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书写与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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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4篇)

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4篇)

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病历是医务人员记录患者疾病情况和诊疗过程的一种重要文书,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是保证病历质量和医疗安全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从病历书写规范和病历管理制度两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病历书写规范病历书写规范是保证病历质量和医疗安全的基础,良好的病历书写规范能够提高医务人员的工作效率,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下面从病历书写的内容、格式和要求三个方面来介绍病历书写规范。

1. 病历书写内容的规范(1) 不漏项:病历应包括患者个人基本资料、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治疗及后续计划等内容。

不得有重大遗漏,避免因遗漏导致医疗错误。

(2) 真实准确:病历应真实记录患者的症状、体征、疾病诊断等信息,不得随意杜撰、掩盖真相。

应确保病历内容的准确性,以避免因错误信息引发误诊误治。

(3) 医嘱规范:医嘱是病历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规范书写医嘱内容,包括药物名称、剂量、频次、途径等信息。

确保医嘱的准确性和及时性,避免因医嘱错误导致患者的不良反应或其他后果。

2. 病历书写格式的规范(1) 病历标签:每张病历应有统一的标签,标明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基本信息。

标签应清晰可见,避免混淆和误读。

(2) 文字清晰:医务人员应使用工整、清晰的文字书写病历,避免因字迹不清引起信息错误或理解上的困难。

(3) 填写日期:每段病历内容应注明填写日期和时间,便于追溯和核对。

(4) 填写单位:病历应标明填写单位的名称和医务人员的姓名,确保病历的责任明晰。

3. 病历书写要求(1) 规范用词:医务人员应使用通俗易懂、准确无误的语言描述病情和诊疗过程,避免使用模糊、不明确或个人理解的术语。

(2) 客观记录:病历应客观记录患者的病情和诊疗过程,避免主观评价、推测或臆断,以确保病历的客观性和可靠性。

(3) 填写签名:病历的每一页应有填写人姓名和签名,以确保病历责任明确。

二、病历管理制度病历管理制度是为了保证病历质量、维护患者权益和促进医疗安全而建立的一套制度和程序。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一、病历书写基本规范1. 病历的书写要规范、清晰、准确。

使用规范的医学术语,避免使用缩写和不明确的词汇,确保医疗信息的准确传递。

2. 病历应按照时间顺序进行书写,包括患者的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史、家族史等内容。

每一部分的内容要完整、详细,不得遗漏重要信息。

3. 病历应使用黑色或蓝色的签字笔书写,不得使用铅笔或其他颜色的笔。

书写要工整,字迹清晰,避免涂改和乱涂乱画。

4. 病历中的每一项内容都应具备可读性,字体大小适中,行间距和字间距要合理,不得出现模糊、重叠或缺失的情况。

5. 病历中的数字应用阿拉伯数字书写,不得使用汉字或罗马数字。

日期应按照年、月、日的顺序书写,不得使用斜杠、横杠或其他符号代替。

6. 病历中的签名要真实可靠,应标明医生的姓名、职称和签名日期。

签名要清晰可辨,以免发生签名不一致或无法辨认的情况。

二、病历管理制度1. 病历管理应建立完善的电子化系统,确保病历的安全、可靠、易于检索。

病历应按照患者的就诊日期和病历号进行分类和存档,方便医生和其他医疗人员的查阅。

2. 病历应定期进行备份和归档,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恢复性。

备份的数据要存放在安全的地方,防止数据丢失或被篡改。

3. 病历的查阅和使用应遵守医疗机构的相关规定和法律法规。

未经授权的人员不得查阅、使用或泄露病历信息,以保护患者的隐私权和医疗信息的安全性。

4. 病历的保存时间应根据法律法规和医疗机构的规定进行,一般情况下,成年患者的病历保存时间为30年,未成年患者的病历保存时间为18岁后的30年。

5. 病历的销毁应按照医疗机构的规定进行,确保病历的彻底销毁,防止病历信息泄露和被他人恶意利用。

总结: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对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来说至关重要。

规范的病历书写能够提高医疗信息的准确性和可读性,有助于医生做出正确的诊断和治疗决策。

而科学的病历管理制度能够保障病历信息的安全性和隐私性,为医疗质量的提升提供有力支持。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精选全文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精选全文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1、病历记录应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力求通顺、完整、简炼、准确、字迹清楚、整洁,不得删改、倒填、剪贴。

医师应签全名。

2、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无正式译名的病名,以及药名等可以例外。

诊断、手术应按照疾病和手术分类名称填写。

3、新入院患者必须书写一份完整病历,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所、婚否、入院日期、主诉、现病史、既往史、过敏史、家族史、系统回顾,个人生活史,女患者月经史、生育史、体格检查、本科所见、化验检查、特殊检查、小结、初步诊断、治疗处理意见……等,由医师书写签字。

4、书写时力求详尽、准确,要求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急诊应即刻检查书写。

5、病历由实习医师负责书写,经住院医师审查签字,并做必要的补充修改,住院医师另写住院记录和首次病程记录。

如无实习医师时则由住院医师书写病历,总住院医师或主治医师应审查修改并签字。

6、再次入院者应按要求书写再次入院病历。

7、患者入院后,必须于24小时内进行拟诊分析,提出诊疗措施,并记入病程记录内。

8、首次病程记录包括病情变化、检查所见、鉴别诊断、上级医师对病情的分析及诊疗意见、治疗过程和效果。

凡施行特殊处理时要记明施行方法和时间。

病程记录一般应每天记录一次,(一般患者可2—3日写一次),重危患者和病情骤然恶化的患者应随时记录。

病程记录由住院医师负责记载,总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应有计划地进行检查,提出同意或修改意见并签字。

9、科内或全院性会诊及疑难病症的讨论,应作详细记录。

请他科医师会诊由会诊医师认真填写记录并签字。

10、手术患者的术前准备、术前讨论、手术记录、术后总结,均应详细地填入病程记录内或另附手术记录单。

11、凡移交患者均需由交班医师作出交班小结填入病程记录内。

阶段小结由住院医师负责写入病程记录内。

12、凡决定转诊、转科或转院的患者,住院医师必须书写较为详细的转诊、转科、或转院记录,主治医师审查签字。

病历书写规范及医疗质量相关管理规定

病历书写规范及医疗质量相关管理规定
二、医疗质量管理规定
2.1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职责,制定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
2.2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应遵循全面、全程、全员原则,加强医疗质量监控,确保医疗安全。
2.3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内部质量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对整改效果进行评价。
2.4加强医务人员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保障患者权益。
6.3评价结果应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并作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6.4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要制定具体的改进措施,并跟踪改进效果,形成闭环管理。
6.5鼓励患者参与医疗质量评价,通过患者满意度调查等方式,了解医疗服务中存在的问题,不断优化服务流程。
七、医疗质量培训与教育
7.1制定系统的医疗质量培训计划,针对不同层级的医务人员,提供相应的医疗质量管理知识和技能培训。
病历书写规范及医疗质量相关管理规定
一、病历书写规范
1.1病历记录应及时、准确、完整,由具有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书写,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1.2病历应包括门(急)诊病历、住院病历、手术病历、护理病历等,各类病历应根据相关规定格式和要求进行书写。
1.3门(急)诊病历应包括患者基本信息、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治疗及随访等内容。
11.5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医疗资源共享,促进医疗服务均衡发展。
十二、跨专业协作与团队建设
12.1鼓励跨专业协作,建立多学科诊疗团队,提升复杂疾病的治疗效果。
12.2制定团队协作流程和沟通机制,确保团队成员之间信息畅通,协同工作。
12.3定期组织团队建设活动,增强团队凝聚力,提高团队工作效率。
12.4开展跨专业培训,提升医务人员在多学科协作中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一、病历书写基本规范1. 病历纸张和格式病历纸张应使用A4纸,纸张应整洁、干净,不得有折痕、污渍等瑕疵。

病历格式应包括患者个人信息、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和治疗计划等内容。

2. 患者个人信息患者个人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并及时更新。

在书写病历时,应使用患者的真实姓名,并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3. 主诉和现病史主诉应包括患者的症状、疼痛部位、发生时间等相关信息,应详细记录患者自述的主诉内容。

现病史应包括疾病的起病时间、病程、治疗经过等信息,应详细描述患者的病情变化。

4. 既往史既往史包括患者的过去疾病史、手术史、药物过敏史等信息,应详细记录患者的既往病史,特别是与当前病情相关的既往史。

5. 体格检查体格检查应包括患者的生命体征、身体各系统的检查等内容,应详细记录患者的体格检查结果,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等指标的测量结果。

6. 辅助检查辅助检查应包括患者的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等内容,应详细记录患者的辅助检查结果,包括实验室检查的项目、结果和影像学检查的所见等。

7. 诊断和治疗计划诊断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检查结果进行准确的诊断,应详细记录患者的诊断结果,并列出相应的治疗计划,包括药物治疗、手术治疗、康复治疗等内容。

二、病历管理制度1. 病历保密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患者的隐私权,不得将患者的病历信息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员。

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病历保密制度,对未经授权查阅、复制、篡改病历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2. 病历存档医疗机构应建立规范的病历存档制度,将患者的病历按照一定的分类方法进行存档。

病历存档应保证病历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便于后续的查阅和使用。

3. 病历质量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病历质量管理制度,对医务人员的病历书写进行定期的审核和评估。

对于病历书写不规范、内容不完整等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和培训,确保病历质量的提升。

4. 病历电子化管理医疗机构应推行病历电子化管理,将纸质病历逐步转换为电子病历。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引言概述:病历书写是医疗工作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它直接关系到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为了规范病历书写,提高医疗质量,各医疗机构都制定了相应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介绍这些规范与制度。

一、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1.1 书写规范:病历应使用规范的医学术语和词汇,字迹清晰、工整,不得使用涂改液或划线修正。

1.2 完整性:病历应包括患者基本信息、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方案以及医师的签名和日期等内容。

1.3 时间记录:医生在病历中应准确记录患者就诊时间、检查时间、诊断时间等,以便追溯和评估疾病进展。

二、病历书写的注意事项2.1 患者隐私保护:医生在书写病历时要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不得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

2.2 诊断与治疗决策的合理性:医生在书写病历时应准确记录诊断和治疗决策的依据,如相关检查结果、专家意见等。

2.3 病情变化的记录:医生应及时记录患者病情的变化,包括症状的加重或减轻、治疗效果等,以便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三、病历书写的风险与挑战3.1 记录不准确带来的风险:不准确的病历记录可能导致诊断错误、治疗延误等问题,增加患者的风险。

3.2 书写不规范带来的挑战:医生书写病历时如果不规范,可能给后续医疗工作带来困扰,如查阅不便、信息不完整等。

3.3 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病历中包含患者的个人信息,医疗机构应加强信息安全管理,防止信息泄露。

四、病历书写的管理制度4.1 培训与考核: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病历书写培训,并对医生的书写质量进行考核和评估。

4.2 审核与质控:医疗机构应设立病历审核制度,对病历进行审核和质量控制,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4.3 电子病历的应用:医疗机构可以引入电子病历系统,提高病历的可读性和可管理性,减少纸质病历的使用。

五、病历书写的未来发展5.1 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病历书写可能会借助语音识别和自然语言处理等技术,提高效率和准确性。

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范文(3篇)

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范文(3篇)

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范文1、病历书写的一般要求(1)病历记录一律用钢笔(蓝或黑墨水)书写,力求字迹清楚、用字规范、词名通顺、标点正确、书面整洁。

如有药物过敏,须用红笔标明。

病历不得涂改、补填、剪贴。

医生应签全名。

(2)各种症状、体征的均须应用医学术语,不得使用俗语。

(3)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疾病名或个别名词尚无恰当译名者,可写外文原名。

药物名称可应用中文、英文或拉丁文,诊断、手术应按照疾病和手术分类等名称填写。

(4)简化字应按____公布的"简化字总表"的规定书写。

(5)度量衡单位均用法定计量单位,书写一律采用国际符号。

(6)日期和时间写作举例:____.1.26.4/20/am或5pm。

(7)病历的每页均应填写患者姓名、性别、住院号及日期。

(8)中医病历按照卫生部中医司的统一规定书写,要突出中医特色。

2、门诊病历书写要求(1)要简明扼要,患者的姓名、性别、生日(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址由挂号室填写。

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体征和阴性体征、诊断或印象及治疗处理意见等,均需记载于病历上,由医师签全名。

(2)初诊必须系统检查体格,时隔____个月以上复诊,应作全面检查,病情如有变化可随时进行全面检查并记录。

(3)重要检查化验结果应记入病历。

(4)每次诊疗完毕作出印象诊断,如与过去诊断相同亦应写上"同上"或"同前"。

两次不能确诊应提请上级医师会诊或全科会诊,详细记载会诊内容及今后诊断计划,以便复诊时参考。

(5)病历副页及各种化验单,检查单上姓名、年龄、性别、日期及诊断用药,要逐项填写。

年龄要写实足年龄,不准写“成”字。

(6)根据病情给患者开诊断证明书,病历上要记载主要内容,医师签全名,未经诊治患者,医师不得开诊断书。

(7)门诊患者需住院检查治疗时,由医师签写住院证,闻病历上写明住院的原因和初步诊断,记录力求详尽。

(8)门诊医师对转诊患者应负责填写转诊病历摘要。

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规定

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规定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一章基本要求第一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二条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第三条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第四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第五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第六条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第七条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

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

第八条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进修医务人员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第九条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采用24小时制记录。

第十条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

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患者近亲属,由患者近亲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及时记录。

患者无近亲属的或者患者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书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关系人签署同意书。

第二章门(急)诊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第十一条门(急)诊病历内容包括门(急)诊病历首页(门(急)诊手册封面)、病历记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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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医院病历质量管理组织,完善医院“四级”病历质量控制体系并定期开展工作。

四级病历质量监控体系:
1、一级质控由临床医师进行自我监控。

2、二级质控由科室质控小组负责,对本科室或本病区门诊及住院病历的质量进行检查。

科室质控小组由科主任、护士长、质控医师、质控护士组成。

3、三级质控由质控科专职质控医师负责,对运行、归档病历及门诊病历质量进行检查。

4、四级质控由医务部抽调有经验、责任心强的高级职称的医、护、技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全院性病历质量的评价(特别是重视对病历内涵质量的审查),评价结果对全院进行反馈。

二、贯彻执行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10版)》(卫医政发〔2010〕11号)、《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卫医发[2002)193号) 及我省《医疗文书规范与管理》的各项要求,病历书写规范参照2002年《《江西省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实施细则》与2010年补充修订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执行。

注重对新分配、新调入医师及进修医师的有关病历书写知识及技能的培训,并要求上述人员在完成5份大病历的书写,上交医务部,经审查合格后方有我院处方权资格,并上岗。

三、加强对运行病历和归档病案的管理及质量监控。

1、病历中的首次病程记录、术前谈话、术前小结、手术记录、术后(产后)记录、重要抢救记录、特殊有创检查、麻醉前谈话、输血前谈话、出院诊断证明等重要记录内容,应由患者的经管医师书写并审查签名。

手术记录应由术者或第一助手书写,如第一助手为进修医师,须由本院医师审查签名。

2、平诊患者入院后,主管医师应在8小时内完成以下内容:查
看患者、询问病史、书写首次病程记录和处理医嘱。

急诊患者应在10分钟内查看并处理患者,住院病历和首次病程记录原则上应在2小时内完成,因抢救患者未能及时完成者,有关医务人员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补记原因。

3、新入院患者,48小时内应有主治职称以上的医师查房记录,一般患者每周应有2次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科室主任)查房记录,并加以注明。

4、重危患者的病程记录每天至少1次,病情发生变化时,随时记录,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

对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对病情稳定患者至少3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5、各种化验单、报告单、配血单应及时粘贴,严禁丢失。

外院的医疗文件,如作为诊断和治疗依据,应将相关内容记入病程纪录,同时将治疗文件的原文附于本院病历中。

外院的影像资料或病理资料,如需作为诊断或治疗依据时,应请本院相关科室医师会诊,写出书面会诊意见,连同外院资料一起附于本院住院病历中。

四、出院病历一般应在5个工作日归档,特殊病历(如死亡病历、典型教学病历)归档时间不超过7个工作日,并及时报病案室登记备案。

五、加强病历安全保管,防止损坏、丢失、被盗等;住院归档病历保存时限为30年。

复印病历时,应由医护人员护送并陪同复印或由病案室内专职人员复印。

六、建立科室及个人病历书写质量评价通报制度和奖罚机制,将运行病历和归档病历的质量抽查结果纳入科室和科主任的每月绩效考核(详细见科室及科室主任绩效考核细则)。

七、运行电子病历及时打印。

在架的运行病历需要及时打印,遵守我院有关电子病历打印管理办法,医务部每月不定时抽查至少2次,对于不能及时打印的病历按照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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