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学校教师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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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寺堡中心小学家长学校教师
工作考评细则
为强化家长学校教师教学工作的全过程管理,认真落实《家长学校工作考评制度》,提高家长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家长学校教师工作考评细则》,本细则从五个方面考评:师德师表、履行职责、教育教学、工作考勤、教学成绩。
一、师德师表
“师德师表”分敬业、奉献、自律三个部分,6条标准。
1、敬业:①热爱家教事业,对工作勤恳负责。②事业心、责任心强,积极钻研业务,认真履行职责。
2、奉献:①积极与家长沟通,与家长关系和谐。②不计得失,任劳任怨,义务承担学校常规工作。
3、自律:①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②严于律己,热情待人,作风正派,实事求是。
二、履行职责
“履行职责”分班级管理、政治业务学习两个部分,5条标准:
1、班级管理:(1)班级教学有计划,学员有考勤、有记录;(2)积极参与各种教学活动,效果突出。(3)保持与家长的密切联系,共同教育好学生。
2、政治业务学习:(1)按时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做好记录。(2)自觉进行业务进修,不断转变思想观念。
三、教育教学
“教育教学”分教学过程、家教科研两个方面,4条标准:
1、教学过程:(1)上课有教案(讲义),备课符合要求。(2)教法多样,充分体现互动式教学。
2、教育科研:(1)积极参加家教教研组活动。(2)坚持自学,
针对家教问题有个人见解,并针对问题进行研究,有初步成果。
四、工作考勤
“工作考勤”分出勤、上课两部分,4条标准:
1、出勤:(1)按时上下班,认真办公,有事需请假。(2)无迟到、早退。
2、上课:(1)按教学计划上课,不无故缺课。(2)授课效果好,家长学员评价高。
五、教学效果
“教学效果”分教学成绩、后进生转化两个部分,4条标准:
1、教学成绩:(1)学员期末测试合格率在100%(60分以上合格)。(2)优秀率在60%以上。
2、后进生转化:(1)各班后进生明显下降。(2)家长对学校满意度有很大提升。
考评方法:
1、每学期末由家长学校领导小组组织考评。
2、考评分两步:第一步,自评,每个教师依据各项标准,对照个人工作,自评打分;第二步,“领导小组”综合评。
3、考评结果判定,由自评40%+综合评60%=最后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