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核算中心工作流程和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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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核算中心工作流程和岗位职责
会计核算中心报账业务流程
第一部分收入
1、报账员:每月根据收入情况编制收入凭证送核算中心,
2、核算会计:审核收入凭证的准确性、合理性,编制会计分录
3、稽核会计:对照原始凭证,核对核算会计编制会计分录的准确性,合理性,签注审核意见
4、核算会计:根据复核意见修改记账凭证、经复核通过后记账
第二部分支出
1、报账员:收集并规范整理核算单位经济业务原始凭证,经院长签批后送核算中心
2、核算会计:1、对审核范围内的业务开具支付凭证,2、依据核算中心主任、局分管领导签注的审核意见开具支付凭证
3、根据支付凭证完成付款业务
4、核算会计:每天根据各单位所发生的经济业务逐笔整理原始凭证,按顺序粘贴、及时编制记账凭证,做到日清月结
5、稽核会计:对照原始凭证,核对核算会计编制会计分录的准确性,合理性,签注审核意见
6、核算会计:根据复核意见修改记账凭证、经复核通过后记账
第三部分月结
1、核算会计:按月整理装订各单位原始凭证并及时归档,编制月报表
2、稽核会计:汇总月报交中心主任
主任岗位职责
一、对核算中心、纳入单位院长、卫生局全面负责。
二、领导核算中心的财务会计工作,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和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内部制约机制,保证会计工作依法进行。
三、拟定中心资金管理制度的办法,搞好纳入单位资金核定工作,审批各纳入单位编制的预算,财务收支计划,备用金定额。
四、负责中心工作人员的考核和管理,抓好中心人员,报账员的后续教育,促进其业务素质提高。
五、负责会计报告及有关会计资料的审验,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一、核算中心为本中心和各纳入核算单位的会计档案立卷责任主体。
二、每月终了,核算会计应将各种会计凭证归类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三、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遇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并报会计核算中心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严格做到专人负责保管,确保会计档案绝对安全。
四、会计档案保管期限,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五、会计档案销毁时,要报财政,会计主管部门同意,并监督执行。
六、核算中心的会计档案由本中心总会计负责保管。
票据管理制度
一、核算中心负责各种票据发放和核销。
二、各单位收费时,必须使用山西省医疗单位统一收费票据或山西省财政厅印制的专用票据。
三、收费票据实行核旧领新,限量供应的办法,做到专人、专责、专柜管理,严格发放,领用,结存和核销手续。
四、收费单位每使用完一本票据,必须按规定票据的封面上填写收费时间,金额,票据起止号码,并加盖经手人印章。
五、任何单位不得混用收费票据,不得将收款收据用于收费,也不得将收费票据用于收款。对不按规定混淆使用票据,擅自买卖,转借,代开,销毁,涂改,丢失票据的行为,按《山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