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高速公路试验室管理办法
公路工程试验室管理制度(4篇)
公路工程试验室管理制度1. 实验室设立和管理:a. 实验室应根据工程需求和试验项目,确定设备和设施的需求,并进行相应的采购和安装。
b. 实验室应有相应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负责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和试验工作。
c. 实验室应有完善的试验室管理制度,明确实验室的职责和权限,确保试验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2. 实验室试验项目管理:a. 实验室应制定试验项目管理制度,明确试验项目的申请、执行和报告的程序和要求。
同时,要确保试验项目的准确性、可重复性和可靠性。
3. 实验室设备和设施管理:a. 实验室应对设备和设施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试验的准确性。
b. 实验室应建立设备和设施管理制度,明确设备和设施的使用和保养的要求,保证设备的安全和寿命。
4. 实验室安全管理:a. 实验室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等。
b. 实验室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灭火器、防爆柜等,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演练。
5. 实验室质量管理:a. 实验室应依据相关的质量管理标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进行质量管理体系的评审和审核。
b. 实验室应确保试验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对试验数据进行严格的记录和分析,保证数据的质量和可用性。
6. 实验室人员管理:a. 实验室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进行试验工作。
b. 实验室应定期对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人员的技术水平和责任意识。
7. 实验室文档管理:a. 实验室应建立试验项目、设备和设施管理的文档管理制度,确保文档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b. 实验室应建立试验记录和报告的管理制度,对试验记录和报告进行存档和管理。
8. 实验室与外部单位合作管理:a. 实验室与外部单位合作进行试验工作时,应建立合作协议和协作机制,并明确责任和义务。
b. 实验室应定期对合作单位进行评估和监督,确保合作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9. 实验室财务管理:a. 实验室应建立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实验室的财务记录和报销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公路工程试验室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公路工程试验室管理制度范文一、试验室管理目标公路工程试验室是公路工程建设的关键环节,管理规范的试验室对保障工程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本管理制度的目标是建立健全试验室管理体制,规范试验室的运行流程和操作规范,提高试验室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确保试验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试验室管理人员1. 试验室负责人:负责试验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试验项目的组织与协调、设备和材料的管理、人员培训和考核等。
2. 试验工程师:负责试验项目的具体实施和数据分析,具备相关试验项目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 试验室技术员:负责试验设备的操作维护和数据记录,具备相关试验项目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
三、试验室管理制度1. 试验室设备管理:(1)试验设备的购置、验收和保养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设备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设备的状态,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试验设备的使用记录应详细记录设备的型号、规格、使用时间等信息,确保设备的使用记录真实可靠。
(3)发现设备故障应及时报修,并做好相应的维修记录。
2. 试验项目管理:(1)试验项目应经过评审,并明确试验的目的、方法和要求。
(2)试验项目的样品管理应规范,包括样品标识、保存和处置等。
(3)试验数据的记录应准确,包括试验条件、试验结果等信息。
3. 质量管理:(1)试验室应建立质量管理制度,明确质量管理责任和流程,提高试验数据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2)试验室应定期进行内部质量审核和外部质量评审,及时发现和纠正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4. 安全管理:(1)试验室应制定安全操作规程,明确试验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2)试验室人员应接受安全培训,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试验室的安全环境。
四、违规处理措施对于试验室管理中存在的违规行为,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轻微违规行为一般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通知,严重违规行为可能被取消试验室资质或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监督管理试验室应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质量抽查和审计工作。
高速公路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工程项目试验检测管理制度第一章说明一、工程试验是质量体系的重要环节之一,为加强工程试验工作,提高管理水平,保证管理数据的准确可靠、进一步发挥工程试验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12号)、《贯彻实施<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交质监发[2005]547号)、《江苏省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实施细则》并结合溧马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工程试验的基本任务是:检测工程所使用的质量是否符合合同有关的技术要求,检测工程结构和结构成品,半成品的质量是否满足设计和施工的技术要求;通过现场测试和监督,严格控制施工质量,推行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推进本企业的技术进步。
为施工提供可靠的数据和资料。
三、工程试验的方向是:必须坚持为施工生产服务,深入施工现场,坚持标准和原则,努力搞好施工控制。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及检测工序流程图试验检测工序流程图原材料验证试验控制程序图不批准标准试验控制程序第三章管理制度一、试验室管理制度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部和上级颁发的技术标准,试验规程。
2、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试验室管理和业务技术工作,并主持全面的试验工作。
3、组织人员深入现场,加强现场管理,使试验结果真实地反映施工管理水平。
4、参加下属各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检查及事故分析会议。
5、对所发试验报告进行复核,并对其准确性负责。
6、对下属各施工队节约原材料及搞好工程质量提出建议。
7、制定出仪器检校计划,做好仪器的送检和校检工作。
二、安全管理制度1、试验室全体人员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在日常工作中必须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工作人员在操作仪器设备时必须严格按有关操作规程操作。
在试验前对仪器设备进行检查,检查项目包括电路、设备运行情况、是否达到安全运行条件。
幅射和振动。
3、专业电工定期对电器设备进行检查,发现有电力线路裸露或漏电保护器,并设置提醒标志,以防触电发生。
公路项目中心试验室制度与管理制度
公路项目中心试验室制度与管理制度
1、试验室是进行检测、检定工作的场所,必须保持清洁、整齐、安静;
2、试验室内禁止随地吐痰、吸烟、吃东西;
3、禁止将与检测工作无关的物品带入试验室,工作人员不得在恒温室内喝水,禁止用湿布擦地,禁止开启门窗;
4、要换鞋、换衣的试验室,不管任何人进入,都要按规定更换工作服、鞋;
5、验室应建立卫生值日制度,每天有人打扫卫生,每周彻底清扫一次,空调通风管每季度彻底清扫一次;
6下班后与节假日,必须切断电源、水源、气源,关好门窗,以保证试验室的安全;
7、仪器设备的零部件要妥善保管,连接线、常用工具应排列整齐,说明书、操作手册和原始记录表等应专柜保管;
8、电作业应由两人以上操作,地面应采取绝缘措施;
9、电烙铁应放在烙铁架上,电源线应排列整齐,不得横跨过道;
10、试验室内设置消防设施、消火栓和灭火桶。
灭火桶应经常检查,任何人不得私自挪动位置,不得挪作他用。
11、试验室应在工程开工之前对工程所用材料、构件、成品、半成品等进行考查审批,并按规范要求的频度进行抽样试验,抽检频率按20-30%o建立和健全试验台帐,以鉴定施工单位和检测数据是否真实可靠。
12、及时整理试验资料,按时编制试验汇总表,上报主管部门。
13、完成各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公路工程试验室管理制度范文(5篇)
公路工程试验室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公路工程试验室是公路工程项目中重要的技术支持单位,为确保试验室的正常运作和试验工作的准确可靠进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试验室组织机构公路工程试验室设立试验室主任、试验室副主任、试验员等职位。
1. 试验室主任负责试验室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工作。
2. 试验室副主任负责试验室主任的协助工作,负责试验室设备和仪器的维修保养工作。
3. 试验员负责试验室的试验工作,遵守试验室的操作规程。
三、试验室设备和仪器管理1. 试验室设备和仪器的购置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具备相关资质和认证。
2. 试验室设备和仪器应配备相应的维修保养人员,定期进行设备和仪器的维修保养,确保设备和仪器的正常运转。
3. 试验室设备和仪器的使用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保证试验结果的准确可靠。
4. 设备和仪器的库存管理应精确记录,每年进行盘点核对。
5. 设备和仪器的报废应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同时做好设备和仪器的报废记录及处理。
四、试验工作管理1. 试验员应按照试验室的操作规程进行试验工作,确保试验结果的准确可靠。
2. 试验员应遵守试验室的工作纪律,不得私自泄露试验结果和试验数据。
3. 试验室应具备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对试验过程和结果进行质量控制,确保试验结果的准确可靠。
4. 试验室应定期对试验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试验员的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
五、质量安全管理1. 试验室应遵守国家相关的质量管理和安全规定,确保试验过程和结果的质量安全。
2. 试验室应建立完善的标准操作程序,指导试验员进行试验工作,确保试验过程和结果的准确可靠。
3. 试验室应定期对设备和仪器进行检测和维修保养,确保设备和仪器的正常运转。
4. 试验室应建立健全的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制度,对试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进行监测和控制。
六、纪律管理1. 试验员应遵守试验室的工作纪律,不得违法规定或泄露试验结果和试验数据。
2. 试验员应做到勤奋工作、互相合作、严守纪律、保密工作,确保试验室的正常运作和试验工作的准确可靠进行。
重庆高速公路2标工地试验室管理制度
南两高速**标施工试验检测管理制度1.试验室管理制度1.1 室内的仪器设备应摆放整齐,布局合理,保持干净。
1.2 每次试验结束后,试验人员应清扫室内地面,擦拭仪器,将仪器摆放至原位。
室内禁止随意吐痰、吸烟、吃东西,禁止将与检测工作无关的物品带入室内。
1.3 试验室内电路及用电设备的接线应由专业电工负责,仪器设备使用完后,应拉闸断电(需连续使用者除外)。
1.4 用电仪器设备易生锈部位,禁止用水冲洗,防止生锈和漏电,并按规定良好接地,接头必须用绝缘胶布包扎好,不准用湿手、湿物接触电源开关。
1.5 水龙头用后必须关紧,发现跑、冒、滴、漏现象,应及时联系维修。
1.6 试验室内应设置防火设施,试验人员应了解防火知识,电器设备失火应切断电源后再灭火。
1.7 水泥室应悬挂温、湿度计,水泥试验前,应打开空调,待温度、湿度达到标准规定后,再进行试验。
1.8 养护池内应每日三次测定温湿度并记录,以核定养护水的温度是否达到标准规定。
1.9 进出养护室,应随手关门,以免造成温湿度波动。
1.10 试验室应每周彻底清扫一次,空调通风管应每季度彻底清扫一次。
2.试验人员工作纪律制度2.1 试验人员认真对待每项检测工作,以严谨的态度认真对待每一个数据,保证检测结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对检测结果及其数据的正确性负责2.2 试验人员要廉洁奉公,秉公办事,不准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也不得受经济利益或其他人员因素的影响,以试验数据说话。
2.3 要做到诚实守信,作风正派,不准弄虚作假干扰检测工作,要对所有的试验,检测工作提供相同工作质量的服务。
2.4 严格遵守检测工作的保密制度,不得擅自提供或泄漏所检样品的技术资料、检测数据及其它有关情况。
3.试验室卫生制度3.1 试验室是进行检测、检定和校验工作的场所,必须保持清洁、整齐、安静。
3.2 试验室内禁止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3.3 坚持每日卫生清洁制度,各房间清洁卫生落实到人,每日上班前打扫室内外环境卫生,疏通排水沟。
公路工程试验室管理制度
公路工程试验室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路工程试验室的管理,提高试验质量和效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试验室管理机构1. 试验室设立主管单位为公路局,具体管理工作由试验室主任负责。
2. 试验室设置试验室主任、副主任和工作人员,试验室主任直接对公路局负责。
3. 试验室主任由公路局指定,副主任由试验室主任评定,并报公路局备案。
三、试验室人员管理1. 试验室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技术能力和工作经验,经考核合格方可担任相应职务。
2. 试验室主任应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并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
3. 试验室主任、副主任和工作人员应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不少于一年。
4. 试验室人员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和技术交流,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
四、试验设备管理1. 试验室应购置符合国家标准的试验设备,设备应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 试验设备应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和校准,确保试验数据可靠准确。
3. 试验室应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和更新,及时淘汰老化设备,保证试验设备的先进性和完整性。
五、试验室工作流程1. 试验室工作应按照相关规程和标准进行,确保试验结果客观真实。
2. 试验室应建立完善的样品管理制度,确保试验样品的来源和使用安全可靠。
3. 试验室应定期组织技术交流和经验分享,提高试验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4. 试验室应建立完善的数据档案管理制度,确保试验数据的记录和保存。
六、试验结果审核1. 试验室对试验结果应进行严格审核和质量监控,确保结果正确无误。
2. 试验室主任、副主任对试验结果进行最终审核,审定后方可发布报告。
3. 试验结果应按时准确提交相关部门,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控制。
七、责任追究1. 对试验室工作中出现的严重错误和失误,相关人员将被追究责任,直至取消资格。
2. 对试验室主任、副主任的管理工作不力,将被进行责任问责,甚至可以进行调整。
八、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试验室主任应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流程,并组织实施。
高速中心试验室管理制度完整版
高速中心试验室管理制度完整版(一)、管理制度1、试验室管理制度1.1.试验室是进行各项试验工作的场所,应保持清洁、整齐、安静,检测室温度、湿度符合有关项目检测环境条件需要。
1.2.与试验检测工作无关的人员及物品不得进入各检测室,工作期间严禁离岗、聊天、嬉戏、打闹、吸烟。
1.3.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工作时应戴有关的手套,严禁用手触摸带电器柜,遵守安全用电规定。
1.4.工作完备后清理试验场地,关闭电源,水龙头与门窗,做好防水、防火、防盗等工作。
1.5.试验室内应设置灭火器。
灭火器应经常性检查,任何人不得私自挪动位置,不得挪作他用。
1.6.务必遵守危险品的有关规程,关于使用的易燃、易爆、剧毒与有腐蚀性物品,从进场、领取、使用、废弃等环节上严格按操作程序与细则进行管理。
1.7.带电作业应由两人以上操作,地面采取绝缘措施,电源线应排列整齐,不得横跨过道。
1.8.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执行卫生值日制度。
2、仪器设备管理制度2.1.仪器设备到货后,指定专人开箱验收并尽快调试。
若存在质量问题,应及时与生产厂家联系包修或者退货。
2.2.接收新仪器设备后,若是固定资产,则应在一个月内进财务规定组资,建立固资卡片台账等,做到账物相符。
若为低值易耗品,则应登账,所有仪器设备应建立档案袋与使用记录。
2.3.使用贵重、大型、精密进口仪器设备的人员均通过有关业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者方可使用。
2.4.仪器设备保管人员应会同有关使用人根据说明书的要求制定操作规程,经室主任审核后,书写整齐上墙,并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
2.5.使用仪器设备前,使用人员务必检查仪器设备是否完好,运转是否正常,使用完毕后应清扫干净,并做好使用记录。
2.6.仪器设备在使用时如发生故障或者有特殊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维修人员检修,检修完毕,调试正常经检定合格后,方准恢复使用。
2.7.精密、贵重、大型仪器设备的安放位置不得随意变动,如需变动,事先应征得室主任同意,安装后应重新进行检定或者校验。
高速公路实验室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
试验室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一、项目部试验室工作程序(一)、原材料试验程序:承包人提交动工汇报后,试验室检查材料出场证明及试验汇报,并由试验室抽样检查或取样送检,若发现原材料不合格,试验室要及时向项目经理反应并告知承包人,由项目经理提出处理意见。
(二)、原则试验程序:在各项工程动工之前协议规定或合理旳时间内,试验室应先完毕原则试验,并将试验汇报及试验资料提交监理处试验室审查同意。
(三)、现场检测试验程序:施工前试验室按规范确定检测项目,施工中按规范规定旳频率进行检测。
现场检测试验过程应有现场监理工程师及承包人参与,现场填写原始记录,并将试验现场成果填入质量检查单。
二、项目部试验室职责与权限(1)、指导、协调工程项目旳试验工作,制定有关旳制度、规定和措施;组织试验人员旳业务学习和交流。
(2)、提供有关多种试验统一旳报表格式,对多种试验采用统一旳表格进行记录,并妥善地进行整顿、上报、保留。
(3)、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试验仪器设备进行检查,定期交政府监督部门对仪器设备进行标定。
(4)、严格控制各工区工程质量,对不一样生产日期,不一样(炉)批号,不一样生产厂家旳材料进行试验,对不合格旳材料应坚决清理出场。
(5)、参与工程项目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及分项、单项工程旳试验检测工作。
(6)、参与工程项目重大技术、质量问题旳处理。
(7)、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验收工作。
三、试验室主任职责(一)、在项目经理直接领导下,在监理处监理试验室、业主中心试验室旳指导下,主持试验室全面工作。
对本项目试验室职责范围内旳工作负责。
(二)、是国家现行有关原则,规范和规程旳执行人,并承担督促各项试验工作,担任技术指导。
(三)、负责试验室基础建设、仪器设备和办公设备旳添置、人员定编、岗位职责旳计划并报审。
(四)、组织制定试验室工作旳整体计划,制定试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和试验仪器操作规程。
(五)、确定试验室工作计划及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和人员培训计划。
公路工程试验室管理制度(6篇)
公路工程试验室管理制度____省棋盘关(陕川界)至广元公路工程项目仪器设备管理制度中铁九局广陕高速公路lj6合同段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的管理制度1、仪器设备的保管人由工地试验室主任指定,使用时由有使用人和保管人共同检查仪器设备的技术状况,经确认后,办理交接手续,并由保管人做使用登记。
2、仪器设备保管人应参加新购仪器设备验收,____,调试工作,并填写开箱纪录。
3、仪器设备保管人应负责一起设备清洁卫生,换油等工作,不用时应加防护罩,长期不用的电子仪器每三个月至少通电一次,时间不少于____分钟。
4、试验检测用仪器设备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将仪器设备让给与实验无关的人员工作。
5、各种仪器设备除周期检定外维修后进行检定,确保其功能正常,性能完好,精度满足要求。
6、仪器设备使用环境均应满足说明书要求。
7、仪器设备借用,须经试验室主任批准,办理书面借用手续,并在一起设备技术档案上备案,归还时应检查功能是否正常,附件是否齐全。
8、仪器设备调动应根据工程任务的需要,须经试验室主任批准,并办理一起设备调动手续。
9、仪器设备应按规定周期进行检定,由检定单位发给检定证书,并根据检定结果分别在仪器上贴上合格证,准用证和停用证标志予以标识。
仪器设备的购置验收、维修、降级和报废制度1、各种仪器设备的选型和购置计划,由本项目工地试验室提出,经试验室主任审核后,报总工程师确认后,由项目经理部审批后购置。
2、新购置仪器设备验收合格后,填卡入账,不合格产品联系返修或退货。
3、所有测试仪器设备的维修计划由仪器检测人填写维修申请单,经主任批准后,自行维修或送修,在计量检定中,发现仪器设备损坏或性能下降时,及时维修或送修,维修情况填入设备档案,修理后的仪器设备应重新计量检定。
4、当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的技术性能降低或丧失,损坏时应办理降级使用或报废手续。
对降级使用的设备应在设备档案中注明其精度范围及标志。
对需要报废的仪器设备由工地试验室提出书面申请,报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做好标识封存并搬离使用场所。
高速公路建设工程试验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建设工程试验管理办法试验检测工作是公路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体系的重要环节。
在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通过超前试验、中间检验、工后检测等一系列试验检测为有关的施工组织方案制定和技术决策提供参考、为判断质量管理的效果提供佐证、为工程质量的评价提供依据。
现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和试验检测的需要,制定试验检测管理办法。
第一节各方职责一、业主工程部(一)代表业主统筹管理本项目的试验检测工作;(二)定期或不定期向公司分管领导汇报试验检测情况;(三)督促总监办和承包人履行投标承诺,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组建试验室投入运作;(四)监督监理中心试验室(简称中心试验室)和承包人试验室(简称工地试验室)规范运作;(五)监督监理工程师按规范要求开展工序检验、抽检试验、平行试验、标准试验等一系列试验检测工作和落实对承包人试验检测工作的监控管理措施;(六)监督承包人按规范要求和监理指令开展试验检测工作;(七)负责对接受本工程委托试验检测工作的外部试验检测机构(简称检测单位)的联系、确认工作;(八)配合东莞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对本工程试验检测工作所开展的考核、监督以及工程交竣工检测工作。
二、监理中心实验室(一)在总监领导下开展本项目的试验检测实施和管理工作,业务上同时接受业主工程部的监控;(二)按照规定的项目和频率开展对原材料、半成品、阶段性验收试验的抽检工作;(三)指导、协调全线监理试验工作,组织全线有关试验人员的业务学习和交流;(四)管理总监办试验统计报表及有关试验资料;(五)检查各合同段工地试验室对试验标准和规程的执行情况;(六)提供、补充各种试验表格或批准承包人的试验表格的格式,提供有关各种试验统计报表的格式;(七)协助派驻各标段的试验工程师检查承包人的试验室及其试验仪器、设备及人员,督促和检查承包人定期标定(检定)仪器、设备;(八)复核和抽检承包人所做的重要配合比试验、标准试验和其他有关试验;(九)协助监理工程部对工程进行现场抽样检查;(十)参与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以及重要工程的试验工作;(-1^一)参加重大与重要技术、质量问题的处理;(十二)负责对接受承包人委托试验检测工作的检测单位的考察工作;(十三)参加工程交工、竣工验收和缺陷责任期验收工作;(十四)对于本试验室不能实施的项目,可以委托经业主同意的检测单位试验。
高速公路试验室管理规定
试验室管理办法1.总则为了加强高速公路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工作,明确各级试验室的责任,提高各级试验室工作水平,切实做好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各项试验检测工作,严把质量关,特制定本办法;2.质检体系2.1.市高指原则上应建立市高指中心试验室,如采取委托等其他形式必须报经省高指同意;市高指中心试验室是现场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总监及其办事机构中对整个工程项目质量进行数据控制和检验测定的专业部门;2.2.驻地监理组试验室应按监理合同规定的要求建立;驻地监理组试验室的任务是对各个工程项目的材料、工艺、配合比、强度等进行有效的控制,以确保各工程项目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2.3.承包人工地试验室应按施工合同规定的要求建立;承包人试验室应严格按照规范、标准及省高指文件等要求做好本工程所有的试验、检测、自检工作;3.工作依据3.1.国家及部颁发的有关监理、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等;3.2.省高指与市高指签订的项目委托建设管理协议等管理文件;3.3.省高指、市高指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和监理服务合同等;3.4.省高指颁发的各项工程质量管理文件和质量技术标准等;4.主要工作职责及内容4.1.市高指中心试验室4.1.1.市高指中心试验室应对承包人和驻地监理组工地试验室情况、检测资料、检查频率、质保质控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和指导;4.1.2.在业务上应接受省高指检测中心的指导,并积极配合省高指检测中心做好质量现场抽查工作,对于发现的问题,应组织扩大检查,并在半月内对有关质量问题的处理结果报送省高指;4.1.3.各项施工前,根据“监理规范”及现场质量控制的要求按批量及频率对进场材料或商品构件进行预先鉴定的验证试验,以决定是否可以用于工程;并对各项工程的内在品质进行数据收集,以提供控制和指导施工的科学依据;与承包人、驻地监理组平行进行必要的标准试验,来确定标准试验的参数或指标;4.1.4.各项工程实施中,在承包人工地试验室进行了全频率抽样试验以及监理试验室抽检合格的基础上,对进行独立性抽样试验检查;对各项已完工程的实际内在质量进行验收试验并作出评定;4.1.5.除应承担独立进行的试验项目外,市高指中心试验室还应对承包人及驻地监理组的工地试验室和流动试验室的设备功能、人员资质、操作方法、检测频率、资料管理等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在做好自身仪器标定工作的同时,应定期和不定期对承包人和驻地监理组的试验仪器进行检验,并监督其定期将仪器交政府监督部门进行标定;4.1.6.当市高指中心试验室的试验结果与承包人的试验结果或驻地监理组的试验结果不一致时,原则上应以市高指中心试验室的结果为准;当承包人对驻地监理组的试验数据及检查结果有异议时,承包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市高指中心试验室申请,若市高指中心试验室认为有必要时应重新抽检核实并提出意见;如认为没必要时,则在申请上直接予以批复;4.1.7.对于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与质量事故处理,通过试验检测,提出评价及处理意见,并报送省高指;4.2.驻地监理组试验室4.2.1.驻地监理组试验室应在业务上接受省高指检测中心、市高指中心试验室的指导,并积极配合省高指检测中心、市高指中心试验室做好质量检查工作;4.2.2.在做好自身试验检测工作同时,还应对承包人工地试验室仪器设备、人员、试验检测操作方法、自检频率、资料管理等方面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同时,定期汇总、分析承包人和驻地监理组的试验检测数据和资料,及时提交市高指;4.2.3.当驻地监理组试验室的试验结果与承包人的试验室的试验结果出现不一致时,一般应以对工程质量有利的结果为准;如承包人拒绝接纳时,由市高指中心试验室进行仲裁;4.2.4.驻地监理组试验室应结合工程进展的需要,按规定做好如下试验:(1)标准试验标准试验是对各项工程的内在品质进行施工前的数据采集,它是控制和指导施工的科学依据,包括各种标准击实试验、集料的级配试验、混合料的配合比试验、结构的强度试验等;应按以下要求进行:a、在各项工程开工前合同规定或合理的时间内,应由承包人先完成标准试验,并将试验报告及试验材料提交驻地监理组的试验室审查,驻地监理工程师应派出试验监理人员参加承包人试验的全过程,并进行有效的现场监督检查;b、驻地监理组的试验室应在承包人试验室进行标准试验的同时或以后,独立进行平行复核对比试验,并将试验结果随承包人的试验结果报市高指中心试验室再进行复核试验并批准;(2)验证试验验证试验是对材料或商品构件进行预先鉴定,以决定是否可以用于工程;验证试验应按以下要求进行:a、在材料或商品构件订货之前,应要求承包人提供生产厂家的产品合格证书及试验报告,必要时监理人员还应对生产厂家生产设备、工艺以及产品的合格率进行现场调查了解,并取样进行试验;严禁不合格材料或商品构件进入施工现场;b、材料或商品构件运入现场后,应按规定的批量和频率进行抽样试验,不合格的材料或商品构件不准用于工程,并监督承包人限期运出场外;c、在施工进行中,应随机对用于工程的材料或商品构件进行符合性的抽样试验检查;d、随时监督检查各种材料的储存、堆放、保管及防护措施;(3)工艺试验工艺试验是依据技术规范的规定,在动工之前对路基、路面及其他需要通过预先试验方能正式施工的分项工程预先进行工艺试验,然后依其试验结果全面指导施工;工艺试验应按以下要求进行:a、驻地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提出工艺试验的施工方案和实施细则并予以审核;b、工艺试验的机械组合、人员配额、材料、施工程序以及操作方法等应有两组以上方案,以便通过试验作出选定;c、驻地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的工艺试验进行全过程的旁站监理,并应作出详细记录,重要的工艺试验应报请市高指,必要时报请省高指检测中心派人参加;d、工艺试验结束后由承包人提出试验报告,经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核,重要工艺试验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4)抽样试验抽样试验是对各项工程实施中的实际内在品质进行符合性的检查,内容应包括各种材料性能,路基填筑施工的密实度,混凝土及沥青混合料的强度等测定和试验;抽样试验应按以下要求进行:a、驻地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的各种抽样频率、取样方法及试验过程进行检查;b、驻地监理的试验室应按规定的频率独立进行抽样试验,以鉴定承包人的抽样试验是否真实可靠;c、当监理人员对施工质量或材料产生疑问并提出要求时,可要求承包人进行重新抽样试验和验证试验;必要时驻地监理组的试验室也应进行抽样试验和验证试验;(5)验收试验验收试验是在各项分项、分部工程交工时通过实际内在质量的检测来作出评定,应按以下要求进行:a、驻地监理工程师派出监理人员,对承包人进行的钻芯取样试验的频率、抽样方法和试验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b、驻地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的加载试验或其他检测试验项目的试验方案、设备及方法进行审查批准,对试验的实施进行现场检查监督,对试验结果进行评定;驻地监理组也应按照要求进行独立的验收试验;4.3.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4.3.1.承包人工地试验室日常工作接受驻地监理组试验室、市高指中心试验室和省高指检测中心的检查指导,并配合好上述各级试验室的质量检测工作;4.3.2.承包人工地试验室应对试验设备、仪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定期交由政府监督部门对仪器进行标定;4.3.3.承包人应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按照按照规范、标准及省高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开展各项对进场材料或商品构件进行的验证试验、做好各种标准试验、工艺试验、验收试验和全频率抽样试验等;4.3.4.承包人应定期将试验检测结果汇总后上报给驻地监理组,对于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也应主动、及时地上报;5.各级试验室管理要求5.1.工作要求5.1.1.各级试验室应根据江苏省交通工程试验室管理办法建立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岗位责任制、试验和安全操作规程、危险品及有害物的保管使用制度、试验资料的管理制度、工作程序等;5.1.2.各项试验检测工作应按国家和部级行业规范、标准、规程等规定以及省高指有关施工指导文件要求执行;若执行中出现不一致的检测标准与频率要求时,应以确保工程质量为原则,按较高要求进行;5.1.3.各项试验检测工作的开展应符合工程监理的程序和办法,承包人应及时将试验自检结果上报驻地监理组,由驻地监理组对其进行审查、复检;同时驻地监理组对试验室自检与抽检的结果汇总后,报市高指;市高指将其抽检情况及承包人和监理组自检、抽检结果汇总后定期上报省高指;5.1.4.市高指中心试验室、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对击实、配合比类试验有超前意识,能确保和配合工程进展要求;驻地监理组在收到承包人的工程报验后、市高指中心试验室在收到驻地监理组试验室工程报验后,若决定要抽检均须尽快进行,原则上在24小时内到现场取样检测;5.1.5.各级试验室抽样试验的频率要求如下:承包人工地试验室100%全频率抽样试验驻地监理组试验室20%频率独立抽样试验市高指中心试验室5%频率独立抽样试验5.1.6.市高指中心试验室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将对报验过的路段或分项工程进行抽查,独立确定检查的路段及结构物部位,监理组及承包人据此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并为检查提供必要的辅助人员和设备;工程现场抽查的主要内容是:(1)对监理组和承包人的内业资料进行抽查;主要检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检查承包人及监理组独立试验的频率,检查资料管理情况;(2)对各级试验室的检查;主要检查试验室的设备功能、人员资质、操作方法、资料管理、规章制度等;(3)对道路和结构物内在质量、外观质量、几何尺寸进行现场检测;5.1.7.市高指检测中心还对施工现场的原材料和标段内的其它路段、结构物进行一般性检查,对发现的质量缺陷,要求监理组试验室另外安排检查,必要时纳入同次检查;其检查结果经市高指检测中心认可后可一起纳入质量通报;或者,根据现场检测情况,可要求监理组或承包人试验室完成某项标准试验或抽样试验,试验室应在约定时间内准确地完成试验,并上报试验结果;5.2.试验室设置要求5.2.1.市高指建立或委托的中心试验室,应达到江苏省交通工程甲级试验室标准,并具有省交通厅质监站核发的工地试验室合格证书或更高的试验室资质证书,其仪器设备的配置应满足现场常规试验检测项目的要求;其专职负责人应是有八年以上监理与试验工作经验的工程师,并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监理试验技术人员包括试验技术工人;试验检测人员应持证上岗;5.2.2.驻地监理组的试验室及承包人工地试验室均应按招投标文件、合同协议及交通部门相关文件的要求建立独立的试验室;根据省厅有关文件要求,为满足工程试验检测的需要,各试验室应具备相应的技术力量、仪器设备、环境状况和管理水平,并具有省交通厅质监站核发的工地试验室合格证书;试验检测人员应熟悉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的标准、规范、规程及仪器设备的原理、性能和操作等,具有一定的从事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工作经历和良好的业务素质;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工程师职称,并具有3年以上负责试验检测工作经历;专业试验检测技术人员不少于4人,并配有相应数量的技术工人;试验检测人员应持证上岗;5.2.3.承包人工地试验室和驻地监理组试验室应根据投标文件的承诺及取得工地试验室合格证书的要求配备相应的仪器设备,驻地监理组如设现场监理组,现场监理组也需根据工程要求建立简单的试验室,配备现场试验检测仪器设备;5.2.4.各级试验室的试验仪器均应交由相关政府监督部门进行标定,同时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并建立仪器设备管理台帐,做好检查记录;专用仪器由江苏省交通工程试验专用仪器计量检定站计量,通用仪器由各市计量检定测试所计量;通用仪器范围如下:烘箱、高温电炉等热工仪器;搅拌站称重设备、万能试验机、压力机、天平、秤等衡器;尺等量具;通用仪器范围外的均为专用仪器,请严格按类别分别请以上两家单位计量,水准仪、经纬仪、全站仪请江苏省技术监督测绘专用仪器计量站或其他政府监督部门计量;5.2.5.市高指中心试验室和驻地监理组试验室应对下级试验室的仪器设备到位情况进行检查,并根据工程需要可要求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增加仪器设备,对欠缺的或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将由省高指统一购置,在相应款项中扣回;各级试验室所需配置的主要仪器设备配置要求详见附件;5.3.试验室环境要求5.3.1.各级试验室的环境条件应满足其工作任务的要求;一般应设置在砖混结构的房间内,地面应铺筑水泥地面,墙壁作简易粉刷,同时应砌筑牢固平整的试验操作台;5.3.2.管理制度健全,责任明确,各项试验检测标准、规范、规程及技术文件齐全,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计量证书复印件等应悬挂或张贴在墙上适当位置,主要包括:(1)工作程序和质量管理制度(2)岗位职责(3)试验室的仪器设备管理制度(4)安全和卫生制度(5)样品、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等5.3.3.试验室应清洁整齐,检测设备的放置应便于操作,应按其功能要求,合理分类,避免互相干扰;5.3.4.室内采光好,管道、线路布置整齐,有安全管理措施;5.4.试验资料要求5.4.1.试验应采用省高指统一规定的表式进行记录,按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整理、归档、保存;5.4.2.试验委托单、原始记录、试验报告单等必须按专业分类建立台帐,统一编号,并配备专人按照有关要求归档保管;资料填写准确规范,不得任意涂改;试验的资料必须实事求是,数据与结论准确可靠;凡因试验室工作差错而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及当事人的责任;5.4.3.各试验室必须编制试验规程等技术文件清单、仪器设备标定台帐和各项试验台帐;试验台帐必须包括试验结果的具体数据及结论、记录表编号、报验单或报审表编号,外委试验也应建立台帐;5.4.4.资质章红色盖在表格右上角,监理抽检章红色盖在监理单位名称上;5.4.5.试验记录表内试验人、复核人和技术负责人三栏要签字,若试验监理工程师旁站施工单位做试验且对数据认可时则在施工单位试验记录表上“试验监理工程师”一栏签字,否则不能签,技术负责人为各单位试验室的技术负责人;对于监理组试验室试验记录表,试验人、复核人、试验监理工程师三栏需签字;标准试验报审表中承包人必须签字,且“沪苏浙高速公路江苏段工程项目××标段项目经理部”章要盖在承包人签字上;5.4.6.表头“试验规程”一栏,填某本规程的编号;在对某一指标下结论时,要写清楚符合的具体标准名称,且标准名称为国标或行业标准,如无国标或行业标准可填写施工指导意见; 在试验数据的填写过程中,如一格很小,小数位可以写在这一格的右上角,不能超出这一格;监理组试验表格右上角“合同号”填写施工单位的合同号;试验表格不允许空白,不用填的打上“/”,大面积空白的盖“以下空白”章蓝色;5.4.7.试验记录表格一式三份,一份是原始记录,其它二份作为报验资料存档不能有涂改;报验资料至少要报二份,必须是原件,分别由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存档;报验资料如是标准试验或市高指另有要求时应另外至少复印一份,原件盖章后再复印后连原件一起报给市高指中心试验室留存;5.4.8.进场材料监理组每批次都必须抽检;建材报验单监理组每份都必须附抽检资料,若同一批分几次报验时,除第一次报验资料为原件外,其余几次可采用复印件,但需注明原件位置,要将“原件见建材报验单×××编号”填写于记录表“工程建设项目”上方,但要注意字不要写到装订线以内;5.4.9.施工单位保存的水泥、钢筋、沥青、矿粉、抗剥落剂等质保书原则上必须是原件,且有厂家质量或质检专用章;如原件存中间商处,则质保书复印件上应加盖中间商的单位章和“原件存我公司”的证明章;施工单位要提供质保书复印件给监理组、中心试验室;材料进场单施工单位一式至少应有三份,一份施工单位材料部门保管,一份施工单位试验室保管,一份提供给监理单位作为抽检依据;5.4.10.所有试验检测数据修约采用“奇升偶舍法”,具体修约方法见GB8170-87数值修约规则;5.4.11.施工单位的标准试验报给监理组后,监理组要写出初步意见后报市高指中心试验室,不能只列举监理组试验室的数据于标准试验报审表上;5.4.12.委外试验施工单位在监理组或市高指中心试验室的见证下取样、送样,试验报告填写施工单位、监理组和市高指中心试验室三方,委外试验报告中应注明送样人及见证人姓名;附件:沪苏浙高速公路江苏段工程项目各级试验室主要仪器设备配置要求各级试验室主要仪器设备配置要求一、路基、结构工程一路基工程二结构工程二、路面工程注:路基工程中带☆号的仪器设备在路面工程底基层和基层中会使用到;。
高等级公路试验室管理制度及试验仪器操作规程
高等级公路试验室管理制度及试验仪器操作规程1. 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高等级公路试验室的管理制度及试验仪器的操作规程,以确保试验室工作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可靠性。
本文档适用于所有试验室工作人员,包括实验室主任、技术人员和实验操作人员。
2. 试验室管理制度2.1 试验室人员管理•试验室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学历和技能,且经过相应的培训和考核。
•试验室负责人应确保试验室人员的日常管理、培训和考核工作。
•试验室人员应遵守试验室的安全操作规程,使用规范化的试验方法和仪器设备。
2.2 试验室设备管理•试验室应建立完善的设备管理制度,包括设备购置、验收、维护和报废等环节。
•试验室负责人应指定专人负责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设备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设备进行巡检、保养和维修,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和异常情况。
2.3 试验材料和样品管理•试验室应建立试验材料和样品管理制度,包括存储、标识、保管和处置等方面。
•试验材料和样品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登录、交接和测试,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更新。
•试验材料和样品应按照规定的安全要求进行存放和处置,严禁超出规定范围使用、移动或丢失。
2.4 试验数据管理•试验室应建立试验数据管理制度,包括数据采集、处理、存储和保密等环节。
•试验数据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采集和记录,并由试验人员进行有效审核和确认。
•试验数据应存储在安全可靠的信息系统中,并定期进行备份和存档,以确保数据的可追溯性和完整性。
3. 试验仪器操作规程3.1 试验仪器安全操作•试验人员应熟悉试验仪器的使用手册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进行安全培训。
•在使用试验仪器前,试验人员应检查仪器的工作状态、外观和相关配件,确保安全可靠。
•试验人员应佩戴个人防护装备,避免接触有害物质和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如戴手套、护目镜等。
3.2 试验仪器准备工作•试验人员应根据试验要求准备好试验仪器和相关设备,包括校准、校验和调试等工作。
•在试验前,试验人员应检查试验仪器的相关参数和设备的工作状况,确保准备工作的完整性和正确性。
公路工程试验室管理制度模版
公路工程试验室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工程试验室的管理,确保试验室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试验室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试验室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科学、规范、严密的管理制度,以保证试验室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三条试验室应加强对实验设备的管理,确保实验设备完好,并及时进行维护和校验。
第四条试验室应加强对试验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试验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第二章试验设备管理第五条试验室应制定实验设备的管理制度,规定各类实验设备的购置、验收、使用、保养和报废等方面的要求。
第六条试验室应对实验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实验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七条试验室应建立实验设备档案,记录实验设备的购置、维修、校验等信息,并做好备份。
第八条试验室应定期对实验设备进行校验,确保实验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三章试验人员管理第九条试验室应制定试验人员的管理制度,明确试验人员的职责和工作要求。
第十条试验室应对试验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提高试验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十一条试验室应对试验人员进行绩效考核,评估试验人员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态度。
第十二条试验室应建立试验人员的档案,记录试验人员的培训、考核和评价等信息,并做好备份。
第四章试验安全管理第十三条试验室应制定试验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试验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
第十四条试验室应检查和测试试验设备的安全性能,并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
第十五条试验室应对试验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试验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六条试验室应建立试验事故的记录档案,详细记录试验事故的原因和经过,并进行事故分析和改进措施的制定。
第五章试验质控管理第十七条试验室应推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并对试验过程进行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第十八条试验室应设立质量管理岗位和质量管理小组,负责对试验过程和试验结果进行检查和审核。
第十九条试验室应建立试验质量记录档案,记录试验过程和试验结果,并及时进行整理和归档。
高速公路工程施工中心试验室管理制度
高速公路工程施工中心试验室管理制度
1、劳动纪律。
2、试验工作按照国家标准及交通部颁布标准进行。
3、试验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上岗证,方能单独上岗。
4、各室人员应团结互助,并服从试验室负责人的统一安排。
5、爱护仪器、设备,保持器具的完好精确。
6、维护试验场地的整洁,试验每告一段落,必须清理场地。
7、定时对贵重的仪器设备进行保养、检查。
8、化验试剂、有毒物品、易燃品、放射性试验仪器应存放在安全的地方,并由专人负责保管。
9、未经计量部门认可的及超期限的仪器具不得使用。
10、在试验操作过程中,应集中注意力,不允许吸烟,应禁止无关人员随意靠机器,以免发生意外。
11、个人对分管区域内的所有仪器具的位置、性能、状态应了如指掌。
12、每天下班前,应做到关紧门窗,关好水、电煤气开关。
对需要昼夜运行的机器,应检查其运行状态及保险装置。
特殊情况应留有专人值班。
13、由于操作不当而造成事故的,应由当事人作出书面检查,写明事故原因,并引以为戒。
14、试验人员应清正廉洁,实事求是,严禁修改伪造试验数据。
15、严格执行“质量管理手册“所规定的管理制度,每年检查一次,修正完善。
16、各室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本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
17、中心试验室按规定对工地试验室进行检查、监督,做好质量检测工作的宣传工作。
公路工程中心试验室管理制度
公路工程中心试验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路工程中心试验室的管理,确保试验室安全、高效运行,提高试验室质量和效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路工程中心试验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试验室应当按照本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工作,凡因本管理制度规定未明确的事项,由试验室主任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决策,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条试验室主任是试验室的管理责任人,负责试验室的日常工作,管理试验室所有人员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第五条试验室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并不断进行改进,确保试验结果准确可靠。
第二章试验室人员管理第六条试验室应当设有试验室主任、副主任、试验员等岗位。
第七条试验室主任应当具备相关的技术、管理能力,负责试验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试验室副主任协助试验室主任管理试验室的各项工作,并在试验室主任缺席时代理相关职责。
第九条试验员应当具备相关技术资质,能够独立进行试验工作。
第十条试验室人员应当遵守试验室的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试验室主任和副主任的管理,严禁违反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第三章设备管理第十一条试验室应当配备符合试验需求的专业设备,并定期进行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十二条试验室应当设有设备管理员,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以及设备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试验室设备管理员应当及时反馈设备的故障情况,并与相关部门协调进行维修和更换。
第十四条试验室人员在使用设备时应当按照相关安全规定进行操作,并定期进行设备操作培训。
第四章试验管理第十五条试验室应当建立严格的试验管理制度,确保试验过程的可控性和结果的可信性。
第十六条试验室试验员在进行试验前应当进行试验方案的编制,并严格按照试验方案进行操作。
第十七条试验员应当对试验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试验室应当建立试验记录管理制度,保留试验结果和试验数据,以备核查和检验。
第十九条试验室应当定期对试验数据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试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公路工程试验室管理制度(四篇)
公路工程试验室管理制度第一章绪论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加强公路工程试验室的管理、确保试验数据的准确性与可靠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遵循国家有关试验室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公路工程试验室实际,制定相关管理规定。
第二条试验室概况公路工程试验室是为支持和服务公路工程建设而设立的试验检测机构,主要负责公路工程材料及结构性能试验与检测。
试验室应当具备必要的试验设备、人员和设施,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质量管理要求。
第三条试验室管理目标公路工程试验室的管理目标是确保试验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完整性,保证试验的科学性和可检测性。
试验室应当规范试验过程,合理分配试验资源,提高工作效率,提升试验水平,服务公路工程建设。
第二章组织与岗位责任第四条组织架构公路工程试验室应当建立相应的组织架构,包括试验室主任、副主任、试验人员、质量管理人员等。
试验室主任负责试验室日常管理,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
试验人员负责具体试验的操作与检测工作,质量管理人员负责试验室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管理等。
第五条岗位职责试验室主任负责试验室的整体管理工作,包括试验设备的采购与维护、人员管理与培训、试验过程监控等。
试验人员负责具体试验的操作与检测工作,保证试验的规范与结果的准确。
质量管理人员负责试验室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与维护,包括试验质量控制、标准操作规程的制定、文件管理等。
第六条岗位职责的权限与义务试验室主任、副主任、试验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与权限履行岗位义务。
试验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确保试验结果准确可靠。
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反馈试验质量问题,做好标准操作规程、质量记录和相关文件的管理。
第三章试验设备与仪器管理第七条设备采购试验室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试验需求,合理配置试验设备和仪器。
试验设备采购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确保设备的质量和技术性能满足试验要求。
第八条设备维护与保养试验设备应当按照制造商的要求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准确可靠的试验。
公路工程试验室管理制度
公路工程试验室管理制度
1. 实验室管理责任: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公路工程试验室的管理工作,明确管理职责和权限。
2. 设备管理:对实验室内使用的设备进行有效管理,包括设备的购置、验收、维护保养、报废等。
3. 实验室安全: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实验室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设施的财产安全。
4. 样品管理:对试验样品的采集、储存、标识和保管等工作进行管理,确保样品的可追溯性和可靠性。
5. 数据管理:建立数据管理系统,对试验数据的采集、记录、存储、分析和报告等工作进行管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6. 质量管理:按照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制定实验室的质量管理计划和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内部质量审核和外部资质认证。
7. 培训与考核:对实验室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和知识更新,建立考核机制,确保实验室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8. 环境管理:建立实验室环境管理制度,保持实验室环境的洁净和安静,确保试验结果的可靠性。
9. 计量管理:建立计量管理制度,确保实验仪器的精度和可追溯性,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仪器校准和验证。
10. 文件管理:对实验室相关文件进行管理,包括各类试验标准、操作规程、记录表格、技术资料等。
11. 外部合作:与相关部门和机构进行合作和交流,开展技术交流和共享资源,提高实验室的综合能力。
12. 不良事件处理:建立不良事件处理制度,对实验中发生的不良事件进行及时处理和追踪,避免再次发生类似事件。
以上是公路工程试验室管理制度的一些基本要求,具体的要求可以根据实验室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
公路工程试验室管理制度范本(3篇)
公路工程试验室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工程试验室的管理,提高试验质量,保障工程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公路工程试验室,包括国道、省道、县道等各级公路工程试验室。
第三条公路工程试验室应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进行试验,确保试验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四条公路工程试验室应具备相应的试验设备和试验人员,并按照规定进行培训,确保试验操作的规范和科学性。
第五条公路工程试验室应建立健全试验记录管理制度,保留和归档试验记录,确保试验结果可追溯和审查。
第二章试验设备管理第六条公路工程试验室应建立试验设备目录,明确试验设备的名称、型号、数量、购置时间、购置来源等信息,并进行定期更新。
第七条公路工程试验室应对试验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准确性。
第八条公路工程试验室应制定试验设备使用规程,明确试验设备的使用流程和注意事项,并配备相应的操作手册。
第九条公路工程试验室应建立试验设备借用和归还制度,对借用的设备进行登记和追踪,确保设备的安全和完整。
第三章试验人员管理第十条公路工程试验室应建立试验人员管理档案,记录试验人员的基本信息、培训情况、资质证书等。
第十一条试验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后方可从事试验工作。
第十二条试验人员应遵守试验操作规程,确保试验操作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第四章试验记录管理第十三条公路工程试验室应建立试验记录管理制度,明确试验记录的格式、填写要求和保留期限,并进行相应的培训。
第十四条试验记录应准确记录试验过程和结果,包括试验日期、试验人员、试验参数、试验方法、试验结果等。
第十五条试验记录应及时归档,分类保存,并建立相应的索引和检索系统,确保试验记录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第五章试验质量管理第十六条公路工程试验室应建立试验质量管理制度,包括试验方案的制定、试验过程的监督和试验结果的审查等环节。
第十七条试验方案应科学合理,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制定前应经过审批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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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高速公路试验室管理办法试验室管理办法1.总则为了加强******高速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和管理工作,明确各级试验室的责任,提高各级试验室工作水平,切实做好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各项试验检测工作,严把质量关,特制定本办法。
2.质检体系2.1.市高指原则上应建立市高指中心试验室,如采取委托等其他形式必须报经省高指同意。
市高指中心试验室是现场质量控制的壹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总监及其办事机构中对整个工程项目质量进行数据控制和检验测定的专业部门。
2.2.驻地监理组试验室应按监理合同规定的要求建立。
驻地监理组试验室的任务是对各个工程项目的材料、工艺、配合比、强度等进行有效的控制,以确保各工程项目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2.3.承包人工地试验室应按施工合同规定的要求建立。
承包人试验室应严格按照规范、标准及省高指文件等要求做好本工程所有的试验、检测、自检工作。
3.工作依据3.1.国家及部颁发的有关监理、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等;3.2.省高指和市高指签订的项目委托建设管理协议等管理文件;3.3.省高指、市高指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和监理服务合同等;3.4.省高指颁发的各项工程质量管理文件和质量技术标准等。
4.主要工作职责及内容4.1.市高指中心试验室4.1.1.市高指中心试验室应对承包人和驻地监理组工地试验室情况、检测资料、检查频率、质保质控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和指导。
4.1.2.于业务上应接受省高指检测中心的指导,且积极配合省高指检测中心做好质量现场抽查工作,对于发现的问题,应组织扩大检查,且于半月内对有关质量问题的处理结果报送省高指。
4.1.3.各项施工前,根据“监理规范”及现场质量控制的要求按批量及频率对进场材料或商品构件进行预先鉴定的验证试验,以决定是否能够用于工程;且对各项工程的内于品质进行数据收集,以提供控制和指导施工的科学依据;和承包人、驻地监理组平行进行必要的标准试验,来确定标准试验的参数或指标。
4.1.4.各项工程实施中,于承包人工地试验室进行了全频率抽样试验以及监理试验室抽检合格的基础上,对进行独立性抽样试验检查。
对各项已完工程的实际内于质量进行验收试验且作出评定。
4.1.5.除应承担独立进行的试验项目外,市高指中心试验室仍应对承包人及驻地监理组的工地试验室和流动试验室的设备功能、人员资质、操作方法、检测频率、资料管理等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于做好自身仪器标定工作的同时,应定期和不定期对承包人和驻地监理组的试验仪器进行检验,且监督其定期将仪器交政府监督部门进行标定。
4.1.6.当市高指中心试验室的试验结果和承包人的试验结果或驻地监理组的试验结果不壹致时,原则上应以市高指中心试验室的结果为准;当承包人对驻地监理组的试验数据及检查结果有异议时,承包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市高指中心试验室申请,若市高指中心试验室认为有必要时应重新抽检核实且提出意见。
如认为没必要时,则于申请上直接予以批复。
4.1.7.对于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和质量事故处理,通过试验检测,提出评价及处理意见,且报送省高指。
4.2.驻地监理组试验室4.2.1.驻地监理组试验室应于业务上接受省高指检测中心、市高指中心试验室的指导,且积极配合省高指检测中心、市高指中心试验室做好质量检查工作。
4.2.2.于做好自身试验检测工作同时,仍应对承包人工地试验室仪器设备、人员、试验检测操作方法、自检频率、资料管理等方面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同时,定期汇总、分析承包人和驻地监理组的试验检测数据和资料,及时提交市高指。
4.2.3.当驻地监理组试验室的试验结果和承包人的试验室的试验结果出现不壹致时,壹般应以对工程质量有利的结果为准。
如承包人拒绝接纳时,由市高指中心试验室进行仲裁。
4.2.4.驻地监理组试验室应结合工程进展的需要,按规定做好如下试验:(1)标准试验标准试验是对各项工程的内于品质进行施工前的数据采集,它是控制和指导施工的科学依据,包括各种标准击实试验、集料的级配试验、混合料的配合比试验、结构的强度试验等。
应按以下要求进行:a、于各项工程开工前合同规定或合理的时间内,应由承包人先完成标准试验,且将试验方案及试验材料提交驻地监理组的试验室审查,驻地监理工程师应派出试验监理人员参加承包人试验的全过程,且进行有效的现场监督检查。
b、驻地监理组的试验室应于承包人试验室进行标准试验的同时或以后,独立进行平行复核(对比)试验,且将试验结果随承包人的试验结果报市高指中心试验室再进行复核试验且批准。
(2)验证试验验证试验是对材料或商品构件进行预先鉴定,以决定是否能够用于工程。
验证试验应按以下要求进行:a、于材料或商品构件订货之前,应要求承包人提供生产厂家的产品合格证书及试验方案,必要时监理人员仍应对生产厂家生产设备、工艺以及产品的合格率进行现场调查了解,且取样进行试验。
严禁不合格材料或商品构件进入施工现场。
b、材料或商品构件运入现场后,应按规定的批量和频率进行抽样试验,不合格的材料或商品构件不准用于工程,且监督承包人限期运出场外。
c、于施工进行中,应随机对用于工程的材料或商品构件进行符合性的抽样试验检查。
d、随时监督检查各种材料的储存、堆放、保管及防护措施。
(3)工艺试验工艺试验是依据技术规范的规定,于动工之前对路基、路面及其他需要通过预先试验方能正式施工的分项工程预先进行工艺试验,然后依其试验结果全面指导施工。
工艺试验应按以下要求进行:a、驻地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提出工艺试验的施工方案和实施细则且予以审核。
b、工艺试验的机械组合、人员配额、材料、施工程序以及操作方法等应有俩组之上方案,以便通过试验作出选定。
c、驻地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的工艺试验进行全过程的旁站监理,且应作出详细记录,重要的工艺试验应报请市高指,必要时报请省高指检测中心派人参加。
d、工艺试验结束后由承包人提出试验方案,经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核,重要工艺试验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4)抽样试验抽样试验是对各项工程实施中的实际内于品质进行符合性的检查,内容应包括各种材料性能,路基填筑施工的密实度,混凝土及沥青混合料的强度等测定和试验。
抽样试验应按以下要求进行:a、驻地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的各种抽样频率、取样方法及试验过程进行检查。
b、驻地监理的试验室应按规定的频率独立进行抽样试验,以鉴定承包人的抽样试验是否真实可靠。
c、当监理人员对施工质量或材料产生疑问且提出要求时,可要求承包人进行重新抽样试验和验证试验。
必要时驻地监理组的试验室也应进行抽样试验和验证试验。
(5)验收试验验收试验是于各项分项、分部工程交工时通过实际内于质量的检测来作出评定,应按以下要求进行:a、驻地监理工程师派出监理人员,对承包人进行的钻芯取样试验的频率、抽样方法和试验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
b、驻地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的加载试验或其他检测试验项目的试验方案、设备及方法进行审查批准,对试验的实施进行现场检查监督,对试验结果进行评定。
驻地监理组也应按照要求进行独立的验收试验。
4.3.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4.3.1.承包人工地试验室日常工作接受驻地监理组试验室、市高指中心试验室和省高指检测中心的检查指导,且配合好上述各级试验室的质量检测工作。
4.3.2.承包人工地试验室应对试验设备、仪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且做好检查记录,定期交由政府监督部门对仪器进行标定。
4.3.3.承包人应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按照按照规范、标准及省高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开展各项对进场材料或商品构件进行的验证试验、做好各种标准试验、工艺试验、验收试验和全频率抽样试验等。
4.3.4.承包人应定期将试验检测结果汇总后上报给驻地监理组,对于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也应主动、及时地上报。
5.各级试验室管理要求5.1.工作要求5.1.1.各级试验室应根据《江苏省交通工程试验室管理办法》建立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岗位责任制、试验和安全作业指导书、危险品及有害物的保管使用制度、试验资料的管理制度、工作程序等。
5.1.2.各项试验检测工作应按国家和部级行业规范、标准、规程等规定以及省高指有关施工指导文件要求执行。
若执行中出现不壹致的检测标准和频率要求时,应以确保工程质量为原则,按较高要求进行。
5.1.3.各项试验检测工作的开展应符合工程监理的程序和办法,承包人应及时将试验自检结果上报驻地监理组,由驻地监理组对其进行审查、复检。
同时驻地监理组对试验室自检和抽检的结果汇总后,报市高指。
市高指将其抽检情况及承包人和监理组自检、抽检结果汇总后定期上报省高指。
5.1.4.市高指中心试验室、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对击实、配合比类试验有超前意识,能确保和配合工程进展要求。
驻地监理组于收到承包人的工程报验后、市高指中心试验室于收到驻地监理组试验室工程报验后,若决定要抽检均须尽快进行,原则上于24小时内到现场取样检测。
5.1.5.各级试验室抽样试验的频率要求如下:承包人工地试验室100%全频率抽样试验驻地监理组试验室20%频率独立抽样试验市高指中心试验室5%频率独立抽样试验5.1.6.市高指中心试验室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将对报验过的路段或分项工程进行抽查,独立确定检查的路段及结构物部位,监理组及承包人据此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且为检查提供必要的辅助人员和设备。
工程现场抽查的主要内容是:(1)对监理组和承包人的内业资料进行抽查。
主要检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检查承包人及监理组独立试验的频率,检查资料管理情况。
(2)对各级试验室的检查。
主要检查试验室的设备功能、人员资质、操作方法、资料管理、规章制度等。
(3)对道路和结构物内于质量、外观质量、几何尺寸进行现场检测。
5.1.7.市高指检测中心仍对施工现场的原材料和标段内的其它路段、结构物进行壹般性检查,对发现的质量缺陷,要求监理组试验室另外安排检查,必要时纳入同次检查。
其检查结果经市高指检测中心认可后可壹起纳入质量通报。
或者,根据现场检测情况,可要求监理组或承包人试验室完成某项标准试验或抽样试验,试验室应于约定时间内准确地完成试验,且上报试验结果。
5.2.试验室设置要求5.2.1.市高指建立或委托的中心试验室,应达到江苏省交通工程甲级试验室标准,且具有省交通厅质监站核发的工地试验室合格证书或更高的试验室资质证书,其仪器设备的配置应满足现场常规试验检测项目的要求。
其专职负责人应是有八年之上监理和试验工作经验的工程师,且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监理试验技术人员(包括试验技术工人)。
试验检测人员应持证上岗。
5.2.2.驻地监理组的试验室及承包人工地试验室均应按招投标文件、合同协议及交通部门关联文件的要求建立独立的试验室。
根据省厅有关文件要求,为满足工程试验检测的需要,各试验室应具备相应的技术力量、仪器设备、环境情况和管理水平,且具有省交通厅质监站核发的工地试验室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