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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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范文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xx〕23号)为核心,全面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桂政发〔xx〕12 号),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把安全法律、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知识送进厂矿、工地、社区、校园、乡村,使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推动各地、各企事业单位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有关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部署,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继续稳定好转,为我区“十二五”安全生产工作启好头开好局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时间和主题
活动时间:5月30日至6月30日。
活动主题:安全责任、重在落实。
三、全区性重点活动
(一)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
活动时间:6月11日(星期六)。
根据全国“安全生产月”组委会的统一部署,6月11日,自治区
安委会将组织部分重点成员单位在南宁市公众聚集场所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编印安全生产知识手册和宣传单发放给职工群众,回答群众有关安全生产的疑难问题,现场播放安全知识教育片,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事故防范技术、职工安全知识、职业危害防护常识等。各市、县及有关部门要参照自治区的做法,结合地方实际,选择合适场所,举办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咨询活动。
(二)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
活动时间:6月12日-18日。
根据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的要求,各地要在6月12日-18日开展为期一周的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采购全国组委会推荐的xx年“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片《安全责任、重在落实》,同时结合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的特点,选购《近期ZUI新重特大事故精选》、《近年全国重特大火灾事故案例20例》、《违章作业案例剖析》、《违反劳动纪律案例剖析》、《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行政问责与反思》、《生产经营单位消防安全》和《商场、宾馆火灾防范与应急预案措施》等警示教育片,作为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教材组织职工观看。同时要结合职工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反“三超”、反“三违”大讨论,深入剖析原因,查找问题症结,深刻反省自我,总结事故教训,时刻警钟长鸣。要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采取有效措施,提高防范能力,防止同类事故发生。
(三)配合全国组委会开展“生命之歌”大家唱和《金牌班长》巡回放映活动
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地要配合全国“安全生产月”组委会广泛开展“生命之歌”优秀歌曲学唱、传唱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推广的文艺形式,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强化全民安全意识。同时,我区产煤地区及有关煤矿企业,要配合全国安全月组委会开展《金牌班长》巡回放映活动和收看反映煤矿安全生产生活的大型电视连续剧《矿哥矿嫂的平凡生活》。
(四)组织安全生产“三巡”(巡讲、巡访、巡演)活动
活动时间:6月12日-27日。
为深入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xx]23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桂政发[xx]12 号),自治区安委会将于6月12日-27日组织安全生产专家深入部分市县开展安全生产巡讲活动,宣讲23号文件和12号文件确定的安全生产重大政策。同时,组织中央驻桂和自治区级主流媒体组成新闻记者团深入各地开展集中巡访。广西安全生产艺术团也一并随同深入各地开展巡演活动。通过深入各地开展巡讲、巡访、巡演,把国务院23号文件和自治区12号文件精神贯彻到基层,渗透到企业,家喻户晓。(具体方案另发)(五)举办安全生产警句短信大赛
活动时间:6月1日-30日。
为充分利用手机传媒宣传安全生产,警示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鞭策广大职工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提高生产安全事故防范能力,自治区安委会计划组织电信、移动、联通等中央驻桂通信单位,从6月1
日开始,在全区范围内征集安全知识、事故防范、个体保护、亲情叮嘱等方面的短信警句。参赛者将自行编辑的短信发送到特定号码,通信单位收集后邀请专家评选出优秀短信,并作为公益短信在安全月中群发。同时,由自治区安委会对优秀短信编辑人给予表彰奖励。(具体方案另发)。
(六)举办安全生产摄影作品大赛
活动时间:6月5日-30日。
为推进安全文化建设,今年“安全生产月”期间,自治区安委会将组织全区安全生产摄影大赛。参加竞赛作品,主要为记载今年以及近年来我区各地、各部门和广大企事业单位深入开展“三项行动”,推进“三项建设”,整治事故隐患,完善安全条件,推进科技兴安、企业安全达标、安全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内容。通过摄影形式,宣传安全生产先进典型,树立先进人物光辉形象,激发企业安全生产热情,弘扬安全生产正气,促进我区安全生产事业发展和安全文化建设。本活动由自治区安委会主办,广西安全生产管理协会承办。(具体方案另发)。
(七)摄制和播放安全生产电视专题片
为宣传我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取得的成效,动员广大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技术保障体系,保障安全生产必需的投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自治区安委会委托广西电影制片厂组织拍摄一部反映我区贯彻落实23
号文件和12号文件的电视专题片,并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在广西电视台播出。
四、自治区安委会成员单位活动安排
自治区安委会成员单位,作为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在积极配合和参加全国、全区性重点宣传活动的基础上,结合本部门、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本部门(系统)和单位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明确宣传内容,落实工作责任,保障活动经费,制定具体措施,确保活动在本行业领域取得实效。特别是工信、公安、建设、卫生、教育、水利、交通、技监、农机、海事、铁路、民航等安全生产重点部门和单位,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强化安全文化建设,提高企业安全意识,推动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五、各市、县(市、区)活动安排
各市、县(市、区)要在积极参与和配合全国、全区性重点活动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有地方特色、操作性强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各市县的活动重点是贯彻落实国务院23号文件和自治区12号文件。要针对本地区事故高发行业和领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辖区企事业单位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等活动。各市县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集中宣传的作用,确保本地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具体的工作任务并层层分解,有明确的工作目标和经费保障,要落实责任人督促各项活动落实。各地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