的完好状况。
第2条观测井巷及井下钻孔揭露的含水层时,要确定含水层的名称,详细观测、记录含水层的产状、厚度、岩性、成分、颜色、构造、裂隙和岩溶发育情况,揭露点的位置、坐标、标高、出水形式、涌水量及水温等,并采取水样进行水质分析。
必要时应进行水中环境同位素比值及特殊元素的测定。
第3条井筒或穿层石门揭露含水层时,要绘制顶、两壁或底两壁三面展开图,应较全面地反映含水层及顶底板的地质特征,岩溶、导水裂隙及有意义的构造等在空间的展布情况。
绘制展开图时,两壁应采用同一起点、同一方位、同一坡度的观测基线。
第4条观测岩溶时,要注意其形态、方位、大小、所处标高和岩石层位及其与断层裂隙与上下层的关系,有无充填物及充填物成分和充水状况。
第5条绘制岩溶素描图或进行实测编录的步骤:1、确定实测范围及方向,说明岩溶赋存的地点及相应的坐标、标高,确定素描图的比例尺。
2、进行实测描绘,整理清绘成图。
3、重点地段的岩溶形态除进行实测素描外,应摄影或录相记录。
第6条观测含水层裂隙,应在1~2 m2(较密集裂隙)或4~10 m2(稀疏裂隙)的范围内进行,观测内容主要为:1、产状、长度、宽度、数量、形状、尖灭情况。
2、充填程度及充填物。
3、地下水活动的痕迹,绘制裂隙攻瑰图等。
水文地质观测工操作规程
水文地质观测工操作规程一、适用范围第1条本操作规程适用基本建设、生产矿井水文地质的观测工作。
二、上岗条件第2条矿井水文地质观测必须由具有专业技术职称,并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的人员担任。
第3条掌握矿井水文地质观测、试验仪表和器具的使用方法,建立定期检校、保养和使用制度。
三、安全规定第4条严格遵守《测绘法》、《煤矿安全规程》,按照《矿井水文地质规程》(试行)中各项技术要求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操作、汇总水文观测资料。
第5条严禁在水文地质观测、计算、资料汇总、统计中弄虚作假。
四、观测准备第6条水文地质观测应根据观测项目及有关规定,确定观测的内容、目的及观测方法。
第7条水文地质观测工必须备齐观测、记录用具。
第8条观测结果必须及时记录在专用的记录本上,记录本应统一编号、妥善保管。
每次观测必须记录观测的时间、地点、位置和观测者的姓名。
第9条水文地质观测结果应及时复查、核实,确保提供的地质资料真实可靠。
五、水文地质观测(一)地面水文地质观测第10条地面水文地质观测包括水文气象及地面水文地质点的观测。
地面水文地质调查与观测的内容要符合《矿井水文地质规程》(试行)的要求。
第11条地面水文地质观测应根据需要进行观测。
第12条对地面气象观测的要求:1.凡距离气象台(站)较远的矿井,应在设立的气象观测站内进行观测。
距离气象台(站)较近的矿井,应在设立的雨量观测站内进行观测。
2.矿井气象观测项目,与气象调查内容相同。
第13条地表水观测。
观测项目与地表水调查内容相同。
观测时间,一般为每月一次,雨季或暴雨后根据需要增加观测次数。
第14条地下水动态观测应在下列地段网点进行观测:1.对矿井生产建设有影响的含水层。
2.影响矿井充水的地下水集中迳流带(构造破碎带)。
3.可能与地表水有水力联系的含水层。
4.矿井先期开采的地段。
5.在开采过程中水文地质条件可能发生变化的地段。
6.人为因素可能对矿井充水有影响的地段。
7.井下主要突水点附近,或具有突水威胁的地段。
煤矿水文地质观测工操作规程
煤矿水文地质观测工操作规程操作规程:煤矿水文地质观测工一、工作目的煤矿水文地质观测工作是为了对煤矿井下的水文地质情况进行准确的观测和记录,为煤矿的生产和安全提供科学依据。
本操作规程旨在规范煤矿水文地质观测工的操作行为,确保观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工作职责1. 根据煤矿的要求和规划,准确安装和维护水文地质观测设备,包括水位计、压力计、流量计等。
2. 定期对井下的水文地质观测设备进行检查和校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 根据煤矿的要求,按时进行水文地质观测工作,包括记录水位、压力、流量等数据,并及时上报。
4. 对观测数据进行分析和处理,制作相应的图表和报告,为煤矿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5. 及时发现和报告井下的水文地质异常情况,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和调查。
三、工作流程1. 设备安装与维护1.1 根据煤矿的要求和规划,选择合适的位置安装水文地质观测设备。
1.2 确保设备安装坚固、稳定,并按照设备说明书进行正确连接和调试。
1.3 定期检查设备的工作状态,如有故障及时维修或者更换。
1.4 维护设备的清洁和防腐,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2. 观测工作2.1 按照煤矿的要求和规定,制定观测计划和频次。
2.2 按照观测计划,准时进行观测工作,确保数据的连续性和准确性。
2.3 观测水位时,应使用专业的水位计,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
2.4 观测压力时,应使用合适的压力计,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观测点。
2.5 观测流量时,应使用精密的流量计,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观测点。
2.6 观测工作完成后,将数据记录在观测记录表中,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3. 数据分析与报告3.1 对观测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制作相应的图表和报告。
3.2 根据观测数据的变化趋势,分析水文地质的演化规律和趋势。
3.3 根据煤矿的要求,编制详细的观测报告,并及时提交相关部门。
3.4 对观测数据进行定期的统计和归档,建立完善的数据管理系统。
四、注意事项1. 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关的水文地质知识和技能,熟悉观测设备的使用和维护。
水文地质观测工操作规程范本
水文地质观测工操作规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水文地质观测工作,提高观测数据质量,保证观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各水利、水文、地质观测单位和相关科研单位的水文地质观测工作。
第三条水文地质观测工作应严格按照本规程的要求进行,确保参与观测的人员安全,保证仪器设备正常运行,准确记录观测数据。
第四条水文地质观测工作应严格按照项目计划和观测方案执行,确保观测工作的连续性和可比性。
第五条水文地质观测单位应定期开展观测人员培训和业务技术交流,提高观测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操作技能。
第二章观测人员管理第六条水文地质观测单位应选择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从事该项工作,并负责对其进行管理。
第七条观测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杜绝违规操作。
第八条观测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体检,符合相关工作健康要求。
第九条观测人员应熟悉并掌握本规程的内容,确保按照规程的要求进行观测工作。
第十条观测人员应定期参加观测资料质量评估和技能培训,提高观测工作的质量。
第三章设备设施管理第十一条观测单位应确保观测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定期进行检修和保养。
第十二条观测设备设施的使用和维护应符合相关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
第十三条观测设备设施的记录和台帐应及时更新和完善,做到完备、准确、可靠。
第十四条观测设备设施出现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处理,确保设备设施正常使用。
第四章观测方法第十五条水文地质观测工作应根据项目需求和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观测方法。
第十六条观测前应熟悉和了解观测点的地质条件和水文水资源状况,以便合理选取观测点和确定观测方案。
第十七条水文地质观测过程中应注意观测点的稳定性和观测条件的变化,及时调整观测方法和参数,确保观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八条水文地质观测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如有特殊情况需改变观测方案的,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第十九条观测数据的处理和分析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结果的可比性和科学性。
煤矿水文地质观测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2739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示范文本)编制:_____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煤矿水文地质观测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正式样本煤矿水文地质观测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正式样本使用注意:该操作规程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
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一、适用范围第1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本矿井的水文地质观测工。
二、上岗条件第2条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3条必须熟悉《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试行)》、《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中的有关技术规定。
第4条必须经过煤矿安全知识培训,掌握一定的防灾和避灾知识。
三、安全规定第5条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试行)》、《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中的有关技术要求进行操作。
第6条必须掌握矿井水文地质的观测、分析方法,以及仪器、仪表的定期检校、保养和使用的管理制度。
第7条提交的各类成果资料必须经技术主管或分管科长把关审核。
水文地质观测结果应及时复查、核实,确保提供的水文地质资料真实可靠。
第8条严禁在水文地质观测、计算、资料编录、总结等工作中弄虚作假。
第9条发现重大水害隐患,必须及时汇批,紧急情况应直接向矿凋度室或矿有关领导报告,并做好记录。
煤矿水文地质观测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煤矿水文地质观测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煤矿水文地质观测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主要危险源1.在工作面迎头收集资料时,顶、帮破碎没有进行“敲帮问顶”。
2.在井下登高作业收集资料时,未采取有效保护措施。
3.在探水过程中未按规定操作钻机。
4.对周边老窑进行调查时,误入盲巷或瓦斯、一氧化碳超限的巷道。
二、使用范围第1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矿井的水文地质观测工。
三、上岗条件第2条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具有一定专业技术职称。
第3条必须熟悉《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试行)》、《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中的有关技术规定。
第4条必须经过煤矿安全知识培训,掌握一定的防灾和避灾知识。
四、安全规定第5条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试行)》、《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中的有关技术要求进行操作。
第6条必须掌握矿井水文地质的观测、分析方法,以及仪器、仪表的定期检校、保养和使用的管理制度。
第7条提交的各类成果资料必须经技术主管或分管科长把关审核。
水文地质观测结果应及时复查、核实,确保提供的水文地质资料真实可靠。
第8条严禁在水文地质观测、计算、资料编录、总结等工作中弄虚作假。
第9条发现重大水害隐患,必须及时汇批,紧急情况应直接向矿凋度室或矿有关领导报告,并做好记录。
第10条对小煤矿、老窑、老空积水区的观测,必须有两人以上,严禁单人进行观测。
严禁擅自进人通风不良或空顶区域内观测水情。
五、操作准备第11条水文地质观测应根据观测项目及有关规定,确定观测的内容、目的及观测方法。
第12条必须备齐观测工具、专用记录簿,并且统一编号,妥善保管。
现场记录应用铅笔填写,以防水浸后造成记录模糊不清。
六、正常操作第13条检查地面观测孔,其中的淤积物必须低于观测层底面,导水应畅通,否则要注意用水冲洗或用液体二氧化碳冲洗。
第14条检校观测水位、水压、水量的仪表器具,使之符合精度及安装要求。
第15条备齐原始记录表。
煤矿水文地质观测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示范文本
煤矿水文地质观测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示范文本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某某管理中心XX年XX月煤矿水文地质观测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操作规程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适用范围第1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本矿井的水文地质观测工。
二、上岗条件第2条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3条必须熟悉《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试行)》、《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中的有关技术规定。
第4条必须经过煤矿安全知识培训,掌握一定的防灾和避灾知识。
三、安全规定第5条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试行)》、《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中的有关技术要求进行操作。
第6条必须掌握矿井水文地质的观测、分析方法,以及仪器、仪表的定期检校、保养和使用的管理制度。
第7条提交的各类成果资料必须经技术主管或分管科长把关审核。
水文地质观测结果应及时复查、核实,确保提供的水文地质资料真实可靠。
第8条严禁在水文地质观测、计算、资料编录、总结等工作中弄虚作假。
第9条发现重大水害隐患,必须及时汇批,紧急情况应直接向矿凋度室或矿有关领导报告,并做好记录。
第10条对小煤矿、老窑、老空积水区的观测,必须有两人以上,严禁单人进行观测。
煤矿地质观测工操作规程(三篇)
煤矿地质观测工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煤矿地质观测工操作,保证煤矿地质观测工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煤矿地质观测工操作是指煤矿地质观测工人根据煤矿地质文件和工作要求,采集、测量、观测和记录煤矿地质信息的工作。
第三条煤矿地质观测工操作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规程和矿山企业的地质观测工作规程和操作规程。
第四条煤矿地质观测工操作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并持有合格证书的人员进行。
第五条煤矿地质观测工操作应在专门的地质观测工作场所进行,必要时应配备相应的地质观测工具和设备。
第六条煤矿地质观测工操作应进行严格的安全防护,必要时应佩戴个人防护装备。
第二章操作流程第七条煤矿地质观测工操作前,应仔细研究工作任务,了解观测要求和工作内容。
第八条煤矿地质观测工操作应根据煤矿地质观测任务,选择合适的场地和观测点。
第九条在选择观测点前,应进行现场勘察,了解地质情况和工作环境,做好安全措施准备。
第十条煤矿地质观测工操作应使用合适的地质观测工具和设备,如测距仪、测角仪、地质锤、切割刀等。
第十一条在进行地质观测工作时,应严格按照观测任务的要求,采集、测量、观测和记录地质信息。
第十二条对于发现的地质异常现象,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停止操作,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煤矿地质观测工操作结束后,应对工作过程和结果进行总结和分析,编制地质观测报告。
第十四条煤矿地质观测工操作结束后,应按照相关要求对工作工具和设备进行清理和保养。
第三章安全要求第十五条煤矿地质观测工操作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确保人员安全和设备完好。
第十六条在进行地质观测工作时,应注意周围环境和地质条件的变化,避免危险的操作和观测。
第十七条在进行地质观测工作时,应站稳脚跟,注意防滑、防跌倒,并佩戴防护鞋和工作手套。
第十八条在进行地质观测工作时,应佩戴防尘口罩、防护眼镜和安全帽等个人防护装备。
第十九条煤矿地质观测工操作时,不得擅自变更观测点或修改工作内容,如有需要应及时向上级汇报。
水文地质观测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水文地质观测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4、非雨季可只分一段,每日8时观测。
但降雨量大的地区或雨季高峰时,则应根据矿区(井)防洪需要规定观测时间。
5、降水间隔等于或小于15分钟可看作一次降水,间隔15分钟以上可看作两次降水。
第19条降水量的量法:1、将储水瓶内的水倒入量杯。
量杯呈垂直状态吗,使视线与量杯水面平齐。
2、观测量杯中水面的凹下面,记至0.1毫米。
每次观察后应立即记入记录簿中。
3、如降水量较多,不能一次量完,可分次量,将总数记入记录簿内。
4、每次水量待复测后方可倒去。
5、自计雨量计应该按说明书规定的操作程序和方法使用。
第20条降水量观测记录的统计:1、每日观测完毕后,应检查观测记录簿各段(或各次)水量记录是否正确、齐全。
发现有错误或不全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加以改正。
2、月终时应在降水量统计表中填写旬、月、日最大降水量及出现日期。
3、自计雨量计的记录还要作时间订正、虹吸订正和虹吸记录纸倾斜订正等工作。
必须查清井田范围内及其附近地面水流系统(包括塌陷积水区)的汇水、渗漏情况、疏水能力:对渗漏情况,要在井下设点定期观测,并对地面相关水体水量等进行监测。
必要时,取水样作分析、放水试验与连通等工作。
第21条地表水位观测站的建立啊,应符合以下要求:1、观测站应建立在地基牢固、观测方便并具有代表性的地点。
2、实测站基面坐标、高程,测定不同高程的断面积,以便计算不同水平的过流量。
3、实测水平标尺的零点标高。
4、根据水位标尺的零点高度,重新计算水位,并用红墨水填在“水位”栏内。
第22条对地面井、泉、水文钻孔、河流、渠道、湖泊、水塘、水库及塌陷区积水区等设立的观测站,要统一编号,所设置的固定观测标尺及测量坐标和标高,每年复测一次,发现有变化应随时补测。
第23条地面水文地质观测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同步进行,若达不到同步,则应按顺序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
第24条地表水体的水位观测,必须使用水位标尺或自记水位计。
1、水位标尺读数应读至厘米,记载以米为单位。
煤矿水文地质观测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用版
操作规程编号:YTO-FS-PD731煤矿水文地质观测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用版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煤矿水文地质观测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用版使用提示:本操作规程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
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适用范围第1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本矿井的水文地质观测工。
二、上岗条件第2条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3条必须熟悉《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试行)》、《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中的有关技术规定。
第4条必须经过煤矿安全知识培训,掌握一定的防灾和避灾知识。
三、安全规定第5条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试行)》、《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中的有关技术要求进行操作。
第6条必须掌握矿井水文地质的观测、分析方法,以及仪器、仪表的定期检校、保养和使用的管理制度。
第7条提交的各类成果资料必须经技术主管或分管科长把关审核。
水文地质观测结果应及时复查、核实,确保提供的水文地质资料真实可靠。
第8条严禁在水文地质观测、计算、资料编录、总结等工作中弄虚作假。
第9条发现重大水害隐患,必须及时汇批,紧急情况应直接向矿凋度室或矿有关领导报告,并做好记录。
第10条对小煤矿、老窑、老空积水区的观测,必须有两人以上,严禁单人进行观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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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rerequisite for vigorously developing our productivity is that we must be responsible for the safety of our company and our own lives.(安全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煤矿水文地质观测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用版)煤矿水文地质观测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用版)导语:建立和健全我们的现代企业制度,是指引我们生产劳动的方向。
而大力发展我们生产力的前提,是我们必须对我们企业和我们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
可用于实体印刷或电子存档(使用前请详细阅读条款)。
一、适用范围第1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本矿井的水文地质观测工。
二、上岗条件第2条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3条必须熟悉《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试行)》、《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中的有关技术规定。
第4条必须经过煤矿安全知识培训,掌握一定的防灾和避灾知识。
三、安全规定第5条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试行)》、《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中的有关技术要求进行操作。
第6条必须掌握矿井水文地质的观测、分析方法,以及仪器、仪表的定期检校、保养和使用的管理制度。
第7条提交的各类成果资料必须经技术主管或分管科长把关审核。
水文地质观测结果应及时复查、核实,确保提供的水文地质资料真实可靠。
第8条严禁在水文地质观测、计算、资料编录、总结等工作中弄虚作假。
第9条发现重大水害隐患,必须及时汇批,紧急情况应直接向矿凋度室或矿有关领导报告,并做好记录。
第10条对小煤矿、老窑、老空积水区的观测,必须有两人以上,严禁单人进行观测。
严禁擅自进人通风不良或空顶区域内观测水情。
四、操作规定第11条水文地质观测应根据观测项目及有关规定,确定观测的内容、目的及观测方法。
第12条必须备齐观测工具、专用记录簿,并且统一编号,妥善保管。
现场记录应用铅笔填写,以防水浸后造成记录模糊不清。
第13条检查地面观测孔,其中的淤积物必须低于观测层底面,导水应畅通,否则要注意用水冲洗或用液体二氧化碳冲洗。
第14条检校观测水位、水压、水量的仪表器具,使之符合精度及安装要求。
第15条备齐原始记录表。
第16条固定观测人员,检查排水设备能力和放水路线。
第17条地面水文地质观测应根据需要进行观测。
地面水文地质调查与观测的内容要符合《矿井水文地质规程(试行)》的要求。
地面水文地质观测包括水文气象及地面水文地质点的观测。
第18条对地面气象观测的要求1.凡距离气象台(站)较远的矿井,应在设立的气象观测站内进行观测;距离气象台(站)较近的矿井,应在设立的雨量观测站内进行观测。
2.矿井气象观测项目与气象调查内容相同。
观测降水量常用的仪器为自记雨量计。
自记雨量计需经常调整自计钟,换白记纸,添加墨水,并应经常观测仪器运转情况。
3.观测降雨量记至0.1mm,不足0.05mm时可不作记载,历时记至分。
4.每日降水量以早8时为每日分界,从本日8时至次日8时的降水量为本日的降水量。
5.观测降水量应采用定时分段观测制,非雨季可只分一段,每日8时观测。
6.降水间隔等于或小于15min可看作一次降水,间隔15min上可看作两次降水。
7.降水量的量法(1)将储水瓶内的水倒人量杯,运杯呈垂直状态,使视线与量杯水面平齐。
(2)观测量杯中水面的凹下面,记至0.1mm。
每次观测后应立即记入记录簿中。
(3)如降水量较多,不能一次量完,可分次量,将总数记人记录簿内。
(4)每次水量待复测后方可倒去。
(5)自记雨量计应按说明书规定的操作程序和方法使用。
8.降水量观测记录的统计。
(l)每日观测完毕后,应检查观测记录簿各段(或各次)降水量记录是否正确、齐全。
发现有错误或不全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加以改正。
(2)月终应在降水量统计表中填写旬、日最大降水量及出现日期。
(3)自记雨量计的记录还要做时间订正、虹吸订正和记录纸倾斜订正。
第19条地表水观测1.井田范围内及其附近地表水流系统(包括塌陷积水区)的观测站应统一编号。
2.观测站应建立在地基牢固、观测方便并具有代表性的地点,并且便于观测。
河流、渠道水文站应尽量选择在顺直、稳定、水流集中、便于布设测验设施的河段;堰闸、桥涵等水文站,一般应选在建筑物的上游,避开水流紊动的地方;水库、湖泊、塌陷区水文站,应选在岸坡稳定、水文有代表性且便于观测的地方。
所设置的固定观测标尺及测量坐标和标高,每年复测一次,发现有变化应随时补测。
3.地表水观测时间一般为每月一次,雨季或暴雨后根据需要增加观测次数。
4.地面水文地质观测按规定的时间同步进行,若达不到同步,则应按顺序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
5.地表水体的水位观测应使用水位标尺或自计水位计。
(1)水位标尺读数应读至厘米,记载以米为单位。
直接观测读数时,应使视线尽可能地接近水面,读取水面截于水位标尺上最近的一个读数。
当水面落到水位标尺零点以下时,使用标尺量取的水面到水位标尺零点的距离为负数。
(2)在有风浪的情况下,应将波浪的峰顶和谷底在水位标尺上所截取的最大和最小值读数都记下来,取其平均值。
(3)必须保证测得关键地形点的最高洪水位,如发现漏测,应立即在断面附近找出两个以上的可靠洪水痕迹,及时测下高程。
如果在断面附近找不到洪水痕迹,则应在断面上游及下游各找出一组洪水痕迹记录下来。
6.使用自计水位观测水位,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校正。
自记纸应按其周期记录形式,每个周期结束时及时更换。
7.对塌陷积水区和水库,除观测水位外,还应在地形图上圈出积水范围,用求积仪分段计算不同水深的面积,求得塌陷积水区、水库的总积水量。
同时,要根据地形图和地表水面积,预计不同降水强度下的可能汇水量和水位上升情况。
8.汛期或暴雨后要配合有关部门及时观测地面陷落,特别是向井下充水的情况。
观测项目与地表水调查内容相同。
观测时间一般为每月一次,雨季或暴雨后根据需要增加观测次数。
第20条井下水文地质观测的目的和任务。
1.为矿井建设、采掘、开拓延深、改扩建提供所需的水文地质资料。
2.在采掘过程中进行水害分析、预测、预报和防探水。
3.为防治水工程提供水文地质资料。
4.为钻探、堵水注浆提供观测资料。
第21条井下水文地质观测的内容1.矿井、水平、含水层、煤层、采区和采掘面的涌水量观测。
2.井巷及采面的突、涌、淋、渗、滴水点的水量、水质、水温观测。
3.井下各类水文地质钻孔、地质孔的水量、水位(压)、水质、水温的动态观测。
4.井巷及井下钻孔揭露含水层、导(阻)水断层、陷落柱、喀斯特裂隙、喀斯特暗河洞穴、涌砂点等的水文地质调查及编录。
5.矿井可能的充水通道的水文地质编录。
6.定期检查各类防(隔)水煤柱的留设情况。
第22条地下水位观测1.井田内的地面水文观测孔、井、泉应统一编号。
2.在使用铅钟、电极、水位计或自计水位计等器具测量水位时,严禁使用标志不准或滑动的测绳和电线。
3.当测绳和电线标记与标准钢尺的比长误差超过1/1000时,应重新标定或更换。
水位遥测仪每半年要用测绳实测检校一次。
4.每个测点使用固定的测量工具,不得随意更换。
必须更换时,要用新旧测量工具同时各观测一次,并进行一误差改算。
5.每次水位观测要进行两次实测和读数,读数读至厘米。
以米为单位时,估读至小数点后二位。
水位观测取二次平均值为采用值。
6.水井或水文钻孔水位观测结束后,必须妥善保护井口装置,切实防止钻孔被破坏和堵塞。
7.每年必须进行一次水井和钻孔的深度测量,发现淤堵应提请领导采取清除措施。
第23条地下水动态观测应在下列地段网点进行观测1.对矿井生产建设有影响的含水层。
2.影响矿井充水的地下水集中径流带(构造破碎带)。
3.可能与地表水有水力联系的含水层。
4.矿井先期开采的地段。
5.在开采过程中水文地质条件可能发生变化的地段。
6.人为因素可能对矿井充水有影响的地段。
7.井下主要突水点附近或具有突水威胁的地段。
8.疏干边界或隔水边处。
9.观测点的布置,应尽量利用现有的钻孔、井、泉。
观测内容主要是水位、水温和水质,对泉水还应观测流量。
第24条观测钻孔、井、泉涌水量时,应根据涌水量的大小,分别采用容积法、堰测法、流速仪法、浮标法、喷水钻孔法、流量计(水表)法等不同方法。
地表水体和地下水的水位观测,只准使用测绳、铅钟(或电极接头)和自计水位计、水位遥测仪等测量工具。
第25条地下水温度的观测,应根据地下水的深度、温度、井(孔)口径及要求测量3~5min,读至0.1℃。
使用高灵敏测温仪时,需按仪器说明书的要求操作和记录。
第26条矿井涌水量观测1.一般应分井口、分煤系、分水平、分采区和主要测水点设站观测,观测站进行统一编号。
根据本井田精查地质报告及实测矿井涌水量,本矿井属水文地质条件简单型的矿井,每个水文观测站每月观测1次,雨季观测次数应适当增加。
2.新凿立、斜井,垂深每延深10m时,观测一次涌水量。
掘凿至新的含水层时,虽不到规定的距离,也应在含水层的顶底板各测一次涌水量。
3.矿井涌水量的观测,应注重观测的连续性和精度,要求采用容积法、堰测法、流速仪法或其他先进的测水方法。
测量工具仪表要定期校验,以减少人为误差。
第27条用水堰观测涌水量应符合下列要求1.水堰要坚固,槽(箱)内壁要光滑、不易变形。
水堰要安装在平直、坡度不大于0.5%的水流平稳的水沟内,安装时要用水准尺找平。
如必须安置在水流湍急的地点时,则必须采取消能整流措施,使流过水堰的水流保持平稳。
2.观测前应检查水堰是否变形、倾斜、漏水,堰根外侧通气带是否堵塞等。
3.水堰内及其附近如有杂物沉积,必须清理。
读数标尺应设在堰板的迎水方向,与堰板的距离应不小于3倍的堰口高度。
每次观测至少测量两次水头值,取其平均值。
第28条用流速仪测定涌水量应符合下列要求1.根据水流速度、水深状况,选择不同型号的流速仪。
2.流速仪一般应每年校正一次,并重新标定流速参数。
3.测流速时断面的位置应选择在河流(水沟)平直、河底比较平坦、水流平稳的地段。
根据河段(水沟)实际情况布置测速垂线,然后在各侧线断面上实测数点的点流速,取其平均值即为测线断面的平均流速。
4.流速测定时,首先应确定流速垂线的数目,一般视河流(水沟)的宽度及断面的形状而定。
在流速有很大变化的转折点处必须测定流速。
第29条在特殊条件下,如需采用浮标法测定涌水量时,应符合下列条件和要求1.在难以使用流速仪或缺少测速仪器的情况下采用。
2.浮标法的实测断面应选在顺直且比较规则的地段,其长度为井下水沟宽的5~10倍。
水沟水流应均匀平稳,无旋涡及回流,无阻碍水流的杂物等。
3.实测时按下述程序进行(1)选定实测地段后,按相等距离布设2~3个断面,即上断面、基断面(中断面)、下断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