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财务会计)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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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会计制度的规定(3篇)

建筑公司会计制度的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公司的会计工作,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建筑行业的特点,制定本会计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筑公司及其所属子、分公司、项目部等所有会计核算单位。

第三条建筑公司会计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会计核算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规定。

(二)真实性原则: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等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三)及时性原则: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拖延、积压。

(四)完整性原则:会计核算应当全面反映公司的经济活动。

(五)可比性原则:会计核算方法前后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第四条建筑公司会计制度由总则、会计科目设置、会计核算方法、会计凭证管理、会计账簿管理、财务报表管理、内部审计、附则等部分组成。

第二章会计科目设置第五条建筑公司会计科目设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二)反映建筑公司经济活动的特点;(三)便于会计核算和财务分析。

第六条建筑公司会计科目分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成本、损益等类别。

第七条建筑公司会计科目设置的具体内容如下:一、资产类科目1. 库存现金2. 银行存款3. 其他货币资金4. 短期投资5. 应收票据6. 应收账款7. 预付账款8. 其他应收款9. 存货10. 固定资产11. 在建工程12. 无形资产13. 长期投资14. 其他资产二、负债类科目1. 短期借款2. 应付账款3. 预收账款4. 其他应付款5. 应交税费6. 长期借款7. 长期应付款8. 其他负债三、所有者权益类科目1. 实收资本2. 资本公积3. 盈余公积4. 未分配利润四、收入类科目1. 主营业务收入2. 其他业务收入3. 投资收益4. 营业外收入五、费用类科目1. 主营业务成本2. 其他业务成本3. 销售费用4. 管理费用5. 财务费用6. 营业外支出六、成本类科目1. 直接成本2. 间接成本七、损益类科目1. 营业利润2. 利润总额3. 净利润第八条建筑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或减少会计科目。

建筑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会计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财务会计人员及涉及财务会计业务的部门。

第三条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会计工作的合法性。

(二)真实性原则:保证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完整性原则:全面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及时性原则:及时处理财务会计业务,确保财务报表的及时性。

(五)安全性原则:确保公司资金和财产安全。

第二章财务管理职责第四条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财务部职责:(一)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会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二)编制公司财务预算,组织实施预算管理,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三)负责公司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合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负责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控制,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五)负责公司税务管理,确保公司依法纳税。

(六)负责公司财务报表编制、审核、报送工作。

(七)负责公司财务档案管理,确保财务档案的完整、安全。

第三章财务会计人员职责第六条财务会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严格执行本制度。

第七条财务会计人员职责:(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确保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二)负责公司财务报表编制、审核、报送工作。

(三)负责公司资金收支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四)负责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控制,提高经济效益。

(五)参与公司财务预算编制和执行。

(六)参与公司税务筹划,确保公司依法纳税。

第四章财务会计业务流程第八条财务会计业务流程如下:(一)会计凭证审核: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确保其真实、合法、完整。

(二)会计核算:根据审核后的凭证,进行会计核算。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
该公司的会计制度具有建筑业特点,注重对工程项目成本 的核算和管理,同时也强调对资金流动的监控和风险管理 ,以保障公司财务安全。
会计制度的适用范围和应用对象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的会计制度适用于该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分支机构的会 计处理和报表编制。
该制度的应用对象包括公司内部的财务人员、管理者以及投资者、合作伙伴和监 管机构等外部利益相关者。
CHAPTER 02
会计科目及使用说明
会计科目的定义和分类
会计科目是对企业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进行分类和核 算的标识符号,是财务报表的重
要组成部分。
会计科目按照反映的经济内容不 同,可分为资产类、负债类、所 有者权益类、成本类和损益类等
五大类。
会计科目的设置应遵循合法性、 相关性、客观性和可理解性原则 ,满足企业内部管理的行为,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将根 据违规程度和性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包括警告 、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等措施。
CHAPTER 06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会计 制度与其他相关法规的关系
与国家会计法规的关系
遵循国家会计法规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必须遵循国家相关的 会计法规,确保公司的会计处理与国家法规保持一致 。
所有者权益类科目
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科目。这些科目的使用需反映企业的 产权状况和所有者权益的增减变动。
主要会计科目的使用说明
成本类科目
包括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这些科目的使用需根据企业生产类型和成本管理要求进行合理设置 和核算。
损益类科目
包括收入类科目和费用类科目。收入类科目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费用类科目包括主 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等。这些科目的使用需准确反映企业的盈利状况和损益变动 。

中国建筑公司财务制度

中国建筑公司财务制度

中国建筑公司财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建筑公司财务管理行为,保障公司财务安全,提高公司财务管理水平和效率,根据《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国建筑公司全体员工、管理人员及相关方面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中国建筑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合法、规范、安全、高效”的原则,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确保公司财务资金安全,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第四条公司财务管理工作需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公正、勤勉尽责、廉洁奉公的原则,科学合理地进行财务决策,保障公司的长期健康发展。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部门领导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直接任命,下设会计处、财务处等部门,负责公司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第六条财务部门应配备专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并定期进行财务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素质和能力。

第七条公司设立财务审计委员会,负责对公司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合规性。

第八条公司建立并实施内部控制机制,确保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财务管理第九条公司财务管理应及时、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建立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确保公司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靠性。

第十条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编制公司财务报表,及时公布公司财务信息,为公司的经营决策提供准确的财务数据支持。

第十一条公司进行各项财务活动应合理合法,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公司财务交易的合规性。

第十二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财务风险管理制度,有效控制公司的财务风险,保障公司的财务安全。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三条公司进行资金管理应以合理合法的方式进行,确保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最大化。

第十四条公司建立资金预算管理制度,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编制公司的资金预算,合理安排公司的资金使用。

第十五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资金流动性管理制度,根据公司的资金情况,合理管理公司的资金流动性,确保公司的资金安全。

建筑公司会计规章制度(3篇)

建筑公司会计规章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出纳、财务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公司会计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法规遵从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会计准则和制度。

2. 实事求是原则:如实反映公司经济活动,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3. 规范操作原则:规范会计核算流程,确保会计工作的规范性。

4. 保密原则:严格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确保会计信息安全。

第二章会计核算第四条公司会计核算应当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以公历年度为会计年度,按月进行会计核算。

第五条公司会计核算应当遵循以下要求:1. 会计科目设置: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设置相应的会计科目。

2. 会计凭证:一切经济业务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并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

3. 会计账簿:建立健全会计账簿,保证账簿的完整、连续、准确。

4. 会计报表: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第六条公司会计核算应当做到以下几项:1. 会计核算的及时性:及时处理会计事项,确保会计信息的时效性。

2. 会计核算的准确性:确保会计核算的准确性,避免误差。

3. 会计核算的完整性:确保会计核算的完整性,不遗漏任何经济业务。

4. 会计核算的真实性:确保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第三章财务管理第七条公司财务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预算管理原则: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可控性。

2. 资金管理原则: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合理、高效使用。

3. 成本管理原则:加强成本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4. 风险管理原则: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防范和控制财务风险。

第八条公司财务管理应当做到以下几项:1. 预算编制:编制年度预算,并按季度、月份进行分解。

中建的财务管理制度

中建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保障公司资产安全,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财务通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各部门、各子公司及分支机构。

第三条公司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规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管理行为合法合规。

(二)真实性原则: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不得虚报、瞒报、伪造。

(三)及时性原则:财务信息应及时反映公司经济活动,确保决策依据准确。

(四)效益性原则: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成本。

(五)保密性原则:保护公司财务信息,防止泄露。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四条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资金管理等工作。

第五条财务部下设以下部门:(一)会计核算部:负责公司会计核算、财务报表编制等工作。

(二)资金管理部:负责公司资金筹措、使用、管理等工作。

(三)预算管理部:负责公司预算编制、执行、监控等工作。

(四)成本管理部:负责公司成本核算、成本控制等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职责:(一)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的全面工作,对各部门财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二)会计核算部:负责公司会计核算、财务报表编制、财务分析等工作。

(三)资金管理部:负责公司资金筹措、使用、管理等工作,确保资金安全、高效。

(四)预算管理部:负责公司预算编制、执行、监控等工作,确保预算目标的实现。

(五)成本管理部:负责公司成本核算、成本控制、成本分析等工作,提高成本效益。

第三章财务管理内容第七条资金管理:(一)严格执行国家金融政策,合法合规进行资金筹集。

(二)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资金合理、高效使用。

(三)加强现金管理,确保现金安全。

第八条会计核算:(一)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规范会计核算流程。

(二)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会计核算,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可靠。

(三)加强财务报表编制,提高财务报表质量。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统一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 )的会计核算,真是、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上海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使用于股份公司各级企业及其内部独立核算的单位(以下简称“企业” )。

对于外境企业,应当按照所在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进行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按照本制度有关规定向国内报送财务会计报告。

第三条:按照“统一制度,分级实施”的原则,各企业应当按照股份公司统一制度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不再另行制定本企业的会计制度。

从事特殊业务的企业,可参照本制度制定本企业的会计制度或核算办法,经股份公司批准后实施。

第四条:各企业应当按照股份公司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和科目编码进行会计科目的设置和使用。

第五条:各企业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发生的各项交易或实现为对象,记录和放映企业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条:各企业会计核算以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

第七条;各企业会计核算应当以公历起讫日期按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会计年度自 1 月 1 日起至12月31 日止,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称为会计期间。

第八条;各境内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各境外企业可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以美元或者所在国(地区)的货币为记账本为币的,向国内报送财务会计报告时应当折成算为人民币。

第九条;各企业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十条;各境内企业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各境外企业会计记录的文字可在使用中文的同时使用英文或所在国家的文字。

第十一条;各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第十二条:各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要求:(一)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建筑公司会计制度范本

建筑公司会计制度范本

建筑公司会计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公司的经营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建筑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经营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设置独立的会计机构,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办理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

第三条财务部门要依法合理筹措资金,并有效使用资金。

既要做到广泛筹集资金和组织资金来源,满足工程施工和日常行政办公需要,又要降低筹资成本,有效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四条财务管理部门应明确财务会计人员的岗位、职责分明、实行岗位责任制。

第五条按照科学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财务审批制度,明确内部审批权限,强化内部控制。

企业所有重大财务收支活动,均应实行执行与监督行为相结合。

执行与监督人员相分离的原则,有牵制、有稽核。

对企业资金调度、财务运作和可能对企业财务状况产生影响的经济活动,必须形成由总经理与财务总监实行联合签署方为有效的制度(简称联签制度,下同)凡涉及到重大资金调度、财务运作和可能对企业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经济活动必须报请董事会批准。

第六条凡不符合制度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均应纠正,并按照规定的办法处理。

任何人不得违反本制度规定,办理会计事项。

第二章会计核算第七条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八条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会计核算原则为权责发生制,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计价基础为实际成本法。

第九条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中期是指月度、季度和半年度。

第十条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附注。

第十一条财务报表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编制,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第三章会计凭证和账簿第十二条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明,是会计核算的原始资料。

第十三条会计账簿是按照一定的会计科目设置的,用以全面、系统、连续地记录各项经济业务的簿籍。

中建财务管理制度(2023范文免修改)

中建财务管理制度(2023范文免修改)

中建财务管理制度1. 引言中建公司作为一家大型建筑工程公司,为了规范和管理财务活动,保证财务操作的准确性、合规性和高效性,制定了中建财务管理制度。

本文档旨在对中建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全面介绍和说明。

2. 财务管理目标中建财务管理的目标是实现财务活动的科学、规范、高效和透明,确保资金的合理运用、收支的准确记载和财务报告的真实可靠。

财务管理的具体目标包括:维护公司资金安全: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性,防范各类风险;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优化资金结构,提高资金周转率;保证财务数据的准确性:严格执行会计准则,完善财务报表的编制流程;加强内部控制: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防止和发现内部舞弊;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国家财务法规和税收政策。

3. 财务管理组织架构为了实现财务管理的有效运作,中建公司设立了财务管理部,负责财务会计、财务分析、预算管理等工作。

具体的财务管理组织架构如下:财务总监:负责整个财务管理部门的管理和决策;财务会计部:负责公司的日常会计核算、凭证管理、账务处理等工作;资金管理部:负责公司的资金监管、资金预算和资金调配等工作;预算管理部:负责公司的预算编制、执行和控制工作;财务分析部:负责对公司财务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估,提供决策参考。

4. 财务管理制度4.1 财务会计制度中建公司财务会计制度旨在规范财务会计核算、凭证管理、账务处理等工作,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和完整。

其中,主要包括内容:会计核算:按照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收入和费用进行准确的核算和归集;凭证管理:规定了凭证的填制、审核、登记和归档等流程,确保凭证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账务处理:规定了资产、负债、权益和损益的账务处理方法,确保账务的准确和完整;财务报表:规定了财务报表的编制要求和时间表,确保财务报表的及时、真实和可靠。

4.2 资金管理制度中建公司资金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资金的流动和使用,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和防范风险。

具体内容包括:资金监管:建立资金监管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规;资金预算:根据公司的经营计划和项目需求,编制资金预算,合理安排资金的使用;资金调配:根据资金预算和项目进展,优化资金结构,提高资金周转率;资金风险管理: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时识别和应对资金风险。

中建财务管理制度正规范本(通用版)

中建财务管理制度正规范本(通用版)

中建财务管理制度一、引言中建财务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中建集团公司的财务管理行为,保证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和准确性,提高公司财务运作效率和风险控制能力而制定的。

二、财务管理原则1.确保合规性:财务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财务政策,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

2.准确性和真实性:财务管理必须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业绩,不得进行虚假记账和财务造假。

3.高效性:财务管理要求高效,提高财务处理效率,及时准确地提供财务信息和报告。

三、财务管理组织架构中建公司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

1.财务管理部门职责:•负责公司财务预算、核算和报表编制工作。

•负责公司资金管理和支付结算工作。

•负责公司资产和负债管理工作。

•负责公司税务和附加费缴纳工作。

•负责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

2.财务管理部门的组织架构:•财务总监: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财务管理部门,制定财务管理策略和方针。

•财务经理:负责财务管理部门的日常工作,包括预算、核算、报表编制等。

•资金管理人员:负责公司资金的管理和运用。

•财务会计人员:负责公司财务会计工作。

•税务人员:负责公司税务管理工作。

•内部审计人员: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和控制工作。

四、财务预算和核算1.财务预算:•每年年初由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公司财务预算。

•财务预算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

•财务预算要合理、准确地估计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业绩。

2.财务核算:•财务核算包括资产的确认和计量,负债的确认和计量,收入的确认和计量,费用的确认和计量等。

•财务核算要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财务核算由财务会计人员负责,每月进行一次。

五、资金管理和支付结算1.资金管理:•资金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资金的准备、运用和监督。

•资金管理要注意流动性、安全性和收益性的平衡,确保公司资金的稳定和合理运转。

2.支付结算:•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的支付结算工作,确保支付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中国建筑公司财务会计及管理知识分析制度

中国建筑公司财务会计及管理知识分析制度

VS
意义
本研究的目的是通过对中国建筑公司的财 务会计及管理知识进行分析,揭示其存在 的问题和不足,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和建 议,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为 建筑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研究目的与方法
目的
本研究旨在通过对中国建筑公司的财务会计及管理知识 的深入分析,为企业提供科学、有效的管理和决策支持 ,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制度制定完成后,要经 过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审 核与修改,确保制度的 准确性和可操作性。
制度审核通过后,要正 式发布并组织实施,确 保制度的执行效果。
制度建设的保障措施与配套政策
加强培训与宣传
制度发布后,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宣传,确保员工了解和 掌握新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建立监督机制
要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 现问题及时整改。
制度建设的具体内容与实施步骤
明确责任分工
梳理现有制度
制定具体内容
审核与修改
发布与实施
制定制度时,要明确相 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分 工,确保制度的落实和 执行。
在制定新制度之前,要 对公司现有的财务会计 及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梳 理,找出存在的问题和 需要改进的地方。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具体 的制度内容,包括财务 会计、税务管理、人力 资源管理、风险管理等 方面的规定。
《中国建筑公司财务会计 及管理知识分析制度》
2023-10-26
目录
• 引言 • 建筑公司财务会计概述 • 建筑公司财务管理知识分析 • 建筑公司财务会计及管理知识分析制度建设 • 实证分析与案例研究 • 研究结论与展望
01
引言
研究背景与意义
背景

建筑公司会计制度准则(3篇)

建筑公司会计制度准则(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公司会计工作,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有关会计法规,结合建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准则。

第二条本制度准则适用于建筑公司及其所属分支机构、子公司和其他从事建筑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建筑公司会计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完整性原则:会计核算必须全面反映公司的经济活动,不得有任何遗漏。

(三)一致性原则:会计政策和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

(四)及时性原则: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拖延。

(五)可比性原则: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便于会计信息使用者进行比较分析。

(六)谨慎性原则:在会计核算中,应当保持谨慎,不高估资产或收益,不低估负债或费用。

第二章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第四条建筑公司会计核算应当遵循以下基本要求:(一)会计科目设置: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设置相应的会计科目,确保会计核算的准确性。

(二)会计凭证:建立健全会计凭证管理制度,确保会计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三)会计账簿:建立健全会计账簿管理制度,确保会计账簿的连续性、系统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四)财务报表: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编制财务报表,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三章会计要素的确认与计量第五条建筑公司会计要素的确认与计量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资产: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能够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资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进行计量。

(二)负债:负债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

负债按照其发生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三)所有者权益: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

所有者权益的确认、计量,应当遵循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建筑公司财务制度

建筑公司财务制度

(一)总则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特制订本制度。

2、工程公司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所有收入存入总公司指定账户。

3、公司固定资产,分类编号并登记造册,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每半年组织对各部门和单位进行一次资产清查,并作出资产清查报告。

使用单位和个人要保证物品完好无损,不得擅自挪用、拆改、转借等。

资产转移,办理资产转移手续。

违反上述规定,每项扣罚责任人500-2000元;物品丢失,照价赔偿。

4、会计核算按年度、季度和月份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会计报表。

5、会计记账采用借贷复式记账法,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6、会计核算方法前后一致,如有变动,在会计报表中说明。

7、各项财产物资按照历史成本原则核算,会计事项的处理全部于当期内进行。

8、会计核算对于影响决策的重大经济业务,进行单独核算、分项反映,并在会计报告中重点说明。

9、会计记录以实际发生的业务及证明业务发生的合法凭证为依据。

10、认真复核记账凭证,确保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可靠性、完整性和计算、使用科目的正确性,根据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及时登记账簿。

11、按照《会计法》和有关会计制度,结合业务特点设置使用会计科目和会计账簿,及时登记和管理账簿,月末做好对账工作。

12、银行票据和银行预留印鉴应分开由多人保管,互相牵制,相互监督。

(二)支票、印章的管理1、出纳要建立支票管理登记簿,对支票进行逐笔叙时登记,必须注明支票领用人姓名、领用时间、事由、支票号码及金额,否则每缺一项给出纳50元的罚款,同时支票领用人要签名确认。

2、公司员工领用支票须填写支票申请单,财务人员审核、总经理签字。

并于3日内将支票头连同业务发票或相关收据交于财务(采购员急需使用时,经部门负责人批示后,由总经理电话通知可先行使用,事后补填支票申请单)。

每延迟一天处以责任人50元的罚款。

3、凡本单位签出支票,必须填写对方单位名称、日期、大小写金额、用途,不许签发远期、空头及无限额支票, 否则给予支票填写人罚款100元,造成损失的由支票填写人全部承担;任何支票必须按要求填写齐全。

2020年(财务会计)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

2020年(财务会计)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

(财务会计)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统一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的会计核算,真是、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上海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使用于股份公司各级企业及其内部独立核算的单位(以下简称“企业”)。

对于外境企业,应当按照所在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进行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按照本制度有关规定向国内报送财务会计报告。

第三条:按照“统一制度,分级实施”的原则,各企业应当按照股份公司统一制度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不再另行制定本企业的会计制度。

从事特殊业务的企业,可参照本制度制定本企业的会计制度或核算办法,经股份公司批准后实施。

第四条:各企业应当按照股份公司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和科目编码进行会计科目的设置和使用。

第五条:各企业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发生的各项交易或实现为对象,记录和放映企业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条:各企业会计核算以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

第七条;各企业会计核算应当以公历起讫日期按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会计年度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称为会计期间。

第八条;各境内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各境外企业可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以美元或者所在国(地区)的货币为记账本为币的,向国内报送财务会计报告时应当折成算为人民币。

第九条;各企业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十条;各境内企业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各境外企业会计记录的文字可在使用中文的同时使用英文或所在国家的文字。

第十一条;各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第十二条:各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要求:(一)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020年建筑企业财务制度

2020年建筑企业财务制度

建筑公司财务制度1 、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公司的各项财务进出计划; 审核各项资本使用和花费开销; 回收售楼款,清理催收应收款项 ; 办理日常现金收付,花费报销,税费缴纳,银行单据结算,保留库存现金及银行空白单据,按日编报资本日报表 ; 做好公司筹融资工作 ; 办理、协调与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间的关系,依法纳税。

2、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工作,恪守国家公布的会计准则、财经法例、依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编制年度、季度、月份会计报表; 依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核算科目、设置明细帐、分类帐、协助帐实时记帐、结帐、对帐、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符合、帐实符合、帐表符合、帐证符合 ; 管理好会计档案。

3、负责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设置成本归集程序和成本核计帐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采集登记汇总各项成本数据资料,实时、正确地为成本展望、控制、剖析供给资料 ; 按合同、估算、审查支付工程、设施、资料款项,配合工程部等部门做好工程,资料设施款的结算及完工工程决算 ; 完美各项成本协助帐的设置,健全各项统计数据。

4、成立经济核算制度,利用会计核算资料,统计资料及其余有关的资料,按期进行经济活动剖析,判断和评论公司的生产经营成就和财务状况,为公司领导决议供给依照。

5、配合公司内部审计。

依据上述工作范围和职责,为增强财务管理,特拟订本制度。

第一章资本__度1、总则⑴公司 3000 元以上的款项的支付,须经公司董事长署名赞同。

如董事长不在公司, 3000 元以下能够由经理署名赞同。

⑵财务专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一定分开保留,公司法人章由法定代表人指定专人负责保留,财务专用章和支票由出纳负责保留。

印章代管须办理交接手续,代管人员一定对印章的使用状况进行登记( 外单位用本公司印章需经公司领导赞同并供给经办人__ 复印件 ) 。

⑶财务部原则上不得将已加盖财务专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预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额,并经公司主管领导赞同。

中建财务制度

中建财务制度

中建财务制度一、财务制度的基本原则1. 透明度原则:公司的财务制度必须做到公开透明,不得有任何隐瞒和虚报的现象,以确保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可靠性。

2. 规范性原则:公司的财务制度必须做到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公司财务管理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3. 独立性原则:公司的财务制度必须保证公司内部财务管理独立性,禁止外部利益干扰,确保公司财务管理的客观性和独立性。

4. 确定性原则:公司的财务制度必须做到明确规定权责分工,明确各部门和人员在财务管理中的职责和权限,避免出现不明确和不确定的情况。

5. 风险控制原则:公司的财务制度必须做到科学规范的风险控制管理,防范和化解各类财务风险,保障公司财务安全和稳定经营。

二、财务制度的内容和要求1. 财务管理体系:公司的财务制度必须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体系,包括财务组织结构、财务人员配备、财务信息系统等方面,确保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2. 资金管理制度:公司的财务制度必须建立科学合理的资金管理制度,包括资金收付、资金运作、资金预算等方面,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和有效利用。

3. 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公司的财务制度必须建立健全的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包括预算编制、执行、控制和评估等方面,确保公司财务状况的稳健和可控性。

4. 财务报告制度:公司的财务制度必须建立健全的财务报告制度,包括财务报表编制、披露、审计等方面,确保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和及时披露。

5. 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财务制度必须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风险管理、审计监督、违规处罚等方面,确保公司内部财务管理的严谨性和有效性。

三、公司财务制度的执行和监督1. 财务制度的执行:公司必须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执行机制,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财务制度的有效执行。

2. 财务制度的监督:公司必须建立独立的财务监督机构,承担监督公司财务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和提出改进建议等职责,确保公司财务制度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四、结语中建集团作为中国领先的房地产企业,其财务制度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基石,对公司的长期发展和稳定经营具有重要意义。

2020年(财务会计)国有建设单位会计现阶段若干问题

2020年(财务会计)国有建设单位会计现阶段若干问题

(财务会计)国有建设单位会计现阶段若干问题国有建设单位会计现阶段若干问题国有建设单位会计是应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的一种专业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采用一定的专门方法,对建设项目的资金及其运动进行核算和监督的一种管理活动。

广义的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包括建设单位会计和施工企业会计,但目前一般的理解是狭义的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即建设单位会计。

经过多年的实践和不断完善,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已自成体系,成为我国会计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但是,现行的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仍然有许多需要探讨的理论问题。

一、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存在的危机国有建设单位会计自诞生之日起就广受非议。

关于国有建设单位会计有无存在必要的问题理论界一直在争论,会计工作者也有不同的看法。

反对者认为,从规范的角度讲,国有建设单位会计的存在是违反会计核算基本前提的。

会计核算四项基本前提是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

国有建设单位会计不满足会计主体和持续经营前提。

基本建设项目建成后移交给接收单位,建设单位与接收单位往往不是一个会计主体;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只核算项目的建设,不核算项目建成后的运营,而项目的建设只是一个阶段,项目建设期再长也不过是一个时间段概念,当然也就谈不上持续经营。

国有建设单位会计不满足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致使国有建设单位会计核算中存在一些深层次的问题,比如在财务管理上,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不是考虑以后的运营管理而加强成本核算,而是考虑如何将基建资金分光用尽以完成投资计划;在会计处理方法上也存在很多不合理,如实际已形成的固定资产但尚未交付时不计提折旧,致使对于建设期较长的项目多年前完成的资产与多年后完成的资产价值等价;在会计人员管理上,由于建设项目的阶段性,基建会计人员在完成项目建设后不能继续从事基建会计工作,客观上造成了基建会计人员紧缺、业务素质相对较低等问题。

基于此,反对者呼吁取消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将基本建设核算内容合并到通用会计准则上来。

中建项目财务制度

中建项目财务制度

中建项目财务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中建项目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保障项目经济效益,制定本财务制度。

二、组织管理1.财务部门设置:中建项目设立财务部门,负责项目财务的管理和监督。

2.财务部门职责:财务部门负责编制项目年度预算、资金计划、审计报告等重要财务文件,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监督和检查项目各项财务活动。

3.财务部门人员:根据项目规模设置财务部门人员,负责具体的财务操作工作。

4.财务部门权限:财务部门享有财务管理的所有权利和权力,对项目内的财务问题有最终决定权。

三、会计核算1.会计核算基础:中建项目会计核算遵循会计法规和项目财务规范,准确完整地记录项目的经济活动。

2.会计核算内容:会计核算内容包括项目财务账目、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3.会计周期:中建项目会计核算按季度进行,每季度结束后进行汇总核算。

4.会计核算人员:财务部门人员负责具体会计核算工作,保证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四、财务预算1.年度预算:中建项目每年制定年度预算,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等内容。

2.预算编制程序:财务部门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编制年度预算,经领导审批后执行。

3.预算执行监督:财务部门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

五、资金管理1.资金计划:中建项目每年制定资金计划,包括资金来源、资金用途、资金调度等内容。

2.资金调度:财务部门根据资金计划进行资金调度,保证项目的正常运转和资金的安全性。

3.资金监督:对项目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

六、审计监督1.审计程序:中建项目每年进行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检查项目财务管理的合规性和效率性。

2.审计报告:财务部门根据审计结果整理审计报告,由领导审批后实施整改。

3.审计监督:财务部门对审计结果进行监督,确保整改措施有效实施。

七、财务制度的落实1.财务制度的宣传:财务部门定期对项目内部进行财务制度的宣传,确保各部门了解财务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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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统一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的会计核算,真是、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上海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使用于股份公司各级企业及其内部独立核算的单位(以下简称“企业”)。

对于外境企业,应当按照所在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进行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按照本制度有关规定向国内报送财务会计报告。

第三条:按照“统一制度,分级实施”的原则,各企业应当按照股份公司统一制度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不再另行制定本企业的会计制度。

从事特殊业务的企业,可参照本制度制定本企业的会计制度或核算办法,经股份公司批准后实施。

第四条:各企业应当按照股份公司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和科目编码进行会计科目的设置和使用。

第五条:各企业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发生的各项交易或实现为对象,记录和放映企业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条:各企业会计核算以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

第七条;各企业会计核算应当以公历起讫日期按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会计年度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称为会计期间。

第八条;各境内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各境外企业可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以美元或者所在国(地区)的货币为记账本为币的,向国内报送财务会计报告时应当折成算为人民币。

第九条;各企业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十条;各境内企业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各境外企业会计记录的文字可在使用中文的同时使用英文或所在国家的文字。

第十一条;各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第十二条:各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要求:(一)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三)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能够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四)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更改。

(五)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六)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七)会计核算或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使用。

(八)会计核算应当遵循配比原则的要求。

(九)各项资产在取得时一般应按照实际成本计量,法律。

行政法规以及本制度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会计核算应当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

凡支出的效益仅及于本年度(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等于几个会计年度(或几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

(十一)会计核算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不得多记资产或收益、少计负责或费用,不得计提秘密准备。

(十二)会计核算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的要求,在会计核算的过程中对交易或事项应当区别其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合适方式。

对资、产负、责损益等有较大影响,并进而影响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以及做出合理判断的重要会计事项,必须按照规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进行处理,并在财务会计报表中予以充分、准确地披露;对于次要的会计事项,在不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和不至于误导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正确判断的前提下,可适当简化处理。

第十三条:本制度规定企业的会计要素为资产、负责、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及利润。

各企业应当按历史成本计量各会计要素,在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时,谨慎使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

(一)历史成本。

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按照购置资产时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

负责按照应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责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二)重置成本。

在重置成本下,资产按照现在购买或者相似资产所需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务的金额计量。

负责按照现在偿付该项债务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三)可变现价值。

在可变现价值计量下,资产按照正常对外销售所能收到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扣减该资产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量。

(四)现金。

在现值计量下,资产按照预计从其持续使用和最终处置中所产生的未来净现金流入量的折现金额计量。

负责按照预计期限内需要偿还的未来净现金流出量的折现金额计量。

本制度除特殊规定外,现值计算通常采用同期间的一年期银行贷款利率。

(五)公允价值。

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责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是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

公允价值通常以协议价格为基础进行计量;如不存在协议价格的,应以资产的市场价格进行计量;如即无协议价格也不存在市场价格的,应根据同行业类似资产的最近交易价格进行计量。

第十四条: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股份公司相关规定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实行会计监督、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等。

第十五条:本制度中对有关会计业务的政策未做明确规定的,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股份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我和修订。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部分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第一章货币资金第一条: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其他货币资金,主要包括企业的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旅行支票等。

第二条:各企业应当设置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日逐笔登记。

第三条:银行存款应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名称进行明细核对。

涉及外币现金和银行存款的企业,还应当分别按人民币和外币进行明细核对。

第四条:现金的账面余额必须与库存数量相符;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应当与银行对账单定期核对,并按月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货币资金出现毁损或溢余等情况时按以下方法处理:(一):现金发生毁损短缺时,计入待处理财产损溢,待查明原因分清债任后,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应收款。

(二):现金发生溢余时,计入待处理财产损溢,待查明原因后,属于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应确认其他应付款;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经有关部门批准后计入营业外收入。

(三):银行存款有诉讼法律等文件或材料证明确实无法收回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计入营业外支出。

第五条:企业的出纳员,不得兼任涉及收付款业务记账凭证的制单工作;不得兼任银行存款对账和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工作;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鉴;对于电子银行,只能执行制单操作,不得兼任复核和审批工作。

第二章金融资产第六条: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委托贷款、其他应收款、应收利息、债权投资、股权投资、基金投资、衍生金融资产等。

其中,货币资金和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按本制度第一、四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应根据其持有目的划分为以下四类:(一)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回购或赎回的金融资产;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通常是指一年以内)获利方式对金融工具组合进行管理。

该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企业以廉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买的股票、债劵、基金等。

(二)持有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以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该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企业购买的各种债券。

(三)委托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该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委托贷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等。

(四)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没有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交易性非金融资产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该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企业从二级市场购买的、有报价的债券、股票、基金等。

第八条: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的分类选择,应当有正式的书面审批文件,并在附注中加以说明。

第九条:金融资产的分类一经确认,原则上不得随意变该。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与其他三类金融资产之间不得相互重分类。

(二)持有到期投资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之间不得相互重分类,但以下情况除外:1、出售日或重分类日距离该项投资到期日货赎回日不足三个月,且市场利率变化对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没有显著影响。

2、根据合同约定的偿付方式,企业以回收几乎所有初始本金。

3、出售或重分类是由于企业无法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件所引起。

第十条:各类金融资产应按以下方法进行确认和计量:(一)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确认与计量1、该类金融资产的初始计量,应当按照公允价值作为入账成本,相关交易费用应直接计入投资收益。

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的,确认为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

交易费用,是指可直接归属于购买、发行或处置金融工具新增的外部费用,包括支付给代理机构、咨询公司、劵商等的手续费和佣金及其其他必要的支出,不包债券溢价、折价、融资费用、内部管理成本等不直接相关的费用。

2、该类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在支出负责日将该项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和现金股利,应确认为投资收益。

3、该类金融资产处置时,按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二)持有到期投资的初始与计量1、该类金融资产的计量,应当将其公允价值与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入账成本。

2、企业在实际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资时,还应当计算确定该资产的实际利率。

实际利率采用差值法计算。

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差别较小的,可采用票面利率计算。

3、该类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计算出该资产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

摊余成本应等于该项金融资产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仅用于金融资产)后的金额。

4、该类金融资产处置时,应将取得的价款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三)委托贷款和应收款项的确认与计量1、委托贷款应按本金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入账金额。

一般企业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款项,应按从够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施工企业应当按照建造合同准则,以业主已签认的工程结算金额确认应收账款。

2、委托贷款持有期间所确认的实际利息收入,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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