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范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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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的法律文书(3篇)

案件的法律文书(3篇)

第1篇刑事起诉书案号:(2022)XX刑诉刑初字第001号被告人:张三,男,1980年3月10日出生,汉族,住XX省XX市XX区XX路XX 号,身份证号码:XXXX XXXX XXXX XXXX,大学文化,无业,住址同上。

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22年2月15日被XX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3月10日经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羁押于XX市XX区看守所。

辩护人:李四,XX市XX区XX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XXXXXXX。

一、案件来源本案由XX市公安局XX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张三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22年3月1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二、案件事实(一)犯罪经过2022年1月20日,被告人张三因琐事与被害人李五发生争执。

当晚,双方在XX 市XX区XX路XX号附近发生肢体冲突,被告人张三持械将被害人李五打伤。

经鉴定,被害人李五伤情构成轻伤二级。

(二)被告人供述与辩解被告人张三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辩称其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但防卫过当。

其表示愿意赔偿被害人李五的损失。

(三)证人证言证人王某证实,案发当晚,其目睹了被告人张三与被害人李五的争执及肢体冲突过程,并听到了双方的争吵声。

证人赵某证实,其当晚在附近目睹了被告人张三与被害人李五的肢体冲突,并听到了双方的争吵声。

(四)被害人陈述被害人李五陈述,案发当晚,其与被告人张三因琐事发生争执,在争执过程中,被告人张三持械将其打伤。

(五)鉴定意见XX市公安局XX分局委托XX市XX法医鉴定中心对被害人李五的伤情进行鉴定,鉴定意见为:被害人李五的伤情构成轻伤二级。

(六)物证现场勘验笔录、现场照片、被告人张三使用的凶器等。

三、辩护人的意见辩护人李四认为,被告人张三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但防卫过当。

其辩护意见如下:1. 被告人张三在遭受不法侵害时,有权进行正当防卫。

2. 被告人张三在防卫过程中,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其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3. 被告人张三认罪态度良好,有悔罪表现,建议从轻处罚。

案件法律文书范(3篇)

案件法律文书范(3篇)

第1篇一、民事起诉状原告:姓名:XXX性别:男/女年龄:XX民族:XX住址:XX省XX市XX县(区)XX街道XX号联系电话:XXX-XXXXXXX职业:XXX被告:姓名:XXX性别:男/女年龄:XX民族:XX住址:XX省XX市XX县(区)XX街道XX号联系电话:XXX-XXXXXXX职业:XXX案由:民事纠纷诉讼请求:1. 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人民币XX元;2. 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一、事实1. 原告与被告于XX年XX月XX日因XX事达成协议,约定由被告向原告支付人民币XX元;2. 被告未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至今尚欠原告人民币XX元;3. 原告多次与被告协商,被告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支付。

二、理由1. 原告与被告之间有明确的合同关系,被告未履行合同义务,构成违约;2. 被告的违约行为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原告有权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原告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欠款。

证据和证据来源:1. 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协议书,证明双方存在合同关系;2. 付款凭证,证明被告未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3. 通讯记录,证明原告多次与被告协商未果。

此致XX省XX市XX县(区)人民法院附:本诉状副本1份原告:XXX年月日---二、民事答辩状答辩人:姓名:XXX性别:男/女年龄:XX民族:XX住址:XX省XX市XX县(区)XX街道XX号联系电话:XXX-XXXXXXX职业:XXX被答辩人:姓名:XXX性别:男/女年龄:XX民族:XX住址:XX省XX市XX县(区)XX街道XX号联系电话:XXX-XXXXXXX职业:XXX案由:民事纠纷答辩意见:一、答辩人对被答辩人的起诉状及诉讼请求予以答辩。

二、关于被答辩人提出的诉讼请求,答辩人认为:1. 原告与答辩人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原告所述协议无效;2. 被答辩人从未收到原告的付款请求,故不存在欠款事实;3. 被答辩人不存在违约行为,原告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法律案例范文法律文书(3篇)

法律案例范文法律文书(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张三,男,35岁,汉族,个体工商户,住址:XX市XX区XX路XX号。

被告:李四,男,30岁,汉族,某公司销售经理,住址:XX市XX区XX路XX号。

案由:合同纠纷二、事实与理由1. 事实原告张三与被告李四于2022年3月1日签订了一份《销售合同》,约定由原告向被告购买某品牌手机100台,总价款为人民币30万元。

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付款方式、交货时间、售后服务等内容。

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照约定支付了50%的预付款,即人民币15万元。

然而,被告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2022年4月30日)前并未将手机交付给原告。

经原告多次催促,被告于2022年5月20日才将手机交付。

但交付的手机数量只有90台,且其中10台存在质量问题,无法正常使用。

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合同约定,给其造成了经济损失。

为此,原告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剩余的手机(10台),并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经济损失。

2. 理由(1)被告违反了合同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义务。

本案中,被告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前未按约定履行交货义务,且交付的手机数量不足,质量存在问题,显然违反了合同约定。

(2)被告应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被告的违约行为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因此被告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原告有权要求被告支付剩余手机及赔偿经济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中,原告有权要求被告支付剩余的10台手机,并赔偿因被告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诉讼请求1. 被告支付原告剩余的10台手机,总价款人民币3万元;2. 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2万元;3. 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刑事案件法律文书式样(3篇)

刑事案件法律文书式样(3篇)

第1篇【案号】:(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刑诉〔××××〕××号【公诉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姓名:(姓名),性别:(性别),出生年月日:(出生年月日),民族:(民族),出生地:(出生地),文化程度:(文化程度),职业:(职业),住址:(住址),现住址:(现住址),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辩护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职业),(住址),(联系方式),(律师事务所名称)律师。

【案件来源】: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起诉书正文】:一、犯罪事实(一)基本案情(简述被告人犯罪的基本情况,包括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等。

)(二)被告人供述和辩解(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记录被告人对犯罪事实的供述和辩解。

)(三)证人证言(记录证人对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记录被害人关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陈述。

)(五)物证(描述与犯罪有关的物证,如作案工具、赃物等。

)(六)书证(描述与犯罪有关的书面证据,如合同、账本等。

)(七)鉴定意见(描述对犯罪有关的物品、痕迹等进行鉴定的意见。

)(八)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记录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情况。

)(九)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描述与犯罪有关的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十)其他证据(描述其他与犯罪有关的证据。

)二、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证据(一)犯罪事实1. 被告人(姓名)于××××年××月××日,在××地点,因(犯罪动机),实施了(犯罪行为),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2. 被告人(姓名)在(犯罪过程)中,还实施了以下犯罪行为:(列举其他犯罪事实。

法律文书写作5篇

法律文书写作5篇

法律文书写作5篇第一篇:法律文书写作第一章律师业务文书第一节诉状类一、起诉状刑事自诉状自诉人:被告人:案由和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此致×××人民法院自诉人:×××年月日附:一、本诉状副本份二、证据材料份【范文】刑事自诉状自诉人:苏××,女,32岁,汉族,天津市××县××乡××村农民。

被告人:刘××,男,35岁,汉族,天津市××县××厂工人,住本厂宿舍。

案由:虐待家庭成员。

诉讼请求:被告人犯虐待罪,请依法惩处。

事实和理由:自诉人和被告人于××年结婚,感情尚好,生有子女各一名。

19××年被告人与女徒工×××通奸。

自诉人知道后,曾多次向被告人单位反映,要求领导制止被告人的不道德行为,由于种种原因,问题未能解决,使自诉人精神上受到了极大的刺激,患了精神分裂症(有医院证明)。

被告人为了得到与自诉人离婚而与女徒工×××结婚的目的,便对自诉人在精神、肉体上加以虐待。

××年被告人假借为自诉人治病,在夜间使用暴力,强行往自诉人嘴里灌砒霜,妄想置自诉人于死地。

由于自诉人紧咬牙关,被告人的阴谋才未得逞,却造成了自诉人舌尖糜烂、嘴唇脓肿等严重后果(李××可证明)。

×× 年春节期间的一天夜里,被告人又对自诉人下毒手,用剪刀狠扎自诉人。

因自诉人大声喊叫,并用右手将剪刀尖攥住,邻居戴××进屋帮助夺下剪刀,自诉人才幸免于难。

但自诉人右手被被告人扎伤四处,缝合六针,到今还留有伤疤(邻居戴××、王××均可证明)。

法律案件文书范文(3篇)

法律案件文书范文(3篇)

第1篇刑事起诉书【文号】(XX)刑诉〔2021〕第XX号【起诉时间】2021年X月X日【起诉机关】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基本情况】被告人:张三,男,1980年X月X日出生,汉族,XX省XX市人,大学文化,无业,住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

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21年X月X日被XX市XX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X月X日被逮捕。

现羁押于XX市XX区看守所。

【案由】故意伤害罪【事实和证据】一、案件事实2021年X月X日,被告人张三因邻里纠纷,与被害人李四发生争执。

在争执过程中,张三持刀将李四刺伤。

经鉴定,李四所受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二、证据1. 证人证言:证人甲、乙、丙证实了案发现场的情况,以及被告人张三持刀伤害李四的过程。

2. 被害人陈述:被害人李四陈述了被张三持刀刺伤的经过,以及案发后的救治情况。

3. 法医鉴定意见:XX市XX区公安局法医鉴定中心出具的法医鉴定意见书,证明李四所受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4. 物证:作案刀具一把,经鉴定,该刀具上的血迹与被害人李四的血型相符。

5. 书证:XX市XX区公安局出具的立案决定书、拘留证、逮捕决定书等。

6. 视听资料:案发现场监控录像,记录了被告人张三持刀伤害李四的过程。

【被告人的辩解及辩护人的意见】被告人张三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辩称其行为系激情犯罪,请求从轻处罚。

辩护人认为,被告人张三在犯罪过程中有自首情节,且被害人李四对被告人张三的行为有过激行为,请求法庭从轻处罚。

【起诉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被告人张三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鉴于被告人张三犯罪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自首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建议对被告人张三从轻处罚。

【审判机关】XX市XX区人民法院【起诉日期】2021年X月X日【附件】1. 证人证言2. 被害人陈述3. 法医鉴定意见书4. 物证5. 书证6. 视听资料注:以上文书范文仅供参考,具体案件情况及法律适用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所涉案件法律文书范本(3篇)

所涉案件法律文书范本(3篇)

第1篇原告:(姓名),男/女,××××年××月××日出生,××族,××省××市××县人,住××省××市××区××街道××号,联系电话:××××××××××。

被告:(姓名),男/女,××××年××月××日出生,××族,××省××市××县人,住××省××市××区××街道××号,联系电话:××××××××××。

案由:民事纠纷诉讼请求:1. 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人民币××××元及相应利息(自××××年××月××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2. 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因本案诉讼产生的合理费用人民币××××元;3. 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一、基本事实原告与被告于××××年××月××日签订《××合同》,约定由被告向原告购买××产品,总价款为人民币××××元。

法律文书格式(精选3篇)

法律文书格式(精选3篇)

法律文书格式(篇一)此文档协议是通用版本,可以直接使用,符号*表示空白。

原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市职工,住*****市*****区*****路号院,联系方式:******被告:********,住址:****市****区****路****号法定代表人:********诉讼恳求:1、依法撤销****年****月****日原告向被告支付的**万元及利息**元的民事行为。

2、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上述**万元及利息**元。

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担当。

事实与理由:**********年****月****日,原被告签订农信借字(**)第*****号借款合同一份,合同商定被告向原告借款**万元,合同签订后,被告以需要审查资料为由始终没有向原告支付该款项。

*****年**月**日,被告工作人员到原告单位向原告索要该**万元及利息,原告因还没有借到该**万元,故当场明确却拒绝偿还。

****年****月****日、****年****月****日等,被告工作人员又多次到原告单位向原告索要该**万元及利息,并且找原告单位领导,到原告单位闹事,给原告名誉造成极坏的影响。

并且被告也向*****区公安局控告追究原告的刑事责任,员工迫于不能正常工作、由此可能被单位开除、被媒体曝光及可能被牵连追究刑事责任的压力及被告的胁迫,故于*****年**月**日被迫向被告交了**万元利息,**年**月**日,*****市*****区人民法院(**)**刑公初字第**号刑事判决书及相关材料证明原告不行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基于此,原告认为,**年**月**日原告向被告交付**万元及利息是违反原告的真实意思表示的被胁迫行为,且被告占有这**万元及利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故原告向贵院起诉,恳求人民法院依法爱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支持原告的诉讼恳求。

此致*****市*****区人民法院具状人:************年****月****日法律文书格式(篇二)标题:法律文书格式(篇二)摘要:本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甲方和乙方双方自愿、平等、公正的原则,就相关事宜达成的一项合意。

刑事案件法律文书样本(3篇)

刑事案件法律文书样本(3篇)

第1篇公诉机关:______市人民检察院犯罪嫌疑人:______,男/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于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区,汉族,______大学学历,______公司职员,住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

因涉嫌______罪,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被______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______月______日被逮捕。

现在押于______市看守所。

案由:______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______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向本院提起公诉。

一、案件事实(一)犯罪经过1. 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2. 地点: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3. 事实:犯罪嫌疑人______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采取______手段,非法占有公司财物______元,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______条之规定,涉嫌______罪。

(二)被告人供述与辩解犯罪嫌疑人______在侦查阶段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辩称:其行为是为了公司利益,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

(三)证人证言证人______、______、______等人的证言证实了犯罪嫌疑人______的犯罪事实。

(四)物证现场勘验、扣押的财物______、______等物证证实了犯罪嫌疑人______的犯罪事实。

(五)鉴定意见经______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鉴定,扣押的财物______、______等物证与犯罪嫌疑人______的犯罪事实相关。

(六)被告人归案情况犯罪嫌疑人______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被______市公安局抓获归案。

典型法律文书案例范文(3篇)

典型法律文书案例范文(3篇)

第1篇一、案件基本信息案号:XX市XX区人民法院(2021)XX民初XX号原告:张三,男,汉族,XX省XX市人,住XX市XX区XX路XX号。

被告:李四,男,汉族,XX省XX市人,住XX市XX区XX路XX号。

二、案件事实2020年5月,原告张三与被告李四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由张三购买李四名下位于XX市XX区XX路XX号的房屋(以下简称“涉案房屋”)。

合同约定房屋总价为人民币200万元,付款方式为分期付款,首付款为50万元,剩余150万元在房屋过户后一年内付清。

合同还约定了房屋过户的时间、违约责任等内容。

合同签订后,张三按照约定支付了首付款50万元。

然而,由于市场行情变化,张三认为房屋价格下跌,便拒绝继续履行合同,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已支付的50万元首付款。

李四不同意解除合同,认为张三违反了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三、争议焦点本案争议焦点在于:1. 张三是否有权解除合同?2. 如果解除合同,双方应如何承担违约责任?四、法院审理意见XX市XX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1. 关于张三是否有权解除合同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解除合同的情形包括: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当事人一方预期违约的。

本案中,张三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并未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也未迟延履行主要义务,因此张三无权解除合同。

2. 关于违约责任承担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张三违反了合同约定,拒绝继续履行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约定,张三应支付剩余的150万元房款,并赔偿李四因此遭受的损失。

五、判决结果综上所述,XX市XX区人民法院判决如下:1. 驳回原告张三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诉讼请求;2. 被告李四应向原告张三支付剩余的150万元房款;3. 原告张三应赔偿被告李四因合同解除而遭受的损失人民币5万元。

优秀的法律文书案例范文(3篇)

优秀的法律文书案例范文(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张三,男,30岁,汉族,某市某区人,个体经营者。

被告:李四,男,35岁,汉族,某市某区人,某公司总经理。

案由:合同纠纷原告张三与被告李四于2019年5月1日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约定双方共同投资成立一家名为“XX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司,原告张三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占股60%;被告李四出资人民币50万元,占股40%。

合作协议中明确约定了公司的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利润分配、违约责任等内容。

协议签订后,原告张三按照约定及时履行了出资义务,而被告李四却未能按期出资。

二、争议焦点1. 被告李四是否构成违约;2. 原告张三能否要求被告李四承担违约责任;3. 被告李四应承担何种违约责任。

三、法院判决(一)关于被告李四是否构成违约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中,原告张三已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履行了出资义务,而被告李四未能按期出资,其行为已构成违约。

(二)关于原告张三能否要求被告李四承担违约责任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中,原告张三作为守约方,有权要求被告李四承担违约责任。

(三)关于被告李四应承担何种违约责任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被告李四未能按期出资,已构成违约,故法院判决被告李四承担以下违约责任:1. 被告李四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张三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2. 被告李四应继续履行出资义务,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向原告张三支付人民币50万元;3. 被告李四应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四、案例评析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合同纠纷案件,涉及到了合同履行、违约责任等方面的问题。

刑事案件法律文书样本(3篇)

刑事案件法律文书样本(3篇)

第1篇中华人民共和国XX省XX市XX区人民法院刑事起诉书公诉刑诉〔XXXX〕X号被告人:XXX,男/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XX省XX市XX县人,住XX 省XX市XX区XX路XX号。

因涉嫌XXX罪,于XXXX年XX月XX日被XX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XX月XX日被逮捕。

现羁押于XX市公安局看守所。

一、案件来源本案由XX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XXX涉嫌XXX罪,于XXXX年XX月XX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二、起诉书认定的事实(一)犯罪事实1. 犯罪过程被告人XXX,在XX省XX市XX区XX公司担任总经理期间,于XXXX年XX月至XXXX 年XX月,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公司公款人民币XX万元。

具体犯罪过程如下:(1)XXXX年XX月,被告人XXX以公司业务需要为由,指使财务人员从公司账户中提取人民币XX万元,实际用于个人消费。

(2)XXXX年XX月至XXXX年XX月,被告人XXX多次指使财务人员从公司账户中提取公款,累计人民币XX万元,用于支付个人债务、投资等。

2. 犯罪手段被告人XXX通过伪造公司文件、虚报冒领、隐瞒收入等手段,非法占有公司公款。

3. 犯罪后果被告人XXX非法占有公司公款人民币XX万元,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二)被告人供述与辩解被告人XXX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承认,但辩称其提取公款是为了公司业务需要,并非个人非法占有。

三、起诉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之规定,被告人XXX的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

为维护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保护公司、企业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之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四、证据1. 被告人XXX的供述与辩解;2. 财务人员的证言;3. 公司财务账目;4. 银行交易记录;5. 被告人XXX的户籍证明;6. 其他证据。

五、此致中华人民共和国XX省XX市XX区人民法院六、附项1. 本案起诉书副本一份,被告人XXX一份;2. 证据材料一份,被告人XXX一份。

法院案件法律文书(3篇)

法院案件法律文书(3篇)

第1篇民事判决书(2023)XX民初字第XXXX号原告:张三,男,1980年2月10日出生,汉族,住XX省XX市XX区XX街道XX 号,联系电话:138XXXX5678。

被告:李四,男,1975年5月20日出生,汉族,住XX省XX市XX区XX街道XX 号,联系电话:139XXXX5678。

案由: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原告张三与被告李四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4月10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原告张三、被告李四均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一、案件事实原告张三诉称:2023年3月15日,被告李四驾驶一辆小型轿车,在XX省XX市XX 区XX街道XX路段行驶过程中,因操作不当,导致车辆失控,将原告张三停放在路边的摩托车撞坏。

事故发生后,被告李四未停车处理,也未对原告张三进行赔偿。

原告张三为此遭受了经济损失,故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李四赔偿原告张三摩托车损失费人民币XXXX元。

被告李四辩称:事故确实发生在我驾驶车辆时,但我对原告张三的摩托车并无侵害故意,且在事故发生后,我已主动联系原告张三,愿意承担赔偿责任。

原告张三提出的赔偿数额过高,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经审理查明:1. 2023年3月15日,被告李四驾驶小型轿车在XX省XX市XX区XX街道XX路段行驶过程中,因操作不当,导致车辆失控,将停放在路边的原告张三的摩托车撞坏。

2. 事故发生后,被告李四未停车处理,也未对原告张三进行赔偿。

3. 原告张三的摩托车购买价格为人民币XXXX元,经鉴定,摩托车损坏程度为严重,修复费用为人民币XXXX元。

4. 被告李四在事故发生后,已主动联系原告张三,愿意承担赔偿责任。

二、法院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十九条之规定,被告李四在驾驶车辆过程中,因操作不当,导致原告张三的财产权益受到损害,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被告李四虽在事故发生后表示愿意承担赔偿责任,但原告张三的财产权益已受到实际损害,故被告李四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的法律文书(3篇)

法院的法律文书(3篇)

第1篇行政判决书(2021)XX行初字第1234号原告:张三,男,35岁,汉族,XX市XX区人,个体工商户,住XX市XX区XX路XX号。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四,XX市XX区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XX市XX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王五,该局局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赵六,该局法制科科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钱七,该局法制科工作人员。

一、案件基本情况原告张三因不服被告XX市XX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案经本院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二、争议焦点本案争议焦点为:被告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是否合法。

三、事实与证据(一)事实1. 2021年3月15日,原告张三在XX市XX区XX路XX号经营一家名为“XX食品店”的个体工商户。

2. 2021年4月10日,被告XX市XX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原告张三的“XX食品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店销售的“XX饼干”存在过期现象。

3. 被告在检查过程中,对过期饼干进行了扣押,并对原告张三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原告张三存在销售过期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决定对原告张三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元。

4. 原告张三不服该处罚决定,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证据1. 被告提交的证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现场检查笔录、扣押清单、证人证言等。

2. 原告提交的证据:营业执照、进货凭证、销售凭证等。

四、判决理由(一)关于被告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合法性1. 被告在检查过程中,依法对原告张三的“XX食品店”进行了现场检查,程序合法。

2. 被告在检查过程中,对扣押的过期饼干进行了扣押,程序合法。

3. 被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对原告张三作出了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法律依据充分。

4. 被告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依法履行了告知义务,并给予原告张三陈述、申辩的机会。

综上所述,被告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程序合法,法律依据充分,符合法律规定。

案件所需要的法律文书(3篇)

案件所需要的法律文书(3篇)

第1篇一、案件基本情况原告:[原告姓名],男/女,[原告年龄],[原告住址],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被告:[被告姓名],男/女,[被告年龄],[被告住址],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案由:[案件性质]纠纷二、事实与理由一、事实1. 原告与被告于[具体时间]因[纠纷原因]发生纠纷,具体纠纷情况如下:[详细描述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及双方争执的焦点等]2. 原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曾多次与被告协商解决,但被告拒绝承担责任,导致纠纷无法得到妥善解决。

二、理由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具体条款]条规定,[原告与被告之间是否存在合同关系],双方在[具体时间]签订的[合同名称]合法有效。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具体条款]条规定,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具体权利],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具体条款]条规定,被告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4. 原告在此次纠纷中,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没有过错。

综上所述,原告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如下:三、诉讼请求1. 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具体金额]元。

2. 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1. 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合同名称]复印件。

2. 双方协商解决纠纷的录音、录像等证据。

3. 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往来邮件、短信等证据。

4. 证人证言。

5. 相关法律法规。

五、代理词尊敬的法官:本案原、被告之间因[纠纷原因]发生纠纷,原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

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提出如下代理意见:1. 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名称],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2. 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原告在此次纠纷中,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没有过错。

法律文书的范文(3篇)

法律文书的范文(3篇)

第1篇原告:张三,男,汉族,1970年5月1日出生,住址:XX省XX市XX区XX路XX 号。

联系电话:138xxxx5678。

被告:李四,男,汉族,1975年8月8日出生,住址:XX省XX市XX区XX路XX 号。

联系电话:139xxxx8765。

案由:房屋买卖纠纷诉讼请求:1. 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购房款人民币30万元;2. 判令被告支付原告逾期付款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3. 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一、案件事实原告与被告于2018年6月1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被告将其位于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房屋出售给原告,房屋总价款为人民币30万元。

合同签订后,原告于2018年6月5日向被告支付了购房款人民币10万元。

然而,被告未按照合同约定在2018年7月1日前将房屋过户至原告名下。

二、被告违约事实1. 被告未按照合同约定在2018年7月1日前将房屋过户至原告名下,构成违约。

2. 被告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原告逾期付款违约金。

三、法律依据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

”四、诉讼请求鉴于被告的违约行为,原告依法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贵院依法判决如下:1. 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购房款人民币30万元;2. 判令被告支付原告逾期付款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3. 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此致XX省XX市XX区人民法院原告:张三2018年8月1日附件:1. 《房屋买卖合同》2. 购房款支付凭证3. 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方法注:本范文仅供参考,具体案件情况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热门案件法律文书(3篇)

热门案件法律文书(3篇)

第1篇原告:张三,男,1980年5月1日出生,汉族,住址:XX省XX市XX区XX路XX 号,联系电话:138xxxx5678。

被告:李四,男,1975年8月10日出生,汉族,住址:XX省XX市XX区XX路XX 号,联系电话:139xxxx5678。

案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请求:1. 判令被告李四支付原告张三购房款人民币50万元;2. 判令被告李四返还原告张三已支付的定金人民币10万元;3. 判令被告李四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一、事实1. 原告张三与被告李四于2021年3月15日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被告李四将其名下位于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的房屋(以下简称“涉案房屋”)出售给原告张三,房屋总价款为人民币60万元。

2. 根据《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原告张三于2021年3月16日向被告李四支付了定金人民币10万元。

3. 原告张三在支付定金后,被告李四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经原告多次催促,被告李四始终未予履行。

4. 原告张三于2021年5月10日向被告李四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履行合同义务,但被告李四仍未履行。

5. 由于被告李四的违约行为,原告张三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故向贵院提起诉讼。

二、理由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被告李四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过户义务,构成违约。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定金数额,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效力。

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

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原告张三已支付的定金为人民币10万元,未超过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故被告李四应返还原告张三已支付的定金人民币10万元。

刑事案件专用法律文书(3篇)

刑事案件专用法律文书(3篇)

第1篇原告:XX人民检察院被告:XXX(姓名)案号:(XX)刑诉字第XX号一、案件来源本案由XX市公安局XX分局侦查终结,以涉嫌(具体罪名)一案,移送我院审查起诉。

二、案件事实(一)立案侦查情况1. 犯罪嫌疑人XXX(姓名)于XX年XX月XX日被XX市公安局XX分局刑事拘留。

2. 经侦查,犯罪嫌疑人XXX(姓名)的犯罪事实如下:(二)犯罪事实及证据1. 犯罪嫌疑人XXX(姓名)于XX年XX月XX日,因与被害人XX(姓名)发生纠纷,持XX(具体物品)对XX(姓名)进行殴打,致XX(姓名)受伤。

2. 犯罪嫌疑人XXX(姓名)于XX年XX月XX日,伙同他人XX(姓名)等,在XX地点实施XX(具体犯罪行为),造成XX(具体损失)。

3. 犯罪嫌疑人XXX(姓名)于XX年XX月XX日,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公共财物XX(具体数额)。

(三)犯罪嫌疑人XXX(姓名)的认罪态度经侦查,犯罪嫌疑人XXX(姓名)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

三、起诉理由1. 犯罪嫌疑人XXX(姓名)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XX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XX(具体罪名)追究其刑事责任。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我院认为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依法应当提起公诉。

四、诉讼请求1. 请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XXX(姓名)犯XX(具体罪名),判处XX(具体刑罚)。

2. 请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XXX(姓名)赔偿被害人XX(姓名)经济损失XX元。

五、证据材料1. 被害人陈述及证言。

2. 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

3. 物证、书证。

4. 视听资料。

5. 其他证据。

六、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XX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3.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七、审判人员、书记员审判长:XXX审判员:XXX审判员:XXX书记员:XXX八、审判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我院依法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决定提起公诉。

典型案例法律文书稿(3篇)

典型案例法律文书稿(3篇)

第1篇一、案件基本情况(一)当事人基本信息原告:张三,男,汉族,1975年5月1日出生,身份证号码:123456789012345678,住址: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

被告:李四,男,汉族,1980年8月8日出生,身份证号码:123456789012345679,住址: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

(二)案件事实原告张三与被告李四于2010年10月1日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由原告将位于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的一套房屋出租给被告李四,租赁期限为三年,自2010年10月1日起至2013年10月1日止。

租金为每月人民币5000元,被告李四应在每月1日前支付当月租金。

在租赁期间,被告李四于2012年5月1日未支付当月租金,经原告多次催讨无果。

原告于2012年6月1日向被告送达《催款通知书》,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的租金。

被告在收到《催款通知书》后仍未支付。

原告张三遂于2012年6月15日向XX市XX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李四支付拖欠的租金人民币1500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

被告李四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答辩,认为原告张三提供的租赁合同存在重大误解,要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三)争议焦点1. 原告张三与被告李四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2. 被告李四是否应支付拖欠的租金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二、诉讼请求1. 判令被告李四支付原告张三拖欠的租金人民币15000元;2. 判令被告李四支付原告张三逾期付款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3. 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三、事实与理由(一)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第十条、第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原告张三与被告李四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为有效。

(二)关于拖欠租金及违约金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文书范本案例(3篇)

法律文书范本案例(3篇)

第1篇一、基本案情原告:张三,男,35岁,汉族,某市某区居民,某公司员工。

被告:李四,男,40岁,汉族,某市某区居民,个体工商户。

案由:合同纠纷二、诉讼请求1. 判令被告李四支付原告张三合同约定的款项人民币10万元;2. 判令被告李四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三、事实与理由一、事实2019年6月,原告张三与被告李四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由原告张三向被告李四提供一批货物,总价款为人民币10万元。

合同约定,货物交付后,被告李四应在收到货物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款项。

然而,被告李四在收到货物后,并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

2019年7月,原告张三多次与被告李四联系,要求其履行合同义务,支付款项。

被告李四以各种理由推脱,并未支付任何款项。

为此,原告张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李四支付合同约定的款项。

二、理由1. 原告张三与被告李四签订的《货物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 被告李四在收到货物后,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已构成违约。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4. 原告张三要求被告李四支付合同约定的款项人民币10万元,是合法合理的。

四、证据1. 《货物买卖合同》一份,证明原告张三与被告李四之间存在合同关系。

2. 货物交付清单一份,证明原告张三已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

3. 原告张三与被告李四的通话录音,证明被告李四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

五、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本案事实和证据,判决如下:1. 被告李四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张三合同约定的款项人民币10万元。

2. 被告李四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六、案件审理过程1. 原告张三于2020年1月10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依法向被告李四送达了起诉状及证据材料。

2. 被告李四于2020年2月10日向法院提交了答辩状,对原告张三的诉讼请求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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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例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已经国务院批准,并授权国家计生委发布,自1999年1
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了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有效地控制人口增长,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现居住地不是户籍所在地,异地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或者以生育为目的异地居住,可能生育子女的已婚育龄人员(以下简称已婚育龄流动人口)。

第三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综合管理并提供必要的保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纳入本行政区域内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

第四条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工商行政管理、劳动就业、卫生、房产管理等行政部门应当配合同级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六条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地方人民政府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

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日常管理,并将流动人口计
划生育工作纳入当地计划生育管理。

第七条成年流动人口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应当凭合法的婚姻、身份证件,到当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婚充证明。

婚育证明的内容应当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婚姻状况、居民身份证号码、生育状况、落实节育措施状况、计划生育奖罚情况等。

第八条成年流动人口到现居住地后,应当向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交验婚育证明。

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查验婚育证明后,应当依照本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对已婚育龄流动人口予以登记,并告知其接受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的管理;婚育证明不完备的,应当要求补办。

第九条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向其中的已婚育龄流动人口进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并组织有关单位向育龄夫妻提供避孕节育措施服务。

第十条有关部门审批成年流动人口的暂住证、营业执照、务工许可证等证件时,应当核查其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查验过的婚育证明,并将审批结果通报其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没有婚育证明的,不得批准。

第十一条与已婚育龄流动人口形成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负责被招用的已婚育龄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并接受其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向已婚育龄流动人口出租或者出借房屋的房主,应当配合其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做好已婚育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已婚育龄流动人口申请在现居住地生育子女的,应当在其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当地有关规定办理生育证明材料。

已婚育龄流动人口可以凭其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或者乡(镇)人
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生育证明材料,在现居住地生育子女。

第十四条已婚育龄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与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建立联系,并将已婚育龄流动人口的避孕节育情况向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通报。

已婚育龄流动人口也可以自行将其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避孕节育情况证明寄回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

已婚育龄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在了解已婚育龄流动人回避孕节育情况后,不得再要求其回户籍所在地接受避孕节育情况检查。

第十五条对已婚育龄流动人口中独生子女的父母的奖励,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已婚育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统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已婚育龄流动人口的节育手术费,有用工单位的,由用工单位负担;无用工单位的,先由本人支付,凭其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证明,由本人在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报销。

第十八条在已婚育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当地人民政府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给予奖励。

对已婚育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不负责任,未达到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的单位和个人,由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九条已婚育龄流动人口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由其现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予处理。

已婚育龄流动人口因违反计划生育规定在一地受到生理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受到处理。

第二十条伪造、出卖或者骗取婚育证明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以1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
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不按照规定办理婚育证明,经其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通知后,逾期仍拒不补办或者拒不变验婚育证明的,由其现居住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二条拒绝为成年流动人口办理婚育证明或者为其出具假证明的,由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建议有关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工商行政管理、劳动就业、卫生、房产管理等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审批成年流动人口有关证件时,不查验婚育证明或者明知无婚育证明而予以批准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四条与已婚育龄流动人口形成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和个人拒不履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
管理职责的,由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规定的已婚育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格式,由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统一规定。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1991年12月26日国务院批准,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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