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在民政系统工作会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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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在民政系统工作会发言

同志们:

一、xx年全市民政工作回顾

xx年,全市民政系统紧紧围绕黄蓝两大国家战略,牢牢把握市委“抢抓机遇、积极作为、率先发展”的工作基调,以惠民生、保稳定、促发展为主线,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提升境界,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体制机制,始终保持了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在工作理念、思想作风、服务意识和廉政建设等方面都实现了根本转变和提高,多项工作走在了全国、全省前列,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五)社会组织发展壮大,作用明显。进一步优化了社会组织结构。全市现有社会组织882家,其中新登记48家,通过年检注销16家;市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变更为市民间组织管理局,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市和县区全部成立了社会组织党工委,建立社会组织党组织556个,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覆盖率达到100%,党组织覆盖率达到63%,超额完成了省市任务目标。(六)区划地名工作服务大局,科学谋划。顺利完成了中心城区20条数字化道路更名命名工作方案;积极适应黄蓝两大战略,科学合理地制定行政区划调整方案,积极稳妥地推进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全市共撤并乡镇10个,在县区政府驻地和经济开发区设立街道办事处7个,实现了行政资源的合理配置。全面部署和开展了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积极推进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全市15条边界线全部做到了界

线清晰,和谐稳定,得到了省厅的高度评价。

(七)社会事务管理更加规范,服务质量好。婚姻登记实现全省联网,收养登记全部纳入民政部信息系统,服务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高。xx 年,全市共办理结婚登记17447对,离婚登记3017对,收养登记73件,出证合格率均达100%。严格执行《省公墓管理办法》,深入开展殡葬系统行风建设,大力推行绿色殡葬,火化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不断加强和改进殡葬服务,实现了规范服务、文明服务、诚信服务、优质服务,更好地满足了群众殡葬需求。

一年来,我局先后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表彰为“省爱国拥军模范单位”;被民政部确定为“全国首批城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示范单位”;被省民政厅表彰为“全省福利彩票发行工作组织管理一等奖”、“全省福利彩票销售总量和销售进步三等奖”;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市级文明单位”、“全市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先进单位”、“两评一树先进单位”、“全市信访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真情在我心,满意在民政”服务品牌被评为全市机关优秀服务品牌。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民政事业的发展,各项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和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对民政工作高度重视的结果;是各级人大、政协指导监督、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市县分管领导具体指导、全力支持的结果;是驻军驻警部队、市直各部门和社会各界人士对民政工作关心帮助、积极参与的结果;是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奋发有为、真抓实干、无私奉献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民政局向各级领导、驻军、驻警部队及市直各部门、社会各界人士对

民政工作的高度重视、亲切关怀和大力支持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二、扎实做好xx年各项民政工作

今年是深化改革发展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民政工作意义重大。xx 年全市民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实施黄蓝国家战略,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的奋斗目标。着力深化服务型民政建设,继续提升“真情在我心,满意在民政”服务品牌,按照“用心服务、公平服务、依法服务、创新服务”的基本要求,不断提高民政工作规范化、法制化、信息化和自主创新水平,为全面推进黄蓝两大国家战略,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作出更大贡献。为此,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不断提高社会救助水平,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要按照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的总体要求,牢牢把握保障和改善民生这条主线,按照自然增长机制,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适时提高城市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农村低保要不低于省政府提出的每人每年2300元的目标要求;要做好城乡低保与孤儿分散供养、新农保、城镇非从业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积极推进居民家庭经济收入核对工作,着力提升城乡低保精细化管理水平;不断巩固敬老院创建成果,按照个性化、人性化、温馨化、规范化、信息化的“五化”要求,进一步提高乡镇敬老幸福园管理服务水平;全面推进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逐步取消救助起付线和病种限制;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妥善解决城乡贫困居

民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继续做好教育、住房、取暖等救助工作,努力使困难群众生活得到进一步改善。

(二)完善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不断提升救灾应急保障能力。认真贯彻实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以推进乡镇和村级预案编制为重点,形成上下衔接配套的救灾预案体系,并加强演练;充分发挥各级减灾委的综合协调和应急指挥作用,健全完善应急联动、灾情会商和信息共享机制;积极推进市县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创新救灾物资储备方式,增强救灾应急保障能力,确保灾害发生12小时内基本救助措施到位;要妥善安排好灾民生活,加强救灾资金监管,健全救灾捐赠信息公开制度,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有序推进城乡社区建设,提高基层民主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对城市示范社区的动态管理,积极推进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流动人口聚居地的社区居委会建设,着力构建社区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志愿互助服务相衔接的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城市社区的管理和服务质量;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有序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力争全市农村社区建设覆盖率达到80%;要以新一届村居委会班子建设为重点,深入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直接参与基层社会事务和公益事业管理的民主权利。

(四)巩固双拥创城成果,维护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的良好局面。全面贯彻落实新颁布的《省双拥模范城(县)年度考评办法(试行)》和《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坚持把双拥工作做到平时、做到

基层、用心去做的原则,继续以“爱民固边大走访”、“拥军强基送真情”两项特色活动为载体,积极推动“十送十进”军营活动向纵深发展,努力实现双拥共建的社会化、经常化、制度化;制定出台在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中进一步加强全市双拥工作的意见,努力营造军政军民团结一致,共建生态文明典范城市的浓厚氛围。要积极稳妥地做好新老安置政策过渡期间的退役士兵安置和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为退役士兵再就业提供服务;要认真做好荣军轮流休养工作,完善复退军人精神病防治网络,扩大康复防治覆盖范围,提高荣军医院整体水平;不断加强军休工作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军休干部“两项待遇”;积极推进军供站建设,尽快提升军供保障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认真做好散葬烈士墓迁移、整合、修缮工作,确保年底前集中迁建达到80%以上。

(五)大力发展福利慈善事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十二五”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加快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建立城市“三无”老人生活补贴制度、失能失智老人养老补贴制度、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继续实施“明天计划”、“重生计划”、低保家庭先天性心脏病儿童免费手术等福利救助项目;进一步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建立统筹解决孤儿安置、生活、教育、医疗、就业、住房等问题的长效机制,推进孤儿养育的亲情化、专业化、家庭化;继续加强市级“三院两中心”和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建设,推进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试点工作;进一步理顺慈善事业管理体制,努力扩大慈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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