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欺凌资料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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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视频:
《今日说法》20150814女生群殴事件调查(27min)
永新校园暴力事件真相调查(17min)
二、相关报道
媒体谈“校园欺凌”幼童化:法律不该亡羊补牢这些天,各地发生多起触目惊心的“校园欺凌”事件。类似“浙江庆元一年级男童被烟头烫”、“江西永新女生被数名同学扇打”的新闻,无不挑战着关注青少年成长者的心理底线。仅今年1月至5月,媒体曝光的“校园欺凌”事件即多达40余起。其中,有的事件带着浓厚的暴力色彩,有的则以精神侮辱为主,方式之多样让很多成年人都大呼惊悚。
一边是校园欺凌事件趋于幼童化,一边是所有事件无一例外都在脱离成年人监管的情境下发生。尽管这些未成年人的欺凌事件,通常被冠之以“校园欺凌”、“校园暴力”,但实际上它们很多都发生在校园以外的地方。这时,未成年人处于学校保护与家庭保护之间的真空地带,这才是值得未成年人保护者重视的。
浙江庆元男童被欺凌事件中,被打男孩的父亲是“蹬人力车的老实人,无权无势,家里比较贫困,法律意识淡薄,也不太想追究此事”,也就是说,监护人没有能力对孩子采取有效的保护。另一方面,打人者的家长开烧烤摊,平时忙于生意,也没有精力监管孩子。对这些孩子来说,除了学校与家庭,他们的活动空间有一大块是“灰色”的,以他们的年龄,显然不会成为真正的“社会人”,但却以不成熟的逻辑理解着这个社会。
与一些未成年人相关的“亚文化”生态值得关注,有的未成年人是受影视产品影响,有的是被成人世界一些潜规则污染,进而自发地形成了一套“道德体系”。
分析最近发生的这些欺凌事件,可以发现,欺凌者有自己的逻辑—浙江庆元的施暴少年,是在自己被诬陷偷窃的情况下,纠集伙伴组织殴打的。因为脱离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又无法深入,导致了他们对公平和正义的理解是扭曲的。
少年儿童对环境有着较强的适应能力,特定的环境影响和塑造着一定类型的孩子。长期缺乏家长陪伴的孩子,如果身边也都是处境类似的同龄人,他们会不觉得缺少家长是多么大的缺失。相反,他们能利用学校与家庭之间的真空地带,创造自己的规则。一旦矛盾与纠纷出现,法律意识淡漠、道德约束力弱的他们,就习惯于以欺凌的方式解决问题。如果他们成长的环境没能改变,欺凌事件就始终有滋生、隐藏和爆发的土壤。
学校完成了对孩子的课堂教育,确实没有义务课后依然留住孩子;家长为了维持生计而拼命工作,似乎也无可指摘。对实施欺凌的孩子,有观点提出要加强对违法未成年人的惩戒力度,这样的说法当然没有错,但提高惩戒力度并不等同于遏制违法犯罪,尤其对可塑性强的未成年人而言。纠正不合理的成长环境,才是扭转越来越多的校园欺凌事件出现的根本办法。
现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也都侧重于对发生错误后的弥补,却疏于对不良环境的防范。比如,法律规定了如果家长不履行抚养职责,应该怎么处理,却没有规定如果家长没有认真监护孩子,孩子长时间脱离保护的情况下,法律应该有所约束和制裁。面对越来越复杂的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法律不该止步于亡羊补牢,而要考虑建立更坚固的藩篱,避免儿童处于某种松散的、混沌的成长状态。
关于校园欺凌事件的法律干预的建议
在我国,校园欺凌一直都有,但近年来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呈现出一系列新特点。从涉事群体的角度看,主要呈现三大特点:校园欺凌呈现低龄化趋势;女生频频成为“主角”;在流动、留守儿童密集的地方,欺凌事件往往呈高发态势。当前校园欺凌事件不少发生在城乡接合部的学校,而这些学校正是流动、留守儿童聚集的地方。
一、校园欺凌事件存在的原因:
1、家庭防线的失守。
2、学校教育的缺位。在校园欺凌背后,学校法制教育和德育的缺失不容忽视。教育部门对法制教育有专门的规定,要求做到进课堂、进教材,教师落实,课时落实,但现在看来做得还不够。一方面,学校没有法律教师人才储备,讲课的基本上都是政治、思想品德教师;另一方面,法律知识被分散在多本教材中,既不系统,也不深入,加上学校出于升学率的考量,并不重视普法,使得法制教育效果十分有限。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治理机制”课题组2014年曾开展过一项专门调查。调查中,65%的调查对象在回答“此次犯罪的原因”时选择“不懂法律”;64.7%的选择了“不知道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60.5%的调查对象表示,如果知道犯罪的沉重代价,就不会实施违法行为。法制教育缺失,加上学校和社会缺乏相应的惩戒手段,难以对校园欺凌行为形成警示和震慑作用。而本应对欺凌行为发挥重要预防作用的德育,其现状也十分堪忧。
3、社会不良风气侵蚀渗透。现在的社会上,经常能够看到相互偶尔触碰就会引爆无休无止的争吵,甚至为一点小事就大打出手。目前市面、网络上的大量小说、游戏都包含色情、暴力情节,处于青春期的学生非常容易受到影响。甚至连一些热门幼儿动画片里也开始出现“暴力美学”,这些都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孩子的心理和行为,导致他们极易因盲目模仿、追求刺激而产生暴力冲动。十多岁的孩子正是表现欲和模仿能力最强的时期,如果不加以限制,很多孩子就会不自觉模仿从网络上接受的信息。此外,当前社会上“一夜成名”“拜金主义”等不良风气也影响着校园。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也只有8种严重犯罪才会追究刑事责任。由于年龄原因,很多孩子实施校园欺凌却不会受到惩罚,这也容易使他们形成“藐视法律”的心态。当前社会应提高对包括校园欺凌在内的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重视程度,做好预防工作,避免这部分孩子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二、建议:
1.治理校园欺凌,应遵循事前预防和事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在强化家庭的监护责任,净化社会风气,加强未成年人品德、法制、心理健康教育的同时,还应完善相关法规,为校园撑起保护伞。
2.严守法律底线加大矫治力度校园欺凌事件频发,反映出我国在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处理制度建设方面,存在一定滞后和不足。孩子们不懂法、对法律缺少应有的敬畏,这说明法制教育没有落实到位。在现有法律框架下,未成年人出现严重不良行为,对其负有监护和教育责任的家长、学校并未承担相应责任。在监护人方面,虽然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不满14岁的未成年人出现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