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抵制和防范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向校园渗透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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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抵制和防范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向校园渗透管理规定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关于抵制和防范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向校园渗透的办法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以及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效抵制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现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师生不能信教和从事宗教活动时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原则的法律规定。
中国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学校进行宗教活动。
二、师生不能信教和从事宗教活动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巩固社会主义办学征地的必然要求。
党的教育方针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决定了社会主义学校的办学性质和宗旨。
三、学校维稳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抵制和防范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向校园渗透事务,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负责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负责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在分工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
学校要加强对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工作的领导,把抵御渗透和防范宗教向学校渗透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五、学校维稳办牵头负责,具体包括维稳办、学工处、团委、保卫处、教务处、思政课部、组织人事部(统战部)、宣传部、离退休工作处、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后勤集团及各院系等。
办公室设
在维稳办,履行调查研究、政策指导、组织协调、实施管理、督促检查的职能,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六、学校要加强协作沟通,经常与统战、外事、公安、国家安全、民宗局等部门沟通协调,发现情况要及时上报。
七、落实责任。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各院系要成立二级领导小组,制定和完善符合本部门实际的政策措施,及时研究处理重要问题。
八、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学校党团组织和学生组织要在抵御和防范境内外利用宗教向学校渗透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党团组织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充分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及时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守好自己的征地,管好自己的队伍,从严指教,强化管理,绝不给各类宗教尤其是境内外利用宗教向学校渗透提供可乘之机。
要找准开展活动、发挥作用抵制和防范宗教向学校渗透工作的结合点,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学生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
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做好在优秀学生、青年教师和学术带头人中发展党员工作。
坚持党建带团建,把广大学生凝聚在党的周围。
要加强对团员的教育管理,共青团员要在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九、加强工作队伍建设。
重点抓好学校的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理论教师、辅导员和班主任、共青团干部、安全保卫人员的教育培
训,在各类培训班总增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党的宗教政策和管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提高他们对宗教问题的分析判断能力和工作能力。
加强对重大理论、重要政策和重点难点问题的研究,不断提高抵御和防范宗教向学校渗透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十、思想政治工作者,特别是辅导员、班主任要加强与学生的沟通交流,及时了解掌握学生思想状况,解疑释惑,疏导情绪,做好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教育引导的针对性、时效性、增强亲和力、感染力。
十一、要在学生中挑选政治感强、思想过硬的学生作为信息情报员,随时关注周围同学思想动向,要适时召开骨干班团组织学生工作会议,及时了解情况,掌握学生主流思想动向。
十二、学校要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积极开展教育引导的途径和渠道。
坚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不断扩大优秀文化和科学精神的阵地。
加强校园网络文化建设,广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把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贯穿于学校教育过程,融入到学生日常教育之中,尽心设计、周密组织教育引导活动,做到以理服人、以情感人,防止简单化。
十三、学校要在新生入校时集中进行宗教事务管理政策和校纪校规的教育等,防止传教人员借助新生入校、寒暑假和社会实践机会拉拢学生。
十四、坚持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加强就业指导和服务,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十五、加强学校内部管理,落实学生责任主体。
要建立健全学校思想文化阵地管理的制度体系,完善审批和程序,细化监管措施,明确处理方法。
严格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级出版物等审批程序,防止利用学校讲坛、课堂宣传宗教和错误观念。
要把引进人才的政治观,加强教学管理,防止利用学校课堂讲台传播宗教。
加强校园网络管理,严防利用学校网络进行传教。
十六、正确处理扩大教育开放与抵制渗透的关系,学校的外交流活动须建立预先报批制度,邀请境外人员开展讲学、研讨等学术交流活动,对附加宗教条件、搞传教活动的要坚决拒绝;严格审批接受境外课题经费的来源和研究目的,对有敌对实力介入、涉及宗教等敏感问的研究项目,一律不予批准,引进国外原版教材、使用国外网络教育资源、订阅各种国外报刊杂志,要严格把关,坚决抵制利用宗教搞思想文化侵蚀。
十七、加强考核督查。
把抵御和防范宗教向学校渗透工作纳入学校领导班子考核内容,纳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考核评价体系,纳入各级学校级周边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范围,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而发生严重问题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人员和相关领导责任。
专门协调机构制定考核评价办法,采取重点督查和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十八、依法处理利用宗教向校园渗透问题。
依法处理在校园内及周边非法设立的宗教活动场所和活动点。
对在学校及其周边非法
设立的宗教活动点,宗教工作部门要会同公安机关依法坚决取缔。
对在校内外设立传教和涉及宗教因素的各类非法活动,宗教、公安、民政、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要紧密配合,依法制止,并做好学生的教育劝阻工作。
依法依规处理在教育教学中借机传教活动。
对借安置工作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借机传教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并视情形给予纪律处分,对从事宗教活动的,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规定做出处理;对执意传教、屡教不改的教师,要坚决调离教师岗位,情节严重的要予以解聘。
学校要加强对外籍教师的管理,一旦发现传教行为要及时劝阻,发现穿戴反映宗教信仰的服饰、标志要及时制止,顽固的要解聘、退学。
依法依规处理学生从事宗教活动的问题。
要教育学生遵守法规和校纪。
严禁在校内外穿教或是从事宗教活动,发现违规行为要及时劝阻。
经教育不该者,学校可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