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石油气站的消防设计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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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部分内容及解释)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部分内容及解释)
8.1.3 防火系统的火灾探测与报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由于某些场所适宜选用带闭式喷头的传动管传递火灾信号,许多工程也是这样做的,为了保证其安全可靠制订了该条文。
8.1.4 因为本规范 6.4.1 条规定“沉降罐顶部积油厚度不应超过0.8m”,并且沉降罐顶部存油少、油品含水率较高,消防设施标准应低于油罐。
8.6.2 三级天然气净化厂生产装置区的高大塔架及其设备群宜设置固定水炮;三级天然气凝液装置区,有条件时可设固定泡沫炮保护;其设置位置距离保护对象不宜小于15m,水炮的水量不宜小于30L/s 。
8.6.3 液体硫磺储罐应设置固定式蒸汽灭火系统;灭火蒸汽应从饱和蒸汽主管顶部引出,蒸汽压力宜为0.4~1.0MPa ,灭火蒸汽用量按储罐容量和灭火蒸汽供给强度计算确定,供给强度为0.0015kg/m3·s,灭火蒸汽控制阀应设在围堰外。
另外,本条规定移动式干粉灭火设施系指干粉枪、炮或车。
8.5.2 单罐容量较大和 (或) 储罐数量较多的储罐区,所需的消防冷却水量较大,只靠移动式系统难以胜任,所以应设置固定式消防水冷却系统。但具体如何规定,目前,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等其他主要现行防火规范的规定不尽相同。由于石油天然气站场与石油化工企业不同,消防站大都在站场外,有的相距甚远,且消防车配备较少,往往短时间内难以组织起所需灭火救援力量。所以采纳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与《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规定。
2 距着火罐直径 (卧式罐按罐直径和长度之和的一半)1.5 倍范围内的邻近罐冷却水供给强度不应小于0.15L/s·m2,保护面积按其表面积的一半计算。
8.5.5 全冷冻式液化石油气储罐固定式消防冷却水系统的冷却水供给强度与冷却面积,应满足下列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83-2004条文说明目次1 总则 (77)2 术语 (80)3 基本规定 (81)3.1 石油天然气火灾危险性分类 (81)3.2 石油天然气站场等级划分 (84)4 区域布置 (88)5 石油天然气站场总平面布置 (94)5.1 一般规定 (94)5.2 站场内部防火间距 (96)5.3 站场内部道路 (99)6 石油天然气站场生产设施 (102)6.1 一般规定 (102)6.2 油气处理及增压设施 (105)6.3 天然气处理及增压设施 (106)6.4 油田采出水处理设施 (107)6.5 油罐区 (108)6.6 天然气凝液及液化石油气罐区 (115)6.7 装卸设施 (119)6.8 泄压和放空设施 (121)6.9 建(构)筑物 (128)7 油气田内部集输管道 (130)7.1 一般规定 (130)7.2 原油、天然气凝液集输管道 (132)7.3 天然气集输管道 (133)8 消防设施 (137)8.1 一般规定 (137)8.2 消防站 (138)8.3 消防给水 (142)8.4 油罐区消防设施 (144)8.5 天然气凝液、液化石油气罐区消防设施 (157)8.6 装置区及厂房消防设施 (162)8.7 装卸栈台消防设施 (165)8.8 消防泵房 (166)8.9 灭火器配置 (168)9 电气 (170)9.1 消防电源及配电 (170)9.2 防雷 (170)9.3 防静电 (173)10 液化天然气站场 (175)10.1 一般规定 (175)10.2 区域布置 (176)10.3 站场内部布置 (178)10.4 消防及安全 (179)1 总则10.1 油气田生产和管道输送的原油、天然气、石油产品、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凝液、稳定轻烃等,都是易燃易爆产品,生产、储运过程中处理不当,就会造成灾害。

因此,在工程设计时,首先要分析各种不安全的因素,对其采取经济、可靠的预防和灭火技术措施,以防止火灾的发生和蔓延扩大,减少火灾发生时造成的损失。

液化石油气站的防火设计

液化石油气站的防火设计

液化石油气站的防火设计液化石油气作为一种新型燃料,在工业生产及人民生活中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

然而,有些地方和单位在新建液化石油气站时,忽视防火设计,致使工程存在不少隐患,火灾和爆炸事故也时有发生。

因此,认真搞好液化石油气站的防火设计,对于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是十分必要的。

下面就常见的储存2500立方米以下、具有灌瓶装置的中小型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的防火设计谈几点浅见:一、位置选择及总平面布置液化石油气站在选择位置及总平面布置上一般应满足以下几方面要求:1.应为独立的建筑物及构筑物,布置在城市郊区或本单位边缘,并位于本单位和附近居民区、明火及火花散发地点的下风向或侧风向,远离名胜古迹、游览区、大型公共建筑、重要物资仓库以及电台、电视台、导航站等重要设施。

2.储罐区和甲类生产厂房与相邻企业的建构筑物、堆场、厂内外铁路、道路、室外变配电室以及与民用建筑、生产辅助建筑、明火或火花散发地点的距离应分别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TJ16—74)第15、16、17、47、52条要求。

3.液化气站内应平正、无低洼之处,严禁设在有地下和半地下的防空洞上,生产区周围应设置用不燃材料建筑与辅助生产区有明显分隔的围墙,其实体高度不小于2米,储罐区还应设防护墙,其高度为1米,为便于进出储罐区,其墙上应设二处以上用不燃材料做成的过墙踏步。

4.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球形储罐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的半径,卧式储罐之间及至防护墙的净距离应不小于相邻较大储罐的直径,并不小于1.5米;两排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其中最长罐长度的一半。

5.铁路专用线中心距储罐不小于35米,卸车栈桥一般应设在铁路专用线的单侧,在其两端和栈桥每隔60米应设一处安全梯;汽车槽车卸车时,车台中心线距储罐不应小于30米,并应有不小于5‰的坡度,以便在发生事故情况下汽车能自动滑行。

6.压缩机室及烃泵房、空实瓶间、罐装间、槽车库、卸车台等之间的防火间距应大于12米。

液化石油气(LPG)储罐区消防设计探讨

液化石油气(LPG)储罐区消防设计探讨

液化石油气(LPG)储罐区消防设计探讨作者:张在凤来源:《中国科技博览》2013年第28期[摘要]本文根据液化石油气(LPG)自身特点和不同工程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的设计规范,结合笔者以往参与的LPG站的工程设计实例,理论联系实际,主要探讨LPG储罐区设计过程及需注意的要点,供类似工程设计借鉴。

[关键词] LPG储罐消防给水储罐固定喷淋装置中图分类号:TU996 文献标识码:TU 文章编号:1009―914X(2013)28―0348―03引言液化石油气(Liquefied Petroleum Gas,简称LPG)主要在炼油厂石油提炼过程中分离产生,也是油田伴生气和天然气的重要组分。

作为石化工业原料,LPG主要用于烃类裂解制乙烯和蒸气转化制合成气;此外,作为优质燃料,LPG在有色金属冶炼、窑炉焙烧、汽车动力、居民生活等方面也扮演着重要角色。

相比煤、柴等燃料燃烧时产生的烟气及悬浮颗粒对大气环境造成的污染,LPG具有清洁性和高燃烧值等特点;随着城镇化发展和社会生活水平的提高,LPG作为居民生活、商业、采暖通风和空调、燃气汽车用气等主要气源,应用比例占城镇燃气的65%左右[1]。

大型储罐的建设运行对我国能源市场的稳定及石化行业的正常运行提供了有力保障,但就目前国内实际情况而言,LPG使用较为分散,尤其在城镇燃气供配方面,LPG的储存站、储配站、灌装站、气化站和混气站建设越来越多,主要采用中小型的全压力式储罐,而此类型的储存方式又以卧式储罐较球罐常见。

纵观国内在LPG储罐消防与给排水设计方面的研究总结,早期有学者[2,3]对LPG储罐区消防系统的设计与控制方面进行了阐述;近几年,随着全压力式LPG储罐的发展。

为降低储存成本,新建了一批万立方米级的大型全冷冻式储罐储存基地,诸如上海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的2座5×104 m3储罐、浙江舟山六横岛的2座4×104 m3储罐,葛晓霞等[4]也对此类储罐的消防设计做了相关研究总结,本文不做阐述。

液化天然气LNG气站场消防距离和消防设计说明

液化天然气LNG气站场消防距离和消防设计说明

消防距离和消防设计说明书1.工程简介 (1)1.1 工程概况 (1)1.2 项目业主简介 (1)1.3.工程内容及主要工程量 (1)1.4.工程建设 (1)1.5 投资概算和资金来源 (2)1.6 技术经济指标 (2)2. XXXLNG 气化站工程消防设计 (3)2.1 概述 (3)2.2 消防工程设计 (3)2.3 专用消防设施 (6)2.4 其他措施 (11)2.5 消防组织 (12)XXXLNG 气化站消防平面布置图工程名称: XXX 气化站项目业主: XXX 燃气有限公司工程性质: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能源工程供气规模: 2022 年: 12248 万标准立方米/年2022 年: 27113 万标准立方米/年。

2022 年项目总投资: 44181.00 万元XXX 燃气有限公司致力于城市燃气建设。

目前,公司正以积极进取的姿态,艰难奋斗的精神,大力发展管道燃气。

努力开辟天然气利用市场和领域,为再创燃气事业新篇章,为优化城市能源结构、提升城市品位作贡献。

XXXLNG 气化站整站的土建、电气、控制和工艺建设。

1、近期建设工期近期工程的建设计划工期包括施工前期、施工期以及投产发展期等所需要的时间。

本工程的工期安排具体如下:2022年下半年:勘察设计阶段(部份管道工程开始施工);2022年下半年:主体工程施工及用户发展阶段;2022 年~2022 年为用户发展阶段(达到一期工程设计规模)。

2、施工计划工期施工计划工期包括施工前期和主体工程施工期。

估计初步设计审批日期为 2022 年 12 月,试运行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得到本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 11 个月。

1.5.1 投资概算本工程概算总投资为 44181.00 万元,其中建造工程费用13647.87 万元,设备工程费用2901.63 万元,安装工程费用 15716.95 万元,其它工程费用 11914.56 万元。

5.2 资金来源本工程资金来源为:固定资产投资的 30%由业主自筹,固定资产投资的 70%贷款,贷款额为 27600 万元。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183-2004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183-2004

UDC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P GB 50183-2004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Code for fire protection design of petroleumand natural gas engineering2004– 11 –04 发布2005 – 03 –0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Code for fire protection design of petroleum and natural gas engineeringGB 50183-2004主编部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5 年3 月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281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的公告现批准《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183-2004,自2005年3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1.1(1)(2)(3)、3.2.2、3.2.3、4.0.4、5.1.8(4)、5.2.1、5.2.2、5.2.3、5.2.4、5.3.1、6.1.1、6.4.1、6.4.8、6.5.7、6.5.8、6.7.1、6.8.7、7.3.2、7.3.3、8.3.1、8.4.2、8.4.3、8.4.5、8.4.6、8.4.7、8.4.8、8.5.4、8.5.6、8.6.1、9.1.1、9.2.2、9.2.3、10.2.2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原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93及其强制性条文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〇〇四年十一月四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1〕87号《关于印发“二000至二00一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要求,在对《原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183-93进行修订基础上编制而成。

液化气站防火设计规范

液化气站防火设计规范

液化气站防火设计规范200m3液化气站消防设计要求一、设计依据1、《城镇燃气设计标准》CB50028-20062、《工业金属管道设计标准》GB50316-2000〔2022年版〕3、《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标准》GB50140-20054、《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与验收标准》GB50235-97二、平安间距以下平安间距根据《城镇燃气设计标准》CB50028-2006第8章第3节“液化石油气供给基地”中的有关规定确定。

1、总容积小于等于200m3,单罐容积≤50m3全压力式储罐距基地围墙的间距为20米。

2、卧式储罐距防火堤的间距为3米。

3、总容积小于等于200m3,单罐容积≤50m3全压力式储罐距灌装间、汽车槽车装卸台、门卫及值班室的间距为20米。

4、总容积小于等于200m3,单罐容积≤50m3全压力式储罐距消防泵房、消防水池〔取水口〕的间距为40米,距站内主要道路的间距为15米。

5、相邻卧式储罐间的防火间距为较大罐的直径。

三、消防用水设计计算根据《城镇燃气设计标准》CB50028-2006中的有关规定,消防用水延续时间按照3小时计算,储罐冷却水供给强度为0.15L/S㎡,着火罐的保护面积按照全外表积计算;距着火罐直径〔卧式罐按其直径和长度之和的一半〕1.5倍范围内的相邻罐取其外表积的一半计算,求的50m3储罐外表积为81.64㎡,5m3储罐外表积为18㎡。

着火罐为50m3最大罐,冷却水用量计算:〔81.64+81.64÷2+18÷2〕㎡某0.15L/S㎡≈20L/S消防水枪用水量为20L/S,合计用水为20L/S+20L/S=40L/S,合144m3/h,总消防用水量:144m3/h某3h=432m3。

考虑到站区内有自备消防水井,补水量不小于30m3/h,故设计消防水池总容积为350m3。

设消防水泵两台,型号:IS150-125-315,流量Q=160m3/h,扬程H=32米,电机功率30KW。

加油加气站的防火设计要求

加油加气站的防火设计要求

加油加气站的防火设计要求一、站址选择加油加气站的站址选择,应符合城乡规划、环境保护和防火安全的要求,并应选在交通便利的地方;在城市建成区不应建一级加油站、一级加气站、一级加油加气合建站、CNG加气母站;在城市中心区不宜建一级加气站、一级加油站、一级加油加气合建站、CNG加气母站;城市建成区内的加油加气站,宜靠近城市道路,但不宜选在城市干道的交叉路口附近;二、防火间距加油加气站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已有详细规定,本章不再累述,仅列出常见的防火间距,见表4-5-8、4-5-9;三、平面布局1.车辆入口和出口应分开设置;2.站区内停车位和道路应符合下列规定:1站内车道或停车位宽度应按车辆类型确定;CNG加气母站内单车道或单车停车位宽度,不应小于4.5m,双车道或双车停车位宽度不应小于9m;其他类型加油加气站的车道或停车位,单车道或单车停车位宽度不应小于4m,双车道或双车停车位不应小于6m;2站内的道路转弯半径应按行驶车型确定,且不宜小于9m;3站内停车位应为平坡,道路坡度不应大于8%,且宜坡向站外;4加油加气作业区内的停车位和道路路面不应采用沥青路面;3.在加油加气合建站内,宜将柴油罐布置在LPG储罐或CNG储气瓶组、LNG储罐与汽油罐之间;4.加油加气作业区内,不得有“明火地点”或“散发火花地点”;5.柴油尾气处理液加注设施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不符合防爆要求的设备,应布置在爆炸危险区域之外,且与爆炸危险区域边界线的距离不应小于3m;2符合防爆要求的设备,在进行平面布置时可按加油机对待;6.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应布置在辅助服务区内;7.加油加气站的变配电间或室外变压器应布置在爆炸危险区域之外,且与爆炸危险区域边界线的距离不应小于3m;变配电间的起算点应为门窗等洞口;8.站房可布置在加油加气作业区内,但应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的规定;9.加油加气站内设置的便利店、汽车服务等非站房所属建筑物或设施,不应布置在加油加气作业区内,其与站内可燃液体或可燃气体设备的防火间距,应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有关三类保护物的规定;便利店、汽车服务等设施内设置明火设备时,则应视为“明火地点”或“散发火花地点”;其中,对加油站内设置的燃煤设备不得按设置有油气回收系统折减距离;10.加油加气站内的爆炸危险区域,不应超出站区围墙和可用地界线;11.加油加气站的工艺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宜设置高度不低于2.2m的不燃烧体实体围墙;当加油加气站的工艺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大于表4-5-5、4-5-6中防火间距的1.5倍,且大于25m时,可设置非实体围墙;面向车辆入口和出口道路的一侧可设非实体围墙或不设围墙;一加油加气站建筑防火通用要求1.加油加气站内的站房及其他附属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当罩棚顶棚的承重构件为钢结构时,其耐火极限可为0.25h,顶棚其他部分应采用燃烧体建造;2.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内建筑物的门、窗应向外开;有爆炸危险的建筑物,应采取泄压措施;加油加气站内,爆炸危险区域内的房间的地坪应采用不发火花地面并采取通风措施;3.加油加气站站房可由办公室、值班室、营业室、变配电间、卫生间和便利店等组成,站房内可设非明火餐厨设备;站房可与设置在辅助服务区内的餐厅、汽车服务、锅炉房、厨房、员工宿舍等合建,但站房与上述设施之间,应设置无门窗洞口且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实体墙;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内不应种植树木和易造成可燃气体聚集的其他植物;4.加油岛、加气岛及汽车加油、加气场地宜设罩棚,罩棚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制作,其有效高度不应小于4.5m;罩棚边缘与加油机或加气机的平面距离不宜小于2m;二汽车加油站的建筑防火要求1除桥装饰加油装置所配置的防火防爆油罐和柴油罐应埋地设置,严禁设在室内或地下室内;2汽车加油站的储油罐,应采用卧式油罐,油罐应采用钢制人孔盖,人孔应设操作井;设在行车道下面的人孔井应采用加油站车行道下专用的密闭井盖和井座;3汽油罐与柴油罐的通气管应分开设置,通气管管口高出地面不应小于4m,沿建构筑物的墙柱向上敷设的通气管,其管口应高出建筑物的顶面1.5m以上;通气管管口应设阻火器,当加油站设油气回收系统时,汽油罐的通气管管口除应装设阻火器外,还应装设呼吸阀;4加油机不得设在室内,位于加油岛端部的加油机附近应设防撞柱栏,其高度不应小于0.5m;5油罐车卸油必须采用密闭方式;加油站内的工艺管道除必须露出地面的以外,均应埋地敷设;当采用管沟敷设时,管沟必须用中性沙子或细土填满、填实;工艺管道不应穿过或跨越站房等逾期无直接关系的建筑构物,与管沟、电缆沟和排水沟交叉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6撬装式加油装置可用于政府有关部门许可的企业自用、临时或特定场所,其设计与安装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采用撬装式加油装置的加油站技术规范和其他有关规范的规定;三液化石油气加气站的建筑防火要求1.液化石油气罐严禁设在室内或地下室内;在加油加气合建站和城市建成区内的加气站,液化石油气罐应埋地设置,且不宜布置在车行道下;当液化石油气加气站采用地下储罐池时,罐池底和侧壁应采取防渗漏措施;地上储罐的支座应采用钢筋混凝土支座,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5.00h;加气机不得设在室内;2.液化石油气储罐的进液管、液相回流管和气相回流管上应设止回阀;出液管和卸车用的气相平衡管上宜设过流阀;止回阀和过流阀宜设在储罐内;储罐必须设置全启封闭式弹簧安全阀;安全阀与储罐之间的管道上应装设切断阀;地上储罐放散管管口应高出储罐操作平台2m及以上,且应高出地面5m及以上;地下储罐的放散管管口应高出储罐操作平台2.5m及以上;放散管管口应设有防雨罩;在储罐外的排污管上应设两道切断阀,阀间宜设排污箱;3.液化石油气储罐必须设置就地指示的液位计、压力表和温度计以及液位上、下限报警装置,储罐宜设置液位上限限位控制和压力上限报警装置;4.液化石油气压缩机进口管道应设过滤器;出口管道应设止回阀和安全阀;进口管道和储罐的气相之间应设旁通阀;连接槽车的液相管道和气相管道上应设拉断阀;加气机的液相管道上宜设事故切断阀或过流阀;事故切断阀及加气机附近应设防撞柱栏; 5.加气站和加油加气合建站应设置紧急切断系统;液化石油气罐的出液管道和连接槽车的液相管道上应设紧急切断阀;紧急切断阀宜为气动阀;紧急切断系统至少应能在距卸车点5m以内、在控制室或值班室内和在加气机附近工作人员容易接近的位置启动;四压缩天然气加气站的建筑防火要求1.压缩天然气加气站的储气瓶储气井间宜采用开敞式或半开敞式钢筋混凝土结构或钢结构;屋面应采用非燃烧轻质材料制作;压缩天然气加气站的压缩机房宜采用单层开敞式或半开敞式建筑,净高不宜低于4m;屋面应为不燃烧材料的轻型结构; 2.压缩机出口与第一个截断阀之间应设安全阀,压缩机进、出口应设高、低压报警和高压越限停机装置;压缩机组的冷却系统应设温度报警及停车装置;压缩机组的润滑油系统应设低压报警及停机装置;压缩机的卸载排气不得对外放散;压缩机排出的冷凝液应集中处理;3.加气站内压缩天然气的储气设施宜选用储气瓶或储气井;储气瓶组或储气井与站内汽车通道相邻一侧,应设安全防撞栏或采取其他防撞措施;4.加气机不得设在室内;加气机的进气管道上宜设置防撞事故自动切断阀;加气机的加气软管上应设拉断阀;加气机附近应设防撞柱栏;5.天然气进站管道上应设紧急截断阀;手动紧急截断阀的位置应便于发生事故时能及时切断气源;储气瓶组储气井进气总管上应设安全阀及紧急放散管、压力表及超压报警器;每个储气瓶井出口应设截止阀;储气瓶组储气井与加气枪之间应设储气瓶组储气井截断阀、主截断阀、紧急截断阀和加气截断阀;6.加气站内的天然气管道和储气瓶组应设置泄压保护装置,泄压保护装置应采取防塞和防冻措施;不同压力级别系统的放散管宜分别设置;放散管管口应高出设备平台2m及以上,且应高出所在地面5m及以上;五LNG和L-CNG加气站的建筑防火要求1在城市中心区内,各类LNG加气站应采用埋地LNG储罐,地下LNG储罐或半地下LNG 储罐;2非LNG撬装设备的地上LNG储罐等设备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①LNG储罐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的直径的1/2,且不应小于2m;②LNG储罐组四周应设防护堤,堤内的有效容量不应小于其中1个最大LNG储罐的容量;防护堤内地面应至少低于周边地面0.1m,防护堤顶面应至少高于堤内地面0.8m,且应至少高出堤外地面0.4m;防护堤内堤脚线至LNG储罐的外壁净距不应小于2m;防护堤应采用不燃烧实体材料建造,应能承受所容纳液体的静压及温度变化的影响,且不应渗漏;防护堤的雨水排放口应有封堵措施;③防护堤内不应设置其他可燃液体储罐、CNG储气瓶组或储气井;非明火汽化器和LNG汞可设置在防护堤内;3箱式LNG撬装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①LNG撬装设备的主箱体内侧应设拦蓄池,拦蓄池的有效容量不应小于LNG储罐的容量,且拦蓄池侧板的高度不应小于1.2m,LNG储罐外壁至拦蓄池侧板的净距不应小于0.3m;②拦蓄池的底板和侧板应采用耐低温不锈钢材料,并应保证拦蓄池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③LNG撬装设备主箱体应包覆撬体上的设备;主箱体侧板高出拦蓄池侧板以上的部位和箱顶应设百叶窗,百叶窗应能有效防止雨水淋入箱体内部;④LNG撬装设备的主箱体应采取通风措施,并符合有关规范的规定;箱体材料应为金属材料,不得采用可燃材料;4地下或半地下LNG储罐宜采用卧式储罐,并应安装在罐池中;罐池应为不燃烧实体防护结构,能承受所容纳液体的静压及温度变化的影响,且不应渗漏;储罐的外壁到罐池内壁的距离不应小于1m,同池内储罐的间距不应小于1.5m;罐池深度大于或等于2m 时,池壁顶高出罐池外地面不应小于1m,当池壁顶高出罐池外地面1.5m及以上时,池壁可设置用不燃烧材料制作的实体门;半地下LNG储罐的池壁顶应至少高出灌顶0.2m,储罐应采取抗浮措施;储罐基础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5加气机不得设置在室内;加气机附近应设置防撬柱栏,其高度不应小于0.5m;6当LNG管道需要采用封闭式管沟敷设时,管沟应采用中性沙子填实;五、消防设施一灭火器材配置加油加气站工艺设备应配置灭火器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每两台加气机应配置不少于两具4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加气机不足两台应按2台配置;2.每两台加油机应配置不少于两具4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或1具4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和1具6L泡沫灭火器;加油机不足两台应按两台配置;3.地上LPG储罐、地上LNG储罐、地下和半地下LNG储罐、CNG储气设施,应配置两台不小于35kg推车式干粉灭火器;当两种介质储罐之间的距离超过15m时,应分别配置;4.地下储罐应配置1台不小于35kg推车式干粉灭火器;当两种介质储罐之间的距离超过15m时,应分别配置;5.LPG泵和LNG泵、压缩机操作间棚,应按建筑面积每50㎡配置不少于2具4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6.一、二级加油站应配置灭火毯5块、沙子2m3;三级加油站应配置灭火毯不少于两块、沙子2m3;加油加气合建站应按同级别的加油站配置灭火毯和沙子;其余建筑的灭火器配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的有关规定;二消防给水设施1.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加油和液化石油气加气合建站应设消防给水系统;2.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加油和液化石油气加气合建站消防给水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①消防给水应利用城市或企业已建的给水系统,当已有给水系统不能满足消防给水的要求时,应自建消防给水系统;②消防给水管道可与站内的生产、生活给水管道合并设置,但应保证消防用水量的要求;消防水量应按固定式冷却水量和移动水量之和计算;③液化石油气加气站采用地上储罐的,消火栓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20L/s,连续给水时间不应小于3h;采用埋地储罐的,一级站消火栓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15L/s,二、三级站消火栓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10L/s,连续给水时间不应小于1h;④总容积超过50m3的地上储罐应设置固定式消防冷却水系统,其冷却水供给强度不应小于0.15L/㎡.s,着火罐的供水范围应按其全部表面积计算,距着火罐直径与长度之和0.75倍范围内的相邻储罐的供水范围,可按相邻储罐表面积的一半计算;⑤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加油和液化石油气加气合建站利用城市消防给水管道时,室外消火栓与液化石油气储罐的距离宜为30~50m;三级站的液化石油气罐距市政消火栓不大于80m,且市政消火栓给水压力大于0.2mpa⑥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加油和液化石油气加气合建站利用城市消防给水管道时,室外消火栓与液化石油气储罐的距离宜为30~50m;三级站的液化石油气罐距市政消火栓不大于80m,且市政消火栓给水压力大于0.2MPa时,可不设室外消火栓;⑦固定式消防喷淋冷却水的喷头出口处给水压力不应小于0.2MPa;移动式消防水枪出口处给水压力不应小于0.2MPa,并应采用多功能水枪;3设置有地上LNG储罐的一、二级LNG加气站和地上LNG储罐总容积大于60m3;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不设消防给水系统;①加油站、CNG加气站、三级LNG加气站和采用埋地、地下半地下LNG储罐的各级LNG 加气站及合建站;②合建站中地上LNG储蓄总容积不大于60m3;③LNG加气站位于市政消火栓保护半径150m以内,且能满足一级站供水量不小于20L/s;④LNG储罐之间的净距不小于4m,且在LNG储罐之间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钢筋混凝土防火隔墙,防火隔墙顶部高于LNG储罐顶部,长度至两侧防护堤,厚度不小于200mm;⑤LNG加气站位于城市建成区以外,且为严重缺水地区;LNG储罐,放散管储气瓶组、卸车点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距不小于现行国家标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2014年版GB50156——2012所规定安全距离的2倍;LNG储罐之间的净距不小于4m灭火器的配置数量在现行国家标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2014年版GB50156——2012规定的基础上增加1倍;三火灾报警系统1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应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2加油加气合建站内设置有LPG设备、LNG设备的场所和设置有CNG设备包括罐、瓶、泵、压缩机等的房间内、罩棚下,应设置可燃气体检测器;3可燃气体检测器一级报警设定值应小于或等于可燃气体爆炸下限的25%;4LPG和LNG储罐应设置液位上限、下限报警装置和压力上限报警装置;5警控制器宜集中设置在控制室或值班室内;6警系统应配有不间断电源;7燃气体检测器和报警器的选用和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50493-2009有关规定;8LNG汞应设超温、超压自动停汞保护装置;六、供配电1油加气站的供电负荷等级可为三级,信息系统应设不间断供电电源;2油站、LPG加气站、加油和LPG加气合建站的供电电源,宜采用电压为380/220V的外接电源;CNG加气站、LNG加气站、L-CNG加气站、加油和CNG或LNG加气站、L-CNG 加气站加气合建站的供电电源,宜采用电压为6/10kV的外接电源;加油加气站的供电系统应设独立的计量装置;3加油站、加气站及加油加气合建站的消防泵房、罩棚、营业室、LPG泵房、压缩机间等处,均应设事故照明;4引用外电源有困难时,加油加气站可设置小型内燃发电机组;内燃机的排烟管口,应安装阻火器;排烟管口至各爆炸危险区域边界的水平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排烟口高出地面4.5m以下时,不应小于5m;②排烟口高出地面4.5m及以上时,不应小于3m;5加油加气电力线路宜采用电缆并直埋敷设;电缆穿越行车道部分,应穿钢管保护;6采用电缆沟敷设电缆时,加油加气作业区内的电缆沟内必须充沙填实;电缆不得与油品、LPG、LNG和CNG管道以及热力管道敷设在同一沟内;7.爆炸危险区域内的电气设备选型、安装、电力线路敷设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的有关规定;8.加油加气站内爆炸危险区域以外的照明灯具,可选用非防爆型;罩棚下处于非爆炸危险区域的灯具,应选用防护等级不低于IP44级的照明灯具;七、防雷、防静电1钢制油罐、LPG储罐、LNG储罐和CNG储气瓶组必须进行防雷接地,接地点不应少于2处;2加油加气站的电气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①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电气设备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及信息系统的接地等,宜共用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应按其中接地电阻值要求最小的接地电阻值确定;②当各自单独设置接地装置时,油罐、LPG储罐、LNG储罐和CNG储气瓶组的防雷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配线电缆金属外皮两端和保护钢管两端的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电气系统的工作和保护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地上油品、LPG、CNG 和LNG管道始、末端和分支处的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3当LPG储罐的阴极防腐符合下列规定时,可不另设防雷和防静电接地装置:①LPG储罐采用牺牲阳极法进行阴极防腐时,牺牲阳极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阳极与储罐的铜芯连线横截面不应小于16mm2;②LPG储罐采用强制电流法进行阴极防腐时,接地电极应采用锌棒或镁锌复合棒,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接地电极与储罐的铜芯连线横截面不应小于16mm2;4埋地钢制油罐、埋地LPG储罐和埋地LNG储罐,以及非金属油罐顶部的金属部件和罐内的各金属部件,应与非埋地部分的工艺金属管道相互做电气连接并接地;5加油加气站内油气放散管在接入全站共用接地装置后,可不单独做防雷接地;6当加油加气站内的站房和罩棚等建筑物需要防直击雷时,应采用避雷带网保护;当罩棚采用金属屋面时,可不采用避雷带网保护;7加油加气站的信息系统应采用铠装电缆或导线穿钢管配线;配线电缆金属外皮两端、保护钢管两端均应接地;8加油加气站信息系统的配电线路首、末端与电子器件连接时,应装设与电子器件耐压水平相适应的过电压电涌保护器;9380/220V供配电系统宜采用TN—S系统,当外供电源为380V时,可采用TN—C—S系统;供电系统的电缆金属外皮或电缆金属保护管两端均应接地,在供配电系统的电源端应安装与设备耐压水平相适应的过电压电涌保护器;10地上或管沟敷设的油品管道、LPG管道、LNG管道和CNG管道,应设防静电和防感应雷的共用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11加油加气站的汽油罐车、LPG罐车和LNG罐车卸车场地和CNG加气子站内的车载储气瓶组的卸气场地,应设卸车或卸气时用的防静电接地装置,并应设置能检测跨接线及监视接地装置状态的静电接地仪;12.在爆炸危险区域内工艺管道上的法兰、胶管两端等连接处,应用金属线跨接;当法兰的连接螺栓不少于5根时,在非腐蚀环境下可不跨接;13油罐车卸油用的卸油软管、油气回收软管与两端快速接头,应保证可靠的电气连接;14采用导静电的热塑性塑料管道时,导电内衬应接地;采用不导静电的热塑性塑料管道时,不埋地部分的热熔连接件应保证长期可靠的接地,也可采用专用的密封帽将连接管件的电熔插孔密封,管道或接头的其他导电部件也应接地;15油品罐车、LPG罐车、LNG罐车卸车场地内用于防静电跨接的固定接地装置,不应设置在爆炸危险1区; 16防静电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0Ω;本章思考题1.加油站、加气站、加油加气站的等级分类如何划分2.加油加气站有哪些火灾危险性3.加油加气站的站址选择应注意哪些要求4.加油加气站的建筑防火有哪些要求5.哪类加油加气站应设计消防给水如何设计参考文献l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GB50156-201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范围S.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12.第六章发电厂防火。

大型LNG液化石油天然气接收站消防设计

大型LNG液化石油天然气接收站消防设计

大型LNG液化石油天然气接收站消防设计探讨摘要:液化天然气(以下简称lng),因为存储介质的低温可燃的特性,一旦发生泄露或火灾,危险性大、扑救难度大,且人员疏散较困难,早期报警极为重要。

因此,在消防系统中, 做好消防系统设计,是及时发现、及时扑救的保证。

文章结合工作实践对lng 消防系统设计进行分析探讨,仅供参考。

关键词:lng;消防系统;设计。

abstract: the liquefied natural gas ( lng of the following abbreviation ), because the storage medium low temperature combustible characteristics, once leak or fire, danger, attack difficulty, and personnel evacuation is difficult, early warning is very important. therefore, in the fire alarm system, fire system design is good, timely detection, timely extinguishing guarantee. the article combines with working practice on lng fire system design are discussed, for reference only.key words: lng; fire control system; design中图分类号 : f407.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概述液化天然气(简称lng)是一种高效、清洁的能源,一般在常压、低温下储存和运输,储存温度一般约为-162℃。

为优化我国的能源结构,改善环境污染日益严重的状况,补充东南沿海地区能源供应,我国拟在东南沿海地区适量进口lng,建设lng接收站、码头及城市燃气工程等项目。

GB50183-2015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解读

GB50183-2015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解读
本条是在原条款1014的基础上修改完成的参照en14732007中的条款4521a主要考虑液化天然气的低温特性及其低温状态和温度变化对工艺设备和管道等设施的影响同时考虑了液化天然气设备和管道在运行中可能发生的气化闪蒸气蚀液击或水锤两相流等工况而这些工况在液化天然气站场的正常运行中经常发生因此需要进行相应的应力分析计算和液击分析计算以确定合理的设备和管道设计压力和设计温度确保设备和管道的设计能够包含所有可能的正常运行工况开停车工况和必要的事故工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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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一般规定
3.2 石油天然气站场等级划分 油品、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凝液站场分级(按储罐总容量划分)
等级 一级 油品储存总容量VpV(m3) 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凝液 储存总容量Vl(m3) Vp≥100000 V>5000
l
二级
三级
30000≤Vp<100000
4000<Vp<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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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天然气站场生产设施 引用标准名录
附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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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目录
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 1. 2. 3. 4. 5. 6. 适用范围扩大到油气管道线路截断阀(室); 对天然气站场规模进行了重新划分; 增加了污水排水设施的要求; 明确了原油稳定装置区消防要求; 提出了液化天然气站场区域布置具体的防火距离要求; 增加了液化天然气站场工艺设施以及火灾自动报警和 气体探测系统的要求。取消了液化天然气站场的一般 规定和附录A,将其内容与其他章节合并; 7. 取消了附录A,将其内容纳入条文说明; 8. 增加了附录B液化天然气站场液化天然气泄漏量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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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 训 内 容
• 概述
• 章节目录
• 主要内容-一般规定 • 主要内容-液化天然气站场

液化气站消防设计

液化气站消防设计

200m³液化气站消防设计计算书一、设计依据1、《城镇燃气设计规范》CB50028-20062、《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GB50316-2000(2008年版)3、《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4、《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235-97二、安全间距以下安全间距根据《城镇燃气设计规范》CB50028-2006第8章第3节“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中的有关规定确定。

1、总容积小于等于200m³,单罐容积≤50 m³全压力式储罐距基地围墙的间距为20米。

2、卧式储罐距防火堤的间距为3米。

3、总容积小于等于200m³,单罐容积≤50 m³全压力式储罐距灌装间、汽车槽车装卸台、门卫及值班室的间距为20米。

4、总容积小于等于200m³,单罐容积≤50 m³全压力式储罐距消防泵房、消防水池(取水口)的间距为40米,距站内主要道路的间距为15米。

5、相邻卧式储罐间的防火间距为较大罐的直径。

三、消防用水设计计算根据《城镇燃气设计规范》CB50028-2006中的有关规定,消防用水延续时间按照3小时计算,储罐冷却水供给强度为0.15L/S㎡,着火罐的保护面积按照全表面积计算;距着火罐直径(卧式罐按其直径和长度之和的一半)1.5倍范围内的相邻罐取其表面积的一半计算,求的50 m³储罐表面积为81.64㎡,5m³储罐表面积为18㎡。

着火罐为50 m³最大罐,冷却水用量计算:(81.64+81.64÷2+18÷2)㎡×0.15L/S㎡≈20L/S消防水枪用水量为20L/S,合计用水为20L/S+20L/S=40L/S,合144m³/h,总消防用水量:144m³/h×3h=432 m³。

考虑到站区内有自备消防水井,补水量不小于30m³/h,故设计消防水池总容积为350m³。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 Code for fire protection design of petroleum and natural gas engineering自2005-3-1 起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281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的公告现批准《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183-2004,自2005年3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1.1(1)(2)(3)、3.2.2、3.2.3、4.0.4、5.1.8(4)、5.2.1、5.2.2、5.2.3、5.2.4、5.3.1、6.1.1、6.4.1、6.4.8、6.5.7、6.5.8、6.7.1、6.8.7、7.3.2、7.3.3、8.3.1、8.4.2、8.4.3、8.4.5、8.4.6、8.4.7、8.4.8、8.5.4、8.5.6、8.6.1、9.1.1、9.2.2、9.2.3、10.2.2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原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93及其强制性条文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00四年十一月四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1〕87号《关于印发“二OOO至二OO一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要求,在对《原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183-93进行修订基础上编制而成。

在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对全国的油气田、油气管道和海上油气田陆上终端开展了调研,总结了我国石油天然气工程建设的防火设计经验,并积极吸收了国内外有关规范的成果,开展了必要的专题研究和技术研讨,广泛征求有关设计、生产、消防监督等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0章和3个附录,其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区域布置、石油天然气站场总平面布置、石油天然气站场生产设施、油气田内部集输管道、消防设施、电气、液化天然气站场等。

上海市瓶装液化石油气使用单位消防安全要求

上海市瓶装液化石油气使用单位消防安全要求

上海市瓶装液化石油气使用单位消防安全要求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字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石油及石油工业正文上海市瓶装液化石油气使用单位消防安全要求(上海市消防局)为了加强对液化石油气钢瓶使用单位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经销商店的消防监督管理,防止群死群伤重大恶性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规定,上海市消防局制定了《上海市瓶装液化石油气使用单位消防安全要求》和《上海市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经销商店消防安全要求》(以下简称“两个要求”)。

上海市消防局以前下发的有关文件与上述两要求不一致的,以“两个要求”为准。

一总则1.1为了规范本市瓶装液化石油气(以下简称“钢瓶”)单位用户的消防行为,确保瓶装液化石油气使用单位的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和《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93)等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要求。

1.2本要求适用于单位使用钢瓶的储存瓶组间或专用房间及其管道(以下简称“瓶库”和“管道”)的消防设计、施工和验收,不适用于单瓶供应系统的钢瓶总质量小于60kg的用户、钢瓶总质量大于2000kg(不含本数)的用户和钢瓶质量大于50kg(不含本数)的用户。

1.3钢瓶使用单位设置瓶库和管道的消防设计、施工和验收,除执行本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的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规定。

二一般规定2.1高层民用建筑、公共娱乐场所、地下空间内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

2.2瓶库不得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内。

高层民用建筑内使用液化石油气应采用管道供气,使用液化石油气的房间或部位宜靠外墙设置。

2.3使用和备用15kg级钢瓶5瓶以上或50kg级2瓶以上的应设置瓶库。

2.4餐饮场所等使用和备用2kg级钢瓶30瓶以上、5kg级钢瓶12瓶以上的用户应设置瓶库。

液化石油气站的防火设计

液化石油气站的防火设计

液化石油气站的防火设计液化石油气(LPG)是一种常见的能源来源,广泛应用于家庭和工业领域。

然而,LPG的高度易燃性与爆炸性也使其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为了保证LPG站的安全运营,防火设计成为至关重要的一环。

本文将探讨液化石油气站的防火设计原则和关键措施。

一、防火设计原则1.合理布局:液化石油气站的各个设施应合理布局,建筑物之间应设置足够的间距,以防止火灾传播。

特别是LPG储罐和加气站,应尽量远离其他建筑物和易燃物。

2.安全距离:LPG储罐与其他建筑物、交通路线以及居民区之间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

根据国家标准和地方规定,不同类型的LPG站应有相应的安全距离要求,以确保周围环境的安全。

3.消防设施:液化石油气站应配备齐全的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水池、水泵、灭火器等。

消防设施应设在易燃区域和重要设备周围,以便在火灾发生时迅速进行灭火。

4.电气安全:液化石油气站的电气设备应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并配备漏电保护装置、防爆开关等。

电气线路应进行合理布线,避免火源和易燃物相接触,减少电气故障引发火灾的风险。

二、关键措施1.储罐安全:储罐是LPG站的核心设施,其安全性至关重要。

储罐应根据规定的容量和设计要求,选用合适的材料制造,并进行定期的检测和维护。

同时,储罐周围应设置有效的防火措施,如防火墙、防爆墙等,以防止火势扩散。

2.泄漏监测:LPG的泄漏将直接增加火灾和爆炸的风险。

因此,LPG站应配备先进的泄漏监测系统,能够及时检测出泄漏情况,并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以防止事故的发生。

3.安全培训:液化石油气站的工作人员应接受专业的安全培训和防火知识培训,了解LPG的特性、危险性以及灭火方法等。

工作人员应具备防范火灾的能力和紧急处理的技能,以保证安全运营。

4.应急预案:液化石油气站应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详细规定在火灾或泄漏事故发生时应采取的措施和应急处置流程。

同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员工能够熟练掌握应急处理方法。

三、其他考虑因素除了上述防火设计原则和关键措施外,还应考虑以下因素以更好地提高液化石油气站的防火安全性:1.自然灾害风险评估:液化石油气站所在地区的自然灾害风险,如地震、洪水等,应进行评估,并在设计中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液化石油气站的消防设计审核

液化石油气站的消防设计审核

液化石油气站的消防设计审核液化石油气站是一种危险化学品的存储和运输设施,其消防安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因此,在设计液化石油气站时,需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注重消防安全,对消防设计进行审核,确保设计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要求。

一、触发条件与安全距离首先,需根据规定的触发条件和安全距离要求,进行规范的设计审核。

根据《液化石油气工程施工规范》(GB50156-2012)的规定,在设计液化石油气站时,需要根据储罐存储的气体种类、储罐密度、存储量等要素,计算出最大灾难性事故下的安全距离,并根据安全距离和火源距离判断站内消防设施的配置和灭火剂种类、灭火量等要素,确保能够有效地控制火势、限制火灾损失。

二、火灾扑救方案与消防设施在审核设计方案的过程中,还需要考虑液化石油气站火灾扑救方案,确定适合的消防设施。

根据《液化石油气工程设计规范》(GB50128-2018)的要求,液化石油气站应配备地下消防水池、消防泵房、消火栓、灭火器、泡沫灭火器、干粉灭火器、固定式喷淋系统、手持喷雾器、移动式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和器材。

其中,喷淋系统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干、湿、泡沫等类型,在未来维护及更新时,消防设施的状态、品质等要素也需要进行审核。

三、应急疏散方案与消防培训在设计液化石油气站时,还需要制定应急疏散方案,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序地疏散人员,并配备紧急照明、紧急供气等设施,确保避免因人员阻塞或其他原因导致事故进一步扩大。

此外,消防培训同样十分关键,有利于提升员工对消防安全的认识和技能,使他们能够妥善应对突发事件,及时采取积极有效的灭火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

对液化石油气站的消防设计进行审核是非常重要的。

合理、规范、有效的消防设计方案,能够为液化石油气站的消防安全提供有力的保障,降低因事故引发的损失和危害。

这也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重视的消防安全问题。

液化石油气管理条例及规定三篇

液化石油气管理条例及规定三篇

液化石油气管理条例及规定三篇篇一:XX省民用液化石油气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民用液化石油气管理,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笫二条本条例所称民用液化石油气是指居民、餐饮服务业作为燃料使用的以丙烷、丁烷等为主要成分的液态石油气体。

笫三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民用液化石油气的经营者和使用者,以及从事民用液化石油气储存、运输和工程设计、施工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经营和使用民用液化石油气应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笫五条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是本省民用液化石油气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

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民用液化石油气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其所属的燃气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民用液化石油气生产经营和安装单位压力容器及管道的安全监察和民用液化石油气的质量监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民用液化石油气行业的消防监督;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民用液化石油气的运输管理;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民用液化石油气和行业管理工作。

笫六条民用液化石油气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燃气管理机构应当做好服务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民用液化石油气经营者依法自主经营,承担保证公共安全的责任和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义务。

民用液化石油气使用者享有获得符合安全标准和足量的民用液化石油气的权利。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管理第七条各市民用液化石油气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本市实际,将民用液化石油气作为气体燃料的发展规划纳入城市燃气总体发展规划。

笫八条民用液化石油气建设项H (含居民区液化石油气管道供气项Ll)应当经市(不含县级市,下同)民用液化石油气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到其他有关部门办理专项审批手续。

其中新建民用液化石油气贮罐站建设项LI经市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备案。

第九条承担民用液化石油气工程设计、施工任务的单位,应当持有相应的资质证书,并到市民用液化石油气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认证手续;其中承担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的施工单位,应当持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许可证。

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消防给水设计审核

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消防给水设计审核

于煤 气等 压缩气 体 的独特 之处 。液化 石 油气火焰 温 度 高 、 值 大 , 反 作 用 于 储 罐 本 身 , 燃 烧 温 度 高 达 热 易 其
10 0℃~18 0℃ , m 0 0 1 的液 化石 油气 完全燃烧 最 大
可发 出 9 2 ×1 J m。 . 4 0 k / 的热 量 ( 市煤 气一 般 热值 为 城
液 化石 油 气泄 漏 后 , 体积 迅 速 膨 胀 , 波及 范 围 广 , 在 一定 的温度 和压力 下 , 由气 态 变成液 态 。 可 当泄 漏或 释放 时 , 在常 温下液态 的液化石 油气 极易 挥发 , 积能 体 迅 速扩 大 2 0 5 5 ~3 0倍 。其爆 炸极 限 为 2 ~l , 0 1L
试 , 出 了 以下 结论 : 1 储罐 火灾 喷水 冷却 , 水强 度 得 () 喷 为 5 5 1 ( n- 时 , 罐 壁 的热 通 量 可 比不 . ~ OL/ mi m ) 湿
液 化石 油气 与空 气混 合体 积分数 达 到2/ , 时 能形成 体 9 6
积 为 1 . 的爆 炸性 混 合 物 , 是 液化 石 油 气 区 别 2 5m。 这
池 容 量 的 确 定 , 防 水 泵房 、 防 给 水 管 网布 置 和 地 上 式 消 火 消 消 栓 、 泵接 舍 器的 设 置 等 进 行 了讨 论 , 出 了建议 。 水 提 关 键 词 : 化 石 油 气 ; 罐 ;火 灾危 险 性 }消 防 给 水 液 储 中 图分 类 号 : u29 T 2 X94 文 献 标 识 码 : T 4 , U8 , 2 B
高, 罐体强度不致降低, 内压力不骤然升高 , 罐 以防止
产生爆炸。因此, 必须要有可靠的消防给水系统 , 以保

液化石油气存放要求

液化石油气存放要求

一、液化石油气
根据消防要求,液化石油气存放达到1立方(500kg)以上(即8个50kg或28个15kg的储罐数量),需到当地消防备案,而且要达到以下设计规范要求,《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8.5.2采用自然气化方式,且瓶组气化站配置气瓶的总容积小于1m3时,瓶组间可设置在与建筑物(住宅、重要公共建筑和高层民用建筑除外)外墙毗连的单层专用房间内,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3瓶组间、气化间与值班室的防火间距不限。

当两者毗连时,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隔开。

8.5.4瓶组气化站的瓶组间不得设置在地下和半地下室内。

8.5.5瓶组气化站的气化间宜与瓶组间合建一幢建筑,两者间的隔墙不得开门窗洞口,且隔墙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h。

瓶组间、气化间与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规范第8.5.3条的规定执行。

8.5.6设置在露天的空温式气化器与瓶组间的防火间距不限,与明火、散发火花地点和其它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规范第8.5.3条气瓶总容积小于或等于2m3一档的规定执行。

8.5.7瓶组气化站的四周宜设置非实体围墙,其底部实体部分高度不应低于0.6m。

围墙应采用
不燃烧材料。

8.5.8气化装置的总供气能力应根据高峰小时用气量确定。

气化装置的配置台数不应少于2台,且应有1台备用。

二、柴油
根据柴油的闪点,达到危险源存放临届点为5000吨,在小于这个数量时,存放要求必须要按,与明火点最小安全间距为25米,
对卧式储罐!1、要有安全告知牌;2、如果是室外要有遮阴措施;3,要有防静电措施;4、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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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石油气站的消防设计审核
液化石油气作为高效、优质、新型燃料已进入千家万户,成为当今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人们生活的必需品。

它给工业生产和人民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因而使用液化石油气的范围也越来越广泛。

据统计,咸宁市共有
液化石油气站69个,液化石油气总贮量达1200立方米。

应该说,液化石油气的广泛使用,为改装我市城市和农村的生活燃料结构,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由于液化石油气是一种火灾和爆炸危险性较大的气体,生产、贮存或使用过程中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发生
火灾爆炸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

因此,加强液化石油气的管理,特别是液化石油气站建设过程
中的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至关重要。

公安消防部门要依法实施对液化石油气站的消防审核,督促液化石油气站
工程建设、设计、施工单位认真贯彻国家消防法规和技术规范,从液化石油气站的站址选择、总平面布局、建
筑防火、电气防爆及消防设施设计各个环节把好源头关。

现结合我市实际,从以上几个方面谈谈如何进行液化
石油气站的审核。

一、站址的选择
液化石油气站属甲类火灾危险性企业,其选址布局既要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又要满足消防安全要求。

消防审核时应掌握如下原则:
1、气站不得建在城市居民稠密区;
2、气站应布置在城市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
3、站址应远离名胜古迹、游览观光地区、大型公共建筑和电气等重要设施和建筑。

4、在山区建设时,站址选择应避免选在断层、滑坡、泥沼、泥石溶、岩溶等不良地段,应避开断裂带、古河道等灾害地段;
5、场地必须满足运瓶车、汽车罐车、消防车的通行和回车需要。

站内不应有人防和地下通道,不得留有能窝气形成爆炸隐患的井、坑、穴道;
6、根据规范要求,留出足够的防火间距。

在我市,一般来说,贮罐(单罐容积在10m3至50m3,总容积在200m3以下)与周围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为:距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为50m,民用建筑为45m,可燃材料堆场为30m,架空电力线为1.5倍杆高,一、二级通信线为30m,一、二级公路路肩为25m,三、四级公路路肩为20m。

二、总平面布置
液化石油气站的平面布置中要合理地进行功能分区,这是其设计的前提,一般来说,液化石油气站应分为生产区、辅助生产区、生活区三个功能区。

生产区与辅助生产区之间应用围墙分开,并设出入口及门卫,便于安全管理。

罐区、灌装区和辅助区宜呈一字形排列,灌装区居中。

贮罐的布置要求为:
1、宜布置在气站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或平行下风侧,选择通风良好的地段;
2、与明火、散发火花地点和建(构)筑物应按规范要求留出足够防火间距;
3、贮罐区四周应设防护墙,其实体部分的高度不应你于1m;
4、贮罐区沿防护墙外应有环形消防车通道,宜有直接通向贮罐站的安全出口;
5、为防止液化石油气气体或残液随水流到站外,贮罐区的排水,应经水封井排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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