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管理制度
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5篇)
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1.认真执行《____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及时准确收集,登记、报告疫情。
2.报告病种为甲、乙、丙三类传染病病人,病源携带者和疑似病人。
3.报告时限为甲类和乙类中的肺____、脊髓灰质炎、非典、禽流感、城镇于____小时内,农村____小时内报告。
乙类城镇____小时内,农村____小时内报告,丙类____小时报告。
4.健全传染病登记,填报《传染病报告卡》。
不得漏登、错登、漏报、缓报、谎报。
5.遇有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或灾害事件要迅速启动直报网络和灾害报告系统,立即作出报告。
计划免疫和妇幼保健工作制度1.掌握0—____岁儿童及当月出生数。
2.按免疫程序实施接种,做到人、卡、证、册对口。
3.严格免疫制品的运送、保存与使用,用过物品要严格销毁。
4.接种时要严格查对,并做到无菌操作,发现异常反应立即上报。
5.掌握妇女、孕产妇、0—____岁儿童和____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6.____开展保健知识宣传。
7.实施孕产妇和儿童系统保健服务,搞好登记报告。
8.协助上级做好妇女、儿童体检及疾病筛查。
村卫生室工作制度1.认真执行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执业行为。
2.全面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宣教等综合服务,提高服务质量。
3.强化卫生室达标建设,整体环境达到洁、齐、美。
4.坚持____小时应诊,出诊随叫随到,收费及药品价格公示上墙。
5.严格医疗文书和药品管理,确保医疗和用药安全。
6.认真执行有关登记、报告、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处理制度。
门诊登记及处方书写管理制度1.接诊病人要按门诊登记表所列项目认真填写,漏项、漏登。
2.认真执行____部《处方管理办法》,规范开具、审核、调剂、保管处方。
3.处方由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或助理执业医师以上资格的乡村医生开具。
4.处方书写要做到字迹工整,项目齐全,格式规范。
5.处方用药一般不得超过____日量,急诊不超过____日量,延长须注明理由。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规定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规定Quantity, price, time and space are the most important things in investment.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2003年11月7日卫生部第37号令发布实施、2006年8月22日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提供及时、科学的防治决策信息,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下简称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下简称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传染病防治法、应急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
第三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坚持依法管理,分级负责,快速准确,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鼓励、支持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国际交流合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中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信息,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八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照专业分工,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工作,具体职责为:(一)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行政辖区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进行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负责收集、核实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信息和其他信息资料;设置专门的举报、咨询热线电话,接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的报告、咨询和监督;设置专门工作人员搜集各种来源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信息。
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制度
传染病疫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制度为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提供及时、科学的防治决策信息,有效预防、及时控制与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履行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的责任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传染病防治法》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我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报告范围与程序: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简称突发事件),就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与职业中毒以及其她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务人员与所在科室应当立即电话报院办,通知医务科、院感科、防保科、节假日报总值班。
(一)、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或院内感染暴发、流行的;(二)、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三)、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四)、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与职业中毒事件的。
防保科或总值班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上级疾控部门报告,同时通知院长与院内相关部门,保证应急工作中上下联络、人员疏散、消毒隔离、防护、现场保护与调查、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取样等应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管理制度:1、基本原则: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各部门要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
贯彻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应急工作原则,在院内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我院行政领导的分级管理体系,建立应急管理网络,并行使相应的权力与职责,各级管理人员与相关人员应通力合作,保证各项应急工作的顺利执行。
加强法制观念,依法应对突发事件。
一旦突发事件发生,启动我院应急系统。
2、按照法律要求实行首诊医院、首诊医生负责制。
3、各有关部门应首先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合格的通讯设备、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物品等物资的调配与储备,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13篇】
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13篇】目前,正值流感的高发季节,学校传染流行潜在很多危险因素。
学生抵抗疾病能力低,容易导致传染病发生、蔓延,一旦疫情暴发,将严重威胁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对学校、家庭和社会造成较大的影响。
因此,学校认识切实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启动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维护正常的教育秩序。
一、校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__,全面负责防控工作副组长:__,具体分管防控工作组员:__,具体负责防控工作,信息报送和电话回访;各班班主任,具体负责宣传和晨检二、传染病预防1、按照国家对传染病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针对学校人口密集的特点,、容易在学生中发生的常见传染病,如流感,病毒性肝炎、肺结核、痢疾、肠道传染病等,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和预防措施的卫生健康教育工作。
2、定期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增强师生的公共卫生安全意识,促使师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自我防范的能力。
3、定期组织力量消除鼠害和蚊蝇等病媒昆虫及其它传播传染病的或者患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动物危害。
4、有计划地建设和改造公共设施,对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改善用水卫生条件。
三、传染病疫情报告加强监测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全体学生认真关注自己每天的健康状况,一有情况及时向家长及班主任报告。
家长在家发现子女有、流感等类似症状的,立即到正规医院检查治疗并请通知班主任。
学校全面实行学生健康查检制度。
做到一天三次一个不漏。
并做好因病缺课登记工作,如在校发现有流感等类似症状的,须立即隔离并通知家长带到正规医院治疗。
加强监测、及时治疗,严防合并症、并发症等引起的意外事故发生。
确保在同一学校短期内学生因病缺席异常增多(一学校达3人以上)或累计发现流感病例达10例时,学校应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当地疾控机构报告。
四、传染病控制措施1、经医疗保健机构、卫生防疫部门确诊为传染病者,应及时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制度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制度一、引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是影响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重大问题。
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提高我国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的应急处理能力,制定完善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制度至关重要。
本报告制度旨在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发布和监测工作,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监测范围和内容(一)监测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的监测范围包括: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环境卫生事故、放射卫生事故、学校卫生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
(二)监测内容1. 传染病疫情:包括传染病的发病率、死亡率、病原体种类、传播途径、疫情波及范围等。
2. 食物中毒:包括食物中毒的病例数、死亡人数、中毒原因、中毒食品种类、食物中毒事故波及范围等。
3. 职业中毒:包括职业中毒的病例数、死亡人数、中毒原因、中毒行业类型、职业中毒事故波及范围等。
4. 环境卫生事故:包括环境卫生事故的类型、事故原因、事故波及范围、环境影响等。
5. 放射卫生事故:包括放射卫生事故的类型、事故原因、事故波及范围、放射危害程度等。
6. 学校卫生事件:包括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类型、病例数、死亡人数、事件原因、事件波及范围等。
7.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类型、病例数、死亡人数、事件原因、事件波及范围等。
三、监测机构和职责(一)监测机构1.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信息的监测、分析、报告、发布和监测工作。
2. 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信息的监测、分析、报告、发布和监测工作。
3.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和监测工作。
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制度(6篇)
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制度一、对辖区内服务人口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施监测二、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其他专业机构指导下,镇卫生院、村内卫生室协助开展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排查、收集和提供风险信息,参与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制(修)订。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三、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应规范填写门诊日志、入/出院登记本、____线检查和实验室检测结果登记本。
首诊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发现传染病病人及疑似病病人后,按要求填写《____传染病报告卡》;如发现或怀疑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
按照要求填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
四、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传染病和/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网络直报,或按相关要求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进行报告,同时向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送《传染病报告卡》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
五、发现____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____、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人或疑似病人,或发现其他传染病、不明原因疾病暴发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时,应按有关要求于____小时内报告。
发现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应于____小时内报告。
六、订正报告和补报。
发现报告错误,或报告病例转归或诊断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对《传染病报告卡》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等进行订正;对漏报的传染病病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及时进行补报。
七、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隔离、医学观察等措施,对突发公卫生事件伤者进行急救,及时转诊,书写医学记录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
八、协助开展传染病接触者或其他健康危害暴露人员的追踪、查找,对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者提供必要的基本医疗和预防服务。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管理制度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管理制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管理制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是全球面临的重大挑战,对人类健康和经济发展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随着世界各国的不断发展和交流,各种传染病的传播和爆发已经成为全球性的问题。
因此,建立健全的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它能够加强对传染病的监测和控制,并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有针对性地采取应对措施。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对公众健康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特殊公共卫生事件,如人畜共患病、传染病、自然灾害等。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有可能短时间内造成大规模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社会不安定。
因此,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和水平已成为各国政府和民众的重要任务。
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需要建立完整的应对机制和管理制度。
应对机制最核心的应该是责任划分、预警机制、和应急响应体系。
针对现在的情况,应加强各国之间协调和合作,利用信息化手段进行交流和协作,建立稳定的应急响应机制。
二、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管理制度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管理制度是指从疫情发生、报告、监测、评估等方面对传染病疫情进行全程监控,实现严密的疫情监测和及时准确的疫情报告。
现代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管理制度的核心是信息化。
随着信息化技术的高速发展,信息采集、传输和处理的效率不断提高,使得对疫情的监测和报告更加及时和准确。
尤其是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通过信息化技术的支持,可保障疫情应对的高效性和全面性。
本管理制度的核心是采集、处理和分享信息。
如何方便、快速、准确地采集疫情信息,是保证疫情监测和应急处置的基础。
目前,信息采集主要是通过现代信息技术实现,如互联网、移动通信等。
同时,信息采集的自动化和智能化,可实现无人巡检、实时监控、自动预警和交互式应答。
而信息处理和分享,则需要建立相应的信息共享平台和规范。
疫情的发布应该是需要严格的科学评估之后进行的。
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制度(五篇)
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制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制度为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提供及时、科学的防治决策信息,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我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坚持依法管理,分级负责,快速准确,安全高效的原则。
二、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信息,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
三、各科室应当建立门诊日志、住院登记薄和传染病疫情登记簿,责任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四、坚持首次负责制,严格门诊全员登记制度,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甲类传染病、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高致病性禽流感、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立即电话报告预防保健科,预防保健科以最快的方式报告防疫站和县卫生局。
对其它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应于____小时内报告预防保健科。
五、预防保健科负责全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监测信息的网络直报工作。
定期对各科进行核对、自查,发现问题按医院有关规定予以奖惩。
各科上报的传染病报告卡保留三年。
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制度(二)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控制和消灭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人民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____号令》的规定,特制定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制度。
一、严格执行法定传染病分类(甲、乙、丙)和疫情报告时限与疫情报告程序。
二、各级医务人员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责任疫情报告人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发现有法定传染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必须按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疫情报告,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一、制度背景本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流程与要求,以及相关的管理措施,以确保及时、准确地监测和响应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障公众的健康与安全。
二、报告流程1.报告对象1.1 传染病疫情报告对象1.2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对象2.报告责任主体2.1 卫生监测机构2.2 医疗机构2.3 检验检测机构2.4 其他相关单位3.报告流程3.1 确诊传染病疫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3.2 立即向上级卫生监测机构报告3.3 上级卫生监测机构下达报告要求3.4 相关单位按要求向上级卫生监测机构报告3.5 上级卫生监测机构及时收集、统计、分析报告信息 3.6 上级卫生监测机构根据需要制定防控措施3.7 上级卫生监测机构向有关单位及时下达防控措施三、报告要求1.报告时间要求1.1 发现传染病疫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立即报告1.2 编制报告并提交上级卫生监测机构的时间要求2.报告内容要求2.1 传染病疫情报告内容要求2.2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内容要求3.报告形式要求3.1 传染病疫情报告形式要求3.2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形式要求四、管理措施1.信息收集与统计1.1 定期收集传染病疫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1.2 统计、分析报告信息2.风险评估与预警2.1 根据报告信息进行风险评估2.2 发布相应的预警信息3.防控措施3.1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防控措施3.2 下发防控措施,指导相关单位进行疫情防控工作4.监督与评估4.1 监督防控措施的执行情况4.2 定期评估制度的有效性4.3 进行报告制度的修订附件:1.传染病疫情报告表格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表格法律名词及注释:1.《传染病防治法》:国家法律,规定了传染病的管理措施、报告制度等。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法规,规定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措施、监测报告要求等。
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严重威胁着公众的健康和社会的稳定。
为了及时、准确地掌握疫情和事件的相关信息,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建立健全的报告制度至关重要。
一、报告的责任主体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采供血机构、学校、托幼机构、企事业单位等均为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责任主体。
这些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疫情报告管理组织和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报告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报告的范围(一)传染病疫情1、法定传染病包括甲类传染病(如鼠疫、霍乱)、乙类传染病(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和丙类传染病(如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等)。
2、其他传染病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和其他暴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重大传染病疫情在局部范围内短时间内出现大量病例,如发生鼠疫、霍乱、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等疾病的暴发或流行。
2、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短时间内,某个相对集中的区域内同时或者相继出现具有共同临床表现患者,且病例不断增加,范围不断扩大,又暂时不能明确诊断的疾病。
3、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包括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等,造成人员伤亡或严重危害公众健康的事件。
4、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如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核和辐射事故等。
三、报告的程序和时限(一)报告程序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疫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报告。
1、首诊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发现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病原携带者后,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按规定的时限和程序报告。
2、医疗机构的疫情管理人员负责收集、审核、登记和报告传染病报告卡。
3、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传染病报告卡进行审核、查重、订正,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报告和反馈。
(二)报告时限1、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应于 2 小时内通过网络直报,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 2 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 2 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提供及时、科学的防治决策信息,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下简称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下简称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传染病防治法、应急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
第三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坚持依法管理,分级负责,快速准确,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鼓励、支持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国际交流合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中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信息,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八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照专业分工,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工作,具体职责为:(一)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行政辖区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进行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负责收集、核实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信息和其他信息资料;设置专门的举报、咨询热线电话,接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的报告、咨询和监督;设置专门工作人员搜集各种来源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信息。
(二)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和实验室,负责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理,搜索密切接触者、追踪传染源,必要时进行隔离观察;进行疫点消毒及其技术指导;标本的实验室检测检验及报告。
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管理制度
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管理制度一、引言医院作为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的前沿阵地,承担着预防和控制疾病的重要责任。
为加强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管理,提高应急反应能力,确保患者和公众健康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目的和原则1. 目的:建立健全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制度,规范报告程序,提高报告质量和效率,为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提供及时、准确的公共卫生信息,促进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和控制。
2. 原则:依法管理、分级负责、快速准确、安全高效。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的监测报告管理工作。
四、报告机构和职责1. 医院设立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机构,负责医院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的监测报告工作。
2. 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1)制定和实施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计划;(2)负责医院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的监测、报告、调查、处理和总结评估;(3)建立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网络,确保报告信息及时、准确、完整;(4)对医院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5)开展医院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的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
五、报告程序和内容1. 医院内任何部门和人员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时,应立即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机构报告。
2. 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机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核实,并根据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进行分类。
3. 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机构应根据分类结果,按照规定的报告程序和时限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4. 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机构应将报告信息及时录入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系统,并定期对报告信息进行汇总和分析。
5. 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机构应根据报告信息,及时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和治疗措施,防止事件扩大和蔓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37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37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37号,2006年8月24日修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提供及时、科学的防治决策信息,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下简称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下简称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传染病防治法、应急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
第三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坚持依法管理,分级负责,快速准确,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鼓励、支持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国际交流合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中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信息,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八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照专业分工,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工作,具体职责(一)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行政辖区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进行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负责收集、核实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信息和其他信息资料;设置专门的举报、咨询热线电话,接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的报告、咨询和监督;设置专门工作人员搜集各种来源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信息。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卫生部令
(卫生部令第37号,2006年8月24日修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提供及时、科学的防治决策信息,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下简称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下简称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传染病防治法、应急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
第三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坚持依法管理,分级负责,快速准确,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鼓励、支持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国际交流合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中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信息,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八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照专业分工,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工作,具体职责为:(一)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行政辖区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进行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负责收集、核实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信息和其他信息资料;设置专门的举报、咨询热线电话,接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的报告、咨询和监督;设置专门工作人员搜集各种来源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信息。
(二)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和实验室,负责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理,搜索密切接触者、追踪传染源,必要时进行隔离观察;进行疫点消毒及其技术指导;标本的实验室检测检验及报告。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及流程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及流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及流程为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提供及时、科学的防治决策信息,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履行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我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报告范围和程序: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务人员和所在科室应当立即电话报院办,通知医务科、院感科、防保科、节假日报总值班。
(一)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或院内感染暴发、流行的;(二)发生或者发现不明缘故原由的群体性疾病的;(三)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四)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
防保科或总值班应以最快的通讯体式格局向下级疾控部门报告,同时通知院长和院内相关部门,保证应急工作中上下联系、职员疏散、消毒隔离、防护、现场保护和调查、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取样等应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管理制度:(一)基本准绳: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各部门要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
贯彻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应急工作原则,在院内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我院行政领导的分级管理体系,建立应急管理网络,并行使相应的权力和职责,各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应通力合作,保证各项应急工作的顺利执行。
加强法制观念,依法应对突发事件。
一旦突发事件发生,启动我院应急系统。
(二)按照法令要求实行首诊医院、首诊医生负责制。
(三)各有关部门应首先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合格的通讯设备、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物品等物资的调配和储备,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制度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制度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工作实行院科两级负责制,分管院长负责全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领导工作,各科主任对此项工作负责。
2、医务部负责全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传染病的医疗、救治工作。
3、公共卫生科负责全院传染病疫情报告的收集、核对、上报、督查、统计、指导等工作。
4、医院建立疫情监测报告网络组织,各科室指定专人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
5、执行职务的医护人员为责任疫情报告人,各科室为责任报告单位。
6、各科必须建立住院登记本和传染病疫情登记本,门急诊建立门诊日志。
7、执行首诊负责制,责任疫情报告人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发现有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限,填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及传染病登记本,报告卡送交公共卫生科,同时病房在住院登记本、门急诊在门诊日志上进行登记。
如果发现重大传染病,如甲类、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的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同时上报医务部,晚夜间、节假日报告院总值班。
各科每月定期核对本科室的传染病登记本和住院登记本,门诊核对传染病登记本和门诊日志。
8、任何科室和个人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
9、检验科要建立传染病登记本。
检验科出具的阳性报告必须及时送交申请科室,并做好签收工作。
10、放射科做好结核病人的登记工作,检查报告必须及时送交申请科室,做好签收工作。
11、门诊、急诊做好传染病病人的登记、上报工作。
12、公共卫生科有专职的传染病疫情报告人,负责全院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工作。
每天负责登记全院上报的传染病,并及时网络直报。
每月到门诊、病区、检验科、放射科、病案室进行漏报检查。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及流程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及流程为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提供及时、科学的防治决策信息,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履行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我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报告范围和程序: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务人员和所在科室应当立即电话报院办,通知医务科、院感科、防保科、节假日报总值班。
(一)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或院内感染暴发、流行的;(二)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三)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四)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
防保科或总值班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上级疾控部门报告,同时通知院长和院内相关部门,保证应急工作中上下联络、人员疏散、消毒隔离、防护、现场保护和调查、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取样等应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管理制度:(一)基本原则: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各部门要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
贯彻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应急工作原则,在院内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我院行政领导的分级管理体系,建立应急管理网络,并行使相应的权力和职责,各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应通力合作,保证各项应急工作的顺利执行。
加强法制观念,依法应对突发事件。
一旦突发事件发生,启动我院应急系统。
(二)按照法律要求实行首诊医院、首诊医生负责制。
(三)各有关部门应首先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合格的通讯设备、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物品等物资的调配和储备,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传染病疫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制度
传染病疫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制度传染病疫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规范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21年版)》、《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有关要求,制订本制度。
一、基本要求1、责任疫情报告人必须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传染病报告的相关法律法规。
2、本单位成立由单位领导、责任科室科长及主要业务技术骨干成员组成的法定传染病管理报告领导小组,负责督促、检查、指导本单位的传染病管理报告工作。
二、传染病疫情管理(一)责任报告单位及报告人本中心为法定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统筹本地区传染病报告和管理工作。
本中心执行职务的工作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相关制度1、对本辖区报告的传染病信息进行实时监控制度每天24小时实时对《传染病报告信息管理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信息系统》等系统进行及时监控,如发现问题,及时向报告单位核实、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2、对网络报告的传染病报告卡进行审核、录入(代录)、查重、订正制度每日至少四次分别对《传染病报告信息管理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信息系统》等系统进行及时审核,及时做好报告卡的审核、订正、补报、查重工作,随时检查报卡是否准确、缺漏项、报卡医生报告不及时、网络报告不及时,如发现上述问题,应及时向报告单位核实、补充或订正。
每天至少1次对传染病报告卡进行查重,发现重卡及时进行订正。
3、对传染病报告信息进行定期分析利用制度每月对传染病疫情定期分析,做出传染病疫情动态分析上报县卫计局及下发到各医疗卫生机构;如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分析出来和上报。
4、开展辖区内传染病报告管理质量督导检查制度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传染病报告管理质量督导检查,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病做好督导检查记录,检查通报和总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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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管理制度
(一)全院每个医务人员均为疫情报告责任人,都有法定传染病报告的义务。
对发现疑似或确诊的传染病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向疾控中心报告。
责任报告单位对甲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禽病毒、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城镇应于2小时内、农村应于6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对其它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乙型肝炎、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城镇应于6小时内、农村应于1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对丙类传染病和其它传染病,应当在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二)临床科必须执行首诊负责制,严格执行门诊工作日志制度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报告制度,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工作,如实按要求项目进行填写,不得缺项、漏填。
(三)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报信息科,住院病人还需在传染病疫情登记簿和病历中登记或记录。
(四)各责任预防保健科负责我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报告的收发和核对,设立传染病报告总登记簿,统一填报有关报表,并在规定时限内计算机网络直报。
(五)如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由责任报告人报告科主任,科主任立即向预防保健科报告,预防保健科负责人向院领导报告,由院领导在发现之时起2小时内向卫生局报告。
(六)医疗卫生人员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将传染病病人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和个人病史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
(七)医务科、预防保健科负责对我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管理。
每月第三个星期的星期四下午由医务科召集疫情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对我院的传染病疫情信息登记、报告工作进行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①门诊日志;②住院传染病登记簿;③病案室传染病报告总登记簿;
④病历;⑤检验科相关检验结果的登记簿;⑥计算机网络直报的情况。
由预防保健科负责对检查结果进行如实登记。
(八)对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情况如有发现瞒报、缓报、谎报,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对于检查发现未按要求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报告的下列行为之一的,予每次罚款十元,一年之内累计达3次(包括3次)以上者,年度考核不予评优、评先进。
1、责任报告人漏报、缺项报,未按要求及时报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
2、未及时进行相关信息(特别是门诊日志和住院传染病登记薄)的登记、漏报的;
3、未按规定上报疫情或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