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审资料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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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贺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送审登记表填报单位(盖章)填报人:填报时间:

附件2:贺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送审资料清单项目名称:

送审人签字:送审时

间:

接收人签字:接收时

间:

注:本表一式三份,由市审计局、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存一份。

送审资料要求和说明:

1.送审资料原则上要求提供原件。提供不了原件、只能提供复印件的,复印件上必须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送审清单中带★标识的资料必须提供给审计组。

2.招标文件、招标财评上限控制价及确认函、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投标文件(技术标和商务标)、施工承包合同(包括材料设备采购合同)、补充合同、会议纪要等原件;招标文件、财评上限控制价及确认函和投标文件(技术标和商务标)的电子文档。

3.经监理、建设单位审核的工程结算书原件(包括计量资料及工程量计算书)及电子文档,结算书须有施工单位公章及造价资格章、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及盖章。

4.开工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原件;

5.施工图、竣工图原件及电子文档;

6.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单原件;

7.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原件;

8.建设单位供应材料、设备的清单;

9.施工单位用水用电清单;

10.施工单位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清单及发票凭证原件;

11.材料、设备出厂质量合格证原件;

12.材料、试块或部件等送检报告、检验报告及费用发票原件;

13.需要报送的其他资料。

14.送审资料应确保真实、完整、有效。审计人员审核发现送审资料不完整的应拒收并一次告知所缺资料。

附件3:

承诺书

(建设单位)

贺州市审计局:

我们于 2017年3月23日向贺州市审计局提供

工程的全部竣工决(结)算资料及相关资料,并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负责告知该项目施工单位:此项目所需审计资料送达终止日为该项目的审计通知书送达之日起至第十日止。

二、我单位向贺州市审计局提供的竣工结算资料及相关资料(详见资料移交清单)是真实、完整、有效的,如实地反映了该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实际情况。如因漏报、少报竣工结算资料及其相关资料影响结算审计结果的法律责任由我单位承担。若有虚假或隐匿事实,我单位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年月日

此承诺书一式两份:承诺单位留存一份、送市审计局一份。

承诺书(施工单位)

贺州市审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确保我单位施工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顺利完成,我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结(决)算的有关规定,积极配合审计机关做好我单位建设项目的结(决)算审计工作。

二、经核对确认,我单位提交审计组的本工程项目结算资料及相关资料(详见资料移交清单)是真实、完整、有效的,没有遗漏,我单位没有补充。若有虚假、或隐匿事实,我单位愿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应法律责任。我单位知道该审计项目所需审计资料送达终止日为该项目审计通知送达之日起至第十日止,若有遗漏,我单位作自愿放弃此部分权益处理。

三、接受审计组对工程结算审核结果核对的时间安排。在收到审计组《工程造价结算初步结果征求意见回单》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我单位将做出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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