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汇报
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汇报
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汇报根据《关于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压实工作责任,全面治理农民工欠薪问题,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高度重视提前谋划大力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部署安排(一)调整组织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我局起草县保障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调整方案。
调整后,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协副主席、县人社局局长为副组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住建局和五办一乡等17个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二)出台规章制度。
草拟了《XX县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XX县政府处置农民工欠薪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使处理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权责明晰,有章可循。
(三)进行严密部署。
《财政部等五部委关于优先解决政府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下发后,XX县人社局高度重视,按照县长签发批示要求,组织各职能部门对我县在建项目进行一次大梳理、大排查,加强协调联动,切实做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
二、多措并举迅速处置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工法律意识针对农民工劳动保障法律知识欠缺现象,人社局在案件调查和日常巡查过程中开展法律宣传和政策咨询服务,引导农民工通过合理方式和渠道反映诉求。
2018年至今,以召开XX县人才交流会和普法日为契机,在会场组织了4次“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法律宣传日”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套,积极营造政府部门依法履职和农民工合法维权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快速妥善处理挂账欠薪案件2019年1月,米苏阳光农民工刘景德班组多次到沧州市政府上访讨要工资,县政府高度重视,人社局联合县住建局和建北办事处组成联合工作组,第一时间介入。
经前期调查后,我们充分运用《用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告知用工单位如不支付工资,将其列入失信黑名单,清除建筑市场,从而有效的达到对建筑企业的震慑作用。
区2019年农民工工资工作情况汇报例文
区2019年农民工工资工作情况汇报今年以来,为切实维护我区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实现积案清零、政府投资工程零欠薪的目标,我区强化治欠保支工作,把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作为治欠保支工作的重点,经过一年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完成了阶段性目标。
现将我区2019年度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能职责,打造齐抓共管新模式一是4月份,区联席办起草了**区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成员调整方案。
调整后,成立了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00同志为总召集人,区政府办主任00、区人社局局长000同志为副总召集人,住建局、水利局、教育局、法院、司法局、公安分局等15个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下设联席会议办公室,落在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将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会议,今年以来,共召开6次成员会议,安排部署了全区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在组织领导上形成了“上下一条线、中间一个点”的齐抓共管模式,为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三是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关于根治欠薪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把功夫下在平时,实现欠薪隐患早发现、问题早处置、历史陈案早办结,避免年关“讨薪难”年年整治、年年重演;联席办下发《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的通知》(**薪联发〔2019〕3号)等文件,明确各项工作和重点任务,落实“三查两清零”,即清查欠薪隐患苗头、清查历史欠薪案件、清查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及国企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欠薪案件清零、国有企业项目欠薪清零。
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各项制度,达到欠薪“冬病夏治”,为年终解决企业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集中频发的现象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强化日常监管,细化工作措施,突出“平常抓、抓平常”显成效一是由区人社局、信访局、住建局、水利局、交运局等多部门形成联动,互通信息。
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报告
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报告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报告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城市化的加速推进,农民工成为了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长期以来,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尤其是农民工的工资支付问题。
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意见》,我们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和分析,现就有关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总体概况2019年全国共有农民工2.73亿人,其中外出务工人员1.71亿人。
而在农民工工资支付方面,总体上有了一定的改善,但仍存在一些问题:1.农民工工资支付准时性较差。
调查显示,超过一半的农民工的工资经常拖欠或者不按时发放。
2.农民工工资支付不规范。
一些用工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方式支付农民工工资,甚至存在“黑中介”等违法方式拖欠工资。
3.农民工工资支付依然存在“空账”现象。
一些用工单位在农民工工资结算时,往往设置不公开、不透明的汇款账户,导致农民工工资大幅缩水甚至“空账”。
二、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存在的主要原因1.用工单位拖欠、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
一些用工单位为了节省成本,故意压低农民工工资,甚至存在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现象。
2.监管缺失。
部分监管机构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监管不力,对违法用工单位处罚不力,存在打击不力、形式主义等问题。
3.民工觉悟不高。
一些农民工对自身权益的维护、合法权益的争取意识较低,对劳动合同和工资支付等方面缺乏了解。
三、提高农民工工资支付水平的建议1.用工单位加强内部管理,保证准时支付农民工工资。
2.严格规范劳动合同签订和执行,确保农民工工资合法支付。
3.增加市场监管力度和打击违法行为的力度,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4.加强农民工权益教育,提高农民工保护自身权益和维权的关注度和意识。
五、监管机构加强职责落实,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安全。
综上所述,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处于不容忽视的阶段性难题。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汇报范文通用多篇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汇报范文通用多篇尊敬的领导:兹对我单位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方面的情况进行汇报。
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为了更好地落实国家相关政策,我单位积极开展宣传工作,让广大农民工了解到自身权益的保障。
我们制作了宣传海报、宣传册等宣传物资,并在工地和农民工集中居住区进行张贴,增加宣传力度。
同时,利用微信公众号、企业网站等新媒体平台,发布相关政策解读和处罚案例,提高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二、加强工资支付监管为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我单位建立了严格的工资支付监管机制。
首先,通过实名制用工,确保农民工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其次,建立工资支付台账,做到工资支付的记录清晰、完整,确保工资支付的公开透明。
同时,加强与银行的合作,推行工资代发制度,将工资直接打款到农民工个人银行账户,提高工资支付的安全性和及时性。
三、建立工资支付风险预警机制为应对工资支付风险,我单位建立了工资支付风险预警机制。
通过与用工企业、行业协会及劳动监察部门等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定期获取用工企业的经营状况及资金流动情况,及时发现工资支付风险。
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预警信息的处理和应对工作,确保及时解决工资支付风险,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四、健全工资争议解决机制为了更好地解决工资争议纠纷,我单位积极推进工资争议解决机制的建立。
首先,加强与劳动仲裁部门的合作,及时了解相关工资争议案件的进展情况,确保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其次,建立了农民工权益保护工作专班,由专门的人员负责工资争议的协调、调解和解决,为农民工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五、加强农民工培训教育为提升农民工的技能水平和维权意识,我单位加大了农民工培训教育的力度。
我们组织了各类技能培训班,提供免费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帮助农民工提高自身素质和就业能力。
同时,开展法律法规、劳动合同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和规范化就业意识。
以上是我单位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中所做的工作汇报,请领导及时指导,进一步完善和改进我们的工作。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总结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总结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特别是农民工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政府形象,也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我县历年来高度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为了更好的解决农民工的工资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我们根据辖区内2019年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了调研,报告如下:一、2019年度我县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基本情况(一)预防为主,加大欠薪摸排力度。
积极开展劳动监察日常巡查、劳动保障诚信评价和年度书面审查等工作,及时掌握企业欠薪动态,重点摸排了政府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为做好此项工作,我局下发了《关于报送政府性投资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紧急通知》(青农民工组〔2019〕9号),要求各乡镇、开发区、县直各部门对本地、本部门政府性投资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梳理排查,并将结果及时上报我局,现经排查,我县2016-2019年度负责实施的政府性投资项目(包括在建工程)共有86项。
无拖欠工资项目(包括在建工程及未决算、审计项目)73项,尚存在农民工工资拖欠项目13项。
工程款按合同约定支付已支付50424.96万元,尚欠9628.82万元。
政府投资工程农民工工资已支付12128.4万元,尚欠252.2万元,涉及306人。
(二)依法处理,清欠处置措施有力。
截止目前,全县受理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共32起。
其中移送公安机关涉嫌恶意欠薪案件4起,立案处理16起,涉及768名劳动者,涉及工资报酬1070万元;协调处理劳动者投诉举报案件16起,涉及劳动者237人,涉及工资报酬224万元。
(三)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长效机制初步形成。
新出台《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青阳县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青阳县处置劳动保障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关于依法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为做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我县还成立了青阳县法律援助中心劳动监察大队工作站。
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汇报(1)
资金往来资料 Information on capital flows
(三)分包企业委托施工总承包 企业发放工资委托书(如有)
资金往来资料 Information on capital flows
(四)建设单位人工费用拨付凭证
资金往来资料 Information on capital flows
用工管理相关资料 management related information
(二)2019年度用工花名册
用工管理相关资料 management related information
(三)2019年度考勤 表
用工管理相关资料 management related information
(四)2019年度工资支付表
(八)分包单位资质报审
03 资金往来资料 I n f o r m a t i o n o n c a p i t a l f l o w s
资金往来资料 Information on capital flows
(一)工程款支付担保
资金往来资料 Information on capital flows
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XXX项目部积极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管理台账》,配备劳 资专管员,并制定《农民工工作应急处理预案》。通过实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农 民工实名制管理、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制度,切实维护农民工工资 报酬权益,从根本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请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修改)
(八)工资保证金缴纳证明 (保函)或免于缴存证明
04 用工管理相关资料 m a n a g e m e n t r e l a t e d i n f o r m a t i o n
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最新版)
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2019年以来,根据《关于印发<XX市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贵薪联发〔2019〕2号)精神和XX市、覃塘区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联席会议工作部署要求,我委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以查处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拖欠为工作重点,认真开展园区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整治检查工作,扎实推进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
现将工作汇报如下:一、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开展情况汇报一直以来,我委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并针对该项工作多次对园区在建项目开展治欠保支工作。
2019年3月,我委向园区在建企业部署了做好做好治欠保支的工作,并要求园区在建企业对照《在建工程项目工资支付情况检查表》逐一开展工作。
6月15日,在召开的区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研究在建工程项目检查工作会议后,立刻在园区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检查工作,并督促企业进行整改。
6月26日,根据工作部署,进一步对在建企业进行治角保支检查工作,并要求企业进行自我整改。
7月1日,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我委组织园区项目业主和项目施工方进行在建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题培训和政策宣传。
会议要求企业与施工方一定要高度重视,并严格按照《在建项目检查记录情况表》开展工作并完善材料,切实保障农民工切身利益。
今年以来,园区在建工程建设项目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二、存在主要问题一是在建工程实行保证金制度、实名制管理、分账制管理等政策落实不到位;二是部分企业用工登记、考勤记录登不完善。
三、下一阶段工作一是进一步落实企业清欠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及其问责机制。
凡是招用农民工的企业承担直接清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主体责任,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未及时划拨工程款、将工程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致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担清偿责任;二是严格排查项目欠薪问题。
农民工工资情况汇报
农民工工资情况汇报尊敬的领导:根据您的要求,我对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了调研汇报。
以下是我的调研结果:农民工工资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尽管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来保护农民工的权益,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根据我的调研结果,以下是一些主要的情况:首先,农民工工资普遍存在拖欠现象。
由于各种原因,一些用人单位无法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导致农民工的收入无法得到保障。
我调查的结果显示,拖欠工资的情况普遍存在于建筑工地、工厂等行业。
这个问题不仅直接影响到农民工的生活,也给社会稳定造成了一定的隐患。
其次,农民工工资待遇存在差异。
在不同地区和不同行业,农民工的工资待遇差异较大。
一些发达地区和大城市的农民工收入相对较高,而一些欠发达地区的农民工收入则相对较低。
同时,在同一地区和行业,由于用人单位的不同,农民工的工资待遇也有差异。
一些用人单位加重农民工的工作强度,而对工资待遇却不提高,导致农民工的收入水平不尽人意。
此外,农民工工资水平整体较低。
根据我国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农民工月平均工资为3962元。
虽然工资水平与城市居民的收入差距有所缩小,但仍然不容忽视。
农民工在外打工,背井离乡,付出较多的劳动和时间,但收入却仍然无法满足其正常的生活需求。
为了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我们还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
首先,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的宣传教育,让用人单位和农民工都有清晰的法律意识,提高维权意识。
同时,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机制,加大对拖欠工资行为的处罚力度,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支付。
其次,促进农民工就业的多元化,提高其技能水平和工作待遇,使农民工能够取得更高的收入。
最后,加强农民工工资数据的统计和监测,定期公布农民工工资情况,保持政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总结而言,农民工工资问题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我们应该加大对农民工权益保护的力度,同时促进农民工工资的提升,切实改善农民工的生活状况,实现社会稳定和谐发展的目标。
以上是我对农民工工资情况的调研汇报,希望能为您提供有用的信息。
2019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汇报
2019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汇报根据xxx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XXX2019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XXX欠办发〔2019〕XXX号)的文件精神,我局开展了在建项目农民工工作情况、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现将情况汇报如下:一、主要措施与做法(一)成立领导工作小组,落实责任机制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组长为第一负责人,并制定了农民工工资支付预防处理机制和应急处理预案,保障了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工程建设与政治工作同步进行 1.建设项目招标时严格审查投标单位的信誉问题,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记录的,不能参与投标。
2.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支付,中标单位必须向县劳动监察大队交纳工程项目中标价2%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这作为签订合同的前置条件,凡不按要求交纳的,一律不得签订施工合同。
3.项目开工前,督促施工单位给农民工购买人身意外险,购置相应的劳保用品,同时我局对项目施工进行不定期安全检查,巡查工地安全用工情况,出现涉及施工安全隐患及时停工整改,确保施工人员人身安全。
4.项目工程实施过程中,拨付工程进度款时,跟踪监督施工单位做好工程款的逐级发放工作,确保农民工工资优先足额发放到位,不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每逢中秋、春节等重要节假日,如出现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立即从农民工保证金中列先行垫支,并从下一期计量款中扣回补足。
5.项目施工完毕通过审计结算,施工单位必需在县电视台公告,明示项目施工已完成,如有未结付农民工工资的,可反映投诉至我局,我局将根据情况从施工单位交纳的项目农民工保证金中直接支付给农民工,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给子书面警告,同时列入不诚信企业黑名单。
(三)积极协调民工工资来访事宜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我局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严格监督,做到了对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无工作责任不落实、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发生,在我局所辖范围内的工程项目无重大群体性事件、集体上访等具有恶劣社会影响的事件发生。
2019年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汇报(督查组督查汇报材料)
关于开展2019年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汇报(2018年月日)尊敬的督查组各位领导:感谢各位领导在百忙之中莅临我县专项督查指导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和《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现在我就全县2019年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开展情况作如下汇报,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成立组织机构,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及时调整充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并适时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安排部署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强化制度的落实。
二是成立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领导。
三是印发三府办发〔2018〕34号文《关于印发县2018年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三府办发〔2018〕35号文《关于印发县2018年建设工程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存储实施方案的通知》,切实落实黔府办发电〔2013〕244号文件精神,贯彻“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用工单位主体责任,切实推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责任的落实。
二、对欠薪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工作为开展好排查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18〕270号)及《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报送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情况的函》文件要求,于2018年11月15日下发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在建项目工程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排查统计工作的函》(三人社函〔2018〕49号)、于2018年11月26日县政法委下发了《关于排查2018年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况的通知》文件,安排县人社局从2018年11月起至2019年2月中旬牵头对全县在建的200个项目工程和规模生产经营企业拖欠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并实行部门动态周报制,适时摸清底数,不留盲点、开出清单。
农民工保障总结报告范文(3篇)
第1篇一、前言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民工已成为推动我国城市化进程的重要力量。
为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工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本报告旨在总结过去一年农民工保障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
二、工作成效1.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取得显著成效(1)制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
各级政府制定了一系列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明确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方式、支付周期和日期等。
(2)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加大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3)农民工工资支付拖欠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通过加强监管和维权,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农民工工资支付拖欠率逐年下降。
2. 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取得进展(1)完善农民工权益保障政策。
政府制定了一系列农民工权益保障政策,包括劳动保障、住房保障、子女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
(2)加强农民工权益保障宣传。
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农民工权益保障政策,提高农民工维权意识。
(3)农民工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农民工在劳动保障、住房保障、子女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生活质量不断提高。
3. 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取得实效(1)加大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力度。
各级政府加大对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的投入,提高农民工就业竞争力。
(2)创新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模式。
采取多种培训方式,如线上培训、线下培训、校企合作等,提高培训效果。
(3)农民工职业技能水平得到提升。
通过职业技能培训,农民工的就业能力得到提高,收入水平逐年增长。
4. 农民工子女教育保障工作取得突破(1)落实农民工子女教育政策。
各级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农民工子女教育政策,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
(2)加强农民工子女教育管理。
加大对农民工子女教育工作的投入,改善农民工子女教育条件。
(3)农民工子女教育权益得到保障。
保障农民工工资开展情况汇报
保障农民工工资开展情况汇报保障农民工工资一直是我国劳动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高度重视的问题。
为了加强农民工工资保障,我国相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下面对我国近年来保障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汇报。
一、维权机制不断改进,加强行政执法近年来,我国各地加强了政府部门、工会组织、司法机关等多部门的合作,形成了良好的维权机制。
其中,行政执法是其中的重要一环。
2019年,全国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解决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7.8万件,执结金额达193.3亿元,同比分别上升25.8%和27.8%。
同时,加强舆论引导,提高社会公众对农民工权益的认识和关注度,有效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二、制度建设逐步完善,劳动合同保障不断加强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书面订立,明确劳动报酬、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基本事项。
为加强劳动合同保障,近年来,我国不断完善劳动法规和政策法规,如《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民法典》等,切实保障了农民工的劳动权益。
同时,加强劳动合同维权办法和保障力度,提高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
2019年,全国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共受理农民工劳动合同纠纷案件2.3万件,其中维权成功率高达97.2%。
三、行业监管不断加强,扩大社会监督力度我国各部门加强了对农民工权益的监管力度,扩大了社会监督力度。
2020年,全国住建部门出台了《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明确了建筑业企业应当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户、提高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透明度、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安全防护机制等,有效保障了农民工工资权益。
同时,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商管理部门、行业协会等也纷纷出台相应政策,加强了对行业的监管力度。
总之,保障农民工工资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首要任务,也是促进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
在未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加强执法力度、加强信息公开等方面的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工权益,促进全国各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2019年人社局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总结
2019年人社局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总结根据XX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做好迎接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压实工作责任,建立相关机制,明确责任,切实做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
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开展情况(一)调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领导小组组织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我区保障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
调整后,成立了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张金桥同志为组长,区政协副主席、区人社局局长王华涛同志为副组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住建局和五办一乡等17个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区政府组织各职能部门就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多次召开了专门会议,要求各职能部门对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提高认识,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合力。
(二)着力完善“三金”“三机制”“一入罪”制度体系政府建立了500万元应急周转金,由区财政列支,专项用于解决农民工工资欠薪问题。
积极督促各开发企业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预储金,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与公检法等刑事司法部门的配合,不断加强对恶意欠薪行为的打击力度。
制定了处置农民工欠薪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应急预案,人社、住建、信访、乡办等部门协调联动,妥善处理各类因欠薪引起的突发事件。
人社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依法责令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对涉嫌犯罪的案件,按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将案件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并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形成严厉打击恶意欠薪和欠薪逃匿违法犯罪行为的震慑力。
(三)全力处置好农民工欠薪案件区人社局实行日常值班和报告制度。
为了把欠薪问题解决在基层,第一时间掌握案情,做好稳控工作,防止越级上访的发生,建立了常驻区信访局接访制度,根据自身职能,开展工作,与其他职能部门一起研究解决方案,形成了工作合力,取得了实效。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汇报范文通用多篇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汇报范文通用多篇1. 工作汇报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XX市XXXX部门的工作人员,现就我们部门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方面所进行的工作向您汇报。
自该部门成立以来,我们深入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积极推进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以下是我们的具体工作内容和效果:2. 加强监督执法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合法权益,我们加强了对用人单位的监督力度。
通过加大执法力度,定期进行工资支付情况检查,严厉打击拖欠工资行为,有效控制了拖欠工资问题的发生。
与此同时,我们加强了对用人单位的宣传教育,强调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增强用人单位自觉支付工资的意识。
3. 完善工资支付机制为进一步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我们制定了一系列具体操作指南和相关工作标准。
针对工资问题的一些突出痛点,我们对支付周期、发放方式、工资结算等方面进行了细化的规定,以确保工资支付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同时,我们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推进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电子化管理,提高了工资信息的可追溯性和可核查性。
4. 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为解决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我们建立了健全的投诉举报机制。
通过公开渠道接收农民工工资纠纷投诉,及时处理,并对重大案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同时,我们积极落实行业协会的监管职责,与相关部门加强联动协作,形成多方合力,确保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5. 推进法治建设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中,我们高度重视法治建设的作用。
我们加强了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提高用人单位和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增强他们的法律素质。
同时,我们加强了与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的合作,加大对拖欠工资违法行为的法律打击力度,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总结:以上是我们部门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中所取得的工作成果。
通过加强监督执法、完善工资支付机制、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以及推进法治建设,我们有效地保障了农民工的工资支付权益,营造了良好的劳动环境。
当然,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还将继续努力,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更好地服务社会和劳动者,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汇报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汇报尊敬的领导:我司一直重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积极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确保农民工能够按时足额领取工资。
现将我司最近一段时间的工作情况进行汇报如下:一、制定完善工资支付制度为确保工资支付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我司制定了详细的工资支付制度。
制度明确了工资支付的时间、形式、标准等方面的规定,保障了工资支付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同时,我司还通过内部培训等方式普及了工资支付制度,增强了员工对工资支付制度的认知和遵守水平。
二、加强供应链管理我司在采购过程中要求供应商签署合规承诺书,确保供应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合法合规经营,并保证向员工支付合理工资。
同时,我司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考核和监督,发现问题时及时进行整改,确保供应商的合规性。
三、建立健全工资支付监督机制我司建立了工资支付监督机制,设立了专门的工资管理部门,负责工资支付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监督部门定期审核工资支付情况,发现问题时及时沟通解决,并开展临时抽查和年度评估,对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全面的评估和监督。
四、加强与劳动保障部门的合作我司积极与劳动保障部门建立了合作关系,定期与劳动保障部门进行沟通和交流,了解最新的法律法规要求,并与农民工代表进行定期座谈,了解他们的实际需求和问题,及时解决工资支付中的矛盾和纠纷。
五、及时解决工资支付问题我司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对工资支付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方案,并通过与企业内部相关部门的配合,高效解决问题,确保农民工的权益得到保障。
六、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我司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员工对农民工权益保护重要性的认识。
在企业内部,我司通过张贴宣传海报、举办员工培训等活动,普及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员工增强责任感,共同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七、加强社会监督我司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外公开企业工资支付情况并接受社会监督,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透明度。
并建立了处理工资支付投诉的渠道,对接受的投诉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向投诉人反馈处理结果。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汇报材料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汇报材料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汇报材料一、2019年我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开展情况我县历来高度重视“治欠保支”工作,始终把解决拖欠问题、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作为县委、县政府的重点工作来抓,尤其是2019年作为根治欠薪年,更是加大力度,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一)强化了组织领导,确保达到“统筹有序、调度有方”的效果。
一是扩充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清理拖欠农名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由原来的17个成员单位扩充到28个成员单位,进一步明确了人社、发改、公安、财政、住建等28个成员单位的部门职责,并指派了专人具体对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确保达到“统筹有序、调度有方”的效果。
二是定期召开了联席会议。
每逢元旦、春节等特殊时期,定期组织相关部门责任人召开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县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
(二)压实了工作责任,确保达到“责任明晰、分工明确”的效果。
一是明确了任务分工。
2020年,我县在开年之初就专题召开了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推进会,进一步梳理了我县2019年度“治欠”领域的问题,聚焦县、乡、村三级联动抓落实,进一步健全权责清晰、环环相扣、可被追溯的责任链条,把问题分解到部门、具体到项目、落实到岗位,确保每一项工作、每个环节都有人盯、有人管、有人负责,真正让安排部署的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落实了制度要求。
出台了《xx县关于推进农民工工资实名制监管信息化工作实施方案》《xx县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落实了农民工工资实名制管理和农民工专用账户要求,对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实行分账管理,明确了分账拨付的工作流程,完善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
目前,我县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已全部缴纳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实现了全覆盖。
三是健全了监管机制。
在每一个项目工地上派驻了驻点劳动保障监察员,要求劳动保障监察员每周至少用一天的时间主动走访联系项目工地民工,并定期由劳动监察局局长带队进行督导检查,最大限度地维护好农民工朋友的权益。
2019年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汇报(督查组督查汇报材料)
关于开展2019年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汇报(2018年月日)尊敬的督查组各位领导:感谢各位领导在百忙之中莅临我县专项督查指导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和《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现在我就全县2019年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开展情况作如下汇报,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成立组织机构,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及时调整充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并适时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安排部署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强化制度的落实。
二是成立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领导。
三是印发三府办发〔2018〕34号文《关于印发县2018年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三府办发〔2018〕35号文《关于印发县2018年建设工程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存储实施方案的通知》,切实落实黔府办发电〔2013〕244号文件精神,贯彻“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用工单位主体责任,切实推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责任的落实。
二、对欠薪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工作为开展好排查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18〕270号)及《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报送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情况的函》文件要求,于2018年11月15日下发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在建项目工程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排查统计工作的函》(三人社函〔2018〕49号)、于2018年11月26日县政法委下发了《关于排查2018年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况的通知》文件,安排县人社局从2018年11月起至2019年2月中旬牵头对全县在建的200个项目工程和规模生产经营企业拖欠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并实行部门动态周报制,适时摸清底数,不留盲点、开出清单。
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报告
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报告尊敬的各位领导:首先,感谢各级对农民工权益保护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根据受托调查的相关数据,我们向您汇报2019年度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报告。
一、农民工工资支付概况1.1 工程项目信息工程名称:工程建设单位:公司施工单位:公司工地地质:省市县镇施工期限:x年x月日至x年x月日1.2 农民工工资支付总体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我们对该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了调查和分析。
截至报告期末,共计有名农民工参与该工程项目的建设与施工。
下表列出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概要统计:----------------------------------------------------------- 序号 ---- 编号 ---- 姓名 ---- 联系号 ---- 工资应支付金额 ---- 工资实际支付金额 --------------------------------------------------------------- 1 ---- ---- ---- ---- x ---- x --------------------------------------------------------------- 2 ---- ---- ---- ---- x ---- x --------------------------------------------------------------- 3 ---- ---- ---- ---- x ---- x -----------------------------------------------------------:::根据以上数据,我们发现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整体良好,无拖欠工资的情况。
期间,我们对个别工人存在的工资支付问题进行了核实和调解,并及时解决了相关纠纷。
二、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2.1 问题一、农民工工资支付不规范部分施工单位在工资支付中存在手续不规范、不及时的问题,导致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进展缓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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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汇报
根据《关于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压实工作责任,全面治理农民工欠薪问题,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前谋划大力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部署安排
(一)调整组织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我局起草区保障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调整方案。
调整后,成立了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张金桥同志为组长,区政协副主席、区人社局局长王华涛同志为副组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住建局和五办一乡等17个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二)出台规章制度。
草拟了《新华区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新华区政府处置农民工欠薪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使处理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权责明晰,有章可循。
(三)进行严密部署。
《财政部等五部委关于优先解决政府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下发后,新华区人社局高度重视,按照井学祥区长签发批示要求,组织各职能部门对我区在建项目进行一次大梳理、大排查,加强协调联动,切实做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
二、多措并举迅速处置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工法律意识
针对农民工劳动保障法律知识欠缺现象,人社局在案件调查和日常巡查过程中开展法律宣传和政策咨询服务,引导农民工通过合理方式和渠道反映诉求。
2017年至今,以召开新华区人才交流会和普法日为契机,在会场组织了4次“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法律宣传日”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套,积极营造政府部门依法履职和农民工合法维权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快速妥善处理挂账欠薪案件
2018年1月,米苏阳光农民工刘景德班组多次到沧州市政府上访讨要工资,区政府高度重视,人社局联合区住建局和建北办事处组成联合工作组,第一时间介入。
经前期调查后,我们充分运用《沧州市用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告知用工单位如不支付工资,将其列入失信黑名单,清除河北建筑市场,从而有效的达到对建筑企业的震慑作用。
用工单位金鼎公司和刘景德班组核算后,支付工资5.5万元(有支付凭证为据)。
(三)详细摸排,协调处理,形成工作合力
人社局牵头,成立了以乡办为主体、住建局、城管局、工信局、环卫局配合组成专项工作组,深入辖区所有涉及农民工用工的企业进行详细摸底排查。
1、新华区建筑领域内共有建设项目23个,区人社局和住建局抽调8名工作人员进行了为期15天的全区摸排,对项目的工资表、发放记录等资料现场查看,并与名民工面对面交流情况,掌握开发企业工资保证金、预储金缴纳、实名制情况,并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隐患进行重点督查。
及时化解了华兴太阳城、风尚国际、石油二部等6个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共为380余名农民工讨回700余万元工资。
2、“双代”工程分为气代煤改造和电代煤改造,为了确保不发生欠薪问题,我局建议将企业是否按时发放工资列入项目验收内容,从而杜绝出现拖欠工资问题。
截止目前,“双代”工程已经基本完成,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3、小街小巷改造项目和美丽街区改造项目等一系列政府重点工程,经人社局统筹安排,由主管部门排查,均未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四)着力完善“三金”“三机制”“一入罪”制度体系
一是政府建立了500万元应急周转金,由区财政列支,专项用于解决农民工工资欠薪问题。
积极督促各开发企业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预储金。
二是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与公检法等刑事司法部门的配合,不断加强对恶意欠薪行为的打击力度。
三是按照应急预案实施办法,人社、住建、信访、乡办等部门协调联动,妥善处理各类因欠薪引起的突发事件。
四是人社部门对涉嫌犯罪的
案件,按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将案件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并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备案,加大对恶意欠薪和欠薪逃匿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2017年3月,依据规定,将万正明恶意欠薪案移送至新华公安分局,并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
所欠13.48万元工资已全部追回,涉案人员万正明也已被检察院批捕。
(五)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建立预防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
一是建筑施工企业是劳动用工的主体,必须高度重视农民工的管理工作,依据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没有劳动用工主体资格的施工队和个人的用工,属非法用工,建筑施工企业分包、转包产生的劳动纠纷和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后果要由建筑施工企业承担责任。
二是推行银行工资代发制度。
实行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代发的办法。
分包企业负责为招用的农民工申办银行个人工资账户并办理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交施工总承包企业委托银行通过其设立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划入农民工个人工资账户。
三、存在的问题
(一)劳动合同签订的有效率低,农民工法律维权意识淡薄
一方面是建筑业用工具有阶段性、临时性和很强的流动性,这给企业直接与务工工签订劳动合同带来困难。
另一方面民工自身文化素质偏低,维权意识不强,认为没有必要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双方对签订劳动合同都缺乏积极性。
(二)“包工头”恶意唆使农民工以讨要工资名义上访
一方面是工程尚未完工,工程款按进度已经拨付,但一些项目经理不按合同的约定,或将本应发给农民工工资部分挪作他用,鼓动农民工上访,借工资名义以达到讨要工程款的目的。
另一方面是建筑单位往往将农民工工资、材料费等包含在工程款内,在剥离以上三项金额时,因我局无相关专业知识和职能,给追讨工作带来一定困难。
(三)监察执法处罚中缺少强制措施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主要法律依据是国务院颁布《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该条例虽然为劳动监察执法提供了有效的依据,但力度、强度还已不能适应现在变化中的劳动环境,如发生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当事人如果不配合劳动部门提供相关资料,劳动保障监察只能对不配合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如企业不接受处罚,甚至转移隐匿财产,逃避处罚的,也只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到最后法院只执行的是行政处罚,而劳动者被拖欠的工资也无法要回,长此下去,客观上纵容了企业违法。
四、工作建议
我区内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预储金”的报批及缴纳监督管理职权都由市住建局负责,区住建局没有审批及监督管理职权,某些建筑项目在手续不齐全、没有足额缴纳,甚至没有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前提下盲目开工建设。
造成一旦有拖欠工资情况的发生,没有资金进行提前垫付,制约施工单位的措施欠缺。
建议市级主管部门将“两金”审批及缴纳监督管理职权下放到区级,增强我区应对欠薪问题的执法力度,从而有效制约施工单位恶意欠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