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增股本和股权转让
关于个人投资者收购企业股权后将原盈余积累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
![关于个人投资者收购企业股权后将原盈余积累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https://img.taocdn.com/s3/m/561c0b2e0622192e453610661ed9ad51f01d5445.png)
关于个⼈投资者收购企业股权后将原盈余积累转增股本个⼈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关于个⼈投资者收购企业股权后将原盈余积累转增股本个⼈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3号?根据《中华⼈民共和国个⼈所得税法》及有关规定,对个⼈投资者收购企业股权后,将企业原有盈余积累转增股本有关个⼈所得税问题公告如下: ⼀、1名或多名个⼈投资者以股权收购⽅式取得被收购企业100%股权,股权收购前,被收购企业原账⾯⾦额中的“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盈余积累未转增股本,⽽在股权交易时将其⼀并计⼊股权转让价格并履⾏了所得税纳税义务。
股权收购后,企业将原账⾯⾦额中的盈余积累向个⼈投资者(新股东,下同)转增股本,有关个⼈所得税问题区分以下情形处理: (⼀)新股东以不低于净资产价格收购股权的,企业原盈余积累已全部计⼊股权交易价格,新股东取得盈余积累转增股本的部分,不征收个⼈所得税。
(⼆)新股东以低于净资产价格收购股权的,企业原盈余积累中,对于股权收购价格减去原股本的差额部分已经计⼊股权交易价格,新股东取得盈余积累转增股本的部分,不征收个⼈所得税;对于股权收购价格低于原所有者权益的差额部分未计⼊股权交易价格,新股东取得盈余积累转增股本的部分,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征收个⼈所得税。
新股东以低于净资产价格收购企业股权后转增股本,应按照下列顺序进⾏,即:先转增应税的盈余积累部分,然后再转增免税的盈余积累部分。
⼆、新股东将所持股权转让时,其财产原值为其收购企业股权实际⽀付的对价及相关税费。
三、企业发⽣股权交易及转增股本等事项后,应在次⽉15⽇内,将股东及其股权变化情况、股权交易前原账⾯记载的盈余积累数额、转增股本数额及扣缴税款情况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四、本公告⾃发布后30⽇起施⾏。
此前尚未处理的涉税事项按本公告执⾏。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5⽉7⽇分送:各省、⾃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税务局。
股权转让简介
![股权转让简介](https://img.taocdn.com/s3/m/883914943086bceb19e8b8f67c1cfad6185fe96e.png)
股权转让简介股权转让是指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股权转让给其他人或机构的行为。
在经济运作中,股权转让是常见且重要的交易方式,它不仅能够满足股东个人的需要,还能推动企业的发展和扩张。
一、股权转让的定义与背景股权转让即指股东通过出售、赠与、置换等方式将其所持有的股份转让给其他方。
它是市场经济中股东权益的一种流转形式,既可以是个人之间的交易,也可以是公司之间的交易。
股权转让背景多种多样,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股东个人因个人原因(如经济需求、投资期限到期等)而决定减持或出清手中股权;2. 公司内部调整股权结构,以满足战略目标或优化股权激励计划;3. 公司之间进行合并、收购或重组等交易,股权转让是实现交易的关键一环。
二、股权转让的方式和步骤股权转让的方式包括公开转让和非公开转让两种形式。
1. 公开转让公开转让是指通过证券市场进行的股权转让,涉及到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
公开转让通常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如股票发行与交易规则,进行资格审核、股权转让公告、竞价或协商定价等程序。
2. 非公开转让非公开转让是指除了证券市场以外的其他方式进行的股权转让,主要包括协议转让、协议认购和已发行股份的包销等形式。
非公开转让相关步骤和程序在合同中具体约定并遵循相关法律规定。
三、股权转让的影响及意义股权转让对于各方的影响是多方面的。
1. 对转让方的影响股权转让能够使转让方获得经济回报或满足个人需求。
同时,对于个人投资者而言,股权转让还能够分散风险,实现资本回流,提高投资效益。
2. 对接收方的影响股权转让使接收方能够获得更多的股权,进而获得更大的话语权和权益,在公司经营决策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3. 对公司的影响股权转让能够改变公司的股权结构,进而对公司治理结构、决策机制和管理层产生重大影响。
通过股权转让,公司能够引入新的股东,促进公司内部资源的优化配置,推动企业的发展和扩张。
四、股权转让的风险与注意事项股权转让作为一种交易方式,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和注意事项。
股权转让和增资的区别
![股权转让和增资的区别](https://img.taocdn.com/s3/m/cfcaa37a68eae009581b6bd97f1922791788be55.png)
股权转让和增资的区别股权转让和增资的区别在企业发展过程中,股权转让和增资是两种常见的资本运作方式。
虽然它们都涉及到股权变动,但实际上它们有着不同的概念和操作方式。
本文将详细介绍股权转让和增资的区别。
1. 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是指股东之间将其所持有的股份进行交易或转移的过程。
在股权转让中,股权的所有权从一名股东转移到另一名股东名下。
这种交易可以在两个企业之间进行,也可以在企业内部的股东之间进行。
1.1 股权转让的原因股权转让通常是由以下原因驱动的:资金需求:股东可能希望融资或筹集资金以支持企业的发展。
分配变动:股东希望增加或减少自己在企业中的权益份额。
退出机会:股东可能希望退出企业,实现投资回报。
1.2 股权转让的流程股权转让的流程包括以下主要步骤:协商议定:买方和卖方就股权转让事宜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
签订协议:买方和卖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明确转让的股权份额、交易价格以及其他相关条款。
过户登记:按照协议约定,将股权过户登记到买方名下。
履行款项支付:买方支付转让价款,卖方将股权过户给买方。
公告和备案:根据法律法规要求,进行股权转让的公告和备案手续。
2. 增资增资是指企业向现有股东或外部投资者募集新的资金,从而增加企业的注册资本额度和股东权益份额。
增资可以通过现金注入或资产注入的方式进行。
2.1 增资的目的企业进行增资通常有以下目的:扩大经营规模:通过增加资本金,企业可以拥有更多的资金用于扩张业务,投资新项目。
减轻负债压力:增资可以减轻企业的负债压力,提升资本结构的稳定性。
引入战略投资者:通过增资引入具有行业背景、资源丰富的战略投资者,加强企业的竞争力和发展机会。
2.2 增资的方式增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现金增资:现有股东按照股权比例认购新股,或引入外部投资者认购新股。
资产增资:将企业的资产注入到企业中,以增加企业的注册资本。
2.3 增资的程序增资的程序包括以下主要步骤:决策: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定进行增资,并确定增资方案。
股权转让是按实收资本转让么
![股权转让是按实收资本转让么](https://img.taocdn.com/s3/m/381be9b485868762caaedd3383c4bb4cf7ecb7ce.png)
股权转让是按实收资本转让么股权转让是按实收资本转让吗?股权转让是指股东将其持有的股权转让给其他投资者的一种行为。
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往往涉及到股权的价值评估、交易流程以及法律合规等方面的问题。
然而,股权转让并非一定按实收资本转让,具体的情况还要根据公司的章程、法律法规以及协议等予以确定。
首先,股权转让的方式可以是按实收资本转让,也可以是按总股本转让。
按实收资本转让是指根据公司的实收资本数额来确定股权的转让价值。
这种方式的优点是比较直观、清晰,可以根据实际的资本投入情况来确定股东的权益。
但是,实收资本转让的方式可能会受到资本调整、股本变动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注意这种情况可能带来的影响。
另外,股权转让也可以按照总股本来确定转让价值。
总股本是指公司所有股东名下的股份总数。
按总股本转让的方式,可以使得股东在股权转让中更加灵活,不受实收资本的变动所限制。
但是,按总股本转让的方式也需要考虑股份溢价、股本结构等因素,以充分体现股权的市场价值。
在具体操作中,股权转让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公司法、证券法等。
同时,还需要根据公司的章程和协议中的相关条款,确定股权转让的具体流程和条件。
一些法律法规或者协议中还可能对股权转让的方式进行了进一步的规定,如对实收资本转让和总股本转让的比例进行了限制等。
总而言之,股权转让的方式并非一定是按实收资本转让。
具体的转让方式需要根据公司的情况、相关法律法规和协议等来确定。
在进行股权转让操作时,要充分考虑市场价值、股本结构、法律条款等因素,以确保股权转让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最后,建议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寻求专业人士的意见和帮助,以确保操作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国税发[1997]198号文-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国税发[1997]198号文-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7a4ad6761ed9ad51f01df288.png)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近接一些地区和单位来文、来电请示,要求对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个人股本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经研究,现明确如下:一、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不作为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股份制企业用盈余公积金派发红股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红股数额,应作为个人所得征税。
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 的有关规定执行,没有执行的要尽快纠正。
派发红股的股份制企业作为支付所得的单位应按照税法规定履行扣缴义务。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资本公积转增资本的涉税分析一、哪些资本公积项目可以转增资本?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第82条规定,资本公积各准备项目不能转增资本(股本)。
准备项目包括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准备、股权投资准备两项。
另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等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01]64号),关联交易差价也不得用于转增资本。
除上述外,资本溢价、接受现金捐赠、拨款转入、外币资本折算差额、其他资本公积均可用于转增资本。
一点题外话:拨款转入是企业收到国家拨入的专门用于技术改造、技术研究等的拨款项目完成后,按规定转入资本公积的部分。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补贴收入征税等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81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取得国家财政性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除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计入损益者外,应一律并入实际收到该补贴收入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由于拨款转入按会计制度规定计入资本公积,所以属于“财政部规定不计入损益者”,因而是符合免税规定的。
二、企业转增资本时股东为自然人时的涉税分析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不作为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问题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问题](https://img.taocdn.com/s3/m/57e17f1ba9114431b90d6c85ec3a87c240288abe.png)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问题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问题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22〕116号),国家税务总局又于近日出台《关于股权奖励和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80号,以下简称“税总80号公告”),就相关税收征管的政策予以了明确。
那么,至此对于资本公积等转增股本的个人所得税问题也就更为清晰了。
转增股本的个人所得税规定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应税所得。
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财税〔2022〕116号文件规定:从2022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和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可在5年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鉴于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政策对于不同企业的股东取得“股息红利”实行差别化政策,为便于纳税人知晓相关规定,财税〔2022〕116号文件和税总80号公告依法再次明确“个人股东获得转增的股本,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统一适用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同时对于转增股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相关征管事项予以了明细列示:(一)个人取得上市公司或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企业(简称“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不含以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转增的股本,不适用分期纳税政策,而继续按现行有关股息红利差别化政策执行:1.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3.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二)个人取得非“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转增的股本,并符合财税〔2022〕116号文件有关规定的,纳税人可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读懂股权转让、增资扩股、股东退股、股权回购、国有股转让解析
![读懂股权转让、增资扩股、股东退股、股权回购、国有股转让解析](https://img.taocdn.com/s3/m/cbcbe5d75ef7ba0d4a733b95.png)
读懂股权转让、增资扩股、股东退股、股权回购、国有股转让解析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
即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
股权投资是寻求融资的企业特别是初创企业在资本市场最常见的融资手段,股权投资全流程中涉及的东西很多,本文仅选取当中的几种要素从投资、法律、财务、税务等角度进行实务解析,便于股权投资的各参与方在结构设计上厘清思路。
在股权投资过程中,投资人作为新股东通过股权转让或增资扩股的方式进入被投企业,在企业运营一段时间后,再通过场内外市场上市、并购、清算等途径退出。
这当中主要会涉及到股权转让、增资扩股、减资退股、股权回购等行为,如果在股权转让过程中涉及到国有股成分,还需要注意国有股转让的特定程序和监管要求。
一、股权转让1、什么是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是公司原有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全部或部分有偿转让给新股东,使新股东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2、股权转让要素分析股权转让需要具备的要素主要包括新的股东会决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缴纳股权转让税款等。
股权转让的具体办理流程在各地的工商和税务部门会有差异。
对股权转让所得应缴纳相应的所得税和印花税。
个人股东股权转让需交纳个人所得税(20%)和印花税(0.5‰)。
法人股东股权转让需交纳企业所得税(25%)和印花税(0.5‰)。
股权转让过程不征收增值税。
股权转让涉及到股权价值的评估。
那么哪些情况下可以认定股权转让价格低于成本?《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核定问题的公告》明确以下是股权转让价格低于成本的合理理由:(1)所投资企业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亏损;(2)因国家政策调整的原因而低价转让股权;(3)将股权转让给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4)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合理情形。
股权转让如何确定股权原值或股权成本[会计实务优质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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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如何确定股权原值或股权成本[会计实务优质文档]
编者按:股权转让属于重大交易事项,税务机关往往对股权转让涉税事项给予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主动地开展税收征管工作。
相关税法要求其加强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联系和协作,定期主动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取得股权变更登记信息。
因此,个人股东和企业股东转让股权时,也应对涉税处理的合规性给予高度重视。
实践中,如何确定股权原值或股权成本会影响股东税负,本期华税律师为您作出分析。
一、个人股东转让股权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于股权的原值依照以下方法确认:
(一)以现金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二)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税务机关认可或核定的投资入股时非货币性资产价格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
股权原值;
(三)通过无偿让渡方式取得股权,具备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所列情形的,按取得股权发生的合理税费与原持有人的股权原值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四)被投资企业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个人股东已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国家税务总局。
股权转让的流程及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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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的流程及途径股权转让是指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股份转让给另外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过程。
股权转让的流程及途径有以下几种:一、自助式股权转让自助式股权转让是指股东直接向目标股东转让股份的方式,没有中介机构介入。
这种方式相对简单,可以节省中介机构费用,但需要双方自行协商、签订转让协议并履行股份登记、备案等手续。
这种方式适用于转让的股份比较小或双方关系比较稳定,信任度高的情况下。
二、中介机构股权转让中介机构股权转让是指通过专业的股权转让服务机构进行的股份转让。
这些机构具有丰富的经验和资深的专业人员,能够提供完善的服务,包括初步咨询、尽职调查、协议签订、股份过户等环节。
中介机构股权转让可以让双方更加高效、便捷地完成交易,并保障交易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这种方式适用于转让的股份较大、双方关系较为陌生或具有风险的情况下。
三、公开招标式股权转让公开招标式股权转让是指在某一公开场合,按照一定的程序和规则,向公众或有投资意向的专业人士公开招标转让股权的方式。
这种方式可以通过广泛的宣传和竞争,获取更好的价格水平和销售效果。
但同时也需要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以及承担更高的风险。
这种方式适用于转让的股份价值较高,具有公开平等、竞争透明的需求情况下。
公司自购股份式股权转让是指公司本身购买其股东持有的股份的方式。
这种方式可以通过企业内部购买来实现,节省了中介机构费用,并对公司的股权结构和治理产生积极影响。
但若企业本身不能承受购买费用,此方式不可行。
这种方式适用于企业股权结构较为复杂,需要进行调整和改善的情况下。
五、股权交易所股权转让股权交易所股权转让是指通过股权交易所进行的股权转让。
这种方式可以提供公开透明的交易机会和交易信息,有力促进了股权转让市场的发展,但同时也需要注意交易所规则及监管。
这种方式适用于需要保护投资者知情权和公开透明度的情况下。
总之,不同的股权转让方式适用于不同的情况和需求,股东在进行股权转让前应根据实际情况、利益和风险评估,选择最为合适的方式以实现最大的效益。
减少注册资本的会计实务处理方法
![减少注册资本的会计实务处理方法](https://img.taocdn.com/s3/m/6042b728a31614791711cc7931b765ce05087ae7.png)
减少注册资本的会计实务处理方法减少注册资本的会计实务处理方法引言在企业创办和运营初期,注册资本往往需要一笔较大的投资。
然而,随着企业发展,可能会出现资金紧张或者业务需求变化等情况,需要减少注册资本。
本文将详细介绍几种常见的会计实务处理方法,帮助企业合理调整注册资本。
1.注销股东出资额度–股东在企业成立时所出资的额度可以进行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这需要股东自愿放弃相应的出资额度,并通过法定程序进行注销。
–注销股东出资额度的会计处理是在账务中将原有出资额度进行冲减或删除。
2.减少股本–企业可以通过减少股本来降低注册资本。
减少股本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实现:•股票回购:企业回购自己发行的股票,从而减少流通股数量,降低注册资本。
•股权转让:股东通过出售自己所持有的股权,减少企业的股本。
股权转让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进行合法的财务处理。
3.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资本公积金是企业通过盈余公积、其他综合收益、股权转让等方式形成的可供股本增加使用的资金。
将部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可以减少注册资本。
–转增股本需要经股东大会或者其他股东决策机构通过,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财务处理。
4.减少实收资本–实收资本是指股东出资后实际到位的资本金额。
减少实收资本可以从会计上降低注册资本。
–减少实收资本的具体方法有资本减少、减少股东出资额度等。
5.偿还股东债权–企业可以通过偿还股东债权的方式减少注册资本。
偿还股东债权需要确保偿还金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偿还股东债权的会计处理是在账务中将偿还的债权进行冲减或删除。
结论注册资本的减少是企业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通过注销股东出资额度、减少股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减少实收资本和偿还股东债权等方法,企业可以合理、合法地调整注册资本。
在进行上述操作时,企业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会计实务处理方法正确有效。
6.以盈余公积金抵减注册资本–盈余公积金是企业盈余转入的资金,在满足法定盈余公积金比例的前提下,可以用于抵减注册资本。
2024年股权转让具体流程和步骤讲解(二篇)
![2024年股权转让具体流程和步骤讲解(二篇)](https://img.taocdn.com/s3/m/d3452e63bc64783e0912a21614791711cd797960.png)
股权转让具体流程和步骤讲解(二)股权转让具体流程和步骤讲解(二)股权转让是指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股份转让给其他投资者或个人的行为。
在进行股权转让之前,必须了解整个转让流程和步骤,以确保转让过程顺利进行且符合法律法规。
1.确定转让的股份比例和规模在进行股权转让之前,首先需要与其他股东进行沟通和协商,确定要转让的股份比例和规模。
这一步骤通常需要依据公司章程或股东协议来进行,以保证在转让过程中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寻找合适的受让方确定了要转让的股份比例和规模后,接下来需要寻找合适的受让方。
受让方可以是其他投资者、公司或个人,并需要进行详细的尽职调查,确保受让方具备足够的资金和能力来履行其作为股东的义务。
3.制定股权转让协议一旦确定了合适的受让方,接下来需要制定股权转让协议。
该协议应包括双方的基本信息、转让的股权比例和规模、转让价格、付款方式、转让条件、股权转让后的权益分配等内容。
股权转让协议应由双方共同签署,并经过法律专业人士的审核和撰写。
4.履行法定程序股权转让涉及到法定程序,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
根据公司法和相关规定,股东必须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书面通知,并在指定的时间内进行公示和报告。
同时,股东还需向相关监管机构申报和登记。
5.股权转让注册和登记在完成法定程序后,双方需要进行股权转让的注册和登记。
具体操作包括填写相关表格、提交必要的证件和文件,以及缴纳相关费用。
注册和登记的目的是确保股权转让能够在法律上被有效承认和保护。
6.完成交易和支付款项完成注册和登记后,股权转让交易正式生效。
受让方需要按照协议中约定的转让价格和付款方式,支付相应的款项给转让方。
同时,转让方需要将股权转让的相关证照和资料交给受让方。
7.变更公司股权结构和权益分配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和权益分配将发生变化。
需要将这些变动进行相应登记和备案。
此外,还需要进行相关通知和公告,以确保公司内部和外部各方对股权转让的知情权和合法权益。
股权转让常见的八种筹划方法
![股权转让常见的八种筹划方法](https://img.taocdn.com/s3/m/71e9652da9114431b90d6c85ec3a87c241288a4c.png)
股权转让常见的八种筹划方法股权转让业务,涉及的税种是印花税和所得税,其中,个人股东转让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股东转让缴纳企业所得税。
在股权转让业务中,印花税由于金额不大,也没什么筹划的空间,大家一般不太在意。
通常来说,转让方会特别关注如何降低或延迟缴纳所得税。
常见的股权转让都是围绕着所得税来进行筹划的。
筹划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一、企业股东利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实现递延纳税满足上述条件下的企业股东股权转让,转让方可以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企业股东股权划转实现递延纳税财税[2014]109号《关于促进企业重组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规定:“三、关于股权、资产划转。
对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以及受同一或相同多家居民企业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按账面净值划转股权或资产,凡具有合理商业目的、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股权或资产划转后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被划转股权或资产原来实质性经营活动,且划出方企业和划入方企业均未在会计上确认损益的,可以选择按以下规定进行特殊性税务处理:1、划出方企业和划入方企业均不确认所得。
2、划入方企业取得被划转股权或资产的计税基础,以被划转股权或资产的原账面净值确定。
3、划入方企业取得的被划转资产,应按其原账面净值计算折旧扣除”。
如果股权转让双方满足文件中规定的前提条件,划转股权可以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企业股东可先转增股本,分配利润,再转让股权企业股东在转让股权之前,可首先将目标公司的盈余公积转增为股本,转增行为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另外将未分配利润予以分配,也不需要缴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经过上述操作后再转让股权,可以降低股权转让价款,降低税负。
四、企业股东可以先减资,受让方再增资《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规定,“五、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的税务处理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其取得的资产中,相当于初始出资的部分,应确认为投资收回;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其余部分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
公司章程中的资本变更与股权转让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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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中的资本变更与股权转让规定一、引言公司章程是一份对于公司管理、运营和规范的重要文件,其中的资本变更与股权转让规定是保障公司股东权益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核心内容。
本文将深入探讨公司章程中关于资本变更和股权转让的规定,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运用这些规定。
二、资本变更规定1. 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应明确规定,在以下情况下,公司的注册资本可以进行变更:(1)增资: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股东按照约定的比例进行认缴出资。
(2)减资:公司减少注册资本,需依法征求股东大会的决议,并履行相关法定程序。
2. 股本变更公司章程中也应规定有关股本变更的具体规定,包括:(1)股票发行:规定公司能够发行的股票种类、数量、面值等。
(2)股东认购权:明确股东在增资时的认购权,以及认购的方式和比例。
(3)股票转让:规定股东之间可以通过怎样的方式进行股票转让,并约定转让程序和手续。
(4)股权转让限制:如存在股权转让限制的情况,应规定限制的范围、条件和适用的程序。
三、股权转让规定1. 股权转让的方式公司章程应详细规定股权转让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1)协议转让:股东可以通过签订书面协议的方式进行股权转让。
(2)竞价转让:公司章程中可以规定,在特定情况下,股东可以通过竞价的方法进行股权转让。
(3)赠与转让:规定股东是否可以将其持有的股权以赠与的方式转让给他人。
2. 股权转让程序公司章程中应规定股权转让的具体程序,以确保整个转让过程的合法性和顺利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通知股东:规定转让方需要向其他股东提前发出书面通知,并说明转让的股权份额、价格等事项。
(2)股权标的的评估:规定对转让的股权进行评估,并确认转让的价格,以保证公平公正。
(3)履行转让手续:确定股权转让需要履行的手续,包括办理股权过户、更新公司股权登记簿等。
3. 股权转让限制公司章程中可以设定一定的股权转让限制,以维护公司的利益和稳定股东结构。
常见的股权转让限制包括:(1)优先购买权:规定其他股东对于转让方的股权享有优先购买权,以维持公司股东间的相对股权比例。
资本公积在股权转让中的处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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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公积在股权转让中的处理流程一、资本公积的概念及作用资本公积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所获得的超过股票面值的资金,或者通过资产重估、资产转化等方式形成的超过资产原值的资金。
资本公积是公司以外部投入的资本形成的,不同于自然增长的留存利润。
资本公积的作用在于可以用于弥补亏损、增加注册资本、转增股本等。
二、股权转让中资本公积的处理原则1. 股权转让的定义股权转让是指股东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包括股份、股金等)在股权交易所、场外柜台或其他证券市场上以转让协议的方式交易给另一方的行为。
2. 资本公积在股权转让中的处理原则(1)处理原则一:资本公积参与股权定价在股权转让中,如果买卖双方协商同意将公司的资本公积纳入交易价格之中,即可作为交易定价的一部分。
这样可以增加交易价格的合理性和灵活性,满足卖方和买方的实际需求。
(2)处理原则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根据公司法和相关规定,资本公积可以用于直接转增股本。
在股权转让中,卖方和买方可协商同意将部分或全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现双方的利益最大化。
(3)处理原则三:资本公积用于弥补亏损如果公司在进行股权转让前已经发生了亏损,那么可以通过动用资本公积的方式进行补偿。
这也是资本公积在股权转让中的一种处理方式。
三、资本公积在股权转让中的具体操作1. 确定资本公积的性质和金额在股权转让前,首先需要确定公司的资本公积性质和金额。
这需要进行审计和财务核实工作,确保资本公积的数额和属性清晰明确。
2. 编制转让协议在确定了资本公积的性质和金额之后,买卖双方需要编制股权转让协议。
在协议中,需要明确规定资本公积的处理方式和具体操作步骤。
3.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如果涉及到资本公积的转增股本,需要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其决议具有法律效力。
4. 公司登记注册在完成资本公积的具体操作后,需要进行公司登记注册。
这包括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备、公示等程序。
四、资本公积在股权转让中的风险提示1. 风险提示一:交易定价不合理如果买卖双方未能合理确定资本公积的价值和处理方式,可能导致交易定价不合理,从而影响交易的公平性和效果。
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个人所得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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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个人所得税问题【摘要】:公司整体变更时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自然人股东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一直存在争议。
国家税务总局的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有歧义,实务操作中税收征管混乱。
本文从立法、案例、理论三个角度,从资本公积本质、税收规范和税收公平三个方面,提出自然人股东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我国应当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细化操作流程,并给出合理的论证,以保证制度的顺利执行。
一、问题的提出有限责任公司拟进行首次公开发行(IPO)和上市,通常会采用以某时点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折股变更股份有限公司,不改变股权结构,称之为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整体变更”。
整体变更时,有限责任公司通常会将公司的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或资本公积的一项或多项转增股本,公司股东会面临转增股本部分是否缴纳企业或者个人所得税的问题,本文中的资本公积指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金。
我国《公司法》及税收法律法规没有针对该问题作出明确规定,目前只有国家税务总局的规范性文件有规定,但是其适用情形不明确,概念界定不明晰,易混淆、误解,各级税务机关、证券中介机构和企业对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理解产生巨大的分歧,其实务处理方式各异。
本文从现行立法、实务及案例、理论分析三个角度就本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关建议。
二、现行法律规定分析1.现行法律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规定,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不作为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原城市信用社在转制为城市合作银行过程中个人股增值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1998]289号)规定,国税发[1997]198号中所表述的“资本公积金”是指股份制企业股票溢价发行收入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将此转增股本由个人取得的数额,不作为应税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而与此不相符合的其他资本公积金分配个人所得部分,应当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
股权转让出资的方式,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限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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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出资的方式我们都知道股权的转让是有很多限制条件的,但是怎样获得股权呢?那肯定是出资才能获得股权的,出资并不是说只有出资金才能得到股权,出资的方式其实有很多的。
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一下股权转让出资的方式。
股权转让出资的方式一、股权转让出资的方式1、以货币形式出资的以货币资金出资,无需进行任何评估作价,并且公司可运用该货币资金购买所需要的财产物资、专利技术,用于投资及支付各项费用、偿付债务,具有极大的财务灵活性。
同时,货币资金出资一般不会出现出资溢价问题,可以简化财务处理手续。
因此,货币资金是出资者所采用的最普遍、最直接的出资方式。
2、以非货币形式出资的依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11条规定,出资人以其他公司股权出资,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已履行出资义务:(1)出资的股权由出资人合法持有并依法可以转让;(2)出资的股权无权利瑕疵或者权利负担;(3)出资人已履行关于股权转让的法定手续;(4)出资的股权已依法进行了价值评估。
二、股权不得用作出资的情形(1)已被设立质权;(2)股权所在公司章程约定不得转让;(3)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股权所在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应当报经批准而未经批准;(4)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不得转让的其他情形。
三、房地产转让的程序(1)作价入股协议;(2)作价入股协议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相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3)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4)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5)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各项税费;(6)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以上就是为大家介绍的关于股权转让出资的方式的相关内容。
俗话说得好,条条大路通罗马,方式是有很多种的,只是看能有什么方法能达到自己想要的目的,用你目前最能够得到的途径,这就是最好的选择,方式确实是自己选择的,但是方式也是有限的,也是有规定的。
股权转让步骤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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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步骤与流程股权转让是指股东将其拥有的股份转让给他人的过程,是企业股权变动的一种形式。
下面将介绍股权转让的步骤与流程。
一、确定股权转让意向股权转让开始前,双方需要明确彼此的意向。
转让方需要确定自己是否有转让股权的意愿,而受让方需要确定是否对该股权感兴趣。
转让方和受让方之间需要进行初步的沟通,了解双方的期望和要求。
二、尽职调查在确定股权转让意向后,受让方需要进行尽职调查。
尽职调查是对要购买的股权进行全面的调查,包括企业财务情况、市场竞争情况、法律合规性等方面的内容。
通过尽职调查可以更全面地了解企业的风险和机会,为后续的股权转让做好准备。
三、协商股权转让条件在完成尽职调查后,双方需要开始协商股权转让的条件。
这包括股权转让价格、转让方式、转让期限等方面的内容。
在协商的过程中,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灵活调整,以达成双方满意的条件。
四、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在协商股权转让条件后,双方需要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股权转让协议是双方达成一致的法律文件,规定了股权转让的具体条件和流程。
在签订协议前,双方通常会聘请律师进行法律审核,以确保协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双方的利益。
五、履行过户手续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受让方需要履行过户手续。
这包括向证券登记机构申请股权过户,提交相关材料和支付过户费用。
证券登记机构将根据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股权过户手续,将股权转让给受让方。
六、完成股权转让完成过户手续后,股权转让正式生效。
转让方将拥有的股权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成为新的股东。
股权转让后,受让方享有相应的权益和责任,并可以参与企业的决策和分红。
需要注意的是,股权转让的具体步骤和流程可能会因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和企业性质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在进行股权转让时,双方应仔细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并征求相关专业人士的意见和建议,以确保股权转让的合法和顺利进行。
总结:股权转让是企业股权变动的一种形式。
股权转让的步骤与流程包括确定股权转让意向、尽职调查、协商股权转让条件、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履行过户手续和完成股权转让。
增资扩股:2024股权转让专项协议一
![增资扩股:2024股权转让专项协议一](https://img.taocdn.com/s3/m/60751b7a4a35eefdc8d376eeaeaad1f347931152.png)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增资扩股:2024股权转让专项协议一本合同目录一览1. 增资扩股协议1.1 定义与解释1.1.1 增资扩股1.1.2 股权转让1.1.3 专项协议1.2 股权转让1.2.1 转让股权1.2.2 转让价格1.2.3 转让方式1.3 增资扩股1.3.1 增资额度1.3.2 增资方式1.3.3 增资用途1.4 股东权益1.4.1 股权比例1.4.2 股东权益保障1.4.3 决策权与表决权1.5 股权转让款项1.5.1 款项支付1.5.2 支付时间1.6 合同的生效、终止与解除 1.6.1 合同生效条件1.6.2 合同终止条件1.6.3 合同解除条件1.7 违约责任1.7.1 违约情形1.7.2 违约责任承担1.7.3 违约赔偿金额1.8 争议解决1.8.1 争议解决方式1.8.2 争议解决机构1.8.3 适用法律1.9 保密条款1.9.1 保密内容1.9.2 保密期限1.9.3 泄露后果1.10 合同的修改与补充1.10.1 修改条件1.10.2 补充内容1.10.3 修改程序1.11 合同的签署与生效1.11.2 签署地点1.11.3 生效日期1.12 附加条款1.12.1 附加条款内容1.12.2 附加条款的效力1.12.3 附加条款的修改与解除1.13 双方声明与保证1.13.1 声明与保证内容1.13.2 声明与保证的有效性1.13.3 声明与保证的履行1.14 附录1.14.1 附件清单1.14.2 附件效力1.14.3 附件的修改与解除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定义与解释1.1 增资扩股指在原有股权结构基础上,通过引入新的投资者或原有投资者增加投资,以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扩大公司股本总额的行为。
1.2 股权转让指股权的拥有者将其持有的股权部分或全部出售给他人的行为。
1.3 专项协议指本协议双方为明确股权转让和增资扩股的相关权利义务,特定签订的书面协议。
股权转让常见的八种筹划方法
![股权转让常见的八种筹划方法](https://img.taocdn.com/s3/m/ee76889481eb6294dd88d0d233d4b14e85243efd.png)
股权转让常见的八种筹划方法
股权转让是一项复杂的法律和税务事项,常见的筹划方法有:
-企业股东利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实现递延纳税。
-企业股东股权划转实现递延纳税。
-企业股东可先转增股本,分配利润,再转让股权。
-企业股东可以先减资,受让方再增资。
-利用股权过户时间延迟缴纳企业所得税。
-将持股平台注册至“税收洼地”。
-个人股东利用“正当理由”进行低价股权转让。
-个人股东恰当运用“核定”法。
请注意,在进行股权转让筹划时,应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税务政策,并寻求专业人士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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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每次(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20%。(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五、扣缴义务人及扣缴时间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实行源泉扣缴的征收方式,其扣缴义务人应是直接向纳税义务人支付利息、股息、红利的单位。(国税发【1994】89号)
(三)债转股和借款增资
1.关于债转股
所谓“债转股”即债权转股权,是指债权人将其对债务人的所持有债权转变为对债务人的投资之行为或制度,该债权人成为债务人企业的股东。分为政策性债转股和非政策性债转股。
政策性债转股是指目前为解决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把这部分不良贷款做为债权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由资产管理公司把原本银行对企业的债权变为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的股权,从而免除企业对银行的债务,而由资产管理公司以股东身份对企业进行重组改造的国企改制手段。
(二)资产评估增值转增个人股本
1.个人股东从被投资企业取得的、以企业资产评估增值转增个人股本的部分,属于企业对个人股东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国税发【2008】115号)
2.对个人将非货币性资产进行评估后投资于企业,其评估增值取得的所得在投资取得企业股权时,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投资收回、转让或清算股权时如有所得,再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其“财产原值”为资产评估前的价值。(国税函【2005】319号)【注:国税函【2008】115号文件第2款暂不执行。】
对企业个人股东通过其他应付款等往来科目转增个人股本行为不属于债转股,而应视为企业对投资者的红利分配。
2.借款增资
分为向企业借款和向其他单位或个人借款增资。
(1)向企业借款
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即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财税【2003】158)
转增股本和股权转让
【转增股本】
一、转增股本的主要形式
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资产评估增值(企业和个人);债转股;借款增资。
二、征税原理
1.投资者(股东)与企业是不同的法人主体,只要在法律上完成股权或资产所有权的转移,就确认分配。
2.如果不予征税,将导致企业在清算时,股东少缴税。被清算企业的股东分得的剩余资产的金额,其中相当于被清算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按该股东所占股份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剩余资产减除股息所得后的余额,超过或低于股东投资成本的部分,应确认为股东的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财税【2009】60号)
企业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家庭成员向企业借款用于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投资者、投资者家庭成员,且借款年度终了后未归还借款的,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财税【2008】83号)
(2)向其他单位或个人借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59条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2%以上10%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非政策性债转股是指当事人完全出于自由意愿达成协议,债权人将其对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依法转变为对债务人投资的行为。
债权人与债务人自愿达成债权转股权协议,且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在审理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中,应当确认债权转股权协议有效。
政策性债权转股权,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定处理。(法释【2003】1号)
2.集体所有制企业在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时将有关资产一次性量化给职工个人。(1)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仅作为分红依据,不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不征收个人所得税。(2)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暂缓征收个人所得税;待个人将股份转让时,就其转让收入额,减除个人取得该股份时实际支付的费用支出和合理转让费用后的余额,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3)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企业量化资产参与企业分配而获得的股息、红利,应按“利息、股息、红利”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国税发【2000】60号、国税函【2001】832号)【注:集体所有制改制,不是分配历年留存的劳动分红。】
三、政策依据
(一)企业将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及未分配利润转增个人股本
1.除股份制企业用股票溢价发行收入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外,其他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或分配给个人的所得部分,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国税发【1997】198号、国税函【1998】289号、国税函【1998】333号、国税函【1998】546号)
(3)为投资者支付消费性和财产性支出
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下同)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财税【2003】158)
税款由企业在转增个人股本时代扣代缴。(国税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9条)
七、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规定
1.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作为免税收入,但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企业转让股权的时候,可用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先转增股本。转股后应增加股东持有股权的计税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