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系统事故处理规程
电力系统事故及异常处理(摘自《山东电网调度规程》)
第十章电力系统事故及异常处理第一节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第153条省调值班调度员在事故处理时接受网调值班调度员指挥,是省调管辖范围内电力系统事故处理的指挥者,应对省调管辖范围内电力系统事故处理的正确性和及时性负责。
第154条事故处理的主要任务:1、迅速限制事故发展,消除事故根源,解除对人身和设备安全的威胁,防止系统稳定破坏或瓦解。
2、用一切可能的方法,保持对用户的正常供电。
3、迅速对已停电的用户恢复送电,特别应优先恢复发电厂厂用电、变电站站用电和重要用户的保安用电。
4、调整电网运行方式,使其恢复正常。
第155条电网发生事故时,运行值班人员应立即向省调值班调度员简要报告开关动作情况,待情况查明后及时汇报下列情况:1、跳闸开关(名称、编号)及时间、现象。
2、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动作情况,故障录波及测距。
3、表计摆动、出力、频率、电压、潮流、设备过载等情况。
4、人身安全和设备运行异常情况。
第156条事故单位处理事故时,对调度管辖设备的操作,应按值班调度员的指令或经其同意后进行。
无须等待调度指令者,应一面自行处理,一面将事故简明地向值班调度员报告。
待事故处理完毕后,再作详细汇报。
网调管理设备和网调省调双重调度设备发生故障时,省调在进行处理的同时报告网调。
第157条为了迅速处理事故,防止事故扩大,下列情况无须等待调度指令,事故单位可自行处理,但事后应尽快报告值班调度员:1、对人身和设备安全有威胁时,根据现场规程采取措施。
2、厂、站用电全停或部分停电时,恢复送电。
3、电压互感器保险熔断或二次开关跳闸时,将有关保护停用。
4、将已损坏的设备隔离。
5、电源联络线跳闸后,开关两侧有电压,恢复同期并列或并环。
6、安全自动装置(如切机、切负荷、低频解列、低压解列等装置)应动未动时手动代替。
7、本规程及现场规程明确规定可不等待值班调度员指令自行处理者。
第158条电网事故过程中,各单位应首先接听上级调度的电话。
非事故单位应加强设备监视,简明扼要地汇报事故象征,不要急于询问事故情况,以免占用调度电话,影响事故处理。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599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9号《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已经2011年6月15日国务院第15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二〇一一年七月七日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事故报告 2第三章事故应急处置 3第四章事故调查处理 4第五章法律责任 6第六章附则 7附件:电力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9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力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规范电力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控制、减轻和消除电力安全事故损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电力安全事故,是指电力生产或者电网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影响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或者影响电力正常供应的事故(包括热电厂发生的影响热力正常供应的事故)。
第三条根据电力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影响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或者影响电力(热力)正常供应的程度,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由本条例附表列示。
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部分项目需要调整的,由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
由独立的或者通过单一输电线路与外省连接的省级电网供电的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以及由单一输电线路或者单一变电站供电的其他设区的市、县级市,其电网减供负荷或者造成供电用户停电的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由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另行制定,报国务院批准。
第四条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应当加强电力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建立健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的各项制度,组织或者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组织、协调、参与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五条电力企业、电力用户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电力安全管理规定,落实事故预防措施,防止和避免事故发生。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确定的重要电力用户,应当按照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的规定配置自备应急电源,并加强安全使用管理。
599号令《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
发生单位调查处理。 第二十二条 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事故调查组由电力监管机构、有关地方
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派人 组成;有关人员涉嫌失职、渎职或者涉嫌犯罪的,应当邀请监察机关、公安机关、 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
根据事故调查工作的需要,事故调查组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协助调查。 事故调查组组长由组织事故调查组的机关指定。 第二十三条 事故调查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事故调查,并在下列期 限内向组织事故调查组的机关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一)特别重大事故和重大事故的调查期限为 60 日;特殊情况下,经组织 事故调查组的机关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 60 日。 (二)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的调查期限为 45 日;特殊情况下,经组织事故 调查组的机关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 45 日。 事故调查期限自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四条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和事故发生经过; (二)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事故对电网运行、电力(热力)正常供应 的影响情况; (三)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四)事故应急处置和恢复电力生产、电网运行的情况; (五)事故责任认定和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和技术分析报告。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 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字。 第二十五条 事故调查报告报经组织事故调查组的机关同意,事故调查工作 即告结束;委托事故发生单位调查的一般事故,事故调查报告应当报经事故发生 地电力监管机构同意。 有关机关应当依法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处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 国家工作人员给予处分。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 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事故防
电力系统异常及事故处理
电力系统异常及事故处理电力是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能源之一,它支撑着生产生活的正常运转,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但是,电力系统异常及事故却常常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不便和风险,甚至会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
因此,电力系统异常及事故的处理就变得至关重要。
一、电力系统异常及事故的处理流程1.检测异常或事故。
在电力系统中,各种异常情况都可能引发事故,比如短路、过电流、过电压等。
当电力系统出现这些异常情况时,系统会自动检测并报警。
此时,运维人员需要及时对异常情况进行确认,确定造成异常的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2.处理异常或事故。
对于电力系统的异常情况及事故,需要针对不同的情况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比如,对于因短路引起的电力系统故障,需要及时切断电力设备的电源,并排除故障点;对于因过电流引起的电力系统故障,需要增加电阻或变压器等元件以保证稳定供电。
在进行处理过程中,运维人员需要注意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确保所有的处理措施都是安全可靠的。
3.进行恢复和测试。
在处理完电力系统异常或事故后,需要进行恢复和测试,确保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
对于重大的电力系统事故,需要进行事故调查,并针对调查结果进行相应的修正和完善。
二、电力系统异常及事故处理的注意事项1.安全第一。
在处理电力系统异常或事故时,安全是第一要务。
运维人员需要佩戴相应的安全装备,并遵循相关的安全规定,防止在处理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等安全事故。
2.迅速反应。
对于电力系统异常或事故,运维人员需要及时反应,并迅速进行处理。
否则,异常或事故可能会扩大,进而影响整个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
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在处理电力系统异常或事故时,需要严格执行相应的操作规程,防止因误操作而引起二次事故。
4.完善应急预案。
对于电力系统异常或事故,需要事先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防患于未然。
应急预案需要包括处理流程、责任分工、应急资源储备等内容,确保在出现紧急情况时可以及时处理。
5.维护好电力系统设备。
电气事故处理制度(5篇)
电气事故处理制度1.大面积停电事故应急措施:(1)遇到大面积停电时,首先应保持沉着冷静的头脑的同时,认真分析造成事故的原因,并立即汇报有关上级领导;(2)制定安全措施,并做好紧急处理故障的准备;(3)处理停电事故,在确认已经处理完毕后,再试送电;(4)分析事故原因及特点,做出总结,并做好记录备案。
2.重大设备故障的处理:(1)遇到重大设备故障时,首先应保持沉着冷静的头脑,同时认真分析造成重大事故的原因,并立即汇报有关上级主管;(2)采取安全措施,并做好紧急处理故障的准备工作;(3)紧急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开启全部通风系统,并根据事故情况佩戴防毒面具或氧气呼吸器进入现场处理;(4)处理停电事故,在确认已经处理完毕后,再试送电;(5)事故处理后,应将所有防护用品清洗干净,工作人员要洗澡;(6)分析事故原因及特点,作出总结,并做好记录备案。
配电运行方式1、酒店供电采用双供电方式,一路常用3000kv用线,二路备用1000kv用线;2、酒店高压配电室负责酒店、餐饮、空调机组、消防、办公区等供电;3、配电室三台变压器为主用。
4、配电室保护由直流屏供电,控制动力源有直流屏电池供应。
5、一路为常用电路,二路为备用电路。
供电线路不能同时投入,要有明显断开点。
电气事故处理制度(2)是指针对电气事故发生时的应急措施、责任追究和事故调查等方面的一系列规定和程序。
电气事故处理制度的目的是保障电力安全,确保人身财产安全,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对于处理电气事故起到了重要的指导和保障作用。
电气事故处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事故应急措施:对于电气事故发生时的紧急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包括事故报警、紧急疏散、切断电源等,以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 责任追究:对于电气事故的责任追究,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范围,确保责任认定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主要包括责任人的追究、赔偿责任的确定等。
3. 事故调查:对于电气事故发生后,进行详细的事故调查和分析,找出事故原因,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电力系统故障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电力系统故障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电力作为现代社会的重要能源支撑,其稳定供应对于各行各业的正常运转以及人们的日常生活至关重要。
然而,由于各种不可预见的因素,电力系统故障事故时有发生。
为了有效应对这些突发情况,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保障电力供应的安全与稳定,特制定本应急处理预案。
一、应急预案的目标与原则(一)目标在电力系统发生故障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采取措施,控制事故的发展,恢复电力供应,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减少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二)原则1、快速反应原则:在事故发生后,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进行抢险救援。
2、安全第一原则:在应急处理过程中,始终将保障人员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3、科学处理原则:依靠科学的方法和技术手段,准确判断事故原因,制定合理的处理方案。
4、协同作战原则: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一)应急指挥中心成立以电力公司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全面指挥和协调电力系统故障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其职责包括:1、制定和修订应急预案。
2、组织应急演练和培训。
3、在事故发生时,做出决策,指挥应急救援行动。
(二)抢险救援组由电力抢修人员组成,负责对故障设备和线路进行抢修,尽快恢复电力供应。
(三)技术支持组由电力系统专家和技术人员组成,负责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和判断,为应急处理提供技术支持。
(四)安全保障组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和秩序维护,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事故的发生。
(五)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的采购、储备和调配,为应急救援提供物资保障。
(六)通讯联络组负责与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通讯联络,及时传递事故信息和应急指令。
三、预防措施(一)设备维护与检测定期对电力设备进行维护和检测,及时发现和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
(二)加强电网规划与建设优化电网结构,提高电网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三)自然灾害防范针对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如暴雨、雷电、飓风等,提前采取防范措施,如加固线路杆塔、安装避雷装置等。
电力调度规程事故处理
电力调度规程事故处理第4.1节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第271条事故处理的主要任务:1、尽速限制事故发展,消除事故根源,解除对人身和设备安全的威胁。
2、尽可能保持对用户的正常供电。
3、尽速恢复已停电用户的供电,尤其是发电厂和重要变电站的自用电和重要用户的保安用电。
4、调整系统运行方式,使其尽快恢复正常。
第272条值班调度员在事故处理中,应做到情况明,判断准,行动快,指挥得当。
第273条系统发生事故时,事故单位调度对象应立即向值班调度员汇报已发生事故(当事故影响到下一级系统时,也应及时向相应的调度汇报),经检查后,再汇报下列情况:1、跳闸断路器的名称和跳闸时间,人身是否安全,设备有无明显缺陷。
2、保护装置的动作情况。
3、事故的主要象征。
非事故单位应加强监视,做好防止事故蔓延的预想和对策,不要占用调度电话询问事故情况。
第274条为防止事故扩大,事故单位在下列情况下应立即自行处理,并将情况向值班调度员简明报告:1、对人身和设备的安全有威胁时,根据现场规程采取措施。
2、发电厂、变电站自用电部分或全部停电时恢复其电源。
3、发电厂按批准的方案采取保厂用和地区保安用电的措施。
4、安全自动装置达到启动条件而未动作,手动启动部分或全部所控制的开关和设备。
5、省调预先下达的事故自行处理规定。
第275条系统发生事故时,在调度值班的调度机构负责人应监督值班调度员处理事故,给予必要的指示。
如认为有必要时可解除值班调度员的职务,指定他人或亲自指挥事故处理,并通知有关单位。
被解除职务的值班调度员对解除职务后的事故处理不承担责任。
第276条事故如发生在交接班期间,应由交班值负责处理,直到事故处理完毕或事故处理告一段落,方可交接班。
在此期间接班人员可应值班调度员请求协助处理事故。
第277条事故处理完毕后,值班调度员应按规定汇报,并于48小时内填写事故记录。
第4.2节湖南电力系统与华中电力系统并列时的频率异常及事故处理第278条系统频率异常和事故由华中网调负责处理。
电网触电伤亡事故处置方案
电网触电伤亡事故处置方案前言电力是现代社会发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能源之一,但电力系统运行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风险。
电网触电致死事故时有发生,损伤严重。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电网触电伤亡事故处置方案非常必要,能够有效减少事故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处置方案一、事故场所初步处理1.尽快切断触电电源。
2.确定触电对象是否需要抢救,对已经死亡的对象,应该正确处理尸体,并及时通知其家属。
3.视现场情况判断是否有漏电、粘连等危险因素,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清理,确保操作人员和抢救人员的安全。
4.组织能够对该事故进行认真记录和勘查的专业人员前往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和了解事故发生的详细情况。
二、医疗救治1.针对人员的受伤状况,按照优先级进行救治。
2.医护人员应对受伤人员进行全面评估,根据不同伤情采取不同的救治方法,抢救生命,减轻或避免器官功能损伤,并尽可能减少并发症的发生。
3.如果受伤人员需要转运,要根据病情稳定性和恢复情况进行选择合适的方式移送。
4.对于表皮烧伤等轻柿的伤害及时进行处理。
三、现场处置1.拦截现场,保护现场、保护证据,防止现场的破坏和现场证据的丢失。
2.确认事故情况及范围,避免扩大事故范围。
3.确认事故伤亡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接受有关部门的询问和调查,主动提供与事故相关的信息。
四、安全检查1.对事故现场周边及相关设备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2.对事故影响区域附近的设施、建筑进行安全评估。
3.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评估,并及时进行改进,避免同类型事故再次发生。
4.修复事故损伤设施并对现场进行复原。
结语以上是电网触电伤亡事故处理方案,当然具体的处理方法还需要针对每一次具体事故进行相应的调整,以便能够在最短时间内做出恰当的决策,并且避免事故的扩大和加剧,减少人员的伤亡。
因此,对从业人员要进行相关的培训、考核等,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电力系统事故处理办法
事故处理一般原则一、事故处理的主要任务是:1.尽量的限制事故的发展和扩大,达到消除事故,解除对人身和设备的威胁。
2.用一切可能的办法保持设备继续运行,以保证用户的正常供电,并密切与调度员联系,尽快对已停电的用户恢复供电。
二、事故处理的一般步骤:1.事故发生后,立即将事故发生时间,跳闸开关及异常情况向有关调度做简要汇报。
2.迅速组织对以下项目进行检查、记录、仪表活动情况,继电保护动作情况及信号掉牌,跳闸或故障设备的外观,因事故引起的超负荷、超温情况。
3.根据以上检查,判断事故的性质,向有关调度做详细汇报,汇报内容准确、简捷。
4.如果发现对人身和设备构成威胁,应立即设法解除威胁,必要时可自行拉开电源开关,事后再向调度部门汇报,同时应努力保持无故障设备的运行。
5.按照调度命令和现场运行规程对故障或线路设备进行强送,试送。
或将故障设备,线路从系统中隔离,在确知无来电可能的情况下,将已损坏的设备隔离的操作可不待调令命令自行执行。
6.恢复停电设备和各用户的供电或启用备用设备。
7.做好故障设备的安全措施。
8.将事故的情况处理结果向各级领导汇报,并通知检修人员前来检修。
三、事故处理时,非相关单位及领导不宜打电话询问事故情况,但运行值班员应优先汇报:局分管领导、总工、生技科长,变电工区领导,以便于安排事故抢修。
220kV及以上系统事故即使是夜间也应汇报至工区一级领导。
四、事故处理时,不论何种故障,均应通知在场工作人员停止工作,待事故原因查清或所做处理完毕后方可恢复且非事故处理人员及领导应退离控制室。
(专业检修人员配合事故处理的除外)。
五、事故处理完毕后,值班负责人应将事故的详细情况记入《事故及异常记录》薄内,同时填写《事故处理报》一式二份上报。
母线故障处理一、变电站母线故障或无故障失去电压现象判断:1.母线故障现象:母差保护或其它母线保护动作,开关跳闸,有故障引起的声、光及其它信号。
2.判别母线失电的依据是同时出现下列现象:1)该母线的电压表指示消失。
电力事故调查规程
电力事故调查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止和减少电力事故的发生,及时查明事故原因,提高事故处理效率,保障电力设施和人员的安全,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对发生在电力生产、输送、分配和用电过程中的各类事故进行调查研究的活动。
第三条电力事故是指在电力生产、输送、分配和用电过程中,由于人为或设备故障等原因造成的事故现象,包括电力线路爆炸、设备故障、火灾、电击等。
第四条电力事故调查应当遵循客观、科学、及时、准确、全面的原则,确保调查结果真实可靠。
第二章调查程序第五条电力事故发生后,应当立即组织调查人员到达现场,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和记录。
第六条调查人员应当对事故现场的相关设备、线路、材料等进行检查,收集有关痕迹、证据和相关信息。
第七条调查人员应当对事故现场的环境、气象、人员等情况进行调查分析,了解当时的情况和可能的影响因素。
第八条调查人员应当采取措施保护现场证据,避免现场被破坏或干扰,并进行现场照片、视频等记录。
第九条调查人员应当对现场人员进行询问,了解他们的观点、经历和感受,获取可能的关键信息。
第十条调查人员应当对相关资料、记录进行查阅和分析,包括事故报告、运行记录、设备维护记录等。
第十一条调查人员应当结合现场检查、勘察、证据收集、资料查阅等情况,形成初步调查报告。
第十二条初步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可能的责任方、事故影响等内容,并提交给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
第十三条主管部门应当对初步调查报告进行审核,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要求调查人员进行深入调查。
第十四条调查人员应当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开展深入调查,对事故原因、责任方、防范措施等进行综合分析。
第十五条深入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事故原因的分析、责任方的认定、事故预防措施等内容,并提交给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
第十六条主管部门应当对深入调查报告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并要求相关单位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第十七条调查人员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实施。
电力系统事故处理措施
事故处理措施一、电力系统事故处理旳原则和规定1、事故处理旳基本原则:(1)尽快限制事故旳发展,消除事故旳本源并解除对人身和设备旳威胁;(2)用一切也许旳措施保持设备继续运行;(3)尽快对已停电旳顾客恢复供电,对重要线路应优先恢复供电;(4)按照调度指令调整系统旳运行方式,使其恢复正常。
2、当值调度员是事故处理旳上级指挥人,当值值班负责人是事故处理旳现场领导人,指挥全体人员进行事故处理,并对事故处理旳对旳性和迅速性负责。
(1)在下列状况下,当值运行人员可不经调度许可自行操作,但事后必须汇报调度:a、对威胁人身或设备安全旳设备停电;b、在确知无来电也许旳状况下将已损坏设备隔离;c、恢复所有电;d、确认母线电压消失,拉开连接在该母线上旳所有开关;e、现场规程中规定可以不经调度指令而自行处理者。
(2)、优先考虑运行中主变旳冷却电源及站内通讯电源旳恢复;(3)、发生事故后,当值值班负责人立即将事故简况(事故旳时间及现象、跳闸开关、停电设备等)向调度汇报,然后对故障设备及保护动作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再作补充汇报。
在不影响事故处理旳前提下,尽快汇报有关部门,汇报前须双方通报姓名包括变电所名称。
(4)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必须迅速、对旳、坚决、不应慌乱,必须严格执行指令、复诵、汇报、录音和记录制度,使用统一旳调度术语和操作术语,并使用一般话,命令内容应对旳无误,汇报内容应简要扼要。
3、如发现调度旳命令有错误时,应立即指出,并规定作出解释;若调度坚持自己旳命令对旳,值班员仍应执行,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如调度所发旳命令威胁人身或设备安全时,则可拒绝执行,并汇报上级领导;4、事故发生后,值班人员应在当值值班负责人指挥下进行事故处理,无关人员必须撤离控制室及事故现场。
5、事故处理过程中,假如上级调度越级公布操作命令,值班员应接受,并立即操作,事后及时向设备管辖旳调度汇报操作状况。
6、事故处理过程中,如遇多级调度同步发令操作,值班员应根据操作旳重要性和紧迫性,向有关调度阐明,由调度协商后再决定优先执行哪一级调度旳操作命令。
电气事故处理规范
电气事故处理规范
1. 引言
本文档旨在规范电气事故的处理程序,确保安全有效地应对各类电气事故,并减少事故对人员和设备的损失。
2. 定义和分类
2.1 定义:电气事故指由于电力系统设备故障或操作失误引起的不可预见的异常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电击事故、设备故障事故和电火灾等。
2.2 分类: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电气事故可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
3. 电气事故处理程序
3.1 事故报告:一旦发生电气事故,相关人员应立即向上级汇报,并及时填写事故报告,详细记录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原因和
伤亡情况等信息。
3.2 伤员救护:在电气事故中受伤的人员应立即得到及时的救
治和抢救,必要时应及时拨打急救电话。
3.3 事故调查:根据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进行事故调查,
确定事故原因和责任,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以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3.4 设备维修和检修:针对电气事故导致的设备故障,要及时
进行维修和检修,确保设备恢复正常运行,并排查其他潜在故障。
3.5 安全培训:加强安全培训,定期组织电气安全知识培训和
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4. 相关法律法规
4.1 本文档制定参考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如《电力安全生产法》、《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
在处理电气事故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符合法律要求。
5. 总结
本文档明确了电气事故处理的程序和要求,为有效处理电气事故提供了指导。
在实际操作中,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规范,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和人员的安全。
电网事故处理及调度操作规程
主要调节措施 各发电厂应不待省调值班调度员指令立即增加发电机无功出力 ,必要时,可发挥发电机的事故过负荷能力,以提高母线电压 到振荡消失或达到最大允许值。频率升高的发电厂应不待调度 指令立即降低有功出力,直至振荡消失,但其间的频率不得低 于49.50Hz,并应保证对厂用系统的正常供电。频率降低的发电 厂,应不待省调值班调度员指令立即增加有功出力以提高频率 至49.50Hz以上,直至振荡消失或达到最大可能出力。 不允许无励磁运行的发电机失磁后失磁保护未动,造成发电机 本身强烈振荡而失去同步时,发电厂应不待省调值班调度员指 令立即将失磁机组与系统解列,并报告省调值班调度员。 装设有振荡解列装置的发电厂、变电站,当系统发生振荡时, 应立即检查振荡解列装置的动作情况,当发现该装置发出跳闸 信号而实际未解列且系统仍有振荡时,应立即断开应解列的断 路器。
保持电网稳定的三道防线: 1、保持稳定运行和正常供电; 2、保持稳定运行,但允许损失部分负荷; 3、当系统不能保持稳定运行时,必须防止系统崩
溃并尽量减少负荷损失。
10
(一)事故处理的基本原则
应以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安全为原则 迅速限制事故发展,消除事故根源,解除
对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威胁 。 用一切可能的方法保持正常设备的运行和
电网事故处理及调度操作规程
一、事故处理
电网事故的影响随电网发展不断扩大 1965年11月19日,美国东北部停电,影响3000万
居民。经济损失1亿美元,负荷21000MW。 2003年8月14日,美国东北部停电,损失负荷
61000MW,仅纽约的经济损失就达到10.5亿美元. 2003年9月28日,意大利大停电。停电12小时,经济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一条依据为规范电力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及时有效防范和处理电力安全事故,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电力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条应急响应级别1.电力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级别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级别。
2.各级人民政府应根据电力安全事故的具体情况和影响程度,确定应急响应级别。
第四条应急预案1.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电力企业应当制定相应级别的电力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措施、工作程序和责任分工。
2.应急预案应当定期演练,确保各项措施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第五条应急处置1.一旦发生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响应机构应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应急处置工作涉及电力设施的抢修、事故现场的封控、人员的疏散救助等,需科学有效地进行协调和管理。
第六条调查处理1.对于发生的电力安全事故,相关部门应当成立专门调查组,展开调查处理工作。
2.调查处理工作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确保调查结论的客观真实性和公正性。
3.调查结论应当及时发布,对事故原因、责任追究、整改措施等方面提出清晰有效的建议。
第七条信息公开1.电力安全事故的相关信息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包括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处置措施、调查结果等。
2.公开信息应保障公众知情权,提高社会的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第八条法律责任对于未按照本条例规定执行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附则1.对于本条例未明确的问题,参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由国务院发布实施。
电网事故分级案例及处置
电网事故分级案例及处置电网事故是指发生在电力系统中的意外事件,可能导致人员伤亡、设备损坏或供电中断。
为了更好地应对电网事故,需要对其进行分级,并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案。
一、电网事故分级根据电网事故的危害程度,可以将其分为四个等级:一级事故、二级事故、三级事故和四级事故。
1.一级事故:一级事故是指造成人员死亡、设备重大损坏或供电中断时间超过12小时的事故。
这类事故对电网运行和供电质量影响较大,危害程度较高。
2.二级事故:二级事故是指造成人员重伤、设备重要损坏或供电中断时间在6-12小时的事故。
这类事故对电网运行和供电质量有一定影响,需及时处置。
3.三级事故:三级事故是指造成人员轻伤、设备损坏或供电中断时间在2-6小时的事故。
这类事故对电网运行和供电质量有一定影响,但较为容易控制。
4.四级事故:四级事故是指没有人员伤亡、设备轻微损坏或供电中断时间在2小时以内的事故。
这类事故对电网运行和供电质量影响较小,处置相对较简单。
案例:地区发生雷击事故,导致变电站设备遭受严重损坏,供电中断时间长达24小时,造成数万户居民停电。
处置:在发生一级事故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调度抢修人员前往事故现场进行维修。
同时,为受影响的居民提供相应的应急供电设施,保障基本生活需求。
在维修期间,需要及时向居民通报恢复供电的进展情况。
案例:变电站发生设备故障,导致配电线路跳闸,一片区域停电,影响了数千户用户。
处置:在发生二级事故后,应立即派遣抢修人员前往现场,查找故障原因并进行修复。
同时,对停电用户进行及时通知,告知修复进展情况和恢复供电时间。
在维修期间,可以调动其他供电线路进行临时的回路调整,以减少用户停电时间。
案例:地配电箱发生火灾,导致附近数家商铺停电,引发市民恐慌。
处置:在发生三级事故后,第一时间通知消防部门进行灭火,并派遣抢修人员前往现场处理故障。
同时,为受影响的商户提供应急供电设施,保障正常经营活动。
在修复期间,应进行周边线路的检查和检修,以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电力系统调度规程 通信及自动化系统异常事故处理
电力系统调度规程通信及自动化系统异常事故处理第1条省调与其直接调度管辖的发电厂、变电所之间的调度专用电话、有线电话、移动电话都因故无法取得联系时,省调值班调度员可通过有关地调值班调度员转达调度业务。
第2条有关厂(所)也应主动与所在地区地调联系,并接受其转达的调度业务。
同时应设法采取一切可能措施,尽快恢复通信联系。
第3条与外界通信中断的发电厂、变电所,应设法用交通工具尽快与有关地调取得联系,同时应遵守下列规定:1.有调频任务的发电厂,仍负责调频工作,其它各发电厂均应按本规程中有关规定协助调频。
各发电厂或有调相机的变电所还应按规定的电压曲线进行调整电压。
2.发电厂仍按原来的发电曲线发电,但可参照地区的实际情况,有关设备的限额以及系统频率和地区电压水平等作适当的变动,不得无故将机组停用。
投入AGC控制的发电厂应检查控制信号通道,在信号畅通的情况下,不得将AGC控制系统退出。
3.所属地区内发电厂及变电所的一次接线、以及主要中性点接地方式应保持不变,维持主系统的完整,不得随意与系统解列。
4.省调已经批准开工的检修、试验等工作,如当值工作、情况较严重而非修不可的,可允许现场工作,但必须按时竣工。
对于待复役的设备在完工后可保持备用状态。
5.省调预发的所有操作任务票均不得自行操作,如操作任务票已经发令而正在操作者,则可将该操作任务票执行完毕。
第4条在系统发生事故的同时,各地调、发电厂及变电所与省调的通信中断,则各单位值班运行人员应根据本规程中〃系统频率调整〃和〃系统电压调整〃、〃系统事故处理〃和〃通信中断时系统的调度工作和事故处理〃部分的有关条文规定自行处理。
第5条通信中断时,若系统发生事故,现场值班人员进行处理的规定:1.线路故障按下列原则处理:(1)馈电线路跳闸,重合闸未动或重合不成,立即强送一次,强送不成断路器转冷备用(单机容量为2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的母线,其出线尽量避免强送)。
(2)220kV系统联络线、环网线路(包括双回线)故障三相跳闸后,当线路侧有电,可立即检定同期并列或合环,若线路侧无电,应等待来电,现场值班人员不得自行向线路强送电。
电力安全事故处理
电力安全事故处理电力是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源,但同时也伴随着一定的安全风险。
电力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可能会对人们的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因此事关重大。
如何有效处理电力安全事故,及时采取措施减少损失,成为了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本文将从事故处理流程、常见的电力安全事故类型及应对措施等方面进行探讨。
1. 事故处理流程电力安全事故处理流程一般包括事故发生、报警、应急响应、救援处理、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等环节。
首先是事故发生阶段,一旦发现电力安全事故,立即停止正在进行的工作,迅速向相关部门报警。
其次是应急响应阶段,需要全力做好现场封锁、疏散和警戒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然后是救援处理阶段,根据现场情况开展相应的救援工作,尽快将事故处理妥当。
接着是事故调查阶段,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找出事故发生的根源,以便今后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最后是善后处理阶段,对受影响的设施进行维修和恢复工作,保障电力供应的正常运转。
2. 常见的电力安全事故类型及应对措施电力安全事故类型繁多,主要包括电气火灾、电击事故、电气设备故障等。
在电气火灾方面,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灭火器具进行扑灭,同时采取措施保护人员安全。
在电击事故方面,应迅速切断电源、与受伤人员保持距离,开展心肺复苏等急救措施,将伤员送至医院救治。
在电气设备故障方面,应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定期进行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综上所述,电力安全事故处理是一项复杂而重要的工作,需要各方密切合作,严格执行应对措施,确保事故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只有充分认识到电力安全事故的严重性,积极开展预防工作,才能有效避免事故的发生,确保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愿我们共同努力,共同维护电力安全,建设更加安全可靠的社会。
电力系统事故处理作业指导书
电力系统事故处理作业指导书引言:电力系统事故的发生对于供电系统的稳定运行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
为了能够有效地应对电力系统事故,提高事故处理的效率和准确性,制定一份详细的事故处理作业指导书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针对电力系统事故的处理提出一些具体的操作指导和流程,帮助相关人员能够科学有序地应对电力系统事故,保障供电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一、事故处理前准备工作1. 安全措施的落实在处理电力系统事故前,确保所有参与人员已经理解并执行了相关的安全措施,包括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切断电力系统的供电、确保操作环境的通风与照明等。
2. 事故现场勘查在开始处理事故之前,对事故现场进行详细的勘查,了解事故的具体情况、事故发生的原因以及可能涉及的电力设备和线路等。
3. 制定应急预案根据勘查结果,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明确每一步骤的操作要求和责任人的分工。
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序地进行事故处理。
二、事故处理步骤1. 安全隔离首先,根据事故的情况,进行安全隔离措施。
切断与事故相关的电源,使用绝缘工具、绝缘手套等设备保护人员的安全。
2. 事故排查对事故现场进行仔细排查,确认事故的具体范围和受影响的设备,确保没有漏检任何潜在的危险因素。
3. 故障分析根据事故现象和相关设备的运行状态,进行故障分析。
可以借助一些测试仪器和设备,如红外测温仪、电流表等,对设备进行测试和监测,帮助判断故障原因。
4. 恢复供电在确认故障原因后,根据应急预案执行恢复供电的操作。
注意在操作中遵循相应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要求,确保供电恢复后不再出现类似故障。
5. 后续处理在供电恢复后,对整个事故处理过程进行总结和评估。
分析事故的处理效果和存在的不足,并及时进行改进和完善,以提高今后应对事故的能力。
三、事故处理中的安全注意事项1. 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2. 注意事故现场的通风和照明情况,避免因为环境原因导致二次事故的发生。
3. 在使用绝缘工具和设备时,确保其完好无损,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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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系统事故处理规程
引言:
电力系统是现代社会运行不可或缺的基础设施之一,但由于各种因素,事故发生时有所不免。
为了保障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降低事故
对社会产生的不良影响,建立科学、规范的事故处理规程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对电力系统事故处理规程进行论述,其中包括隐患排查、
事故报告、现场处置等多个方面。
一、隐患排查
隐患是电力系统事故的源头,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是预防事故的关键。
电力系统管理部门应该建立完善的隐患排查机制,包括定期巡检、设备检测、线路维护等方面。
并对发现的隐患进行记录和整改,确保
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
二、事故报告
事故的及时报告对于快速响应和救援至关重要。
电力系统管理部门
在发生事故后,应立即通知上级主管部门,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事
故报告。
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类型、发生时间、事故范围、人员伤亡
情况等详细信息,以便上级部门能够迅速调度资源,做出应对措施。
三、现场处置
事故发生后,现场处置是最紧急、最关键的环节。
电力系统管理部
门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事故现场处置。
首先要确
保现场人员的安全,随后进行事故范围的划定和控制,尽快采取措施
恢复电力供应,同时对受损设备进行评估和更换。
此外,还要对事故
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和分析,找出事故原因,为类似事故的防范提供
借鉴。
四、事故调查与分析
事故的发生往往有多个环节的原因,深入调查与分析能够帮助我们
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提升电力系统的安全性。
事故调查应由专业机
构或人员进行,从技术、管理、人为等多个角度进行全面分析。
在调
查与分析的过程中,要重视现场证据的保护,确保调查结果的客观真实。
五、安全防范与培训
预防胜于事后处理,电力系统管理部门要加强安全防范与培训工作。
通过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和安全意识。
定期开展模拟
演练活动,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完善安全防范装置,确保
设备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同时,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安全规程和操作规范,统一行业标准,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
结论:
电力系统事故的处理规程是保障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重要方面。
通
过建立完善的隐患排查机制、及时报告、现场处置、事故调查与分析
以及安全防范与培训等措施,能够有效预防和降低电力系统事故的发
生。
不断提升电力系统事故处理规程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将有助于建立更加安全可靠的电力系统,为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能源保障。
(本文纯属虚构,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