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G_Z0005-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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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G_Z0005-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

定评审细则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Z0005,2007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

鉴定评审细则

Appraisal and Assessment Rules for Special Equipment Licensing on Manufacture , Installation , Alteration and Repair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2007年8月8日

TSG Z0005-2007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前言

2006年4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国特检中心)下达起草任务书。2006年5月,中国特检中心组织专家成立起草组,形成草案。2006年6月,在北京召开起草工作会议,提出修改意见,形成征求意见稿。2006年7月,中国特检中心向特种设备局上报征求意见稿。2006年8月,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06〕42号文征求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以及公民的意见。起草组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并形成送审稿。2006年11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经修改形成了报批稿。2007年8月8日,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细则规范了特种设备许可鉴定评审工作行为,明确了鉴定评审内容、程序和要求,建立了以规范化为基础的科学、客观、公平、公正的特种设备鉴定评审方式。

本细则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张军、沈勇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田锋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黄群

北京石化建压力管道安装鉴定评审中心张西庚

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葛新

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孙黎

中国化工装备协会祖瑞先

上海交通大学张晓峰

国家起重运输机械质检中心高革珍

通力电梯有限公司马凌云

中国化学工程第三建设公司夏节文

中山市新迪能源与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杨俊

大连冰山集团金州重型机器有限公司刘静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Z0005-2007

目录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 (1)

附件 A 特种设备许可试制产品(试安装、改造、维修设备)数量..................(6) 附件 B 现场鉴定评审工作程序.........................................................(12) 附件 C 资源条件鉴定评审要求.........................................................(14) 附件 D 质量保证体系鉴定评审要求.........................................................(17) 附件 E 产品(设备)安全性能抽查检验要求................................................(32) 附件 F 特种设备许可鉴定评审报告.........................................................(35) 附件 G 特种设备许可鉴定评审报告基本格式和内容说明 (39)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Z0005-2007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

第一条为规范特种设备许可鉴定评审工作,保证特种设备许可鉴定评审的科学、客观、公平、公正和工作质量,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特种设备(包括原材料、部件、安全附件及安全保护装置)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工作。

第三条从事特种设备许可鉴定评审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鉴定评审机构”)应当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与监督规则》(以下简称《鉴定评审规则》)和本细则的规定,在许可实施机关确定的范围内实施鉴定评审工作。

第四条申请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的许可申请,经许可实施机关受理后,应当及时约请鉴定评审机构进行现场鉴定评审,并且向鉴定评审机构提交如下资料:

(一) 特种设备许可申请书(已受理,正本一份);

(二)《特种设备鉴定评审约请函》(格式见《鉴定评审规则》附件3,一式三份);

(三) 特种设备质量保证手册(一份);

(四) 设计文件鉴定报告和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有设计文件鉴定和型式试验要求时,复印件一份)。

第五条鉴定评审机构接受约请后,应当了解申请单位试制产品(试安装、改造、维修设备)和有关准备工作情况。其试制产品(试安装、改造、维修设备)应当满足和涵盖受理的许可项目,试制产品(试安装、改造、维修设备)数量详见附件A。鉴定评审机构可以针对申请单位的具体情况,对试制产品(试安装、改造、维修设备)进行适当调整,但是必须在接受约请时确定。

鉴定评审机构审阅申请单位提交的资料后,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第六条鉴定评审机构接受约请后,应当及时做好各项鉴定评审准备工作。鉴定评审准备工作包括制定鉴定评审计划、组成鉴定评审组、查阅申请资料、准备鉴定评审工作文件等。

,1,

TSG Z0005-2007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第七条鉴定评审机构依据《鉴定评审规则》的规定组成鉴定评审组,并且根据申请单位受理的许可项目特性,配备质量保证、材料、焊接、热处理、无损检测、电气(电器)和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检验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八条鉴定评审工作时间一般为2,3天。安全技术规范、标准有其他过程检验与试验、型式试验要求或者需要到施工现场抽查安装、改造、维修安全性能时,可适当延长鉴定评审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5天。

鉴定评审机构按照申请单位提出的拟鉴定评审时间,协商确定鉴定评审工作日程,并及时向申请单位发出《特种设备鉴定评审通知函》(见《鉴定评审规则》附件4),同时抄报许可实施机关及其下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申请单位接到《特种设备鉴定评审通知函》后,认为鉴定评审组的组成不利于鉴定评审工作的公正性或者不能保护申请单位的商业秘密时,应当在收到《特种设备鉴定评审通知函》的5个工作日内向鉴定评审机构书面提出,鉴定评审机构确认后应当对鉴定评审组的组成进行调整。

第九条特种设备现场鉴定评审工作程序,包括预备会议、首次会议、现场巡视、现场鉴定评审、鉴定评审情况汇总、交换鉴定评审意见、鉴定评审总结会议等。具体的工作程序详见附件B。

第十条现场鉴定评审时,申请单位应当向鉴定评审组提供以下资料:

(一)申请单位的基本概况;

(二)依法在当地政府注册或者登记的文件(原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三)换证申请单位所持有的特种设备许可证(原件)及持证期间特种设备制造产品(安装、改造、维修设备)的清单;

(四)特种设备质量保证手册及其相关的程序文件、作业(工艺)文件;

(五)质量保证工程师、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明细表及任命书、聘用合同、工资表、相关保险凭证、身份证、职称证明、学历证明;

(六)工程技术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焊接、无损检测)明细表及其聘用合同、工资表、相关保险凭证、身份证、职称证明、学历证明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原件);

(七)设备、工装、仪器、器具、检验与试验装置等台账;

(八)检验与试验装置检定校准台账和检定校准记录;

(九)受理的许可项目试制产品(试安装、改造、维修设备)的设计文件(包括设计

,2,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Z0005-2007 图样、设计计算书、安装使用说明书等),作业(工艺)文件(包括作业指导书、工艺评定报告、工艺规程、工艺卡、检验工艺规程等),质量计划(过程控制卡、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检验与试验、验收记录与报告(分项验收报告、验收报告、竣工报告),监督检验报告(法规、安全技术规范规定时),质量证明资料等;

(十)申请单位的合格分供(包)方名录、分供(包)方评价报告;

(十一)受理的许可产品设计文件鉴定报告、型式试验报告(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有规定时);

(十二)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清单;

(十三)管理评审、不合格品(项)控制、质量改进与服务等质量保证体系实施的有关记录;

(十四)鉴定评审过程中需要的其他资料。

第十一条现场鉴定评审时,申请单位应当保持受理许可项目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生产状态。

第十二条根据申请单位受理的许可项目特性和规模及实际情况,鉴定评审组可分为若干评审小组开展工作。通过查阅相关资料、现场实际检查、座谈和交流、产品(设备)安全性能抽查等方式,对申请单位的资源条件、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和实施、产品(设备)安全性能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的规定进行鉴定评审。现场鉴定评审项目、内容、要求和方法见附件C、附件D、附件E。

第十三条鉴定评审组应当对鉴定评审情况做详细记录。记录包括鉴定评审的项目、内容和工作见证资料的名称、编号,所抽查产品(设备)和在制品(施工中的工程)编号、依据的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抽查项目、检验结果及发现的问题等。

鉴定评审组确认申请单位有不符合相关规定的问题时,应当按照《鉴定评审规则》的要求,与申请单位签署《特种设备鉴定评审工作备忘录》(见《鉴定评审规则》附件6)。

现场鉴定评审结束后,鉴定评审组向鉴定评审机构提交鉴定评审工作报告,做出鉴定评审结论意见。

第十四条鉴定评审结论意见分为“符合条件”、“不符合条件”和“需要整改”。

全部满足许可条件,鉴定评审结论意见为“符合条件”。

申请单位的现有部分条件不能满足受理的许可项目规定,但在规定时间内能够完成

,3,

TSG Z0005-2007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整改工作,并满足相关许可条件,鉴

定评审结论意见为“需要整改”。

申请单位存在以下情况之一时,鉴定评审结论意见为“不符合条件”:

(一)法定资格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实际资源条件不符合相关法规、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三)质量保证体系未建立或者不能有效实施,材料(零部件)控制、作业(工艺)

控制,检验与试验控制、不合格品(项)控制,以及与许可项目有关的主要过程控

制,如焊接、无损检测等质量控制系统未得到有效控制,管理混乱;

(四)产品(设备)安全性能抽查结果不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规定;

(五)申请单位有违反特种设备许可制度行为。

第十五条鉴定评审结论意见为“需要整改”时,申请单位应当按照《特种设

备鉴定评审工作备忘录》通报所提出的问题,在6个月内完成整改工作,并在整改

工作完成后将整改报告和整改见证资料提交鉴定评审机构。

鉴定评审组对整改报告和整改见证资料进行确认,并出具整改情况确认报告,

必要时应当安排鉴定评审人员进行整改情况现场确认。鉴定评审机构在进行整改情

况现场确认前,应当报告许可实施机关。整改情况确认符合条件的,整改情况确认

报告结论为“经整改后符合条件”。申请单位在6个月内未完成整改或者经确认整

改仍不符合条件,整改情况确认报告结论为“不符合条件”。

第十六条鉴定评审机构应当按照《鉴定评审规则》的规定,及时出具《特种

设备许可鉴定评审报告》(以下简称《鉴定评审报告》),并由评审机构审批、加盖

公章(或鉴定评审专用章)。《鉴定评审报告》基本格式、内容见附件F、附件G。

第十七条对申请多个许可项目、类别、级别进行鉴定评审时,鉴定评审机构

应当对每个许可项目、类别、级别分别做出鉴定评审结论。

第十八条鉴定评审时发现申请单位的实际资源条件不能满足受理许可项目要求,但满足下级别许可要求时,经申请单位书面申请、许可实施机关受理后,评审机构按照重新受理的许可范围进行鉴定评审。

第十九条申请单位在许可证有效期内许可条件发生变化时,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许可变更申请。鉴定评审机构依据许可实施机关的批复,对申请单位许可变更情况进行鉴定评审。

第二十条特种设备许可换证鉴定评审(以下简称换证鉴定评审)工作程序和要求

,4,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Z0005-2007 与初次申请特种设备许可鉴定评审工作程序和要求基本相同。换证鉴定评审的工作重点是审查持证期间的许可条件变化和执行法规、安全技术规范的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一)许可条件变化情况,如果发生变化是否按照规定及时向许可实施机关进行许可变更申请的情况;

(二)质量保证体系实施情况;

(三)产品(设备)的安全性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情况;

(四)产品(设备)是否发生重大安全性能事故及其处理情况;

(五)接受监督检验机构实施监督检验工作情况;

(六)是否发生涂改、伪造、转让或出卖许可证,向无许可证单位出卖或非法提供质量证明文件的情况;

(七)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的业绩是否符合法规、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换证鉴定评审发现申请单位有以下问题时,鉴定评审结论为“不符合条件”:

(一)发生涂改、伪造、转让或出卖特种设备许可证,向无特种设备许可证单位出卖或非法提供质量证明文件;

(二)不按照规定接受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监督检验机构实施监督检验,经责令整改仍未改正;

(三)产品(设备)发生严重安全性能问题(事故);

(四)换证鉴定评审的其他重点项目存在严重不符合。

第二十二条本细则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细则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5,

TSG Z0005-2007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附件A

特种设备许可试制产品(试安装、改造、维修设备)数量

A1 锅炉试制产品数量

见表A-1。

表A-1 锅炉试制产品数量

申请产品序号试制成品数量试制在制品数量备注级别

制造单位可(1)锅筒1只(已完成耐压试验和管接头端部坡口加工); 以根据制造(2)集箱2 只(其中1只集箱为低合金钢材料,已完成能力选取左耐压试验和管接头端部坡口加工,另1只集箱为碳钢材边表中的其料,鉴定评审时进行耐压试验); 1 A 中3种,而(3)膜式水冷壁2片(其中1片为平板式,另1片为成排盘管式直流弯式,鉴定评审时对其中1片进行耐压试验); 锅炉,应当(4)蛇形管2组(其中1组为低合金钢材料,另1组为碳试制1台成钢材料,鉴定评审时对其中1组进行耐压试验) 品

锅筒锅筒1只,具体要求同A级要求中的第1条

集箱类集箱2只,具体要求同A级要求中的第2条 A级

膜式水2 锅炉膜式水冷壁2片,具体要求同A级要求中的第3条冷壁类部

蛇形管蛇形管2组,具体要求同A级要求中的第4条类

所有试制产视产品结构而定: 3 B

品、在制品(1)筒节、封头(管板)、U形4 C 未进行油圈、炉胆等部件各1件;

漆、保温和(2)如产品有集箱,应有已开

包装孔的集箱2只; 1台 (3)如产品有带弯头的管子,有机热载体锅5 至少

应有不同直径的弯管5炉

根;

(4)如产品为盘管式,至少应

有2组内(或外)圈管盘 6 D 1台 1台

A2 压力容器试制产品数量

见表A-2。

,6,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Z0005-2007

表A-2 压力容器试制产品数量

申请产品序号试制成品数量试制在制品数量备注级别

1 A1 1台 /

2 A2 1台 1台

(1) 在建球罐1台,完成耐压试验;

(2)球壳板制造,应有4块完成压制的球壳板(与人孔、接试制产品、

管组焊的极板1块,赤道板1块,与支柱上段组焊的赤道在制品未进

板1块,温带板1块); 行油漆、保3 A3 (3)封头制造,成品1个(如制造旋压、热压封头,成品各温和包装

1个,封头直径大于或者等于1800mm的申请单位应当提供

自购材料有拼接焊缝且直径大于或者等于1800mm的封头1

个)

4 A4 1台 1台

应当对产品5 A5 舱体、供氧、供气、照明、空调及电气系统安装完成安装质量进

行抽查

大、中、小容积气瓶各2个批6 B1 在线制造的1个批量量

大、中、小容积气瓶各2个批7 B2 在线制造的1个批量量

(1)工业用非重复充装气瓶2 个批量;

(2)真空绝热低温气瓶1个批8 B3 在线制造的1个批量量;

(3)缠绕气瓶2个批量;

(4)机动车用气瓶2个批量

9 C1 1台 /

10 C2 1台 / 11 C3 1台 /

12 D1 1台 1台

13 D2 1台 1台

A3 安全附件试制产品数量

见表A-3。

表A-3 安全附件试制产品数量

申请产品序号试制品成品数量试制在制品数量备注品种

,7,

TSG Z0005-2007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1 安全阀每个型式5件每个型式3件

2 爆破片每种型式1个批量每种型式1个批量

3 气瓶瓶阀每种型式1000只每种型式1000只

注:本表所述的型式按照许可级别、产品(设备)规格划分。

A4 锅炉压力容器用钢板(带)试制产品数量

锅炉压力容器用钢板(带)试制产品数量见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A5 压力管道元件试制产品数量

见表A-5。

表A-5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试制产品数量

申请产品序号试制成品数量试制在制品数量备注品种

1 无缝钢管

各级别产品均为1个批量各级别产品均为1个批量 2 焊接钢管

各级别产品均为1个批量各级别产品均为1个批量3 有色金属管 (产品为稀贵合金钢管时,试(产品为稀贵合金钢管时,

制成品3只) 试制成品3只) 4 铸铁管 1个炉批 1 个炉批

5 钢制无缝管件各级别产品均为1个批量各级别产品均为1个批量

6 钢制有缝管件各级别产品均为1个批量各级别产品均为1个批量

1个批量(产品为稀贵金属有色金属及有色1个批量(产品为稀贵金属7 合金钢管时,试制成品3 金属合金制管件合金钢管时,试制成品3只) 只)

8 锻制管件 1个炉批 1个炉批 9 铸造管件 1个炉批 1个炉批

特殊工况阀10 阀门各级别产品均为1个炉批各级别产品均为1个炉批门不少于5

锻制法兰及管接11 1个批量 1个批量头

金属波纹管膨胀大型不少于12 各级别产品均为1个批量各级别产品均为1个批量节 5件

,8,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Z0005-2007

续表A-5

申请产品序号试制成品数量试制在制品数量备注品种

不少于513 其他型式补偿器 1个批量 1个批量件 14 金属软管 1个批量 1个批量 15 弹簧支吊架 5件 5件 16 紧固件 1个批量 1个批量

大型(如撬

装燃气调17 元件组合装置各级别产品均为1个批量各级别产品均为1个批量压装置)不

少于2件

聚乙烯及聚乙烯18 各级别产品均为1个批量各级别产品均为1个批量复合管材、管件

其他非金属及非

19 金属复合压力管1个批量 1个批量

道元件

20 阀门铸件 1个炉批 1个炉批

锻制法兰、锻制

21 管件、阀体的锻1个炉批 1个炉批

A6 锅炉、压力容器试安装设备数量

见表A,6。

表A,6 锅炉、压力容器试安装设备数量

申请安装级别试安装设备数量备注

技术参数应当满足所申请种类、级各种类、级别 1台别并完成耐压试验A7 压力管道试安装项目数量

见表A,7。

表A,7 压力管道试安装项目数量

,9,

TSG Z0005-2007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申请安装序号试安装(在建)数量备注级别

(1)申请GA类应当有1项GA1级在1 GA1,GA2 1项

建项目;

2 GB1 1项 (2)申请GB类应当有1项GB1级在

建项目;

(3)申请GC类应当有1项GC1级在3 GB2 1项

建项目;

(4)同时申请GA、GB、GC类或GA、

GC类的,应分别有GA类、GC类中

1项较高级别的在建项目;

(5)同时申请GA、GB类的,应分别

有GA类中1项较高级别的在建项

目和GB1级1项在建项目以及GB24 GC1,GC2,GC3 1项

级1项竣工项目;

(6)同时申请GB、GC类的,应分别

有GC类中1项较高级别的在建项

目和GB1级1项在建项目以及GB2

级1项竣工项目

A8 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试制设备数量

见表A,8。

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以下统称为机电类特种设备。

表A,8 机电类特种设备试制设备数量

申请制造级别试制设备数量备注

A,B和C级每种设备类型1台技术参数应当满足所申请级别

A9 机电类特种设备试安装设备数量

见表A,9。

表A,9 机电类特种设备试安装设备数量

,10,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Z0005-2007 申请安装级别试安装设备数量备

注 A,B和C级每种设备类型1台技术参数应当满足所申请级别A10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试改造、维修设备数量

见表A-10。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以下统称为承压类特种设备。

表A-10 承压类特种设备试改造、维修设备数量申请改造、维修试改造、维修设备数量备注级别

技术参数应当满足所申请种类、级别,各种类、级别 1台(或1个项目) 其中申请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1级资

格的,试改造1台压力容器

A11 机电类特种设备试改造、维修设备数量

见表A-11。

表A-11 机电类特种设备试改造、维修设备数量申请改造、维修试改造、维修设备数量备注级别

A,B和C级 1台技术参数应当满足所申请级别

,11,

TSG Z0005-2007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附件B

现场鉴定评审工作程序

B1 预备会议

鉴定评审组到达申请单位鉴定评审现场后,召开由鉴定评审组成员和申请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参加的预备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协商鉴定评审工作安排;

(2)协商首次会议参加人员的范围和会议程序。

B2 首次会议

首次会议由鉴定评审组组长主持,参加人员包括鉴定评审组全体成员,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代表(是否参加由该部门决定,下同),申请单位负责人、质量保证工程师、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首次会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介绍有关人员;

(2)鉴定评审组组长说明鉴定评审工作依据、日程安排、内容和要求,鉴定评审工作纪律,鉴定评审组人员分工;

(3)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代表讲话(由该部门代表决定);

(4)申请单位介绍基本概况,产品(设备)试生产情况,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实施情况,换证申请单位应当介绍持证期间的相关情况。

B3 现场巡视

现场巡视与受理的许可项目有关的部门、场地、设施和设备。其重点是材料库、配件库、焊材库、焊接试验室、理化试验室、无损探伤室,加工设备(预制设备)、安全部件与主要零部件的生产与检验设备、热处理设备、起重与必备的工装设施、组焊(施工、组装)现场,耐压试验、气密性试验、调试、装配、其他特殊试验的场地和设备,以及各个工序的生产情况等。

在进行现场巡视时,鉴定评审人员应当记录试制产品(试安装、改造、维修设备)的编号、使用的材料、零部件标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标识、现场质量保证体系实施和执行工艺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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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Z0005-2007

B4 分组审查

鉴定评审组可分为若干评审小组,鉴定评审人员按分工和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评审。

鉴定评审过程中,鉴定评审人员应当如实记录评审情况,鉴定评审工作完成后,鉴定评审人员应当在记录上签字。

在鉴定评审中,鉴定评审人员与申请单位有关人员应当及时交换意见,发现重要问题及时向鉴定评审组组长汇报,必要时应当适当扩展鉴定评审范围,以便查清问题。

B5 鉴定评审情况汇总

现场鉴定评审工作结束后,鉴定评审组组长应当与鉴定评审人员交流所发现的问题和情况。必要时,鉴定评审组长应当再次确认鉴定评审中发现的问题。对所有问题和情况均予以确认后,鉴定评审组组长将所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形成《特种设备鉴定评审工作备忘录》。

B6 交换鉴定评审意见

鉴定评审组与申请单位的领导层及质量保证体系有关责任人员就鉴定评审工作中所发现的问题进行交流。鉴定评审组应当向申请单位说明鉴定评审的意见和建议,并征询申请单位有关人员的意见。双方交换意见后,在《特种设备鉴定评审工作备忘录》上签字确认。

B7 鉴定评审总结会

由鉴定评审组组长主持,鉴定评审组全体成员、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代表、申请单位有关负责人及质量保证体系有关责任人员参加。

会议内容如下:

(1)鉴定评审组组长代表鉴定评审组介绍鉴定评审工作情况和发现的问题;

(2)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代表讲话;

(3)申请单位领导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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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G Z0005-2007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附件C

资源条件鉴定评审要求

C1 法定资格的核查

查阅受理的申请书、营业执照(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颁发的注册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等证件,审查申请单位的法定资格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C2 特种设备许可申请项目的核查

查阅受理的申请书,核查申请单位受理的许可范围(许可项目级别、类别、种类)。鉴定评审组长与申请单位代表在“特种设备鉴定评审基本情况确认表”(见表C,1)上签字确认。

C3 申请单位规模的核实

相关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对申请单位规模有要求时,核查申请单位营业执照中的注册资金,近期申请单位职工工资表、产品(设备)的相关明细表及有关凭证,核

实注册资金、职工总人数、产品年产量(安装、改造、维修项目数量)等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C4 人员情况的核实

根据申请单位提交的相关人员明细表,查阅申请单位近期职工工资表、人员聘任合同(社保凭证)、有效的资格证件等档案资料,与责任人员、技术人员、作业人员进行交谈、座谈,核实申请单位人员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技术人员的数量、比例达到规定;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数量、资格达到规定;

(3)质量保证体系责任人员资格符合规定,并且只在申请单位任职;

(4)责任人员、技术人员、专业人员对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及标准的了解情况,质量保证体系和相关的管理制度的掌握情况,质量控制、专业知识水平和实际能力符合规定。

C5 生产条件的核实

查阅相关资料、档案、土地使用证或者租赁协议以及相关的台账,通过现场巡视或

,14,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Z0005-2007 者专门核查,核实申请单位地址、厂房场地、生产设施和设备、工装模具、生产业绩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C6 检验试验条件的核实

查阅相关资料、检验与试验设备装置台账,通过现场巡视或者专门核查,核实检验与试验设备装置的数量、能力、状态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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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G Z0005-2007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表C-1 特种设备许可鉴定评审基本情况确认表

申请单位名称

申请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传真

申请单位法人代表申请受理编号

鉴定评审机构名称

项目种类类别(类型) 级别品种(型号) 范围备注

确认申请

项目

确认单位地址

申请单位代表: 日期: (申请单位公章)

鉴定评审组长: 日期:

注:如需要,可附“许可产品明细表”。

,16,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Z0005-2007

附件D

质量保证体系鉴定评审要求

D1 管理职责

D1.1 质量方针和目标

查阅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的相关内容,结合申请单位实际情况和受理的许可项目特性,采用与有关责任人员交流、座谈等方式,审查申请单位制定的质量方针和目标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形成正式文件,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批准;

(2)符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受理的许可项目范围特性,突出特种设备安全性能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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