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8关于印发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新机制合同用工管理暂行办法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计划工作指导教师工作量计算暂办法
广石化院〔2013〕32号关于印发《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计划工作指导教师工作量计算暂行办法》的通知各院(系、部)、机关各处室:《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计划工作指导教师工作量计算暂行办法》经院长办公会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有问题,请以书面形式向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反映。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13年7月3日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计划工作指导教师工作量计算暂行办法为充分调动和鼓励广大教师参与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计划工作,进一步完善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计划工作的激励机制,不断推动学校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计划工作科学发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量界定教职工利用课外业余时间在学术科技与专业技能、文化艺术与体育竞技、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三个模块为学生开设科学与人文讲座、进行活动指导、担任学生社团组织指导教师等,且指导项目已规划为素质拓展学分项目的,学校给予计算工作量。
教师课内教学内容向课外延伸所产生的工作量不在计算范围。
二、具体计算办法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活动指导教师工作量以标准分来核算(科学与人文讲座除外)。
(一)科学与人文讲座校内教师为学生开设科学与人文讲座(含报告会、讲坛等),主讲教师工作量按学校科研处关于科学与人文讲座工作量的相关规定计算。
(二)指导竞赛活动受学校委派,指导学生参加市级以上(含市级)比赛或活动的,学校将根据获奖情况给予计算工作量(含基本工作量和奖励工作量)。
指导对象(含团队)不获奖的计算基本工作量;指导对象(含团队)获奖的,学校除计算基本工作量外,另计算奖励工作量。
1.“挑战杯”竞赛和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1)基本工作量(分/项目)参加“挑战杯”竞赛项目和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基本工作量计算如下:国家级:每队30;省级:每队20;学校:每队10。
(2)奖励工作量(分/项目)国家级:第一顺位奖,150;第二顺位奖,130;第三顺位奖,120;第四顺位奖,100,第五顺位奖,80。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修订)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绩效工资分配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广东省省属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11]262号)及《广东省省属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及相关省属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对《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试行)》(广石化院[2012]96号)进行修订。
第二条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科学、规范的绩效考核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稳定和吸引人才,建立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和管理队伍,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增强学校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学校科学健康发展。
第三条基本原则(一)坚持“按劳取酬、绩效优先、优劳优酬、兼顾平衡”原则。
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合理控制收入差距,兼顾公平;奖励性绩效工资则适当拉开收入差距,体现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充分发挥激励功能和导向作用。
(二)坚持“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原则,绩效工资的发放以教职工受聘上岗为基本条件,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目标考核结果为发放依据,突出任务、业绩和贡献。
(三)坚持“教学中心地位”原则。
收入分配突出教学、科研人员的主体地位,重点向教学科研一线岗位倾斜,向关键岗位、骨干教师和高层次人才及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工作人员倾斜。
(四)坚持“总量控制、分级管理、分层分配”原则。
合理划分校院(系、部)两级津贴分配管理事权,充分发挥各部门和二级学院(系、部)自主权,实现管理中心的下移,提高工作水平和办学效益。
(五)坚持平稳过渡、渐进式推进原则。
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改革要在广东省绩效工资改革政策要求下进行,同时结合学校实际,做到与学校原有分配制度有机结合,实现平稳过渡。
第四条学校岗位绩效工资适用范围为学校具有事业编制的在职在岗人员。
第五条绩效工资总量的确定。
学校按规定向省教育厅、人社厅、财政厅申报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结合学校财务状况确定当年绩效工资分配总量。
广东省,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严格规范劳务派遣的通知
广东省,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严格规范劳务派遣的通知篇一:关于印发《广东省劳务派遣单位用工管理规章制度(参考文本)》的通知(粤人社办〔XX〕343号)粤人社办〔XX〕343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劳务派遣单位用工管理规章制度(参考文本)》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帮助劳务派遣单位依法制定、完善劳务派遣用工管理规章制度,提升用工管理水平,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厅制定了《广东省劳务派遣单位用工管理规章制度(参考文本)》,现印发各地。
各地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劳务派遣单位用工管理的指导,引导劳务派遣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参照《广东省劳务派遣单位用工管理规章制度(参考文本)》,建立健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修改完善规章制度条款,—1—预防和减少劳动纠纷,进一步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实现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的和谐共赢。
—2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XX年12月31日广东省劳务派遣单位用工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第九章第十章第十一章(参考文本)目录总则招聘制度薪酬福利制度社会保险制度工时与休假制度培训制度保密制度奖惩制度离职制度申诉调处制度附则—3—第一章总则一、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工会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规定,制定本劳务派遣单位规章制度。
二、劳务派遣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全面遵守劳动、社会保险、安全生产、职业卫生保护、工会组织、妇女权益保护等法律法规,依法保障被派遣劳动者(以下称员工)的劳动合法权益。
三、员工应当完成用工单位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单位及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弘扬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风尚,构建诚信、和谐、创新的团队理念,让新型的和谐团队理念成为单位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共识和自觉行为规范。
最新合同管理办法(2024精)
最新合同管理办法1. 引言合同是企业日常经营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合同管理的规范与有效性对于企业的正常运营和风险控制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国合同管理工作,提高合同管理水平,本文将介绍最新的合同管理办法及其相关内容。
2. 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合同管理是企业交易活动中的关键环节。
合同的签订、履行和变更都需要有效的管理措施,以确保各方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减少合同风险。
合理的合同管理可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加强与合作伙伴的沟通与合作,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
3. 最新合同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3.1 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则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自愿原则、平等原则、自由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等。
这些原则在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中都应得到充分的尊重和遵守。
3.2 合同签订的程序与要求在最新办法中,对合同签订的程序和要求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合同签订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并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3 合同履行与变更管理最新办法规定了合同履行与变更的管理程序。
合同的履行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如有需要变更合同内容,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变更。
3.4 合同争议解决机制为了有效解决合同争议,最新办法对合同争议解决机制做出了规定。
当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解决,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等途径予以解决。
4. 合同管理的具体措施4.1 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机制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机制,明确合同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
同时,制定合同管理的流程和标准,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4.2 加强合同监督与审查企业应当加强对合同的监督与审查工作,确保合同的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避免合同中存在风险和漏洞。
4.3 健全合同档案管理制度企业应当建立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做好合同的登记、存档和归档工作。
合同档案应当保密、完整、可检索。
4.4 加强合同变更管理合同变更是合同管理中常见的情况,企业应当建立合同变更管理制度,明确变更的程序和要求。
关于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茂名)招聘13名临时工的通知
根据⼯作需要,我校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临时⼯。
⼀、应聘岗位和岗位要求基本要求: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组织纪律强,有强烈的⼯作责任感,⾝体健康,能吃苦耐劳。
1、党办院办综合科(1名)岗位要求:本科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字表达能⼒,综合素质较⾼,30周岁以下。
2、学⽣处招⽣就业科(1名)岗位要求:党员,本科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公⽂处理能⼒,熟悉计算机和办公软件操作,男性,30周岁以下。
3、实验教学部(1名)岗位要求:中专以上,熟悉计算机、络及多媒体设备的安装维护,男性。
4、体育学系办公室(1名)岗位要求:⼤专以上学历,语⾔表达能⼒强,熟悉计算机和办公软件操作。
5、离退休职⼯管理处(1名)岗位要求:中专以上学历,语⾔表达能⼒强,熟悉计算机和办公软件操作,30周岁以下。
6、成⼈教育学院教务科(1名)岗位要求:⼤专以上学历,语⾔表达能⼒强,熟悉计算机和办公软件操作,35周岁以下。
7、后勤集团办公室(1名)岗位要求:本科以上学历,有较强的写作、沟通协调能⼒,熟悉电脑操作;30周岁以下。
8、后勤集团收发室(1名)岗位要求:⾼中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
9、后勤集团汽车队驾驶员(2名)岗位要求:有A1驾驶证,男性,45周岁以下。
10、后勤集团纯净⽔⼚⽣产管理员(1名)岗位要求:机电专业,⼤专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和办公软件操作,男性,35周岁以下。
11、后勤集团汽车队管理员(1名)岗位要求:⼤专以上学历,⼯作细⼼,30岁以下。
12、后勤集团营养师(1名)岗位要求:本科以上学历,专业对⼝,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男⼥不限,35周岁以下有⼯作经验者优先。
⼆、薪酬待遇详见:《⼴东⽯油化⼯学院临时⼯管理暂⾏办法》⼴⽯化院[2010]47号)。
(三、报名⽅式:有意应聘者请在2011年9⽉28⽇前,持⾝份证、个⼈简历、毕业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填写《⼴东⽯油化⼯学院临时⽤⼯申请表》,到⼈事处劳资科(⾏政综合楼402房)报名。
四、联系⽅式报名和联系地址:⼴东省茂名市官渡⼆路139号⼤院⼴东⽯油化⼯学院⼈事处劳资科邮政编码:525000,电话:************(劳资科)联系⼈:谭⽼师、周⽼师⼴东⽯油化⼯学院⼈事处⼆〇⼀⼀年九⽉⼆⼗⼆⽇。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第二轮岗位设臵和人员聘用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国家和广东省有关事业单位岗位设臵管理工作文件精神,依据《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岗位设臵方案(第二轮)》,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和“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通过岗位设臵与聘用体现岗位的竞争性、向高层次人才倾斜的导向性和学科发展的特色性、收入分配的激励性和人事政策的连续性,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创新强校工程”的实施,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基本原则1、从学校办学实际和需要出发,依据上级部门核定的岗位职数,统筹学科专业建设,兼顾各类人员结构现状,最大限度的维护教职工的切身利益。
2、通过岗位分类、分级管理,理顺和规范各类人员的岗位系列,明确岗位管理的权限和职责。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岗位总量及结构比例,合理制定各级各类岗位的具体上岗条件和岗位职责。
岗位聘用中要预留必要岗位用于高层次拔尖人才的引进。
3、充分发挥岗位设臵的调节和导向功能,完善岗位的分级分类体系,合理配臵人才资源,加快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校内学科结构和人员队伍结构的整体优化,积极扶持重点学科建设,努力促进特色学科建设,切实保证优势学科持续发展。
4、以岗位设臵为基础,强化岗位聘用,促进人力资源管理的自主发展和自我约束。
5、要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
三、岗位设臵的实施范围岗位设臵的实施范围是:与学校建立正式人事关系的在编在岗人员。
学校将各类人员分别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纳入相应系列岗位设臵管理。
四、岗位设臵类别及等级(一)岗位类别设臵学校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1、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
管理人员实行教育职员制度,即职员职务与职员职级相结合的职员管理制度。
职员职务指管理人员所担任的领导职务,主要体现岗位领导职责、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选拔任用。
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3.04.23•【文号】教发[2003]8号•【施行日期】2003.04.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教育部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11年2月24日,实施日期:2011年2月24日)废止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2003年4月23日教发[200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委,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现将《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自2003年起,凡普通高等学校试办的独立学院与《意见》规定不一致的要立即停办或停止招生。
特别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内举办的独立学院(即“校中校”),即使今年已经安排招生并对社会进行宣传的,也要立即取消并做好善后工作,确保今后各项招生工作的平稳进行。
各地、各部门在试办独立学院过程中有何重要情况和意见,请及时向我部报告。
附件: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若干意见近年来,随着我国高等教育规模的快速增长,各项相关改革不断深化,一些地方和高校在高等教育办学机制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其中由普通高校按照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的相对独立的二级学院(以下简称独立学院)发展较快,在保证高等教育规模的增长,扩大高等教育资源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一些独立学院在办学过程中出现了不少问题和矛盾,对相关的政策急需进一步明确,管理工作亦应加强和规范。
据此,为了更好地促进独立学院持续、健康发展,现特对独立学院的规范管理提出若干意见如下:一、本文所称独立学院,是专指由普通本科高校按机制、新模式举办的本科层次的二级学院。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标准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标准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是为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而制定的。
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直接从事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开采、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生产、冶金、机械制造、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含民用航空及核燃料)的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企业)。
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本办法对一些用语进行了定义,如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开采、建设工程、危险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冶金、机械制造、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等。
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是企业按照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计算,根据企业所处行业和企业规模确定。
企业应当制定安全费用使用方案,按照使用方案使用安全费用,不得挪作他用。
同时,企业应当建立安全费用专户,专款专用,确保安全费用的使用效果。
第五条规定了煤炭生产企业按月提取单位产量安全费用的标准。
其中,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每吨煤提取30元;其他井工矿每吨煤提取15元;露天矿每吨煤提取5元。
矿井瓦斯等级划分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规范》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规定了非煤矿山开采企业按月提取单位产量安全费用的标准。
其中,石油每吨原油提取17元;天然气、煤层气(地面开采)每千立方米原气提取5元;金属矿山中,露天矿山每吨提取5元,地下矿山每吨提取10元;核工业矿山每吨提取25元;非金属矿山中,露天矿山每吨提取2元,地下矿山每吨提取4元;小型露天采石场每吨提取1元;尾矿库按入库尾矿量计算,三等及三等以上尾矿库每吨提取1元,四等及五等尾矿库每吨提取1.5元。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绩效工资方案二零一六年目录经济管理学院绩效工资分配实施细则 (3)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绩效工资工作量计算 (4)第三章绩效工资分配 (7)第四章绩效工资考核 (8)第五章附则 (10)经济管理学院教学奖励办法 (12)一、教学奖励基本原则 (12)二、教学奖励基本范围 (12)三、教学奖励类别与规定 (12)四、其他与时效 (15)经济管理学院科研奖励办法(试行) (17)一、总则 (17)二、获奖成果奖励 (17)三、论文奖励 (17)四、著作奖励 (20)五、科研经费工作量奖励 (21)六、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每学期每人补贴100元。
(21)七、其他事项 (21)经济管理学院绩效工资分配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经济管理学院根据《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试行)》和《关于二级单位(部门)制订绩效工资分配实施细则的指导性意见》,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经济管理学院绩效工资分配实施细则。
第二条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科学、规范的绩效考核分配机制,充分调动本院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增强学院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学院科学健康发展。
第三条基本原则(一)坚持“按劳取酬、优劳优酬”原则。
根据岗位设置与聘任,强化岗位职责,体现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充分发挥激励功能和导向作用。
(二)坚持“目标管理、绩效优先”原则。
绩效工资的发放以教职工受聘上岗为基本条件,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目标考核结果为发放依据,突出受聘任务、业绩和贡献。
(三)坚持“教学中心地位”原则。
收入分配突出教学人员的主体地位。
(四)坚持“统筹兼顾”原则。
合理划分学院绩效工资,保证学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第四条绩效工资总量每学期由学校按规模、学费、人员结构、生均拨款等四个指标核发给学院,学院从学校核发给我院绩效工资总额中提留4%为学院奖励发展基金,学院根依提留后的绩效工资总量结合学院的具体情况每学期对绩效工资进行动态管理与分配。
广石化学院图使馆管理条例
第一章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图书馆简介一、本馆概况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图书馆前身为1965年创办的广东石油学校图书馆。
1985年在保留广东石油学校的同时,成立广东石油化工专科学校,其后于1992年改名为广东石油化工高等专科学校,2000年升格为广东省属本科院校--茂名学院,2010年学校更名为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图书馆相应定名为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图书馆。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图书馆设有七部一室,包括采编部、流通部、期刊部、信息咨询部、技术部、综合部、图书阅览部和办公室,各个部门分工合作,为全校师生提供良好便捷的服务。
图书馆现有馆舍面积共计21059平方米,分布在两个校区,其中主馆位于官渡校区,建筑面积约2万平方米,于2002年起投入使用,馆内设有流通外借书库、样本书库、设计书库、工具书库、光盘借阅库、期刊阅览室、外文阅览室、电子阅览室等,阅览座位共计1781个。
综合部位于光华校区,设有社科书库、自科书库、期刊阅览室,教师阅览室等,阅览座位共计175个。
图书馆根据学校学科专业设置的要求,努力建设以工为主,石油化工特色鲜明,经、管、文、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馆藏体系。
资源种类包括纸质资源、电子资源、数据库资源等。
其中纸质图书126.9万册,电子图书75.8万种,中文期刊1302种,外文期刊100种,电子期刊20928种,报纸143种,中外文数据库23个。
图书馆不仅为学校的教学、科研提供信息资源保证,还承担文献检索课教学及检索实习的教学工作,提供原文传递、代查代检、课题查新等个性化服务,以及在图书馆主页推出了新书通报、新书推荐、外文期刊介绍、书评园地、投稿指南、文献传递等二次文献网络信息服务。
同时图书馆还承担学术报告、专题演讲、艺术展览等各类学校大型重要学术活动及科技文化活动,为学校的教学科研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
二、开放时间部门库室名称周一至周五双休日开放时间流通部流通一库(借还书处)8:00—11:4014:30—22:008:00—11:4014:30—17:30 光盘借阅库设计书库8:00—11:4014:30—17:30不开放期刊部期刊阅览室8:00—11:4014:30—22:008:00—11:4014:30—17:30图书阅览部电子阅览室样本书库8:00—11:4014:30—17:3018:30—22:008:00—11:0014:30—17:3018:30—22:00周六晚不开放外文阅览室工具书库8:00—11:4014:30—17:30不开放信息咨询部咨询台信息咨询部8:00—11:4014:30—17:30不开放光书库8:00—11:40 不开放华校区综合部14:30—17:30期刊阅览室8:00—11:4014:30—17:3018:30—22:00不开放过刊阅览室教师资料室8:00—11:4014:30—17:30不开放官渡校区自习室7:00—22:00? ? ? ? ?注:周二下午若逢政治学习则不开放第二章馆藏分布一、官渡校区馆藏分布楼层室名收藏内容及服务项目电话二楼期刊阅览室(211室)当年中文报刊及过期报刊合订本、复印转828 电子阅览室(203室)光盘数据库、多媒体教学课件、网上虚拟资源、打印服务转821三楼流通一库(借还书处)(301室)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和综合类图书转838 光盘借阅库、设计书库(305室)光盘、各专业设计用书转851四楼工具书库(411室)各类型工具书转882五楼流通二线书库(508室)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和综合类图书转755 外文阅览室(508室)各类外文书刊转858六楼样本书库(606室)样本图书阅览(不外借)转862五楼六楼七楼自习室(501、602、609、704、716室)学生自学场所注:图书馆总机2923555、2923756、2923760二、光华校区馆藏分布楼层室名收藏内容及服务项目二楼社会科学书库(211室)社会科学类图书三楼自然科学书库(311室)自然科学类图书四楼过刊阅览室教师资料室(411室)过刊、各类型参考工具书。
广东石油化工考核合同5篇
广东石油化工考核合同5篇篇1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的石油化工考核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双方基本信息1.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2.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1. 考核目的:为提高乙方在石油化工领域的工作能力,确保工作质量和效率,促进个人职业发展。
2. 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知识、操作技能、工作效率、团队协作等方面。
三、考核周期与方式1. 考核周期:本合同考核周期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 考核方式:采取定期考核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具体由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安排。
四、考核标准与要求1. 乙方应严格遵守石油化工行业的安全生产规定,确保安全生产。
2. 乙方应熟练掌握石油化工设备操作技能,提高工作效率。
3. 乙方应积极参与团队协作,服从甲方管理,完成工作任务。
4. 考核标准按照甲方制定的相关考核办法执行。
1. 考核结果:甲方根据考核结果,对乙方在石油化工考核期间的表现进行评价。
2. 奖励:对于表现优秀的乙方,甲方可给予相应的奖励,如加薪、晋升、发放奖金等。
3. 惩处:对于考核不合格的乙方,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惩处,如降薪、调岗、解除劳动关系等。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财教〔2012〕488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的暂行办法》(粤财资〔2011〕18号)和《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粤财资〔2014〕1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国有资产是指学校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
包括国家拨给学校的资产,学校及所属单位按国家政策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学校所有的资产。
第三条国有资产管理活动,应当坚持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应当坚持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应当坚持安全完整与注重绩效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建立健全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归口统计、报告学校国有资产的各种资料;推动资产的合理配置和节约,明晰产权关系,防止资产的损失,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第二章国有资产的表现形式及管理内容第五条国有资产的表现形式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一)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二)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学校科研经费的管理,有效合理使用资金,保证研究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和经费拨出单位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情况和管理需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科研经费为学校教职工和校内单位或部门从事各类科研活动所获得的经费,科研经费必须在学校财务处建帐核算。
我校科研经费分为纵向科研经费、横向科研经费和校级科研经费。
.纵向科研经费包括由国家、省(部)、市(厅)及相关的主管部门资助的科研项目经费。
. 横向科研经费包括地方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学术团体等委托我校的科研项目经费、科研开发、科研咨询、科研服务及科研成果和专利转让经费等。
.校级科研经费包括各类校内科研基金、引进人才科研启动费及省部级以上项目配套科研经费等。
第三条科研经费收入、转拨和结题决算由财务处和科研处共同负责,立项项目由科研处审核后制作项目经费卡,经费的使用实行项目(课题)负责人(以下统称为项目负责人)负责制,报销费用时,由报销人填写报销汇总审批表,经项目负责人签字,科研处审核,按照学校财务管理规定审批后,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报销完成后填好经费卡返回科研处保存。
第四条科研经费的开支范围. 科研业务费:测试、计算、分析费,动力、能源费,差旅费(其开支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调研和学术会议费,资料、专利费、查新费、知识产权申请费、论文版面费和印刷费,文献检索、入网费、通讯费,学术刊物订阅费、科研用房使用费等。
. 实验材料费:原材料、试剂、药品等消耗品购置费,实验动物、植物的购置、种植、养殖费,标本、样品的采集加工费和包装运输费。
.仪器设备费:专用仪器设备购置、运输、安装费和修理费,自制专用仪器设备的材料、配件购置费和加工费。
. 实验室改装费:根据科研项目研究工作需要,对实验室进行简易改装所开支的费用。
实验室扩建、土建、房屋维修等费用不得列入。
. 协作费:指项目合同书上的协作单位承担研究实验工作所需经费。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课程考核工作管理规定(节选)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课程考核工作管理规定(节选)学生考核资格的审查第二十五条凡具有考核资格而擅自缺考者,取消正常补考资格。
第二十六条期末考核缺考或正常补考缺考者经本人申请、院(系)审核、教务处批准可在毕业前给予一次补考机会。
凡毕业前补考或结业后补考擅自缺考者,均不再安排补考。
补考、缓考第三十一条学期考核不及格的课程(含必修课、限选课和任选课),安排在下一学期开学前两周内进行补考。
最后一学期(毕业学期)所学的课程不及格,在毕业离校前安排一次补考。
但毕业设计(论文)或毕业实习不及格,在校期间不再安排补作。
第三十二条补考由教务处安排跨院(系)课程的考试时间,课程开出院(系、部)安排本院(系、部)课程补考的时间,由学生所在院(系)通知学生有关补考的事宜。
第三十三条经补考仍不及格但未达到留(降)级规定的(除最后一学期的课程外),可在毕业前再安排一次补考。
毕业前补考安排的时间具体如下:本科生第一、二、三、四学期所学不及格课程的毕业前补考安排在下一年级该门课程正常补考时进行(即第一学期所学的补考不及格课程毕业前补考安排在第四学期,第二学期所学的补考不及格课程毕业前补考安排在第五学期,第三学期所学的补考不及格课程毕业前补考安排在第六学期,第四学期所学的补考不及格课程毕业前补考安排在第七学期),第五、六、七学期所学不及格课程的毕业前补考安排在第八学期进行。
专科生第一、二学期所学不及格课程的毕业前补考安排在下一年级该门课程正常补考时进行(即第一学期所学的补考不及格课程毕业前补考安排在第四学期,第二学期所学的补考不及格课程毕业前补考安排在第五学期),第三、四、五学期所学不及格课程的毕业前补考安排在第六学期进行。
若毕业前补考安排前已达到留(降)级或退学条件者,应留(降)级或退学,不再安排毕业前补考。
第三十四条毕业前补考仍不及格,按结业处理,离校后一年内可申请结业后补考。
第三十五条对于因参加学校安排的重大活动耽误正常考试的学生,经分管校领导批准,事后可由教务处另行安排考试。
广东石油化工高等专科学校划转广东省管理
广东石油化工高等专科学校划转广东省管理佚名【期刊名称】《高教探索》【年(卷),期】1998(000)001【总页数】1页(P29-29)【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G649.2【相关文献】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农业厅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东省中医药局中国人民解放军广州军区善后办保障组卫生处关于废止《广东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 [J], ;2.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首席专家评选的管理办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知识产权局2012年3月19日以粤人社规[2012]1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J],3.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农农规[2020]11号) [J],4.广东省科技厅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委宣传部广东省委农办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广东省林业局广东省扶贫办共青团广东省委广东省科协广东省地方志办关于印发《广东省农村科技特派员管理办(粤科规范字[2021]1号) [J],5.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广东省药监局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广东省医疗保障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广东省港澳办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印发《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临床急需进口港澳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粤药监规许[2021]4号) [J],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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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石化院[2012]8号关于印发《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新机制合同用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院(系、部)、机关各处室:经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将•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新机制合同用工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向人事处反映。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二○一二年三月六日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新机制合同用工管理暂行办法为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根据中组部、人事部、教育部印发的•关于深化高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人发[2000]59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问题的解释‣(国人部发[2003]61号)的规定和上级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臵和人员聘用工作的相关规定以及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师资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学校决定对部分人员采用新型合同制用人机制(以下简称新机制合同用工)。
为规范对新机制合同用工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新机制合同用工原则(一)坚持有利于深化岗位设臵管理改革原则;(二)坚持按需设岗、公开招聘、择优录用原则;(三)坚持有利于教学科研骨干的引进和稳定原则;(四)坚持岗位管理、合约使用原则。
二、新机制合同用工对象(一)紧缺的专业技术人员(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二)急需的特种工勤技能人员(要求具有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三)不符合随调或人事代理条件的引进人才配偶(要求具备相应岗位任职条件);(四)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千百十工程”培养对象等教学科研骨干的配偶或子女(要求具备相应岗位任职条件且限安排配偶或子女1人次)。
三、新机制合同用工办理程序(一)符合上述“新机制合同用工对象”第3、4条规定的,由引进人才或教学科研骨干提出书面申请,其配偶或子女填写•新机制合同用工聘用审批表‣(见附件1),经人事处审核、学校院长办公会研究、公示等程序后签订•新机制合同用工聘用合同书‣(见附件2),办理聘用手续。
(二)对紧缺的专业技术人员、急需的特种工勤技能人员均实行公开招聘,办理程序如下:1、发布招聘启事。
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公开发布招聘启事,公布招聘方案。
2、个人申请。
应聘人员填写•新机制合同用工聘用审批表‣,提供个人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计划生育证明等原件(核对无误后退回)及复印件。
3、资格审查及考核。
学校成立招聘工作小组[由人事处、监察处、工会、用人单位(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专家组成,人事处处长任组长,监察处处长任副组长]对应聘者进行应聘资格审查,对符合应聘资格者进行考核(考核方式包括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考试等形式)。
4、体检。
招聘工作小组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5、学校审批。
招聘工作小组根据考核及体检结果,提出初步意见报学校院长办公会审批。
6、公示。
经学校院长办公会议审批同意按新机制合同用工方式聘用的人员由人事处负责张贴公示或通过学校网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
7、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新机制合同用工聘用合同书‣,办理聘用手续。
四、新机制合同用工人员聘用期间待遇(一)薪酬福利待遇。
1、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依据岗位性质、学历、职称及完成职责任务情况等确定,分为基本工资和激励津贴。
标准如下:(单位:元/月)注:既有学历又有职称人员,二者选一,就高不就低。
2、聘用人员的工资逐月发放(每月12日前发放上个月工资)。
每月5日前,由用人单位(部门)对聘用人员的出勤情况、完成岗位职责任务情况进行统计,经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部门)盖章后上报人事处。
对缺勤、完成岗位职责任务较差的依据有关规定扣减工资。
3、每年底,新机制合同用工人员必须参加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结果达到称职(含称职)以上等次的,每年正常晋升一次基本工资,调薪幅度为基本工资的2%。
4、新机制合同用工人员在聘用期内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学校按国家、广东省和茂名市的有关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计划生育险)、住房公积金、节日补贴等。
社会保险费用按有关规定缴纳,其中本人应承担的部分由学校直接从支付给本人的工资中扣缴。
5、新机制合同用工人员的工资标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及学校财力状况,经学校批准后进行调整。
(二)可以参加学校的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三)按规定享受探亲、培训等待遇。
(四)在聘用期内的工时制度、公休假日、女工保护、因工负伤致残和死亡、非因工负伤和患病等待遇按上级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新机制合同用工人员管理(一)学校依据签订的•新机制合同用工聘用合同书‣对新机制合同用工人员进行管理。
(二)根据新机制合同用工人员申请,学校人事处负责其个人档案的代管,并定期将其考核、职称评定、奖惩等材料存入其个人档案。
(三)首次聘用(含已在学校工作但岗位发生变化的劳动合同工)实施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三个月。
试用期满应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转入正式聘用。
聘用期限由双方商定。
聘用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及工作需要,经双方同意,可续签聘用合同。
聘期内或期满,符合校内其它岗位应聘条件者,也可申请转岗聘用。
聘用合同期满或聘期内要求解除聘用合同,需提前1个月告知对方,并根据学校聘任管理办法,办理解聘、续聘、辞聘或不聘等手续。
(四)新机制合同用工人员在聘用期间,其党、团、工会、计划生育等关系由学校管理。
(五)新机制合同用工聘用人员,若聘用期内达到学校当年人才招聘计划规定条件的,不受新机制合同用工聘用合同期限限制,可申请应聘学校事业编制岗位或人事代理岗位,按相关规定参加相应岗位的招聘考试(考核)。
(六)合同期内聘用岗位发生变化的,需经原聘任单位同意解除原聘用合同,重新签订聘用合同。
(七)新机制合同用工人员可按规定程序申请由学校出资的进修、培训等,并按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六、附则(一)合同双方应严格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职责。
如发生争议,可通过双方协商或由学校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按国家现行人事法规和制度处理。
(二)国家相关政策调整时,以上条款及具体管理措施将依国家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三)本办法从发文之日起试行,由学校授权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新机制合同用工聘用审批表本表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
附件2:新机制合同用工聘用合同书甲方: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乙方: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居民身份证号码:根据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人发…2000‟78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广东省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粤办发…2001‟9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全面推行聘用制试点方案‣(粤人发…2001‟257号)和人事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问题的解释‣(国人部发…2003‟61号)精神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聘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合同期限(一)固定期限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为期年月;其中试用期为个月,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合同期内实行新型合同制用人机制,人事档案可申请委托甲方代管。
(二)甲方安排乙方从事工作,期限与本合同一致。
二、工作内容和条件(一)甲方根据单位情况和有关人事政策法规,通过双向选择、择优聘任、竞争上岗等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岗位,其岗位职责按签订的岗位聘任合同或岗位责任书执行。
(二)甲方根据乙方的岗位及工作要求,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保障乙方的安全与健康。
三、报酬、保险和福利待遇按照•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新机制合同用工管理暂行办法‣(广石化院[2012]8号)执行。
四、工作纪律(一)甲方有权根据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乙方有违反的,甲方可按规定给予处理。
(二)乙方应忠于职守,服从领导,团结同志,努力完成本职工作。
五、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一)因特殊情况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也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或不胜任岗位工作要求的;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服从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6、聘用期内发现应聘时提供虚假材料的;7、聘用期间年度考核不称职的;8、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1、试用期内的;2、甲方未按照国家规定或聘用合同支付工作报酬或提供工作条件的;3、经甲方同意调出或调岗需另签合同的。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1、乙方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医疗终结,经有关部门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乙方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乙方是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合同解除方式甲乙双方解除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其中有本聘用合同第五条第2款第5、6、7项情形的,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
七、违约和解除合同责任(一)乙方系甲方出资培训的,乙方违约或提出解除合同,如双方订有协议,培训费按协议规定办理;如双方没有签订协议,甲方可根据现行规章制度适当收取费用,并按培训后乙方在甲方服务的年限,以每年递减所支费用的20%的比例计算。
(二)乙方与甲方解除聘用合同,涉及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等方面问题,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乙方应给予甲方必要的经济赔偿。
八、聘用合同争议的处理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双方其他约定(一)乙方在合同期内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乙方若提前解除合同,需向甲方缴纳违约金 0.5万元。
(三)合同期满后甲方可根据需要是否续聘,乙方可决定是否继续应聘。
十、其他事项(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档案。
(二)本合同应当由当事人签字。
(三)本合同在生效后,若有条款与国家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或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新的法律、法规或政策为准。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及广东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甲方: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乙方:代表:年月日年月日主题词:人事规章制度通知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办公室 2012年3月9日印发共印6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