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局行政许可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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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流程图

行政许可流程图

行政许可流程图注:每一项行政许可项目不一一画出流程图,基本类同。

上杭县工商领域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流程图行政处罚一般流程图↓鉴定结论上杭县工商领域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流程图酒类流通备案登记流程图行政监督检查流程图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比工作流程图党员发展流程图内部管理权流程图上杭县经济贸易局行政权力动态运行制度为了切实搞好我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全面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和自由裁量权工作的监督制约,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确保经贸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和廉洁高效运转,根据我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和自由裁量权实施方案的要求,特制订权力动态运行制度。

一、行政权力公开透时运行工作实行动态公开运行,凡具有相对稳定性或经常性的行政权力长期公开,阶段性事项定期公开,临时性事项随时公开。

二、各股室负责人为动态运行的责任人,要及时将新的需要公开的项目报行政审批股,各股室定要将权力运行登记制度落实到具体人员、具体岗位,落实到权力行使各个环节,要明确专人进行汇总统计,严格考核,确保我局行政权力运行工作顺利进行。

三、各股室产生新的需要公开的项目时,要在2日内将应当公开的内容选择适当形式公布,并同时制成规定格式交行政审批股,行政审批应公开的项目要在局务会审定后,通过机关公示栏或上杭政务网等形式进行公布。

四、各股室将所行使权力的运行情况于每月30日前报我局行政审批股。

五、各股室应注意收集、整理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中形成的所有资料。

在公开完毕后3日内,将所有公开资料交行政审批股,实行分类归档和备份。

所报材料要统一用A4纸,仿宋三号字。

六、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责任人,我局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上杭县经济贸易局行政执法回避制度一、行政许可1、行政许可事项及其申请人与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办理该行政许可的工作人员应当回避。

2、举行听证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认为听证主持人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主持人与该行政许可确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及材料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及材料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办程序1、建设单位在每个工作日(周一至周六,以下同)持有关材料到规划局窗口(以下简称窗口)申报。

2、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如发现有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如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应进行项目建设报件登记并注明收件内容及日期。

4、申报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核收后,将申报材料转项目经办人。

5、项目经办人接到窗口转来的申报材料,经审核认为需补正相关文件,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转窗口,通知申请人补正材料后重新申报。

6、经审核申报材料合格后,项目经办人进行现场勘察,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由项目经办人完成会签工作并转设计科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窗口发给项目单位;经研究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报件,由项目经办人填写“退件通知”经窗口回复建设单位。

7、如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过程中,发现该建设项目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8、如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需要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听证程序按《规划局规划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执行)。

9、申请人要求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内容的,应重新提出申请,按照规定程序换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为六个月,逾期未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申请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的,应当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提交材料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人须提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并按要求提供所规定的文件、图纸、资料进行申报。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单位公章);2、立项批复;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件(复印件);4、项目合同(复印件)。

5、经国土资源部门确认的、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测绘1:500或1:1000勘测定界图3张(蓝晒图,现状地形,统一坐标、统一高程,包括各类地上、地下管线、建构筑物位置),同时提供一份电子材料;6、关于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

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办理建筑许可)规划许可(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办理建筑许可)规划许可(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办理建筑许可)规划许可(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事项编码:169999900011330100MB1501421W13330101适用对象:个人,法人,其他组织二、事项审查类型前审后批三、国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五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22〕29号)四、省级法律依据《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浙江省实施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九条《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第十三条《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浙江省防空地下室管理办法》五、市级法律依据《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杭政办函〔2022〕111号)第三条第(一)点第5款优化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办理环节。

市规划局负责明确城市特色风貌和建筑景观管理重点地区范围(覆盖十城区),并报市政府同意后发布。

项目业主单位在完成设计方案或初步设计后,由牵头部门组织各相关单位开展联合技术指导。

政府投资项目(城市特色风貌和建筑景观管理重点地区的建设项目除外)在方案设计招投标环节,规划部门参加设计方案专家评审会并依据规划条件出具意见,作为专家评审意见重要内容和后续审查的依据;发改或建设部门会同规划部门牵头完成初步设计审查,组织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意见,并进行公示,通过后即由规划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企业投资项目(城市特色风貌和建筑景观管理重点地区的建设项目除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时一并进行方案审查,规划部门组织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意见,并进行公示,通过后即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工业园区内“标准地”项目,不再组织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实施告知承诺制,依承诺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周边有利害关系时需完成公示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日照分析、节能评估、交通组织均纳入设计方案文件内容中,不再单独编制评估报告。

建设工程项目规划条件审批流程图

建设工程项目规划条件审批流程图

建设工程项目规划条件审批流程图
(对外受理流程图)
(含建(构)筑物建设项目及市政建设项目)
权力编码:权力类型:行政许可
法定期限:无承诺期限:5—10个工作日办理部门:规划建设科办理地点:英红镇政府5楼服务电话:************监督投诉电话:
建设工程项目规划条件审批流程图
(内流程图)
建设工程项目规划条件审批流程图
(对外受理流程图)
(含建(构)筑物建设项目及市政建设项目)
权力编码:权力类型:行政许可
法定期限:无承诺期限:5—10个工作日办理部门:规划建设科办理地点:英红镇政府5楼服务电话:************监督投诉电话:
建设工程项目规划条件审批流程图
(内流程图)。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办理流程图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办理流程图
第32页
五、行政确认类 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流程图
申请 建设项目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
受理 建设工程科、村镇规划科、规划分局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 定形式,一次性告知需补充完
善的全部内容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 即时受理
审查 规划管理科审查及签批(15 个后报局业务会 审议
建设用地科、村镇规划科、规划分局审核,报局业务会审议
局业务会未通过,向项目单位 书面说明情况,予以退件
会议审议通过后,建设用地科、村镇规划科、规 划分局组织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期 7 天)
决定 公示期满无异议,建设用地科、村镇规划科、规划
分局报分管局长、局长签批(5 个工作日)
公示有异议则暂停办理, 待异议消除后继续办理
送 达:规划管理科 7 日内送达行政处罚决定
执 行: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不履行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依 法强制执行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城乡规划管理局结案(立卷归档)
第30页
三、行政强制类
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
制作催告书,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 并送达当事人
善的全部内容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 即时受理
审查 村镇规划科审查及签批(15 个工作日)
村镇规划科审核,报局业务会审议
局业务会未通过,向项目单位 书面说明情况,予以退件
会议审议通过后,村镇规划科组织进行批前公示 (公示期 7 天)
决定 公示期满无异议,村镇科报分管局长、局长签批(5
个工作日)
公示有异议则暂停办理, 待异议消除后继续办理
建设用地科、村镇规划科、规划分局审核,报局业务会审议
局业务会未通过,向项目单位 书面说明情况,予以退件

政府投资项目房建类项目政府行政许可审批全流程图

政府投资项目房建类项目政府行政许可审批全流程图

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文件抽查 (市住房建设局)(5日)
工程初验 (建设单位)
城市排水许可 (市水务局)(10日)
竣工验收测绘 (市规划国土委)(20日)
主体施工验收 (市住房建设局)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 (市规划国土委)(10日)
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 (市公安消防局)(10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投入生产 或使用(项目验收)
开始项目建议书审批市发展改革委25日项目建议书评审评审中心项目建议书阶段是否已有土地使用合同前期工作计划市发展改革委10日选址意见及用地预审意见市规划国土委建设用地选址市预审20日涉及林地或海域及其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市人居环境委12日可行研究报告市发展改革委27日可行研究报告评审评审中心27日农用地转用报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转报市规划国土委20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备案市规划国土委10日土地复垦方案审批市规划国土委10日不含专家审批时间建设用地批准上报市政府等市规划国土委20日不含上报市政府审批时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含建设用地方案图市规划国土委20日不含公示和专家论证时间临时用地规划许可市规划国土委20日建设工程方案招标备案市规划国土委10日河道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批市水务局20日通航海域岸线安全使用许可市海事局通航环境安全评估报告评审市海事局航道通航影响分析技术论证市海事局使用机场规划用地审核市交通运输委40日机场地区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审核市交通运输委40日可研阶段初审区域管局审核征用占用林地市城市管理局审核8日海域使用市规划国土委初审10日不含海域使用论证工作时间省海洋局审批填海50公顷以下省级政府规定权限的围海和不改变海域属性的用途国家海洋局审批呈报国土资源部转报国务院审批缴金登记发证公告海域使用许可证农业和渔业局103570103570提前开工核准经其同意后方给予办理质检安检提前介入手续但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市住房建设局时限未定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预审市公安消防监督管理局10日应急人防工程报建审核市应急管理办10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市规划国土委20日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防审批需专家市规划国土委10日超限高层建设抗震设防审批需专家市住建局10日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市规划国土委20日概算审批市发展改革委27日概算评审概算评审中心续建项目计划市反正改革委10日新开工项目计划年度投资计划市发展改革委10日方案设计阶段概算阶段施工图阶段建设工程方案设计核查市规划国土委20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水务局10日建设项目排水施工方案审批市水务局10日人防建设意见市应急管理办公室6日建设项目用水节水评估报告审批年用水量3万立方米以上项目市水务局10日建筑设计方案节能审查市住房建设局8日不具备太阳能集热条件认定市住房建设局10日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市文体旅游局20日施工图修改备案市规划国土委20

行政总务-行政许可流程图50页 精品

行政总务-行政许可流程图50页 精品

附件1行政许可流程图附件2行政许可听证流程图附件345种参考适用行政许可法律文书1.行政许可申请书行政许可申请书(行政许可法定实施机关):我(单位)现向(行政许可法定实施机关)申请行政许可,并提交如下申请材料:…………………………………………申请人承诺:以上提交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请依法审查并予以批准。

申请人签字(盖章)年月日行政许可申请人名称/姓名:职务: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电话:住址/地址:邮编:电子邮箱:注:本申请书只提供大致格式,供相对人提出许可变更、延期等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申请时参考适用。

2.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3.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受凭证(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受凭证申请人:申请事项:接受地点:接受时间:接受材料目录:1、2、3、4、……经办人:联系人:联系电话:监督电话:(行政机关盖章)年月日4.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名称):年月日,本机关收到你(单位)申请(行政许可事项名称)所送的有关材料后,依法进行了审查,发现你(单位)所送的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具体存在问题及需补正的内容如下:(经办人视材料中的情况据实详细填写)请你(单位)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名称)第条第项第款的规定,将补正后的材料送本机关。

特此通知。

联系人:联系电话:监督电话:(行政机关盖章)年月日注:本告知书一式两份,申请人、受理机关各存一份。

5.行政许可受理审批表行政许可受理审批表6.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编号:(申请人名称):年月日,本机关收到你申请(行政许可事项名称)所提交的下列(补正)材料:经审查,你(单位)申请的该行政许可事项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现予受理。

特此通知。

北海市铁山港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北海市铁山港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北海市铁山港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一、行政许可.私人住宅《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市规划局下放)承办机构:城乡规划管理股服务电话:(城乡规划管理股)监督电话:法定期限:个工作日承诺期限:个工作日.私人住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规划局下放)承办机构:城乡规划管理股服务电话:(城乡规划管理股)监督电话:法定期限:个工作日承诺期限:个工作日.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市规划局下放)承办机构:城乡规划管理股服务电话:(城乡规划管理股)监督电话:法定期限:个工作日承诺期限:个工作日、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承办机构: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股服务电话:监督电话:法定期限:个工作日(不含评审、现场勘查、补正材料、听证和公示等时间)承诺期限:个工作日(不含评审、现场勘查、补正材料、听证和公示等时间)、物业服务企业三级资质核准承办机构: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股 服务电话: 监督电话:法定期限:个工作日(不含评审、现场勘查、补正材料、听证和公示等时间)承诺期限:个工作日(不含评审、现场勘查、补正材料、听证和公示等时间)、以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批准承办机构: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股服务电话:监督电话:法定期限:个工作日(不含评审、现场勘查、补正材料、听证和公示等时间)承诺期限:个工作日(不含评审、现场勘查、补正材料、听证和公示等时间)、村庄和集镇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承办机构: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股服务电话:监督电话:法定期限:个工作日(不含评审、现场勘查、补正材料、听证和公示等时间)承诺期限:个工作日(不含评审、现场勘查、补正材料、听证和公示等时间)二、行政征收、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核退审批承办机构:墙改办服务电话:监督电话:法定期限:个工作日(不含评审、现场勘查、补正材料、听证和公示等时间)承诺期限:个工作日(不含评审、修改文本、听证和公示等时间)、城市市政建设配套费的收取承办机构: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股服务电话:监督电话:三、行政检查、建筑市场监督检查承办机构: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股服务电话:监督电话:、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办机构: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股服务电话:监督电话:、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承办机构: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股服务电话:监督电话:、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勘察文件审查工作的行政检查承办机构: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股服务电话:监督电话:、建筑节能专项执法检查承办机构: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股服务电话:监督电话:、对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的行政检查承办机构: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股服务电话:监督电话:、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是否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 (不合符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处理流程图)承办机构: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股服务电话:监督电话:()、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是否存在转借、转租、闲置、擅自调换、改变用途等违规行为(转借、转租处理流程图)承办机构: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股服务电话:监督电话:()、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是否存在转借、转租、闲置、擅自调换、改变用途等违规行为(在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及闲置住房处理流程图)承办机构: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股服务电话:监督电话:()、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是否存在转借、转租、闲置、擅自调换、改变用途等违规行为(改变住房用途及破坏、擅自装修处理流程图)承办机构: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股服务电话:监督电话:()、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家庭是否存在出售、出租、出借、赠与、闲置、抵押、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等违规行为(出借、出租处理流程图)承办机构: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股服务电话:监督电话:与、闲置、抵押、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等违规行为(改变经济适用住房用途及破坏、擅自装修处理流程图)承办机构: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股服务电话:监督电话:与、闲置、抵押、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等违规行为(不符合经济适用房保障资格处理流程图)承办机构: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股服务电话:监督电话:四、行政确认、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使用、注销登记承办机构: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股服务电话:监督电话:五、其他行政权力、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的审核登记(原:廉租住房申请的审核登记)承办机构: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股服务电话:监督电话:法定期限:个工作日(不含现场勘查、补正材料、听证等时间)承诺期限:个工作日(不含现场勘查、补正材料、听证等时间)、建设工程报建备案承办机构: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股服务电话:监督电话:、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分包合同备案承办机构: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股服务电话:监督电话:、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事项(含自行组织招标、委托招标、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招标文件、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承办机构: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股服务电话:监督电话:、招标人自行组织勘察设计招标、委托招标事项备案承办机构: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股服务电话:监督电话:、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管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先予划支)承办机构: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股服务电话:监督电话:、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措施备案承办机构: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股服务电话:监督电话:、拆除工程施工备案承办机构: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股服务电话:监督电话:、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承办机构: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股服务电话:监督电话:、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登记承办机构: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股服务电话:监督电话:、出租及自购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出租和安装备案承办机构: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股服务电话:监督电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承办机构:质监站服务电话:监督电话:(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承办机构:墙改办服务电话:监督电话:(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管理和使用)承办机构:墙改办服务电话:监督电话:、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备案项目办事指南承办机构: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股服务电话:监督电话:、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情况备案承办机构: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股服务电话:监督电话:、对白蚁防治机构材料审查承办机构:房产所服务电话:监督电话:()、房地产市场监管(对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服务、房地产中介服务、白蚁防治等的管理)承办机构: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股服务电话:监督电话:()、房地产市场监管(房地产纠纷投诉处理)承办机构: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股服务电话:监督电话:、业主委员会成立备案(包括成立情况、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及业主委员会名单等)承办机构: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股服务电话:监督电话:。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及材料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及材料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办程序1、建设单位在每个工作日(周一至周六,以下同)持有关材料到规划局窗口(以下简称窗口)申报。

2、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如发现有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如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应进行项目建设报件登记并注明收件内容及日期。

4、申报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核收后,将申报材料转项目经办人。

5、项目经办人接到窗口转来的申报材料,经审核认为需补正相关文件,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转窗口,通知申请人补正材料后重新申报。

6、经审核申报材料合格后,项目经办人进行现场勘察,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由项目经办人完成会签工作并转设计科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窗口发给项目单位;经研究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报件,由项目经办人填写“退件通知”经窗口回复建设单位。

7、如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过程中,发现该建设项目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8、如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需要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听证程序按《规划局规划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执行)。

9、申请人要求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内容的,应重新提出申请,按照规定程序换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为六个月,逾期未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申请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的,应当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提交材料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人须提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并按要求提供所规定的文件、图纸、资料进行申报。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单位公章);2、立项批复;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件(复印件);4、项目合同(复印件)。

5、经国土资源部门确认的、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测绘1:500或1:1000勘测定界图3张(蓝晒图,现状地形,统一坐标、统一高程,包括各类地上、地下管线、建构筑物位置),同时提供一份电子材料;6、关于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

一、行政许可类流程图

一、行政许可类流程图

一、行政许可类流程图1、临时用地审批流程图2、采矿权登记流程图3、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集体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办理时限:5天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流程图办理时限:7天申请人不予受理理由。

申请人不予受理理由。

申请人不予受理理由。

8、(个人)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流程图申请人不予受理理由。

二、行政处罚类流程图4-31等27项行政处罚流程图注:该流程图适用于下列行政处罚4 未取得采矿许可擅自采矿的或进入他人依法设立的国有矿山企业和其他矿山企业矿区范围内采矿的处罚5 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的处罚6 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的处罚7 未取得勘查许可证擅自进行勘查工作的,超越批准的勘查区块范围进行勘查工作的处罚8 未经批准,擅自进行滚动勘探开发、边探边采或者试采的处罚9 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矿产资源的处罚10 将探矿权、采矿权倒卖牟利的处罚11 伪造地质资料或者在地质资料汇交中弄虚作假的处罚12 未依照规定期限内汇交地质资料的处罚13 伪造地质资料或者在地质资料汇交中弄虚作假的处罚14 擅自移动和破坏碑石、界标;进行采土、开矿的;对地质遗址造成污染和破坏的处罚15 未按照规定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建设工程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处罚16 对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不予治理、逾期不治理或者治理不符合要求的处罚17 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爆破、削坡、进行工程建设以及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活动的处罚18 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地质灾害真实情况的处罚19 侵占、损毁、损坏地质灾害监测设施或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施的处罚20 不及时办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证书变更、注销手续的处罚21 不按时办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处罚和项目备案手续的处罚22 不办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变更、注销手续的处罚23 资质单位不按照规定进行资质备案的处罚24 未经批准或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骗取批准,违法占用土地的处罚25 买卖或者以其它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处罚26 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

行政许可审批流程图

行政许可审批流程图

一、行政许可审批流程图
1.广告设置或者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上悬挂张贴
宣传品
承办机构:市城管执法局行政审批科(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服务电话:2719203;监督电话:2719189。

二.建设性、经营性和其他临时占道
审批
承办机构:市城管执法局行政审批科(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服务电话:2719203;监督电话:2719189。

三.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行政许可审批流程图
承办机构:市城管执法局行政审批科(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服务电话:2719203;监督电话:2719189。

四、行政处罚类权力运行流程图
服务电话:2833150;监督电话:2833110
五、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承办机构:市城管执法局
服务电话:2833150;监督电话:2833110
六、行政征收权力运行流程图
1.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流程图
承办机构:宣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2.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渣土)处理费流程图
承办机构:宣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七、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的核准
流程图
承办机构:宣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服务电话:2833132;监督电话:2833110。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流程图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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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案(立卷归档)
三、行政强

对逾期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单位和个人加处罚款的流程图
经批准,催告当事人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的权 利
当事人有陈述申辩意见
当事人无陈述申辩意见
记录、复核陈述申辩意见
听取当事人意见
经批准,不加处罚金
未采纳当事人意见
经批准,作出加处罚款的决定
向当事人送达加处罚款的决定
现场检查 现场形成检查意见和整 改建议,召开检查情况反 馈会,通报检查情况
1、听取检查单位汇报工作 2、对档案文字资料进行查阅 3、深入现场进行检查
督促整改 被检查单位签字确认检查结 论,并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进行 整改
将整改事项纳入日常检查内容,杜 绝类似问题重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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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职权范围
六、其他职权
窗口送- 1达78 -申请人
现场勘查 (依法需要 勘察的事项)
1、一般程序流程图
二、行政处罚
案件来源 初步确认违法事实,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城市管理局立案审批
城市管理监察支队登记立案
不予立案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城市管理监察支队调查取证
移送有关部门
城市管理监察支队会同业务科室提出初步处罚意见,处罚事先告知审批
不予处罚
行政处罚事项告知并 告知陈述申辩权
城市管理监察支队结案(立卷归档) - 179 -
2、简易程序流程图
出示证件、表明身份 初步确认违法事项、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调查取证 当场告知处罚依据、处罚意见和陈述申辩权,并听取陈述申辩
制作当场处罚决定书 送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执行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不履行处罚决定的, 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申请法院执行 当场处罚决定书报城管局备案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有哪些环节?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有哪些环节?

建设⽤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有哪些环节?1、持有关材料到规划局窗⼝申报。

2、窗⼝⼯作⼈员核收申报材料。

3、项⽬经办⼈接到窗⼝转来的申报材料,经审核认为需补正相关⽂件,⼀次性书⾯告知申请⼈需补正的全部内容转窗⼝,通知申请⼈补正材料后重新申报。

4、经审核申报材料合格后,由项⽬经办⼈完成会签⼯作并转设计科核发《建设⽤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进⾏房地产项⽬建设前,需要先去⼟地管理部门办理建设⽤地规划许可证。

只有具备这个证了,才能合法使⽤⼟地。

那么建设⽤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包括哪些环节,需要提交哪些资料?⼩编在这⾥具体和⼤家讲⼀讲。

⼀、建设⽤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有哪些环节1、建设单位在每个⼯作⽇(周⼀⾄周六,以下同)持有关材料到规划局窗⼝(以下简称窗⼝)申报。

2、窗⼝⼯作⼈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如发现有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当场更正;如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应当当场告知申请⼈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窗⼝⼯作⼈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应进⾏项⽬建设报件登记并注明收件内容及⽇期。

4、申报材料经窗⼝⼯作⼈员核收后,将申报材料转项⽬经办⼈。

5、项⽬经办⼈接到窗⼝转来的申报材料,经审核认为需补正相关⽂件,⼀次性书⾯告知申请⼈需补正的全部内容转窗⼝,通知申请⼈补正材料后重新申报。

6、经审核申报材料合格后,项⽬经办⼈进⾏现场勘察,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由项⽬经办⼈完成会签⼯作并转设计科核发《建设⽤地规划许可证》,经窗⼝发给项⽬单位;经研究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报件,由项⽬经办⼈填写“退件通知”经窗⼝回复建设单位。

7、如在办理《建设⽤地规划许可证》过程中,发现该建设项⽬直接关系他⼈重⼤利益的,应当书⾯告知申请⼈、利害关系⼈;申请⼈、利害关系⼈有权进⾏陈述和申辩。

8、如申请⼈、利害关系⼈提出需要听证的,应当举⾏听证(听证程序按《市规划局规划⾏政许可听证⼯作规定》执⾏)。

9、申请⼈要求变更《建设⽤地规划许可证》内容的,应重新提出申请,按照规定程序换领《建设⽤地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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