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桩基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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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港区综合码头工程

(钢护筒沉桩及桩基平台排架搭设施工) 施工方案

江苏华恒航务工程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月

一、工程概况:

仙桃港区综合码头工程新建停靠1000t级货船的件杂泊位2个,年设计吞吐量为60万t。码头平台长164.0m,宽28.0m,平台分3个结构段,简支缝结构,排架间距8m。每榀横向排架下设7根桩基基础,均为34m φ900mm钢护筒,φ800mm 钢筋混凝土灌注桩。平台上部结构由现浇横梁、预制纵向梁系和叠合面板等组成。

二、工期:

本工程工期拟定为 2015 年 10 月 15 日开工, 2016 年 3 月 30 日完工。具体根据甲方钻孔与制作进度来定。

三、作业条件和施工准备:

3.1劳动力配置

挑选参加过类似工程的优秀专业施工队伍,挑选技术熟练、工作责任心强的技术工人投入本工程建设,特殊技术工种必须持有相关部门统一考核颁发的操作证及技术资格证书。本工程施工的最大特点是工期紧,施工阶段人员按两班制配备足够人员,全天施工,技术、管理人员均在现场,全过程管理,对于施工质量、进度、安全实施预控。

劳动力计划表(间段投入劳动力)

3.2施工机具配备计划表

3.3工程量安排

3.4施工准备:

3.4.1测量系统:

①地面轴线控制:

测量放样及轴线的定位控制,根据业主提供控制点及建筑物坐标,采用全站仪和经纬仪将控制点引测至工作面,并便于保护的地点,将测量结果提交业主核查,作为施工放样的依据,在此基础上建立施工控制测量网,以便对工程实行同精度控制,确保工程质量。

②高程控制:

根据业主提供的高程控制点,采用水准仪将高程控制点引测至工作面,并便于保护的地点,施工时便于测量,将加密高程点为测放到结构物附近,将测量结果提交业主工程师核查,作为施工放样的依据。

高程经常复核,并及时办理报检手续。测量误差控制在允许范围内。3.4.2起吊系统

本工程采用苏盐工609(120起吊能力)浮吊一艘与30T起吊能力的工程船结合岸上25T汽吊一辆来参加本工程起吊,所有设备和钢管均由吊车送到使用地点。钢管制作好后用汽车运到施工现场,堆放地点选在吊车容易起吊地点,以后转运囤船上。

四、施工工艺流程:

船舶设备进场准备工作→船舶(浮船)定位测量→抛设锚缆→振桩船到位→振ø900型桩→(甲方钻机到位钻孔)→待甲方每排七根桩完毕(接桩与钢筋笼浇筑砼完毕)→移至下一排桩→下道工序完善钢桩平台的搭设。

五、施工方案:

5.1首先施工方案根据施工工艺来定向,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就会使本工程顺利的进行,所以我公司把施工准备工作放在重中之重来抓。

仙桃港区综合码头工程(水上钢护筒沉桩及桩基平台排架搭设施工)

5.2测量定位

本工程采用三点交会法测量定位。测量控制点从业主提供的控制导线上引出水准点同步放至离水下安装点最近处(视安装时水位而定)做好所设置控制桩的保护工作,所有设置的测量基准点都应经过业主、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陆上设置导标杆应多排,杆距15m,其宽距应视振桩与埋管而确定。标杆顶应悬挂一定亮度的灯,供夜间施工之用,水下设置浮标,以便水下安

5.3水上振钢管桩:

振桩船采用苏盐工609工程船,结合船用吊杆装DZ90型振动锤,振桩船采用四方六缆定位,即船首两根“十”字缆,船尾两根“八”字缆和船侧两根腰缆和上下游的两根临水缆组成的水上缆系,控制和移动振桩船船位,抛锚采用2~2.5t的霍尔锚,锚缆长150~200m,缆绳直径为Ф30.

钢管桩定位采用全站仪,以确保测量精度,标高采用水准仪测量,振入钢管桩,桩顶标高应对准,其精度要求可低于桩顶标高5cm之内,但应不高于设计桩顶标高,(详见图1)

仙桃港区综合码头工程(水上钢护筒沉桩及桩基平台排架搭设施工)

5.4振桩后,由甲方安排专业电焊工(组)进行钢护筒桩与钢护筒桩的连接,要求做到焊接饱满,而且搭接的缝隙不宜太小,把焊接与钢板镕为一体。如涉及到水下安装和焊接,特别是潜水员水下操作注意几项事点。因为电焊作业本身具有较大的危险性。在水下进行电焊,发生触电的危险性更大。

5.5水上振桩注意事项:

5.5.1准备工作:

1.在施工前应了解任务性质,并到现场勘察地形,了解航道情况,施工要求及振桩顺序等。确定下锚带缆位置,振桩步骤等。

2.船长必须在振桩施船前,将该工程的任务性质、下锚、带缆位置、所确定的使用机具设备,向船员交代清楚。

3.船员必须作好施工的一切准备工作。

4.检查振桩所用属具,如背板、抱桩器、替振(桩帽)、桩振、锚缆起重索具规格数量等,是否符合使用要求。

5.检查钢丝绳是否损坏,吊桩、吊振等受力的钢丝绳的断丝根数在一个节距内超过10%或磨损超过公称直径7%或压扁超过公称直径7%。凡超过以上指标,应立即更换索具。

6.检查滑轮、卸扣、链条、螺栓、插销等,如有裂痕或直径磨损减少超过10%时应更换。

7.检查吊杆与滑轮、陇口等是否有危险裂痕腐蚀或变形。

8.检查吊桩和吊振用的电气,液压、吊架和它们附属设备是否合乎要求。

9.检查卷扬机及制动器、离合器,减速器及其控制开关、仪器、仪表是否合乎要求。

10.开工前,应开动空车进行试运转。

11.振桩所用联络信号无论手势或口哨,应为全船船员所了解并由一人统一指挥。

12.施工前应了解天气,施工地区应风浪平静。

13.禁止人员用手扶陇口、滑车、滑轮等活动设备,以免轧伤。

5.5.2吊桩:

①在吊桩工作开始前,振桩船长和船长应向工地指挥人员了解各种桩的吊点画样情况,并向船员详细交底,通知测量人员在桩上面画好吊桩中心线。

②应检查桩身是否在焊接中遗留或断纹和扎桩扣、滑车等方向位置是否适合,检查与背板的尺寸是否相符。

③吊桩前应贯彻超重不吊,振桩船不正不吊,风浪大不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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