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品牌创建理论的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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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关于品牌创建理论的综述(一)关于如何创建品牌的研究已经经历了半个多世纪了,这个理论一直在进步着、发展着。但是国内目前很少对这些理论进行比较系统的综述。本文试图就这个问题做一个初步的综述和评述,供国内的品牌研究者和实践工作者参考。这是综述(一),还有综述(二)。

一、利用广告进行品牌创建的理论

正如大卫.艾格所说,品牌长期以来是以大众媒体作为工具,通过广告以实现品牌创建的目的。所以,在品牌创建理论的演进过程中,最早的品牌创建理论也是由广告人在实践和思考的基础上提出。主要代表性理论是:USP理论,形象论和定位论。

(一)USP理论

USP理论是罗塞尔·瑞夫斯(Rosser Reeves,1910-1984)在从事广告工作20多年后提出的一个品牌产品的推广理论。1961年在他出版的《实效的广告》(The Reality of Advertising)书中,系统地阐述了USP(Unique Selling Proposition)理论。他在书中对USP做了如下阐述:

1. 每一个广告必须向顾客提出一个主张(proposition)。他指出,不只是一些文字表达,不是对产品的吹嘘,不是橱窗广

告,而是一个实在的利益点。要告诉广告的读者(当时主要是报纸广告):购买这个产品,你将得到特定的好处。

2.这个主张必须是竞争对手不能或没有提出的。它必须独一无二,是品牌的专有特点或是在特定的广告领域中没有提出过的说辞。

3.这个独特的主张必须能够打动(move)成千上万的读者,也就是说,能够把顾客吸引到你的产品上来。

所以,USP的理论核心思想非常清楚,在品牌产品推广时,必须有一个独特的销售主张,这个主张要有广泛的吸引力,并确切告诉顾客:买下它对你有什么好处(暗示不卖它就有害处)。正是这个思想,瑞夫斯被认为是强卖(hard sell)观点代表。

他特别强调消费者从广告中仅仅记住一件事,比如一个强有力的宣称,一个强有力的概念等,这是为什么在一个广告只能有一个USP的原因。此外在他的理论中认为广告应该能够抓住人们的注意,在此基础上对这个USP的观念不断地重复(repeat over and over)。这样人们才能牢牢记住。

根据瑞夫斯实践,他相信广告更多是科学和研究,而不是艺术作品。因此,瑞夫斯在品牌产品推广中,经常使用科学的证据,就如现在国内的广告中经常可以看到的宝洁公司的一些广告。由于强烈地反对广告的艺术性和形象性观点,所以,USP理论中的独特销售主张之基础是产品,是通过挖掘产品的

功能性独特点找到USP。此外,USP理论认为,广告在推出产品后,在其生命周期内,其广告战略总体不应该改变,要改变的只是形式而已。可见,瑞夫斯在当时就认识到了品牌广告前后一贯的必要性。

尽管USP理论在今天仍然有市场。但是就在USP理论发表不久,由于美国大众从关注产品利益点,正在转向个性形象表达和偏向流行文化,再加上电视广告的迅猛发展,形象建设有了有效的手段。在1965年,因为公司广告业务下降,瑞夫斯退休离开了广告界。同时也标志着品牌创建的思想发生了改变,新的广告和品牌理论也同时产生。

(二)品牌形象理论

与罗塞尔·瑞夫斯同时代的另一位广告人——被称谓20世纪最伟大的广告人——大卫·奥格卫(David Ogilvy,1911-1999)根据自己广告和品牌创建实践,提出了与USP完全不同的理论,这个理论就是形象论。人们对罗塞·瑞夫斯理论的批评主要集中在以下两点上,认为罗塞·瑞夫斯的USP理论是在强卖,调查显示绝大部分的消费者并不喜欢他的广告,他的许多广告被认为没有顾及人们的感情,而许多消费者购买是在潜意识下完成的;另一点是否定形象,认为实在的利益才是顾客需要的。就在USP理论发表后第二年,大卫·奥格威出版了《一个广告人的自白》(Confessions of an Advertising Man,1962)。

大卫·奥格威在上述书中和许多别的场合提出了不少关于品牌和广告的名言或者说格言,其中蕴涵着他的形象理论。早在1955年他就对美国广告协会说: 每一个广告应该看成是对复杂的符号——即品牌形象——的贡献[]。他自己号称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广告人,他补充说,因为其他伟大的广告人都已经死了。不过美国一些专业机构进行过多次调查结果显示,他确实被认为是20世纪最伟大的广告人。

他认为广告对产品的销售作用巨大。他打比喻说:一个产品可能需要上百个科学家经过两年的努力才能开发成功,而我用只要30天为这个产品创造一个个性,并制定一个广告计划。如果我的工作做的足够好的话,对产品的成功来说,我的贡献不亚于百位科学家的贡献。可见,他认为,为品牌产品建立一个个性和发起一个成功广告运动,非常重要。他认为,(企业)现在必须决定品牌要一个怎样的形象(image),形象就是个性,一个产品就像一个人,要有自己的个性,是这个形象决定了在市场的地位:是成功还是失败。

在关于如何建立形象问题上。他认为,广告不是娱乐,而是要提供信息,促使顾客购买的不是广告的形式,而是广告的内容。这个广告内容是什么呢?按照形象理论看法,这个内容就是包含着创意(creative)的个性形象。

所以,形象论认为,一个好的广告应该不让人们认为这是一个广告,不应该强卖,而是应该让顾客在无意识下去购买你的产品。这个思想与USP的观点完全不同。

不过就创意而言,与斯瑞夫的独特性思想是一致的。只不过一个称谓创意,创意本质上就是独特性。而独特性按照瑞夫斯的说法,就是竞争对手没有的或者没有说过的。其实从没有提出过的东西现在提出了(独特主张)就是创意。但是,由于两个理论专家的思维不同,大卫.奥格威侧重创意的艺术和形象性,而瑞夫斯主要指的是独特的产品利益点。

由于大卫奥格威的个人成功,使得品牌形象论获得广泛的认可。但是由于创意的获得非常困难,大卫·奥格威也没有提出具体创意来源,他的策略是找到最优秀的人,他们就是创意的来源。他认为在实际广告界,有真正创意的十分罕见,只有几百分之一。

因此,形象论提出了品牌形象和品牌个性的重要性,但是如何获得这个个性创意留给了广告的创意专家,依靠的是个人的天赋。所以,这个理论本质上只是一个思想,不具有实际的操作指导性。

(三)品牌定位理论

鉴于品牌形象理论事实上没有替如何构造品牌的个性形象以指导,在实际的应用过程中,品牌形象论受到很多的批评。一些专家认为,品牌形象论要为许多虚假和夸大的形象宣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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