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固体废物管理责任制度
一般固废危废安全管理制度
一般工业固废安全管理规定一般危险废物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各类工业固体废物的储存、处理和处置的管理,防止造成二次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工业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催化剂、焦油、塔低物、废干粉、废胶块等化学废渣和废滤布、不合格品及不能送往生活垃圾场进行处理的其他固态、半固态废弃物质。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危险废物”是指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第四条各单位应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减少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积极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化害为利,能回收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必须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要转移给具有合法资质的用户进行处置。
第二章责任与监督第五条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必须保证本单位工业固体废物的管理符合公司工业固体废物管理的要求,并对本单位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负责。
第六条安全环保部具体负责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必须落实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或减少工业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
第七条工业固体废物要按其来源、种类、数量、去向等内容进行统计,并建立台帐,定期上报安全环保部备案。
第八条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所属的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理或处置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严禁擅自停用或拆除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确有必要停用或拆除的,必须上报安全环保部批准,并采取措施,防止环境污染。
第九条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三章工业固体废物第十条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必须在安全环保部的统一组织下,定期向公司安全部门申报登记。
第十一条各单位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应首先采取措施在厂内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或无害化,然后考虑贮存、处理、处置等措施。
企业一般固废管理规章制度
企业一般固废管理规章制度第一条总则为加强企业一般固废(以下简称固废)的管理工作,规范固废的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和处置行为,防止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固体废物进口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固废分类固废分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
一般固废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对环境无害或者环境影响较小的固态废物。
危险固废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具有毒性、腐蚀性、爆炸性、易燃性、感染性等危险特性的固态废物。
第三条固废管理职责企业应设立固废管理责任人,负责企业固废的管理工作。
固废管理责任人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了解固废的性质、特点和处理方法。
企业生产、科研、生活等各部门产生的固废,应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分类、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和处置。
第四条固废产生、收集、运输、贮存企业应采取措施减少固废的产生量,对产生的固废进行分类。
对具有利用价值的固废,应充分利用;对无利用价值的固废,应妥善贮存。
企业应按照固废的性质、特点和处理方法,选择合适的收集、运输、贮存方式。
固废容器应完好、清洁,防止固废泄漏、溢出。
企业应建立固废台账,记录固废的产生量、利用量、贮存量、处置量等信息。
第五条固废利用和处置企业应对固废进行资源化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
对不能资源化利用的固废,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无害化处置。
企业应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固废处理单位进行固废处置,签订固废处置合同,明确处置方式、期限、费用等内容。
第六条固废环境保护措施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固废对环境造成污染。
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固废,应进行无害化处理,达到环保要求后方可排放。
企业应定期对固废处理设施进行维护、检查,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第七条固废管理培训和监督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固废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的固废环保意识。
企业应加强对固废处理设施的监督,确保设施安全、环保、高效运行。
第八条固废应急预案企业应制定固废应急预案,应对固废突发事件。
一般固废管理制度
一般固废管理制度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防止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保障人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规、政策,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各单位必须坚持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通过推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最大程度地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产生数量。
第三条在原料、器材、设备的采购过程中,应将相应废物的回收、处置列为卖方的责任。
在为其他单位提供技术服务、生产服务和其他服务时,也应明确固体废物处置责任。
第四条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和处置单位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应急计划,最大程度地消除或减少各类事故对环境的污染。
第五条废物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的建设、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为便于废物的处置和综合利用,对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和储存。
第七条从事固体废物搜集、贮存、处置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需获得法规规定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
由公司办理的独立法人企业和公司外单位,必需执行公司市场办理和环境保护专业市场办理的审批程序。
第八条在固体废物的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过程中,要避免和控制二次污染。
第九条公司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固体废物搜集、贮存、运输、处置等工作;公司机关各部室按职责分工负责本系统业务范围内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办理工作;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公司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监督监察工作。
第十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单位和在公司从事固体废物收集、处置、运输等经营活动的公司外单位。
第二章普通工业废物第十一条非危险工业废物不得与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混合收集、存放和处置。
第十二条机械加工和维修等过程产生的金属废物应所有回收使用。
第十三条燃煤锅炉的灰渣、粉煤灰的临时存放场所应有防泄露、防渗漏、防扬尘的“三防”设施。
灰渣、粉煤灰的综合利用率要达到100%,不得新建灰渣、粉煤灰的永久填埋场所。
一般工业固废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以下简称“固废”)的管理,预防和控制固废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区域内所有一般工业固废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活动。
第三条本企业对一般工业固废污染环境实行预防为主、全过程管理和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原则,积极推广清洁生产,减少固废产生。
第二章组织管理与职责第四条企业设立固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固废管理工作。
第五条固废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固废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固废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二)组织编制固废管理计划,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三)组织固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环节的日常管理;(四)对固废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五)定期向固废管理领导小组汇报固废管理工作情况。
第三章固废产生与申报第六条企业各部门、车间在产生固废前,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固废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方案。
第七条固废产生单位应按照规定,向固废管理办公室申报固废产生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资料。
第四章固废收集与贮存第八条固废收集应采用密闭容器,防止固废泄漏、撒落和扬尘。
第九条固废贮存场所应满足以下要求:(一)有足够的容积和空间,便于存放固废;(二)场地平整,排水良好;(三)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扩散;(四)固废贮存场所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五章固废转移与利用第十条固废转移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确保转移过程的安全。
第十一条固废利用应优先采用资源化利用方式,减少固废产生量和环境污染。
第十二条固废利用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并按照规定进行固废利用。
一般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
一般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加强一般固体废弃物的管理,保护环境,保障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产生的一般固体废弃物的管理工作。
二、废弃物定义与分类
1.一般固体废弃物是指在日常生产、生活中产生的,已经失去使用价值或者被抛弃的固态、半固态物质。
2.根据来源和性质,一般固体废弃物可分为工业废弃物、生活废弃物和其他废弃物。
三、废弃物收集与存放
1.各部门应按照废弃物分类进行收集,禁止混放各类废弃物。
2.收集容器应标明废弃物种类,存放地点应符合卫生要求。
3.严禁将危险废弃物混入一般固体废弃物中。
四、废弃物处理与处置
1.一般固体废弃物应按照类别进行分类处理。
工业废弃物应由专业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废弃物和其他废弃物应按照当地环保部门的规定进行处理。
2.处理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规和标准,防止二次污染。
3.废弃物处置后,应及时清理现场,保持环境卫生。
五、废弃物管理制度的监督与考核
1.各部门应定期对废弃物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公司环保部门应对各部门废弃物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
出整改意见。
3.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部门或个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六、附则
1.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环保部门解释并制定补充规定。
2.本管理制度的修改和废止,须经公司管理层审议通过,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员工。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制度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切实加强公司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管理,有效防范环境风险,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管理控制。
第二章职责第三条公司主要负责人是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四条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安环部负责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监督、检查、指导和申报登记等工作。
第六条生产部负责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整理、登记等工作。
第七条后勤部负责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整理、打包、厂内运输、装车、登记,负责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的管理等工作。
第三章分类第八条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指未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鉴别方法不具有危险特性的工业固体废物。
第九条本公司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是指废纸边、废CTP版(PS版)。
第四章收集、运输和存放第十条生产部门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按照要求分类收集,严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混入危险废物或生产垃圾。
第十一条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部门应设置临时放置处并按要求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识。
第十二条后勤部定期把车间内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运送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严禁随意堆放、丢弃。
第十三条生产部、后勤部应及时登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贮存情况。
第十四条生产部相关人员、后勤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相关知识。
第五章贮存第十五条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应采取防渗漏、防雨淋、防杨尘、防火等措施。
第十六条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应按照要求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识,并确保无脏污、无破损等。
第十六条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必须每天进行检查,发现异常及时上报、处理,确保正常运行。
第十七条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必须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放置,严禁放置与名称不符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严禁混放危险废物和其它物品。
第六章处置/利用第十八条公司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委托给具有处置能力的公司进行处置。
企业一般固废管理制度范本
一、目的为了加强企业固废管理,规范固废处理流程,提高资源利用率,保障企业环境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产生的所有一般固废,包括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废品、废包装物等。
三、管理职责1. 企业环保部门负责固废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和监督,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产生的固废负管理责任,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的固废管理工作。
3. 各部门员工应积极参与固废管理,按照规定进行分类收集、存放和处理。
四、固废分类1. 可回收固废: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等。
2. 不可回收固废:废布、废棉、废橡胶、废陶瓷等。
3. 有害固废: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药品等。
五、固废收集与存放1. 各部门应按照固废分类要求,设置相应的收集容器,并标明固废类别。
2. 员工应将产生的固废投入指定的收集容器,不得混投。
3. 收集容器应保持清洁、完好,不得损坏、泄漏。
4. 固废存放区域应保持通风、干燥,防止固体废物腐烂、污染环境。
六、固废处理1. 可回收固废:经分类、分拣后,送至指定的回收处理单位进行资源化利用。
2. 不可回收固废: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送至指定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进行处理。
3. 有害固废: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送至指定的有害废物处理单位进行处理。
七、记录与档案管理1. 企业应建立固废管理档案,记录固废产生、收集、存放、处理等情况。
2. 固废管理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固废产生量、收集量、处理量、处理单位等信息。
3. 企业应定期对固废管理档案进行整理、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八、奖惩1. 对认真执行固废管理制度,积极进行固废分类、收集、处理的员工,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违反固废管理制度,造成环境污染的员工,给予批评、处罚。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企业环保部门负责解释。
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
一般固废管理规章制度
一般固废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一般固体废物的管理,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一般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运输、利用、处理、处置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一般固体废物管理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一般固体废物管理工作的领导,将一般固体废物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一般固体废物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环保部门对一般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相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一般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工作。
第二章一般固体废物的产生与收集第六条产生一般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固体废物产生、种类、数量、去向等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向环保部门申报。
第七条产生一般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并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
第八条产生一般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对其产生的固体废物负责收集、贮存,不得随意丢弃、堆放。
第九条收集、贮存一般固体废物,应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第十条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应当符合国家环境保护、安全和卫生标准,不得擅自变更场地的用途。
第三章一般固体废物的运输第十一条运输一般固体废物,应当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并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规定。
第十二条运输一般固体废物,应当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运输工具,并保证运输工具清洁。
第十三条运输一般固体废物,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固体废物撒漏、渗漏、挥发等造成环境污染。
第四章一般固体废物的利用与处理第十四条鼓励单位和个人采用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等技术,对一般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
第十五条产生一般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优先使用综合利用的一般固体废物,不得擅自排放、倾倒、堆放、处置。
第十六条一般固体废物处理、处置项目,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安全和卫生的规定,并报经环保部门批准。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范本(5篇)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范本一、制度背景和目的: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固体废物的排放量和种类日益增加,严重威胁到环境的生态平衡和人民的身体健康。
为了加强对固体废物污染的管理和防治工作,建立一套完善的责任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本制度的目的是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提高固体废物治理的效果,促进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二、责任主体:1.政府:负责制定并监督执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强对固体废物处理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经济资金。
2.企事业单位:负责管理和处理自己产生的固体废物,确保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分类、减量、资源化和安全处置,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
3.个人:负责垃圾分类和减量,积极参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宣传教育和行动,养成良好的环保习惯,保护环境。
三、责任和义务:1.政府责任和义务:(1)加强固体废物管理的立法和监督,制定相关政策和标准。
(2)加强对固体废物处理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促进相关技术的研发和推广。
(3)组织和实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度。
(4)加大对固体废物治理的投入,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经济资金。
2.企事业单位责任和义务:(1)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固体废物的分类、减量、资源化和安全处理。
(2)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和责任意识。
(3)建设和管理固体废物处理设施,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确保固体废物治理的效果。
(4)积极开展固体废物减量和资源化利用的工作,创新固体废物治理的模式和方法。
3.个人责任和义务:(1)按照相关规定分类投放垃圾,减少垃圾的产生和无组织排放。
(2)养成良好的环保习惯和行为,积极参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活动。
(3)加强对环保知识的学习和了解,提高环保意识和责任意识。
(4)合理使用资源,积极推广节约型、绿色型生活方式。
四、权益和激励:1.政府应当加大对固体废物治理的投入,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经济资金。
企业单位公司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制度
企业单位公司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制度一、总则(一)为了防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区域内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活动。
(三)本公司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实行预防为主,全过程管理和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原则。
(四)积极推广清洁生产,避免或者减少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鼓励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合理利用;实行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无害化处理。
环境防治工作的领导,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管理制度(一)本公司严格控制新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危害性大且难以安全处置的建设项目。
建设产生、贮存、利用、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的部门、车间必须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二)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部门、车间,必须按照规定向物资部申报登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资料。
(三)产废部门、车间应当采取调整产品结构或者生产工艺等措施减少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
(四)本公司由各部门车间主要负责人成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及其职能部门有权对产门、车间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其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和运行情况。
被检查的单位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情况。
2、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情况。
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造成的污染及损害情况。
4、限期改正或者限期治理执行情况。
5、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管理制度。
6、其他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7、污染严重的部门、车间应当按照规定公开其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状况以及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接受监督。
(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责任制度模板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责任制度模板一般工业固废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本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的管理,实施清洁有序生产,建设绿色文化,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二、责任1、本公司所有人员都应在其生产、活动和服务过程中最大限度地减少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的产生。
2、本公司所有人员应将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按类型放入对应的收集中。
3、废弃物产生部门负责对废弃物进行标识、分类收集、称重/点数,并将废弃物移交到物料部指定地点贮存。
4、物料部负责联络有资格的回收商,并对回收商的资质能力组织调查、评审、监控和定期审查。
5、物料部负责定期联系有资格的回收商对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进行处理,并对废弃物的最终处理结果进行跟踪验证。
6、物料部负责组织与有资格的回收商签订回收合同。
7、人事部负责组织对所有新入职人员培训废弃物的控制方法,并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政府环保部分组织的废弃物办理培训班。
三、管理1、标识1)生产部负责对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作好标识。
2)废弃物产生部门负责划分区域,建立废弃物收集点,并设置有标识的专用回收。
3)物料部负责划分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的集中贮存区域,确保不同类别的废弃物1/ 3有独立存放点,分开存放。
贮存区域范围内应有醒目的A4纸大小的标识牌,注明该区域内贮存的是哪一类别的废弃物。
4)贮存在物料部指定贮存地区内的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的包装袋或上也必须有相应标识。
无标识物料部不得接收。
5)各部分须将废弃物标识的含义传达给所有员工,并对所有员工进行废弃物分类收集的教育,督促员工做到自觉投放废弃物到相应收受接管。
2、分类收集1)相干部分负责收集本部分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并将废弃物投放到相应的收受接管。
3、贮存1)各部门的废弃物管理人员负责收集废弃物,称重/点数并做好标识后,移交到物料部指定区域贮存。
2)接收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的经办人负责填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帐,并由运送经办人和接收经办人在记录表上签名确认。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制度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制度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制度是指针对各类工业废物,采取一系列措施和制度进行管理和处理的规定。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分类管理:根据废物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将废物进行分类管理,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和措施。
2. 产生减量:鼓励企业采取技术措施,减少废物的产生量,提升资源利用效率,降低废物对环境的影响。
3. 有效处置:要求企业将废物进行合理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4. 责任追溯:建立企业对废物管理的责任追溯制度,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范围,实施全过程监管。
5. 法律法规支持:依法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进行规范和监督。
6. 监管考核:建立废物管理的监管考核制度,对企业的废物管理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对不合规的企业进行惩罚和处罚。
通过建立和实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可以促使企业合规经营,减少废物对环境的损害,提升资源循环利用效率,实现可持续发展。
一般固体废物管理制度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一般固体废物的管理,预防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在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和处置等活动。
第三条本单位对一般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实行预防为主、全过程管理和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原则。
第四条本单位应积极推广清洁生产,减少一般固体废物的产生,提高固体废物的资源化利用率。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五条成立一般固体废物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制度的具体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设立一般固体废物管理办公室,负责一般固体废物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车间应明确责任人员,负责本部门、车间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标识第八条一般固体废物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目录》进行分类,并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标识。
第九条分类后的固体废物应分别存放,不得混淆。
第四章收集与贮存第十条一般固体废物的收集应采用封闭式容器,避免露天堆放。
第十一条一般固体废物的贮存场所应满足以下要求:(一)地面硬化,防止渗漏;(二)有防雨、防渗、防漏设施;(三)存放场所应设置警示标志。
第五章转移与利用第十二条一般固体废物的转移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三条鼓励一般固体废物的资源化利用,优先采用资源化利用方式。
第十四条资源化利用的一般固体废物应满足以下条件:(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二)对环境无污染;(三)资源化利用后的产品具有市场竞争力。
第六章处置第十五条一般固体废物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置,不得擅自处置。
第十六条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应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处置单位,并签订处置合同。
第十七条处置单位应确保处置过程中的环保要求,防止二次污染。
第七章监督与考核第十八条各部门、车间应定期对一般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和处置情况进行自查。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范文(三篇)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范文一、责任主体1. 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包括企事业单位、农村居民、个体工商户等。
2. 固体废物处置单位:包括垃圾处理厂、固废处理中心、回收站等。
3. 政府机构:包括环保部门、城管部门等。
二、责任内容1. 固体废物产生单位的责任:(1)减量源头控制:采取节约用品、合理使用资源的措施,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
(2)分类投放:根据固体废物的性质,将其分别投放到对应的回收、处理单位或区域。
(3)合法处置:确保固体废物的处置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进行非法倾倒、乱丢乱扔等行为。
(4)协助监管:主动配合政府机构的固体废物监管工作,实施固体废物的日常管理,如垃圾分类回收等。
2. 固体废物处置单位的责任:(1)规范操作:确保固体废物的处理过程符合国家规定的环保标准,不对固体废物进行非法倾倒、乱堆乱放等行为。
(2)技术研发:不断提升固体废物处理技术水平,推进固体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科技创新。
(3)信息公开:向社会公众公开固废处理的相关信息,包括处理能力、处理效果等。
(4)监管协助:协助政府机构对固体废物的监管工作,如提供数据、协调资源等。
3. 政府机构的责任:(1)立法监管:制定固体废物治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和惩戒。
(2)宣传教育:加强固体废物分类回收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固体废物治理的意识和积极性。
(3)监督检查:加强对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和处置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资源保障:为固体废物处理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包括资金、技术、人员等。
三、责任追究机制1. 针对固体废物产生单位:政府机构可以依法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如罚款、责令整改等。
2. 针对固体废物处置单位:政府机构可以对不符合环保标准的固体废物处理进行责令停产或关停,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 针对政府机构:相关部门和上级机构可以对监管不力的政府机构进行问责,包括责令整改、责令停职等。
四、激励机制1. 对执行责任出色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包括荣誉称号、奖金等。
固废管理办法规章制度规定
固废管理办法规章制度规定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提高固体废物的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保护和改善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产生、收集、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企业和单位。
第三条管理原则固体废物管理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责任制度产生固体废物的企业和单位应对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防治负责。
第五条固体废物分类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一般固体废物是指除危险废物以外的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是指具有毒性、腐蚀性、爆炸性、感染性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第六条固体废物管理计划产生固体废物的企业和单位应制定固体废物管理计划,明确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利用处置方式等,并报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固体废物收集、运输固体废物的收集、运输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防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
第八条固体废物利用和处置固体废物应优先考虑资源化利用,无法资源化利用的,应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
危险废物的利用和处置应遵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相关法律法规。
第九条固体废物贮存固体废物的贮存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防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
第十条固体废物监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对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利用、处置进行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第十一条信息公开产生固体废物的企业和单位应依法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二条培训和教育产生固体废物的企业和单位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培训和教育。
第十三条应急预案产生固体废物的企业和单位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违法行为法律责任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附则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关于固体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一般固体废物处理公司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一般固体废物处理业务,保障环境保护和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一般固体废物处理业务的各个环节,包括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处置、利用等。
第三条公司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努力实现一般固体废物处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
二、职责分工第四条公司成立固体废物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一般固体废物处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固体废物处理部门负责一般固体废物处理业务的日常管理,包括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处置、利用等。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固体废物处理员工的招聘、培训、考核等工作。
第七条财务部门负责一般固体废物处理业务的成本核算和财务管理。
第八条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一般固体废物处理业务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一般固体废物处理流程第九条固体废物收集:收集部门应根据客户需求,合理规划收集路线,确保废物及时、安全地收集。
第十条固体废物运输:运输部门应确保运输车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运输安全。
第十一条固体废物贮存:贮存部门应确保废物在贮存过程中的安全,避免泄漏、污染等事故发生。
第十二条固体废物处置:处置部门应根据废物种类,选择合适的处置方法,确保废物无害化处理。
第十三条固体废物利用:利用部门应积极推广废物资源化利用,提高废物处理效益。
四、安全与环保管理第十四条安全生产部门应定期对固体废物处理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固体废物处理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环保法规,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第十六条固体废物处理部门应定期对处理设施进行监测,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第十七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应急预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五、监督与考核第十八条公司应定期对一般固体废物处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第十九条固体废物处理部门应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
第二十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应依法予以处理。
一般固体废物管理制度
一般固体废物管理制度
一般固体废弃物存放
a)废纸箱、废瓶罐、废纸、金属边角料等放入一般可回收废弃物指定区域或存放箱。
b) 炉渣、收尘器收集的烟尘、不合格产品、下脚料等储存于指定场所。
c)不可回收的废弃物放入不可回收垃圾区域或垃圾桶内。
一般固体废弃物的处理
一般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应优先考虑资源的再利用,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可回收的废弃物由各单位安排人员整理,再转卖给物资回收部门;不可回收的废弃物与生活垃圾等,由环卫部门或受委托单位统一运送到垃圾场处理。
委托处理
a)在生产、办公和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可回收利用和一般固体废弃物可由各单位自行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危险固体废弃物由管理处办公室委托专业的单位统一进行处置。
b)办公室和各单位应要求固体废弃物处理单位提供营业许可证明、当地环保部门颁发的许可证等有效证件。
c)办公室和各单位应与被委托单位签订委托处理固体废弃物协议,明确双方职责和在运输、利用及处置过程中的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般固体废物管理责任制度
一般固体废物管理责任制度一般固体废物管理责任制度中的责任主体主要包括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政府部门应当加强监管和管理,制定相应的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固体废物治理和监管体系。
企事业单位应承担主体责任,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固体废物处理和管理的义务。
个人则应自觉遵守环境保护法规,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垃圾分类和固体废物的正确处置。
责任主体在履行固体废物管理责任时,应注重以下几个方面:1.减量: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
比如,推广绿色生产方式,提倡循环经济模式,降低资源消耗和废弃物产生。
2.分类:建立健全的垃圾分类制度,提倡居民和企事业单位将废物进行分类投放。
政府部门应加强宣传和培训,提高垃圾分类的认知度和参与率。
3.收运:建立完善的固体废物收运体系,确保废物安全有效地运送到处理场所。
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废物运输的监管,严格执行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4.处置:加大投资力度,建设高效、安全、环保的固体废物处理设施。
政府部门应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发展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和装备,推动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5.监管:加强对固体废物处理和管理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治违法行为。
政府部门应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形成高压态势。
此外,一般固体废物管理责任制度还应倡导社会共治的理念,加强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公众的合作与参与。
政府部门应加强与企事业单位和非政府组织的合作,共同推动固体废物管理的改进和创新。
公众应主动参与,积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共同构建良好的环境保护氛围。
综上所述,一般固体废物管理责任制度是一项综合性的制度安排,需要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共同努力,才能实现固体废物管理的可持续发展目标。
各责任主体应加强协作、创新,积极履行责任,为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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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固体废物管理责任制度
一、总经理室-般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责任人,对公司的一般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全面领导,指导和监督公司环保工作,对公司-般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做出决策,确保公司生产建设与-般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协调发展。
二、生产管理部负责人负责-般固体废物防治工作的日常管理,参加编制和修订公司-般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建立一般固体废物台账。
组织本部门员工的教育和培训。
并参与开展应急演练。
负责仓库日常管理。
三、工程设备部负责-般固体废物仓库的综合管理, .参与编制和修订公司-般圈体废物管理制度,对公司一般固体废物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开展危废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负责与环保部门的联系和一般固体废物转移计划的申请,一般固体废物的转移。
参加一般固体废物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处理意见。
四、部门经理对本部门一般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负责组织员工培训,贯彻环保法律法规和公司一般固体废物管理制度。
负责本部门一般固体废物的日常管理等工作。
五、员工负责将一般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落实到岗位工作中。
参加一般固体废物防治等环保法律法规的培训,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环保制度。
做好一般固体废物转移与入库登记工作。
负责本部门一般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相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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