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油厂安全规章制度
炼油厂的规章制度
炼油厂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炼油厂生产经营,确保生产安全、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健康和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炼油厂全体职工和管理人员,所有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炼油厂在生产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擅自变更生产工艺,不得擅自调整生产方案。
第四条炼油厂必须保证原油进口和产品出口的合法合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第五条炼油厂必须做好生产安全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及时处置。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六条炼油厂生产计划由生产部门制定,必须严格按照计划生产,不得擅自延误或提前生产。
第七条炼油厂生产过程中必须做好设备维护和保养工作,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第八条炼油厂生产过程中严禁乱丢废弃物品,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垃圾分类处理。
第九条炼油厂生产过程中必须保持生产环境整洁,保证生产场所的安全和卫生。
第十条炼油厂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生产温度、压力和流量等参数,确保生产质量。
第三章职工管理第十一条炼油厂必须建立健全的职工管理制度,保障职工的工资福利和权益。
第十二条炼油厂必须定期组织职工培训,提高职工的专业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十三条炼油厂必须建立健全的职工安全教育制度,确保职工的人身安全。
第十四条炼油厂禁止职工私自接受礼品、款待等不当行为,不得参与任何违法违纪活动。
第四章管理制度第十五条炼油厂必须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确保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
第十六条炼油厂各部门必须定期组织会议,交流工作进展,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七条炼油厂必须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制度,确保工作有效率并奖惩分明。
第十八条炼油厂必须定期对制度进行评估和更新,确保制度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第五章自律约束第十九条炼油厂要求所有职工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擅自违反规定。
第二十条炼油厂要求所有职工保护公司的商业机密,不得泄露公司的重要信息。
第二十一条炼油厂要求所有职工遵守行业道德准则,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
炼油厂防火防爆安全规定
炼油厂防火防爆安全规定炼油厂是一个充满易燃、易爆物质和高温、高压设备的场所,火灾和爆炸事故的风险极高。
为了保障人员生命安全、设备正常运行以及环境不受污染,特制定以下防火防爆安全规定:一、人员安全管理1、所有进入炼油厂的人员必须接受严格的安全培训,了解防火防爆的基本知识和应急措施。
新员工入职时应进行不少于X小时的安全培训,并定期进行复训。
2、严禁在炼油厂内吸烟、携带火种或使用明火。
3、工作人员必须穿戴符合规定的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和安全帽等个人防护装备。
4、严禁酒后上岗,工作期间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二、设备与设施管理1、定期对炼油厂的设备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设备的完好性和安全性。
重点检查压力容器、管道、阀门、泵等易泄漏部位。
2、对于高温、高压设备,应设置可靠的隔热、降温、降压装置,并定期检测其性能。
3、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爆要求,安装和维护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定期进行电气安全检查。
4、消防设施应齐全、完好,并定期进行检验和维护。
包括消防栓、灭火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
三、物料储存与运输1、易燃、易爆物料应储存在符合安全要求的仓库或储罐中,采取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等措施。
2、储罐应设置液位计、温度计、压力计等监测装置,并设置高低液位报警和紧急切断装置。
3、物料运输过程中,应使用专用的运输车辆,并采取防止泄漏、碰撞和静电积聚的措施。
四、工艺操作管理1、制定严格的工艺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规操作。
2、控制工艺参数在安全范围内,如温度、压力、流量等。
一旦发现参数异常,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调整。
3、进行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高风险作业时,必须办理相关的作业许可证,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
4、定期对工艺系统进行安全评估,及时发现和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
五、防火防爆措施1、在可能产生易燃易爆气体的场所,应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并定期校准和维护。
2、保持工作场所的通风良好,降低易燃易爆气体的浓度。
炼油厂安全规章制度
炼油厂安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炼油厂安全生产,保障人员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炼油厂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严禁违反规定行为。
第三条炼油厂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炼油厂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到人。
第四条炼油厂领导层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活动,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第五条炼油厂各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加强安全风险管控,保障生产安全。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六条炼油厂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制度、安全责任制度、安全考核制度等。
第七条炼油厂所有员工要接受安全培训,并定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第八条炼油厂应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和落实安全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第九条炼油厂设立安全督导岗位,负责安全检查和监督,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
第十条炼油厂应建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章生产安全第十一条炼油厂要严格遵守生产操作规程,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第十二条炼油厂在生产过程中要严格控制火源,禁止吸烟和私拉电源线。
第十三条炼油厂要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及时更换老化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炼油厂要加强化学品管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化学品,避免发生化学品泄漏。
第四章人员安全第十五条炼油厂要定期对员工进行身体健康检查,确保员工身体健康。
第十六条炼油厂要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劳保用品,确保员工工作安全。
第十七条炼油厂要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护制度,为员工提供必要的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第五章火灾防范第十八条炼油厂要加强火灾防范,定期进行火灾隐患排查,消除火灾隐患。
第十九条炼油厂要定期进行消防设施检查,确保消防设施正常运行。
第二十条炼油厂要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消防应急能力。
第六章法规遵守第二十一条炼油厂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法乱纪。
第二十二条炼油厂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制定明确的监督管理办法。
炼油厂安全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炼油厂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员工、承包商、临时工及外来人员。
第三条炼油厂安全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炼油厂安全管理工作实行逐级负责制,各级领导、各部门和全体员工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五条厂长对本厂安全生产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条专业技术负责人对分管专业技术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八条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对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九条员工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应当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条承包商、临时工及外来人员应当遵守本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十一条作业许可制度1. 任何进入生产区域进行作业的人员必须办理作业许可证,并严格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时间、地点、人员、措施进行作业。
2. 作业许可证由作业单位填写,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分管领导批准。
第十二条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 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定期进行检验、维修和保养。
2. 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3. 机械设备运行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十三条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 员工必须按照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 劳动防护用品由安全管理部门统一采购、发放和管理。
3.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后,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清洗、维护和更换。
第十四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厂内设置消防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
炼油厂安全管理制度
炼油厂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炼油厂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职工身体安全和保护环境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安全管理组织机构1. 炼油厂设立安全管理委员会,由厂长任主任,生产、质检、设备、物资、后勤、人力资源等部门主管担任委员,负责炼油厂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和决策。
2. 炼油厂设立安全管理部门,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组成,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执行和督促检查。
3. 在每个车间或生产线设立安全监管小组,由生产、质检、维修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负责监督和管理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1. 厂长是全厂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炼油厂的整体安全生产工作。
2. 各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建立并不断完善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3. 生产人员对本工作环节的安全负有直接的责任,必须按规章制度进行操作,严禁操作过程中违章操作,必须绝对服从安全管理要求。
第四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 炼油厂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作业指导书、应急预案等。
2. 各部门应当制定并不断完善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规章制度的科学有效,贯彻到岗前操作中。
3.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应当经过安全管理部门的审核和批准,并报厂长审批。
第五章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1. 炼油厂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包括理论教育和实际操作演练。
2. 对新员工必须进行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培训,取得相应培训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3. 定期对在职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技能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六章安全生产检查与监督1. 炼油厂应当定期进行安全生产设备和工艺流程的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 对涉及安全生产的岗位人员,应当进行定期的安全生产操作技能和操作规程的考核。
3. 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和小组应当依法行使监督检查职能,发现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向厂长汇报并整改。
第七章事故应急及处理1. 炼油厂应当编制健全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处置。
炼油厂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炼油厂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炼油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炼油厂安全生产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炼油厂全体员工、承包商及外来人员。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条炼油厂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领导、部门、岗位和个人都必须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炼油厂领导班子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第七条各岗位员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第八条承包商及外来人员应遵守炼油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九条炼油厂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十条新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一条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治理第十二条炼油厂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第十三条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确保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对重大安全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
第五章应急管理第十五条炼油厂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第十六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蔓延,减少损失。
第十七条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查明事故责任,追究相关责任人。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第十八条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炼油厂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炼油厂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炼油厂的质量安全管理,保障生产安全,提高产品质量,保护员工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炼油厂所有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环节的质量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以质量为核心,以安全为基础,确保炼油厂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第二章质量管理第四条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满足国家标准和客户要求。
第五条设立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全厂质量管理工作,对产品质量进行全面监督。
第六条建立原材料进货验收制度,确保原材料质量符合生产要求。
第七条制定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制度,对生产过程进行严格监控,确保产品质量。
第八条建立产品检验制度,对生产出的产品进行全面检验,确保产品合格。
第九条建立产品追溯制度,对产品质量进行全程追溯,确保问题可追溯、可控制。
第十条定期对产品质量进行抽检,对不合格产品进行整改,确保产品质量持续改进。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确保生产安全。
第十二条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全厂安全管理工作,对安全生产进行全面监督。
第十三条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第十四条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十五条建立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及时、妥善处理。
第十六条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生产安全。
第四章员工管理第十七条建立健全员工培训制度,提高员工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十八条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员工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十九条加强员工健康管理,确保员工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
第二十条建立员工奖惩制度,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对违反规定的员工进行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炼油厂安全质量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炼油厂安全质量管理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炼油厂安全生产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炼油厂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炼油厂所有员工、承包商、临时用工及外来人员。
第三条炼油厂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第四条炼油厂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是:实现零事故、零伤害、零污染。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成立炼油厂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面领导、协调和监督炼油厂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条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生产工作。
第七条安全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制定和修订炼油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三)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四)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五)组织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整改措施;(六)负责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八条各部门、车间、班组应设立安全员,负责本部门、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九条炼油厂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对员工进行定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十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十一条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的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素质。
第十二条对特殊工种、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四、安全生产检查第十三条炼油厂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第十四条安全管理部门应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安全生产检查,各部门、车间、班组应每月至少组织一次自查。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设备设施安全运行情况;(二)现场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三)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情况;(四)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储存、使用、运输情况;(五)作业人员安全操作情况;(六)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炼油厂防火防爆安全规定
炼油厂防火防爆安全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章制度的目的为确保炼油厂的安全生产,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保护职工的生命资产安全,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炼油厂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全部从事炼油生产的职工,包含员工、外来厂商人员等。
第三条安全管理原则炼油厂安全管理遵从科学、全面、防备为主、综合施策的原则,实行责任到人、安全优先的原则。
第二章火灾防控管理第四条防火安全责任制1.炼油厂设立防火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订立防火安全制度和监督实施。
2.各生产部门设立安全管理岗位,负责落实防火安全工作,定期组织员工进行火灾应急演练。
3.各个岗位的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防火知识和技能,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五条防火设施管理1.炼油厂设计和建设时应依照防火防爆要求选择适当的防火料子和设备。
2.定期对防火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修复,确保其完好有效。
3.炼油厂不得私自更改、拆除或损坏防火设施。
第六条火灾隐患排查与整改1.每月进行一次火灾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立刻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关部门报告。
2.防火通道、消防设施及器材的使用情况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确保畅通和有效性。
3.严禁在易燃易爆不安全区域吸烟、发明火源等行为。
第七条火灾防备与应急准备1.炼油厂应订立完善的火灾防备和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2.能及时报警的火灾探测系统应设置在关键区域,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发现。
3.紧要设备宜配备自动灭火装置,并定期检查保养。
第三章防爆安全管理第八条防爆安全责任制1.炼油厂设立防爆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订立防爆安全制度和监督实施。
2.各生产部门设立安全管理岗位,负责落实防爆安全工作,定期组织员工进行防爆安全培训。
3.各个岗位的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防爆知识和技能,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九条防爆设施管理1.炼油厂设计和建设时应依照防爆要求选择适当的防爆料子和设备。
2.定期对防爆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修复,确保其完好有效。
3.炼油厂不得私自更改、拆除或损坏防爆设施。
炼油厂安全规章制度
炼油厂安全规章制度炼油厂安全规章制度【篇一:油厂安全文明生产规章制度】油厂安全文明生产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炼油厂文明生产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炼油厂机关各部门和各基层单位。
第三条炼油厂文明生产实行综合统筹管理、专业系统管理、单位属地管理三位一体的责任体系和以单位自查自改为主、分厂督促检查考核为辅的工作机制。
第四条炼油厂企业文化处是文明生产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炼油厂文明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协调文明生产管理工作。
第五条炼油厂有关部门按照部门职责负责本专业的文明生产管理工作1厂办(党委办)负责食堂及办公场所的文明生产管理;2企业文化处负责视觉形象、宣传设施、员工文明礼仪和职业道德规范的文明生产管理;3调度室负责生产组织过程的文明生产管理;4机动处负责设备设施及检维修(施工)的文明生产管理;5安环处负责安全标识、劳保着装、消防设施、交通秩序的文明生产管理;6项目筹备办公室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文明生产管理;7保卫科负责界区围墙、厂内路面车辆停放和物品堆放、门卫周边区域的文明生产管理。
第六条炼油厂机关各部门和各基层单位是属地文明生产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落实文明生产管理规定,做好文明生产管理工作。
第七条现场管理要达到“三清、四无、五不漏”;厂区卫生规格化要做到“三个一样”;厂容厂貌要做到“一平、二净、三见、四无、五不缺”;检修要做到“三不见天”、“三不落地”、“三条线”、“三化”;开停工要做到“三净”。
第八条设备管理的文明生产要求1、设备操作不准超指标运行,严禁野蛮操作;2、原始标签铭牌、安全警示标识、工艺编号、设备完好牌、流程指示标记和检定标签等完整准确清晰。
设备盘车标记、压力表、温度计等各种仪表刻度和警戒标线清晰;3、设备设施表面色统一规范、完整清洁;4、管线管架管理做到管(缆)线排布齐整,保温防腐完整,附件完好,梯子、平台、栏杆完整无损,管廊上下无油污杂物;5、罐区堤坝、走桥、消防设施、上下水井(盖)、照明灯具等生产设施管理做到附属部件完全好用,维护保养及时,表面规整卫生。
炼油厂安全规章制度
炼油厂安全规章制度
炼油厂安全规章制度是对炼油厂进行管理和操作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措施,旨在确保炼油厂的安全运营,避免意外事故和环境污染发生。
下面是一些炼油厂常见的安全规章制度:
1. 岗位责任制度: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各个岗位按照规定的安全操作程序行事。
2. 工艺安全规程:明确各个工艺环节的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包括进料、储存、反应、蒸馏等工艺过程,确保按照规定的操作步骤进行,避免操作失误。
3.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包括设备的定期检查、维修、更换等工作,防止设备故障导致事故发生。
4. 安全环境管理制度:包括防火、防爆、通风、照明等方面的规定,确保炼油厂的工作环境符合安全要求。
5. 废气、废水、废渣处理制度:要求对炼油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进行合理处理,以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6. 紧急情况处理制度:明确对火灾、泄漏等紧急情况的处理程序,包括报警、疏散、封堵等措施,以保护员工和设施安全。
7. 安全培训和演练制度:定期进行员工的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8. 安全检查和监测制度:定期对炼油厂进行安全检查和监测,包括设备的运行情况、操作流程的合规性、安全设施的完好性等方面的检查,确保炼油厂的安全。
炼油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炼油厂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炼油厂所有员工、承包商、临时工以及进入厂区的人员。
第三条炼油厂安全生产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全员参与、全过程管理。
第四条炼油厂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实现零事故、零伤害、零污染。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炼油厂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厂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
第六条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各部门、车间、班组设立安全生产小组,负责本部门、本车间、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八条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1. 主任: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
2. 主管安全生产的副职:协助主任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日常管理。
3.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的具体实施和监督。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九条炼油厂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十条新员工入厂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一条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三条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检查包括:1. 日常巡查:各部门、车间、班组每日进行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2. 定期检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生产检查。
3. 季度检查: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生产检查。
4. 年度检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生产检查。
第十五条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整改,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间要明确。
第五章事故报告与处理第十六条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报告安全生产委员会,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炼厂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炼厂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事故的发生,保护国家和企业的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炼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炼厂所有员工、承包商及外来人员。
第三条炼厂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全员参与、责任到人、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四条炼厂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面领导和协调炼厂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五条炼厂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七条各岗位员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八条承包商和外来人员应遵守本炼厂的安全管理制度,服从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第九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以下内容:(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
(二)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三)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生产过程安全。
(四)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五)发生事故时,及时报告、妥善处理,并做好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十条炼厂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员工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二条在岗员工应每年至少接受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十三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四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十四条炼厂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明确各岗位的操作流程、安全注意事项和应急处置措施。
(二)设备设施管理制度:规定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检修和报废标准。
(三)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明确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储存、运输、处置等环节的安全要求。
(四)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火灾预防、扑救和应急疏散措施。
(五)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规定车辆、行人交通秩序,确保交通安全。
炼油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炼油厂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1.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本制度的核心,各部门、各岗位必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确保安全生产。
2. 厂长对本厂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确保本部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到位。
4. 各岗位员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员工应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自身安全素质。
四、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1.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 各部门应定期对所辖区域、设备进行隐患排查,确保安全生产。
3.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确保整改到位。
五、事故报告与处理1. 发生事故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确保人员安全。
2. 事故发生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不得瞒报、谎报、迟报。
3.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六、安全设施与设备管理1. 定期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2. 新增、更换安全设施、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3. 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测,确保其性能符合要求。
七、奖惩制度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给予相应处罚。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2. 本制度由厂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确保炼油厂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为员工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工作环境。
炼油厂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1.1 为加强炼油厂车间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事故发生,确保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炼油厂所有车间,包括生产车间、辅助车间、维修车间等。
1.3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炼油厂实际情况制定。
二、安全责任2.1 车间主任对本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2 主管安全员负责本车间的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3 各班组负责人对本班组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2.4 员工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安全教育培训3.1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2 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3 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四、安全设施与防护用品4.1 车间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安全防护罩、警示标志、紧急切断阀等。
4.2 车间应配备足够的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尘口罩、防毒面具等。
4.3 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有效性和可靠性。
五、安全生产操作规程5.1 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规操作。
5.2 严格执行设备巡检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处理。
5.3 严禁在设备运行时进行维修、保养或进行其它操作。
5.4 严禁在设备附近吸烟、用火,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
5.5 严禁在车间内穿拖鞋、赤脚、高跟鞋等不安全鞋。
5.6 严禁在车间内堆放杂物,保持车间通道畅通。
六、事故处理与报告6.1 事故发生后,立即停止作业,保护现场,防止事故扩大。
6.2 及时报告事故,按照事故等级和程序进行上报。
6.3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6.4 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严肃处理。
七、监督检查7.1 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对车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炼油厂防火防爆安全规定范文(3篇)
炼油厂防火防爆安全规定范文1、凡是易燃易爆物料的设备、管线系统,在吹扫时应用惰性气体,如蒸汽、氮汽吹扫,禁止用空气吹扫。
2、可燃性液体禁止排入下水道,如需外排时应有回收或处理措施。
3、高温热油严禁外排,特殊情况需要外排时其温度必须降到该液体的自然温度以下,并采取防范措施。
4、进入易燃易爆区域工作必须穿防静电服,不得脱穿衣服,防止静电火灾和爆炸事故。
5、可燃气体压缩机严禁抽负压,防止空气进入机体产生爆炸性混合物。
6、加强明火管理,严禁违章作业,如动火及使用,沙轮机、切割机、喷涂机、电钻、电炉等能产生明火的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用火手续。
7、严禁用轻质油檫洗机器、设备、管线,防止静电引起事故。
8、停用的甲、乙类设备,管线未经彻底处理,严禁密闭加热。
9、可燃气体,液体的设备,管线严禁带压拆卸开关,法兰、导淋等。
10、在有明火作业的区域,严禁排放可燃气体或液体。
11、对输送易产生静电积聚的粉料,固体物料的设备,管道必须采取静电接地措施。
12、甲、乙类生产有易散发可燃气体和可燃液体蒸汽的场所,电缆宜架空铺设,如需设电缆沟,要防止可燃气体沉积和可燃易燃液体污水流、渗入沟内的措施,进入变、配电室自控仪表的沟入口及穿墙孔,应予填实密封。
13、使用遇水,水蒸气或在空气中氧化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应有氮气灭火措施。
14、严防高压系统向低压系统窜压,工业系统向生活系统相窜,易燃气体想安全系统相窜。
15、腐蚀性的物料管道不得在其他管线的上方。
16、严格劳动着装和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17、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十大禁令”。
18、凡生产必须动火时,执行动火管理制度细则。
炼油厂防火防爆安全规定范文(2)【前言】炼油厂是一种危险性较高的工业场所,涉及到大量的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等危险因素,因此必须制定严格的防火防爆安全规定。
本文总结了一份炼油厂防火防爆安全规定的范本,以供参考。
【1.目的】炼油厂防火防爆安全规定的目的在于保障炼油厂的生产安全,防范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炼油化工厂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炼油化工厂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员工、承包商、临时工及进入厂区的一切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方针,确保炼油化工厂安全生产、文明生产。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炼油化工厂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厂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职责,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第六条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第七条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对安全隐患实行分级管理,落实整改措施。
第八条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第九条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遵守炼油化工厂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十条厂区及生产车间内严禁吸烟、违规动火作业、使用明火等危险行为。
第十一条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确保通风良好,定期检测空气质量。
第十二条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第十三条严格操作规程,杜绝违章作业,严禁擅自更改设备、工艺参数。
第十四条定期对电气线路、设备进行绝缘测试,确保电气安全。
第十五条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确保有限空间作业安全。
第十六条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审批制度,确保动火作业安全。
第十七条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严格执行消防管理制度,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消防通道畅通。
第四章事故处理与责任追究第十九条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救援,减少损失。
第二十条事故调查组应及时查明事故原因,分析事故性质,提出处理意见。
第二十一条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十二条对隐瞒事故、不按规定上报事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石油冶炼工厂各种规章制度
石油冶炼工厂各种规章制度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了规范石油冶炼工厂的管理,确保生产安全和生产秩序,提高生产效率,保护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石油冶炼工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石油冶炼工厂负责人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全面负责工厂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四条本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石油冶炼工厂的安全生产、环保管理、质量管理、设备维护等各项规定。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五条石油冶炼工厂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和责任范围。
第六条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部门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制定安全生产的专项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石油冶炼工厂应当对生产设施、设备、管线等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第八条生产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每个环节都符合安全标准,严禁个人擅自操作。
第九条石油冶炼工厂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第三章环境管理第十条石油冶炼工厂应当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明确环保的责任主体和责任范围。
第十一条负责环保工作的部门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制定环保的专项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石油冶炼工厂应当建立废水、废气、废渣等处理设施,严格按照国家环保标准排放。
第十三条石油冶炼工厂应当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工作,确保生产活动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第十四条石油冶炼工厂应当加强对员工的环保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
第四章质量管理第十五条石油冶炼工厂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明确质量管理的责任主体和责任范围。
第十六条负责质量管理工作的部门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制定质量管理的专项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石油冶炼工厂应当制定产品质量标准,严格按照标准要求生产,并对产品进行抽检。
第十八条石油冶炼工厂应当定期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运行稳定,产品质量稳定。
第十九条石油冶炼工厂应当建立完善的追溯体系,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产品质量。
石油炼制厂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确保石油炼制厂的生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责任制(1)厂部领导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2)各级管理人员、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厂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2. 安全教育培训(1)厂部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2)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岗前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厂部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2)员工应积极参与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
4. 安全操作规程(1)各岗位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违章作业。
(2)特殊作业必须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5. 事故报告与处理(1)发生事故后,必须立即停止作业,立即上报,并保护好现场。
(2)事故调查组应尽快查明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报厂部领导审批。
6. 应急预案与演练(1)厂部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职责、程序和措施。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三、安全设施与防护1. 厂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确保员工随时了解安全信息。
2. 作业场所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防护栏、防护网、安全帽、防尘口罩等。
3. 定期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四、奖惩措施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厂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规定相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规定执行。
炼油生产安全规程
炼油生产安全规程为了保障炼油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确保员工和设备的安全,制定以下炼油生产安全规程:1. 安全培训:所有从事炼油生产工作的员工必须接受相应的安全培训,了解炼油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及相应的应对措施。
2. 设备检查:每日对炼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并及时发现并解决设备故障。
3. 防火防爆:严格遵守炼油生产过程中的防火防爆规定,禁止在禁止区或者易燃易爆区内抽烟或者使用明火,防止火灾或爆炸发生。
4. 化学品储存:严格按照化学品储存规定进行操作,确保化学品储存安全,避免化学品泄漏或者挥发出现安全事故。
5. 装卸作业:对炼油产品的装卸作业必须进行严格管理控制,避免操作失误导致的泄漏或者污染。
6. 紧急应急预案:制定炼油生产过程中的紧急应急预案,员工必须熟知应急程序,并进行定期的演练,以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7. 环境保护:炼油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环保规定,对废水、废气等进行合理处理,确保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8. 工作场所安全:确保生产场所的清洁整洁,将所有危险区域、管道、设备进行标示,杜绝乱堆放和乱放物品,保持通道畅通。
以上为炼油生产的安全规程,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确保炼油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
炼油生产安全规程是为了确保炼油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保障员工和设备的安全。
而且,这些规章制度也有助于提高生产效率,并确保炼油产品质量达到标准。
在这份规程中,我们还列举了一些基本的安全规定,以便员工在炼油生产中保持高度的警惕。
以下是进一步的内容:9. 安全装备使用:对于需要用到特殊安全装备的工作,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服等,员工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使用,以保护自身安全。
10. 安全意识培养:通过定期的安全知识培训、安全演练和安全意识教育,培养员工的安全意识,使其能够在工作中及时识别和应对潜在的安全风险。
11. 事故报告与调查:对于任何一起事故,都必须及时报告,并配合进行调查,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加以整改,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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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油厂安全规章制度【篇一:油厂安全文明生产规章制度】油厂安全文明生产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炼油厂文明生产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炼油厂机关各部门和各基层单位。
第三条炼油厂文明生产实行综合统筹管理、专业系统管理、单位属地管理三位一体的责任体系和以单位自查自改为主、分厂督促检查考核为辅的工作机制。
第四条炼油厂企业文化处是文明生产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炼油厂文明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协调文明生产管理工作。
第五条炼油厂有关部门按照部门职责负责本专业的文明生产管理工作1厂办(党委办)负责食堂及办公场所的文明生产管理;2企业文化处负责视觉形象、宣传设施、员工文明礼仪和职业道德规范的文明生产管理;3调度室负责生产组织过程的文明生产管理;4机动处负责设备设施及检维修(施工)的文明生产管理;5安环处负责安全标识、劳保着装、消防设施、交通秩序的文明生产管理;6项目筹备办公室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文明生产管理; 7保卫科负责界区围墙、厂内路面车辆停放和物品堆放、门卫周边区域的文明生产管理。
第六条炼油厂机关各部门和各基层单位是属地文明生产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落实文明生产管理规定,做好文明生产管理工作。
第七条现场管理要达到“三清、四无、五不漏”;厂区卫生规格化要做到“三个一样”;厂容厂貌要做到“一平、二净、三见、四无、五不缺”;检修要做到“三不见天”、“三不落地”、“三条线”、“三化”;开停工要做到“三净”。
第八条设备管理的文明生产要求1、设备操作不准超指标运行,严禁野蛮操作;2、原始标签铭牌、安全警示标识、工艺编号、设备完好牌、流程指示标记和检定标签等完整准确清晰。
设备盘车标记、压力表、温度计等各种仪表刻度和警戒标线清晰;3、设备设施表面色统一规范、完整清洁;4、管线管架管理做到管(缆)线排布齐整,保温防腐完整,附件完好,梯子、平台、栏杆完整无损,管廊上下无油污杂物;5、罐区堤坝、走桥、消防设施、上下水井(盖)、照明灯具等生产设施管理做到附属部件完全好用,维护保养及时,表面规整卫生。
第九条检维修、工程施工管理的文明生产要求1、现场安全警示和公众告知标识齐全清晰,物资材料及库房、场地管理规格化,通道设置规范、进出顺畅;2、隔离挡墙等防护设施齐整好用,工程施工的噪声、扬尘、废水、废气、废料等影响符合控制标准;3、机具无跑冒滴漏现象,材料运输无抛洒;4、施工后达到工完料净场地清,环境保持或优于原有面貌和状态;5、严禁敲打铲咬、胡排乱放、乱接乱搭乱靠等野蛮施工行为,实现绿色科学施工。
第十条生产(工作)场所管理的文明生产要求1、生产(工作)现场应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安全标识的设置符合国家规定;2、操作运行记录、工作日记、各类票证、图、表、卡等原始资料整洁;3、桌椅、工具用具、卫生用具、资料柜、更衣箱等可移动物品定置摆放;4、建筑物及附属设施保持完好、清洁;5、积雪清扫做到巡检路线雪停路净,其它区域小雪后1天清扫干净、大雪后3天清扫干净;6、垃圾清运规范分类存放,及时转运处置;7、沟渠清淤及时,完整通畅;8、厂区内未经炼油厂主管部门批准,严禁搭建建筑物、放置板房等临时设施。
道路管理的文明生产要求1、路面平整干净,标识齐全,路沿石铺装规整;2、照明设施完好,杆正线直,雨排通畅。
第十二条车辆管理的文明生产要求1、驾驶车辆持证进厂,文明驾驶,礼貌行车;2、机动车、非机动车按指定区域分类整齐停放。
第十三条视觉形象管理的文明生产要求:牌匾、图标、展板、板报等企业文化宣传设施做到完整清洁,规格符合要求,版面光鲜悦目,宣传展示内容健康向上。
第十四条对外接待参观点管理的文明生产要求:基础设施完好,迎宾布置简约大方,展示特点突出,安全环保服务到位。
接待单位员工素质、设备状况、生产操作水平等符合标准。
第十五条绿化美化管理要求景观设施统一设计、适应环境、品味适宜、功能完整、标准美观;花草树木科学养护、适时更新,绿地干净,杂草、枯枝及时清理。
第十六条门卫及周边管理的文明生产要求1、门禁系统、护栏、监控摄像等设施清洁完整,门卫及周围干净整洁,无乱堆乱放现象;2、围墙完整,外墙颜色统一,无乱涂乱画现象。
围墙周边干净整洁;3、进出厂人员尊重门卫执勤人员,在标线前自觉步行排队刷证,自觉接受检查询问,按顺序出入厂门,爱护门禁设施;4、门卫及其周边严禁闲杂人员逗留、堆放物品,未经许可,严禁举办各种活动。
第十七条员工文明管理要求:遵守劳动纪律,正确穿(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个人卫生清洁,言谈举止文明礼貌,行为规范。
企业文化处根据本规定制定文明生产管理考核细则,并纳入炼油厂业绩考核体系。
第十九条炼油厂专业管理部门应按照职责对文明生产管理进行检查考核;综合管理部门应不定期进行抽查、讲评和考核。
第二十条本规定由新疆诚通能源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炼油厂文明生产术语解释:(三清:设备清洁、室内清洁、现场清洁。
)(四无:无油污、无杂草、无明火、无易燃物。
)(五不漏:不漏物料、不漏水、不漏气(汽)、不漏油、不漏电。
) 三个一样:室内室外一个样、前院后院一个样、生产装置辅助车间一个样。
一平:地面平整。
二净:门窗玻璃净、墙壁地面净。
三见:沟见底、轴见光、设备见本色。
四无:无垃圾、无杂草、无废料、无闲散设备。
五不缺:不缺保温防腐漆、不缺螺栓手轮、不缺门窗玻璃、不缺照明灯泡灯罩、不缺地沟盖板。
三不见天:检修中使用润滑油脂不见天,清洗过的零部件不见天,解体后的设备不见天。
三不落地:拆卸的零部件不落地,工具量具不落地,油污、物料不落地。
三条线:工具摆放一条线,零部件摆放一条线,材料摆放一条线。
三化:检修程序化,材料备件摆放规格化,施工现场卫生化。
三净:停工现场净,检修现场净,开工现场净。
【篇二:中石化六大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安全用火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用火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用火管理的范围包括以下厂区内各种明火作业、明火取暖和明火照明:1、各种焊接、切割作业;2、喷灯、火炉、液化气炉、电炉;3、烧烤煨管、熬沥青、炒砂子、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和产生火花的作业;4、生产装臵罐区临时用电或使用非防爆电动工具等;5、机动车辆及畜力车进入生产装臵区和罐区;6、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7、在生产区使用非防爆的电器。
第三条根据用火部位危险程度,炼化企业用火分为三级,属油田企业用火分为四级。
炼化企业用火级别划分:1、凡属下列地点动火均为一级用火:(l)正在生产的工艺装臵区;(2)各类罐区、油库、有毒介质区、液化气站;(3)有易燃可燃液体、液化气及有毒介质的泵房与机房;(4)易燃可燃物品、液化气及有毒物质装卸区等;(5)工业污水场、易燃易爆的循环水场、凉水塔和工业下水及下水系统的隔油池、油沟、管道(包括距上述地点15米以内的区域)。
(6)化学危险品仓库;(7)输送易燃、可燃液体和气体的管线。
2、凡属下列地点动火均为二级用火:(l)停工检修并经认真吹扫处理化验分析合格的工艺生产装臵;(2)从易燃、易爆及有毒装臵或系统拆除,且运到安全地点的容器、管线,经吹扫处理化验合格者;(3)全厂系统管网区;(4)仓库、车库及木材加工场;(5)生产装臵、罐区的非防爆场所及防火间距以外的地区。
3、在厂区内,除一、二级用火以外的临时用火均属三级用火。
4、生产企业可在没有危险的区域,划出固定用火区,并严格管理。
油田企业用火级别的划分:1、一级动火(1)原油储量在10000m3以上(含10000 m3)的油库、联合站,围墙以内爆炸危险区域范围内的在用油气管线及容器带压不臵换动火;(2)在运行的不小于5000 m3原油罐的罐体动火;(3)天然气气柜不小于400m3的石油液化气储罐动火;(4)不小于1000 m3成品油罐和炼化油料罐、轻烃贮罐的动火;(5)口径大于426mm的长输管线,在不停产紧急情况下的动火;输油(气)长输管线干线停输动火;(6)天然气井井口无控部分的动火;(7)处理重大井喷事故现场急需的动火;(8)炼油厂正在运行的生产装臵区;油罐区、溶剂罐区、气罐区、有毒介质区,液化气站;有可燃、易燃液体,液化气及有毒介质的泵房、机房、装卸区;输送易燃、可燃液体和气体管线的动火。
2、二级动火(1)原油储量在1001~10000 m3的油库、联合站,围墙以内爆炸危险区域范围内的在用油气管线及容器带压不臵换动火;(2)小于5000 m3 的油罐(包括原油罐、炼化油料罐、污油罐、含油污水罐、含天然气水罐)的动火;(3)1000~10000m3原油库的原油计量标定间、计量间、阀组间、仪表间及原油、污油泵房的动火;(4)铁路槽车原油装卸栈桥、汽车罐车原油罐装油台及卸油台的动火;(5)天然气净化装臵、集输站及场内的加热炉、溶剂塔、分离器罐、换热设备的动火;(6)天然气压缩机厂房、流量计间、阀组间、仪表间、天然气管道的管件和仪表处动火;(7)炼化生产装臵区的分离器、容器、塔器、换热设备及轻油罐、泵房、流量计间、阀组间、仪表间;液化石油气充装间、气瓶库、残液回收库的动火;(8)输油(气)站、石油液化气站站内外设备及管线上的动火;(9)油罐区防火堤以内的动火。
3、三级动火(1)原油储量不大于1000 m3的油库、集输站,围墙以内爆炸危险区域范围内的在用油气管线及容器带压不臵换动火;(2)不大于1000 m3的油罐和原油库的计量标定间、计量间、阀组间、仪表间、污油泵房的动火;(3)在油气生产区域内的油气管线穿孔正压补漏动火;(4)采油井单井联头和采油井井口处动火;(5)钻穿油气层时没有发生井涌、气侵条件下的井口处动火;(6)输油(气)干线穿微孔正压补漏,腐蚀穿孔部位补焊加固的动火;(7)焊割盛装过油、气及其他易燃易爆介质的桶、箱、槽、瓶的动火;(8)制作和防腐作业,使用有挥发性易燃介质为稀释剂的容器、槽、罐等处动火。
4、四级动火(1)在天然气集输站(场)、输油泵站、计量站、接转站等生产区域内非油气工艺系统的动火;(2)钻井、试油作业过程中未打开油气层时,距井口50m以内的井场动火;(3)除一、二、三级动火外,其他非重要油气区生产和在严禁烟火区域的生产动火。
第四条用火审批权限。
炼化企业用火审批权限:一级用火由申请用火单位领导会同施工单位用火负责人,对动火现场认真检查,制定可靠的防火措施,并填写火票。
安全监督部门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措施可靠并逐项落实后,方可签发火票,准许动火。
对时间较长、区域较广、项目较大的一级用火,应由申请用火单位制定出安全技术措施,报安全监督部门审批并召集有关单位共同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可动火。
2、二级用火由申请用火单位安全技术人员制定落实防火措施,填写火票,再经车间领导对动火现场进行检查,确认防火措施已落实后,批准动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