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人员合同、收据领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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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部收款制度模板

销售部收款制度模板

销售部收款制度一、目的为规范我司销售部收款工作,确保收款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资金回笼效率,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司销售部所有涉及收款的工作环节,包括销售合同的签订、款项的收取、欠款的追讨等。

三、职责划分1. 销售部负责人:负责对销售收款工作的整体管理,对收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

2. 销售人员:负责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跟进款项的收取,对欠款进行及时反馈。

3. 财务部:负责对销售款项的核对、入账及出具相关财务报表,对销售部收款工作进行支持。

四、收款流程1. 销售合同签订:销售人员在与客户达成销售意向后,应与客户签订书面销售合同,明确合同金额、付款方式、付款期限等事项。

2. 款项收取:销售人员应按照销售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及时跟进款项的收取。

对于分期付款的客户,销售人员需确保每期款项的收取工作顺利进行。

3. 欠款反馈:对于未按约定时间支付款项的客户,销售人员应及时向销售部负责人汇报,共同商讨解决方案,确保欠款的及时回收。

4. 财务核对:财务部应定期对销售款项进行核对,确保销售部提供的收款数据真实、准确。

五、收款管理1. 销售合同管理:销售人员应妥善保管销售合同,确保合同的完整性,避免因合同缺失导致的纠纷。

2. 款项收取管理:销售人员应每日汇总收款情况,向销售部负责人汇报。

销售部负责人应定期对收款工作进行检查,确保款项收取的顺利进行。

3. 欠款管理:对于长期未收回的欠款,销售部负责人应组织销售人员进行催收,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进行催收。

4. 资料归档:销售部应将销售合同、款项收取凭证等相关资料进行归档,便于日后查询。

六、违规处理1. 对于不按照规定签订销售合同、收取款项的销售人员,公司将按照内部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2. 对于因销售人员工作失误导致的欠款纠纷,公司将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

3. 对于恶意欠款客户,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销售合同领用的管理制度

销售合同领用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公司销售合同的领用、保管和使用,确保销售合同的合法、合规、高效,特制定本制度。

二、领用范围1. 销售合同包括销售订单、销售协议、销售合同等,用于规范销售业务流程。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销售人员及相关部门。

三、领用流程1. 需要领用销售合同的销售人员或相关部门填写《销售合同领用申请单》。

2. 申请单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送销售部经理审批。

3. 销售部经理审批同意后,报送公司总经理审批。

4. 总经理审批同意后,由销售部负责发放销售合同。

四、领用规定1. 销售合同领用前,销售人员或相关部门应详细了解合同内容,确保合同符合公司政策、法律法规及业务需求。

2. 领用销售合同时,销售人员或相关部门应填写《销售合同领用登记表》,详细记录合同编号、领用人、领用日期、用途等信息。

3. 销售合同领用后,销售人员或相关部门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转让、出租或出借。

4. 销售合同使用完毕后,销售人员或相关部门应及时归还销售部,不得私自留存。

五、保管规定1. 销售部负责销售合同的保管,指定专人负责。

2. 销售合同应按照合同编号、日期等进行分类存放,确保查阅方便。

3. 销售合同存放地点应安全、通风、防潮、防蛀,确保合同完好无损。

4. 销售合同保管人员应定期检查合同存放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六、使用规定1. 销售人员或相关部门在使用销售合同时,应严格遵守合同条款,确保合同履行。

2. 如遇合同内容与实际业务需求不符,应及时报告销售部,由销售部与相关部门协商修改。

3. 销售合同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纠纷,销售人员或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违规处理1. 未经批准擅自领用、使用销售合同的,责令退还,并给予警告或罚款。

2. 擅自涂改、转让、出租或出借销售合同的,责令退还,并给予警告或罚款。

3. 销售合同保管不善,导致合同丢失、损坏的,依法追究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销售合同领用管理制度

销售合同领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销售合同管理,规范合同领用流程,提高合同领用效率,确保合同使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销售合同的领用、保管、使用和回收等环节。

第三条合同领用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确保合同领用合法、合规。

2. 规范操作: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流程进行合同领用,确保操作规范、高效。

3. 保密原则:对涉及商业秘密的合同,严格保密,防止泄露。

4. 责任到人:明确合同领用责任,确保合同安全、完整。

第二章合同领用流程第四条合同领用申请1. 销售人员因工作需要,需领用合同,应填写《合同领用申请表》。

2. 申请表应详细填写合同名称、用途、领用数量、领用人、领用日期等信息。

第五条合同领用审批1. 合同领用申请表经销售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送合同管理部门。

2. 合同管理部门对申请表进行审核,确认合同领用符合规定后,办理领用手续。

第六条合同领用登记1. 合同管理部门根据审批结果,在《合同领用登记簿》上登记合同领用信息。

2. 登记内容包括合同名称、用途、领用数量、领用人、领用日期、归还日期等。

第七条合同领用发放1. 合同管理部门根据登记信息,将合同发放给领用人。

2. 领用人应在合同上签名确认,并领取合同。

第三章合同使用与保管第八条合同使用1. 领用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合同,不得擅自变更或转让。

2. 使用过程中,领用人应妥善保管合同,防止遗失、损毁或泄露。

第九条合同保管1. 合同管理部门负责保管已领用的合同,确保合同安全、完整。

2. 合同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合同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四章合同回收与归档第十条合同回收1. 合同使用完毕后,领用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合同归还合同管理部门。

2. 合同管理部门对归还的合同进行清点、验收,确认无误后办理归还手续。

第十一条合同归档1. 合同管理部门对已归还的合同进行整理、归档。

2. 合同归档应按照合同名称、用途、领用人等进行分类,确保归档有序。

各类单据的管理规定(3篇)

各类单据的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单位内部财务管理,规范各类单据的领用、使用、保管和销毁,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单位内部各类单据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单、销售单、报销单、付款单、收据、发票、合同、协议等。

第三条各类单据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各类单据的领用、使用、保管和销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二)真实性原则:各类单据的内容必须真实反映经济业务,不得伪造、变造;(三)完整性原则:各类单据应完整记录经济业务的全过程,不得遗漏;(四)安全性原则:各类单据的保管应确保其安全,防止丢失、损毁和泄露;(五)及时性原则:各类单据的领用、使用、保管和销毁应按照规定的时限进行。

第二章单据的领用第四条单据的领用由单位财务部门负责管理,其他部门或个人需领用单据时,应向财务部门提出申请。

第五条领用单据时,申请人应填写《单据领用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说明材料。

第六条财务部门收到《单据领用申请表》后,应对申请人的身份、用途、数量等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发放单据。

第七条单据领用后,申请人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或转借他人。

第三章单据的使用第八条单据的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一)单据的使用应与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相符,不得虚开、虚报;(二)单据的填写应规范、完整,不得涂改、伪造;(三)单据的审批流程应符合单位内部规定,不得擅自变更;(四)单据的传递应迅速、准确,确保及时办理相关业务。

第九条单据的使用人应在单据上签名或盖章,以示确认。

第四章单据的保管第十条单据的保管由财务部门负责,其他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保管单据。

第十一条单据的保管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一)单据应分类存放,并设立索引;(二)单据的存放地点应安全、干燥、防潮、防尘、防火;(三)单据的保管期限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规定执行;(四)单据的查阅、借阅应登记备案,并经财务部门负责人批准。

销售人员收款管理制度范本(zhoujh)

销售人员收款管理制度范本(zhoujh)
1.财务部依销售人员类别整理账单,定期汇集编制账单清表。
2.账单清表一式三份,财务部需将其中的两份连同账单交给销售人员签收。
3.销售人员收到账单清表时,一份自行留存,另一份应尽快速签并还至财务部。如发现有不属于自己的账单,应立即返还财务部。
第4条寄存账单
1.客户要求寄存账单时,应填写“寄存账单证明单”,详列账单笔数和金额等交客户签字确认,收款时交还客户。
第3章收于当日填写收款日报表一式四份(一份自留,三份寄交公司财务部)。属于本市的,直接将现金或支票连同三份收款日报表亲自交至出纳并签字确认。外埠地区的,应将现金部分填写“××银行送款单”或“邮政划拨储金通知单”,存入附近××银行或邮局,次日上午将支票和存款存根用回形针别于收款日报表,以挂号信形式寄交财务部,并将挂号信收执贴于自存的收款日报表左下角备查。
第7条收款票据票期规定
销售人员在收取收款票据时,票据票期需满足以下规定。
1.直接客户:货到付款的,由送货员收取现金;以票据结算的,只收取销货日起一个月内到期的票据。
2.一般商店:只接受自销货日期起三个月内到期的票据。
第8条收取票据须知
1.法定支票记载的金额、发票人图章、发票年月日、付款地等信息均应齐全,大写金额绝对不可更改,否则盖章仍属无效;其他有更改之处,务必加盖负责人印章。
2.如因寄存账单未取得客户签字确认致不能收款时,由销售人员负责赔偿。
第5条账单处理
1.销售人员拿到财务部给的账单后,需及时进行收款,如未能及时收款,则应取得客户在账单上的签字确认。
2.若未能取得客户签字确认,则应尽快于发货日起三个月内,向销售部申请取得物流追踪凭据,执凭据收款。
3.逾期不办理致无法收取货款的,由销售人员负责赔偿。
第11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销售合同领用

销售合同领用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销售合同领用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篇一:经销商空白合同领用规定(1)经销商合同领用规定为满足营销工作需要,促进公司经销商空白合同的领用、发放和归档有序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经销商空白合同一式两份,空白合同已按公司规定进行了合同编号及公司盖章,由公司人资行政部进行统一管理,营销部根据其经销商开发情况申请领用。

二、总部销售内勤总体负责经销商合同的领用、发放及相关的登记工作,济南销售内勤负责本地人员所需合同的申领、发放和登记工作。

三、总部销售内勤已盖章合同的库存限额数为40份(20家经销商),并根据使用虽提出合同盖章申请补齐空白合同存虽,并及时在《经销商空白合同领用登记簿》(见附一)上登记。

四、每名营销人员每次领用已盖章合同的数虽上限是10份(5家经销商)。

营销人员应在领用的合同均已签署并上交后,方可继续领用。

五、营销人员应妥善保管经销商空白合同。

合同如有遗失,每份处以100元罚款。

如发现合同遗失,应在第一时间向营销总监进行书面报告。

营销总监应在收到报告后第一时间向上级书面报告。

六、合同保管人员未按照规定手续发放合同的,除勒令追回合同外,另处以100元/份的罚款。

七、已经过双方签署的合同,营销人员应在合同签署后7日内将合同交总部销售内勤存档。

驻济南营销人员应在规定日期内将合同交济南销售内勤。

济南销售内勤应将本地人员所签署的合同收集后,定期转交总部内勤,每月至少转交一次。

已签署的合同不得在济南长期存放。

八、总部销售内勤应将本部门所有已签署的合同进行登记,并留存复印件或扫描件备查。

总部销售内勤应在登记后2日内向公司人资行政部转交所有合同。

超过2日未转交的,每拖延1天,处以100元的罚款。

九、营销人员离职时,营销内勤应对其空白合同的领用情况进行统计,将未签署的空白合同收回。

公司销售与收款的规章制度

公司销售与收款的规章制度

公司销售与收款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销售与收款管理,保障公司正常经营秩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公司销售与收款规章制度是公司内部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实习生和外包人员。

第三条公司销售与收款规章制度与公司其他管理制度一致,相互补充,相关争议由公司总经理统一解释。

第四条公司销售与收款规章制度的内容应遵循法律法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健康有效。

第五条公司销售与收款规章制度的执行责任人为公司销售与财务部门,并定期进行内部检查和外部审查。

第二章销售管理第六条公司销售部门应根据公司销售计划,制定销售方案和目标,确保完成销售任务。

第七条公司销售部门应根据客户需求,提供相应的产品和服务,在销售过程中严禁虚假宣传,承诺不实。

第八条公司销售部门应认真履行销售合同,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按时交付,保证客户满意度。

第九条公司销售部门应建立完善的销售档案,每笔订单都要及时归档,确保销售记录真实可靠。

第十条公司销售部门应定期进行销售业绩分析,总结经验和教训,及时调整销售策略,提高销售效率。

第三章收款管理第十一条公司财务部门应根据收款计划,催促客户按时付款,确保公司的资金流畅。

第十二条公司财务部门应建立客户信用档案,对于信用不良的客户,应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公司权益。

第十三条公司财务部门应及时核对收款记录,确保收款金额和账目一致,防止资金流失。

第十四条公司财务部门应配合销售部门做好收款入账登记和发票开具工作,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第十五条公司财务部门应及时对逾期未收款项进行催收,妥善处理欠款问题,确保公司的债权得到回收。

第四章异常情况处理第十六条出现涉及公司销售与收款方面的纠纷时,应及时报告公司领导,由相关部门协商解决。

第十七条发现销售人员存在违规行为或者财务部门发现收款异常时,应立即停止相关操作,进行内部调查。

第十八条经调查核实,对于涉嫌违规的销售人员或者收款异常的情况,应严肃处理,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九条若客户发生支付困难或者破产情况,公司应主动与客户沟通,寻求解决方案,保护公司权益。

公司收款收据管理制度

公司收款收据管理制度

公司收款收据管理制度一、目的与原则为规范公司收款行为,确保收款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准确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遵循公正客观、重点突出的原则,旨在加强内部控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公司及客户的合法权益。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收款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商品销售、服务提供、租金收取、借款偿还等所有涉及现金或银行转账的收款事项。

三、职责分配1. 财务部门负责制定和修订本制度,监督执行收款操作流程。

2. 销售部门、客户服务部门等相关部门负责按照本制度执行具体的收款工作。

3. 审计部门负责定期对收款活动进行审计,确保制度的执行效果。

四、操作流程1. 收款前,相关部门应确认收款依据,包括合同协议、订单确认等,并通知财务部门准备收款事宜。

2. 财务部门根据收款依据开具收款通知单,明确收款金额、收款方式、付款期限等信息。

3. 客户根据收款通知单完成付款,并提供付款凭证。

4. 财务部门收到付款凭证后,核对款项是否与收款通知单一致,确认无误后出具正式收据。

5. 收据应包含收款日期、收款金额、收款事由、付款方信息、收款方信息等要素,并由财务部门签字盖章。

6. 财务部门将收据副本交予客户,正本归档保存,作为会计凭证的一部分。

五、异常处理1. 如发现收款金额与收款通知单不符,应及时与客户沟通解决。

2. 对于逾期未付款的情况,财务部门应提醒相关部门跟进,必要时可采取法律手段保护公司权益。

六、监督管理1. 财务部门应定期对收款收据进行盘点,确保收据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2. 审计部门应对收款活动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 任何员工不得私自保管或销毁收据,违者将按公司规定处理。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如有变更,需经过公司管理层审批后修订。

销售物品领用管理制度

销售物品领用管理制度

销售物品领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销售物品的领用行为,加强对企业物品的管理,规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及相关合作伙伴,公司物品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样本、营销资料、展会物料等。

第三条公司销售物品领用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保障公司物品的正常使用和保管。

第二章领用申请与审批第四条员工领用公司销售物品需提前填写领用申请表,并经主管审批。

第五条领用申请表应包括物品名称、数量、领用原因、使用时间等必要信息。

第六条主管应根据领用物品的实际需要和公司规定进行审批,并确保领用行为符合公司政策。

第三章物品领用与归还第七条领用人员应按照申请表上的数量和规定领取公司物品,不得私自调换、挪用。

第八条领用人员领取物品后,应妥善保管并按时归还,如有损坏或遗失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第九条领用物品的有效期届满或者不再需要时,应及时向主管归还并填写归还登记表。

第四章物品使用与管理第十条领用人员应按照公司规定正确使用公司物品,不得私自转借、出售、丢弃。

第十一条公司物品应保持整洁、完好无损,如遇损坏应及时报告并配合处理。

第十二条物品库存应定期检查、盘点,确保数量清晰准确,如有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主管处理。

第五章监督与处罚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销售物品的领用、归还、使用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四条对于违反领用管理制度的行为,依据公司规定予以相应处罚,包括警告、扣发奖金、行政处罚等。

第十五条对于严重违反制度行为的,公司有权取消其领用资格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对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公司管理层,如有需要修改或调整应经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如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相悖的,以本制度为准。

以上为公司销售物品领用管理制度,希望全体员工和相关合作伙伴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公司资产和利益。

销售合同及收款管理制度

销售合同及收款管理制度

销售合同及收款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企业销售合同及收款管理工作,提高销售合同的执行和收款效率,同时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特订立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全部销售合同的签订、履行及收款管理工作。

三、销售合同的签订1.销售部负责与客户进行商务洽谈,以确保销售合同的签订符合企业战略和经营目标。

2.全部销售合同必需以书面形式签订,并由销售部门和客户双方签字认可后生效。

3.销售合同中必需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含产品或服务的规格、数量、质量、价格、交付日期、付款方式等内容。

四、销售合同的履行1.销售部门负责监督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确保依照合同要求进行产品或服务交付。

2.销售部门应与相关部门紧密合作,确保产品或服务的质量符合合同商定标准。

3.如显现无法定时履行合同的情况,销售部门必需及时与客户协商,寻求解决方案,并依照合同商定的程序进行更改或解除合同。

五、收款管理1.财务部门负责销售合同的收款管理工作,确保依照合同商定的时间和方式收取款项。

2.销售部门应及时向财务部门供应销售合同的相关信息,以便财务部门进行收款跟踪和管理。

3.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的收款跟踪系统,及时掌握各销售合同的收款情况,并进行催款工作。

4.如客户逾期未付款,财务部门应与销售部门搭配,采取适当的措施催赶款项的支出。

5.如显现客户严重拖欠款项的情况,财务部门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并与法务部门协商采取法律手段保护企业权益。

六、销售合同的归档1.销售部门负责销售合同的归档工作,确保合同文件完整、清楚、易于查阅。

2.销售部门应订立合理的归档程序和标准,依照合同的编号、日期等信息进行归档。

3.合同文件应存储在安全、防火、防潮的环境中,避开显现遗失或损毁的情况。

4.销售部门负责供应归档文件的复印或扫描件,以备需要时进行查询和使用。

七、违约处理1.如显现客户违约情况,销售部门应及时向上级汇报,法务部门会同销售部门采取必需的法律措施维护企业权益。

2.如企业存在违约行为,销售部门应及时向客户赔偿,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开再次发生仿佛违约。

公司销售人员收款管理制度

公司销售人员收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销售收款行为,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提高销售团队的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销售人员及参与销售收款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销售收款工作应遵循诚信、及时、准确的原则,确保公司利益最大化。

第二章收款流程第四条销售人员应在与客户签订合同后,及时向客户发出收款通知,明确收款金额、收款方式及收款期限。

第五条客户可通过以下方式付款:1. 银行转账:销售人员应提供公司银行账户信息,确保客户转账成功。

2. 现金支付:销售人员应在客户付款时,当面清点现金,并要求客户在收据上签字确认。

3. 支票支付:销售人员应核对支票信息,确认无误后,将支票交由财务部门处理。

第六条销售人员应在收到客户付款后,及时向财务部门提供以下资料:1. 收款通知单;2. 付款凭证(转账记录、现金收据、支票等);3. 客户合同复印件。

第七条财务部门在收到销售人员提供的资料后,应及时核对收款信息,确保收款金额与合同金额一致。

第三章收款记录与核对第八条销售人员应定期将收款情况汇总,填写《销售收款日报表》,并于次日提交给财务部门。

第九条财务部门应定期对销售收款情况进行核对,确保以下内容准确无误:1. 收款金额与合同金额一致;2. 收款时间与合同约定时间一致;3. 收款方式符合公司规定。

第十条财务部门应在核对无误后,将收款信息录入公司财务系统,并及时通知销售人员。

第四章奖惩措施第十一条对销售人员在收款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公司将给予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公司另行制定。

第十二条对销售人员在收款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的,公司将予以处罚:1. 未按时收取款项,导致公司资金周转困难的;2. 收款过程中出现失误,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3. 伪造、篡改收款记录的;4. 拖欠、挪用公司资金的。

第十三条销售人员如有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销售合同领用制度

销售合同领用制度

销售合同领用制度公司对销售合同的管理应严格遵循内部控制原则,确保每份合同的签订和领用都经过适当的审核程序。

具体制度如下:一、合同领用申请1. 销售人员需根据业务需求填写《合同领用申请表》,明确客户信息、合同金额、合同类型等关键内容。

2. 申请表须由直属上级审批,并提交至法务部门进行复核,以确保合同条款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二、合同审批流程1. 法务部门负责审核合同条款,对于特殊或大额合同,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会审。

2. 审批通过后,法务部门将合同编号并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确保合同的正式性和有效性。

三、合同领用与登记1. 销售人员在领取合同时,必须在《合同领用登记簿》上签字确认,注明领用日期和预计归还日期。

2. 合同使用期间,销售人员应妥善保管合同文本,防止遗失或损坏。

四、合同执行跟踪1. 销售人员负责跟进合同执行情况,及时更新客户反馈和交付进度。

2. 如遇合同变更或终止,必须按照公司流程重新审批,并在《合同变更/终止记录表》中做好记录。

五、合同归档与管理1. 合同履行完毕后,销售人员应及时将合同原件及相关资料交还法务部门。

2. 法务部门负责将合同归档,并定期对合同档案进行检查,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六、责任与处罚1. 对于未经审批擅自领用合同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或其他纪律处分。

2. 如因管理不善导致合同丢失或泄露,相关责任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并根据损失情况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其他事项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法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公司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完善合同领用制度的权利。

总结:以上销售合同领用制度范本旨在规范公司合同管理,保障公司利益,同时为销售人员提供明确的操作指南。

公司应确保所有员工了解并遵守该制度,以维护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和商业秩序。

销售合同收款管理制度

销售合同收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销售合同的收款行为,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销售合同的收款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销售、服务销售等。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章收款原则第四条收款原则:(一)及时性原则:确保销售合同签订后,及时采取收款措施,减少应收账款占用时间。

(二)安全性原则:确保收款过程中资金安全,防范欺诈、舞弊等风险。

(三)合规性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进行收款操作。

第三章收款流程第五条收款流程:(一)合同签订:销售合同签订后,销售部门应及时将合同复印件报送财务部门。

(二)开具发票:财务部门根据合同内容,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

(三)收款通知:财务部门将发票及收款通知发送至客户。

(四)客户付款:客户在规定期限内将款项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

(五)确认收款:财务部门收到款项后,及时确认收款,并通知销售部门。

(六)合同归档:销售部门将合同、发票、收款凭证等资料归档保存。

第四章收款期限第六条收款期限:(一)现金交易:合同签订后,客户应即时付款。

(二)转账交易:合同签订后,客户应在约定的期限内付款。

(三)分期付款:合同签订后,客户应按照约定的分期付款计划支付款项。

第五章风险防范第七条风险防范:(一)合同签订前,对客户进行资信调查,了解客户信用状况。

(二)合同签订时,明确付款方式、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

(三)收款过程中,加强资金安全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四)定期对销售合同进行审计,发现风险及时采取措施。

第六章奖惩措施第八条奖惩措施:(一)对按时完成收款任务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奖励。

(二)对因工作失误导致收款延误或出现风险的员工,进行处罚。

第七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销售合同收款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销售合同收款行为,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销售合同领用管理

销售合同领用管理

销售合同领用管理
一、目的和原则
本范本旨在明确销售合同的领用流程,确保合同的安全、有效管理。

在遵循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通过规范化操作,提高合同使用效率,防范合同风险。

二、适用范围
本范本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需要领用销售合同的部门及个人。

三、领用流程
1. 申请领用
- 申请人资格:领用人应为公司正式员工,且需有正当的业务需求。

- 申请方式:填写《销售合同领用申请表》,注明领用合同的类型、数量及用途。

- 审批权限:根据领用合同的重要性和金额大小,由直接上级或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批。

2. 领取合同
- 发放条件:审批通过后,由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发放。

- 签字确认:领用人应在《销售合同领用登记簿》上签字,确认领取的合同编号和数量。

3. 使用管理
- 保管责任:领用人应妥善保管合同,防止丢失、损毁。

- 填写要求:按照公司规定和客户要求准确填写合同内容,不得涂改。

- 使用记录:建立合同使用记录,包括客户信息、合同金额、签订日期等。

4. 归还与存档
- 归还时间:合同使用完毕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归还合同管理部门。

- 检查完整性:合同管理部门负责检查合同的完整性和合规性。

- 存档要求:合格的合同按照规定程序存档备查,不合格的合同需退回重新办理。

四、责任追究
对于违反领用管理规定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等。

五、附则
本范本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合同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如有变更,以最新发布的版本为准。

合同收据管理制度

合同收据管理制度

合同收据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公司合同收据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目标
1. 确保合同收据真实有效;
2. 提高合同收据管理效率;
3.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管理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与合同收据相关的管理工作。

四、管理责任
1. 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的合同收据管理工作;
2. 各部门负责办理合同收据相关事务,并按规定将明细登记表上交到财务部。

五、管理措施
1. 公司应建立合同收据登记档案,对每份合同收据进行编号,并做好档案记录;
2. 合同收据的领用、使用、管理必须经过公司财务部的审核和批准;
3. 各部门在领用合同收据时,必须填写《合同收据领用表》,并在登记表上填写清楚;
4. 合同收据的使用必须与合同内容相符,不得出现不符合合同内容的情况;
5. 合同收据的管理人员必须对合同收据的登记和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合同收据的真实有效;
6. 合同收据管理人员对逾期未归还合同收据的员工,应及时督促其归还,并做好记录。

六、违规处理
1.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给予警告、批评直至解职处理;
2. 对于虚假合同收据、滥发合同收据等行为,公司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所有。

以上为公司合同收据管理制度,望各部门遵守执行,共同维护公司利益。

销售的合同收据使用制度

销售的合同收据使用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销售合同收据的使用和管理,确保销售业务顺利进行,降低企业风险,维护企业和客户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销售合同收据的使用和管理,包括销售合同收据的领取、填写、保管、归档等环节。

三、销售合同收据的领取1. 销售合同收据由销售部门负责领取,需向财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注明所需数量。

2. 财务部门在收到申请后,对销售部门申请的合理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办理领据手续。

3. 销售部门领取销售合同收据时,应仔细核对收据的数量、金额等信息,确认无误后签字确认。

四、销售合同收据的填写1. 销售合同收据填写必须规范、完整,包括以下内容:(1)合同编号:销售合同编号,用于查询和核对。

(2)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签订的具体日期。

(3)合同金额:合同约定的总金额。

(4)付款方式: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

(5)付款日期:合同约定的付款日期。

(6)收据编号:销售合同收据的编号。

(7)收款人:收款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

(8)备注: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 销售合同收据填写过程中,如有填写错误,应立即停止填写,并及时向财务部门报告,重新领取新的销售合同收据。

五、销售合同收据的保管1. 销售合同收据填写完毕后,由销售部门负责保管。

2. 销售部门应建立销售合同收据台账,详细记录收据的领取、使用、归档等信息。

3. 销售合同收据的保管期限应不少于五年。

六、销售合同收据的归档1. 销售合同收据归档由销售部门负责,应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

2. 归档的销售合同收据应按照合同编号进行分类,并妥善保管。

3. 销售合同收据归档后,如需查阅,应向销售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查阅。

七、违规处理1. 凡违反本制度规定,未按规定领取、填写、保管、归档销售合同收据的,一经发现,将按照企业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 凡伪造、篡改、涂改销售合同收据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由企业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销售合同签订、合同章使用制度范本

销售合同签订、合同章使用制度范本

销售合同签订、合同章使用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销售合同的签订以及合同章的使用,保证公司销售活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销售合同的签订和合同章的使用。

第三条公司销售合同是公司与客户之间进行商品或服务交易时所订立的法律文件,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章销售合同的签订第四条销售合同的签订应符合法律法规、公司规定以及双方自愿的原则。

第五条销售合同的签订应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详细规定商品或服务的名称、数量、价格、交付方式、交付时间、付款方式、付款时间等基本条款。

第六条销售合同分为书面合同和口头合同两种形式,书面合同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口头合同应当有证据证明。

第七条销售合同的签订应当经过公司销售部门、财务部门、法务部门等相关部门审核,并经公司领导签字或确认。

第三章合同章的使用第八条公司合同章应当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管理并妥善保管,不得私自外借或转让。

第九条公司合同章的使用应符合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使用合同章的文件应真实反映公司意思的内容。

(二)合法性原则:使用合同章的文件应合法,并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

(三)内部审批原则:使用合同章的文件应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并取得公司领导的签字或确认。

第十条公司合同章的使用范围(一)销售合同的签订和变更。

(二)采购合同的签订和变更。

(三)其他需要使用合同章的文件。

第十一条公司合同章的使用程序(一)销售部门或采购部门填写相关合同,并报经销售部门负责人或采购部门负责人审核。

(二)销售部门或采购部门将合同交给财务部门进行财务审核。

(三)财务部门审核通过后,将合同报请法务部门审核。

(四)法务部门审核通过后,将合同提交公司领导签字或确认。

(五)经公司领导签字或确认后,方可使用合同章。

第十二条使用合同章的文件必须经过公司合同章专章验证,并加盖公司合同章。

第四章违约责任第十三条任何部门和个人违反本制度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最新-合同、收据领取使用管理制度 精品

最新-合同、收据领取使用管理制度 精品

合同、收据领取使用管理制度
一、合同、收据领取管理程序:
1、总部财务部整理好所有合同、收据,做好发放登记表。

2、各城市出纳定期从总部财务部领取合同、收据,做好登记,各校区文员从出纳处签字领取一定数额的合同、收据。

3、咨询师从各校区文员处领取合同使用。

4、收据由各校区文员负责管理和开具。

二、合同、收据使用管理(包括作废,收回):
1、要求咨询师在填写合同时字迹清楚,语言不得有歧义,合同上不允许写对家长的任何承
诺及其他对公司有负面影响的语句。

2、要求各校区文员在开收据时,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金额大小填写一致,字迹清楚。

3、合同写错需要作废时,咨询师应同时将、B两份同时作废,注明“作废”字样。

如收
据作废,记账联和客户联必须同时附在存根联之后,注明“作废”字样。

作废后的合同、
收据定期交于城市出纳。

4、各校区文员将已用完的收据本(存根联)及时交于城市出纳。

5、各校区完成课时学生的合同应按规定时间和课时消耗表等一并交于城市出纳。

6、各城市出纳负责收回作废合同、已用完收据、完成课时学生合同等交于总部财务部。

三、合同、收据监督、清查、审核管理:。

经销双方合同领用的相关规定

经销双方合同领用的相关规定

经销双方合同领用的相关规定为满足营销工作需要,促进公司经销商空白合同的领用、发放和归档有序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经销商空白合同一式两份,空白合同已按公司规定进展了合同编号及公司盖章,由公司人资行政部进展统一管理,营销部根据其经销商开发情况申请领用。

二、总部销售内勤总体负责经销商合同的领用、发放及相关的登记工作,济南销售内勤负责本地人员所需合同的申领、发放和登记工作。

三、总部销售内勤已盖章合同的库存限额数为40份(20家经销商),并根据使用量提出合同盖章申请补齐空白合同存量,并及时在《经销商空白合同领用登记簿》(见附一)上登记。

四、每名营销人员每次领用已盖章合同的数量上限是10份(5家经销商)。

营销人员应在领用的合同均已签署并上交后,方可继续领用。

五、营销人员应妥善保管经销商空白合同。

合同如有遗失,每份处以100元罚款。

如发现合同遗失,应在第一时间向营销总监进展书面。

营销总监应在收到报告后第一时间向上级书面报告。

六、合同保管人员未按照规定手续发放合同的,除勒令追回合同外,另处以 100元/份的罚款。

七、已经过双方签署的合同,营销人员应在合同签署后7日内将合同交总部销售内勤存档。

驻济南营销人员应在规定日期内将合同交济南销售内勤。

济南销售内勤应将本地人员所签署的合同收集后,定期转交总部内勤,每月至少转交一次。

已签署的合同不得在济南长期存放。

八、总部销售内勤应将本部门所有已签署的合同进展登记,并留存复印件或扫描件备查。

总部销售内勤应在登记后2日内向公司人资行政部转交所有合同。

超过2日未转交的,每拖延1天,处以100元的罚款。

九、营销人员离职时,营销内勤应对其空白合同的领用情况进展统计,将未签署的空白合同收回。

因工作疏忽未收回的,对销售内勤处以每份100元的处分。

营销总监未起到监视、提醒作用的,对营销总监处以每份200元的处分。

十、空白合同不得转借他人或企事业单位,不得套用、复制印章,如违反规定,公司将追究责任人法律责任,其他相关责任人追究连带责任,并扣发所有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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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人员领用合同、收据与回款制度
合同领用及归还:
1.端口销售合同每次5式(一式两份)起领,一次最多可领取10式;
2.每编号合同一式两份,与客户签署后,一份客户保留,另一份归还至李仪珺处,李仪珺再转交至财务室;
3.领取合同时需在合同领取簿上签字认领,并核对合同编号;
4.所领取合同签订完一份归还一份,并在登记簿上登记对方单位名称及归还时间全部归还后,方可再领取新合同;
5.作废合同需一式两份全部归还;
6.领取合同后自行保管,如若遗失负激励800元。

收据领用和归还:
1.收据是为方便销售人员在外与不需索取发票的企业或个人进行交易时所开具的收款凭证,未确认收款或未沟通好请勿开具;
2.收据未盖章无效,若误领未盖章收据请归还至出纳处;
3.收据每人每次限领一本,需在收据领取记录表中登记收据始末编号、领取人签名及签署领取日期;
4.每编号收据共用三联,第一联(白联)为存根联,开具后无需撕下,第二联(红联)为我方入账收款凭证,开具后撕下归还至李仪珺处,再由李仪珺转交至财务室,第三联(黄联)交给付款单位;
5.每本收据全部开完方可领新收据;
6.第二联当天开具,当天归还至李仪珺处;
7.整本收据开具完后,确认所有第一联完整,归还至财务室;
8.收据整本遗失负激励800元;遗失一联负激励40元;
回款:
1.签订合同并开具发票(收据)后3个工作日内,应取得回款;
2.需开具发票的单位需将款项打入下列账号:
户名:安徽康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账号:181239257067
开户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3.不需开发票的单位或个人可将款项打入下列账号:
户名:冯陈琛
账号:6212261302015266330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合肥亳州路支行
4.取得现金的需将现金交至李仪珺处,再由李仪珺交至财务室。

安徽康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财务部
2017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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