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基数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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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度社会保险费个人缴费基数的通告(节选)

关于申报2018年度社会保险费个人缴费基数的通告(节选)

关于申报2018年度社会保险费个人缴费基数的通告(节选)一、缴费基数申报时间2018年5月3日至2018年5月23日二、缴费基数确定办法企业单位(含参照企业缴费的其他单位)参保人员的个人月缴费基数,由参保单位按本人2017年1月至12月全部工资性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各种津补贴、加班工资等)的月平均水平据实申报。

其中,月缴费工资水平高于缴费基数上限的,缴费基数按上限标准确定;月缴费工资水平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缴费基数按下限标准确定。

三、缴费基数申报办法(一)网上申报参保单位(含个体工商户)可通过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同)首页下方的“社会保险申报”按钮进入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输入所在单位的登录信息(用户名为单位编码,初始密码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单位地税税号,首次登录用户需要录入经办人手机号码等信息进行验证)后,即可进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操作。

(二)窗口申报暂不具备网上申报条件的参保单位、个体劳动者可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窗口办理申报手续。

四、未申报调整办法逾期未申报缴费基数的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按该单位职工上年缴费基数的110%调整确定。

五、其它有关问题各参保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申报确定的缴费基数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及时缴纳社保费款项,个体劳动者(含灵活就业人员)应按照调整确定或自主申报的新年度缴费基数及时在缴费帐户中存入相应的款项。

本通告涉及有关法规文件以及社会保险各险种的缴费比例和基数确定标准,可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阅。

宁波市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市北仑地方税务局2018年4月27日附件:宁波市区201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比例与缴费基数申报范围一览表注:个体劳动者(含灵活就业人员)和失业人员原缴费基数,在今年缴费基数的上下限范围之内并继续保留原缴费基数,或原缴费基数低于今年缴费基数下限并愿意按缴费基数下限缴费的二种情况可免于申报,由经办机构统一调整。

2018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填写要点都在这里!

2018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填写要点都在这里!

2018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填写要点都在这⾥!《中华⼈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等报表的公告发布后,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从2018年7⽉1⽇起发⽣变化,⽬前季度申报进⾏中,为⽅便⼤家填写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适⽤查账征收),⼩编对申报表的填写事项进⾏了整理,有需要的纳税⼈请认真看!⾸先纳税⼈要注意⽹上申报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时,应先报送财务报表,☞财税⼀体化功能指引。

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前最新的为“2018年版”,有3个附表。

⼀般企业只填主表,有相关事项的才需要填写附表,下⾯是主表的简单填写说明。

填表注意事项⼀、预缴纳税申报表(主表)预缴表的上⾯部分是本次新加的,在预缴⽅式和企业类型⾥选择⼀项。

预缴⽅式⼤部分纳税⼈应选择“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按照上⼀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和“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法预缴”两种预缴⽅式属于税务⾏政许可事项,纳税⼈需要履⾏⾏政许可相关程序。

企业类型⼤部分纳税⼈应选择“⼀般企业”纳税⼈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的跨省、⾃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不具有法⼈资格分⽀机构的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选择“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仅在同⼀省、⾃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内设⽴不具有法⼈资格分⽀机构的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并且总机构、分⽀机构参照《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征收管理的,总机构选择“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

纳税⼈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的跨省、⾃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不具有法⼈资格分⽀机构的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分⽀机构选择“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分⽀机构”;仅在同⼀省、⾃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内设⽴不具有法⼈资格分⽀机构的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并且总机构、分⽀机构参照《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征收管理的,分⽀机构选择“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分⽀机构”。

2018年度养老缴费基数申报须知

2018年度养老缴费基数申报须知

2018年度养老缴费基数申报须知第一篇:2018年度养老缴费基数申报须知2018年度单位缴费基数申报须知为确保2018年度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核定工作顺利进行,全面、准确地掌握参保单位职工及工资发放情况,按照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有关规定,现就参保单位缴费基数申报有关事项明确如下:一、单位基数申报须携带资料1、2018年首月的缴费人数,不同类型的参保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有选择地提供反映职工缴费人数信息资料。

(例如,2017年度《财务会计决算报表》中的《基本情况表》、2017年度《工资基金手册》、2017年度《劳动工资统计报表》、2017年首次缴费月的工资发放表、工资发放汇总表等)。

2、2017年度“职工薪酬”总账账簿及其明细账(未按企业会计制度设立“职工薪酬”等薪酬核算账户的参保单位,应提供反映上年职工薪酬支付情况的其他相关账簿记录和会计凭证,并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说明。

书面说明的内容应包括:每笔劳动报酬的支付日期、记账凭证号、支付情况摘要、列支科目名称和支付金额)。

3、参保单位为非独立核算单位,须携带本单位设立或成立的注册登记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并出具上级单位确认的人员和工资发放情况书面说明(书面说明须加盖上级单位公章);4、参保单位为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须出具参保人员及其工资发放情况的书面说明(书面说明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证明单位性质的书面资料;5、由上级单位统一编制财务报表而下级单位独立参保的,应由上级单位统一做出书面说明(书面说明须加盖上级单位公章),各参保单位应与经办机构约定后一同进行缴费基数审核;6、因劳动关系紧密关联而劳动报酬相互代发的各参保单位,应统一做出书面说明(书面说明须加盖各参保单位公章),各参保单位应与经办机构约定后一同进行缴费基数审核;7、通过网上服务平台基数申报菜单下的人员缴费基数申报模块打印,并经职工签字认可的《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申报表》;8、有关单位工资总额构成情况的说明材料;9、职工人员构成及参保情况的说明材料(必须有职工已全员参保的承诺说明)。

2018缴费基数申报须知

2018缴费基数申报须知

2018年缴费基数申报须知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政〔2015〕120号)及《关于印发《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皖人社发[2016]30号)文件规定,将于2018年7月1日-25日开展2018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请各参保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本单位参保人员2017年1-12月的工资收入进行规范测算,并经本人签字确认后申报2018年个人缴费基数。

一、参保单位需填报的表格:《工资申报表(系统导入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资总额申报表》(由社保经办机构从系统中导出,发给单位。

其中,工资总额申报表需打印纸质表一式两份,经本人签字,单位盖章)。

二、机关单位需提供审核的材料:市人社局工资股审批的《机关工作人员晋升级别(岗位)工资档次审核花名册》、《机关工作人员晋升级别工资审核花名册》、《机关工作人员职务(岗位)变动工资审核花名册》、《机关工作人员调整工资标准审核花名册》等有效工资变动证明。

三、事业单位需提供审核的材料:市人社局工资股审批的《2017年度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表》、《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薪级变动花名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变动工资花名册》、《事业工作人员调整工资标准审核花名册》等有效工资变动证明。

四、没有“社保平均工资取数”软件的单位,按机关、参公单位和事业单位分类,利用《2017年度工资测算表》进行测算(填写蓝色部分,黄色部分为公式计算列)。

五、缴费基数严格按照皖人社发〔2016〕30号文件规定执行。

1.机关(含参公管理单位,下同)公务员个人2018年度缴费基数为2017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中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标准为2017年12月份的基本工资,下同)、警衔津贴、海关津贴之和。

2.机关技术工人个人2018年度缴费基数为2017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中的技术等级工资、岗位工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之和。

单位参保职工工资缴费基数申报表

单位参保职工工资缴费基数申报表

应与实际发放额一致;3、申报表经职工签字后申报,职工暂时无法签字时申报,职工暂时无法签字的,单位应指定人员将拟申报情况通知本人后,可由通知人代为签字申报。

申报时同时提供数据软盘;缴费基数,请想员工说明规定;4、月工资额低于最低缴费基数或超过最高缴费基数的,经办机构计算机管理系统自动调整为最低缴费基数或最高缴费基数,请向职工说明规定单位负责人(签名):工会(盖章)负责人(签字):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盖章)应与实际发放额一致;3、申报表经职工签字后申报,职工暂时无法签字时申报,职工暂时无法签字的,单位应指定人员将拟申报情况通知本人后,可由通知人代为签字申报。

申报时同时提供数据软盘;缴费基数,请想员工说明规定;4、月工资额低于最低缴费基数或超过最高缴费基数的,经办机构计算机管理系统自动调整为最低缴费基数或最高缴费基数,请向职工说明规定单位负责人(签名):工会(盖章)负责人(签字):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盖章)应与实际发放额一致;3、申报表经职工签字后申报,职工暂时无法签字时申报,职工暂时无法签字的,单位应指定人员将拟申报情况通知本人后,可由通知人代为签字申报。

申报时同时提供数据软盘;缴费基数,请想员工说明规定;4、月工资额低于最低缴费基数或超过最高缴费基数的,经办机构计算机管理系统自动调整为最低缴费基数或最高缴费基数,请向职工说明规定单位负责人(签名):工会(盖章)负责人(签字):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盖章)应与实际发放额一致;3、申报表经职工签字后申报,职工暂时无法签字时申报,职工暂时无法签字的,单位应指定人员将拟申报情况通知本人后,可由通知人代为签字申报。

申报时同时提供数据软盘;缴费基数,请想员工说明规定;4、月工资额低于最低缴费基数或超过最高缴费基数的,经办机构计算机管理系统自动调整为最低缴费基数或最高缴费基数,请向职工说明规定单位负责人(签名):工会(盖章)负责人(签字):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盖章)应与实际发放额一致;3、申报表经职工签字后申报,职工暂时无法签字时申报,职工暂时无法签字的,单位应指定人员将拟申报情况通知本人后,可由通知人代为签字申报。

缴费基数申报表

缴费基数申报表

南京市201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用人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证号:用人单位名称(盖章):单位:人、元本表一式两份,用人单位与社保经办机构各一份申报日期:年月日;.《南京市201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填报说明一、申报时间2018年4月1日至6月20日二、申报情况(一)上年度财务列支数1、职工人数:指用人单位2017年底从业人数。

2、工资总额:指用人单位2017年度全部职工工资总额,应与在税务部门申报的工资总额相一致。

(二)本期申报1、缴费人数:指用人单位实际应申报人数(即《花名册》中人数,在录入《花名册》时切勿调整表中各列顺序和添加与申报无关的字符。

《花名册》“备注”栏中显示已离职状态的人员均须填列。

2、年申报缴费基数:指应申报人员申报的2018年度月缴费基数之和乘以12个月。

3、用人单位为职工申报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应与职工公积金缴存基数相一致。

(三)本期申报差额本期申报的年缴费基数与上年度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差异数,即工资总额-工资总额扣减因素合计+工资总额增加因素合计=本期申报的年缴费基数。

(四)单位缴费水平1、2017年度月人均申报缴费基数:指用人单位2017年度申报的月人均缴费基数。

2、2018年度月人均申报缴费基数:指用人单位2018年度申报的月人均缴费基数,即本期申报的年缴费基数÷缴费人数÷12。

三、申报数与报表数差额原因(一)扣减因素1、2017年减少参保人员人数及工资总额:用人单位2017年减少的参保人员总数及其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数。

2、社会保险在原单位人员及其工资总额:指用人单位使用的社会保险在原单位缴纳的人员及其发生的工资总额数。

用人单位需提供社会保险关系在原单位的花名册,非我市参保人员须提供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认的2017年参保缴费证明,超过纳税起征收入的,需提供个人所得税纳税凭证。

3、聘用退休人员及其工资总额:指用人单位使用的已退休人员总数及其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数。

四川省绵阳市2018社保缴费基数

四川省绵阳市2018社保缴费基数

2017年省平均工资:716312017年市平均工资:696212016年市平均工资:63618缴费基数:参保缴费基数以员工实际工资为准,但不得低于或高于国家规定的范围。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当年缴费基数范围为上年度四川省平均工资的40%-300%之间,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以上上年绵阳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最低缴费基数,失业保险当年缴费基数范围为上年度绵阳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900%之间,工伤、生育保险当年缴费基数范围为上年度绵阳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

省、市平均工资以公布为准。

注:在省、市平均工资公布前,本年缴费基数均以上年标准核算;省、市平均工资公布后,以上年最低基数标准缴费的参保人员应以新的最低基数标准补足差额。

工伤保险按企业所属行业划分缴费比例。

举例:如员工工资为2000/月,则其每月应缴社保费为:2388*(19%+8%)=644. 76失业:3482*(0.6 %+0.4%)=3 4.82医疗:5302*(6%+ 2%)=424.1 6工伤:3482*0.2% =6.96(以最低缴费比例为例)生育:3482*0.5% =17.41缴费合计:1128.11如员工工资为4000元/月,则其每月应缴社保费为:养老:4000*(19% +8%)=1080失业:4000*(0.6 %+0.4%)=4 0医疗:5302*(6%+ 2%)=424.1 64000*0.2% =8(以最低缴费比例为例)生育:4000*0.5% =20缴费合计:1572.16。

2018年桦甸社保缴费基数表格

2018年桦甸社保缴费基数表格

2018年桦甸社保缴费基数表格
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保在我国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对于广大劳动者来说,了解和掌握社保缴费基数是合理缴纳社保、保障自身权益的关键。

在这里,我们将详细解读2018年桦甸社保缴费基数表格,以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应用。

首先,我们要了解2018年桦甸社保缴费基数的整体情况。

在这一年,桦甸市的社保缴费基数分为若干类别,包括企业在职员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

各类别缴费基数有所不同,体现了公平、合理的原则。

接下来,我们来看2018年桦甸社保缴费基数的具体内容。

根据相关规定,企业在职员工的社保缴费基数为其工资总额,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分别为工资总额的养老保险8%、医疗保险2%+3元、失业保险0.2%。

而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缴费基数则按照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确定,缴费比例为养老保险20%、医疗保险8%+3元、失业保险1%。

掌握2018年桦甸社保缴费基数表格,对于我们了解和计算社保缴费具有重要意义。

正确的缴费基数有利于保障个人和家庭的社保权益,避免因基数错误导致的社保待遇损失。

同时,准确掌握社保缴费基数也有助于企业合理控制人力成本,减轻经营压力。

总之,2018年桦甸社保缴费基数表格是了解和掌握社保缴费的重要工具。

无论是劳动者还是企业,都应充分了解和关注社保缴费基数,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在此基础上,我们还可以关注社保政策的动态调整,以便及时了
解并享受相关政策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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