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过程中的热点法律问题精华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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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常见法律分析

物业管理常见法律分析

物业管理常见法律分析物业管理在现代社会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关乎到每个人的生活环境和社区安全。

而为了确保物业管理的顺利进行,各种法律法规的遵守是必要的。

本文将对物业管理中的常见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并介绍相关解决方法。

一、物业管理的法律责任物业管理公司作为物业的经营和管理者,承担着相应的法律责任。

首先,物业管理公司有义务确保物业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若因为物业管理不善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物业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其次,物业管理公司还应保障小区居民的基本权益,如保障居民的住房安全和环境卫生等。

若物业公司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如擅自涨价、随意停暖等,将会被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物业管理合同的法律约束力物业管理合同是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之间达成的协议,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物业管理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都有必要履行合同中的义务。

在签订合同前,双方应明确约定物业管理范围、管理费用、服务内容等事项。

同时,合同中应注明履行期限和违约责任等,以防止合同纠纷的发生。

双方应合法合规地执行合同,一旦违反合同约定,可能会导致法律纠纷和经济赔偿。

三、物业管理纠纷处理途径物业管理纠纷是常见的法律问题,主要包括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纠纷以及与邻居之间的纠纷。

对于物业公司纠纷,一般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当然,首先建议双方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纠纷,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合作。

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可以寻求第三方机构进行调解或仲裁。

最后,如果仍无法解决,可能需要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

与邻居之间的纠纷,如噪音扰民、共用设施的使用争议等,通常也可以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

需要强调的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是一种保护个人权益的方式,但也希望各方在解决纠纷时能保持理性和积极的态度。

四、物业管理的隐患与合规物业管理涉及到众多法律法规的遵守,不合规的行为可能会导致法律风险。

例如,物业管理公司未按照规定进行备案、未与业主签订合同、未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责任等都存在法律风险。

物业管理的热点问题与解决方案

物业管理的热点问题与解决方案

物业管理的热点问题与解决方案1. 背景物业管理作为房地产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在我国得到了迅速发展然而,在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些热点问题本文主要目的是分析物业管理中的热点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2. 物业管理热点问题2.1 服务质量不高物业管理的服务质量直接关系到业主的生活品质目前,部分物业公司服务质量不高,表现为:•物业管理人员服务水平参差不齐;•物业公司收费不透明,存在乱收费现象;•物业公司对业主诉求响应不及时,解决问题效率低下2.2 物业管理费用问题物业管理费用是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的焦点问题,主要表现为:•物业费用定价不合理,与实际服务内容不符;•物业公司未按照约定提供服务,却收取高额费用;•部分业主拒交物业费,导致物业公司运营困难2.3 物业公司与业主关系紧张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关系紧张,主要表现为:•物业公司无视业主权益,随意制定管理规定;•业主对物业公司不满,拒交物业费、破坏公共设施等;•双方沟通不畅,导致矛盾不断升级2.4 法律法规不健全我国物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完善,表现为:•物业管理法规滞后,不能适应行业发展需求;•法规执行力度不足,违法成本较低;•部分法规条款模糊,给物业公司和业主带来纠纷3. 解决方案3.1 提高服务质量•加强物业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服务水平;•建立完善的收费体系,确保收费透明合理;•优化服务流程,提高解决问题效率3.2 完善物业管理费用制度•制定合理的物业费用定价标准,与服务内容相匹配;•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管,确保费用合理使用;•引导业主合理交纳物业费,维护物业公司运营3.3 构建和谐物业业主关系•强化物业公司的责任意识,尊重业主权益;•加强业主自治,参与物业管理;•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及时解决矛盾3.4 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完善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适应行业发展需求;•加大法规执行力度,提高违法成本;•明确法规条款,减少纠纷4. 结语物业管理的热点问题关系到行业的发展和业主的生活品质通过分析这些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有助于推动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营造和谐的居住环境同时,也需要政府、物业公司、业主等各方共同努力,共同解决这些问题,实现共赢1. 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物业管理行业在我国得到了迅速发展然而,在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些热点问题本文主要目的是分析物业管理中的热点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2. 物业管理热点问题2.1 物业公司收费不透明物业公司收费不透明是当前物业管理中的一个热点问题部分物业公司存在乱收费、收费标准不明确等现象,导致业主对物业公司的不满和质疑2.2 物业服务质量欠佳物业管理的服务质量直接关系到业主的生活品质目前,部分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存在问题,如管理人员服务水平参差不齐、服务响应不及时等2.3 业主与物业公司矛盾重重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矛盾是物业管理中的另一个热点问题双方之间的沟通不畅、权益保护不力等问题,导致矛盾不断升级2.4 物业公司管理不到位物业公司在小区管理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如公共设施维护不及时、绿化环境管理不到位等,影响了业主的生活质量3. 解决方案3.1 提高物业公司收费透明度•建立完善的收费体系,明确收费标准和收费项目;•定期向业主公布物业费用使用情况,接受业主监督;•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管,规范收费行为3.2 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加强物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服务水平;•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响应速度和问题解决效率;•建立业主满意度调查机制,及时了解业主需求和意见3.3 改善业主与物业公司关系•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加强双方之间的信息交流;•鼓励业主参与物业管理,共同维护小区环境;•加强双方的法律意识,合理解决矛盾和纠纷3.4 完善物业管理制度•制定完善的物业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各方权益和责任;•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管,严格执行相关法规;•建立健全的投诉和纠纷解决机制,保障业主权益4. 结语物业管理的热点问题对行业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分析这些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有助于提升物业管理水平,改善业主的生活环境同时,也需要政府、物业公司、业主等各方共同努力,共同解决这些问题,实现共赢1. 行业报告和政策建议本文章可用于房地产行业分析报告或政策建议书,向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或企业高层提供关于物业管理现状、问题及解决方案的参考有助于推动行业政策的完善和改革2. 物业管理培训和研讨会本文章可作为物业管理培训或研讨会的教材,帮助物业管理人员、业主委员会成员等了解物业管理的热点问题及应对策略,提升物业管理水平3. 小区业主大会讨论在小区业主大会上,本文章可作为讨论物业管理问题的参考资料,引导业主关注物业管理中的热点问题,共同探讨解决方案,提升小区管理水平4. 物业公司内部培训和管理改进物业公司可使用本文章进行内部培训,提高员工对物业管理热点问题的认识,引导其改进服务质量同时,本文章也可作为物业公司改进管理的参考1. 尊重隐私和保密要求在应用本文章时,应注意保护个人隐私和保密信息,避免泄露业主、物业公司等相关方的个人信息2. 合理引用和注明出处本文章在应用时,如涉及引用或转载,请务必注明出处,尊重原作者的知识产权3. 考虑地域和行业差异本文章所提出的解决方案是基于一般情况的分析,各地域和行业的具体情况可能存在差异在应用时,需要根据当地和行业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适应4. 充分沟通和征求各方意见在应用本文章时,应充分沟通和征求各方意见,特别是业主和物业公司的意见,确保解决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5. 持续关注行业发展动态物业管理行业不断发展变化,应用本文章时应持续关注行业发展动态,及时更新和调整解决方案6. 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在应用本文章时,可以结合实际案例进行深入分析,以便更好地理解和解决物业管理中的具体问题7. 重视法律法规的遵守在应用本文章时,应重视法律法规的遵守,确保解决方案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如有需要,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8. 推动行业长期健康发展应用本文章时,应关注行业长期健康发展,注重解决根本性问题,推动物业管理行业的持续改进和创新。

物业管理的法律疑难问题

物业管理的法律疑难问题

物业管理的法律疑难问题物业管理在社区居住环境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负责管理和维护共有设施、协调住户关系以及处理物业维修和安全等问题。

然而,物业管理过程中常常涉及到一些法律疑难问题,这给物业管理人员和住户带来了不少困惑和挑战。

本文将就物业管理中的一些法律疑难问题进行讨论和分析。

一、合同的签订与管理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签订的合同通常包括了物业管理范围、管理费用、维修义务等内容。

在签订合同时,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和公平的原则,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提前解决潜在的争议。

管理公司应履行合同中的各项责任,如定期收费、维修工作等,避免违约行为。

对于物业费的管理,物业公司有权合理收取费用,但必须明确费用项目、金额和支付方式。

业主也有权对费用合法性进行质疑,并要求具体的费用明细。

双方如发生纠纷,可协商解决,也可以寻求法律途径维权。

二、共有设施和责任划分在小区内,共有设施如公共绿地、道路、停车场等是所有业主的共享资源。

然而,对于这些共有设施的维护和责任划分常常存在争议。

对于共有设施的维修和维护,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及时处理,但在处理过程中也要遵循公平公正原则。

如果业主认为物业公司没有履行管理义务,可以向物业协会提出申诉,并保留向有关部门投诉的权利。

另外,关于停车问题也是小区管理的一个难题。

管理公司应制定合理的停车管理规定,公平地分配停车位。

在停车管理中,不宜随意收取额外费用,否则可能构成违约行为。

三、纠纷解决机制尽管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和住户之间都希望避免纠纷的发生,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矛盾和纠纷。

因此,建立一个健全的纠纷解决机制显得非常重要。

首先,当纠纷发生时,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如律师的建议或者仲裁机构的调解。

其次,可以依靠物业协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力量进行调解。

这些组织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业主利益,促进双方的妥善解决。

最后,如果纠纷无法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可以采取法律途径解决,如向法院提起诉讼。

物业管理的法律问题与解决方案

物业管理的法律问题与解决方案

物业管理的法律问题与解决方案引言:物业管理作为一个专业领域,涉及到大量的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以确保物业的正常运营和业主的权益保障。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物业管理公司常常面临各种法律问题,如合同纠纷、违法违规行为等。

本文将探讨物业管理中的常见法律问题,并提供解决方案。

一、租赁合同问题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签订的租赁合同是物业管理过程中的重要法律依据。

然而,合同条款的不明确或者合同的执行问题常常导致纠纷的产生。

解决方案:1.明确合同条款:物业管理公司应与业主达成明确的合同条款,包括租金标准、租期、服务内容、违约责任等,在签署合同前双方应进行充分沟通,确保各项条款清晰明了。

2.严格合同执行:物业管理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提供服务,确保合同的执行符合法律法规,并及时解决合同履约中的问题,减少纠纷的发生。

二、业主维权问题物业管理过程中,业主的合法权益常常受到侵害,例如未按时提供物业服务、未按时维修公共设施等问题。

解决方案:1.建立业主投诉渠道:物业管理公司应建立健全的业主投诉渠道,确保业主能够及时反映问题并获得解决。

2.加强公共设施维护:物业管理公司应定期检查和维护公共设施,确保其正常运作,同时加强与维修单位的合作,提供及时的维修服务。

三、违法违规问题在物业管理过程中,物业管理公司可能面临员工违法违规行为、未履行合同义务等问题,这些行为可能损害物业管理公司的声誉和业主的权益。

解决方案:1.加强内部管理:物业管理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岗位职责、工作流程等,规范员工行为,减少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2.监督检查与落实:物业管理公司应加强对员工行为的监督检查,如定期组织培训和考核,以确保员工履行合同义务,维护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的权益。

四、安全管理问题物业管理涉及到大量的安全工作,如消防安全、环境卫生等问题,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可能对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带来严重的损失。

解决方案:1.加强安全意识教育:物业管理公司应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教育,包括消防知识、卫生知识等,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物业管理法规、政策问答

物业管理法规、政策问答

物业管理法规、政策问答前言:本问答旨在为物业管理相关各方提供法规、政策方面的指导和帮助,以确保物业管理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维护业主、物业管理公司及其他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一、物业管理的基本法规问:物业管理在中国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答:物业管理在中国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规范。

问:物业管理公司需要具备哪些资质?答:物业管理公司需要依法取得物业管理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范围内开展物业管理服务。

问:业主大会有哪些权利和义务?答:业主大会有权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重大事项,如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公司、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等;同时,业主大会也应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公共秩序。

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签订与履行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应包含哪些主要内容?答: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应明确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标准、费用、期限、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

问:业主如何参与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签订?答: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参与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谈判、审查和签订过程。

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有哪些规定?答: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如遇特殊情况,应依法协商解决。

三、物业管理费用的收取与使用问:物业管理费用包括哪些内容?答:物业管理费用通常包括物业管理服务费、维修基金、公共设施使用费等。

问:物业管理费用的收费标准如何确定?答:物业管理费用的收费标准应根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成本等因素合理确定,并遵循市场调节和政府指导相结合的原则。

问:业主如何监督物业管理费用的使用?答: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对物业管理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定期公布费用使用情况。

四、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秩序维护问:物业管理公司如何维护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秩序?答:物业管理公司应制定和执行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维护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保卫、环境卫生、绿化养护等。

物业管理中常见的法律问题与解决方案

物业管理中常见的法律问题与解决方案

物业管理中常见的法律问题与解决方案物业管理是指对一个社区、建筑物或公共设施进行维护、管理和监督的活动。

在物业管理过程中,常常会面临各种法律问题。

本文将探讨物业管理中常见的法律问题,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租赁合同纠纷及解决方案租赁合同是物业管理中经常遇到的法律问题之一。

常见的问题包括租金拖欠、违约行为以及房屋损坏等。

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有以下几种:1.1 协商解决:物业管理方和租户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争议。

这需要双方在法律框架内,尊重对方的权益和利益,寻找一种双赢的解决方案。

1.2 调解仲裁:如果协商无法解决争议,双方可以选择第三方介入,如调解组织或仲裁机构。

他们将听取双方的陈述,并提出公正的裁决。

1.3 法律诉讼:在一些严重的纠纷情况下,当事人可以选择提起法律诉讼。

法院将依法审理案件,并做出判决。

二、维修保养责任及解决方案物业管理方在维护建筑物和公共设施方面承担着重要责任。

然而,因为一些原因,物业管理方可能无法履行维修和保养责任,导致出现一系列的纠纷。

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如下:2.1 契约约束:物业管理方应严格遵守租赁或物业管理合同中的条款和义务。

当物业管理方未能履行维修保养责任时,租户可以要求其履行合同义务或承担相应的损失。

2.2 投诉和监督:租户可以向相关政府部门投诉物业管理方的不当行为。

政府部门将进行调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物业管理方履行其责任。

2.3 替代维修:在某些情况下,当物业管理方无法履行维修保养责任时,租户可以自行进行维修,并要求物业管理方承担相关费用。

三、违规行为处罚及解决方案物业管理中常常会发生违规行为,如噪音扰民、违规使用共用设施等。

为了维护社区的安宁和秩序,需要采取以下解决方案:3.1 警示与劝阻:物业管理方可以通过警示或提醒违规行为的责任人,让其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并提醒他们遵守相关规定。

3.2 罚款制度:物业管理方可以根据物业管理规定,对违规行为的责任人处以罚款。

罚款制度的实施将使违规者受到经济压力,从而减少违规行为的发生。

物业管理中的常见法律问题解答

物业管理中的常见法律问题解答

物业管理中的常见法律问题解答引言:物业管理是指对一定范围内的房地产进行维护、维修、管理及相关服务的一种行业。

在物业管理过程中,常常涉及到一些法律问题。

本文旨在回答一些物业管理中常见的法律问题,以帮助业主和物业管理方更好地了解法律框架下的权益和义务。

一、物业管理合同的签订与解除物业管理合同是物业管理方与业主签署的法律文件,确立了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它包括物业管理服务内容、费用、期限、违约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当物业管理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矛盾或者一方违约时,常会涉及到解除合同的问题。

1.1 物业合同的签订要点在签订物业管理合同时,业主应注意以下几点:- 确定管理范围和内容:明确物业管理方的服务范围和具体内容,包括日常维修、安全管理、公共设施维护等项目;- 约定费用和支付方式:明确物业管理费用计算方式、支付周期和方式,以及涉及到的其他费用,如维修基金等;- 规定服务质量和时限:明确物业管理方的服务标准和时限,如维修响应时间、保洁频次等;- 强调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应明确违约责任的承担、争议解决的方式和法律途径。

1.2 物业合同的解除物业管理合同的解除通常分为以下情况:- 协商解除:当双方协商一致时,可通过书面形式解除合同;- 违约解除:当一方违反合同约定且无法通过协商解决时,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 法律规定的解除:在特定情况下,法律明确规定了解除物业管理合同的情形,例如物业管理方失去经营资格等。

二、业主委员会的权益与义务业主委员会是由小区内业主选举产生的组织,具有一定的权益和义务。

下面将围绕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功能和责任进行解答。

2.1 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中属于业主代表,其设立和运作往往是通过业主大会选举产生。

虽然法律对业主委员会的组织形式和职责并无明确规定,但在实践中,业主委员会常常作为业主集体行使权益、监督物业管理的一种形式存在。

2.2 业主委员会的功能与责任业主委员会常常承担以下职能和责任:- 代表业主维护权益:业主委员会有义务代表业主维护共同利益,监督物业管理方的履职情况,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投诉;- 参与管理决策:业主委员会有权参与小区管理的决策,例如维修基金的使用、公共设施的改建等;- 履行法定义务:业主委员会承担着遵守法律法规和物业管理合同的义务,保证小区内的公共秩序和安全。

物业管理中的法律问题解析

物业管理中的法律问题解析

物业管理中的法律问题解析近年来,随着人口的增长和城市建设的扩张,物业管理成为社会运行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然而,物业管理中涉及的各种权益纠纷和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这就要求物业管理者必须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并合理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

本文将对物业管理中常见的法律问题进行解析,以提供参考。

一、物业管理合同物业管理合同是物业管理的基础,也是物业管理行为的约束依据。

在与业主签订合同前,物业管理者应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双方权益的平衡。

对于合同的修改和解除,物业管理者应遵循相关法律程序,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

二、业主委员会的权力业主委员会是物业管理中的重要组织,有权监督物业管理工作和调解纠纷。

然而,一些物业管理者往往忽视业主委员会的权力,采取单方面行政决策的方式,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

业主委员会依法享有物业管理合同的签订、修订和解除权利,应得到充分的尊重和合作。

三、物业费用的收取与使用物业费用是物业管理的重要资金来源,也是保障物业管理运行的基础。

物业管理者应依法收取物业费用,并按照合同约定用于维修、保洁、安保等管理服务。

同时,物业管理者应公开物业费用的使用情况,接受业主监督。

若物业管理者滥用物业费用或不正当使用,将构成违法行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四、物业安全管理物业安全是业主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物业管理者有责任保障业主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物业管理者应加强对小区的巡逻、监控、安全防范设施的维护等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隐患。

对于发生的意外事故,物业管理者应该及时报警并进行必要的救助,并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工作。

五、维修基金管理维修基金是为维护物业公共设施和设备所需的资金。

物业管理者应依法收取维修基金,并按照约定用于维修、养护和更新设备。

物业管理者还应建立健全的维修基金账户,确保资金的安全和透明度。

对于维修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出现问题的,物业管理者应及时整改,并对违规行为追究责任。

六、业主和租客权益保护物业管理涉及到的另一个重要问题是业主和租客的权益保护。

物业管理的法律问题与解决方案

物业管理的法律问题与解决方案

物业管理的法律问题与解决方案物业管理在现代城市化进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但同时也面临着许多法律问题。

了解和解决这些问题,对于确保物业管理的顺利运营和维护住户权益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物业管理中的法律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第一部分:物业管理的法律问题1. 租赁合同纠纷租赁合同是物业管理中的核心问题之一。

租户和物业经营者之间的纠纷可能涉及租金支付、维修责任、租赁期限和合同解除等。

这些纠纷需要根据当地法律规定来解决。

2. 维修和保养责任物业管理公司承担着对物业维护和保养的责任。

然而,当物业出现损坏或需要维修时,责任归属往往成为争论焦点。

合同中应明确规定物业维修的责任与义务。

3. 公共安全和责任物业管理公司必须确保物业的公共区域安全。

这包括修理走廊、楼梯和电梯,安装安全设施,并采取预防措施以避免人员受伤。

管理公司必须遵守当地安全法规,并为公共区域的维护和保养承担责任。

第二部分:解决物业管理的法律问题的方案1. 建立明确的租赁合同为了避免租赁合同纠纷,物业管理公司应与租户建立明确、详细的租赁合同。

合同应包括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方式、维修责任等条款,以确保房东和房客权益得到保护。

2. 定期维修和保养物业管理公司应遵守法律法规,定期维修和保养物业。

这可以通过建立维修计划、定期巡查和保养工作来实现。

管理公司还可以与专业的维修公司建立合作关系,确保及时高效地处理维修问题。

3. 提供安全教育和措施物业管理公司应提供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措施,以确保物业的公共区域安全。

这可以包括设立安全标识、安装监控摄像头和警报系统,并及时进行维修和清理以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

4. 建立投诉处理机制物业管理公司应建立投诉处理机制,确保居民能够及时反映问题并得到解决。

这可以包括设立投诉热线、建立网络平台或安排工作人员负责处理投诉,并及时跟进和解决投诉。

5. 寻求法律咨询和合规顾问为了确保物业管理公司的合规性,建议寻求法律咨询和合规顾问。

这可以帮助管理公司了解和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并在法律问题出现时及时采取合适的行动。

物业公司管理中常见法律问题及对策

物业公司管理中常见法律问题及对策

物业公司管理中常见法律问题及对策摘要:2007年,《物权法》和修订后的《物业管理条例》生效。

它们对20多年来国内物业管理实践所面临的诸多问题作出了较为全面系统的规制,但因规范制订本身的先天滞后性、制订者对物业管理法律问题认识的主观局限性,以及作为新兴事物之物业管理服务自身的不断发展变化,目前国内物业公司管理服务中仍存在诸多问题为法规未予规定或规定不明,从而引发众多纠纷与争议。

文章对物业公司管理中常见的热点问题即共有部分法律问题、安全保障、物业收费问题开展了研究,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共有部分安全保障物业管理条例中图分类号:f293.3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5-065-03物业管理作为一个新兴的行业,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和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已逐渐成为房地产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物业公司工作内容的显著特点是具有公共性和综合性。

这种工作特点使得公司经营管理中的法律风险十分广泛。

随着业主法律意识的增强,物业纠纷案件也日益增多,稍有不慎就可能面临巨额的赔偿。

以下笔者就物业管理常见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对策,以期促进我国物业公司的管理和相关立法的完善。

一、共有部分法律问题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建筑物区分所有中,除了专有部分和属于城市市政公用部门负责管理的城市道路、公共排水、公共绿地、城市供水、供气管线和属于供电、通讯、广播电视等部门负责管理的供电、通讯、有线电视线路等市政设施或者公共设施外,都是归业主所共有的。

物业公司管理中共有部分法律问题集中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擅自处分业主的共有部分。

物业公司将楼体进行广告招商,在绿地上设立电子广告屏。

广告的出现并未经业主委员会的同意,其广告收益也没有归业主大会,而是全部被物业公司留下了,这些收益被物业公司用在了哪些地方,也从未公示过。

2.擅自侵占业主的共有部分。

例如物业公司擅自占用业主的共用土地增加建筑物,或者违反规划或约定擅自减少绿地等。

物业管理中的法律问题

物业管理中的法律问题

物业管理中的法律问题在物业管理中,法律问题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物业管理涉及各种法律事项,如合同管理、租赁管理、保险责任等。

这些法律问题必须得到妥善解决,以确保物业管理的持续和顺利运行。

本文将探讨物业管理中常见的法律问题,并提供一些解决方案。

一、合同管理问题在物业管理中,合同是管理者与业主、租户之间约定权利和义务的重要文件。

然而,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问题。

首先,合同的起草和签订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否则可能导致合同无效。

此外,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违约情况,例如拖欠物业费或不按时维修物业设施等。

管理者需要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合理起草合同条款,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来处理违约情况,以确保合同的执行和维护物业管理的正常运作。

解决方案:1.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合同起草和签订时,管理者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同的合法有效性。

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以确保合同的条款与法律规定一致。

2.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建立明确的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的管理过程。

包括合同的存档、履行和变更等方面,确保合同的严格执行和监督。

3.积极解决违约问题:对于违约行为,及时采取法律手段解决。

可以通过友好协商、催讨通知书、仲裁或诉讼等途径来解决违约问题,维护合同的有效性。

二、租赁管理问题对于物业管理中的租赁问题,法律的约束同样重要。

物业管理者需要遵守租赁法规,确保租户和业主之间的权益得到保护。

常见的租赁管理问题包括违规租赁、租金纠纷等。

解决这些问题需要管理者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与法律专业人士合作。

解决方案:1.加强租赁合同管理:确保租赁合同的合法有效性和明确性。

合同中应包括租金、缴费方式、租期等明确的条款,同时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减少潜在的纠纷。

2.巡查和监督租赁情况:定期巡查物业,确保租户依法履行义务,租赁活动合规。

对于发现的违规租赁行为,及时采取法律措施予以制止。

3.积极解决租金纠纷:对于租金纠纷的解决,可以通过友好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进行。

物业管理过程中的热点法律问题精华版

物业管理过程中的热点法律问题精华版

物业管理过程中的热点法律问题精华版物业管理过程中的热点法律问题第一部分与物业管理服务费相关的法律问题一、物业管理费的支配权问题我们平时经常会遇到这样的纠纷,当物业企业公司当年度物业管理收支情况后,特别是在当年度费用盈余比较多的情况下,很多业主就会提出意见,说物业管理费是我们缴纳的,既然还有这么多剩余,那就应当退还给我们或者抵充下年度物业费;但作为管理企业,则认为物业费是我的收入来源,应当属于我物业企业支配,有盈余应当属于我物业公司所有,与业主无关的,大家各执一词,于是产生纠纷。

对于物业费的支配权问题,处理原则主要看一个问题:物业公司服务的收费方式。

包干制收费,指由业主向物业公司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亏均由物业公司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在包干制下,物业公司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其对应收的物业服务费拥有所有权,可以自行支配,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公司享有或者承担,业主及业主委员会无权干涉其使用情况,只是物业公司需要定期公布物业管理费的使用情况,供业主监督。

酬金制收费,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公司,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在酬金制下,物业公司向业主收取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分成两个部分: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服务公司的报酬。

物业服务公司的报酬按照物业服务成本的一定比例提取或固定为一定的额度,这是实行酬金制的核心。

而物业服务支出则属于代管性质,其所有权归全体业主所有,预算支出的钱没有花完,剩下的应属业主所有;如果预算不足,经过业主同意可以修改预算,还是由业主支付。

因此,在酬金制下,物业管理费中除酬金部分外其他部分的支配权就属于业主所有,结余部分应返还业主或按业主指定的用途使用,物业公司是无权自行支配的。

二、业主是否有权拒交物业管理费?拒交理由:小区脏乱差、小区配套设施不到位、房子质量差、小区周围商业太扰民管理不行、周围业主有违章搭建要管理、别人家的狗咬了我们狗或小孩了,你要处理,不然我交物业费,有的说我的车位没落实,你们要落实等等,各种各样理由都有;有的说我还没入住呢,等入住后我再交。

物业管理过程中的热点法律问题

物业管理过程中的热点法律问题

物业管理过程中旳热点法律问题第一部分与物业管理服务费有关旳法律问题物业管理费纠纷始终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物业管理博弈旳焦点问题之一,对于物业公司而言,物管费是物业公司平常经营开支、收入旳来源,直接关系到物业管理旳成本投入及服务质量;而对于业主而言,其物业费旳投入,但不能给其带来预期旳服务质量,从而影响其物业费缴纳旳情绪,业主会觉得物业公司旳服务主线不值这些费用,从而会导致少缴或拒交物业费现象旳浮现。

那么,如何才干解决好这个问题?我们觉得,这重要关系到如下法律问题:一、物业管理费旳支配权问题我们平时常常会遇到这样旳纠纷,当物业公司公司当年度物业管理收支状况后,特别是在当年度费用盈余比较多旳状况下,诸多业主就会提出意见,说物业管理费是我们缴纳旳,既然尚有这样多剩余,那就应当退还给我们或者抵充下年度物业费;但作为管理公司,则觉得物业费是我旳收入来源,应当属于我物业公司支配,有盈余应当属于我物业公司所有,与业主无关旳,大家各执一词,于是产生纠纷。

我们觉得,对于这种物业费旳支配权问题,解决原则重要还是看一种问题:物业公司服务旳收费方式,也就是是包干制还是酬金制。

包干制收费,根据《苏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行措施》第十二条规定,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亏均由物业管理公司承当旳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在包干制下,物业公司按物业服务合同商定提供物业服务,其相应收旳物业服务费拥有所有权,可以自行支配,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公司享有或者承当,业主及业主委员会无权干涉其使用状况,只是物业公司需要定期发布物业管理费旳使用状况,供业主监督。

酬金制收费,是指在预收旳物业服务资金中按商定比例或者商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公司,其他所有用于物业服务合同商定旳支出,结余或者局限性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当旳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在酬金制下,物业公司向业主收取旳物业管理服务费提成两个部分: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服务公司旳报酬。

物业管理的法律疑难问题解答

物业管理的法律疑难问题解答

物业管理的法律疑难问题解答物业管理是指针对房地产项目进行维护、管理和服务的职能部门或机构。

在物业管理过程中,会涉及到一些法律问题,这些问题的解答对于保障业主和物业公司的权益至关重要。

本文将就物业管理中的一些法律疑难问题进行解答,以便提供一些参考。

1. 物业管理费的收取与管理物业管理费是指物业公司为履行管理职责所产生的费用,由业主按照一定比例缴纳。

那么物业公司是否有权利收取物业管理费呢?答案是肯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物业公司具有维护和管理公共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义务,因此可以收取物业管理费。

另外,物业公司在收取物业管理费时应提供明细账目,并按照相关规定将物业费用使用情况公示。

业主对物业费用有疑问或异议,可以向物业公司提出,并要求相关明细账目的解释和公示。

如果物业公司无法提供明细账目或使用不当,业主可以向相关管理部门投诉,并要求追究物业公司的责任。

2. 物业管理合同的签订与解除物业管理合同是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约定,确定相关权益和责任。

首先,在签订物业管理合同时,业主应当仔细阅读合同内容,并确保合同中包含了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同时,双方应明确约定物业管理服务的范围、管理费用、违约责任等条款。

物业管理合同的解除也是一个常见问题。

合同解除的原因可能包括双方协商一致、合同期满、违约等。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在解除合同时,双方应履行提前通知义务,并能够证明解除合同的合理性。

如果一方擅自解除合同或违反合同约定,对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物业管理纠纷的处理方式物业管理纠纷是指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在物业管理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包括但不限于费用纠纷、服务质量纠纷等。

一旦发生纠纷,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纠纷:(1)诉讼方式:当业主认为物业公司存在违法行为或违反合同约定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决纠纷并维护自己的权益。

(2)调解方式:业主可以向相关政府部门投诉,要求进行调解。

物业管理法律问题

物业管理法律问题

8、业主的父母能否成为业主委员会成员? 房屋共有人可以成为业主委员会成员。 9、开发商以提高价格减少面积的办法帮助业主规避 物业费怎么办? 这一行为是让业主规避物业费的行为,收费以实际 面积为准。 10、个别业主以没钱为由拒绝交纳费用怎么办?个 别业主乱堆杂物不听劝阻怎么办? 11、个别业主长期不住房屋,其拖欠的各种费用能 否起诉?诉讼时效如何把握? 12、个别业主以暖气漏水造成损害为由拒绝交纳费 用怎么办? 13、物业公司实行封闭式管理,要求来访者出示身 份证并进行登记,但来访人员以物业公司无权查 身份证为由不予配合,物业公司怎么办?
19、小区的外墙的广告资源归谁所有? 20、在住宅小区能否开设公司?物业公司要求这些 公司员工佩带工作证,但这些公司部分员工不配 合怎么办?保安强行不让进入可以吗? 21、住宅小区开办公司,如何交纳物业费? 22、保修期是从房屋建好时起算还是从业主入住时 起算? 23、地下车库的电磁门的费用及公共部位照明费和 是业主分摊还是车位管理费? 24、物业管理企业有权许可他人利用小区公共部位 和公共设施吗?
一、物权法中关于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 有权
1、业主的专有权与共有权 2、专有部分的权能 3、共有部分的权利义务 4、建筑区划内共有的范围 5、车位、车库的归属与使用 6、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
7、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 8、住改非的条件 9、业主大会决议、业主委员会决定的效力 10、维修资金问题 11、费用分摊、收益分配 12、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管理 13、业主义务及权益维护 14、物业公司摆正自己的位置,强化服务意思,提 高服务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
九、典型案例分析
1、4学童引爆“香蕉水”,院判决物业公司担主责; 2、女业主住所遇害,物业与罪犯共同侵权; 3、进门发放出入证车辆丢失谁赔偿? 4、天降暴雨屋渗水房产物业均赔钱; 5、一住户对物业不满辱骂管理员被判公开道歉; 6、“咬人电梯”物业赔偿; 7、八龄童命丧碎玻璃物业赔偿9万元; 8、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推委支付物业费纠纷案; 9、地下停车场的所有权争议案;

物业管理法律问题解析

物业管理法律问题解析

物业管理法律问题解析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物业管理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在实践中,物业管理涉及到许多法律问题,给物业公司和业主带来不少困扰。

本文将从物业管理的定义、物业公司的权利和义务、业主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物业管理的法律纠纷等方面,对物业管理中的法律问题进行解析。

一、物业管理的定义物业管理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为业主提供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等服务。

物业管理涉及的范围包括住宅小区、商业综合体、办公楼等不同类型的物业。

二、物业公司的权利和义务1.物业公司的权利物业公司作为服务提供者,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物业服务费,并对物业进行维修、养护、管理。

物业公司还有权对业主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罚。

2.物业公司的义务物业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优质、高效的物业服务,保障业主的生活和财产安全。

同时,物业公司还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社会责任,维护公共利益。

三、业主的权利和义务1.业主的权利业主有权按照合同约定,享受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并有权对物业公司的服务进行监督和评价。

业主还有权参加业主大会,行使业主权利,共同管理小区事务。

2.业主的义务业主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物业服务费,并遵守物业管理规定,维护小区的正常秩序。

同时,业主还应当履行社会责任,共同维护公共利益。

四、物业管理的法律纠纷1.物业服务费纠纷物业服务费纠纷是物业管理中最常见的纠纷之一。

业主认为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拒交物业服务费;而物业公司则认为业主未支付物业服务费,拒绝提供服务。

这种纠纷的处理,往往需要依据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进行判定。

2.物业维修养护纠纷物业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对物业进行维修、养护,导致业主财产损失;或者业主未按照约定,配合物业公司进行维修、养护,导致纠纷。

这类纠纷的处理,需要明确责任主体,依据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进行判定。

3.物业公司擅自改变物业用途纠纷物业公司未经业主同意,擅自改变物业用途,如占用公共空间、改变小区规划等。

物业管理活动中常见法律问题

物业管理活动中常见法律问题

物业管理活动中常见法律问题物业管理活动中常见法律问题一、业主委员会是否应该成为诉讼主体?《民事诉讼法》第49条规定,可以成为诉讼主体的只能是“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很显然,业主委员会既不是公民也不是法人,那么它是否属于其他组织呢?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明确指出:所谓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

具体包括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分支机构等,但结合《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来看,业主委员会虽然也是一个组织,但却是一种非常特殊的组织,它既没有自己的财产,又不得直接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活动,与民事诉讼法中所规定的“有一定财产”截然不同。

因此,业主委员会不属于民事诉讼法中所提及的其他组织。

其次,法律规定某一主体能否或应否成为诉讼主体,除了方便诉讼外,最主要的还要看这一主体能否承担诉讼带来的相应后果,能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而业主委员会的特点决定了其在对内、对外承担法律责任时存在重大缺陷。

因它没有自己的财产。

如若干业主拖欠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公司以业主委员会为被告将之告上法庭,业主委员会败诉,仍然不支付费用,物业管理公司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执行谁呢?业主委员会是无可执行的,最终仍然是执行各位业主,既然如此。

二、业主自治制度问题(一)立法上的天生不足。

目前,有关物业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包括:国务院颁发的《物业管理条例》,这是在物业管理方面最高层级的规范性文件;建设部颁发的《业主大会规程》,其作为《条例》的配套文件,是迄今为止国家对业主自治运行程序的最为详细的文件;除此之外,部分制定了一些地方性法规。

根据目前我国法规的规定,对业主自治权的救济途径规定的很模糊。

实践中发生业主自治纠纷时,由于业主自治不同于其他公法自治如村民自治,所以权力机关不会涉及业主自治纠纷;《物业管理条例》也没有赋予行政机关裁决权、调解权,因此行政机关依据依法行政的原则,只能指导或根据投诉对纠纷进行处理。

《物业管理条例》经典问题解读集合

《物业管理条例》经典问题解读集合

《物业管理条例》经典问题解读篇11、什么是物业管理?为什么要制定《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故制定《物业管理条例》。

2、《物业管理条例》是一部怎么样的法规?其分步施行有什么意义?《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79号,以下简称《条例》于2003年6月8日颁布,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是我国第一部物业管理行政法规。

《条例》确立了一系列重要的物业管理制度,对业主及业主大会、前期物业管理、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的使用与维护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并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与过去的有关物业管理方面的规定相比较,《条例》在立法的深度和广度上有了重大突破,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了相应规定。

《条例》的颁布施行,将为维护物业管理市场秩序,规范物业管理活动,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合法权益提供法律保障;对于促进物业管理健康发展,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与《条例》配套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业主大会规程》、《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等。

鉴于各地在物业管理发展上的差异,《条例》对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投票权的确定、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等问题仅作了原则规定,具体办法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2007年8月26日,国务院发布第504号令,对《物业管理条例》进行了修订,将部分条款作了修改,并根据《物权》法的有关规定,将原来所称的“物业管理企业”改称“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临时公约”改称“临时管理规约”,“业主公约”改称“管理规约”。

3、如何理解物业管理中的基本概念——物业、业主?物业,指的是房屋及与之相配套的设备、设施和相关场地。

物业法律300问

物业法律300问

物业管理实用法律知识300问物业管理实用法律知识300问一、物业管理基本知识一、物业管理自“物业”这一概念引入我国,“物业管理”便成为通行说法,其本质为一种服务。

2007年10月1日起,新修订的《物业管理条例》生效实施,以“物业服务企业”的称谓取代了原来的“物业管理企业”,但对于“物业管理”这一用法并未作出相应修改。

本书在撰写过程中为了与“物业服务企业”这一名称相对应,并便于读者更好地理解“物业管理”活动的本质,在许多地方采用了“物业服务”、“物业管理服务”等称谓,其意与“物业管理”相同。

基本知识1.什么是物业?“物业”一词属于外来词汇,源于我国香港地产业通行的说法。

很多人认为“物业”是“房地产”的一种俗称。

虽然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没有对“物业”下一个明确的定义,但是从《物业管理条例》第2条中有关“物业管理”的定义来看,该物业管理条例中所谓的“物业”就是指“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

有些地方规定中对何谓“物业”作了明确的规定,比如,《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中第3条指出,“本物业管理条例中所称居住物业(以下简称物业),是指住宅及相关的公共设施。

”根据物业的结构和功能情况,物业一般由四部分组成:(1)供居住或非居住的建筑物本身;(2)建筑物本身的配套设备。

如供水、供电设备、水箱、电梯、避雷装置、消防器具等;(3)公用公共设施,如道路、绿地、停车场等设施;(4)其他。

所以,物业就是指建筑物和与建筑物相配套或者为建筑物使用者服务的室内外各类设备、公用设施以及相邻的场地、道路等。

2.什么是物业管理?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2条规定:“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物业管理的对象是物业,服务对象是人,是一种集高度统一管理、全方位多层次服务、市场化经营为一体、寓经营与管理于服务之中的有偿服务性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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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过程中的热点法律问题第一部分与物业管理服务费相关的法律问题一、物业管理费的支配权问题我们平时经常会遇到这样的纠纷,当物业企业公司当年度物业管理收支情况后,特别是在当年度费用盈余比较多的情况下,很多业主就会提出意见,说物业管理费是我们缴纳的,既然还有这么多剩余,那就应当退还给我们或者抵充下年度物业费;但作为管理企业,则认为物业费是我的收入来源,应当属于我物业企业支配,有盈余应当属于我物业公司所有,与业主无关的,大家各执一词,于是产生纠纷。

对于物业费的支配权问题,处理原则主要看一个问题:物业公司服务的收费方式。

包干制收费,指由业主向物业公司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亏均由物业公司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在包干制下,物业公司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其对应收的物业服务费拥有所有权,可以自行支配,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公司享有或者承担,业主及业主委员会无权干涉其使用情况,只是物业公司需要定期公布物业管理费的使用情况,供业主监督。

酬金制收费,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公司,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在酬金制下,物业公司向业主收取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分成两个部分: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服务公司的报酬。

物业服务公司的报酬按照物业服务成本的一定比例提取或固定为一定的额度,这是实行酬金制的核心。

而物业服务支出则属于代管性质,其所有权归全体业主所有,预算支出的钱没有花完,剩下的应属业主所有;如果预算不足,经过业主同意可以修改预算,还是由业主支付。

因此,在酬金制下,物业管理费中除酬金部分外其他部分的支配权就属于业主所有,结余部分应返还业主或按业主指定的用途使用,物业公司是无权自行支配的。

二、业主是否有权拒交物业管理费?拒交理由:小区脏乱差、小区配套设施不到位、房子质量差、小区周围商业太扰民管理不行、周围业主有违章搭建要管理、别人家的狗咬了我们狗或小孩了,你要处理,不然我交物业费,有的说我的车位没落实,你们要落实等等,各种各样理由都有;有的说我还没入住呢,等入住后我再交。

处理此类纠纷要分不同情况作出处理:(1)属于业主无理拒绝交费情形的,这比较简单,这就明显是属于业主的违约行为,物业企业有权向业主进行全额追讨,必要时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追讨,并可要求承担延期交费的违约责任;(2)如果是因为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致使业主拒绝交费的,则业主拒绝交费,现在司法实践中认为这是一种行使合同抗辩权的行为,符合合同法的规定,是业主依法采取的自我救济手段。

这种情况下,业主有权根据物业公司提供服务的质量状况,要求缓缴物业费,或要求适当减少业主的应交服务费。

在这里和大家探讨一个问题:物业公司未公布财务报表,业主能否拒绝交纳服务费用?在物业服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明确的:物业公司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实际生活中我们就遇到过这样的案例,物业公司没有按照规定或者约定公布其财务收支状况,业主们拒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引发争议。

在这种情况下,业主究竟有没有权利拒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现在法院认为,对于这类案件,必须对业主与物业公司的服务合同进行分析,然后做出判断。

第一,如果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应依其约定,业主可以暂时拒绝支付服务费用,物业公司及时补正的,业主也应该及时补交服务费用。

第二,如果合同中仅规定物业公司应当定期公布,并未规定业主的权利,此时,合同的主给付义务是物业公司依照约定提供服务,业主依照预定支付费用。

物业公司定期公布其财务收支报告,是其根据诚实信用原则所负有的附随义务。

在双务合同中,根据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条件,一方单纯违反附随义务,但已履行了主给付义务,另一方不得援用同时履行抗辩权。

所以,物业公司提供了质价相符的服务,业主就应当支付物业服务费用。

对于物业公司的财务报告,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督促其公布或者要求业主委员会进行检查。

三、物管公司不应采取不当行为催缴物业费为了让业主能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往往会采取各种手段来而这些业主催缴物业费,常见方法一般为:有的采用停止提供物业服务;有的物管企业以文件的形式,给业主下最后通牒;有的采用停水、停电、停气、停热的方式;有的采用张贴欠费业主名单的方式等等。

但是,我们在这里要强调一点,不管以何种方式催讨,都应当以合法合理为前提,不当的清缴行为不可取。

(1)不缴纳物业费停止物业服务。

双务合同——同时履行抗辩权——行使需把握好“度”个别不交——不妥全部或大部不交——可以江苏省高院关于物业管理纠纷的会议纪要征求意见稿中,以超过20%的业主未给付物业管理费用或者未给付的物业管理费用超过应给付总额的20%,物业公司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2)不交物业费就采用停水、停电、停气、停热方式。

但今天在这里,我们要告知各位,这种方式其实是一种侵权行为,不可取,行为本身是有问题的。

1.两个合同:供水供电供热合同,物业服务合同是两个独立合同,各自合同主体不同。

2.只有在供水电人的授权下才可以停供,且只能在业主欠缴水电气费的情况下才可,不得以此催缴物业服务费用。

(3)张贴欠费业主名单的方式对于无故拖欠——在小区范围内公布——并无不当;由于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物业公司违约在先——业主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拒交物业费并无不当——张贴公告会对业主在客观评价造成负面影响。

我建议:不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不要采用张贴欠费业主名单的方式曝光业主,如果想要张贴名单,也建议大家采用相反的方式进行,即张贴已缴费业主的名单,以利和谐。

分析了上述常见的不当行为后,对于催讨物业费的建议:1、催讨物业费要合法。

滞纳金、违约金制定的标准应合法。

最高不得超过银行罚息比例的130%。

2、物管企业在催收欠费时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给业主签字确认。

因为:①规范物管企业的管理;②确认物管企业和业主之间欠物业费的标准、数额;③可以中断诉讼时效的重要证据。

3、在公司自己发函催讨无果的情况下,如条件许可,可以委托律师发函。

4、协商为主,诉讼或仲裁为辅。

四、不缴物业管理费不给交房的问题。

1.如《房屋买卖合同》中有约定,可以;没有约定,不可。

2.房屋买卖合同与物业服务合同是两个独立的合同关系,而交房则是买卖合同中开发商的义务。

3.物业费的缴纳,并非买卖合同的买受人的义务,他是存在于另一物业服务合同中,将两个合同相混淆,因此这种抗辩本身就是无效的。

4.如果因此导致业主无法取得房屋,开发商是要承担逾期交房违约责任的第二部分与停车位、停车库相关的法律问题一、“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如何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建设单位按照配置比例将车位、车库,以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处分给业主的,应当认定其行为符合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有关“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的规定。

”二、地下车库的归属问题。

对于人防地下车库,到底归属于谁?到底是属于国家?还是视为公共配套设施归业主?还是说归投资的开发商?目前法院处理的原则:谁投资,谁所有。

只要地下车库成本没有分摊,面积没有计入公摊面积,就应当属于开发商所有,开发商就有权出售。

三、车库不得用于居住、生产经营。

四、车库收益费用的分配第三部分物业管理范围内业主人身、财产遭受第三人损害的赔偿问题《物业管理条例》36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侵权责任法》37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1.合同是否约定。

2.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是由于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所导致,二者有因果关系。

3.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应否适用《侵权责任法》37条和《人身损害赔偿解释》6条第四部分无书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纠纷的处理(1)与个别业主没有签物业合同并不代表与其他业主也没签。

如与业主委员会签有合同,则对全体业主均有约束力的,如对业主委员会的决定有异议,可通过诉讼或业主大会撤销。

(2)要确定物业公司是否具有资质问题。

如果具有物业资质,则双方形成事实上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关系处理;如无物业资质,则双方之间的关系,只能按照一般服务合同关系处理,实际管理者只能根据其实际付出收取合理的服务成本。

(3)对于形成事实上物业服务合同关系,还要确定事实关系形成的原因及双方对于事实关系主观的接受程度。

双方之间都是自愿认可接受的可,参照本小区同类物业合同的标准或者小区物业收费批文规定的标准,或参照本地区同类物业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确定应交纳的物业服务费用。

如果这种事实关系的形成,是基于物业公司的强制行为而导致的,如物业合同已解除或终止,业主已要求物业公司进行交接但物业公司霸占物业拒不交接而导致的事实物业关系,不得收取物业费。

第五部分物业服务关系中的其他热点问题一、业主改变物业用途的问题《物权法》77条“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

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解释》10条“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未按照物权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请求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业主以多数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其行为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1条“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本栋建筑物内的其他业主,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七十七条所称“有利害关系的业主”。

建筑区划内,本栋建筑物之外的业主,主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证明其房屋价值、生活质量受到或者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法院对于“有利害关系的业主”的界定,采取的是基于居住安全、安宁的广义理解,也就是说如果改变用途会直接损害到其他业主的安全或安宁,不论这种直接损害是已经影响业主或者可能是可能影响其他业主,这类业主就属于“有利害关系的业主”的概念,如果未经其同意,起就有权请求恢复原状,造成损害的,有权要求赔偿。

二、业主委员会诉讼主体资格的问题这个问题,其实是由于《物权法》的出台而带来的一个麻烦问题。

在《物权法》出台以前,对于业主委员会的诉讼主体资格问题,在司法实践中一直都是还是得到认可,最高人民法院曾出过一个关于金湖新村业主委员会是否具备民事诉讼主体资格请示一案的复函,对于涉及小区整体的公共事宜,业主委员会是可以以自己名义提起诉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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